(影片结尾歌是The Rocky Road to Dublin,Irish Drinking Songs来自Dubliners。
)感谢侦探小说这一形式让人容易地接触到了逻辑思维。
曲子很好听,让人回味起浓烟弥漫的伦敦街头福尔摩斯的身影,福尔摩斯就像一个无所事事的孩子,整天游逛在电影院,必经之路是穿过市场,闻着刺鼻的蔬菜味、鲜肉味、鱼味、小吃味,油炸食品味,在那些童年伴随着每天成长的必需品里穿梭。
闪现身形婀娜的少女,少女斑斓的衣服,身上零星的红色,刺眼迷人,少女的味道像深海里的丁香花,无边无际的海洋杂味里飘来一股让男孩子振奋的清香,童年是嬉笑的,无所事事却阳光灿烂。
曲目推荐,Discombobulate开始进入福尔摩斯的世界;I Never Woke Up In Handcuffs Before像你快步在穿行,赶赴影院,却囊中羞涩忐忑不安;Marital Sabotage就像赞美华生和福尔摩斯那一贯令人羡慕的友情铁一般不可破裂,Marital雄壮有力,两人在一起的力量之美,啊哈哈;Ah, Purification若即若离的女子,男人视角想象里爱慕自己的女人一定要将那份爱怪异地表现出来;Catatonic人生该回到童年般风趣耍坏的心态上去,当没有零花钱却一次次设法偷偷溜进影院,每次都心扑通扑通跳,犯坏永远没完没了。
每个人难道不是正在偷偷溜进生活的影院?
找寻那其中的逻辑,迷恋的逻辑,越深,越不容易开心,越深越不容易粗心,但那太没意思了。
让我们忘记一切值得关注的所有有用逻辑推断的结果。
这部影片也许是该回到犯坏的初衷了,胡闹90分钟,让最后一分钟正经一下,就足够了。
那个童年坏笑着露出雪白牙齿的阳光少年,穿越集市瞥见甜甜美丽少女侧脸、侧影、裙角,暗自心悦激动的人仿佛已回来,在结束之前“大”男孩子又回到了实际年龄,给出一个最大胆的答案来表现成熟,那是最有趣的部分。
大家胡闹90分钟,正经一分钟,比例刚好!
随便说一句,如果你在溜到影院之前,偷了一个烧饼,并边啃边回头朝着成熟的肚皮圆滚滚店主大人眨眨眼。
那你可太坏了,你还回来干什么?
继续呆在开心里吧,祝大家都有偷抢拐骗的人生。
看,HOLMES大叔只要小眼睛一眨,小嘴一瘪,哪一回WATSON大叔不是乖乖的别上枪,操起刀陪着HOLMES大叔重操旧业的啊?
人家也就是别扭一下增进增进感情,你看看你!
居然把HOUSE大叔给送到精神病院了,不管不顾的,人家之前为了你女人差点把自己电死了呢!
别扭不是这么别的喂喂喂。
诶呀……不小心发现影评发错了。
好吧,如果你不小心看过这片儿,又不小心看过HOUSE.M.D的话,恭喜你发现了本年度最可喜的穿越。
维多利亚时代的金刚钻CP百年之后阴魂不散的附着在HOUSE&WILSON身上进了普林斯顿医院,这是多么有爱的情比金坚,跨越时空的守望啊啊啊。
最后,我是个CJ的好孩子,只不过偶尔野生腐一回,那都是证据确凿我才做的。
说到证据,这片儿有个小BUG,出现在开始的绞刑上,当时以为是导演想当然没注意,后来发现,如果不BUG了整个的故事就不成立了。
此BUG为,维多利亚时代的绞刑一般都是先提上去-勒第一道,再降下来-嘞第二道,两道一勒,由不得你不死。
但是这回那叉叉只降下来勒了一道,于是H大叔说是因为他用钩子钩住了脖子没把重量放上去,那么,如果按照一般的绞刑来的话,就算钩子钩住,提上去时候勒的第一道也够他死上好几回的了。
是为BUG。
这剧,好吧,十来年前我是资深H迷,可我真不记得有个这个案子,恍惚是把血字的研究和巴斯克韦尔猎犬的指导精神揉捏了一下。
没关系,有CP看就成,管它是HOLMES还是HERMES。
罗琳阿姨,是你么?
是么?
。。。
选择去看这种以"British Accent"为主语的电影之前我通常都会好好权衡一下。
这部片,我是本着对 福尔摩斯的绝对忠诚,以及对 裘德洛 的好感而走进电影院的。
如果你这部片子不叫 Sherlock Holmes,我或许会以一个全新的态度去评价你。
可你既然都叫了这个名字,那么编剧我很怀疑 福尔摩斯系列你看全了么?
你怎么可以塑造出这么 不福尔摩斯的"福尔摩斯" 出来...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狼狈的福尔摩斯。
在我的印象里,书里每次在他“显得”最狼狈的时候,一定都说明事情在他计划的掌控内。
可片子里的福尔摩斯能真正的被人下药迷倒,第二天全裸的被手铐铐在床上!
而且这些蠢事发生的原因还是因为“女色”!
扯淡!
福尔摩斯才不会被女人迷惑到丧失了清醒的头脑。
我可以想到片商在 “感情” 以及 “动作” 上 虚构或是加强,只是为了商业效果。
事实是,全裸的他确实引起了电影院的一片笑声,但是这也只能骗骗那些不了解 福尔摩斯,只为了电影娱乐,或是徒慕其名 的观众。
而对于我们,福尔摩斯是侦探界的神!
他会在没有接到刺激他兴趣的案件的时候,一个人在房间里注射可卡因,或是埋头做他的化学实验;他会在华生结婚搬出去以后,在需要他的时候出现在他的诊所,而不是言语挑拨华生和未婚妻的关系;他只会在很少数的情况下欣赏那些 镇定,大气,聪明,果断,优雅的女人,而不是迷糊的被风骚女人扒光衣服,结局还低头亲吻她的额头!
等等等等。。。
我只要我本来的福尔摩斯!
再来说说剧情安排。
我一度以为我在看科幻片,或者是鬼片。。。
= =" 也太 Harry Potter 了吧。
英国啊,这个世界上怎么就那么多Dark 势力要统治社会呢?
伏地魔 怎么还跑来客串呀?
福尔摩斯不是致力于各类刑事案件,抓的是恶人么?
可剧里面他简直在维护世界和平。
他是一个侦探,又不是spider man或者super man... 只有在结局的时候,硬要把所有的不合理全部都转到推理上。
营造出一定的福尔摩斯氛围。。。
殊不知前面已经毁了。。
一开始我还在想怎么让裘德洛演华生这么辅助的角色,看完发现,哇,华生你真抢戏。
危急时刻先是救了福尔摩斯的命;然后又不惜差点儿死掉,做了大英雄;打戏里面能上就上,一点儿也不比男主打得少。。。
(裘德洛怎么和黄晓明长那么像...整个电影我都一直有种在看黄晓明的感觉。。
囧)给三星,纯属出自看普通电影的心情。
千万别给我说这部剧的名字叫“Sherlock Holmes”,不然一想就火大!
福尔摩斯永远活在我心中,你别想毁了他!
最后推荐真正想看福尔摩斯的人,可以去看英国拍的一部福尔摩斯的电视剧,7季吧。
非常忠于原著!
