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名:《The Great Debaters》(《激辩风云》) 年代:2007年 国家:美国 导演:Denzel Washington(丹泽尔·华盛顿) 主演:Denzel Washington(丹泽尔·华盛顿);Nate Parker(内特·派克);Jurnee Smollett(朱尼·斯莫利特);Denzel Whitaker(丹泽尔·惠特克);Jermaine Williams(杰梅因·威廉姆斯)在上世纪30年代的德州,黑人有了属于自己的学校、属于自己的医院、属于自己的娱乐场所,他们衣着光鲜亮丽、出入酒吧,一切生活方式看起来与白人无异。
但黑人的生活圈子就像一个封闭的圈子,在这个圈子里,他们才有着自己的如鱼得水。
而现实在德州依然保留一些限制黑人权利实施的法律,并在就业、司法、婚姻、学校教育、公共交通、公众场合等方面,依然施行歧视性的待遇。
Mel Tolson是一所黑人学校威利大学的教授,除了教书育人,他希望自己能够在推动黑人平权方面做出更多贡献。
他暗地里参加或组织各种平权运动,还想对这些踏入高等学府的黑人孩子进行平权的启蒙教育。
他选择了颇为奇特方式来实行自己的理念,那就是在学校成立一支黑人辩论队。
经过层层筛选,四名学生Hamilton、Henry、Samantha和James脱颖而出,他精心挑选的这四名学生,在他的调教下与其他黑人大学的对垒中均取得胜利。
但Mel教授真正的目的是推动黑人的平权,这就意味着他不满足于自己的辩论队在黑人高校的所向披靡,而是想让外界听到黑人的声音,特别是这些年轻孩子的声音,那就是能够在同一平台上跟那些白人知名大学的学生同台竞技。
Mel教授挑战的是当时的社会传统观念,注定会遭遇很多挑战和攻击,但是他的坚持和信念不但把自己的辩论队送上与哈佛大学同台竞技的舞台,而且最终取得胜利。
这注定是一场记入历史里程碑的辩论,在此之前没有哪一所黑人大学的学生能够跟白人大学辩论赛的常胜冠军对垒,更何况还是一所名不见经传的学校。
除了现场1000多人的现场观众,辩论还通过电台直播,数以万计的黑人守在收音机旁收听这一场扣人心弦的比赛。
威利大学的孩子们精心准备的辩题,因为被认为有导师太多的观念掺杂其中,在开赛的前一天临时改为“消极抵抗是否是维护公正的道德武器”,他们跟哈佛的学生都只有一天的准备时间。
短暂的准备时间并没有让这场比赛逊色,哈佛及威利学院在辩论中均有出色表现。
辩论赛正直哈佛大学建校300周年,这所出了不少美国总统的大学,有着前瞻的眼光,他们敢于接受这一支黑人学校的挑战,为的不只是活在过去的辉煌中,而是为了推动这个国家走向更美好的明天。
作为一辩的James首先上台,对于辩题他提到1919年印度一万人在阿米萨集会抗议英国的暴君统治,英国的统治者戴尔将军把这些抗议的人群围聚在院子里,然后命令军队向人群开枪,379人因此丧生,包含男人女人以及小孩。
甘地和他的追随者没有暴力反抗,而是选择用不合作的方式让统治者的统治陷入瘫痪,甘地被逮捕,随后迫于压力被释放,消极抵抗是甘地致胜的武器。
哈佛的辩手质疑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有8,281,000士兵及无辜的人因此伤亡,消极抵抗不会换来屠刀的放下。
这种情况下,为自己的国家和人民奋勇而战才是最大的道德,消极抵抗并未因为非暴力而成为道德,非暴力在这种情况下是消极的合作,只不过是为了遮掩无政府主义的主张。
Samantha反驳甘地相信一个人面对对手时要永远带着爱和敬意,犯罪的人必须接受刑法,这并不是无政府主义,而消极抵抗思想来源于美国民主的思想--哈佛毕业的梭罗。
哈佛大学又提出,梭罗认为每一个确定自己比别人正确的人都会代表大多数人的观点,但是这是理想化的,民主并不是这样,真正民主是无论什么时候,一个通过大多数人同意的观点才能获得采纳。
任何对法律的侵蚀都是不道德的,无论他打着什么样的旗号辩论的高潮来自于年仅14岁James的总结陈词:“在德州,白人私刑处死黑人。
我的队友和我就亲眼见到一个黑人被吊死在树上,并在烈火中焚烧。
我们经过这一群正在动私刑的暴民,看到他们手里拿着各种利器向我们奔来。
我们把脸紧紧贴在车子的地板上面,我看着我的队友,他们眼中充满了恐惧。
更悲哀的是,我看到了羞耻。
这个黑人到底犯了怎样的罪?
