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不给力呀,结局竟然是“正义”胜利了,电影直接降低了档次,电影的男主角以高智商罪犯的普通公民身份出现,以暴制暴惩治罪恶,抵抗腐朽的法律制度与政权,无奈最后竟被另一检察官男主角破坏计划以失败告终。
就观影丰富的人来说,故事本身,没有什么人会站在检察官一边(这个检察官曾导致杀害男主角家人的罪犯得到轻判),剧本本身似乎以男主角的死换来了检察官的完全正义,但这是在欺骗观众,试想司法体制的腐败是一个检察官能改变的吗?
还不如让男主角完全胜利,把检查官也弄死,岂不完美。
个体公正和群体公正的碰撞OK,我必须承认我的落伍,《守法公民》出了那么久,现在才在朋友的推荐下看了一遍——春节里的温片,不管怎么说总还是精神可嘉的吧……对这个片子,我的评价应该说是中等吧——精彩,但是导演想表达的意图被自己的情节给弄混了,收尾部分,不得不按好莱坞的惯有模式——主流的胜利——来迎合,结果,算是自己打了自己一个嘴巴。
哦,要是主角不死,市政厅大爆炸,那表达该是多么的完整。
要看懂这个电影,必须对美国的司法制度有一定的了解,否则,就会片面地站在“好人”和“坏人”的幼稚立场,把那个可怜的检察官归为“坏人”一列,那岂不冤枉?
电影开头,是一个悲惨的故事。
主人公的家庭被两个暴徒入室抢劫,老婆和女儿被A匪徒奸杀(靠,真他妈不是人,那么小的女孩子都不放过,真该千刀万剐),主人公有幸没死,两匪徒也被抓获。
黑人检察官出马。
此人是个检察官中的精英,有超高的定罪率(就是由他起诉的罪犯被陪审团定罪的比例),由于他认为本案某些证据很难完全站得住脚(尤其是精液这个关键证据出了问题),再加上主人公可能会被被告律师以“精神错乱”(就是在特定的激烈的事件冲击下产生了幻觉)盘问得破绽百出,结果有可能导致因证据不足而使两位匪徒无罪释放等原因,就和A匪徒做了一个“交易”,由A匪徒“认罪”并“指证”B匪徒,这样,使两个匪徒都能获罪,而该检察官就能继续为自己的“定罪率”加上几个百分点。
而这个交易的结果就是,A匪徒因“认罪和指证”获得从轻发落,并没有“杀”和“奸”的B匪徒被判处极刑(好像是宾西法尼亚州还是哪里,反正是有死刑的)。
最大的冲突出现了——A匪徒罪大恶极(奸杀两人,一个是幼女)被关了几年就放出来了;而那个相对善良的B匪徒,却被执行死刑。
而主人公认为,两个人都得死,尤其是A, 而导致上面这个让人难以接受的结果的最大问题是检察官没有在现有证据的支持下,全力起诉两人,争取完全的“公正”,而和A做了交易。
于是,主人公,这个具有超级杀人技术的和美国国防部有合作的男人开始了自己追求“公正”的历程,通过一系列的“技术”运用,几乎所有与本案有关的检察官、律师、法官以及两个罪犯,都被他干掉了,尤其是丧心病狂的A罪犯,被他割了眼皮,割了小鸡鸡,切了腿,分成了二十五块(大快人心)。
最后,主人公打算在会议中引爆市政厅,干掉全市高官,造成一个超级大案,从而,引发所有人对检方与犯人之间的“交易”的不合理性的关注,反思这个美国司法机关惯用的手段。
要看懂这些情节,我们必须了解两方面的东西。
就是“证据”和“交易”。
美国,对各类罪犯的定罪判决,有一个最重要的基础,就是“无罪推定”,就是所有的被检察官起诉的人,在未经证实和判决有罪之前,视其无罪。
无罪推定所强调的是对被告人所指控的罪行,必须有充分、确凿、有效的证据,如果审判中不能证明其有罪,就应推定其无罪。
这个基础强调了“证据”的超级重要性——所有证据都必须是“毫无问题的”,任何能产生疑问的证据,都不作采纳,甚至包括用不恰当的手段取得的(比如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入室搜查)明明可以百分之百确定被起诉人有罪的证据。
这就导致了这样一种辩护策略——证明证据的有疑性——哪怕是你亲眼目睹,只要我能证明你精神错乱,你的证言就不被采纳。
比如主人公虽然亲眼看到了自己妻女的惨状,但他,仅仅是证人。
而且,证人的地位完全是被动的。
并不是你想要上去控诉表态就可以上去的,并不是你说什么都会得到陪审团的认可的,辩方律师只要证明了他当时精神受刺激,精神失常,他的证言就很难被陪审团采纳。
这个对证据的毫无疑问的明确的要求,就导致了这样一个结果——有一些罪犯,因为没有证据,或者证据的可质疑性而逃脱了法律的制裁,这对那些受害人是不公正的。
那么,难道这个制度不对吗?
当然不是。
美国的这一整套制度,是建立在每一个个体的“人”的自由和幸福权力之上的。
如果证据不充分都能被定罪,那么,这个社会中的哪一个成员可以放心大胆地全力追求自己的幸福?