把那时的英国背景表现得淋漓尽致。
我对经典文艺改编的影视,总不敢报太大奢望,可是毕竟忍不住想看一看,于是往往像探视被毁容的老友,有一分不忍卒睹的疑惧。
盖.里奇(Guy Riche)执导、钢铁侠小罗伯特.唐尼(Robert Downey Jr)与大帅哥裘德·洛(Jude Law)联袂主演的新版《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是本季我最期待、也比较惶恐的一部电影,看完却出乎意料地满意。
我对福尔摩斯的熟悉程度,远远不及大侦探波罗。
然而,他之于我,却无愧引读这一类型小说的第一人。
我初次认识他时,才七八岁,经由小叔滔滔不绝,历险了大名鼎鼎的《四签名》(The Sign of Four)。
当时爸爸坐一旁含笑不语,许久之后,我才晓得,原来小叔的爱好,缘起在他,可谓兜了一小圈的直系点拨。
待我长大一点,摸索出一卷旧兮兮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边读边冒冷汗,却仍然要读下去,重温了《四签名》及初次亮相的《血字的研究》(A Study in Scarlet)。
或许有点超心理负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The Hound of BasKervilles)未能继续下去,卡在我新近温习的“诅咒”一节。
之后断续浏览一些短故事。
倒是一早就被老爸提点福尔摩斯同恶魔、莫里亚迪教授(Professor Moriaty)之间旷日持久的缠斗。
他们共赴黄泉的消息,触怒读者,弃意已决的道尔爵士,不得不再续福尔摩斯生命线,编派他绝地生还并继续抑恶扬善。
这则人所共知的小八卦,在我,似乎比后来那些不太陡峭的故事更惊魂动魄。
上大学后,因为某次奖项正好是本福尔摩斯的原版集子,聊做睡前读物读了些。
此时完全不害怕了,只图懵懂前的一刻清醒,枝节全忘,唯有他被蒙头,依凭马蹄声判定方向那段,仿佛梦游人对昏睡者的呓语,静悄悄地上了心,在新版电影里,我又见到它。
看片花时,老实说我有点错愕。
以为唐尼应与洛先生对调,因为唐尼的外形同福尔摩斯不太相衬。
道尔爵士笔下,福尔摩斯身高逾六英尺,由于瘦削,更显高竿,鹰鼻鹰眼,仿若洞穿世情,下颌坚毅,面部线条极为警醒。
裘德·洛那雕刻一样的侧影,倒三分肖似,唐尼眼睛太大、鼻梁太平,正统烂好人一个,实在同杰里米.布莱特(Jeremy Brett)的经典福尔摩斯造型,落差有点远。
我于是有点好奇,当然也很担心,这戏要如何演。
电影给我的初印象,相当动感,也可以说,逆传统。
叫人喘不过气的急速打斗、紧密咬合的情节、回放案情时唰唰的单帧影像、有点嘻哈风格的配乐、在观者刚刚坠落紧张巅峰时,福尔摩斯忽然丢来一句Watson, what have you done?,又或者和法语巨人较力间歇,轮番说劳驾等一下(un moment, s'il vous plaît),狠力点你笑穴。
倘使习惯了精习武道,单截棍、击剑、拳击都不在话下却很少连贯出招、几乎不怎么碎嘴的绅士福尔摩斯,初见像成龙大哥一样边打边落跑的唐尼,着实是种冲击。
另外,这则故事又似乎不拘原著框架,只托人名,完全跳离出来叙事。
故事里的时点,若对应到书,应该在福尔摩斯与华生医生相识不久。
因为电影说华生正预备向玛丽.莫茨坦(Mary Morstan)小姐求婚,而他与后者暗谱恋曲,发生在第二本小说《四签名》。
另一方面,《波西米亚丑闻》(The Scandal of Bohemia)中惊鸿一瞥出现过的大美女依汉娜.阿德勒(Irène Adler),在电影里充任一条感情线。
福尔摩斯不无醋意的揶揄中,依汉娜已然周旋过多位前夫。
他那乱糟糟的茶几上,正摆着小说里福尔摩斯讨来的美女独照。
那尾搞笑乌龙,福尔摩斯甚至被抓去做阿德勒小姐的伴郎,她结婚几次,两人后来有无重逢,道尔爵士写得很空白,换言之,比较暧昧。
然而事迹却是在华生成婚,另起炉灶之后了。
那么电影显然是拈合杂糅前情后戏。
再如,假使拘泥原书,玛丽.莫茨坦的出场就几乎处处挂漏,她在《四签名》里早已引领二位侦探走过阴寒的旋梯,又怎会对福尔摩斯说出I'm thrilled to know you,怎会由根底尽知的他再点拨她的命运?
然而,盖.里奇的镜头,同时也可以说,相当忠实于小说底本。
比如这位主人公颇具波西米亚格调,居所乱得不像样,却堪称归类清晰的罪案藏列馆,任何一桩奇闻驾临,福尔摩斯都可随时从某页书、某片纸屑上征求索引。
虽然他的个人卫生还可以,总是一丝不苟衣冠楚楚,修长手指尖,却总沾着墨迹、药水。
电影版无非强调了这种乱的秩序。
福尔摩斯办案时有易容之需,那么浪人一般的即兴装束,也就没什么不可以。
他擅长捕捉瞬间细节,比如毛发、气味、皮鞋、领袖、零散物件等,也是忠于蓝本之处。
裘德·洛版的华生医生,虽然灵敏度几可匹敌福氏,对福尔摩斯又迁就袒护得有如姆妈,他事实上,也并未脱离华生那样敦厚沉敛的气质。
电影的叙述,并非像小说由华生自述,充当福尔摩斯的包斯威尔,然而两者相依相托的关系,实在更为浓墨,也很感人。
此外,我看片之前一度疑惑,福尔摩斯哪里来了个状似伏地魔的头号敌人,名字还偏偏叫Lord Blackwood,兴巫术,直如哈利波特故事翻版。
导演实际上留了一手,完全贴应原著,让莫里亚迪教授隐没于黑袍隐形背后,不时悄然授命,智力挑衅,片末仍逍遥法外,这正是书中的猫鼠游戏风格,二人劲敌对垒的态势,莫教授暗收蛛网的动作,也节奏吻合。
即或预埋伏笔是商业片的惯例,这预示血雨腥风的一笔,却也宕得很有底气。
电影比较脱线,却也仍旧未颠覆原著的一处,在于依汉娜.阿德勒。
她在侦探小说史上,算得上有头有脸的人物,仅仅客串一出中篇,便赢得福尔摩斯the woman称谓(福氏刁钻,由此可见,除了她,旁的女人都不该叫女人了。
),并使无数读者作者想入非非。
然而道尔爵士信誓旦旦,感情之于寡情冷性、平衡自持、精于算计的福尔摩斯,几乎是可憎的(abhorrent)。
可是他却让亲爱的歇洛克断了一个浪漫气息浓郁的关于一张照片的案子,并且分文不取,最后讽刺了一番客户,请求以依汉娜的单人照为酬劳。
这仅仅出于斗智输局的叹服为念,还是别有隐晦,道尔爵士很聪明地守口如瓶。
那么这部电影,正如诸多八卦后继者,是要把福尔摩斯和阿德勒往情侣档捆,并且让二人一开始就交情匪浅、暗潮汹涌。
关心则乱,这是许多动作电影遏制主角咽喉的一招。
《歇洛克.福尔摩斯》时不时就来这么磨人的段落,爱恨交织,险象环生,福氏办案之余之中,还不得不分神救驾心上人。