让他没有经过审判,就在直接被吊死。
他是一个贼吗?
是杀人犯吗?
还是因为,他不幸为一个黑人?
他是一个佃农?
传道者?
他何罪之有?
他的孩子在等着他吗?
我们躺着地板上一动不动又成为什么?
无论这个人做了什么,那群暴民才是罪犯,他都不应承受这样的待遇。
但是,法律什么都没有做。
我只是想问问你们,为什么?
对方辩友说,任何对法律的侵蚀都是不道德的,但是在施行种族隔离政策的南方,没有法律,至少在黑人被拒绝居住权的时候,没有法律;在被学校、医院拒收的时候,甚至在我们被私刑处死的时候,我们看不到法律。
圣·奥古斯丁说过,一个不公正的法律等于是没有法律。
那意味着,我们有权去反抗,有责任去使用暴力,或者消极抵抗来反抗,你们应该庆幸我们选择后者。
”这段结辩锁定了威利大学的胜局。
美国南北战争留下的伤害是美国人民心头上的疤,而权利的抗争不使用暴力是美国人民的福祉。
Mel教授在乎的不是自己带领学生的输赢,而是有没有更多的白人听到这些年轻的黑人孩子的声音。
而这支辩论队,已经从最初的懵懂无知,到辩论赛结束后有了对于平等的渴望和追求。
8年之后,年仅22岁的James创办了“种族平等协会”,成为马丁·路德·金之前美国最伟大的黑人民权领袖,昔日的辩友Samantha则成为了著名的黑人人权律师,而Henry则进入白人大学并成为牧师。
1961年,“种族平等协会”发起了“自由乘车运动”,反对公共汽车上的种族隔离。
因为加入辩论队改变这几个孩子的人生轨迹,而这些孩子以后的行为又深刻影响这个国家众多人的命运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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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ho is the judge? 谁是裁判?
- The judge is God. 裁判是上帝- Why is he God? 为什么是上帝?
- Because he decides who wins or loses not my opponent.因为他决定谁胜利,谁失败,而不是我的对手- Who is your opponent?谁是你的对手?
- He doesn't exist.他不存在- Why does he not exist? 为什么他不存在?
-Because he is a mute distant voice the truth that I speak.因为它不过是反对我所说真理的声音- Speak the truth! 只说真理- Speak the truth!只说真理
好久没写关于电影的评论了,因为好久没有看电影了,自从参加工作以来,忙了个不亦乐乎,等到休息的时候,自然有比看电影更好的放松方式,看电影,尤其是看一些严肃的电影,有时候更累。
昨天看了一部标准立志片《伟大辩手》,影片聚集了两位黑人影帝:丹泽尔·华盛顿、福里斯特·惠特克,就凭这两个名字,影片就值得一看了。
简单地把我的一些感受说一下。
影片发生的时间是美国20世纪30年代,那时美国种族隔离制度正猖獗,尤其以美国南方为盛。
据说影片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讲述了美国一位黑人诗人调教了一支黑人学生辩论队打遍全美无敌手的故事,不过这些人物我都不认识,我的美国史显然学得比较粗糙。
我一直怀疑丹泽尔·华盛顿是一个种族主义者,因为他经常参演关于美国黑人民权的影片,比如《光荣》、比如《记住巨人们》,这一次更是亲自操刀指导了这部电影。
当然这些影片所宣扬的理念都是正确的。
这部影片恐怕是为了纪念马丁·路德金而拍摄的,理由有二:首先今年是马丁·路德金遇刺身亡40周年,马丁·路德金于1968年4月4日被害;其次是影片最后,主人公们和哈福大学辩论队比赛,辩论的题目是关于“非暴力不合作运动”,这正是金博士所倡导的斗争理念。
作为一部关于辩论的影片,电影的台词可以说是至关重要,必须得充满思辨和动人情感的力量方能服众。
可以说影片合格的完成了任务。
作为一部励志片,影片必定会安排一段动人的演讲,这是美国主旋律电影的保留曲目,尤其以励志片为最,而美国人的煽情水平确属神仙放屁,不同凡响,刚好迎合我的低级趣味,每每满足我的廉价情感需要。
所以我从影片一开始就憋着被感动,直到影片的结尾我留下了鳄鱼的泪水,演讲的内容我就不透露了,我的影品还算不错吧?
