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戏王陵第1集/古墓电影第28集】
P.T. Barnum(1810.7.5-1891.4.7)就是2017年很火的电影The Greatest Showman里的男主,这里是他的坟墓,电影里对他的历史形象做了大幅度改编。
他1829年和Charity(1808-1873)也就是电影女主结婚,生有4个女儿,1873年丧偶,1874年和Nancy Fish D'Orengiani(1850-1927)再婚,后者在他去世之后也有改嫁,和第二任老公都埋在法国,不在这里。
他最大的两个女儿Caroline和Helen都活了70多岁,和夫家葬在一起,两姐妹实际上相差7岁,不像电影里给人年龄很接近的感觉。
三女儿France仅2岁时夭折,小女儿Pauline生有2子1女,但只活了31岁:这两位电影里没有提及。
P.T. Barnum于1842年在纽约开办American Museum,1850年运作了Jenny Lind的美国巡演,1870年建立大马戏团,这些时间线都在电影里有改动。
电影里的男二也就是帮他管理的那位编剧则是历史上不存在的。
而他的炒作手段之高超和对待动物之残忍基本上是历史公认的,所以电影里对他的形象美化得不是一点半点。
图1:全景。
图2-3:他本人。
图4:他老婆Charity Hallet Barnum(1808-1873),Michelle Williams扮演的电影女主。
图5:三女儿Frances,2岁夭折。
图6:以上三人。
图7:小女儿Pauline,其夫姓Seeley没葬在这里。
Pauline的长子Clinton、Clinton之妻Florence Tuttle Seeley、Clinton之子Clinton Barnum Seeley Jr.(17岁死于肺炎)、Florence之姐Austina Tuttle(这里唯一的“外人”)。
Pauline的小儿子Herbert、其子Herbert Barnum Seeley Jr.、其孙Herbert Barnum Seeley III(2021年去世,不知道他看到讲自己爷爷的姥爷的电影有何感想)图8:以上诸人。
图9:P.T.B是马戏之王的名字缩写。
【马戏之王陵第2集】Charles Sherwood Stratton(1838.1.4-1883.7.15)就是The Greatest Showman(2017)电影里男主P.T. Barnam筹备马戏团是招募的第一位侏儒,电影里说当时他25岁,实际不然。
(网上可以找到很多照片)Charles在出生6个月后就停止生长,身高64cm,之后几年只长高了一英寸即2.5厘米,但除身材矮小之外与常人无异。
5岁时被P.T.获知,开始培训他唱歌跳舞模仿等表演技巧,他也开始在美国巡演,获得巨大成功,P.T.为其取了艺名拇指将军汤姆(General Tom Thumb),他们也巡演到了欧洲,获得英国女王接见。
按:P.T.在这时期已经开始在博物馆的同时运作一些猎奇展览的巡演,但当时这种演出叫做怪胎秀(freak show)而不是马戏团(circus),上集说过他的第一个正式马戏团是1870年才搞的。
8岁时他开始缓慢长大,24岁时身高来到89cm,据说最终有99cm。
1863年,25岁的他与同为侏儒的Lavinia Warren在纽约结婚,史上首次侏儒婚礼引起轰动,随后获得林肯总统白宫接见,两人还在同年底剩下一个孩子Minnie,但不到3岁就在英国感染脑炎夭折。
婚后夫妻在P.T.运作下于世界各地巡演依旧成功并成为富翁,后来P.T.财务困境时还有出手相助。
他在1878年之后离开舞台,1883年在遭遇酒店火灾获救,六个月后死于中风,数年后其妻与意大利侏儒Count Primo Magri(1849-1920)结婚,1919年以78岁高龄去世,回来和他葬在了一起。
网上有关于电影原形的科普文章说“拇指汤姆将军在成为百万富翁,声誉到达顶峰之时,就失去了踪迹。
巴纳姆说他也不知道拇指汤姆去了哪里。
”,这显然不是事实,因为除了上面介绍的晚年情况之外,这对侏儒夫妇就埋在P.T. Barnam几乎正对面的位置,很显然是生前就设计好的(这整个园子是P.T.生前买的墓地)。
图1:全景,上面是他真人尺寸的雕像,1959年曾遭恶意损毁,后筹资修复。
图2:他本人和他父母。
图3:修复纪念文。
图4:他姐姐Mary一家三口。
侧面还有一家姓Hubbell的,不知道和他是什么关系。
这部歌舞片我毫无犹豫的打了五星。
我以前真的对歌舞片不是很喜欢,可以说根本看不下去。
但这部电影在狼叔背影出现,音乐响起的那一刻我整个人都脆了。
整部电影包含了梦想、信念、亲情、友情、爱情。
特别适合我当天的心境,因为下午的时候刚刚被父母和朋友打击了自信心,所有人都说你不行的时候,你也会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不行?
自己是不是真的那么不堪一击?
电影中的主角在我眼中真的是过分的勇敢,他敢赌上所有去做别人眼中不看好的事情。
他从来没有灰心丧气过,一直充满激情的去坚持自己的信念。
那些所谓的奇人异士,他们的至亲都对他们失去信心,告诉他们:“没有人会喜欢你这幅模样。
” 而主角却让他们明白了:你们无需躲起来,不要羞愧,你们是与众不同的。
当主角失意的时候,他们对他不离不弃,因为是主角给了他们一个家。
当我看到他们不顾人们异样的眼光,勇敢的站出来,闪耀自己光芒的时候,我感觉到全场观众都振奋了。
整个观影过程中,我几度落泪。
是啊,我们都是独一无二的,不要活在别人为我们制造的阴影中。
虽然有些理想主义,但是活的疯狂些又何妨?