然而套用在别的主人公身上陈词滥调的路数,却给他很不平凡的面容:福尔摩斯居然有或被套牢,不太心甘却全情倾付的一天。
片末阿德勒说人人皆有软肋,福尔摩斯脸色尴尬,以塞给她手铐解匙斩断自己脱口而出的愚笨问话:敢问那究竟是什么。
那一刻,他身上一切机智的光环尽皆溃退,我只看到一个名叫歇洛克的普通男人。
我很难不注意到片中的小漏洞,比如莫里亚迪教授马车出袖那段没什么太大意义的段子,比如负重伤的华生医生前一秒缠绷带聆听福尔摩斯摆弄斯芬克斯四要件,后一刻便偕行议会,以伤臂力扼法语巨人,然而当福尔摩斯不再单纯地令人仰止,分寸恰然变得侠骨柔肠,情感丰富的时候,我觉得好似真地重逢一位久违的老朋友。
这让我很高兴。
博文链接:http://ciyunw.blogbus.com/logs/55891544.html
話說連續三天參加三場不同的特映在三個不同的地方,腦筋混亂的我,其實有點不知道要從何動手、從何寫起。
但是經驗告訴我們,當你不知道從何起手的時候,先從最簡單的步驟開始,於是我便開始動手打這篇文章。
故事敘述夏洛克福爾摩斯(小勞勃道尼飾)與他的好搭擋約翰華生(裘德洛飾)偵破一起連續殺人案件,而犯人則是身為議員的布萊克伍德(馬克史壯飾)。
在逮捕布萊克伍德後福爾摩斯一直無所事事,直到布萊克伍德被動刑隔天,已經處絞刑的布萊克伍德被人目睹死而復生。
為了聲譽以及找尋其中的陰謀,福爾摩斯與他的好搭擋華生再度偵辦此案。
福爾摩斯的大名不用在多做介紹,在進代有許多令人讚賞的推理小說,不論是本格派、社會派、冷硬派或是什麼派別,大家只要提到推理,大多不離「福爾摩斯」。
不是推理小說迷的你,可以不知道馬修史卡德、加賀恭一郎,但是你不會不知道福爾摩斯。
因為他的地位就像是麥可喬登之餘籃球,福爾摩斯與推理早已畫下等號。
如同以前與福爾摩斯齊名的亞森羅蘋的作者曾說:「羅蘋不是我的影子,我才是羅蘋的影子。
」,福爾摩斯的作者柯南道爾的名氣卻早不如筆下角色,要不是近年拖青山昌岡的福,也許早已被人遺忘。
也因為柯南道爾筆下的福爾摩斯如此有名,他的形象早已深值在讀者心理。
這樣的作品要怎麼去詮釋才能讓普羅大眾都能滿意,電影公司的做法就是「顛覆」。
為了避免以往翻拍小說都有無法達到書迷的要求與期待,造成這部電影評價頗差,華納的《哈利波特》系列就是最大的例子,而構思這部電影概念的萊昂納爾威格拉姆即為哈利波特的執行製片,因此他更能深刻體會到書迷對於翻拍電影的深切感覺。
在選角的部分但是選角上其實還算合理,找上了小勞勃道尼。
曾經因為私生活糜爛,被視為好萊塢殞落的巨星,孰知失之東隅得知桑榆,因為嗑藥的關係讓他演活了大衛芬奇《索命黃道帶》中的酗酒記者。
但是這和福爾摩斯有甚麼關係,有看小說的人應該知道,其實福爾摩斯是個癮君子。
在電影中有個橋段就是華生叫福爾摩斯不要用他麻醉眼睛的藥來用,其實那個藥是可卡因,也就是古柯鹼。
為了詮釋這角色,所以找小勞勃道尼演這角色可以說是非常貼切,就像是布蘭妮墨菲常演ㄧ些吸毒酗酒的角色,也是來自他本身不太好的經歷(近日也因為用藥過度不幸辭世R.I.P)。
反倒華生的角色讓裘德洛飾演,真的很顛覆以往大家的印象的地方。
以往為了避免配角太搶鋒頭,華生這角色一直都很小弟,不然就是很路人的演員。
這次選用裘德洛擔當演出,給了配角或是副手腳色一個新的格局,讓原本像是小跟班的角色,轉變成得力助手,如同青鋒俠中的加藤、賭神旁邊的龍五,大大顛覆以往醫生都要溫文柔弱的形象。
相較於角色選取上,劇情一改以往直接翻拍小說,電影以福爾摩斯個性為主軸,架構在一個真實發生過的故事於電影劇情之中。
在維多利亞年代有個以超自然力量聞名的艾利斯特克勞利(Aleister Crowley),以他做為電影反派布萊克伍德的原型(關於此人的種種有興趣的請參閱此聯結(按此),這裡就不多做介紹)。
於是藉由真人真事的改編,企圖就是塑造出福爾摩斯存在這時代背景的真實人物,於是在劇情篇寫的部分華納下足了功夫。
也讓我想起當年有部電影《頂尖對決》,利用愛迪生與泰斯拉的鬥爭做串場,完美的以現實去補足了一個虛構故事的戲劇張力,讓雖然篇幅不多,卻是大大影響後面情結的關建。
所以從編劇的大陣仗,可以看出華納試圖創造出一個全新但是卻又不失原著風格的作品。
(PS:至於小勞勃道尼為了福爾摩斯而去練「詠春」,如同《孔子》,福爾摩斯也換化武術大師,這其實早有先例,有興趣可參造於此:武鬥派的福爾摩斯,這裡就不多說了) 扣除劇情翻拍與否外,拍攝的部分感覺就比較單純了。
導演請來蓋瑞奇,此人利害之處在於電影中常用犀利的對白簡短的動作營造出那種緊湊又有趣的感覺,而在片中看似無關的交錯情結,到最後卻環環相扣互相牽扯,在某些地方我自己是覺得他比起《火線交錯》的阿利安卓崗 札雷伊納利圖高明又有趣許多。
看他的《兩根槍管》、《偷拐搶騙》都是這類電影的經典作品,也可看出蓋瑞奇的才氣與能力。
但是一個導演可以拍一兩部片讓你記得他,也可拍一兩部片讓你忘記他。
看似前途無量的蓋瑞奇,跟瑪丹娜結婚後就是一部爛到暴的《浩劫妙冤家》,讓人忘記了他的才氣,如今他總算脫離娜姊,也用他以往的風格再次跟影迷宣告他回來了。
所以所有的元素都到位了,不難想像《福爾摩斯》企圖呈現出來是一個有很宏觀的劇情,大導演、大明星、大場景還有一堆編劇,也看出電影公司對這部電影的期待與信心。
也許因為這樣,電影非常慎重、小心,整部片毫無意外充滿所有商業片所要的元素,整場電影就像是一場嘉年華,不斷的尊循好萊塢公式如同按表操課到可以看的出來是部計算精準的電影。
雖然導演節奏掌握得宜,兩大男星的對戲精彩又風趣。
但是卻因為太過保守電影缺乏驚喜,偵探電影最重要的元素還是要有所期待,有所預料,卻不同觀眾所猜想,才會讓人有種出乎意料的快膽。
但是此片劇情就如同一本已經看過許多次的推理小說,創意不足驚喜有餘。
而且過多的鋪陳,除了明顯透露出他們對續集拍攝的野心,也可以看出他們對這集拍出來僅有這樣的成果非常滿意。
那不就如同《黃金羅盤》成現出的自大,最後翻船的結果。
但是可以慶幸的是這部電影是福爾摩斯,作者柯南道爾而非菲力普普曼,而兩大男星的演員魅力也強過小女孩。
整體來說電影不能說不好看,但是就止於水平。
最後 小勞勃道尼跟裘德洛的組合真的很棒,沒想過這兩個人搭配起來居然會有那麼漂亮的效果,算是出乎意料。
福爾摩斯的宿敵詹姆斯莫理亞帝在這部電影有小篇幅的介紹,原本很期待他們的對決,但是看到後面到有點無所為了,刻意調人胃口反而讓人不是胃口。
不是不好看的電影,卻給搞成這樣有點我自己的主觀意思,但是走出電影院還是讓我有點失落。
(馬克史壯讓我失望了,《謊言對決》那種角色還是比較適合他,這應該給石內卜演才對。
而凱莉雷利很正,期待他在第二集有多點演出機會)原文出處:http://www.wretch.cc/blog/pocato/13872471