想要被充分感动,还要先了解一下伟大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这一运动由圣雄甘地创造,马丁路德金将其发扬光大,可惜这两个人最终都死于非命,看来这是一个受诅咒的理念。
关于非暴力不合作理念的思想内涵,金博士的一段话阐述得淋漓尽致而又激动人心,我就不班门弄斧直接引用吧:“在争取合法地位的进程中,我们不要用错误的行动使自己犯罪。
我们不要用仇恨的苦酒来缓解热望自由的干渴。
我们必须永远站在高处,使我们的斗争方式保持尊严,坚守纪律。
我们一定不能使富有创造性的抗争沦为使用暴力的低下行动。
我们必须努力不懈站在以灵魂力量来对付肉体力量的神圣高度。
”我真正想要说的是,像非暴力不合作运动这样伟大的理念并不是放置四海而皆能生根发芽开枝散叶的,它需要特殊的土壤,那就是法制与人权,说来好笑,为谋求人权而生的理念却需要人权的呵护,然而事实如此。
当中国队在新加坡的国际大专生辩论赛获得冠军后,辩论赛曾经在中国比较热,但是不久就销声匿迹了。
我不知道原因是什么,至少对于我来说,虽然我没看过,但是我的偏见让我觉得这种辩论没有什么意思,而且多是狡辩。
今天看了这个电影,很好地感受了一下辩论。
在美国,辩论和公开演讲是很多学生需要培养的能力。
在很多美国电影我们都能看到,各种各样的会议都需要演讲;而美国大选的辩论大赛更是决定了大选的结果,比如,奥巴马成功当选美国总统,与他的演讲是分不开的。
此外,作为法治国家,美国很多大案都是靠律师的三寸不烂之舌打赢的。
这个电影讲述的就是这样的故事。
很不错。
特别是最后一段,当对方的辩友通过把他父亲朋友的事情这样的真人真事抖出来时,这是非常有说服力的。
因为,语言的力量再强大,也敌不过现实。
而法默也抬出了他自己的亲身经历来反驳。
如果法默没有经历,而且也没有把这个武器祭出来,我觉得就辩论而言,法默是处于下风的。
我想这也是这个电影最闪亮的地方:这不再是2个队就某一与己无关的话题进行辩论,不如说是美国黑人对于自己不公正的斗争,只是,因为巧合,因为题目恰恰是关于非暴力的,而法默又恰恰是受种族迫害的受害者,使得这次辩论具体非常独特的现实意义。
--与其说是辩论,不如说是起诉。
片子很多对话都闪烁着智慧,力量,非常鼓舞和激励人,特别是我看到Keep the body, take the mind时,很喜欢。
我们的教育就是这样的。
没有灵魂的教育。
好了,不抱怨了。
话得说回来。
辩论也是个双刃剑,有时候,明明有道理的事情,但是因为辩论不过,结果输了。
这也是很明显的例子,很多有钱有势的人做了坏事,因为能请得起名律师,结果逍遥法外;而国会也有很多游说集团,为利益群体去游说。
如果我们做不到沉默是金,那么我们就雄辩如银吧。
又:看着这样的电影想,为什么美国老是能拍出那么多好电影来,那么多很人文,很激励的电影?
出那么多英雄故事?
而且都是真人真事?
为什么我们这个国家就没有这样的好电影?
我的意思不是捏造,而是真人真事的好电影?