说不定哪一天就被什么人给陷害了。
更重要的一点是,法官和陪审团对证据的绝对要求,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政府对平民的迫害。
因为检方是政府官员(检查机关是美国政府的行政机构,法院是司法机构,这些内容涉及到三权分立,比较麻烦,就不细说了),如果政府官员们讨厌哪一个惹麻烦的平民,想把他送进监狱甚至了结了他的性命的话,这不是太简单了吗?
从搜罗证据提出证据,统统都有政府的人,如果关键的审判环节得不到公正对待(必须有证据准确无误地证明有罪),那哪里还有社会公义可言?
因此,这套制度从根子上是保证了整个社会成员受到公正对待的可能性,但是,当然,对那些不能看到罪犯定罪的受害人来说,制度公正和群体公正的后面是一些个体公正的牺牲——但是,从某种角度来说,这个牺牲是必要的——没有这些个体公正的牺牲,就没有群体公正的可能性;而丧失了制度公正和群体公正,任何的个体公正都得不到保证。
孰轻孰重,一望便知。
关于检方和罪犯的交易问题。
在美国,判案程序一般是先向被告宣布所指控的罪名。
然后,被告可以决定,是否自己觉得“罪名成立”。
如果被告否认,就按照法律程序继续审下去。
在审问过程中,各种证据将呈堂,各个证人也将被传来作证。
律师会当庭向证人提出不同问题。
然后由陪审团投票决定是否有罪。
如果确定有罪,再由法官宣布刑期等。
法官是没有权力判定被告是否罪名成立的。
这一权力始终在陪审团手中。
但是,在判定“罪名成立”之后,同一罪名的刑期长短,是有一个有限的可调幅度的,也就是同一罪名可判的最高刑期与最低刑期之间,有一个差距。
在法律规定的限度之内量刑,法官是有一定的权力的。
检方作为行政机构可以向法官要求一个较轻的刑罚(如果法官认为可以的话。
大多数时候法官会同意检方的提议),来换取被告的“认罪”和“指正”。
为什么要这样呢?
主要是两个原因。
一个是由于一个案子的审理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因此,一般检方都鼓励被告“认罪”或者“指证”,一般还会以减刑作为“认罪”和“指证”的交换条件。
因此,一般凡是证据确凿无法抵赖的案子,被告一般会选择“认罪”“指证”以换取减刑。
这种情况下,这是对双方都有利的一种选择。
事实上,美国大部分的刑事案,都由于检方掌握确凿证据而以被告认罪结案。
另一个原因是,作为检察官,对于这一名特定被告的起诉,是在罪犯“认罪”的一刻就宣告成功了。
至于判多少怎么判,是法官的事。
与检察官并无直接厉害关系,所以电影中的黑人检察官认为,只要把这两个人定罪,自己就算成功了——“定罪率”的上升就是他的业绩,至于对受害人是否公正,这需要检察官自己问自己的良心了。
那么,这个制度对不对,合适不合适呢?
这就又涉及到对行政机关的认识了。
行政机关,作为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机构,有一个很重要的命题,就是“追求效率”,不管是救灾还是判案,都应该用最少的行政成本来获得最大的行政效能。
这是显而益见的——美国卡特里纳飓风时,小布时政府就因为救灾效率低下被受指责;而中国汶川地震时,中国高效的救灾措施,受到全世界的好评。
判案当然也是效率高些好。
要知道,在一个案子上花费大量地时间财力人力物力,就会影响其他案件的审判,对其他受害人也是不公正的,对整个社会也是不公正的(对制度,我们只能从一个群体的角度来思考得失,而不是个体的角度)。
因此,司法制度中用“认罪、指证”来换得较轻的刑事处罚是全球通行的原则,是值得肯定的。
弄明白了上面说的“证据”和“交易”这两回事,我们就明白了这个片子的导演想说什么——他其实想表达的是,这当前司法制度下,维护制度的公正、群体的公正、行政的效率,结果牺牲了一小部分的“个体公正”,是不是正确的?
这是一个反思。
那么,电影是不是有一个结论呢?
我觉得并没有。
主人公,这个受害者,他杀了很多人。
他的立场应该就是“个体公正”是所有公正的基础,我们不能因为追求制度公正和群体公正而牺牲个体公正。
检察官、市长等等,他们的立场是什么?
当然是要维护现在的制度,他们觉得自己当然是正确的。
本来,这两条线都表达得不错。
如果最后主人公炸市政厅成功,所有高官身亡,这个事件成为一个世纪大案,那么我觉得不错,可以促使人们思考。
反思的目的就达到了。
至于谁是谁非,何去何从,根本不必管。
因为答案是显而易见的,而且,也不是反思了就能出现一个完美制度的。
可是,影片出现了混乱——作为制度和群体代表者的市长,在开会的时候说了一句话“不管用什么办法,都必须让这个人明天就消失(大意)”,这句话就彻底否定了制度的合理性——既然不管用什么办法都行,那么在这个案件审判的时候,你们怎么不这么做?
不给两个显而易见是罪犯的垃圾定个极刑?
难道现在为了什么社会安全,行政机构就可以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杀人的时候,主人公还被关在地牢里,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杀人)把一个公民搞死?
这不是暴政是什么?
——导演和编剧这不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是什么?
