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小刚的《芳华》是穗子朱唇皓齿咬破的西红柿,是练功房里低鸣的大提琴,是泳池旁戏水女孩儿们湿漉漉的乌发和男孩面前着急收衣裳时的娇羞,是深夜里不曾捅破薄纸的青春男女,往灯外围一圈红纱布,让毛绒绒的灯光变成罗曼蒂克的红,听邓丽君靡靡之音。
冯小刚给了自己的芳华最大的善意。
尽管有长达6分钟的战争长镜头,冯小刚似乎更迫切记录的是那些致敬青春的画面,他曾在文工团里做美工幕后,远远能看到翩翩起舞的文艺兵,在自传里,他曾写道:“她的长相我已经记不清了,印象最深的是她的脖子十分的光洁,光洁的颈部优美地立在军装的小翻领中。
披着湿漉漉的头发,光着脖子空堂穿上军装,把军帽塞进军挎包里的走出军营。
严格地说,这种着装是不合条例的,但看上去楚楚动人。
现在只要是提到性感这个词,我首先想到的画面就是以上的描述。
直到今天我都想为这样一个细节拍一部电影,抒发多年来埋藏在内心深处的女兵情节。
”或许正因为此,冯小刚镜头下的文工团红楼仿佛大观园,女孩子们,被加上了一层贾宝玉般的滤镜,纵然耍小性子小心机,也是可爱的,也是情有可原的。
他承认创伤,却不愿有更写实的收场,主角们都有比小说里更温暖的结局,仿佛那一代人的芳华,就这么随着清丽的镜头凃写了记忆,抹平了悲伤。
触碰严歌苓的小说原名,叫你触摸了我。
冯小刚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不行,活雷锋的触摸事件,太敏感,恐怕不能过审。
于是改叫《芳华》,芬芳的气味,华丽的色泽,一如导演回忆里的青春。
电影里黄轩饰演的刘峰,是对同志如春天一般温暖的社会主义暖男,是人民的标杆活雷锋。
小说里的刘峰相貌能打五六分,圆脸浓眉单眼皮,肤色细腻白净,身高一米六九。
他心灵手巧,做木匠是木匠,做铁匠是铁匠,电工也会两手,自知不重要,却用无数不重要的小事很快在文工团里证明了自己的重要。
细皮嫩肉的林丁丁,有种上海女子天生自带的娇嗲,在电影中梨涡浅笑,走几步使不得,娇贵得脚上长泡,书里更是”天生“轻伤,尽一份本职就是英勇。
想必在刘峰心中,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这样的女子平日说话还带几分天真,撒几分娇,对男孩的殷勤半推半就,自然讨喜。
刘峰对丁丁的好,丁丁不是不知道,那时的好感不方便明说,刘峰就把面团揪成一个个小驼儿,填上芝麻糖,做成甜饼,为了请丁丁一个,请了同屋里所有人。
丁丁不止是刘峰面前那个有点天真孩子气的丁丁,丁丁做着跟大多数文工团女兵一样庸俗的梦,找一个首长做儿媳。
她在两块手表之间轮流倒腾着,送上海表是宣传部摄影干事,送摩凡陀的是门诊部的医生,表的上岗时间取决于追求者的到访时间。
直到刘峰的触摸。
在舞美库房里,刘峰邀请丁丁看自己给炊事班马班长结婚打的沙发,丁丁和“其他女性一样,跟任何男性相处,只要不讨厌他们,就会来点儿小调情”,她的娇嗔和有意无意的糊涂给了刘峰错误的信号。
刘峰的拥抱让活雷锋下了神坛。
与电影里被旁人发现不同,书里的丁丁是喊了声救命逃离了舞美库房。
丁丁并不是嫌弃刘峰,只是感觉到幻灭。
书中说道,就仿佛刘峰一直展现于世人的超我(superego)是那么完美,可那么一瞬间,发现了他掺杂着自我和本我。
刘峰吃破烂饺子,给北京同志背礼物,栅栏里猪跑了追猪,都那么的理所应当,因为他本来就是英雄,是好人,而突然间"人设"崩塌,就像唐僧耶稣有了七情六欲,值得口诛笔伐。
他的真情被误会成下作,保卫干事坚定认为刘峰是想触碰丁丁脊背上胸罩的纽襻。
批斗大会上,刘峰自个儿反省,“表面上学雷锋,内心是个资产阶级茅坑,臭的招苍蝇,脏的生蛆”。
刘峰被赶到了伐木连。
走之前纸壳箱里装着的标兵证书、奖状、锦旗,一股脑要扔出去,何小萍看了又看,感叹全是好字啊。
那时的刘峰已经不屑于这些好字了,对他来说,是莫大的讽刺,这些用前半段青春累积下来的“好”是那么的虚伪,他忙乎着给大家贡献了那么些真情,可他索取那么一点点的真情落得了这般下场。
那时的何小萍,人生里从没有收到过好字。
电影里的小萍为了给还未平反的父亲寄一张军装照,偷了丁丁的军装去照相又悄悄地还回来了。
书里的小萍小时候随着母亲改嫁就成了拖油瓶,在继父家里,母亲是不敢宠她的,小萍想要一件母亲的红绒线衣,母亲掴了她几记耳光,说她长大了再给她,她几乎是奔着红绒线衣长大的,可是三年后,红绒线衣在继父的主张下给了妹妹。
书里的小萍偷来了红绒线衣,拆成线头,烧一大铝盆黑水,硬生生地把红绒线衣染成了黑色,再悄悄地穿上。
书里并没有偷军装照相的情节,但并不矛盾,小萍是不敢向任何人要的,她的人生缺乏最基本的善意。
刘峰的触摸拯救了她。
那是在文工团的舞蹈排练里,男女伴舞有几分假公济私的缠绵,没有人愿意托举小萍,刘峰自愿跟嫌弃小萍的朱克换了位置。
书里写到,“他的触碰是轻柔的,是抚慰的,是知道受伤者疼痛的,是输送了私人同情的,因此也就绝不只是一个舞蹈的规定动作,他给她的,超出了规定动作许多许多。
他把她搂抱起来,把她放置在肩膀上,这世界上,只有她的亲父亲那样扛过她......让她感到安全踏实,感到被宝贝着,感到,那一会儿她是娇贵的,是被人当掌上明珠的。
”“那时候恋爱是件漫长的事,似乎滋味太好了,一下子吞咽首先要腻死,其次是舍不得,必须慢慢咂摸,慢慢地品。
身体的每一寸肌肤可以是性部位。
从两只手打颤带汗地握在一起,到肌肤和肌肤零距离厮磨,往往是几个年头的历程。
”车马邮件都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的年代,触碰成了一辈子的赌注和惦念。
刘峰因为触碰林丁丁,被派到了前线,几乎抱着求死的心,断了一臂,多年后仍然惦念着林丁丁。
镜头里的刘峰看着郝淑雯递过来的丁丁远嫁澳洲发福的照片,眼里仍是温暖。
书里的刘峰看到丁丁照片时,脸上是静静的微笑,穗子后来回想,他断是看不清的,为什么不带上老花镜?
或许他其实并不想看清现在的丁丁。
他只要丁丁安好,只要丁丁永远是那个梨涡浅笑,我见犹怜的稚气女孩,容不得岁月让她老去,只愿她得天独厚朱颜不改,才不枉自己过去轰轰烈烈投入的青春和深情。
生病与英雄生病在《芳华》里反复出现。
小萍是喜欢生病的,在教条而刚硬的社会里,只有生病才有了多余的温情。
幼年的小萍只有把自己折腾得发高烧,才能换来母亲的拥抱。
小萍甚至嫉妒林丁丁那断不去的小病,楚楚可怜,才能引来分外关心。
小萍依赖着生病把自己从看不懂的世界推开。
她潜意识里以为,如果刘峰不配做英雄,那么英雄或许不值得稀罕。
刘峰走后,小萍偷偷换了体温计,用装来的高烧拒绝了领舞机会。
可是生病的是这个世界。
团长知道她的装病,反而借机宣扬,小萍同志轻伤不下火线,带病领舞,鼓舞士气。
再后来,被利用完宣传价值的小萍,被下派了战地当护士,书里写到一次拯救伤员的行动中,小萍用裹尸布缠着昏迷的战友爬了一公里路。
等小萍醒来,报纸上是一个陌生而好看的女兵照片,手指尖捏着一枝野花,花瓣似乎挠痒了她的嘴唇,照片旁写道“战地天使何小萍”,门外挂着大横幅“响应军区号召,向何小萍同志学习”。
何小萍慌了神,一辈子被作轻作践的她不懂如何饰演一个报纸上的陌生女人,她在恍惚间为无数崇拜者写了签名,握了许多双热切的手,背着别人撰写好的演讲稿。
我猜她或许有那么瞬间想起了刘峰,刘峰当标兵的时候,在摔下神坛之前,是不是也这么被人热情地崇拜过,期盼过;这么多双伸向她的手,有多少是伸向那报纸上明媚的战地天使,又有多少是伸向那曾经整个文工团都不愿触碰的何小萍。
何小萍精神分裂了:“我不是你们要找的人,我离英雄差太远。
”一个英雄我方唱罢你登场的时代,集体主义追求的是如阿波罗般完美的神,文工团是让士兵们望梅止渴的宣传机器。
而那个挨打也要穿上红绒线衣,往乳罩里用粗针麻线填上搓澡用的海绵的何晓萍,离”英雄“差太远。
她和为林丁丁驻守在文工团放弃大学进修机会的刘峰一样,他们都是有着七情六欲的狄奥尼索斯,烟火人间流年太美,不忍错过。
尾声冯小刚就像不愿苛责林丁丁的刘峰一样,给了镜头里的每一个女孩善意的归宿。
他没有提到林丁丁是怎样果真给将军当了儿媳,却被全家嫌弃没文化,离婚嫁给了海外的潮州饭店老板,又二度离婚,最后在澳洲大城堡房子里当香港富豪孩子的保姆,教他们唱华语山歌。
他没有提到郝淑雯明知是穗子情书往来半年的意中人,却出于嫉妒用主动钻进蚊帐的方式赢取了胜利,最后嫁给他人成了富太太,却过得不幸福,也结束了婚姻。
他没有提到刘峰是不愿意”欺负“小萍的,他们互相搀扶,相依到老,他心里还留恋着那个林丁丁。
岁月像一张温柔的大网,选择性地过滤了那些黑暗冷冰冰的故事,放大了那些温暖的色泽。
平凡之人或许无法抵抗时代的洪流,无法选择相逢于战火纷飞或是盛世太平。
但每一代的青春都有相同的印记,你们的邓丽君是我们的周杰伦,每个男孩心里都有一个林丁丁。
愿流年可忆,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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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幸福很难,被善待很难,所以更懂得珍惜和爱护。
电影《芳华》改编自严歌苓的小说。
可以说是冯导最用心最动情的一部作品,也是个人目前最喜欢的冯氏电影。
这是一个文工团里发生的故事,也是我们每个人的故事。
影片从第一人称的口吻,也就是萧穗子的回忆展开,何小萍是女主角,刘峰是男主角。
但这两个人都不是命运的宠儿,波折跌宕的坎坷伴随了一生。
何小萍是一开始就被人们抛弃的那个人。
她身上有股人们说不出来的厌烦气质,没人愿意接近她,女孩们莫名地厌恶她孤立她,连伴舞的男伴都说“我和谁都能做到完美,只要不是和她!