没有伟大的人民,哪来伟大的国家。
美国之所以是强国,也是因为有那么多不平凡的人。
希望以后,我们的国家也能有这样的好电影和好故事和好人
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我和另外一名外语系的女同学,代表学校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西北地区的海选。
来自西北地区各大名校的英语高手们齐聚太原的山西大学,在那里进行总决赛。
比赛前一天,我和搭档在导师的带领下抽签,结果是,第一场的对手就是在上一届比赛中击败我们的西北大学。
所以,那一晚我们三人摩拳擦掌,将事先准备好的论题翻来复去地过了好几遍,准备第二天扳回一局,以弥补前一年留下的遗憾。
神倒也真是眷顾我们,在整个比赛过程中,我和搭档的表现异常地出色,甚至在其中几个回合当中,我们抛出了一些准备之外的新观点,反响很大,结果自然是旗开得胜。
那种感觉真是太爽气了,也是我参加过的所有比赛中,进行得最激烈的一次。
上大学之前,我是个相当内向的人。
即使是现在,我在面对不熟悉的人,或者在人多热闹的场合,也是基本上只听不说的。
但大学四年里,老师发现了我学习外语的天赋,便借着各种英语比赛,不断地培育我,这样,我才逐渐有了在众人面前开口讲话的勇气,以致于到临毕业的时候,站在比赛台上,面对下面黑压压的观众,再也没有了怯场和紧张的情绪,收放自如。
站在偌大的比赛台上,整个会场只听得到我一人滔滔不绝地演讲声,那时候,无论谁的眼光都不会再令我羞怯。
而每次听到台下热烈的掌声和主持人宣布比分时候台下传来的惊呼声,我都会情不自禁地喜上眉梢。
其实,大学四年过后,我的履历表上最令我满意的,就是那一串串荣誉奖单。
所以说,人都是有虚荣心念的,就连我这么个平时不爱出风头的人,居然也有陶醉在镁光灯下的时候,更遑论现如今那些周旋于秀场上的超女超男们了。
于是,在网上搜到这部《伟大的辩手》时,便不禁想起了曾经的辉煌时期。
这部由丹泽尔·华盛顿指导的2007年热门奥斯卡获奖影片在放映之初便立即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而它由种族问题引发的信念价值也再次直捣心灵最深处。
该片取材自真人真事。
在上世纪30年代,有一个名叫马文·托尔森的美国黑人在语言修辞上有着很深的造诣,尤其擅长写诗和辩论。
事实上,他后来也被认为是那个时代最伟大的诗人之一。
当时,他在一所德州的黑人高校中担任教授。
上世纪30年代的德州,政府依旧沿用着自19世纪70年代开始制定的对黑人实行种族隔离或种族歧视的法律——黑人被剥夺了选举权,并在学校、住区、公共交通、公共场所以及就业、司法、军役、婚姻等各方面,都受到了残酷的隔离和歧视。
马文·托尔森作为一名有知识、有头脑的黑人,非常希望通过自己的力量为自己的同胞们做些事情。
他有着坚定的信念,除此之外,他所拥有的还有那高人一等的语言天赋。
于是在空余时间里,他便准备在学校中成立了一支辩论队。
在他精心的选拔下,四位学生脱颖而出,进入了辩论队,他们是汉密尔顿·伯格斯、亨利·劳伊、莎曼萨和年仅14岁的小詹姆斯·法默尔。
这些学生在此前对辩论毫无概念,而其实马文·托尔森也并不谙其中门路,他所能做的只有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去提高队员们的语言能力,让他们掌握唇枪舌剑的武器。
在这些队员们成长的道路上,马文·托尔森不断地挑战着社会当时的传统观念,反抗着现有的游戏规则。
他反叛的精神和他激烈的教学方式也不断地遭到了人们的炮轰,但他始终坚持着自己信念,最终带领辩论队员们一起进入了至高学府——哈佛大学的辩论堂……按照好莱坞式的编排,最精彩的部分无疑就是最后那一场与哈佛代表队的辩论赛了。
当时,两方辩论的题目是“暴力与非暴力,孰对孰错?
”。
供辩论赛选择的题目,在人们的观念中,通常都不存在真正的是与非,由此才产生了辩论的乐趣,也更能激发创新的思维。
但有趣的是,如果你细心留意过几场辩论赛,你就会发现,真理是不受华丽的辞藻、历史的证据以及事实的数字所左右的。
那认识真理的,总会在最终取得胜利,无论反对的那一方提出的事实有多么得准确。
就像马文·托尔森所教导队员们的那样:谁是裁判?