我们和电影中的人物不是一样吗?
每个人都为了梦想而前行。
整部电影画面华丽,音乐燃,zac壮实了好多,但嗓音依旧。
我不知道其他人是怎么断定一部电影的好坏,我只知道,这部电影带给我信心与感动。
这就够了。
这次看电影最舒心的还有一点,就是全场人等到电影全部放完,影院灯光亮起才慢慢开始散场。
这首歌一出,是真正让我凝聚注意力的时刻。
整个旋律和歌唱都非常棒,但是更棒的是,它运动了电影化的表现手法。
因为我们知道,饰演瑞典女歌唱家的丽贝卡·弗格森并不是本人献唱。
但是她对整首歌曲的演绎,不只是在“配合”歌曲,而是为它加分。
她对这首歌曲的理解、肢体动作、神情;
包括电影动用的各种各样的拍法,对歌剧院环境的描述;
听众、男主人公、男主人公的妻子……
扎克·埃夫隆和他心仪的女孩;
这些人都被包围在这首歌曲的情感波动之中,在情绪上是多线并重的。
这首歌如果在情感上没能打动观众,那她接下来去美国东西横穿也就站不住脚。
也正是这首歌打动了狼叔,走进了他的内心世界。
毕竟狼叔和原配老婆也是青梅竹马,之前也没啥矛盾。
但就是这一刻,舞台侧面的狼叔一下子被震撼了。
有意思的是,镜头给到米歇尔·威廉姆斯演的妻子,她也被震撼了。
所以她就不断地观察着老公和台上的女歌唱家。
《This is me》这首歌曲跟《马戏之王》里之前听到过的所有的歌都不一样。
所有的副歌伴唱的部分都让人觉得非常舒服,音区也非常合适,很容易传唱开。
如果音区太高的话就不好流传,因为不好唱。
而这首歌是又好唱又让人印象深刻。
节奏和声部的组合也符合当下的流行音乐。
比如这里明显受到了电子舞曲风格的影响,歌词都很短,也不要悠长的旋律。
一般来说像广场舞的舞曲节奏,比我们的心跳要快一点。
在这样的音乐里跳舞是不会累的。
因为节奏比旋律更能对人产生影响,消除疲劳。
节奏有催眠作用,就像通宵蹦迪不会觉得累,但是通宵跑步就累死了。
所以在节奏里蹦跳就会忘了累。
也正是因为这个歌的独特性,让它与《马戏之王》里其它歌曲都不一样,能够脱颖而出。
do re fa mi, do re fa mi 你听了可以跟着一起唱 。
让你觉得很简洁,用最简单的方式写出让人印象深刻的曲子,这就是参考了贝多芬的作曲方式。
像《命运交响曲》那么简单的旋律、《欢乐颂》这样的大合唱,都很利于传唱,这就是最高级的。
我们为大家请到了著名电影评论家葛颖教授和上海音乐学院的女神教授田艺苗老师共同奉献《马戏之王》全国独家,同声评论专场。
上海影迷的朋友打开购票软件时可以注意“同声评论场”的字样。
这颗安利很柔软吧,比我爱音乐的内心还柔软。
主讲人介绍田艺苗,音乐作家,曾获音乐教育学士,作曲技术理论硕士和高级复调博士学位,现任上海音乐学院作曲系副教授。
葛颖,电影编剧,电影评论家,开创同声评论观影。
被影迷们称为:行走的电影百科全书。
代表作:《漂移在影像的河流上》、《电影阅读方法与实例》
开头的歌就感动得想哭。
因为两个对梦想充满着期待的孩子,慢慢长大了,见到了生活中不美好的那一面,但是最后他们在一起的时候,还是在向往着未来。
Barnum通过自己的想象力,聚集了一班怪人,聚集了财富,但是因为“低俗”“媚俗”被上流阶层拒绝在外。
他为了更多的尊重和名利曾经“出轨”过,对上流阶层的代表Jenny说“之前干的都是蒙蔽人心的,现在要给他们看点真的”。
I wanted to be more than was。
但是其实他拥有的一切都已经足够了。
This is me让我疯狂泪崩。
“I made no apologies!
this is me!
”感同身受。
和自己的不完美和解,是一条要走很久的路。
随便记几个点:在剧院都笑不出来的评论家、歌舞青春的男主成为了合伙人、赞亚达!