”,这不仅仅是因为像别人说的“她身上有味儿”(何小萍爱出汗)那么简单,比如她刚来这个群里的时候,当着大家面示范舞步的时候,便栽了一个大跟头,被人们笑话了半天。
接着,“军装事件”突如其来的出现,让她一下子成了人人瞧不起的焦点。
虽然后来我们得知,她悄没声儿地“借”舍友林丁丁的军装,穿着去照相馆照相,并非是为了臭美臭显摆,只是想要给远在边疆劳改的爸爸寄去一个念想,免得爸爸有天平反认不出自己的模样。
而舍友逼着何小萍把拍的照片交出来的时候,何小萍愣住了,然后舍友们直接在她的床铺上翻照片,翻出来了四处宣传她的“恶行”。
“军装事件”后,又来了一个“假胸事件”,没有任何证据,但所有人几乎一致认为,那个光天化日在挂绳上舞蹈的掺假胸罩是何小萍的,所以都逼着她交代,不交代就要扒她的衣服。
当舍友把她就像一个异类那样推搡着粗鲁扒衣的时候,她冰冻在那里,意识到自己永远也不可能被这里接纳了。
而事件过后没有谁觉得不对,也许那个“假胸”是谁的已经不重要了,关键是何小萍太让人讨厌,她需要被教训一下。
接着,就是那个“活雷锋摸女兵”事件了。
不过这次的主角是刘峰,不是她何小萍。
刘峰被栽赃地畅快淋漓,几乎所有人都没有站在他这一边,所有人都在等着看团里的“活雷锋”出丑,等着他被严厉处罚,等着他再也不那么高高在上,等着他从天上跌到地狱。
事件的真相似乎已经不重要了,虽然,刘峰只是喜欢林丁丁,就像所有暗恋好看女生的男生那样,只是因为他勇敢表白了,不像别人那样藏着掖着,只是因为他表白的时机不对,只是因为他不够幸运。
林丁丁恃宠而骄半推半就,而他穷追不舍,刚好又有别人撞见了,就像“嫌犯”被逮了个正着。
又刚好在那个男女关系不能乱搞的年代。
但更悲哀的是,林丁丁根本不爱刘峰,她只是利用了这段关系,让自己出名,然后顺理成章地把刘峰搞臭,满足所有人的BT心理。
她编造了刘峰“腐蚀”自己的谎言,还制造了很多生动的细节,让所有人都把刘峰当流氓。
让后林丁丁假惺惺地哭着说,“谁都可以,就刘峰不行,谁让他是活雷锋呢?
”就像萧穗子独白说的,“一个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神,忽然坠落凡间,还对你说他惦记你了很多年,她心里觉得紧张害怕,觉得肮脏恶心”,比起刘峰这个“流氓”,要说更厉害的,恐怕还是同时脚踩N只船的林丁丁了,不仅没人发现没有东窗事发,还最后傍上了华侨,顺利出了国获得了幸福。
刘峰被“发配”到了滇越边境,接着他参加了“对越自卫反击战”,虽然捡了一条命,却少了一只胳膊。
事件以前,刘峰对谁都那么好,谁都觉得理所当然,就像自己养的宠物小狗一样,哪天不喜欢了就送人或者扔了也可以。
这就是“雷锋式”好人的悲哀。
你的好,没人珍惜。
恩将仇报倒打一耙的人却不少。
所有这一切都让何小萍寒了心,冰凉彻骨的寒心。
她不是为了自己寒心,而是替刘峰寒心,他那么好的人,纯粹的如同赤子,竟然被陷害到这种地步。
周围这些“战友”真是什么事都能做啊。
当然她的失落也没人懂,她一直喜欢刘峰,整个集体里,就只有刘峰对她好。
于是,她决绝地要摆脱这个集体。
当她装病被发现,然后被上级“发配”到西南边境的时候,她心里虽然有不悦,但更多的是庆幸,如此便不再是这个集体一员了。
在西南的战地医院里,何小萍见识了生死,她把一个个伤员从死神那里拯救,也眼睁睁看着一个个年轻的生命化作尘土。
她知道刘峰也在不远的战场上,却从未见他一面。
在一个医院被轰炸的日子,她疯了。
同时也获得了一枚英雄勋章。
乍看之下,何小萍和刘峰这两个人都没什么错误,或者说不像坏人。
但是为什么命运会如此糟糕?
恐怕只能从他们“与众不同”这点寻找答案了。
一个是勇于坚持自我,一个是好到没朋友,都有那么点“不同流合污”的意思。
但在那个年代,这都算是“罪过”了。
这个世界一直在耳语我们:不合群就是最大的罪过。
就算别人说的都是造谣,你也活该。
谁让你是这个集体里最容易让人想起“不合群”这三个字的人呢?
纵然你本性没有多坏,甚至比别人更感性更善良,可就是难以被看见,难以进入那个话语圈子,于是被当成了透明人,被伤害了还要被说是罪有应得。
在话语圈子里,总有一大批自说自话的人,身边围拢了一大批拥簇者。
他们主宰这一切,决定了那些没有话语权的人的遭遇。
这种差别自年少时便开始,自此不曾更改。
如果要细究“孤立”这回事,就是话语圈里难以容下另外的声音。
大家都发出欢快的声音,一个沉默的和一个悲伤的,必然就被排除在话语圈之外。
大家都在吃喝玩乐,一个学习的和一个梦想着的,就很容易会被人误会。
因为你如此不一样。
孤立一个人不需要理由,几乎是自动筛选的。
未必多么不合群,但就是不讨人喜欢,也许就是因为看不顺眼。
这就是每个人不自觉地在做的事,无意中伤害了所谓的“不合群”的那个人,却不需要理由,也不需要道歉。
因为社会原本如此,动物世界里也是这样,一个不被集体接纳的生命只有一条路,那就是离开。
而这个无关善恶,更像是本能。
反正人们都这么活着。
反正动物们也都这么活着。
《芳华》里有句话,“没有被善待的人,最容易识别善良。
” 沧桑经年,“活雷锋”刘峰和“万人嫌”何小萍这两个没被生活善待的人,终于互相体谅,幸而走到了一起。
就像《日瓦戈医生》里的日瓦戈和拉拉。
在萧穗子的独白声中,故事悄然落下了帷幕。
“每次大家聚会,别人都是一脸沧桑抱怨着生活,而刘峰和何小萍,却显得平静温和,看起来比别人更幸福。
”
因为幸福很难,被善待很难。
所以他们往往更懂得珍惜和爱护。
一个从来不曾得到过爱的人,会有两种可能,一个是再也不相信爱,心中充满憎恨。
还有就是继续相信爱,一旦上天给了他幸福或者幸福的可能,他就会比任何人都知足也更珍惜。
就像我很喜欢的那首老歌,《你的眼睛》里唱的,“苦难的梦特别真心。
”
电影讲述的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文工团一群年轻人的故事,同时也通过这群年轻人的生活折射出这个年代的背景。
这是一部关于情感、内心、经历、成长的文艺片,也是关于社会、文化、精神、思想的历史片。
跟随镜头,可以看到一群年轻人的喜怒哀乐、爱恨情仇,也能看到一个时代的历史沿革、人文情怀。
文工团里有乐于助人的刘峰、羸弱自卑的何小萍、态度强硬的郝淑雯、情窦初开的萧穗子、内心复杂的林丁丁、放纵不羁的陈灿……他们经历悬殊、性格各异、三观不同、思想相背,他们并非个个都是善良朴实、正直高尚,他们也有私心,有城府,有弱点,有缺陷。
恰恰是他们的不完美,使电影充满灵性、拥有灵魂,活灵活现、呼之欲出。
因此,这群个性鲜明的成员组成的文工团不再只是一个团体,更是七十年代中国的缩影。
刘峰刘峰被称为“活雷锋”,因为他无私奉献,舍己为人。
他年年标兵,三次立功。
他吃破的饺子,只为让别人吃上好的饺子。
他为了帮助朋友修好手表,会买一本书来学习。
他愿意和何小萍跳舞,而其它人都嫌弃何小萍。
他去抗洪救灾中,不幸被砸伤了腰,不能再跳舞。
他辛辛苦苦做沙发,只为让别人可以结婚。
他放弃大好前程,把上大学进修的机会拱手相让。
他为了拯救战友,被机枪击中了右手。
甚至,猪跑了都会找他帮忙。
然而,有的同伴会对刘峰冷嘲热讽,对刘峰开不合时宜的玩笑,当着所有人的面调侃、恶搞刘峰,说“向刘峰同志学习,一不怕苦,二不怕死,三部怕臭”,让人心寒、心痛。
联防办扣押刘峰的汽车,还要讹诈刘峰一千块钱。
而他们欺负的对象,是一位残疾军人,是一位拯救无数百姓的战争英雄。
有好人,就有坏人。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好人没好报的故事,在任何年代都会上演,几十年前是这样,或许再过几十年还是这样。
太真实,也太残酷。
面对捉弄、轻薄、侮辱、伤害,刘峰岿然屹立,义无反顾。
因为他知道,自私是别人的天性,而奉献是他的天性。
他就是不愿因为别人的天性而放弃自己的天性,就是不愿因为别人的恶意而放弃自己的善良,他就是要坚持自己的信仰和原则,就是要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正如医者救人不问对错,正如禅师冒着被蛰的风险也要解救毒蝎。
经得起多大诋毁,就经得起多大赞美。
正是因为世人自私、麻木、贪婪、卑鄙,更加衬托出刘峰的无私、清流、高尚、伟大。
使你成长的从来都不是溺爱和赞美,而是磨难和挫折。
正如尼采所说:“杀不死我的,会让我变得更强大。
”善良是刘峰的优点,也是他的弱点。
刘峰日复一日地做着脏活、累活、粗活,渐渐地,人们把他做好事的行为当做是理所当然的,觉得这些是他该做的。
大家无法想象,如果文工团没有刘峰会是什么样子。
甚至,大家把他当成圣人,当成神,不允许他食人间烟火,不允许他有七情六欲。
刘峰对林丁丁说:“我不想离开这儿。
”林丁丁问道:“这里有什么?