影片的结果是,黑人检察官发现主人公的地道和放在市政厅的炸弹,然后把它放到了主人公的地牢里,然后劝主人公不要引发炸弹,主人公不知实情,不听劝,还是引爆,结果把自己炸死了。
可惜。
影片最终只取得了一个结果——黑人检察官反思了,然后决定以后全力以赴了,不搞交易不追求定罪率了(这似乎是用一个个体的决定又否定了制度)——一个大命题下,取得了一个小结果。
所以,我的结论是,影片从故事角度来说,尚属成功,但是从表达意图上来说,乱了点——支持个体,主人公就不应该死;支持制度,市长就不应该说那个话,黑人检察官最后的表态也没必要。
可以打7分……最后说一句,娘的,中国编剧和导演除了个别基本是猪,谁能拍出既有好故事又有力量的片子?
故事都讲不好,还扯什么艺术,白痴!
也就是摆摆布景,发发神经的料……
三十五年前如果一个美国平民看到和自己不共戴天的罪犯逍遥法外趾高气昂,他会找到Corleone家族,对那个抱着猫咪的秃顶老大,叫一声“教父”来摆平恩怨。
而工程师Clyde在看到包围在记者中的检察官和杀害自己妻女的罪犯握手时,只能一个人拿起复仇的屠刀——从那一刻起他相信只有自己的力量能够完成自己的使命!
用不到听见闪光灯前那句“It’s nice when the system works, right?”,他也参透了这行恶的罪魁祸首不是某一个人,而是那个包含每个人的system——那握手刹那的残忍和暴力不亚于目睹家人被害的酷刑!
所以我们不会像十年后那些警察一样诧异,他把刊登这一幕的报纸简报贴在自己工作台旁。
听到这句“It’s nice when the system works, right? ”时,尽管那个黑人检察官一脸正气地将手抽开了,但当他看到远处伫立的受害人Clyde时,心中不可能不翻腾起几口苦水。
这一幕他是无法释怀的,尽管上司教他“In this job, the best asset is a short memory”,但他还是将这一幕的记忆起码留到了妻子待产的大肚子面前,俯下身对未出生的宝宝说:I want you to stay in there as long as you can. 他不可能不知道这个社会的肮脏,而自己也是一滴蔓延开的污点。
在黑人影帝Jamie Fox 扮演的检察官 Nick Rice 和由Sparta300上位的男星Gerard Butler化身的受害工程师Clyde Shelton之间,美国司法制度的高效目标在塑造了一个事业成功的检察官的同时也将一个善良而不幸的人逼上绝路,接下来个人英雄主义无所不能的糖衣裹紧了现实的悲剧,然后哗啦啦装到“家庭至上”的核心价值观瓶罐中,尽管写着批判的疗效,实则医不了任何疾病。
甚至从人物心理上看,一个是严格实践计划步步为营最后自食其果的社会复仇者,一个被罪犯玩弄于掌股间所幸扭转乾坤的制度捍卫者,他们恪守的自始自终都没有改变过(Rice虽然称自己不再做任何交易,但考虑他当时所处的绝对安全位置,以及这种拒绝不承担任何实际行动的情形,很难将之认为是人物随情节发展而产生的改变),而人物性格的蜕变才应是叙事作品的精魂所在。
由《肖申克的救赎》的金牌编剧弗兰克•德拉邦特 Frank Darabont领衔制作的——尽管没有最终执掌导演喇叭——这部剑指美国司法制度的犯罪片给人以极高的期待:事实上,迫人的节奏,迭起的高潮,惊悚的画面,的确引人入胜,不落俗套。
在细节的操控上制作者也殚精竭虑,可无奈整个影片思考力度的疲软,逻辑牵强,总让人如鲠在喉。
比如作者煞费苦心地在影片中安排Chester这样一个人物频频在主人公嘴头上“出现”,一开始只是黑人检察官Rice和30岁女助手的一个家庭话题,一方面体现人物之间密切的关系,同时也从侧面加剧了女助手的悲剧性,后来也正是他发了那封邮件——Rice曾让女助手查的Clyde房产价格差额,从而找到各个房产的确切地址——撬动了情节发展的逆转。
这既是女助手的“职业精神”的幽灵再现,从而也是Rice无心插柳的智力回报,换句话说,Clyde最后的翻船是输给了一个智慧而敬业的团队。
这样看似乎也无懈可击,但把所有情节逆转的力量施于一封突如其来的邮件,大大消弱了叙事的流畅性和平衡性。
还是说结局好了。
结局确实有点失望,为什么?
因为之前有个线人牛皮吹大了,给观众一个暗示:克莱德把一切都算计在内了,他是电,他是光,他是唯一的神话,是SUPERSTAR,我也因此胃口被吊的老高,一个思维缜密、杀人于无形的家伙,坐在监狱里头老神在在的谈条件的人,一个花了十年挖地下道的地下工作者,他能不牛逼么?
他不牛逼都对不起死去的那些人。
结局绝对不在克莱德的意料之内,那封EMAIL我也不认为是克莱德给尼克的,在电影12分钟左右,莎拉跟尼克说起chester,这个人就是写信给尼克的人,怀疑是莎拉的男朋友。
如果克莱德让尼克知道了他的秘密,那他最后一越和安排炸弹就没有任何意义了,何况他也不确定尼克是否真的会领悟到他的目的,就算尼克领悟到了,他也要炸死市长,因为这黑鲍娘们在会议上说:我不管你们引用什么繁琐的狗屁法条,明天给我搞定这孙子!