、女主好漂亮、好名声坏名声都是宣传,黑红也是红、人的高度只局限于眼界敲海报、撕海报这段的镜头开头和两个女儿在阳台上那段、男主陪Jenny参加巡演这段都好美。
陪Jenny这段的转场做得很好,也很有对比,马戏团这边大家备受指责,女主一家都在挂念父亲,巡演那边也是鲜花与掌声
这部电影就差把“美国梦”这三个字通过角色之口说出来了(如果中国电影,100%会说明这个核心主题)。
烂俗到令人疲倦的故事:一个穷小子通过自己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开创了“马戏”这一表演形式,成为一个腰缠万贯的富翁。
可在他事业红火的时候,他却迷失了自我,为了成为“上流社会”的一份子,“抛弃”了妻子和马戏团的同伴。
但之后还是回头是岸,最终收获了事业的成功和家庭的美满。
观影的过程中,我的脑海里不停地跳出“男人有钱就变坏”这个想法,并联想到了另一部电影——《喜剧之王》。
我觉得这两部电影在故事上都是有相近之处的,值得放在一起对比说明。
两部电影相似之处首先体现在主角人物设定上,都是心怀梦想的穷小子——一个是成为演员,一个是想让妻子过上美好的生活;其次,他们在梦想实现后,都迷失了自己,也都伤害了一直无怨无悔陪伴他们的那个“她”——《喜剧之王》里,尹天仇在片场大放异彩后,在鹃姐的帮助下进入了“上流社会”,迷失于其中的他早就把飘飘忘在脑后,甚至与鹃姐之间存在一丝若有若无的“暧昧”之情。
但飘飘却因为他,默默忍受着一切磨难;《马戏之王》里,巴纳姆在珍妮·林德的帮助下,受到了“上流社会”的认可。
他十分享受那些“尊贵的客人”的掌声,于是“抛弃”了妻女和马戏团的伙伴们,和林德一起去举办巡回演出,甚至与林德也产生了情愫。
两部电影的导演都在这段剧情中使用了交叉剪辑的手法——《喜剧之王》里,当尹天仇与鹃姐在舞会里翩翩起舞的时候,飘飘却在夜店里忍受着一位“大老板”的殴打,被打的原因在于:飘飘为了尹天仇,拒绝了老板的无礼要求;《马戏之王》里,当巴纳姆与林德在各地巡回演出,享受着鲜花与掌声的时候,她的妻子夏洛蒂只能在家中与两个女儿“相依为命”:在女儿芭蕾演出的片段,先是给了夏洛蒂一个中近景镜头,随后的拉镜头,展示出了她旁边空空如也的一个座位。
紧接着的一个女儿的近景镜头中,原本喜笑颜开的女儿发现只有母亲一人来之后,情绪立刻低落了;之后在家中的餐桌上,母女三人都在开开心心地打闹玩耍。
一个摇移镜头,画面的前景中出现了一把空无一人的椅子。
两把空椅子,从侧面反映了巴纳姆的离去,也暗示了这个家庭事实上已经“分裂”了。
两部影片中,交叉蒙太奇的使用,给观众带来了强烈的冲击,也使得观众对“被抛弃”的弱势一方产生了同情与怜悯之心。
不过,这也是一种“欲扬先抑”的手法——先展示两人的行为给爱他们的人产生了多么深刻的伤害,为烘托他们之后的转变作铺垫。
然而,这两部电影在故事上还是存在许多不同之处的。
首先是成长轨迹上:尹天仇的追梦过程可谓是坎坷的,多次被剧组扫地出门,连盒饭都吃不上,被各种人欺辱。
这样的设计是周星驰标志性的“笑中带泪”的喜剧风格,也是一个标准的小人物的故事;而巴纳姆的追梦过程都不能用简单的一帆风顺来形容了,简直就是心想事成!
或许这个是历史的事实,就跟《血战钢锯岭》里道斯的所创造的奇迹一样,但如果这只是编剧设计的情节,那么它未免太过于“童话”式的想当然。
还有就是影片的结局,尹天仇用另一种特殊的方式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立了面向街坊邻居的演员训练班;而巴纳姆除了在马戏表演上大放异彩外,更收获了美满的的家庭,可谓是事业、家庭双丰收。
影片的故事缺乏可陈,一个标准的,带有明显好莱坞流水线式生产印记的歌舞片版“美国梦”。
结合当时美国西进运动蓬勃发展的背景——巴纳姆就是在大街上听到了修建通往西部铁路的宣传,影片将美国描绘成一个“遍地是黄金”的国度,任何人,只要心怀梦想并为之努力,就一定能成功。
作为一部“人物传记”式的电影,自然要展现主人公从小到大的一些事迹。
影片在介绍巴纳姆童年时,只用了一首歌曲,辅以重复蒙太奇和交叉蒙太奇的使用,说明了:巴纳姆的父亲去世,他成为了流浪的孤儿。
但他仍与夏洛蒂保持了紧密的书信联系,两人之间萌生了爱情的火花等几件大事。
相较于华纳拍摄的《正义联盟》在介绍人物时又臭又长的铺垫,《马戏之王》的短小精悍无疑更胜一筹。
不过,这种处理方式虽然在铺垫阶段大放异彩,可在后面的占主要篇幅的巴纳姆的奋斗阶段,就显得有些随意了。
为什么我不喜欢大鹏的作品,主要原因在于:无论是《煎饼侠》、《父子雄兵》还是《缝纫机乐队》,大鹏解决问题的方式永远都是喝场酒,吃顿饭,这个矛盾冲突点就被化解了,没有掀起丝毫波澜!
《马戏之王》也一样,只需要一首歌、一只舞,麻烦迎刃而解,随意到令人发指。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讲,大鹏电影的思路与《马戏之王》可以说是如出一辙,连人物的成长规律也近乎一致)。
尤其是巴纳姆在林德演出结束后的庆祝会上,为了“面子”,拒绝马戏团的员工们进入宴会厅,并毫不迟疑地把门关上了。
这种“忘恩负义”的冷血行为,让我以为他的员工们会因此离他而去,尤其是马戏团众人在“贵宾”云集的大厅里,在示威者聚集的大街上,忘我地唱出了“This is me”,我甚至根据套路脑补出了后面的剧情:众叛亲离的巴纳姆事业受到沉重的打击,一无所有的他终于懂得珍惜过往的种种,于是他先求得了妻子的原谅,然后竭尽全力挽回了离去的员工,大家一起携手努力,再创美好光辉的事业!