”刘峰说:“这里有你。
”刘峰暧昧的言语、温暖的怀抱、认真的神情、坚定的态度感人肺腑,让人热泪盈眶。
然而,他感动了自己,也感动了所有观众,却感动不了林丁丁。
坏人放下屠刀就可以立地成佛,而好人一失足就成千古恨。
七十年代的人们犯了我们也会犯的错:对坏人太宽容,对好人太苛刻。
刘峰被调到川滇边境,成为一名战士。
而使他葬送了仕途的,仅仅是一个拥抱。
正如《赎罪》中,詹姆斯·麦卡沃伊因为小小的误会,被迫来到敦刻尔克浴血奋战,凶多吉少。
巧合的是,《芳华》和《赎罪》同样在战争片段中使用了长镜头,而一镜到底的手法使得电影极其真实。
《芳华》中,我们看不到一个敌军,却能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沉重。
正是因为不知道敌军在哪儿,未知的恐惧更使人不战而栗。
此刻,我们不再是观众,而是电影的一部分,我们置身其中,身临其境。
我们仿佛就是参加这场战争的一员,以第一视角目睹这一残酷、血腥、恐怖、惊悚的战事。
有那么一阵子,刘峰不想活了。
他渴望牺牲,因为只有战死沙场,他才能由平凡蜕变为英雄,他的英雄故事可能会流传得很广,很远,也可能被谱成曲,填上词,写成歌,流行到一个女歌手的歌本上。
那个叫林丁丁的女歌手,最终不得不歌唱他,不得不在每次歌唱的时候,想到他。
人一旦绝望,就无敌了。
想到这里,刘峰就驰骋战场,大杀四方,穿梭于枪林弹雨之中,游走于尸山血海之间。
他明知道陷入泥淖的战友九死一生,也要拼了命地将他解救出来,甚至因此失去了右手。
但他却活了下来。
正如《阿甘正传》的丹中尉,与其失去双腿,他更想为国捐躯,但是老天偏偏不给他这个机会。
老天就是喜欢捉弄人,当你想活的时候,让你生不如死。
当你想死的时候,又让你活着。
于是,刘峰既然幸免于难,大难不死,余生只能去学习如何好好活着。
他连死都不怕,还怕活着吗?
人的一生,是不断失去的过程。
刘峰失去了“活雷锋”的虚名,失去了奖状,失去了右手,失去了林丁丁,失去了妻子……但老天对每个人又是公平的,刘峰失去了太多太多,但他得到了何小萍,对他而言就是得到了整个世界。
刘峰是一个知足的人,拥有了何小萍,他就觉得足够了。
何小萍多年以前,何小萍的父亲被批斗,被关押。
何小萍为了前途,迫不得已与父亲划清界限,还改姓了继父的姓。
她坚持给父亲写信,可是父亲为了保护她,为了不和她扯上关系,为了不影响她“进步”,从来没有回信。
而她收到的唯一一封回信,就是父亲的死讯。
她没有亲人,弟弟妹妹欺负她,妈妈也鄙视她,把她当成累赘。
她以为来到文工团,穿上军装就可以得到尊重,但她从来到的第一天起,就成了一个笑话。
她用室友的军装拍照,用完再还回去,却受到严重的指责,大家诋毁她,指责她,侮辱她,说她是欺骗,说她品质败坏,说她是革命队伍里的沙子,还扬言要向政委告发。
她犯了三分的错误,却受到了十分的惩罚。
人们离开后,她默默撕碎了军装照,埋在了地缝里。
所有的痛苦自己承担,所有的误会自己消化。
她撕碎的不仅是照片,同时也撕碎了自己的心,然后揉成一团,扔在阴暗的角落,不见光日。
她对所有人寒了心,她放弃抗争,放弃了这个让她受伤的集体。
这也是为什么只有何小萍能意识到刘峰的善良,因为只有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珍惜善良。
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用室友的军装拍照的目的,是寄给身在监狱的父亲。
只要每天看看她的照片,父亲就能坚持下来。
如果何小萍向室友解释,可能会被批评思想错误,也可能会得到理解。
但她不想解释,因为她知道:理解你的人,不必解释;不理解你的人,何必解释。
只有刘峰叫她哭出来,只有刘峰理解她,只有刘峰没有经历她的痛苦,却能感同身受。
因为刘峰知道,理解别人,远比审判别人更为快乐。
何小萍是一个边缘人物,她空有曼妙的舞姿却无处施展,只能在幕后默默付出。
只有出了问题,有了困难,大家才会想到她。
只有卓玛伤了膝盖,大家才会请她去救场。
她是替补,是备胎,是可替代的,是可有可无的。
命运注定了何小萍和刘峰之间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何小萍在感受到不被重视之后选择了欺骗政委,而政委也将她调去野战医院,做了一名救治军人的护士。
对他人而言温暖、团结的文工团终究不适合何小萍,而正是在战场,何小萍前所未有地感受到了人性。
一位叫做石林峰的军人被战火烧得遍体鳞伤、面目全非。
他舍生取义,杀身成仁,为国人解放而奋斗,为中华崛起而牺牲。
正如《银翼杀手2049》的台词:为解救同类而死,是我们最具人性的选择。
我们很难想象,这位拥有如此崇高品质的军人,今年只有16岁,是谎报年龄当的兵。
面对炸弹袭击,何小萍明知道石林峰命不久矣,仍然为他挡住从天而降的天花板,以至于患上了短暂的精神疾病。
她一直想要受到人们的尊敬,此时终于成为了英雄,却失去了神志和记忆。
在她为数不多的记忆中,她不是救死扶伤的护士,而是婀娜多姿的舞者。
她跟随模糊的记忆翩翩起舞,舞出她的人生。
她在成为精神病人后,终于实现了舞蹈梦。
谁说她没有观众?
我们都是她忠实的观众,我们还希望她一直就这么跳下去,永远也不要停下来。
何小萍和刘峰是同类人,他们都很执着,他们跟随自己的心灵,坚持自己的信仰。
从另一个角度看,他们又是不同的。
刘峰是极端的阳光、乐观,他向所有人展示美好和善良的一面,像是所向披靡的“矛”,试图冲破一切黑暗;何小萍是极端的孤僻、自闭,她把自己的感官和内心关闭起来,像是坚不可摧的“盾”,已经对所有的恶意麻木不仁。
因此,只有他俩能产生共鸣,互相理解,从而矛盾统一,水火交融。
何小萍和刘峰分别多年之后阔别重复,她终于鼓起勇气说出那句想说的话,她说的不是“我爱你”,而是“能抱抱我吗”。
她缺少父爱,妈妈也只抱过她一次,而那一次还是她把自己冻得发高烧换来的。
甚至连文工团的朱克都因为嫌弃她出汗,而撒谎说抱不动她。
她这辈子最想要的,就是亲人能抱抱她,这个亲人就是刘峰。
今后,她终于可以经常得到拥抱了。
刘峰在历尽艰难险阻,吃尽酸甜苦辣之后,终于找到了生命的另一半。
如果说保守排挤、不被待见的何小萍是飘忽不定的小船,刘峰的臂膀就是她坚实的港湾。
人们芳华已逝,面目全非,唯有刘峰和何小萍相依为命,把彼此当成唯一的亲人。
他们的生活不一定富贵,但一定幸福。
总结文工团的其它人物同样有鲜明的个性、有特别的经历,比如林丁丁自然是对刘峰有好感的,她没有错,只是思想过于保守和陈旧,她把刘峰当成了圣人,觉得他不能有七情六欲,再加上刘峰的告白过于突然,没有铺垫,使得林丁丁感到恐惧、惊悚。
倘若刘峰不那么唐突,而是潜移默化、日久生情,可能会产生另一种结果吧。
当然,即便是两人促成姻缘,也未必长久。
而身为干部子弟的郝淑雯争强好胜,态度强硬;同样身为干部子弟的陈灿却为人低调,平易近人。
尽管两位出身相近的人形成了迥然不同的性格,却终究因为门当户对而喜结连理。
萧穗子同样深爱着陈灿,她输给郝淑雯并非因为出身,而是晚了一步。
如果她早一点向陈灿告白,或许会出现不同的结局。
或许在某个平行世界中,陈灿已经成为人夫,陪伴在他身边的不是郝淑雯,而是萧穗子。
但或许终究只是或许,我们永远无法得知有没有另一种可能。
就文工团本身而言,是一个不可割舍的大家庭,人们一旦分别,就可能是永别。
文工团解散的感觉,就像是把心揉碎了再踏上一万只脚——疼。
从此,他们将天各一方,形同陌人。
文工团并非是十全十美,它也曾误会了善良的刘峰,也曾赶走了无辜的何小萍。
但是历史进程是诸多因素推进的,好事在将来可能变坏,坏事在将来也可能变好,没有人知道一个选择在历史长河中到底对错与否,到底扮演怎样的角色。
也正是历史上无数的对对错错,才让世界演变成现在的模样。
事实就是,刘峰和何小萍正是离开了文工团这样的温室,才在社会上、战场上感受到人性的复杂,进一步回想起彼此是多么好,为将来两人惺惺相惜、相依为命做了铺垫。
人生的迷人之处,从来都不是如愿以偿,而是阴差阳错。
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就这个时代而言,它伤害了许多善良和无辜的人,但同样也成就了无数浪漫和动人的爱情故事。
导演没有说文工团是对的,也没有说它是错的,因为文工团没有对错,文工团只是一个载体,它的意义是把这群原本不认识的年轻人联系起来。
同样的,导演没有赞扬这个时代,也没有批判这个时代,因为无法评价这个时代的好坏,这个时代就是我们在电影中看到的那样。
《芳华》是一出群戏交织的时代影像,通过一群年轻人的芳华,展现七十年代的人生百态和人文精神。
在电影中,我感受不到冯小刚、严歌苓、黄轩、苗苗的存在,我只看到刘峰、何小萍、萧穗子、郝淑雯、林丁丁、陈灿……我仿佛是置身于七十年代的旁观者,观看他们身边上演的故事。
或许再过四十年,会有导演使用同样的手法讲述我们这代人的故事。
但在此之前,我想用四个字总结观看《芳华》的感受:恍如隔世。
我很讨厌阶级啊时代啊,这些宏大的命题框架,好像把这种标签一贴,就洞悉了事情的真相,没了讨论空间。
这不是全部真相,因为忽视了每一个人原有的样貌性格与故事。
刘峰的命运与他是谁的儿子关系不大,核心原因在于他给自己规划的人设出了大问题。
电影里的刘峰,穿梭在红二代和知识分子后代中间。
他是自卑的。
按说只要稍有悟性,通过学习来融入集体慢慢扩大视野了解世界,并不是一个门槛很高的事情,尤其当你身边还有很多水平和见识不凡的人。
没吃过猪肉还没看见过猪跑吗?