这些话可是在克莱德的监控之下,这同样是对司法的践踏,当然,尼克非法入侵他人住宅也是践踏司法。
关于克莱德潜心学习地道战的作战思路我觉得操作起来很有技术困难,而且不确定因素比较多,不靠谱,他把地道挖到每一个牢房,那如果有哪个囚犯吃饱没事干在囚房里头跺脚听到脚下地板声音空旷埋下头去看看不就破相了。
有一个疑问:最后克莱德自爆后镜头切换到监狱外头有个人快步行走,这个人是谁?
是爆破小组的那个家伙么?
总之,克莱德很丢人的失算了,我不知道导演什么意思,或许是还无辜死难者一个公道,但是从这片所阐述的观点来看,根本就没有公平正义可言,司法腐败,逼良为娼,以血洗血,冤冤相报,爱国青年大可以拿这片做为反面教材去抨击美国的腐朽落后的司法体系,但是做为悬疑片我觉得收尾很糟糕,本来是可以给4颗星的。
我心底有不少黑暗情结,最明显的是快意恩仇的不健康不理智情结,作为一个女生,看武侠剧有时比男生还血脉贲张。
甚至新版《水浒》,也能让我如痴如醉沉浸剧情,在那段时间与现实严重脱节。
它是10年播放的,我看的时候已经是11年下半年,不存在追剧的问题,但如有活动我却是能推则推只为回家看《水浒》,沉浸在那个世界不愿意被人打扰。
老话说“少不读水浒”也许真有几分道理,关于正义,我知之甚少,关于冲动,我却颇有体会。
前些天看了部电影《守法公民》,司法系统的漏洞及检方匪方的勾结使真凶逍遥法外,男主角为替被奸杀的妻女报仇,酝酿了十年的复仇计划,第一步是手刃主犯,继而步步为营向美国司法系统挑战。
手刃主犯是全剧的高潮,接下来的表演则有些失色:我以为他会利用司法制度的漏洞开展高智商犯罪,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但剧情却是利用他的专业知识开展高科技犯罪,不仅没预想的给力,而且大开杀戒牵涉到了许多无辜者(以主人公的思维他们并不是无辜者而是体制的帮凶,不过我觉得评价标准未免严苛)。
当然主人公也觉得这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一种,一步步用杀人为筹码要求检察官做交易,一步步让检察官落空,换来最后检察官的一句“我不会再与杀人犯做交易”,主人公十年前的心结终于放下。
有点火力打偏的感觉。
用网上的评论来说“如要批判制度,那就应该让主角充分利用制度漏洞,开那么猛的外挂干嘛?
”但如果不去苛求虎头蛇尾,这部片子还是看得很过瘾,尤其是报复主犯的情节。
过瘾与否的区别就在于看完的当晚我是能顺利入睡还是场景在我脑海盘旋久久不散。
我的胆子不大,不敢看恐怖片、悬疑片(悬疑小说能接受,因为读书的节奏是缓慢的,恐惧感不是突然来临而是有前奏的,能提前做好扔书的准备,但恐怖片和悬疑片通常眼睛来不及闭、窗口来不及关就被吓惨了),更不能接受血腥镜头。
所以其实在我看到片头打出的那句“未分级版”时就应该有警觉犹豫要不要看的,但心里还是有个声音“我倒要看看未分级的电影到底能暴力血腥到什么程度!
”所以其实我看到他第一次亲手杀人的时候的确是震惊到了:“原来人是可以这样杀的!
”这是我所知道的最残忍的杀人方式没有之一!
奇怪的是,看的时候尽管害怕,更多的却是激动。
一是这个片子唤醒了心底本性的恶,一种潜在的嗜血本性,也许是人类都有的兽性,只不过在文明的进化中被稀释了。
对于几个血腥场面,我的兴奋多于害怕。
二是复仇的快感,我恨你,所以我要毁掉你。
简单粗暴的毁肯定是不能满足的,我毁掉你时,要你的痛苦,比凌迟更痛。
当生命中只剩下仇恨,一切不过是工具而已。
当这两点让我看得过瘾后,我才有空间去思考一些别的问题。
很多人把它和《十二怒汉》结合在一起,谈论司法的公正性。
程序的正义与正义本身孰更重要一直是争论的话题。
其实电影里检方匪方的勾结并不能说是真正意义上的“勾结”,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检察官与主犯进行了交易:你做从犯的污点证人,我对你从轻发落。
对于检方来说,或是不得已而为之,否则很可能犯人会被无罪释放。
但男主人公是无法接受的,他宁愿看到检察官为自己据理力争最后犯人无罪释放,也不愿接受检察官连努力都没有努力就直接和犯人谈好了条件决定了结果的事实。
检察官是性格内敛的人,我无法揣测出他的真实想法,但保持职业记录上高定罪率的佼佼成绩的私心是肯定有的。
作为对法律根本不了解,即使了解皮毛也比对不来中美法律异同,更无法改变法律大环境的普通人,我更关心的是,当我们不能用正当途径保护自己时,我们是否可以用自己的手段来解决问题?
针锋相对予以还击、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否理智?