结果,马戏团员工一句:“也许你是个骗子,也许你只是想挣钱,但你给了我们真正的家”,就化解了这个极为重要的矛盾冲突!
与此同时,导演对于林德这个关键角色的处理也让人莫名其妙,她宣布退出巡回演出之后,就彻底消失了,好像她的存在只是让巴纳德上演“浪子回头”的戏码。
还有就是菲利普和惠勒这条感情线的处理。
由于编剧在两人之间并无着太多笔墨,所以两人感情的发展可以说是十分莫名其妙,观众能看出菲利普爱上惠勒的原因只有漂亮,仅此而已,人物动机极为缺乏:是什么能让菲利普打破身份等级的差距,不顾一切地爱上惠勒的?
导演不妨去学习一下詹姆斯·卡梅隆在《泰坦尼克号》的处理手法。
其实,这只是影片问题的一个缩影——导演想讲述的内容、想讨论的问题都太多,但在电影时长的限制下,影片的叙事节奏在音乐配合下过快,段与段之间衔接得过紧,常常在上一部分内容刚刚展开后,便迫不及待地进入下一段,导致上一部分的内容还未立住便草率地进入下一部分内容。
这其实是“历史传记”类的电影的同病,比如说《建国大业》、《建党伟业》、《辛亥革命》以及《活着》。
不过,影片在视听元素的运用上可谓是极其出色的。
首先是镜头运动上,由于是歌舞片的缘故,镜头运动极为华丽:在歌舞片段中,经常使用大范围的摇、移等运动镜头,摄像机如同精灵一般,穿梭在人群中,轻盈灵动,带有一种奇特的飘逸感,甚至还出现了环绕演员两圈的旋转长镜头!
(《爱乐之城》在结尾的“闪回”歌舞片段中也有使用)除此之外,在马戏团演出的群舞片段,导演使用了上帝视角,伴随着演员们繁杂的移动走位,呈现出绚丽的万花筒式的效果。
那一瞬间,我仿佛回到了黄金好莱坞时期的百老汇舞台,在观赏一部音乐舞台剧!
其实这种拍摄手法十分常见,比如说陈凯歌在《妖猫传》的极乐之宴片段就使用了这种手法;张艺谋在《满城尽带黄金甲》之中使用的次数就更多了。
作为一部歌舞电影,影片在歌舞片段,演员的一举一动甚至是影片的节奏都精准地契合音乐,尤其是巴纳姆在酒馆邀请菲利普加入马戏团的片段,无论是正反打镜头切换的速率,还是影片剪辑的节奏,都紧密跟随音乐的节拍,其中多次对称构图的使用,更是展现出两人之间微妙的关系,华丽的外表下隐藏着的紧张与激烈,以至于给我一种”西部片”中牛仔对决的错觉,略感滑稽有趣。
影片在转场方面也是花样繁多。
虽然没有像《挚爱梵高·星空之谜》那样,带给我一种惊艳的观感——因为作为一部油画电影,它的画面是由各种线条和色彩堆砌而成的。
转场时,那些线条便活动起来,缠绕汇聚后便产生了下一个场景,这种手法可谓是充满新意,着实让人眼前一亮;而《马戏之王》中,导演惯用在摇移镜头中,通过窗户等前景遮挡物进行转场,这与《爱乐之城》结尾的那段极致绚丽的“闪回”歌舞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这两部影片都喜欢使用快速的甩镜头,采用技术拼接的手段连接两个场景。
除此之外,两部影片都会借助相似的场景完成转场。
不过,在《爱乐之城》的歌舞片段,导演也经常采用由乔治·梅里爱在《月球旅行记》中开创的“叠画”手法,以及由格里菲斯导演在《一个国家的诞生》中开创的圆形缩放画幅,像《猫和老鼠》和《海上钢琴师》的结尾都使用了这种手法,极其复古。
近年来,在我国院线上映的歌舞类电影,可能就只有《冰雪奇缘》、《美女与野兽》、《爱乐之城》以及《马戏之王》了。
(《欢乐好声音》没看过,因此不敢确定)我觉得,可以将《爱乐之城》与《马戏之王》作一个横向比较。
首先,两部电影给我最直观的印象是:《爱乐之城》用复古的手法讲述了一个现代爱情故事,即“旧瓶装新酒”;《马戏之王》则是用现代的手法讲述了一个历史故事,即“新瓶装旧酒”。
《爱乐之城》的导演达米安·沙泽勒和《布达佩斯大饭店》的导演韦斯·安德森一样,都是好莱坞黄金时期古典美学的狂热爱好者。
《爱乐之城》中,达米安使用了古老的西尼玛斯科普式宽银幕,除此之外,明明是实景拍摄,却呈现出虚幻厚重的棚拍感。
结尾那个花体的“THE END”,让我回忆起小时候常看的《猫和老鼠》,古典的气息扑面而来。
沙泽勒在结尾处的那段“闪回”歌舞表演中,再现了传统摄影棚中:荒蛮的西部种植园、五光十色的百老汇舞台和清幽的小镇运河,带有浓厚的舞台戏剧风格。
那优雅的华尔兹和悠扬的爵士乐,总带给观众一种虚幻的隔阂与不真实感——因为它们不属于这个时代;而在《马戏之王》中,虽然时代背景是19世纪,可马戏表演与现代可谓是别无两样。