上帝是裁判;谁是对手?
对手根本不存在;为什么对手不存在?
因为真理自己会说话。
在那场牵动着全国人心的比赛中,哈佛代表队陈述了历史上种种君王压迫民众的史实,甚至搬出希特勒的独裁统治,并列举了一连串令人震惊的真实数据,以此证明,若是不采取暴力反击行动,大多数人会永远生活在水深火热当中。
但年仅14岁的小詹姆斯说:“行为不是因为人数较多产生的,而是由个人的意识主导的。
”他最后的结辩陈词很精彩,我一遍遍回放,看了很多遍,直到完全记在脑海中。
他站在台前,停顿良久,看似对方强大的观点对他产生了很大的冲击,此时,除了整个会堂超过一千人的观众,全国人们都在收音机旁侧耳倾听。
他看了看台下,又看了看对手,瞬间,脸上的表情由适才的紧张和佯装的成熟变为少年的单纯和朴实。
继而,便用平静的语气,讲出了一个比过往的历史更为深刻的现实。
我实在太喜欢这最后的陈词,所以把它翻译出来。
他说:“在德州,白人可以任意凌迟黑人。
我和我的队友亲眼见到一个黑人被吊死在树上,并在树下的烈火中焚烧殆尽。
我们车行途中,遇到一群白人朝我们奔来,手里拿着各样的利器。
我们躲在车里,我看到我的队友眼中充满了恐惧,此外,还有羞辱。
这个黑人到底犯了怎样的罪?
以致于在这黑夜,不经审问就被吊死,又被火烧?
他是小偷吗?
是杀人犯吗?
还是因为,他不幸为一个黑人?
他何罪之有?
却成为等待死亡的孩子。
我们只能站在那里,什么都没有做。
无论这个人做过什么,他都不应承受这样的待遇。
但是,法律却不能起到任何作用。
我只是想问问你们,为什么。
我的对手说,法律是治理国家最好的手段,但即使有了法律,我们黑人的居住权、受教育的权利和看病的权利也一样没有保障,甚至还被任意凌迟。
圣·奥古斯丁说过,不公平的法律等于是没有法律。
那意味着,我们有权利去反抗,这是我们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们要使用暴力吗?
还是选择非暴力?
你们应该向上帝祷告,祈求他让我选择后者。
”小詹姆斯最后的那一句“你们应该向上帝祷告,祈求他让我选择后者”(You should pray that I choose the latter)立即引起了全场的掌声雷动。
他远在德州的校友和亲朋们也都热泪盈眶,相拥而泣。
他真正将这最终的审判交还给了上帝,让真理自己呐喊。
这荣誉的桂冠不仅为他们赢得了掌声,还赢得了尊重,人性的尊重。
就像一本书上说的:人,首先是人,其次才是民族国籍和文化归属。
所有轻视和侮蔑至真人性的,都会受到上帝的审判。
我不禁想到了今早在《圣经》里读到的那段经文:“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如果一切都能用律法解决,那为什么这罪恶却越来越多?
为什么伴随着新的罪行,律法也修订得越来越频繁?
所以,那些以律法为至尊的人们,也应该反省一下怎样才能让罪的问题真正解决,是通过更多的新法案出台么?
还是反其道而行地进行压制?
然而,人们自己都无法找到一个正确的方法,因为真正的答案,只在上帝那里,在他的恩典之下。
现在我片尾凝重优美的旋律里写这个影评。
准确的说,没有评,只有感觉。
在现在我抑制不住的眼泪里,我无法用我的逻辑来组织出“评论”。
就像这结尾的音乐一样。
生活是严肃的,甚至是沉重的,像鼓声,沉沉的敲下去,让你颤抖。
是什么让这些,有了大提琴的婉转,有了钢琴的撩拨?