这一直是一个广受讨论的话题。
在幼儿园老师虐童事件频发的时候,我和其他人讨论过这个话题。
有一个新闻是某老师拎起小孩耳朵向上拎起让小孩悬空,后来在该老师空间里又发现大量虐童照片。
我当时想,这件事情官方的解决肯定是比较温和的,以调解为主,和和稀泥。
在中国并不把对未成年人的体罚当很严重的事,体罚的事情太多了,在我的中小学时代,这种事层出不穷。
如果有老师这么对待我的孩子,我肯定不会寄希望于官方,我肯定要想办法亲手或雇人把老师打残,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我承担。
后来这新闻风头过去后,我再回想,冷静了不少,考虑到我或被判刑或赔巨款也会严重影响我小孩的生活质量,也许我还是不应该以暴治暴。
不过人哪里能那么冷静呢,到时候我一时冲动做出了什么事情我也不好讲。
打人当然是不对的了,大家都这么说。
可是人能控制住自己的怒气么?
老谋深算精心报复者究竟少,大部分人是即时出气,尤其是触及到自己的核心利益时,Hold住自己的血性很不容易,还有一种情况是自己受委屈能忍则忍,自己至亲受委屈忍无可忍。
突然想到小学的时候,我有一个特别喜欢的老师,他也很喜欢我,对我很好,但是他打起不听话的男同学来暴戾得很。
后来有一天他被人打了,传言是学生家长打的(其实我到现在都不能证实),住进了医院,学校组织我们去医院看望他。
当时还比较小,印象比较模糊,只听说他是被学生家长打了,也不把这个当大事,也没有很大的是非观,就是在心里觉得老师受罪了一定要早日康复哦。
现在想想,这个老师这么打人是否应该?
其实现在隔了这么多年,我想,如果我很喜欢一个人,但是ta伤害了别人,被人报复了,我该站在哪一边?
突然觉得这其中的是非对错真不太好讲。
写到最后,想起了以前上微经时,老师提到犯罪经济学:有人疑惑法律的作用,人人都知道杀人要判死刑,但仍然有人要杀人,法律并不能杜绝犯罪。
老师说,从犯罪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法律从来不是为了杜绝犯罪的,它只是一本菜单,明码标价,想要什么就支付什么。
每个人要对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那么是用合法还是不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好像都不重要了,如果你觉得犯法比守法划算。
《守法公民》:法律的两张面孔谢宗玉好莱坞千篇一律的复仇故事,新片《守法公民》并没有给我们带来更多新奇的感官刺激。
惟一的贡献是它一不小心向观众展露了一下法律的另一张面孔。
在非常多人的印象中,法律只有一张面孔,那就是“寻求公平公正”。
《守法公民》的主人公克莱德显然也被法律的这张面孔蛊惑了。
破门而入的歹徒,就在他的面前,将自己的妻女猥亵并杀害,按公平公正的原则,这样的歹徒应该判处死刑。
可事实上并不是这样。
主凶不知是因为有较硬的后台,还是有较厚的钞票,又因为愿意出来指证从犯,从而无罪释放。
主控官尼克为了继续保持他经手案例的高定罪率,不在法庭上意外失手,选择了妥协折中,克莱德无可奈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主凶逍遥法外。
由此,法律的另一张面孔在观众和克莱德面前露出端倪:那就是“寻求社会平衡”。
克莱德妻女被害案的审判正是为了某种平衡,置公平公正于不顾,而抛出一个搏弈多方都可接受的结果。
事到如此,本该结束了,凶手方和司法方都接受了这个结果,可受害方克莱德却不接受。
随后十年,他精心策划,不惜用血淋淋的惨案向世人证明:费城的法律和司法程序都存在巨大的错误和漏洞。
但心机枉费,效果却并不明显。
从费城女市长以下的绝大多数人都当他是一个有着高智商的变态狂,发誓要将他尽快毁灭,最后,克莱德被自己制造的炸弹炸得尸骨无存。
很多网友认为,主控官尼克该死,克莱德在死前没有将尼克甚至他全家谋杀,实在是编剧最大的败笔。
可网友们就不明白,如果尼克死了,那克莱德所做的一切,对他自己来说,就没有任何意义可言。
克莱德并不是变态狂,他是一个非常理性的人。
整个费城,也许只有尼克明白他制造血案的动机,从克莱德制造的悲剧中,尼克最后也领悟到自己单纯追求高定罪率而选择与罪犯妥协的错误。
克莱德费了那么大的心思,想改变人们的观念,结果只有尼克一个人稍有触动,编剧又怎么舍得让硕果仅存的尼克死去?