演员的舞蹈在百老汇风格中融入了踢踏和恰恰等多种现代舞蹈风格,音乐也是富有能量、激情澎湃,将现代的摇滚与流行与百老汇风格音乐巧妙地融合,给观众的代入感与亲切程度极强。
除此之外,《爱乐之城》与传统的歌舞电影都有一个通病——歌舞与故事通常都是割裂的,这个毛病在印度的歌舞电影中尤其明显,通俗点来说就是:一言不合就跳舞。
歌舞片段存在的意义,好像只是为了让导演炫技,让演员展现自己罢了。
这些歌舞的存在与否,对电影不会造成断层般致命的影响(不过在《爱乐之城》里,导演对于歌舞的安排其实颇具深意——因为歌舞越梦幻、越美好,歌舞结束之后的分崩离析就越让观众感到心疼。
不得不承认,沙泽勒对于观众心理的把控真的十分到位,一度让观众心中关于美好的天平失衡:观众既期待看到华丽的歌舞,又恐惧于歌舞结束之后现实的残酷无情。
这种“欲抑先扬”的手法,使观众完完全全沉浸在电影的世界里);而“马戏之王”里的歌舞,则是参与到叙事之中,除了在一定程度上展现了歌舞的魅力、丰富了电影的层次,更烘托并放大了人物的情绪——因为歌舞片段在影片中占有极大的篇幅,一些非主线的剧情内容便采用“春秋笔法”,用歌舞的形式一笔带过:比如巴纳姆和夏洛蒂从青梅竹马时懵懂爱情的萌发,到两人成年后的结婚生子这一段在时间线上跨越了10年的故事,导演只用了一曲“A Million Dreams”便完成了。
该片段中无论是剪辑速率、镜头运动还是演员调度方面都呈现出令人叹为观止的流畅感,无愧于一场“视听的盛宴”!
单纯因为主演是Hugh Jackman,就决定去电影院里瞅一眼。
等待入场时看到海报介绍LaLaLand团队写了电影歌曲,才意识到原来是个歌舞片。
故事虽然老套,很像机场中信书店出售的成功人士回忆录,但我还是看的很兴奋,时不时一边笑一边眼角泛泪。
第一个镜头,狼叔的背影,几个定格pose有点像杰克逊,声音非常抓耳。
intoxicating是当时脑中飘过的词。
与LaLaLand类似的歌舞开场,让我这个假音乐剧迷看得很过瘾。
从范海辛知道他,到后来的澳大利亚,金刚狼系列,Prisoners, Real Steel, 悲惨世界,他成为心中男神。
唯一一次追星在寒风里等首映看明星走红地毯就是为了近距离瞅他一眼。
虽然金刚狼成就了他,但也限制了他,为了更好地塑造形象,让他一个中年人为之每天几百斤硬拉。
悲惨世界中,看他塑造冉阿让,从年轻到革命到死亡,我觉得歌舞剧里的他看着很轻松很舒服。
感谢这部电影,又让我看到狼叔唱跳的大长腿。
没仔细看海报,并不知道Zac Efron也有参演。
当看到hot as fuck的Zac跟狼叔第一次在酒吧合唱的时候我激动地在座位上小幅度摇头晃脑。
奶油小生出身,后来跟seth rogen拍了许许多多荒诞喜剧片。
在我看来虽然路数有点离奇,可能是他为了摆脱high school musical的形象,但至少现在身材秀色可餐。
这部片子里有几个独唱片段,感觉烟酒对他嗓子saute过度,有点沙哑,但不影响我全程星星眼犯花痴。
最后穿上戏服的时候,身高问题让他无法撑起背后旋转跳跃的马戏团,替他流一滴泪。
戏中的马戏团是由一群奇形怪状的人组成的,不被自己和大众接受,最后突破了自己,影响了别人。
有点过于政治正确的安排,让我有些无感。
但似乎就如之前看到了一句评论:现在社会对于LGBT很多的理解和赋予的公平,军功章上少不了踩着高跟鞋,画着浓妆,挥着皮鞭和彩旗的酷儿们。
最后看到胡子姐姐带着马戏团大合唱,脑海中飘过X战警里的三个词:mutant and proud. 歌曲很好,比LaLaLand励志和鸡汤更多。
LaLaLand就是两个年轻人的爱情歌,这部电影因为它的主题更广一点,歌词更容易与听者产生共鸣。
毕竟,大部分的人出了影院还是要被生活继续蹂躏,可能还没实现自甚至不曾拥有梦想,可能还是生活中的underdog,可能内心里的枷锁还没打开。
我猜大多数观众都会看电影后转去音乐平台搜索原声带,甚至在朋友圈分享This Is Me。
'I wanted to be more than I was' 是支撑男主及其所有行动的执念。
嗯,谁都一样,希望自己可以做的更好,不求超过隔壁小明,但至少可以为自己重要的人提供些保障。
这碗鸡汤我干的很乐意。
希望2018年能再多几部歌舞类的电影,毕竟比看音乐剧便宜。
And, that makes me happy.