我认得盖里奇,不是因为他和麦姐的一腿。
我认得里奇,是因为他和《两杆大烟枪》有一腿。
看《两杆大烟枪》是在高中时候的事情,和昆丁的《低俗小说》一起看得。
十几岁的年纪,情绪脆弱的像廉价的汽车,轻轻一蹭就有划痕。
不小心碰撞,就是终生创伤。
于是至今,再听到《放牛班的春天》背景音乐还会鼻子一酸。
十几岁的姑娘,就是喜欢没事给自己找点感伤。
可以花两个小时的时间安心而沉醉地看岩井俊二,却读不懂昆丁和盖里奇。
记下里奇的名字,只因为十几岁时和他发生了一场严重的车祸。
我关注电影导演胜于关注演员。
比如我知道《美国往事》和莱昂内却不能忍得里面的罗伯特蒂尼罗。
比如爱上蒂姆伯顿在前而倾心于约翰尼德普在后。
比如看得了《生于七月四日》却记不住汤姆克鲁斯。
导演于我,就像一本书的作者。
一如我爱《半生缘》,但更钟爱张爱玲。
于是热爱一个导演意味为着热爱着一种价值观,一种精神。
爱电影,我爱的不只是他华丽的皮肤。
我还爱他的标签。
我不是电影专业,就是与戏剧也毫不相干。
于是爱上一部电影的理由有时就显得稚嫩而荒唐——只因他的风格节奏和主题表现可以与某时某刻的某种某微妙的小情节小情绪完美匹配。
如同挑选食物,感性而执着。
比如对于09年的《变形金刚2》,我的态度就比金酸梅要温和包容的多。
一杯柠檬水,一捧爆米花,一个男朋友。
如是条件下,我们需要的反正不会《无耻混蛋》或者《白丝带》。
嗯。
有点跑偏。
回来。
我喜欢导演,但并不代表就不会花痴演员。
于是就去看了《大侦探福尔摩斯》,地地道道地冲着裘德洛和小萝卜唐尼去的。
大眼一瞟,愣就是没看见除了他俩名字之外的名字。
好了好了,我承认我腐了一把。
伪影迷一个,还总是装得那么回事。
对于公众,能吸引眼球号召票房的总还是美女或是帅哥。
小萝卜和裘德洛那POSE一摆,就会有无数这种对帅哥缺乏免疫的姑娘们乖乖掏了腰包。
然而看了十多分钟,对对对,就是裘德洛冲进小萝卜的房间拉窗帘开窗户,小萝卜先是满地乱滚然后俩人又打情骂俏的那段,我忽觉这影像和配音风格似曾相识。
已经被两大帅哥弄蒙了的我,于是在二十二岁时,又和盖里奇撞车了。
而且伤得不轻。
故事既来自小说,也来自漫画。
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先生重出江湖和坏蛋斗智斗勇上天入地惩恶扬善。
几乎是所有爱书人的必经之路,我也是躲被子里熬红了眼睛挑灯夜读《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加的猎犬》等故事过来。
的。
小孩子看热闹,最初就看那些超与奇妙的峰回路转柳暗花明的超人逻辑推理。
像一种执念,对于孩童时塑造的偶像的长期崇拜和发掘。
后来上了大学又想看门道,想着法子写论文证明柯南道尔在十九世纪那隐匿在字里行间的大英帝国的民族自尊心和抵美情绪。
当然,原著的后世影响在我这里只是大千世界的冰山一角。
看看那来自美国的gajite神探那一袭华丽丽的风衣和礼貌;看看那来自法国的亚森罗宾,再看看来自日本的永远停在小学四年级的柯南的过人的智慧,就是多啦A梦的口袋里都会有上一套的神奇道具,更别说以邦德林贵人为首的所有甲乙丙丁一数不尽再数还不尽的谍战英雄。
这些,可都是福尔摩斯的重视跟班哈。
这可是一个如此庞大的无人能够颠覆无人可再造的帝国呵。
但是,盖里奇的福尔摩斯,真的很改编,很电影。
作为一部改编巨作,盖里奇即抓住了原著小说的精髓,也较好的结合了漫画的华丽与夸张。
福尔摩斯的聪明众所周知,多智而近妖呵。
那里奇就玄乎其玄的将之与魔法巫术等超自然力量挂钩,出现了那些让人眼花缭乱以假乱真的诡异仪式啊,咒语啊,死而复生的桥段啊,指使片子的行进中我一度相信盖里奇就要拍出另一部《第九扇门》了。
其唬人程度绝不亚于第一次听说巴斯克维尔家的那关于大黑狗的传说。
还好,片尾时被小萝卜一句“小把戏”和导演的几个连续剪辑拆破了所有悬疑。
没的没的,啥也没的。
没有神没有鬼,只有那个戴着帽子挂着烟斗披着长褂的福尔摩斯。
换句话说,就是神鬼都玩不过他。
这,就是盖里奇的福尔摩斯。
从结构上说,节奏的拿捏是非常的有趣。
盖里奇的电影从不卖弄玄虚,就是给你讲个故事,以及过程中的点点滴滴。
于是片子的开端和结尾看似简单不露痕迹,但是确实别有用心。
开始镜头的快速移动,追逐,奔跑,动作,充满悬疑和哥特味道的服装和仪式,音乐配合恰到好处。
故事迅速预热并进入状态,没有冗余的对白和画面。
10分钟内,他就全盘道出影片元素:爷就这么讲故事了,喜欢不喜欢请自便。
结尾处呢,也毫不掩饰的说爷就是要拍续集。
而且是尾巴留足了的告诉你,不遮遮掩掩,不躲躲藏藏。
于是乎,前因后果都不交代了。
这反正只是福尔摩斯的一次办案。
比如他和艾琳之前有什么瓜葛我们都不得而知,反正瑞秋·麦克亚当斯就像理所应当的花瓶一样摆设在影片的角角落落,何况人家都说了“咱们就别老纠结以前”。
至于那个什么什么教授下场如何,我们也只能在期待中了,反正小萝卜已经说了他大有来头大有作为。
都说了,这只是过程中的一个过程而已。
形象上吧,里奇这次真的是蒙了我一把。
除了皮特一角难求的在《偷拐抢骗》中觅得一角,其余影片基本上都是小人物当道,大人物甘做炮灰。
在《福尔摩斯》中,裘德洛带着他的两撇小胡子忽闪着那一双勾人摄魄的眼儿刚一出场,我就被蒙倒了一半。
原来福尔摩斯可以这么帅呵。
而待到小萝卜出场时那充满动画感和细腻感的搏击,就更蒙了。
原来架是可以这样打的,而且还可以打得这样华丽。
而后在二人一来二去相互调侃着收拾掉个小喽喽后,我完全就被蒙倒了。
原来这个是福尔摩斯那个是华生呵。
虽说我们都知道福尔摩斯打架很厉害,收拾《血字的研究》里那个罪犯车夫简直就是迅雷不及掩耳。
但小萝卜的打架方法还是无所不能的有点想要赶超好莱坞类型片中的英雄之势。
一袭凌乱的碎发,破旧的满是漏洞和尘埃的衣,加一副痞痞捎带调侃的表情,说话做事时眉宇间飞扬的假无知假纯情或者自以为是的聪明,我微笑了又微笑,终于有点忍俊不禁。
看看看,他在地上满口Gentle,gentle的时候那一副小女人样。
Oh my god。
这真的是矗立在我脑海中玉树临风风流倜傥的福尔摩斯先生么?
那一刻,与其说华生是折服在他脚下的小跟班,不如说是他生活无所不入的领导。
再说那脏乱差的可以和租赁仓库相较的房间了。
瓶瓶罐罐光怪陆离,各式各样的实验和仪器,窗帘一拉,尘土高飞三尺。
嗯嗯,就算福尔摩斯会陷入情绪低落期,但也不至于如此不修边幅吧。
难道他的胡子不应该剃得再干净一些,试剂瓶罐再擦得透明明亮些,说起话来更安静而略显寂寞,摆弄起小提琴的姿势更优雅一点么?