就算有些红二代很装逼很操蛋,但是还是有很多不错的红二代。
要知道搁在现在,别说红二代了,就算是有钱人家的小朋友都不跟你家小朋友过家家了。
刘峰面对这些战友的身份压力,给自己设计了一个道德完人的人设,他无条件的对所有人好,用自己的巧手,包揽了文工团从食堂到澡堂的所有杂活累活。
在其他人眼里,他是个活雷锋,是空气和水一样的存在,离不开他,但也看不见他。
道德完人的缺陷是只有崇拜者或对立面。
他对每个人都很好,但却融不进去任何一个小圈子。
很多男战友对他嫉妒嘲笑和愤恨。
而在心里默默喜欢他的何晓萍,会说:“他是最好的人,我配不上他”
另外,道德完人是不能有性生活的,面对欲望必须只能一定要克制。
面对蜘蛛精白鼠精杏树精的花式撩拨,唐僧必须强压欲火。
而喝酒吃肉打家劫舍,杀人都不眨眼的鲁智深,却万般不能接近女色,否则聆潮圆寂成佛的这个形象无论如何也接不住撑不起来。
所以被刘峰抱了一把的林丁丁面对郝淑雯的质问:“医生啊干事啊那些人都能抱你,为什么偏偏刘峰不能抱?
”,她会抹着眼泪说,被别人抱行,就是被活雷锋抱就不行。
其实不难理解,本来那些医生干事都是人人皆知的猥琐,被他们抱了就抱了,亲了就亲了。
因为,被他们丫抱了亲了甚至睡了都不是我浪,而是是他们丫太猥琐。
不是我小龙女喜欢被摸,而是尹志平太无耻。
一但被活雷锋抱了,自己就成了坐在唐僧怀里的女妖精。
所有人都不会认为唐僧不好,而是因为我太骚太浪,我的道德品质有问题。
所以林丁丁才会百般诬陷刘峰,洗白了自己,改变了刘峰的命运。
而那些平时只能仰视他光环的战友,到这个时候,则毫不客气的把他的人格踩在脚下
可以说,刘峰手巧并不心灵,甚至可以说是一个糊涂蛋。
糊涂在不能识人断认,明明知道自己在林丁丁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既不改变自己的策略变成强者,也不改变爱的流向,任荷尔蒙激发的盲目一见钟情控制自己。
还糊涂在,不能顺应潮流改变自己,通过学习提高眼界来改变自己。
他拒绝了读大学深造的机会,可以说打造人设放弃作出的最大牺牲,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放弃的是什么,放弃和得到之间他也没想明白。
红楼梦里秦可卿的弟弟秦钟临死前,和无常判官大费周折的求情,续了一口气,等宝玉来了说话,而宝玉来了,他说了什么呢?
“并无别话,以前你我见识自为高过世人,我今日才知自误了。
以后还该立志功名,以荣耀显达为是。
”看到了吗?
这句话看起来俗不俗,俗,为啥临死到想起功名利禄来了呢?
其实这是秦钟的一种反思,我们如此叛逆,如此这样那样的作,看起来我们多牛逼,而实际上,挺傻逼的,你人是什么人,不会因为喜欢世俗而变化,以功名未要,你看的是皮,我看的是瓤,功名加身,做出很好的事就是有情怀的人,做出很垃圾的事就是没情怀的人,这本不关功名这个皮的事,而是关于你自己该怎么样看待自己的事。
显然刘峰,没有这样的觉悟,思想幼稚犹如中二的孩童。
自己造了人设,崩的太满,绷得太紧,甚至想要用一心求死的牺牲,来成就和树立起在明月沟渠那个女孩心中的地位,心心念念还是自己这个小我。
而经历了更多生死的何晓萍,则超越了自己
相比较那个受尽屈辱,仍然在用一生倔强的寻找尊严的何晓萍,刘峰渺小而又不值一提。
刘峰扔掉了属于自己荣誉的那些证书,但却从来没从心里放下它们。
文工团就像红楼梦里的大观园,似乎没有一条故事的主线,但是却塑造了一群完全不同个性的人。
我不认为其中的哪一个人有什么好坏,包括辜负了刘峰的林丁丁和郝淑雯。
但芳华终会逝去,时间会给每个人一个人生答案。
细水如流的时光,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选出一些幸运儿,把他们推上浪尖,也会抛弃一些失意者,把他们丢在海底。
有些人活成了悲剧,有些人活成了英雄,更多的人活成了俗不可耐和默默无闻,说不好谁更幸运。
2017年就要过去了,用这样一部电影与一段芳华告别,心里装满了无可名状的感叹和失落。
当一卡车的伤员运送下来的时候,小萍打开车厢,她吐了,但护士长去安慰她的时候,她说我不是嫌弃他们,一个被嫌弃了大半生的人,却从不曾嫌弃过任何一个人,这难道不是最大的善?
全身烧焦的石林峰,是车上那唯一活的人,他说,其实我十六岁,瞒报的十七岁当的兵,特别是最后的那句你一定很漂亮吧,十六岁的少年,是否经历过爱的滋润,就因为战争,最后离开了。
随后炸弹响,小萍毫不犹豫的跃到了他的身上,即使是个将死的人,她也要舍命保护,这不是善吗?
善的人真就是那大白菜,在室外冻着还好,拿到室内,就会很快烂掉,这社会不就是这个理吗?
最喜欢一个情节:小萍得知刘峰蒙冤要被发配边疆后,在楼下碰到刘峰的几个室友,特意当着其他人的面大声对刘峰说“刘峰,明早你走的时候叫我,我送你” 这句话,看上去是对刘峰说的,其实是说给周围那些一看到刘峰“犯错误”就马上疏远他的室友听的,同时也是小萍说给自己听的。
在那个特殊、畸形的环境里,发出自己的呐喊
补一个当时的截图一脸倔强的小萍与留在她身后一脸疑惑的刘峰室友,大家可以感受下当时人物的心态第二天早上小萍送刘峰时两人握了一下手,按照剧情发展这是刘峰那支右手触摸过的最后一个异性。
其实剧中还有一个对比也值得回味:刘峰因为抱了林丁丁彻底改变人生命运,而最后小萍对刘峰说她那句含在嘴里十几年的话是什么?