或许就是那句台词——“坚持说出真理的声音”。
我们会怀疑,会彷徨,但一定要坚持。
这个影片常用的标签有一个叫“励志”。
我对励志没有什么感觉。
有愤慨,有担心,有热血沸腾,有血泪共存的暂时胜利、、、、、有很多,可是,没有励志。
我想,是,安慰。
当别人生活中的苦难以一种如此震撼的形式呈现的我面前,被烧死,那伤痕累累的身体,掉下来的时候像是干枯的木头,咔嚓的就断了,我有点傻的感觉。
这种在书里写的东西,看的时候只要不想象就深究那种情形,只会轻描淡写的说“真残忍”就过去的东西。
当这些东西血淋淋的呈现在你眼前的时候,无话可说的傻掉。
而这样难以置信的事情,竟然是某些人真实的生活。
那么常见,那么普通,那么自然。
我终于可以遥远的试图感受了。
于是我不由的愤怒。
每个人生活里都有这样那样的不公平,伤心,甚至是恐怖的经历。
这些痛苦,不用对比。
鸡蛋对会鸡蛋过敏的人,一样是致命的。
即使鸡蛋,看起来实在不起眼。
正因为我们有“同情”,我们看到别人的胜利,就像自己战胜了自己的胜利一样。
安慰。
同是天涯沦落人。
大一时候参加过一次辩论,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唯一的一次吧,题目很具有社会主义特色:好马要不要吃回头草。
因为是新生辩论,而且基本上没什么同学了解,所以作为班长的我和团支书两个人还有另外两个随便拉过来的同学就这样搭起了草台班子,在两个大二学姐的帮助下第一次接触了辩论这件事情,整夜的准备材料,写稿,修改,背稿,修改,背稿,很有斗志和动力,但是总觉得哪里不太对,最后到了真正辩论的时候我终于发现哪里不对了——从头到尾就是错的,这根本不是辩论。
我们到底为什么要辩论?
不是为了释放过多的荷尔蒙,也不是为了找借口用语言在某个领域打压他人,而是为了,在更具有冲击力的场合下强迫思考,为了深度了解那些尖锐的、青年人应当去了解的问题,为了同时拥有支持者和反对者的思维,为了这些,人们在辩论。
辩论是一件严肃的事情。
你需要彻夜的准备、大量阅读、在脑海里进行自我搏击,自己提出理论又自己攻讦自己,让头脑时刻处于紧绷的状态,你要去想那些你明知道解决不了但是却切实存在的丑陋和黑暗,你甚至要维护你所厌恶的一切。
但是,正是那些让我们感到恶心到想要吐出来的东西,教会了我们最多。
这才是辩论的意义。
很多人会好奇为什么要打辩论,因为你明知道就算你赢了也改变不了什么,你甚至连被你打败的对手都改变不了,他依然会坚守自己的观点。
但是,最重要的是,辩论改变了你自己,这才是他最重要的意义所在。
但是我们的青年,他们在辩论的时候,在想什么?
看看这个列表吧。
·2003国际大专辩论会——网络是虚还是实 ·2003国际大专辩论会——家庭事业孰重要 ·2003国际大专辩论会——代沟责任点点谈 ·2003国际大专辩论会——广告利弊面面观 ·2003国际大专辩论会——存钱花钱孰合算 ·2003国际大专辩论会——男女内外谁为主 ·2003国际大专辩论会——科技发展利与弊 ·2003国际大专辩论会——说幸福两头有爱 ·2003国际大专辩论会——现代男女谁更累 呵,呵。
还有一些类似于“毕业就业还是创业”,“口才重要还是文才重要”的辩论,更有甚者打出“大学谈恋爱是找学妹好还是学姐好”的辩题。
我不是五毛,亦不是愤青,但是我还是想问,除去这些浅薄的话题和柴米油盐的民生,我们青年真正应该思考的是什么?