那一刻,他失掉了脑袋上笼罩着的金色光圈,变得和盖里奇电影里小痞子主角们无异。
再说他办起案来的样子吧。
除了极少时候面目显露出严肃和认真,大部分时间都似漫不经心的游戏。
比如推理玛丽的身世时,与其说福尔摩斯是在展示自己的推理,不如说是他在调戏一位善良且自尊心很强的女子。
而跟踪起艾琳时那逛街样的游荡戏法,先摔一跤弄得满脸灰,衣衫褴褛,然后再东摸一下西碰一下,等你发现他其实是在顺手牵羊的时候人家已经化妆完成装备好了。
再说他在那个隐藏在衣橱里密室里拐带证物的样子,眼睛动瞟一眼,西荡一眼,玩世不恭无所谓的浪子形象,俨然一副手脚不干净的窃贼。
可人家就是在这游戏人生的时候识破了所有骗局。
再说华生吧。
裘德洛版的华生我想前数30年后数30年绝对的无人可比。
不可比的不仅是他帅得让人小脑失衡的脸面,还有几乎就没有其他形象的福尔摩斯可以和他搭档。
作为退伍军医,我想的华生该是一个面容平素,为人严谨而温柔的男子,小麦色皮肤,并留有对暴力和战争无人能理解的自我解读。
然而在一皱都不起的笔挺西装下,撇着八字胡的裘德洛真的帅得太奶油了。
闪烁在报纸和明暗光线下的他一颦一笑一举手一投足的贵族样,完全盖过了胡渣满脸飞一副出身贫贱样的福尔摩斯。
论严谨,华生本该比不上福尔摩斯的,可片中裘德洛处处充当的倒像是督军或是掌管家务的家庭妇女,有时还会严肃小心眼的失去幽默感。
好好一个马甲,就那么被扔下马车了。
人家花了6个小时辛辛苦苦抓来的实验苍蝇,呼啦一下就全放走了。
福尔摩斯跟他的小情人儿开个冷幽默吧,他就愁眉紧锁。。
不小心被忽悠进局子了,居然只提自己不管福尔摩斯,甚至放朋友鸽子让其独自办案。
一对冤家。
华生不是跟着福尔摩斯冒险,而是在给他收尸。
于是,我就是蒙倒在他板正的英伦范儿下了。
另外,盖里奇的《福尔摩斯》,真的很英伦,真的很盖里奇。
当我终年泡在好莱坞电影和滑得流油的美音中时,我开始对伦敦腔有了相当大的隔膜。
于是,在听到艾琳那清晰的美音时以至于有种归乡的感觉。
然而盖里奇就是能让我撇弃开发音上的蹩脚而蓦然进入抵美状态,如是,瑞秋·麦克亚当斯的美音反倒显得有些唐突且不合时宜。
然而盖里奇的英伦范儿可不只是其一口纯正的伦敦腔。
全片冷色调勾画出的旧伦敦满是人间烟火的场景:逼仄而潮湿的街道,冗杂喧闹的人群,泰晤士的河水,阴霾天空下的吊桥,老美那草地,别墅和跑车的都市景象速速退后。
这些,是在《富兰克林》中的其时城也可以看到的19世纪的英伦街景。
工业革命如火如荼地正在上演,城市和河水被燃烧成黑色(如果我们还记得那副经典的油画的话),其背后,其实不简简单单是一个英国人对于敦伦的熟识与眷恋,还隐约渗透着对于一个时代的追忆。
和中国人反反复复回顾唐宋是一个道理。
作为英国人,盖里奇了解的也不只是英国的皮肤,是彻头彻尾的醒悟,从发肤深入骨髓的理解他的民族。
从《两杆大烟枪》起我就照单全收的他的英式幽默,有点冷冷的,又有点自嘲的。
如果说美国人的幽默是为了娱乐调剂,那么英国人的幽默就是种生活态度了。
这种态度其实是有点类似于阿Q精神,源于生活,并渗透进对于整个人生的态度,于是有时就显露出些许无奈,伴随着些许苦涩,于是,我们称之为黑色幽默。
《福尔摩斯》中让我们微笑的地方很多,有来自对白的,有来自演员表现的。
比如福尔摩斯关于那个苍蝇和音乐的实验就让我有些捧腹。
比如小萝卜醒来发现自己扒光着四仰八叉躺在床上只一块遮羞物,然后一脸委屈的所要衣服让我几近要捶地了。
比如福尔摩斯被困监狱,给囚犯们讲笑话以避免争端也容易让人忍俊不禁。
再比如那个高个子操一口法语的打手,以至他一出现我就知道导演要讲笑话了。
再有裘德洛和小萝卜那些数不清的打情骂俏眉来眼去俨然一对亲密同志的桥段,让人大脑是华丽丽的跌倒呵。
很盖里奇,就是很有盖里奇的范儿。
盖里奇有什么范儿?
认识他的人都知道,除了上面说到的黑色幽默,就是小人物化,戏剧化,男性化。
小人物化就是故事多讲小人物在大千世界的蝼蚁人生,主角流浪在主流世界之外,自得其乐。
那有人说,福尔摩斯和华生还是小人物啊?
前数100年后数万万年,谁会不认识福尔摩斯和华生啊?
可是我们在盖里奇的福尔摩斯身上看到的就是一副小市民形象,所有伟人名人的光环通通消失。
他们也有打不败的敌人,也有理解不了的事情,也有陷入窘境形象全无的时候,也做不了救世主,然后他们就在这样那样的“不能通过”中穿梭,行走出和常人无异的普通生活。
戏剧化呢就是盖里奇总是极尽所能的将故事讲得离奇不堪。
《两杆大烟枪》中套中套连环套的故事模式就已经让我们都领教过了,《福尔摩斯》中他又出新招——死人复活呵,待谜底揭穿后又想尽办法自圆其说。
盖里奇的男性化我们也都是有目共睹。
总让人怀疑他的性取向一样, 女性演员总是作为陪衬出现在他的影片中。
传统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后来一男一女也能一台戏,在盖里奇这里,两个男人也是一台戏。
除了他为了融入他招牌式的黑色幽默,部分继承部分颠覆的塑造了人物形象,让小萝卜和裘德洛从形象上到身高上一个唱白脸一个唱黑脸,两人夫唱妇随样的此起彼伏,很是和谐。
而另外两个美女,就罩着华丽丽的衣服花瓣样的飘过来了,飘过去了,又飘过来了——也难怪容易让人认为华生和福尔摩斯度假时渡去了断背山。
综上,我有以下公式:09年又见盖里奇=非典型性福尔摩斯和华生+典型性盖里奇。
怀着邪恶而欢乐的心情看了《福尔摩斯》。
电影开始前一分钟还忍不住短信闺密:“我现在在影院看《福尔摩斯》,哈哈哈哈!
”丫回信道:“就知道你会去看这种同性恋电影。
”泪。
原来该片已经以这种方式名声大振了么?
看完后不吐不快之一:导演盖.里奇是个老奸巨猾的家伙,他让阿福和花生的关系变成橡皮泥,可由观众凭主观喜好任意揉捏圆扁。
例如就我而言,如果有人和我说俩男人之间绝无那种欲说还休欲拒还迎欲罢不能欲盖弥彰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我是打死也不敢苟同的。
可是对L这种本能排斥男同的家伙而言,他就只看见阿福和花生之间惺惺相惜同生共死的纯洁兄弟情,因此也看得很欢乐。
至于一同看电影的婆婆,到最后还没能从扑朔迷离的案情中缓过劲儿来。
所以这是一部老少咸宜、男女同志(不好意思,是“通吃”,手抖了)、皆大欢喜的片子。
其二、作为一部娱乐片,它汇集了所有我喜欢的元素:主角养眼(男帅女靓)、演技到位(介是嘛样的输入法,什么叫晏几道喂?
)、节奏紧凑、气氛诡谲、哥特风格、台词幽默、配乐出彩、结局欢乐、无人装逼。
小强不死的男女主角定律固然让这样一部侦探片的逻辑大打折扣,但是,出于狭隘的个人偏好,我就喜欢。
其三、关于裘德洛。
亲爱的洛哥,若干年前看《兵临城下》时,我就爱上了那位弹无虚发的狙击手。
你那微秃的头顶、唏嘘的胡渣、忧郁的眼神、性感的嘴唇、抽烟的POSE……一切的一切都如同你神乎其技的枪法,击中了我的心!
而今看了《福尔摩斯》,这种爱慕之心卷土重来。
不知网上哪位同仁曾发出过如此振聋发聩的呐喊:神啊请赐我一个裘德洛吧,哪怕是木有小JJ的也可以!
在此我也想做同样呼唤,当然,如果是没有关键零部件缺失的版本那就圆满了。
其四、关于恶趣味。
花生早年在战争中膝盖受伤,因此走路微跛。
这让我想起了自己从小到大花痴过的若干角色:从牛虻到傅红雪到无情到顾惜朝(电视剧中的)到花生,无一不是腿脚不便的人士,无一不是我一度的最爱。
这是什么样古怪的嗜好?
母性萌发?