“能抱抱我吗”
15号正值周五,分别给正在上班的父母打了电话。
我说“爸妈,一定要去看啊,讲的是你们的青春,肯定很怀旧。
” 然后给他们买了晚上的票,等到10点多看差不多了忍不住打过去问观后感,我妈说没有想象的好,但是还不错,最感动的地方是最后两人靠在一起,然后她说晚上我们去购物广场你爸还嫌里面吃饭贵,搞得我哭笑不得。
我又问爸呢,她说爸没什么反应,我就纳闷了,该不会睡着了吧哈哈哈,然后也没敢再打电话问他,我怕他觉得拍的不好,生起气来。
周天事忙完了我也跑去看了,我一男的哭的稀里哗啦,周围也尽是哭声,旁边一对情侣,女生看着看着就靠在男生怀里了。
最后亮灯了就狂奔了出去,不想让人看我哭这么惨。
回来边听着演员们倾情奉献的《那些花儿》逛豆瓣,看着看着越来越有感,于是写下了这段文字。
父亲于1978年参军,当年18岁,79年响应号召前往河南集结,随大部队南下进入越南,当时是背着电台上树架线的通信兵。
那时候,第一线战斗已经打响,他们属于后援部队,既便如此也还是整天提心吊胆大气不敢喘,有过半夜离队撒尿归队又忘记口号一枪打过来的逗比情节(子弹从耳边飞过,再偏一点就没我了哈哈),也有中了埋伏手里又没枪(后勤部队只有长官配枪)到处躲的惊险遭遇。
于是边想着从小听到大的这些故事一边走进了眼前的故事。
那天晚上,我跟老爸聊了一晚上,这真是这辈子第一次觉得他的形象如此伟岸。
当大部分人还享受着芬芳年华的时候,他们决定为祖国抛头颅洒热血,献出自己最炽热的青春,多少人缺胳膊少腿,多少人倒在那里没能回来,多少年后还有多少人记得有一群人为了这份来之不易的太平盛世经历过生与死的考验。
记得初中社会课老师有一次突然说起让我们珍惜现在的和平年代,说着说着就抹起了眼泪,他也是越战老兵,不少战友就倒在了他身边,他带着哭腔说:“你们要记住,有的人去了一辈子就再没回来过!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了父亲扛起几十斤的东西陪我去学校报到的背影,不禁潸然泪下。
在家境优越的我妈眼里,这辈子他没什么大成就,因改革开放而下岗后当过出租车司机、做过小生意、曾在面试的时候因不会英语而被嫌弃。
但他也是那个从小骂我起床不叠被子、每次烧个菜都要端去孝敬岳父母、拍着我肩膀叫我谈恋爱不要乱糟蹋姑娘、有人想欺负我妈抡起袖子就准备干但一辈子都没打过女人的男人。
这就是我爸,与刘峰一样,一个被淹没在历史洪流中的,平凡的人。
即便芳华已逝,两鬓斑白,他们还是那样的善良、可爱。
我们无力去改变任何的命运。
记录和赞美一段年华,已经是最大的温柔。
开篇很想夸一下冯小刚,他那代导演里保持着上进心的人不多了。
既有上进心,又有表达欲的更少。
芳华的立项本身和作品的成色,已经甩了很多同代里履历辉煌的导演们一个身位,着实不易。
但是这个社交网络年代里,冯小刚的嘴和他的作品着实脱节。
他本人的观众缘糟糕到,大多数人都没有意识到,2015年拿了金马最佳男主角,2016年拿了金马最佳导演,2017年又再次数项入围金马的冯小刚本人(估计也是不敢再给他颁了),现在正处在一个创作高峰上。
可惜因为他在电影外做了很多不讨喜的事情,他获得的赞誉,其实远远少于他这几年的成绩。
希望芳华的好口碑能让他扳回一城。
芳华首先是一部青春片,虽然不是校园题材,但它符合了所有带时间跨度的青春片的公式:让一群美貌的少男少女们,在最情窦初开,血气方刚的年龄,生活在一起,并从事一些精神层面的,非生产性的活动。
无限美好。
但这样的集体会随着年龄的增长和世俗生活的慢慢入侵,最终土崩瓦解。
繁华落尽,可忆不可追,这就是青春。
放在红楼梦里,就是贾宝玉和美丽的少男少女们,生活在大观园里,吟诗作画。
放在芳华里,就是刘峰和美丽的少男少女们,生活在文工团里,唱歌跳舞。
放在那些年里,就是柯景腾和美丽的少男少女们,生活在XX高中里,考试。
放在致青春里,就是郑微和美丽的少男少女们,生活在XX大学里,恋爱。
放在小时代里,就是林萧和美丽的少男少女们,生活在静安区的别墅里,装逼。
而所有这些作品,最后都有乌托邦的解体。
最终十二钗们各有命运悲剧,芳华里文工团四散天涯,那些年里沈佳宜嫁给了别人,致青春里大家都成了自己当初讨厌的人,小时代最极端,干脆一把火全烧死。
只要有了这个套路,一定能拍出青春情怀。
可是有了情怀,却不一定能拍出好电影。
以上作品的递减质量就可以看出来,青春片质量要高,要看在这个套路以外,又加了什么东西。
芳华加的,是时代和战争。
芳华的三条主线里,从完成度和意义上来说,萧穗子<何小萍<刘峰。
萧穗子的这条线是最典型的伤春悲秋青春文艺。
就是懵懂纯粹的初恋,敌不过世俗和门第的婚姻选择。
可能是因为钟楚曦太美了,而且她是严歌苓的化身,所以给这条线加了很多戏。
但这条线确实拉低了电影的质量,又或者说,这种不咸不淡的悲伤,以同等的戏份放在何小萍和刘峰的残酷人生面前,显得不合时宜,甚至矫情。
颇有一帘幽梦里刘德凯对萧蔷呐喊的味道:“你只是失去了一条腿,可紫菱呢?
紫菱失去的是她的爱情啊!
”
何小萍的这条线则代表了真正的青春的残酷。
何小萍让我想起了青春期里的很多很多人,她们没有什么大毛病,但是很不幸地,被卷入青春期“群嘲”的漩涡中心,不得翻身。
初中的时候班里有一个女孩子,被封为“班花”,原因并不是她漂亮,相反地,她在花季年龄长了一张老太太的苦脸,而且学习不好,没有老师保护她。
于是,好像是从哪个很调皮猥琐的男生嘴里,给她封了一个反讽的“班花”,而这个说法竟流行开来,形成一种群嘲合力,压得这个女生整整三年不得翻身,只要有人谈论起女生的容貌问题,她的名字就会被遛出来,引发一阵哈哈大笑。
也有人试图为她说话,但是一定会被某些混蛋男生一起起哄“你是不是看上我们班花了?
”“你是不是想和班花比美?
”后来这个女生三年都低头做人,好像没有人听过她讲话,没人留意她中午和谁一起吃饭,最后随着毕业,她也一起消失了。
所以看到有人说,宿舍讨厌何小萍的动机是什么?
这也太没来由了吧?
真的就是没有来由。
每一个人都可以从自己的青春期找到一个被群嘲和霸凌的对象,有的被欺负丑,有的被欺负娘娘腔,有的被欺负穿衣总是脏脏的,他们陷入了中学里的地狱阶层,无法拥有自尊,无法交友,无法仰起头做人。
而他们何错之有呢?
这点小小的问题,甚至都不是问题,真的有必要付出整个灰暗青春期的代价吗?
无非就是有人因为看不惯而起头嘲讽了一个人,这种群嘲随着起哄渐渐成了集体的一种强大意识,没有人敢为群嘲对象翻案,哪怕内心里不认同这种群嘲和霸凌。
因为一旦出头,你和群嘲对象一起,成为了集体的敌人和异类。
本应该是很美好的一幕,她们却在疯狂抹黑另一个人何小萍就是这样一个倒霉的人。
她有错吗?
她没有。
可是青春的集体在寻找一个嘲笑和攻击的靶子,她不幸被选中了。
而萧穗子就是我们自己。
我们的清醒的良知告诉我们,这是错的。
但我们不敢为她出头,不敢为她成为集体意识的敌人。
所以我们自己有善心而无义举,眼睁睁看着霸凌这样发生。
眼睁睁看着青春期的阴影毁了她的一生。
这个时候,刘峰出现了。
刘峰是唯一一个对何小萍表现出善良的人。
电影里说“从未被善待的人,最容易识别真正的善良。
”如果刘峰没有帮助何小萍,那么他只是一个烂好人。
可是在大家都不愿意和何小萍做舞伴的时候,他带着腰伤挺身而出,让我相信了他是真正的善良,真正的赤子之心。
我们都低估了帮助何小萍的代价。
帮助萧穗子,帮助林丁丁,对于集体来说,那是一个加分项,因为她们是集体的宠儿。
可是帮助何小萍意味着,刘峰非但不会因为对弱者施以援手而获得任何赞赏鼓励,反而会和她一起卷入嘲讽漩涡。
这样的代价,萧穗子付不起,可是刘峰敢站出来。
后来,刘峰确实因为帮助何小萍被好事之人一起嘲笑了,可他无怨无悔。
何小萍非常清楚刘峰为她付出了什么。
所以她是真心感激。
刘峰落难的时候,只有她站在他身边。
曾经的战友对被指控“耍流氓”的刘峰避之不及。
只有何小萍,为他勇敢喊出:“刘峰!
我明天来送你!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
何小萍同样愿意为了刘峰,成为集体的敌人。
在我眼里,真正青春的侠骨豪情是“刘峰!
明天我来送你!
”而不是平日里看似干练爽快,出了事全部选择自保的那群人。
那么,走出文工团的刘峰呢?
刘峰这条线更加残酷,它在讲述时代的残酷。
也正是因为这条线,芳华彻底和其他小情小爱的青春片拉开了差距,显得更荡气回肠。
刘峰的故事,核心是“错付”。
他把爱情错付了林丁丁,这还是小事。
可是他把青春错付了时代,这影响了他一生。
在他成长的年代里,他灌输的价值观是学雷锋,做好事。
他做的很好。
后来他上战场,抛头颅洒热血。
他也做的很好。
他在自己当下的时代里,拥抱了每一个被鼓励的价值观,可是当下一个时代来临的时候,他之前所有的牺牲和付出,都让他变得更惨了一点。
像何小萍一样被集体排斥,可能只是青春的噩梦。
可是像刘峰一样,明明此时此刻,在最好的青春里付出了所有努力,却被下一个时代抛弃,这是每个青年的人生噩梦。
刘峰的这条线是带有普世性的。
冯小刚拍了他那个年代的刘峰,但每一个年代都有自己的刘峰。
在当下,我们可能知道什么是对的,可是以数十年的岁月记,我们真的不知道什么事对的。
有的刘峰投身了制造业,被产业升级抛弃,有的刘峰,投身了零售业,被电商时代抛弃,将来也可能有刘峰,投身互联网,被产业退潮抛弃,也可能有刘峰,投身了自媒体,被流量转移抛弃,也可能有刘峰,投身房地产,被泡沫破裂抛弃。
我们可能即使拼尽努力,做了力所能及的所有正确的事情,我们依然可能是下一个时代的弃儿。
这是刘峰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残酷。
芳华里的刘峰只是输得最惨,遇到了战争,输掉了最多筹码。
年轻人不要以为谁都有机会从头再来,青春和最好的年华只有一次,输掉了这一次,可能就再也追不上了。
所以,《芳华》的意义是什么?
我很想说,不仅仅是怀金悼玉。
但是电影确实没有办法给出更多指引性的东西。
我们心里很清楚,无论如何时移世易,每个年代都一定会有自己的何小萍和刘峰。
不如用一部《芳华》,记录下最美好的他们,年轻过,燃烧过,努力过,爱过,也被践踏和抛弃过。
我们无力去改变任何已写就的命运。
记录和赞美一段年华,已经是最大的温柔。
岁月流逝,芳华永存。
——————————本文原载于我的公众号肖恩恩恩恩肖的瓜子社(Sean_lalala),欢迎关注 忍不住来给芳华的影评打补丁。
这几天看到的很多问题都很想驳一驳。
芳华好的部分都是严歌苓的,而冯小刚毁了这个作品?
在芳华这件事上,冯小刚和严歌苓没法做切割。
采访里,严歌苓说的很清楚,是冯小刚想要拍一部文工团相关的电影,找到严歌苓创作了小说,小说写出来之后,冯小刚觉得不错,严歌苓再来做电影《芳华》的编剧,然后才有了我们今天看到的芳华。
小说《芳华》的发行时间是17年4月,与拍摄时间接近,间接印证了这个说法。
既然芳华是冯小刚对严歌苓的邀稿,那芳华的创作一定是两人要事前明确好大方向的。
否则严歌苓写出了一个冯小刚不想拍的故事,这次邀稿就失败了。
而严歌苓作为电影唯一的大编剧(还靠芳华提名了金马奖最佳改编剧本),在芳华小说到剧本的改编上怎么可能毫无发言权?