从严格意义上讲,“寻求公平公正”还并不是法律的真实面孔,而只是法律在公众面前的“皇帝新装”。
只要稍通世故的人,就会知道法律的贴身内衣是“寻求社会平稳”, “和稀泥”是法律的最大本质。
更通俗一点地讲,法律存在的目的,就是让社会各种阶层、各种势力、以及形形色色的人们趋于“和谐”。
法律从诞生的那一刻起,就没打算真正让“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王子庶民同罪论”只是法律为寻求其合法性的宣传口号。
弹性很大的法律条文,加上执法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大量掺入,让法律根本没办法做到公平公正。
除非公平公正的司法结果与寻求社会平衡的目标正好契合,法律才可能彰显出它公平公正的一面。
而一旦“公平公正”与“社会平衡”背道而驰,法律将毫不犹豫地撇开它对外宣称的“公正性”。
举个例子说吧,美国大片《反恐二十四小时》中,罪大恶极的歹徒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杀一百次都不足以平民愤,但因为他们掌握了某个秘密,而这个秘密又将对政府的安全或成千上万的人们造成巨大的威胁,那么总统只能给他们签发特赦令,以换取他们的秘密。
其实都不要举这样的特例,就说身边的交通违规吧,不同的人在同一个地方违反了同样的交通规则,其处理结果也是千差万别的。
就算是日常中邻里纠纷的处理,也有很多难以体现公平公正,最后的处理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综合实力对抗的结果。
克莱德错就错在不认同法律“和稀泥”的实质。
他的野心实在太大,居然想凭一己之力,就让法律幻化成一碗纤尘不染的清水,这怎么可能?
如果克莱德只单单惩罚两个杀害他家人的罪犯,那么编剧也许会像其他大片一样,给他安排一个逃脱制裁的美好结局。
可克莱德在一味追求法律公平公正的时候,已掀起了轩然大波,极大程度地打破了社会平衡,并反过来威胁了法律的公正性,编剧只能让他死无葬身之地。
编剧之所以没有把克莱德刻画成一个彻底的反派人物,让观众对他的死亡抱有同情,大概是因为编剧内心似乎也有一种克莱德式的追问:有一天,我们这个社会,会不会因为追求法律说一不二的公正性,而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删节版)附俺的两本新书当当网销售地址:《末日解剖》:http://product.dangdang.com/product.aspx?product_id=20681114《蝶变》: http://product.dangdang.com/product.aspx?product_id=20689622
这部电影一开始请到的导演是弗兰克·德拉邦特,只提他的名字可能大家还不太熟悉,但要提到《肖申克的救赎》和《绿里奇迹》,大家就不可能不知道了。
他最近上映的一部影片应该是07年的《迷雾》,而他的作品也一定会和主题发人深省,情节引人入胜联系起来。
本片的剧本曾深深吸引了弗兰克,由此就可见这个片子的深度和所试图反应的社会问题绝不仅仅是一句 ”年度悬疑动作大片” 所能承载的,它的诸多内涵需要我们仔细考量。
而弗兰克导演离开是因为和电影监制意见不合,这使得影片不得不中途走马换将。
但后来者出于对弗兰克导演的尊重,将他所参与指导的部分最大程度地保存了下来。
关于这个影片本身,我们能看到很多熟悉的桥段:1. 《七宗罪》中的为了提醒世人,而宁愿自我牺牲的高智商罪犯。
2. 《绿里奇迹》中死刑非正常执行时犯人的痛苦表现。
3. 《肖申克的救赎》中主人公费尽心思挖出的通向外界的地道。
只不过这里是从外面挖到监狱里。
但这部影片的主题却比以上提到的三部更具现实意义,它将批判的矛头直接指向了美国的整个司法体系,从法官,地方检察官到律师,从头到尾骂了个够,好像这个司法体系只能为了高结案率而不停的在检察官和罪犯之间做出妥协,即使真相被掩盖也在所不惜。
美国近几年关于司法体系反思的作品很多,比如《真相至上》,再比如《美国紫罗兰》,但这两部片子相比于本片,情节更加写实(实际上就是真实案例的改编)。
所以可以这样说,这部片子用不可思议的情节和被神化的主人公探讨了一个现实的问题。
先说硬伤。
让我很不爽的硬伤有两处。
1. 后来被肢解的多比和尼克做控辩交易,指控和他一起的从犯为主要犯罪人,并且指控其杀人强奸。
既然是两人一起犯罪,为何尼克在明知道多比是主犯的前提下和多比做控辩交易,却无视从犯?
因为谢尔顿的昏迷供词不能作为证词所以两罪犯互为证人,既然是此前提,为何从犯不能做控辩交易指证多比?
而且那个从犯从头到尾都没有认罪,直到临死还在用冤枉委屈的眼神表露出他是多么得死不瞑目。
这说明只要有人作证,那个被指证认不认罪都得死。
那为啥不能是从犯指证多比呢?
当然这一切如果实现了就没有后面的故事了,但这一点是非常硬的硬伤,搞得我感觉导演完全是为了自圆其说找个噱头说明多比为啥后面被肢解。
一句话,死有余辜。
2. 牺牲的丽萨的男朋友切斯特给尼克写的那封信,一下子将其从完全无望的境地中扭转乾坤掌握主动权。
这未必太扯了吧。
导演一手塑造的牛逼得不行的谢尔顿,会因为那几处房地产的资料就出卖了自己的老巢?