千言万语先说一句:内有剧透。
墨水里和屏幕上的福尔摩斯分别从某种程度上响应了诗人奥登W.H.Auden对于打造天才的两个定制条件:前者符合现在性nowness;后者则是持久性permanence。
不同于纳博科夫对现在性的弱化定义,柯南道尔笔下的名侦探所逡巡的是维多利亚鼎盛时期那日不落的奢华与罪恶、光明与黑暗、谎言与真实。
小说本身也因为承载着朴实的叙事和扎实的“证据”所以历来为艺术史学家拿来钻研当时当地的语言、时尚和观念等社会“表情”。
相反,这部刚翻拍的“持久型”福尔摩斯则是导演Guy Ritchie通过把原著人设组合重装再设置了好莱坞主程序和歌特式零部件的真正意义的“钢铁侠”。
他耐打、扛摔、“相机”眼,而且还防水、防爆、防女色。
电影里就算说他是当时工业革命的产物也有人信。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如此能耐的人设也需要一个复杂、艰险的社会舞台,这就是19世纪末的伦敦。
影片留给我的take home image也就是那座尚未完工的伦敦塔桥和头悬桥梁的五角星教教主男反1号,还有就是福尔摩斯和艾琳面朝泰晤士河、秋心荡漾的寥寥背影。
那时,才子佳人并肩而坐。
艾琳指着繁华尽处的阴霾说:“这真是风雨欲来。
”福尔摩斯:“吾爱,君之念卿不在朝暮,良辰美景也是虚设。
” 经过图像处理的天空色调是丝绸质感的,这大概是日不落帝国最美丽也最丑陋的天空,就像她虽见证,却从不表态;虽宽广,却不知满足。
遗憾是剧中的两人对爱情并无更多注脚。
原著里本应是冰雪聪明的艾琳和盘供出了幕后“黑衣人”boss Prof. Moriaty的指使以此强烈暗示续集的可能,而福尔摩斯也毫不客气地抢了艾琳之前偷来的鸽子蛋钻石送了华生当“嫁妆”。
其实,女性主义评论家大多抨击福尔摩斯的家长主义做派。
而微腐如我更为剧中男1、2号的微妙勾搭关系所动。
尤其是福尔摩斯和华生被拘留时小两口关于分居事宜的大口角,什么谁的狗、谁的衣服、谁的新欢的,非常之狗血和鸡毛。
裘德洛也在接受采访时曾提到,其实导演和福尔摩斯都想把他华生掰弯——让他当“阴”、福尔摩斯是“阳”(不得不感叹导演编剧对“阴阳”学说的理解力)。
男人间的兄弟情谊在今天能引人遐想主要还是因为当时女性的压抑,就像福尔摩斯对女性的偏见、柯南道尔笔下英帝国的“阳刚”(华生是从当时阿富汗战争荣誉回国的再就业医师)、以及人物关系中艾琳的点缀作用(福尔摩斯似乎更爱她的男人气和狡猾精明)。
即使是福尔摩斯时不时拉小提琴的艺术发挥也是服务于破案思考而根本无关儿女情长。
确实,柯南道尔笔下的夏洛克就像是尼采的“超人”,时常因个人心疾而困,无法与社会正常交流。
再加上具备十分的精英情结,他总是把“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这样的多愁善感挂在嘴边(“My life is spent in one long effort to escape from the commonplaces of existence.”-The Red-Headed League)。
在电影里,福尔摩斯出于拆散华生和玛丽的别扭心理,在刚见面的时候就摆着Lie to Me里Dr. Cal一样的臭脸把玛丽从头到脚毁了一通,比如项链是借的、之前有过结婚对象等。
虽然最后有补过送钻戒一出,但还是可以想像当时富裕的伦敦中产对珠宝和女人并无《色戒》中上海租界嗜之如命的悲剧心态。
而福尔摩斯顺了艾琳的项链反而是因为他更欣赏艾琳身上其它“闪光”的东西。
“燕雀也知,鸿鹄之志。
”1890年代的伦敦正是帝国巅峰期,此时伽利略早发明了“放大镜”、达尔文也发表了《进化论》,因此经常搞坊间咨询和公费旅游的福尔摩斯(“consulting detective”)自然要业务水平高、破案经验多。
这正符合当时维多利亚中产对社会多元龟裂现状的不满以及对犯罪事件频发的畏惧,当然还有工业革命后人们对理性和专业的推崇。
福尔摩斯的一句名言是“Crime is common. Logic is rare.”他对信息的处理也完全符合社会达尔文主义和实证主义治学的思路,也就是从线索的搜集、分类和删减到对细枝末节的洞察和一系列的假设检验都遵循着他从Charles Sanders Peirce那拿来的溯因推理法(abductive reasoning)。
他的说法是“Never theorize before you have data. Invariably, you end up twisting facts to suit theories, instead of theories to suit facts.” 在电影里,导演为了符合观众们的暴力恶趣味增设了许多打斗情节。
打戏的套路是男1往往先被打得四处找牙然后才如有神助地绝地反攻让打手脑浆迸裂、五体嵌墙。
但为了弱化夏洛克“钢铁侠”的本质,渲染福尔摩斯的专业功底,后期加工将打戏作了变速处理的同时还旁白夏洛克装13的攻击设计。
福尔摩斯本来就深谙人体结构和医药,所以对打斗步骤的设想、部位的选择以及hp杀伤值的评估都非常精准。
当然,在Punch Bowl的这场打斗也说明了福尔摩斯本人对变量预测的自负,也就是信奉所谓的“唯一正确解”。
这也是溯因推理的软肋,因为大多数人仅仅由自己经验所形成的刻板印象来决定自己对事物的认识。
再加上工业革命所代来的标准化和均匀化让人觉得似乎统一而系统的外部认识(也就是常识)是有益社会运行的。
夏洛克基于对城市面孔长期而细微的观察,对城市社会各阶层、英帝国各异族的人们都能进行又快又准的分门别类。
这也是福尔摩斯在当时如此受欢迎的原因之一,因为它替代了封建时代身份识别的旧体系也有效的识别了新贵族和他们的社会坐标。
这种针对衣着、动作和语言的按图索骥后来也成了弗洛伊德所极力推崇的个体观察方式。
以至于到了福柯,这些社会面相的类型学索引本就被讽刺成社会控制(Social Control)的工具和现代风纪管教系统(Modern Disciplinary System)的“成见”,因为他亦认为人是可计算的人。
当然,柯南道尔很清楚这一点,反派“墨悌”教授设计的初衷就是为了平衡福尔摩斯的这种过分算计的自负。
在电影里,“墨悌”老师更是雇了福尔摩斯的The Woman来施美人计迷惑他。
这也间接说明inhuman的特质在实际社会工作中是行不通的。
在类似文学作品中,作家们也表达了这种对“他人”认识的困惑。
爱伦坡在《众之人》也说过,“你看那花团锦簇、服饰相似的女人们,在人群里你根本不知道她是淑是娼。
”而在阿加莎的小说里(尤其是马普尔系列),真正的犯人则往往是最不起眼的那个,比如某个甜心小老太,某个体面而低调的绅士或淑女,还有即兴谋杀但善于掩盖证据的生手。
不仅如此,对于柯南道尔来说自然环境也是影响人们心理、行为的重要侧面。
在《福尔摩斯探案集》里暴风骤雨和伦敦烟雾是最佳作案天气,相比之下,阿婆的那些“阳光下的罪恶”、村子里鸡犬相闻的刺杀和下午茶发生的投毒都深刻的揭示了英帝国城乡生态环境的差异。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总体来说,正是因为帝国全民“爱理性”的情绪让福尔摩斯对教育和知识有着一种“天然”的崇拜。
以至于当他遇到了导演根据丹布朗小说反派套路捏成的五角星教教主时,他的第一冲动就是打倒迷信、辟邪说。
有趣的是,电影里的邪教叫Temple of Four Orders,这个组织和The Da Vinci Code,The Lost Symbol等小说都提到的共济会有着几乎一样的组织章程(高层戴大戒指)和崇拜符号(金字塔和异教符)。
对埃及原始文明的狂热崇拜是19世纪欧洲殖民国家的普遍现象。
不仅如此,电影里福尔摩斯和男反1号第一次交锋的牺牲仪式就是在伦敦的一个共济会会堂和圣保罗大教堂拍的。
除此之外,影片里炮灰男Reordan的实验室和221B的布景也都事无巨细的排布了本片推理所需的所有具有科技含量的大小线索。
比如,实验室里的生煮青蛙、老鼠招魂、地图标记、粉蒸白猪、希伯来数字、拉丁标语和各种异教徒咒语。
贝克街221 B也是相似的杯盘狼藉:人体裸像、未付帐单、伦敦地图、泰晤士报、手绘解剖图、东方手工地毯、以及各种易容工具。