所以从小说到电影的创作,这两个人都是共同体。
现在小说《芳华》和电影《芳华》之间的差别,很大程度是艺术载体的不同决定的。
文学作品的受众偏知识分子,规模小。
院线大片的受众偏普罗大众,规模大。
这两者的不同决定了,审查尺度和描绘重点都会有差别。
畅销书的改编尚且会有轻重取舍,更何况题材敏感的严肃文学。
相反的,有一件更说不清楚责任的事情,可能和严歌苓有关,就是本片最失败的一条线,萧穗子的戏份。
萧穗子作为一个线索人物,非但没有成功串起主线,还把叙事打乱,用糟糕的感情线拉低了全片的厚度。
当然很大可能是因为冯小刚要用萧穗子歌颂青春的美好。
可是萧穗子就是严歌苓在芳华里的化身,如果是因为她对这个角色情有独钟呢?
谁知道呢?
冯小刚和严歌苓在芳华里是共同体,不可能做切割。
更不可能把功劳都给严歌苓,把失败都给冯小刚。
芳华的意义?
除了萧穗子浅薄的感情戏和她背后代表的阳光灿烂的文工团生活,芳华最被嫌弃的地方,就是很多人内心里期待的批判落了个空。
首先,电影里非常明确地保留了刘峰的触摸事件,这个事件导致刘峰直接跌落神坛,被送去了前线。
完整地叙述这个事件本身,就是批判,不是吗?
不过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此处删除了一场戏,“昔日战友集体举手批斗刘峰”。
这一幕在预告片中出现过,可见是拍了的,只是在正片里删除了。
这个本应该是最具有代表性的批判和反思段落,被剪掉了,导致了批判力度大减。
为什么被剪掉了?
可以自行脑补。
试想没有了揭发戏的霸王别姬,精彩度会降低多少。
也可以借此联想一下如果刘峰的批斗戏没剪,芳华可以提升多少。
除此之外,芳华触碰越战题材,肯定了战士们的英勇,视觉化了这场战争的残酷,对当时的作战环境,军备都有描写,刘峰救人,何小萍陪伴临终战士两场戏落在了反战而不是作战上,还借刘峰带出了老兵们的战后人生等等。
这难道不都是重要的意义吗?
又为何视而不见呢?
毕竟时代不同了。
即使八九十年代的张艺谋陈凯歌穿越到今天,我们又有多大可能性在电影院里看到大规模上映的《活着》和《霸王别姬》?
芳华是不是特殊年代的致青春?
芳华当然比不上红楼梦。
可是红楼梦,芳华,那些年,致青春,小时代,都是青春片。
芳华是特殊年代的致青春,再正常不过,甚至这就是它的创作初衷。
就连每次红楼梦重拍,普通观众最关注的也不是封建大家庭如何衰落,而是新选的宝黛钗是否美丽生动。
红楼梦无限美好,可是普通观众也还是首先把它当做高级的青春片看的。
观众看了红楼梦,也不曾说曹雪芹在怀念封建时代的美好,而是怀念青春的美好。
这一点放在芳华身上也适用。
所以拍成青春片,一点不丢人。
这不应该是被挑剔的理由。
为什么明明看到电影有这么多问题,还是打四星?
芳华有很多问题,可是芳华也有很多优点和好处。
而这些优点和好处在我眼里更有价值。
想给一个电影挑错很容易,因为一部电影只要看的人足够多,一定能找出问题。
电影拍到面面俱到,是功力,也是运气。
所以很多大导演有的作品能做到无可挑剔,有的则不能。
这再正常不过了。
一个风帆,即使它有很多洞,只要够大够结实,依然可以远航。
而一块小布条,即使再完美无缺,也无法去替代风帆。
冯小刚的个人形象严歌苓的作品也不是第一次搬上银幕。
可是之前却很少人说,《天浴》的好是因为严歌苓而不是陈冲,《归来》的好是因为严歌苓而不是张艺谋。
很多人对冯小刚怀抱敌意,这种敌意也多少影响到了芳华的评价。
冯小刚的个人形象问题有两点。
首先,作为一个导演,他不应该有这么多幕前形象。
张艺谋的人格是什么?
陈凯歌的人格是什么?
这十几年来已经渐渐模糊了。
我们只知道他们是大导演张艺谋,大导演陈凯歌。
他们老老实实在宣传期介绍自己的电影,但他们不会传达给观众他们作为“人”的喜怒哀乐和个性态度。
他们选择让自己的艺术形象居于台前,而让自己的真实人格退居幕后。
上一次陈凯歌没有绷住是骂恶搞《无极》的胡戈“人不能无耻到这种程度”,遭到全网群嘲。
自此之后,我们再没有见过“陈凯歌”的喜怒哀乐和个人态度,只看见一脸憨厚介绍自己电影的“大导演陈凯歌”。
十几年后,当初的风波渐渐散去。
不管他现在的电影质量如何,关于陈凯歌本人的嘲讽已经全部散去。
而冯小刚这几年炮轰万达,炮轰观众,炮轰影评人,他完全不顾及自己的个人形象,这无所谓。
可是他的电影全部都是和他的个人形象深度捆绑的。
不顾及个人形象的行为越多,连累影片评价就越多。
甚至于,他个人越活跃,大众对他个人经历和性格的兴趣越浓厚,通过他的个人经历和价值观去臆测电影动机就越多。
以至于,本来由于上映删减而牺牲的电影寓意,也变成由他的审美和价值观背锅。
再其次,冯小刚身上带有非常浓厚的“创作者的傲慢”。
他看不起影评人,看不起观众,更深的原因在于自己心里,他是拍电影的,影评人和观众是看电影的。
他是创作者,另外两个是消费者。
拍电影多难啊,看电影和评论电影多容易。
在社交网络时代,和他正好相反的人是李安。
李安一方面成绩过硬,另一方面,他向外传达的,是“创作者的谦卑”。
李安很爱谈自己的价值观,但从来没有大导演的居高临下,而是反复在传达,“我做的还不够好”“我一直在提醒自己不要……”“我希望自己将来可以……“李安的电影才华毋庸置疑,可是他一直在展露自己柔软和谦卑的一面,是大家心目中更为欣赏的创作者态度。
而以上所有这些,都是电影以外的东西,应该和电影评价分开。
不应该评价芳华第一件事就是揣摩冯小刚为什么拍这部电影,冯小刚这场戏以他个人的经历在想什么,高级不高级,猥琐不猥琐。
这通通不公平。
这个芳华的宣传期,冯小刚出人意料的安静。
至今没有惊人之语,或许从潘金莲炮轰万达的事件之后,“冯小刚”这个形象,也开始渐渐散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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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我认识了一个艺术家,说自己在八十年代坐过牢。
酒酣耳热,一桌人都笑听他讲牢狱中的趣事。
他说自己那年才二十岁,正是血气方刚,坐牢最难受的是想女人,想得发疯。
有一次在操场上列队跑步,他看到不远处有几个女人,顿时激动起来。
当他跑到那几个女人跟前时,突然闻到其中一个身上的女性荷尔蒙味,他一下子失控了,像一头疯牛般狂奔过去,一把抱紧那个女人,像吸血鬼那样,在她脖颈间深深地、猛猛地吸了一口。
啊,那一刹那,他说有一股东西仿佛从脚底直冲脑门,把他整个人奇经八脉都打通了。
在场的女孩被他挤眉弄眼的夸张讲述逗得哈哈大笑。
看《芳华》,不知怎的,我又想起他,想起他说的那股“女性荷尔蒙味”。
电影不难看,也有人感动啜泣。
但问题不在于好不好看。
冯小刚在“张艺谋化”,这样说不精确,应该说那一代男性导演,在经历了最初个体化的自由表述、百花齐放后,开始回溯自己的精神母源——集体主义审美。
其中以张艺谋为代表。
集体主义审美有几大特征,一是高饱和度、高视觉冲击力的大色块,二是高重复性的口号和画像,三是高统一性的动作仪轨。
革命年代的忠字舞,满街红色标语和毛画像,这种记忆是深入骨髓的,变成几代人的民族性格,沿袭到今天就是奥运开幕仪式上的人海战术,成千上万人做着同一个动作,形成巨大的视觉震撼,而在其中的每一个个体是不重要的、可被替代的,他们是细胞,服务着首脑。
在《芳华》里,反复出现大面积的红色,红旗、红墙、红背景的毛像,如花似玉的文工团美女在红色里唱响青春,在泳池边展示雪白的大腿。
导演的用意是直白的,他不是在沉淀、反思、批判、怅望、否定,或者什么曲折幽微的表达,他只是在单纯地重温旧梦,梦里有他念念不忘的文工团女兵,夏天穿着的确良,露出洁白光洁的脖颈,一股女性荷尔蒙气息——在那个时代,她们不是他的。
冯小刚自述这部电影的由来和他当年在文工团的经历有关,原著和编剧严歌苓也在文工团待了十年,萧穗子这个角色有严歌苓本人的影子,严在原著里,把自己当年的经历(被恋人检举揭发)安在了她身上,让她代表自己说出许多对往事的思考。
编剧和导演在面对同一段历史时,视角是天然不同的,甚至是对立的,严歌苓的角色正是冯小刚当年垂涎而不得、试图通过电影再次意淫的。
多年后,功成名就的冯小刚邀请一位当年的文工团姑娘来订制剧本,再通过一场盛大的选秀挑选出“冯氏文工团”,拍成这部电影,这场行为艺术的含义超过了电影本身。
在电影进入视野之前,导演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女演员,要求能歌善舞、美貌、非整容,他要符合自己记忆的天然美女。
在角色确定后,观众看到了一套照片,幸运的女孩们穿上导演念念不忘的白衬衫,露出幸福笑容,而照片上也特别标注了这些美丽面孔的特征,如:吊烟眉、丹凤眼、微笑唇、精巧鼻……美被一把标尺具象化了,被缺乏尊重地、赤裸物化地展示出来,却没有人感觉有问题。
这些被甄选的女孩在这些照片里、在电影后的各种采访里,露出与当下时代有些错位的、春风得意的笑容,也确实像红色时代重现。
在我幼年的模糊记忆里,父母曾经暧昧地讨论过一部电视剧《红颜劫》(估计没几个90后知道),并且提到一个我当时不解的名词,林立果选妃。
中选的女孩是南京军区的舞蹈演员。
这段历史,冯小刚应该知道。
那是更真实、更残酷的芳华,背后埋葬的青春难以为世人所知。
几十年过去,冯小刚反倒用电影镜头完成了一次精神选妃,骄傲地告诉全世界,权力时代他没资格做的事,资本时代,他有了。
冯裤子出息了。
作为世界上极少数有文工团的国家,这个群体的属性是模糊的。
无论导演和编剧本身都有理由去怀念她。
在动荡岁月,文工团就是乌托邦,除了物质上的相对保障,也与激烈的政治冲击保有距离。
对文工团的怀念,先天地带有柔光滤镜,注定了它不可能是一部“写实”作品。
在时代里沉沦、被毁尽芳华的是一代不可言说之人。
是与何小萍父亲同龄、在各种运动里尸骨无存之人。
回顾历史,就算不刻意着笔于血泪疮痍,至少也不尽是蓝天红旗、青春玉腿。
时代的痛楚在这里被最大限度淡化了。
电影里,高干子弟郝淑雯骄傲地宣称,“江山都是我们打下的”。
在文工团快要解散的时候,她和另一个高干子弟迅速走到了一起,走进了新时代。
戴上墨镜,穿上牛仔裤,下海经商致富。
芳华逝去对她们来说是时代创痛吗?