难怪一大堆人怀疑这个忽然出现的切斯特就是谢尔顿本人。
但很遗憾,这里就是导演的硬伤。
不爽的硬伤说完。
说说感受。
这片子看得我很不舒服。
它完全没有标榜任何英雄。
从头到尾它讲述的就是一个腐朽脆弱的司法体系,以及围绕着这个体系的所有人。
尼克是这个体系的忠实捍卫者。
他不能简单以好人或者坏人来定义。
诚然他是个人,有着人最基本的良知和道德感,但最关键的是,他是生存在这个体系里的人。
就算他知道有不妥的地方,他也得照着执行。
说到底,这个体系靠他这样的人来捍卫。
谢尔顿作为一个体系的挑战者和颠覆者出现了。
导演在表现谢尔顿为何从一个“守法公民”变成体系的颠覆者讲述了一个凄惨的故事:妻女被强奸杀害,真正凶手却逍遥法外。
任何一个观众,在影片一开头看到这一幕都会义愤填膺并且相信这是一部复仇片。
但其实,这一切只是为了说明,谢尔顿为何会成为这样一个延续上百年的古老司法体系的挑战者,甚至用这样一种极端的方式来证明这个体系纯粹就是个bullshit。
(如果没有一个很好的理由说服观众站在谢尔顿这边,很难解释为什么一个人好端端地要破坏赖以生存N多年的体系。
并且不惜以数十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复仇者,他的使命在活锯了多比以后,已经结束了。
剩下的,就是他作为颠覆者来挑战者整个bullshit的体系。
因为他认为,让他妻女不能鸣冤的真正幕后黑手,是这套体系以及一切执法者。
所以他告诉尼克 “你到现在还没明白?
如果我要复仇,我有十年的时间,不必等到现在。
”体系捍卫者尼克成为他挑战这个体系的对手。
他一次次地用人命和尼克做交易,一次次地颠覆尼克以及其他执法者的既定思维。
他像猫玩老鼠一样玩弄着所有的执法者和他们赖以生存的信念。
尼克在这里面的表现尤为明显。
当跟了他十年的丽萨表现出迷惘:“我不知道我坚持相信的一些东西对不对,但是我会一直跟随着你。
”(大意)。
随后可爱的丽萨就OVER了。
然后再丽莎和其他人的葬礼上,另一个同事也提出这样的想法:这一切到底对不对。
尼克马上说:我们是对的。
他不能放弃这个想法,不然他肯定会崩溃。
毕竟为了这个信念,死伤了数十人。
谢尔顿从头到尾都在“教唆”尼克和他做交易:他就算杀了所有人,尼克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他杀的,最后只能放了他。
包括他在法庭上忽然貌似失控地对着审判官大喊大叫。
其实他并不是想出狱,他想做的一件事就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挑战这个bullshit的司法体系。
因此我有理由相信,就算尼克遵守了1点钟送餐的时间,或者真的在6点钟把谢尔顿放了。
他也一样会把人干掉以示这个“交易”的体系对于杀人犯是靠不住的。
所以当最后尼克拒绝最后一次跟他交易,他显得非常放松和欣慰:你终于学会了。
到这里我认为他的欣慰不是因为成功“教育”了尼克。
而是尼克这句“我不会再和杀人犯交易”,说明了他所坚持的以控辩交易提高定罪率的做法就是错的。
所以最后尼克虽然把谢尔顿搞死了,但其实他是loser。
他所坚持的信念被谢尔顿用血淋淋得的事实证明是矛盾的,甚至是bullshit。
而谢尔顿为什么到最后还要拨那个电话?
很简单,他不仅要摧毁这个体系,还要搞死所有这个体系的死忠捍卫者(别忘了那个黑人女市长是如何声嘶力竭义愤填膺地要让全城民众觉得他们的司法系统是安全的,是可靠的,人民不能对他们失去信任。
而事实上讽刺的是恰恰是这种“让人民不能失去信任”的系统,把民众送到了这样一个草木皆兵的状态里。
)对他来说,这一切也是个信念。
支持这种信念到底的就是破坏所有这一切。
所以在他成功证明了尼克的信念是bullshit以后他还要继续最后的胜利,可惜最后的他失败了,但他顶多是failed。
却不是一个loser。
如果他不死,才是最这个体系最大的讽刺——就算他杀了市长和所有人,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是个杀人犯”,“必要时只能无罪释放”。
导演最后的意图是,这场战斗,是精神和生命的双重战斗,有的人精神死了,但他还活着,有的人肉体被炸成粉末了,但他用自己极端的行为,证明了他的信念:这个有病的bullshit的司法体系其实是多么地不可靠,多么地不安全,那些和杀人犯做交易的执法者,干都是与虎谋皮的破事。
首先呢,本片有点意思,检察官肯定是看了受害者的证人证词的,知道杀人强奸的都是胖子罪犯,瘦子罪犯作为共犯,罪行比较轻,但是证据不足,黑人检察官为了自己的胜率和罪行重的胖子罪犯做了交易,让他指控瘦子罪犯,把罪名都安排到瘦子罪犯头上,于是胖子罪犯判了几年有期徒刑,瘦子罪犯被判死刑。
所以检察官一点都不无辜,所以很多人说检察官没死真是没天理,但是我看了之后,觉得检察官没死是有道理的。
第一,他年轻,容易被影响,容易改变思想!
第二,他位高权重,是首席检察官,未来的地方检察官(相当于中国的检察院检察长),检察长死后,果然他被任命为代理地方检察官,而一个检查体系的一把手被影响了思想后相对容易改变整个司法体系。
第三,黑人检察官也确实聪明,虽然中间有疑似是主角的邮件提醒,但是他也确实解开了事件并摆了主角一道,而主角是无所谓的,他想着炸了市政府高官也行,没炸死也行,所以最后看到炸弹,他虽然有惊讶,但是并不害怕,因为他的目的达到了,剩下的可有可无。
以上三点符合逻辑,所以黑人检察官没死并不是编剧、导演担心过于深刻而浅尝辄止!