《马戏之王》自主创业的典范!
出身卑微的“马戏团鼻祖”P·T·巴纳姆通过自己的努力做到家庭、事业双丰收!
作为一部歌舞片,歌与舞真的很棒,悦耳养眼!
全能的狼叔卖力的表演,充分展现了他的个人魅力。
影片整个故事算讲的完整,但几处转折点情感铺垫明显不够,很单薄,没有一首歌解决不了的问题,真的有就再唱一首!
7分!ps:单看歌舞部分的水准绝对在《爱乐之城》之上!
看过电影有一段时间了,并没有马上发影评,也对市场票房没有多少关注,只零星转发了几条信息。
为啥么尼?
经过一段时间的沉淀,想到了很多,于是写下观影感受。
作为一部类型片,你不得不第一位的把它归类成歌舞片。
美国电影市场好莱坞百老汇对歌舞片是有一定情结的,从巅峰时期的《西区故事》、《雨中曲》、《音乐之声》;个人非常喜欢的《舞出我人生》系列;2017年的《爱乐之城》,有意无意间的都在对歌舞片致敬。
《马戏之王》无疑是2018年的歌舞片之首,做为类型电影,歌舞的部分非常精彩。
大致有几个段落和关键词,巴纳姆团长和妻子的部分为舒适,胡子女士和马戏团成员的部分为激昂,瑞典夜莺珍妮·琳德的部分为优雅,Phillip和Anne的爱情部分为炙热和奔放。
从音乐和舞蹈的角度来说,每一个段落都能让观影者跟着音乐律动,感受着演员们的悲喜。
这也算是歌舞片的魅力和讨巧之处。
就像马戏这个概念。
马戏团这个概念对于稍有些年纪的人来说并不陌生,我6、7几岁的时候,还真的看过国内的野场子马戏团表演,在公园里面演员和观众在一个很大的帐篷里,看一些怪力乱神。
有些记忆都模糊了,但记忆犹新的是侏儒,现在称为袖珍人的表演。
那时候的我们看这些人多半觉得是非常奇异,明明是成年人画着妖冶的状,却有着孩童的面颊和声音,咋就长成这样?
是不是妖怪?
在一个信息和科学普及不够迅捷的时代,马戏团这个概念无非是抓住了人们猎奇的心里。
所以可以想象,在一个没有屏幕传导的时代,马戏团是多么有意思的娱乐方式。
它的成功是一个时代的特性所决定,而它的没落也必然是科技进步的结果。
伴随着人们对于动物虐待的更加关注,马戏团的没落是毫无疑问的,随着有133年历史的Ringling兄弟马戏团的破产(也是它当年收购了巴纳姆的马戏团),我们相信,这部电影终将成为这个时代产物的最后一曲挽歌。
说说电影的一个三观内核吧,电影的创作者抛开了历史的原貌,将巴纳姆的一些行为进行了美化处理,并未提及他本身是个骗子的事实,哈哈。
影片强调了种族歧视的问题,当然在这里并不是指民族问题,而是转化为外貌(主要)与普罗大众不同的一些人。
他们在最初不被人接受,认为是异类,内心自卑、恐惧、忧伤。
马戏团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让他们尽情展示自己的与众不同,从某个角度让他们得到了释放和为之抗争下去的理由。
所以你在看那段団舞部分的时候,是不是也会心情为之激荡很久。
现代人们观影,越来越对电影情节和所谓逻辑有着出发点似的的执着,其实,开放的观点应该是让逻辑的电影有逻辑,让没有逻辑的电影保持本色。
之所以要强调这个问题,是我曾经看过有大量的声音去质疑,为什么这个男的要这样做?
为什么这个女的要做这些?
这些不合逻辑。
比如电影《极盗车神》。
当你陷在这种无休止的个人认知陷阱里时,反而是对电影和创作者的大不敬。
所以,对于这部电影情节和发展的简单粗暴,其实我也没有什么好争辩的,一部不到2个小时的电影,穿插着大量的歌舞表演,还要推动情节发展,还要符合逻辑定律,还要照顾观影者的感受,我只能说,我的要求其实没那么多。
一个一定要在电影院看的电影,光是音乐就值回票价好听到爆炸。
歌舞场面非常非常燃,男主成长史powerful到泪奔,男主招募男二那首精彩到想二刷,全员舞台功底在线,跳得太有力太流畅了!
剧情是真的emmm,不过也挑不出大的糟点。
人生低谷都修正的太快了,叙事方法也不高明。
不过,节奏快总比慢好,才开场10分钟就把别人讲一部的老梗丝丝入扣讲完了,情节虽然老套,但是presentation非常出色,如此出色的歌舞原声和美轮美奂的场景已实属不易,如果故事能再精妙一点,一定是经典。
我个人不喜欢好莱坞英雄片(popcorn movie),无论是视觉还是情感上都觉得无聊,但这里的uplifting mythology却很有感染力,因为剧情弱了有歌舞凑啊,音乐赋予了电影新的生命,让它更生动与感人。
好剧情会把歌舞带入观众的心(la la land),走心多半要讲平凡的故事,如此题材大大受限也不妥,所以我也不苛求一定要有共鸣,看着能让人enjoy就是好。
更何况我也不想看太多坎坷,借用结尾谢幕的台词:The noblest art is that of making others happy :)豆瓣评分之低让我差点错过它,请很爱歌舞片的朋友一定不要错过!