这些都是导演为粉丝阵营所特设的小说再现“彩蛋”。
(希伯来文化一直崇尚属灵的起源,而希腊人则认为人为法和实证法的理性构架才是国家形成之渊薮)。
再提现在性,小说和电影都说明了为什么天朝盛世的维多利亚时代会有邪教和灵说的流行。
柯南道尔的解释是多元文化和城市疏离现象的存在。
在小说里,福尔摩斯行万里路、说多国话和各王宫贵族都有业务往来,但同时也是个超级大宅人、没有事件不出门还生闷气乱射枪。
这是帝国盛名之下“岛国心理”的必然,因为随着帝国的扩张,社会网络的层分、社区人际的疏离以及阶级的冲突让各种不稳定因素突显并胶着,以至于出现让邪教渗透和横行的空间。
因为怕寂寞,所以被蛊惑。
电影里毒瘤入侵的五步走也是遵循:女人、科学怪人、亲戚(男反老爸)、权贵、上下两议会。
多元文化在电影里则表现成了夏洛克智斗法国巨人。
而论及公众文娱生活空虚时,他跟华生则是调侃当时伦敦上演的Don Giovanni。
研究Mozart的学者一般认为其实他这一版的唐璜个性冷酷、横征暴敛但竟背景空洞、不畏死亡,简直是资本主义的放浪神魔(libertarian daemon of capitalism itself)。
福尔摩斯和苏格兰场的合作也被认为是知识分子效力政府智囊的原型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因为英国官僚体系不能承受过多的实用主义福尔摩斯们,它天然的呼唤法律和秩序。
因此警长Lestrade作为政府公务员在警局为邪教爪牙所控制时也必须藏着掖着地帮福尔摩斯里应外合。
除了这些帝国的隐性建构之外,电影对当时伦敦的重现也算是成功的。
机械化杀猪的屠宰场、大型货船的船坞和码头以及错综复杂的污水处理管道和人潮涌动的肮脏街道都反映了当时伦敦城市生活的丰富。
如果说艾柯是以《玫瑰之名》拿侦探小说的胚子给符号学画皮,萨特用戏剧给存在主义哲学布景,那柯南道尔则是用华生的口吻来叙述帝国春秋。
对于Ritchie导演来说,《福尔摩斯》就只是一部跨文本杂糅的cult movie罢了。
在今日政律界,即使是波斯纳R.A.Posner这个一直诟病福尔摩斯本人专业技能的法官加法学家也对福尔摩斯文化本身的cult属性点头称是(他本人是经济法学家和法律-文学运动的主要批评家。
他的“肯定”要比他庭上通过的“上诉”稀缺)。
而且,Guy Ritchie炮制的帝国也恰恰迎合了艾柯对于打造cult movie的要求——创造性毁灭,即是把原著系列小说套路打破重接、把每个故事串在一起来讲新故事,以此昭示一种赤裸裸的混搭和失调。
这种改编应用的跨文本框架被艾柯称为将正常电影变邪典的“魔药”。
因为观众记忆里对原著忠诚的刻板印象被撕裂成电影里大珠小珠落“一盘”的“彩蛋”。
这些桥段让观众又爱又恨是因为它们既熟悉又陌生、既真实却也不值一提。
艾柯就曾对此狡黠地引了典:Apres nous, le deluge. (After us, the Deluge).是的,我们都无意也无法在乎那些身后事。
想必便是柯南道尔重生也无所谓帝国的烟雨和粉丝的忠贞了。
最后说明,我并不是柯南道尔的“理想读者”,因此我认为本片值得推荐。
尤其喜欢Hans Zimmer的配乐。
Stadium 10, Durham, Dec 30 2009
说来奇怪,看《大侦探福尔摩斯》那会儿,我正在读雷蒙·钱德勒,但愣是没把他笔下的菲利普·马洛与福尔摩斯联系起来,着手写这篇评论时,才恍然想到这两位从事的是同一职业:私家侦探(尽管侦探最初几乎是由福尔摩斯定义的)。
其实也不奇怪,无论是柯南道尔笔下那位19世纪80年代进入公众生活的夏洛克还是盖·里奇最新电影中的福尔摩斯,都近似于神话中的传奇人物,而不是马洛那样在照不到阳光的洛杉矶从事灰色职业的反英雄。
在成千上万的拥趸们眼中,福尔摩斯就是福尔摩斯,他无法被归入某种职业类型。
正是由于福尔摩斯身上的神话色彩,他也特别受擅长制造世俗神话的好莱坞电影的青睐。
据《吉尼斯世界纪录》统计,福尔摩斯前后曾被70多位演员扮演过,200多次搬上银幕。
其中最经典的,当数40年代环球公司电影中巴斯尔·拉斯伯恩和80年代英国演员杰里米·布雷特塑造的福尔摩斯形象。
当然,对于这些电影是否保持了小说的原汁原味,福尔摩斯迷们是心存疑虑的。
一般来说,商业电影是拍给普通观众看的,每个时期的观众口味都在变化,想要所有的福尔摩斯电影都忠实于柯南道尔的原著是不可能的,如果那样,观众也可能腻烦得要死。
因此,所有这些电影都有一个“与时俱进”的问题:如何旧瓶装新酒,如何以时下最流行的视听方式抓住观众,如何把当前的时代因素注入到电影中。
盖·里奇的福尔摩斯就是用现代电影的包装纸包起来的一块硬糖,它看上去很漂亮,很酷,很娱乐,但是不耐嚼。
故事仍旧发生在维多利亚时期带着寓言性质的伦敦,第二次工业革命为这座城市带来了新的繁荣,也滋生着新的罪恶。
福尔摩斯这次要对决的是布莱克伍德勋爵,一位能将古代巫术和现代科技结合起来,企图颠覆整个社会的大恶人。
但是,对于福尔摩斯的智商和推理能力来说,这个由四位编剧建构起来的故事仍旧过于简单、缺乏悬念了,盖·里奇在叙事时也过早得预示了结局。
整部电影的编剧落入看了一半就知道结果的范式中。
电影所企图保留的唯一惊喜——所谓巫术魔法无非是罩在最新科技之上的一块烟幕——对于真正的推理爱好者而言显然缺乏吸引力。
尽管推理的味道不足,电影的视觉效果仍然是很养眼的,绝不会让被《阿凡达》惯坏的现代观众失望。
CGI制作出来的伦敦场景是摄影棚时代建造的一街一隅所无法比拟的,它能够向观众展示那个时期整座城市的全景,而这种展示必定会加强这座城市的寓言性质:这是正在形成中的现代伦敦,它马上要变成今天人们眼前的这幅模样,在这里,前现代的英雄和恶人正在进行最后的较量,而理性、进步和文明必将取得胜利。
盖·里奇电影中的伦敦多少让我想到了《纽约黑帮》中的纽约,电影最后远景中的伦敦塔桥(还在建设中)就像斯科塞斯那部片子最后从彼岸遥望崛起的曼哈顿一样,有着极强的时代和历史感。
在城市的寓言性方面,这里的伦敦无疑又有着蝙蝠侠系列中高谭市的影子,和《黑暗骑士》中的蝙蝠侠一样,福尔摩斯在这里要面对的不是什么小混混,甚至不是为谋一己私利的阴谋家,而是企图颠覆整个文明基础的大恶人。
不同的是,诺兰可以让观众的灵魂为这种对决而颤动,而盖·里奇只是让观众抖动一下脸上的肌肉。
在柯南道尔笔下,福尔摩斯全知全能,接近于神,不同于波洛那种完全靠推理混饭吃的侦探,但推理——那种从细枝末节错综复杂中条分缕析地获知结果的能力,仍旧是福尔摩斯的看家本领之一。
拍一部福尔摩斯电影,你或许可以把他那顶鹿皮帽摘掉,但是绝不可能忽视这一点。
盖·里奇没有忘记推理,甚至还有意“加强”这种能力。
除了让福尔摩斯在华生的女朋友面前出了一次丑和最后的揭示时刻常规性地露一手之外,盖·里奇还安排了两次打斗过程来向观众展示这位侦探的推理能力:福尔摩斯在头脑里推算着他每次出拳会对敌手造成什么效果,观众在慢镜头中目睹了福尔摩斯的“推理过程”,接着,观众又再次在屏幕上看到福尔摩斯按照预先的“推理”将对手击倒在地,丝毫不差,就像电脑编写的游戏动作一样准确。
我不知道是否真有人能做到这么准确,也不知道这究竟算是推理还是控制论,但我知道从没看过柯南道尔,喜欢电脑游戏的青少年肯定会觉得这足够酷。
同样酷的还有华生医生,在这部电影中,他不再是为反衬福尔摩斯的沉着冷静,一幅遇事就惊慌失措的烦躁相。
他成了几乎和福尔摩斯平分秋色的搭档,且不再那么“忠实”了,时刻准备为了一个女人结束和福尔摩斯的同居关系,而福尔摩斯似乎为此焦虑不安。
这种半同志关系几乎是盖·里奇电影的一个特点了,从《两杆大烟枪》到《摇滚黑帮》,那些小混混之间总有着这种暧昧关系。
盖·里奇一向被认为是个形式主义者,他的电影除了用错综、诡异、让人淋一身狗血的巧妙编剧制造娱乐效果外,还真没有什么内容。
这样的形式主义没什么不好,至少看上去很酷,用某著名影评人的话来说就是“用一些酷的东西为一群酷的人拍一部酷的电影”。
《大侦探福尔摩斯》也很酷,如果你在周末和女友想到电影院找一点乐子,那就去看这部电影吧,肯定会觉得很娱乐。
如果你是柯南道尔的粉丝,想看原汁原味的福尔摩斯,那就回家把《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再重温一遍吧!