不是。
郝淑雯们不曾吃过时代的苦,她的怀旧是人人皆有的青春感伤。
旧时代她是既得利益者,新时代她依然是。
而作为第一男主角的刘峰,从贫困的剧团里翻着跟头上来,在文工团只能靠学雷锋立足,靠给有北京背景的同伴当快递积攒人缘。
最终被时代彻底抛弃,彻底放逐,只能辛酸地过完一生(原著里因病去世)。
问题是,对这种因时代、制度、阶层造成的悲剧,编剧和导演是持同情弱者、批判时代的态度,还是顺理成章认同其逻辑合理性?
一个情节:退伍多年后,时髦的郝淑雯在街头偶遇刘峰,他正为讨回拉活的小车被城管推搡,一只假手掉到了地上。
郝淑雯目睹了这凄凉的场景,为他仗义执言,垫付罚款。
下一个镜头,她看着刘峰的背影,和萧穗子开起了玩笑:林丁丁中年发福了,现在让刘峰用假手摸都不愿意了吧。
两个人就这样欢畅地笑了起来。
她们的战友正因为那一次触摸,毁尽芳华,到头来却成了玩笑的话题。
我在想,冯小刚到底知不知道,这段玩笑是非常恶毒、非常残忍的呢?
残忍来得如此直接,如此轻浮,实在无法让人感受到导演对此有任何否定态度。
他也许只想借这一幕来自嘲,他迷恋的文工团女神终将发福,一代人的芳华终将逝去。
这种感叹远远超过对那些被时代埋葬者的悲悯。
原著小说里,严歌苓让刘峰说了一段类似“国家不再需要咱们了,我不下岗谁下岗”之类的体恤温言。
瞬间让我想到了贾行家的演讲,和黄宏的小品。
伤残老兵的凄凉处境不需赘述,时代抛弃了他们。
谁该为此负责,肯定不是文工团的姑娘。
但在那个封闭的小环境里,萧穗子们直接参与了作恶,欺辱何小萍,驱逐刘峰,这不光是时代之恶,也是每个参与者的选择。
电影没有表达出对时代的反思批判,有人说这是因为审查制度,“如果表达了就看不到这部电影了”。
这种想法太自作多情了。
客观来说,严歌苓的小说比电影丰满很多,至少不像电影,近乎失控地意淫往日美好。
有别于电影创作的男性视角,原著里严歌苓写了对往昔岁月的反思。
不过这种反思并不涉及时代结构、政治体制,也就谈不上时代性的批判。
严歌苓把这一场悲剧定性为人性的问题,类似“人们不能接受平凡,不能接受活雷锋也有平凡的人性,只有不被善待的何小萍懂得他的善良和平凡”这样的解读,对于刘峰承受的苦难来说,太轻薄了。
严歌苓本身的立场就是轻的,以至于电影也不可能扎根在一个沉稳的地基上。
国家苦难成了一场青春颂歌。
就像今时今日,那些遍布各大城市的公社饭店、毛家菜,服务员穿着淘宝批发的绿色军装,用印着工农兵的搪瓷缸倒茶,墙上依然有革命口号。
一切都轻了,变成了cosplay。
而《芳华》正是这样一场红色时代的cosplay。
借用李伯通的评论来结尾——“那些被阉割的灵魂,只不过恰好青春正盛,才能将那个时代冠名为芳华。
这种怀念具有强大迷惑性,让如今这些可以随意做丰胸手术、对着明星大喊老公老婆的年轻人误以为往日并非地狱。
”
我又看了一遍《芳华》。
上次是九月底的点映,陪父母一起看的,原本国庆档期公映的这部影片因故撤档,我算是先睹为快;这次是陪女儿一起看的,她要完成老师布置的影评作业。
这期间,我也读了严歌苓的小说原著。
陪父母看《芳华》时,大概因为拘谨,也因为更多关注他们的感受,我自己并没有特别的感慨和感动;陪女儿看这部影片,大概更放松一些,我有先见之明地多拿了几张面巾纸。
那个00后的小孩是不容易被感动的人,我依然会在别人的故事里掉自己的眼泪。
同样一部电影,跟不同的人一起看,会有不同的体验。
以我个人的经验,看电影和读书一样,都是很私人、很自我的事情。
我熟悉影片中所有的歌曲和背景音乐,《绒花》,《绣金匾》、《沂蒙颂》,以及《送别》、《驼铃》等。
恍惚中,觉得听这些歌的年代,也是我最好的芳华了。
2主人公刘峰是个活雷锋。
小说中用大量的篇幅介绍了刘峰与雷锋名字的相似之处和渊源,“刘峰”读起来是“liu-you-feng”,猛然听上去就是“雷锋”。
他的好,并不是刻意的表现,是那个时代特有的人的特质。
我父亲所在的部队也有一位“学雷锋标兵”,他的事迹曾长期刊登在黑板报上,我至今记得那个叔叔的名字。
有一年回部队驻地,在钢山上遇到一位晨练的老者,说起他的名字,那位老者竟然也认识,还说他每天都会到山上锻炼,让我多等一会也许就能碰到他了。
我们急着赶路,没有等。
看过《芳华》,想到现实生活里曾经认识的一位“学雷锋标兵”,有着很好的晚年,也算是一种安慰吧。
刘峰的好,电影一开始就交待了。
他接何小萍到文工团,在雨中,他告诉何小萍自己知道她的身世,父亲在劳改,何小萍随母亲改嫁随了继父的姓,但在档案出身一栏,刘峰帮她填了“革干”(革命干部),还叮嘱她自己也保密。
何小萍感激得给了刘峰一个不标准的敬礼。
刘峰告诉她标准的敬礼姿势是:大臂带动小臂,五指并拢……我的第一张面巾纸是这时候派上用场的,忽然就热了眼眶。
这个细节交待出刘峰是个很善良、能够为别人着想的人,而且是愿意帮助别人的人。
同样是敬礼,何小萍领了军需用品第一天到宿舍,遇到郝淑雯,穗子告诉她这是舍长,何小萍又一个不标准的敬礼算是打招呼。
郝淑雯沉默了一下,冷冷道:“难道你不知道不穿军装不能敬礼吗?
”并模仿小萍举手在耳边的动作,“你这是耍猴呢?
!
”郝淑雯是部队高干子弟,她的傲慢、她的高高在上、她的优越感、她的不屑,溢于言表,与刘峰的善良、热心,形成鲜明对比。
真的很佩服冯小刚对这种细节的把控和处理。
3刘峰好在哪里呢?
影片中,他两次从北京回来,都是大包小包一大堆,第二次,腰还受了伤。
食堂吃饺子,他知道林丁丁不喜欢饺子,就给她煮了挂面,自己专门捡饺子皮吃,理由是“饺子皮也得有人吃啊”;饭没吃完,炊事员就喊:“刘峰,猪跑了!
”他摞下饭碗,就去抓猪……那真的是“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做这些事,都是他的心甘情愿。
抗洪抢险中,刘峰扭伤了腰,他又自动要求到文工团做后勤支持。
“我是革命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影片中没有这样的台词,但能看到这种“一块砖”和“一颗螺丝钉”的精神。
炊事班长要结婚,他帮忙打沙发;没有人愿意与何小萍搭档练习《沂蒙颂》,他拖着受伤的腰,自愿为何小萍伴舞;部队安排他去进修,进修完就能官升一级,他把机会让给了别人,说那个人更适合……电影院里,我听到旁边有个姑娘小声道:这么傻!
傻死了!
好心痛的刘峰!
如果刘峰生活在当今,会把这样的机会让给别人吗?
会因为喜欢文工团、喜欢林丁丁而放弃学习、晋升的机会吗?
林丁丁说他“那么无私啊,把进修的机会都让给了别人。
”刘峰的真,在那一刻、在喜欢的女人面前袒露无遗:“我才不无私呢,我最自私了,我走了……就见不到你了。
”他向林丁丁表白时,被人撞见。
好人刘峰的人设从此崩塌。
这其中不乏林丁丁的落井下石,周围人墙倒众人推,保卫部门的诬陷……他所有的好,都在“触摸事件”发生后被忽略了。
他被处分,去了更边远的连队,后来又上了战场。
小说中有这样一段话: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
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刘峰从离开文工团的那一刻起,大概就对生活就充满了绝望吧。
那种绝望因为感情而起,又何尝不是对周围的人的绝望?
他离开文工团收拾行李时,把奖状和出席表彰大会发的提包让何小萍统统给扔掉,一方面是他根本不在乎那些荣誉了,另一方面也因为深深的绝望吧。
他扔掉的理由是“上面都印着字,没法用了。
”何小萍说:“可都是好字啊”。
都是好字,是受过表彰奖励的标兵,是好人,为什么没有好报呢?