——————后记——————男友知道我喜欢马戏之王,便在我们相遇周年庆准备了一个惊喜:马戏之王的现场音乐剧come alive! 沉浸式的体验,一场盛大的梦。
兴奋了我一个晚上。
不过杂技看多了有点累,还是电影剧情更精彩!
《大娱乐家》(大陆译名:马戏之王)这部电影有些特殊,我希望能更全面与客观地表达我的想法,所以我选择从故事线、原声带和整体三个角度来评分。
首先,在这里【强烈推荐去电影院看这部电影】,你绝对不会后悔。
我期待了很久这部电影,因为当我看了预告后有属于我自己才懂的共鸣,电影展现给我的力量是很强大的,这大概也是当我听着里面的音乐时哭了的原因,但我不觉得羞愧。
实际上,电影并没有达到我的预期,但好在原声带拯救了这部电影糟糕的故事线,外加上演员的惊艳演出和精彩剪辑,这些几乎可以让你忘却故事线,尽情享受在这场视听盛宴中。
首先我们来谈音乐。
感觉用无数的赞美词都不能简单描述电影原声带的成功,每一首歌都是经过精心制作,并由演员们倾情演绎的。
正如前面所说,这是一场视听盛宴,美奂绝伦,激情澎湃的鼓点会让你想在影厅里跟着跳舞,娓娓道来而舒缓的旋律又能震撼心灵到让人流泪,这大概是我继《爱乐之城》原声带后另一个大爱的电影原声带。
这些音乐赋予了电影新的生命,让它更生动与感人。
我现在想再去电影院看一遍电影,只为了音乐。
但为什么说电影故事线很糟糕?
电影始终是围绕着休叔饰演的主角,若是电影内容的表达将平衡的天平向那些被人们所唾弃讥讽厌恶的群体倾倒一些,故事倒不会这样糟糕。
我甚至可以用简短的几句话就能概括出电影的全部内容,以致于单调俗套的让人想翻个白眼(不希望被剧透的人请略过接下来这一段):男主承诺女主要给她最好的生活,然而却只做着无聊的生活。
不过一次发生在南中国海的事故让他所在公司破产,也就意味着他被辞退了。
随后他想到了好点子,要开一个怪奇博物馆,并开始四处招揽演员办秀场。
在尝试了成功之后,他被利益蒙蔽双眼抛弃了帮助他成功的那群真正好的人,去追求虚无的名利。
然而就在自己的剧院被火烧了和妻子发现真相后幡然醒悟,并唱起了燃到炸的歌,去追回了妻子并东山再起,成就了我们现在看到的马戏团形式,随后选择传授衣钵回归家庭。
电影讲述的确实应该是这个人的事迹,可惜的是,让电影更饱满和丰富的理应是从他的视角去展现让弱势群体站上舞台的人性光辉,去展现在这个社会中需要受到认同和理解甚至赞赏的人,去展现那种对躲藏于平凡生活的反抗,励志与温情并不是只有几笔的描写就能表达的。
到最后,在传统美式家庭观念下,电影进入了尾声,也只有音乐最值得回味。
说的难听一点,这部电影是十几个MV加上一点镜头拼凑起来的歌舞大杂烩。
但是,还是很推荐看这部电影,精彩与惊艳始终是盖过糟糕的,这是这个圣诞节收到的第一份礼物,来自20世纪福克斯。
太伪善了 把一群受人歧视的人作为卖点开马戏团 但是男主还是站在C位啊 心里看不起自己招来的人 还是健人的傲慢和愚蠢。。最后剧院都烧了可不得醒悟吗。。美好的爱情故事也只能发生在俊男美女身上 精神出轨半辈子回家了老婆也当然是要原谅他啦~ 我们怪人只能唱唱歌跳跳舞哈😅最后 大哥 你看演出都迟到了 骑什么大象啊我服了只喜欢This is me 非常震撼
原本光鲜无限的黄金年代的巨人却被写的乏味单薄,除了一点点小机灵不是耍耍嘴皮子、慷慨激昂口号,剧情起伏堪与国内雷剧抗衡,唯一悦耳的音乐让我不至于提前退场……金刚大叔的演技也有点尴尬😳
看切片比看完整电影好得多,开头那段流畅的运镜非常吸睛,酒吧讨价还价那段的表现力更是让我梦回雨中曲。但是拆开看优秀的片段合在一起就不太对劲。抛开已经被讲述了一遍又一遍的穷小子追梦故事和放下虚名回归家庭这两个老套主题,其间穿插若隐若现的少数群体为自己发声尤其没有说服力。如果这是一个架空的故事也还好,但套上这个时代背景,加上人物原型就是P.T.巴纳姆,就显得很微妙。在那个时代,如此表演存在的本身非但谈不上反歧视,反而正是歧视存在的体现,巴纳姆本人当然也算不上什么善人。相较而言,倒是一开始招兵买马时的说辞”无论如何都得不到尊重,但有钱总比没钱好些“实在得多。
不在曼哈顿买房,休叔你会后悔的哈哈哈,剧情套路到爆迪士尼都不这么写了,歌舞抓耳吸睛到憋尿也要看完,不仅是休叔的个人秀也是展现卡司及词曲编舞才华的大show,虚假宣传手段聪明却不高尚,传播快乐和美但也有攀附权贵自我膨胀的暴发户心理,巴纳姆不仅是大娱乐家更是营销鼻祖,广告史上应该有他一笔