“谢谢你们有这么古怪的口味”,刚刚揭晓的金球奖,小罗伯特•唐尼拿到了喜剧类的最佳男主角奖,在一番“没有准备,不知道该感谢谁”的说辞之后,他感谢了颁发这个奖给他的记者协会(金球奖的主办方)。
他因为在《大侦探福尔摩斯》里扮演男主角,也就是歇洛克•福尔摩斯,而得到了记者协会的青睐。
“古怪的口味”真的很适合这部电影,看过柯南道尔原著的人们,千万不要指望你能在里面看到那个披着大氅、戴着法兰绒帽子、脸型瘦削,手指细长的侦探。
可能唯一和原著还比较贴近的,就是著名的烟斗,但不得不承认,小罗伯特•唐尼版的福尔摩斯把烟斗抽出了完全不同的风采。
这个福尔摩斯,很像是一个来自爱尔兰的蓝领工人,套个去年春晚开始流行的说法,非常地“纯爷们”。
影片的开始,这个长得虎头虎脑的福尔摩斯阻止了一个类似邪教组织的现场犯罪。
出场没有几分钟,他就展示了一番硬桥硬马的西式搏击术,扫清了一个把风的小喽罗看守的道路。
这种展示肌肉的冲动,一直延续贯穿了影片剩下的部分。
有《搏击俱乐部》一般的地下拳击比赛,慢镜头会告诉你福尔摩斯是如何灵活地击败了比他大好几号的对手,还会告诉你,福尔摩斯有结实的肱二头肌,更有优美的六块腹肌。
尤其是码头造船工厂迎击一个秘密组织派来的超级杀手时,福尔摩斯要应对该杀手用一整艘船作为工具,来击打他和华生医生,上演各种打斗与闪躲,有种钢铁侠(小罗伯特•唐尼扮演的著名角色)附体的感觉,唯一的区别只是没有那些神奇的高科技铠甲。
这些动作戏,恍惚间会让人有些困惑,侦探究竟是靠脑力来劳动,还是靠体力来劳动的呢?
如果以前柯南道尔的小说,让人们的印象偏重于脑力的话,那这部电影一定是来提醒人们,做侦探也是一个体力活,体能不足,光抽烟斗研究科学,是没有用的。
柯南道尔笔下那个潜心笔迹学,注意推理逻辑性的英国绅士,变身蓝领之后,就会因为没有接到工作,而烦闷到枪击墙壁,用子弹在墙上射出一些字母;性情也与冷静、沉稳之类的词似乎毫无关系,好像一个有人际交往障碍的怪人。
而且他还对搭档华生的个人生活十分不满,似乎就希望华生陪伴在他的身边,甚至不惜对华生的未婚妻口出不敬。
而他自己又对一个国际女神偷着迷不已,还要上演在屠宰场这样重口味的地方英雄救美的戏码。
看着女主角身后一扇扇猪肉被工业革命带来的大机器麻利地对半切割开,福尔摩斯和华生都一脸肮脏地在猪肉林中挣扎,钟情于原著里那个形象的人,大概心中只会有一个词:情何以堪。
而说到科学,这部以体能和冒险来诠释福尔摩斯特征的电影,一开始还真的很容易让人彻底把科学这个词抛往脑后,或者至少会把我们所了解的现代意义上的科学彻底忘记。
幽暗的伦敦街区,伏地魔一般会“死而复生”的头号男反角,各种很难说是科学仪器,却很像是炼金术士所用的器具,还有各种诡秘的圣殿式建筑,这一切都会让哈里•波特这个名字不停地浮现出来,很多时候都不禁要担心,福尔摩斯会不会走进9又3/4站台,突然就消失了,甚或觉得,他如果突然开始扔掉枪,而是挥舞一支魔杖,似乎都是有理由的。
编剧把福尔摩斯从一个单纯的侦探,上升到了拯救世界的大英雄的地位。
果然是所谓的“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一个能打能跑还顺便能推理的大侦探,不拯救一下危难之中的世界怎么行呢?
不过,这样一来,又让人忍不住想起了日本的《名侦探柯南》的剧场版,也是有很多次需要拯救世界,简直让人怀疑编剧会不会是一个日本漫画爱好者了。
好莱坞出名的美男裘德•洛(Jude Law)扮演的华生医生的形象,与原著小说里的谨慎小心有不小差别,居然是一个赌徒。
他也远不是原作里那般矮胖,,行事有一尘不染的做派,简直就是维多利亚年代的时尚青年。
小罗伯特•唐尼相反就像一个错走到了伦敦街头的波德莱尔,很难说他像一个侦探,倒是更像一个在那个年代被视作放浪形骸的诗人。
他们俩之间被拍出来的兄弟情谊,也如同《魔戒》之类电影当中的男主角之间的关系一样,让人有些浮想联翩,当然这也是最近这些年好莱坞电影的又一个新卖点:看花样美男玩暧昧。
这个剧本本身,改编自欧美流行的漫画版《福尔摩斯》,作者莱昂纳尔•威格拉姆(Lionel Wigram)也是电影的制片人和编剧之一。
而导演则是导演过《两杆大烟枪》等等的盖•里奇(Guy Ritchie)。
他们俩的出现,基本就可以解释这个电影何以呈现如今这个面貌的原因了。
威格拉姆是赋予福尔摩斯和华生动作英雄内涵的人,他曾经说过这是对两个人的新发掘,柯南道尔对他们的描述里本身就包涵了这些潜能。
而盖•里奇则成功地将他心目中集中了蓝领青年的伦敦城区穿越时空地搬回了维多利亚时代,除了色调上的区别之外,很多场景都让人想起了几年前同样描述维多利亚时代的犯罪片《来自地狱》,而后者的罪案主角,就是臭名昭著的“开膛手杰克”。
两部电影里也都出现了秘密会社,照此来看,产生一部《福尔摩斯大战开膛手杰克》的电影,也并非不可能。
倾心原著的人,可能会对这部电影心生抗拒,但热爱这部电影的人同样很多,它甚至成为了盖•里奇在市场上最成功的电影,也许维多利亚时代没有被过滤过的生活本来就是如此,并没有那么多传说中的绅士。
根本不是推理片。。。
虽然改变了福尔摩斯一脸严肃的古板,推理增加一成,喜剧添加乐趣,但是还是对不起原作人物刻画!PS:商业电影效果!
到底是好莱坞的电影 从来不尊重原著 不知道英国人怎么看她 连哈利波特都是全英国演员阵容为什么会允许美国人拍这样的福尔摩斯 他古板冷漠为人古怪不爱讲话或许会些格斗但不至于变成李连杰吧 最重要的是 他没有爱情 不明白Ritchie怎么想的 亏他还是英国人 拍的这么垃圾
《孔子》要能拍这么酷,谁还在乎有没有尊重“史实”呢
这样的拍摄,充分论证了智赏的高低与行为的怪异成正比... 疯疯癫癫的,不喜欢...
盖里奇的电影都不容错过。
音乐一听就是hans zimmer
这个福尔摩斯太颠覆传统了,不过确实蛮有意思的。
还是喜欢没有胡子的小裘~
蜀黍就是喜欢小罗伯特唐尼演的福尔摩斯
赏心悦目~~~
打了两个钟头架,推了五分钟理,我在电影院睡着了
中规中矩的爆米花电影,基本上从影片的任何一个角度看,都是那么的乏善可陈,对经典形象福尔摩斯的改编,更是使整个观影过程有种奇奇怪怪的感觉,好在本片未什么大错误,当做饭后消遣也勉强可看
这是一部宣扬科学破除迷信的悬疑侦探电影。【中关村美嘉】
强忍吐槽冲动地突出重点:这是一部基片!!!基片!!!基情四射的片!!!!
盖里奇眼中的福尔摩斯竟是如此的可爱。
花生:你偷我衣服!还在我的房子里放火! 腐尔摩斯:是我~们~的房子...花生:你拿我的狗做实验! 腐尔摩斯:是我~们~的狗...花生:你还故意破坏我跟我未婚妻的关系! 腐尔摩斯:我明白了,你太累了,精神紧张,需要休息,那个,我们去度假吧! 某傲娇:哼~人家才不跟你去~
Guy Ritchie? Stephen Sommers?
考虑在标签上加上"同志"~
美国版的福尔魔斯太搞笑了,小罗伯特唐尼真是太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