何小萍也不理解吧。
她也是不曾被善待过的人,不曾被善待的人才更能理解和感知别人的好。
那种失望和绝望,刘峰离开部队后,在何小萍身上也表现了出来。
她有上台表演的机会,却装病不肯上场,最后还是被发现。
她也因此受了处分,离开文工团到了部队医院。
刘峰的另一场绝望是在战场上,他受了伤,仍然选择坚守阵地。
他想成全自己,也许想的是壮烈牺牲吧。
影片中,是穗子的独白:这样,他的事迹就会被写成歌曲,也许演唱者就是林丁丁,自己爱的人不得不歌唱……刘峰无疑是个好人。
好到让人心痛。
但这样的好人,有好报吗?
小说中的结局比电影更不堪。
小说里,刘峰的老婆跟别人跑了,他在三亚还找了个发廊妹,也是继续做好人拯救人家的想法,最后得了癌症死掉了,连追悼会都开得仓促而匆忙,因为要把礼堂谦让给别的死人。
冯小刚在影片中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相对温暖的结局。
我觉得这是冯小刚人性的光辉闪耀之处。
4好人没有好报吗?
关于“为什么还要做一个好人”,曾看过一个故事。
1963年,一个叫玛莉·班尼的女孩写信给《芝加哥论坛报》,因为她实在搞不明白,为什么她帮妈妈把烤好的甜饼送到餐桌上,只得到一句“好孩子”的夸奖;而他的弟弟什么都不干,只知捣蛋,得到的却是一个甜饼。
她想问一问无所不知的西勒·库斯特先生:上帝真的是公平的吗?
为什么她在家和学校常看到一些像她这样的好孩子被上帝遗忘了。
西勒·库斯特是《芝加哥论坛报》儿童版栏目的主持人,十多年来,孩子们有关“上帝为什么不奖赏好人,为什么不惩罚坏人”之类的来信,他收到不下千封。
每当拆阅这样的信件,他心就非常沉重,因为他不知该怎样回答这些提问。
正当他对玛莉小姑娘的来信不知如何回答是好时,一位朋友邀请他参加婚礼。
也许他一生都该感谢这次婚礼,因为就是在这次婚礼上,他找到了答案,并且这个答案让他一夜之间名扬天下。
西勒·库斯特是这样回忆那场婚礼的:牧师主持完仪式后,新娘和新郎互赠戒指,也许是他们正沉浸在幸福之中,也许是两人过于激动。
总之,在他们互赠戒指时,两人阴错阳差地把戒指戴在了对方的右手上。
牧师看到这一情节,幽默地提醒:右手已经够完美了,我想你们最好还是用它来装扮左手吧。
牧师的这一幽默,让西勒 · 库斯特茅塞顿开。
右手成为右手,本身就非常完美了,是没有必要把饰物再戴在右手上了。
那些有道德的人,之所以常常被忽略,不就是因为他们已经非常完美了吗?
后来,西勒·库斯特得出结论:上帝让右手成为右手,就是对右手最高的奖赏,同理,上帝让好人成为好人,也就是对好人的最高奖赏。
西勒 · 库斯特发现这一真理后,兴奋不已,他以“上帝让你成为好孩子,就是对你的最高奖赏”为题,立即给玛莉·班尼回了一封信,这封信在《芝加哥论坛报》刊登之后,在短时间内,就被美国以及欧洲上千家报刊转载,并且每年的儿童节他们都要重新刊载一次。
5看《芳华》,好人刘峰看得好心痛。
让我感动的另一个场景,也是敬礼。
刘峰离开文工团,只有何小萍一个人等在部队大门口为他送行。
俩人告别,目送刘峰离去,何小萍始终是敬礼的姿势。
这是一个军人对另一个军人的致敬,也是一个被善待过的女人对男人的致敬,一个爱慕着却不曾表白过的女人的致敬,或者说是对好人刘峰的致敬。
电影结尾时,他俩坐在长椅上,何小萍对刘峰说,你走的前一天我去你宿舍,是想跟你说一句话。
刘峰因为抱林丁丁而名声扫地,成了部队保卫部门审察和拷问的“流氓”。
何小萍想说的是,“能抱抱我吗?
”那个年代的人,不会轻易把“爱”说出口。
这样的表白,刘峰也就懂了。
已经人到中年的他,把她的头拥在肩上,算是抱了抱当年的那个何小萍。
他对何小萍,应该是没有男女之爱的,他只是——对每个人都好。
那种好,几乎是一代人的本能。
这种“本能”,也可以看作是被教育的结果。
我小时候,都恨不得去炸碉堡、堵枪眼、拦惊马、送老大娘回家、冒风雪找寻生产队走失的羊只……我们家对门有个比我小两岁的男孩,回想自己当年还只是个小学生的时候,曾偷拿过家里的零钱交给老师,以期盼自己的拾金不昧能得到老师的表扬。
当年,哪个孩子没打量过路上是不是能捡到一分钱,有机会“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呢?!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
影片《芳华》结尾,处理得比小说更好、更温暖、更花好月圆一些。
虽然只是简单地交待了几句,战友聚会,刘峰和何小萍是所有人里最淡定从容的一对,虽然他们没结婚,但生活在了一起。
好人刘峰被冯小刚善待了一回。
如果这个社会没有变得更好,那是因为刘峰们没有得到过善待,没有得到过好报。
而好人是应该得到好报的。
“上帝让好人成为好人,就是对好人最高的赞赏”,就算不信上帝,就算什么都不信,做个好人,才得得到心灵的宁静与平和、淡定与从容吧?
就像电影结局中的刘峰和何小萍。
彼此善待的人,最终获得了想要的相守。
那一代人的青春回忆录。年代感很强,所以我也没有什么情感共鸣。带爸妈去看的,我爸是很感慨,还时不时地跟着电影配乐哼唱两句。钟楚曦真好看,苗苗的眼神也很出彩。“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
冯小刚是戴着镣铐对那个扭曲的时代做了尽可能的有效表达。他克制地展现了那个时代里属于个人体验的小美好,又含蓄地批判了那个时代里属于体制的丑恶。【JSZ万达】
年纪大了就是我觉得不行就直接打一星比较利索
当我为最后恶人无恶报而感到痛心疾首时,电影借角色之口来了一句:“她胖了”。这无疑是精致女孩最坏的结局。
可怕的剪辑,可怕的镜头,买一赠七的故事线……耗尽了由《1942》、《我不是潘金莲》而来的一点期待
電影改的很安全阿。甚至導致力道有限。大幅淡化小說文工團內的壓抑與黑暗。剩下浪漫的少年青春。所以感慨的只會是歲月的際遇落差。而不是對那個"把背叛當正義的年代"的省思。幾個重要角色變得單薄。另外配樂很過頭,不要一直用擴音喇叭對觀眾煽情好嗎。安靜也可以很有感情,例如結局那幕
看到一个小时多一点的时候竟然生出“妈蛋怎么还不完我要回家了”的想法。。。
那张照片p得也太假了。不过越肥越想摸啊。为什么不摸。那么垃圾的女人。
配乐简直要打500颗星。这电影我妈不带我外公外婆去看的话他们当年就是白在军属大院见证文革了。节奏和情绪在剪辑上有些脱节不过还是有被感动到。一镜到底的战争部分略乱略啰嗦,但整体瑕不掩瑜。坐我旁边跟我差不多年纪的中国男孩哭了。最喜欢的角色无疑是穗子。我对军旅题材的作品是没有抵抗力的。
太过美化过去。加到三星是因为想起母亲被荒废的青春。
《芳华》的立场是刻意模糊的、含糊不清的。也许冯小刚是拼命为了过审,但这本身就是一种损毁和妥协了。价值观扭曲、审美扭曲、时代扭曲,《芳华》没有立场就毫无意义,即使开场十分钟里,女孩们洁白的身体和纤细的腰肢令全场屏住呼吸,但它仍然不具备任何美感,甚至连芳华二字都称不上。
觉得还是不错,一是题材难得,时代描绘得形象,每个人都在时代的巨轮下化为了泡影,年轻、尖锐、梦想变得可笑,也仅仅是因为一些微不足道的理由。另外觉得好人太惨了,但现实如此。一个比雷锋还雷锋的人,利己主义和时代的变革让他变得渺小,只留下 “比起那些牺牲的战友,我能说不好吗?” 的怅然。
别的不说,注意看开头文工团小姐姐的腿肚子、大小腿粗细比例,这一准找的芭蕾腿模,令人惊叹,是徐皓峰《师父》开头说的大洋马的匀称比例,----练出来的好腿,扬我国威 !!!
勉强及格。摄影好,横幅有油画的意思,技术环节都不弱。内容上也用擅拉伸的青春肉体和不见越南人的战争场面,配上窥视女性世界的角度,维持了可看性。但讲剧情的话,有点蒙,把女主角设定为狐臭,那她受的欺负好像也顺理成章引不起代入了,活雷锋的心态也过于特殊。还是落在中年人对命运的轻轻慨叹上了
我婆婆都二刷了。
最怕的是凡人无端被捧上神坛,被迫剥夺了人性。在集体主义里被赞美、嫉妒的英雄,最易被暗中滋生的恶意孤立。一旦被撕开缺口,只能万劫不复。无端有一代人献祭了丰美年华,英雄的讴歌粉饰了血泪时代。当太平来临,被剩下的破灭的理想主义,只余袖管空落落。有些芳华注定不曾起舞便被夭折,谁的错。
刘峰握住何小萍的手,扭头眼泪掉下来那一幕还真挺严歌苓的。但是整部电影太散,浮光掠影,隔靴搔痒。本来可以做得更好一点的。
所有的不幸都没有深究缘由,善良的奖励最终只有从容。可能芳华已逝最伤怀,往事如风爱谁谁吧。
看得很难受,不是难过。哪哪都不对。造作,刻意,用力过度,过于美饰。前半部分是对青春女性肉体浓墨重彩的追忆,后半部分仍然停留在表面和感官,所有的悲喜都让人尴尬。
没有芳华,只留碎片。想法太多就没法纯粹,个人记忆融不进时代意识,总觉得应该感动了可就是感动不出来,全程捉急。结尾的《绒花》让韩红唱太失败了,技巧再好也没用,那是时代曲,只属于李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