没劲,剧情太老套了,歌舞片不是剧情烂的理由,这么有趣的原型、人性与尊严之间的议题和宏大的布置,居然保守于剧本的“正确”套路,说难听点跟流水线般的英雄电影一样,简直侮辱观众。两星给歌曲,马戏团演员们唱的那首歌很震撼,扎克埃夫隆比狼叔更有歌舞片气质。
7.4/ 有真人故事为基底,迪士尼运用擅长的歌舞片去演绎这位“马戏之王”。他的成功是把双刃剑,创造了一个传奇,也欺骗了很多人的感情。《消失的她》里面提到的东南亚畸形秀,最初也是从他这里衍生出去的,所以一分为二看待吧。
跟大多歌曲服务于故事的歌舞片不一样,《大娱乐家》(马戏之王)的故事几乎成为接驳歌曲存在,身为传记片却丢掉了人物,像打开了一张精致的音乐贺卡,美丽却不生动。音乐实在太好听,丽贝卡弗格森惊为天人,暗恋蜘蛛侠那个又宅又酷的女孩赞达亚在这大放异彩,极有表现力,谁说她不好看我跟谁急 7.2
结构工整,歌舞精良,台词说教,人物平面的传记片。中心思想依然还是美国梦和家庭最重要。看多了无感。
多一颗星给Rebecca Ferguson和Never Enough,真的是全剧最亮的星,所以婚外恋没能展开让我很是失望……基本上全片中心思想就是一首歌解决不了的问题总可以用两首歌解决,所有危机都是瞬间化解,但是节日里看着合家欢乐一下的效果还是非常好的。狼叔真是帅到360度无死角,相比之下Zac Efron立刻相形见绌
歌挺好听,剧情就是《欢乐好声音》的变体了。真人传记电影居然也能拍得这么迪士尼动画感,男主跟瑞典夜莺眼神都快交配了你给我说男主完全没有出轨心……
两星半。不可否认,它的歌舞部分非常的出色,华丽又燃情,当然,几个演员唱跳俱佳的表演为电影增色不少。但这个故事实在是屎一样,主线剧情俗套单调,还拍得特别急促,很多东西都没站牢靠就进入了下一个阶段,有时候很随性的想讲到哪讲到哪,歌舞片那种断层感,它毫无保留的暴露了出来,特别不自然。
歌舞编排确实是可圈可点,尤其是酒吧一场戏,精彩绝伦。剧情则很一般了,无非是爱与友情解决一切的俗套。本片可以说是真人版《欢乐好声音》,但远不如后者感人至深。剧情完全为音乐和节奏服务。或许所谓评论家的话就是电影对自己的定位:观众看得开心就好,至于专业影评人爱咋咋地。三星半
剧本不行,歌也不太好听,一部完全按照迪士尼动画路子拍的电影(比迪士尼更低幼),这么拍也不是不行,但全篇幅的「金曲」串烧看得人太难顶了。那个夜莺歌唱得真的很「就这?」
Zac Efron的屁股 Hugh Jackman的腿
政治正确美国梦,感觉整个故事很像站在男主某个小女儿的视角去回忆往事,充满了美化和虚饰的童话式想象,总是透着一种假。大概北美圣诞档歌舞片是不能当真的合家欢,然而奋斗励志、阶级差异和同情弱势一类主题让男主来承担,剧情也只能快速推进而避免细想。歌和舞本身值得一看。三星半。
单论歌舞片来讲,比《爱乐之城》要高级的多,至少歌舞用的好,关键剧情都由歌曲相辅相成。但问题和《缝纫机乐队》一样,一直展现外部矛盾的同时忽视了马戏团的内部矛盾,难道这群怪胎还有动物聚在一起他们之间就不会有矛盾冲突吗?过于童话所以是最低级的那类歌舞片,但就歌舞本质而言是及格的。
简单粗暴,眼花缭乱,平平庸庸。主要是剧情太差了,能想到的内容都来了,转折之神奇基本都靠唱。唱着唱着就活明白了,好希望有这份无忧无虑。hugh和zac是唯二适合演歌舞片的演员了,只是老的老僵的僵。
太冷漠太煎熬了。通常而言,我会享受一部歌舞片是因为它的歌舞带动了情绪。这种情绪作用或反作用于人物和情节,才能打动我,而并不是因为它像MV。看到不少“歌舞片就是看歌舞啊要什么剧情”的言论,可以理解,但不认可。歌舞是讲述故事的一种方式,从来不是捷径。
又有我男神休叔大长腿跳舞苏哭,又有我女神丽贝卡美出天际,歌和场景都这样美,当然全五星啦。剧情是那种经典得不能再经典的美国梦故事,百老汇感明显,这片子我都想收个蓝光放家里,亲朋好友来合家欢乐特合适,还能安利一下音乐剧,多好啊!
去年看《爱乐之城》,今年是《马戏之王》。或许真实故事里P.T.Barnum的创业史更加辛酸,之后的轶事/婚姻/政治更加有料--但纽约的寒冬有了大象,高矮胖瘦/种族肤色从马戏团最早开始得到尊重。很喜欢Paul Sparks先生演的那角色,“剧评人无法在剧院感到欢乐,谁才是骗子”--这句话同样送给影评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