没有了尖锐的思想,没有了对于国家命运的思考,没有了对时政的关心,剩下的只有实际的发臭的金钱,以及所谓成就,爱情,潮流,这样的青年,有的只是一颗垂垂老矣的心。
继“文化已死”之后,我看到的,是“青年已死”。
《伟大的辩手》,孤石影评8.2分,13限制级。
很多年前喜欢看《演讲与口才》,看到人家口若悬河总是羡慕不已,于是按照书本照猫画虎,什么逻辑推理三段论,挖坑诱导偷梁换柱,还别说,真管用,同学们都说不过我,后来有机会做销售员,本以为要大展宏图,可结果没人买账,相反,一不善言辞的队友却业绩直上,究其原因,两个字---走心。
这部电影讲述的是一个大学辩论队的故事,一个优秀的辩手不仅要有辩论的技巧、渊博的知识、快速的应变,还要有把控听众内心世界的能力,也就是---走心。
而一个伟大的辩手不仅要走心,还要能嵌动听众的内心世界,进而改变周围环境,甚至改变世界。
电影取之于真实故事,故事发生在1935年的美国,距离马丁路德金1962年《我有一个梦》还有二十多年,美国存在严重的种族歧视,德州一黑人大学教授组成一辩论队,与各大学辩论对抗,故事的着力点并不在辩论本身,而在于学生的成长过程,以及由内心成熟而带来的对平等、尊严的渴望。
就剧本来说,这是一个完成度很高的作品,里面的主人公们貌似都有不同的经历,可导演拿捏准确,剪辑得当;看似松散的剧情却步步为营紧扣主题,在最后的辩论上集中爆发,完美收官。
丹泽尔·华盛顿大名鼎鼎演员,出演过多部精彩电影,好莱坞当之无愧的金牌影帝,而这部《伟大的辩手》却是属于他个人的作品,编剧、导演、主演都由他一人担任,没想到主营业务之外也很精彩。
整体表演堪称上乘,丹泽尔华盛顿自然不说,其他几个年轻演员毫不逊色,2007年至今,他们各自在演艺界混得有声有色。
电影中有很多精彩台词,分享几段作为结束,这不算剧透哟。
“我们要做我们必须做的,这样我们才能做我们想做的。
”“奴隶贩子告诉我们说:要让奴隶身体很强壮,精神很脆弱,这样他们就会依赖你。
”“一个不公正的法律就是没有法律 ”
印象最深的是剧中展示的辩论形式,每个人公平的站在讲台上,面对观众阐述自己的观点,它用秩序的间隔时间使得现场关注的始终是观点本身和演讲者的素质。
而国内一边五个,对面而争,一方结束立马一方起立对驳,随着赛程的推进,辩论的重点落到谁更能迅速回应,成了急智和抠细节的接力,哪边气势上压住就占优势,即使观点明显驳倒却能用取巧的技巧话语来弥补。
所以,这种辩论和吵架差不多,论点的价值没有体现。
我想可能还是我们的辩论太业余,没有专业的素养。
为什么不是一个黑人的形象而是众多,以至于我到了最后才辨别出第一男主角。
和那些“侠”们相比,还是有不同的吧?
氛围不错,但是辩论辩词却没达到相应精彩的程度。
耶?这还是大一跟猴子在Kevin课上看的 Kevin嫌工资低如今都跑去教幼儿园了……
主旋律史实拍成这样已经算挺不错的了~
名校有的不光是名气,最重要的是尊重、平等、开放的态度。我愈发坚定一定要让小朋友出国读大学的信心~
美国黑人为平等人权斗争的故事之一
该片是一部很有野心的作品,无论是片头弗雷斯特·惠特克激情澎湃的演说,还是片尾凝重而庄严的画面和配乐,都显示出导演要将其拍成一部优秀作品。
鬼使神差的在圣诞夜晚又看了一遍《伟大辩手》,不自觉的很想把《让子弹飞》和其联系一起… 不过相比之下,《让》着实显得太过艺术、很多黑色幽默很本土化 用太上皇的话说:我吖真是替你们捉急,too simple、too native 。。是用暴力还是公民的不服从?我选择后者,你们应该祈祷
很激动人心,两条线相辅相成
恩看好他
黑人解放的大背景下的校园故事,命题太大有点没撑起来。
如果你有才华总有光芒四射的时候,god bless
首先这是一部黑人影片,其次才是一部励志片。虽然看完之后我还是分不清谁是主角,但有一点是清楚的,伟大的不是那几个年轻的辩手,而是辩手的老师——丹泽尔华盛顿,因为他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你,这是他的电影。
不具备辩论的基本素质。
懂得尊重别人,也尊重自己的心声,学会调整,遇见困难了,多想想,没什么大不了;
故事的铺垫太长了,而且最后的辨题为了电影的主题,显得有些牵强。
还好的电影,不是很有感觉
美国佬总是喜欢把一件小事放在大的背景下从而会产生不一般的效果
是语言的力量,也是思想的力量
有些话我得反复看才能看懂
已免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