这是部好片,商业性和思想性结合的比较优秀,我从来都不认为电影要分的泾渭分明,电影拍出来就是为了卖票,卖不出去你思想再深刻也无法传达,对不对,文艺片也是要恰饭的!
最后说的是题外话,并不是指本片,看了这部电影后,我在想一个问题,当你的仇人因为证据不足被无罪释放的时候,你会很厌恶法律,因为他不能伸张正义,但是当你被冤枉却因为证据不足被无罪释放,你会感谢法律,因为他替你伸张了正义!
是的,法律要求疑罪从无,法律要求程序正义,这些都容易放过坏人,也避免了相当多的好人被冤枉!
律师也是一样,律师的职业道德就是接了被告的案子(这个案子有可能是指派,无法放弃),就要想尽一切合法的办法替犯罪嫌疑人脱罪或减刑,你在愤愤不平律师替被告脱罪的时候,恨不得没人去接犯罪嫌疑人的官司,但如果犯罪嫌疑人是你,你被冤枉了,你希望有个律师也能帮你申冤吗?
所以,任何一个人,你对法律的好恶其实仅仅是对你是否有利,这压根就无关正义,只是利益!
而法律,只能保证大多数人的基本利益,他不是神谕,不是万能的,也不是完美的
这是武志红的一篇博文,原文在此,希望也能普及一下心理学知识。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47645590100jzwt.html我年轻的时候,很想改变这个系统,我想抗争,不惜代价,做到最好,但是这里让一步,那里让一步,最后陷入到这个游戏中。
然后我意识到,我想改变的这个系统,却改变了我。
——电影《守法公民》中的检察官尼克尼克•赖斯,美国费城一名检察官,他以自己的工作为傲,因为,他的定罪率高达96%。
这就是说,被他起诉的嫌疑犯,最后96%的人被判有罪而得到惩罚。
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数字。
但是,他的一个“保护对象”克莱德•谢尔顿,却决定报复尼克。
不,准确说来不是报复尼克,而是将费城的司法体系这个“腐朽的圣殿”摧毁给尼克看。
这是好莱坞心理惊秫片《守法公民》所讲述的故事。
《守法公民》的编剧中有经典名片《肖申克的救赎》的导演,尼克的扮演者杰米•福克斯是多才多艺的奥斯卡影帝,克莱德的扮演者也是《300勇士》的男主角,其阵容可谓强大。
不过,这部影片最吸引我的,还是一环紧扣一环的故事所蕴含的寓意。
屈从命运,然后转嫁命运克莱德的命运凄惨至极。
本来,他有幸福的家庭,但匪徒达比和阿米 袭击了他的家,他被刺伤并被捆绑,而他挚爱的妻女,则被达比当着他的面奸杀。
达比有意不杀克莱德,并在制服克莱德时对他说:你不能反抗命运。
达比要的不是克莱德的财物,他要的是给克莱德制造一种感觉——“你不能反抗命运。
”这是典型的投射,达比自己内心深处有一种感觉“我不能反抗命运”,他无法忍受这种感觉,所以寻找机会将这种感觉投射出去。
他不能反抗他的命运,但他可以将他的命运转嫁给别人。
尼克聪明、执着且认真,他知道达比是什么人,他也知道,达比是 主犯,阿米是从犯。
然而,他却与达比达成了认罪协议。
这是一个交易,达比交易的是指控阿米,而尼克交易的是为达比脱掉谋杀的罪名。
为什么做这个交易?
尼克对他的老师、费城总检察官乔纳斯说,他不能冒险,因为,这起案件目前缺乏证据,DNA检测失败,而克莱德当时神经错乱也不足为信,如果不做认罪协议而继续起诉,那很可能的结局是,达比和阿米都无罪释放。
尼克很有道理,但是,乔纳斯说,你怎么向受害者的丈夫交待?
这难不倒尼克,他在和克莱德谈话时,镇定自若,坦然地告诉克莱德:“我跟他们做了交易……这对我们来说是场胜利!
”克莱德说,你知道事实是什么。
尼克则反驳说:“你知道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在法庭上证明什么。
”这是法制社会的核心所在,然而,尼克说的如此斩钉截铁,那一刻,他的心中完全没有了温情和柔软。
克莱德不能让他的心柔软,达比却能找到这柔软的所在。
在最后一次关键的审判中,达比知道大局已定,他只需住3年监狱,他很开心,先问尼克:“你结婚了吗?
”接着他对尼克也说:“你不能对抗命运!
”达比在嫉妒,凭什么我内心如此无助,而你们却可以过那么好,凭什么我不能和女人建立正常的关系,而你们却可以结婚过幸福生活?
你是我这一边的,但我却想让你死,我想让我身边的所有人死,我想让你们都和我一样无助,和我一样接受这个逻辑——“你不能对抗命运!
”尼克对达比讨厌到极点,其实,就算达比不说这两句话,他也不会对达比有丝毫好感。
但是,这个结局算什么,他的情感是站在克莱德一边,但他头脑中的法律体系却站到了另一边。
心中的情感和头脑中的法律体系发生了分裂。
之所以发生这种分裂,一个关键是,他不愿意再动情感。
离开法庭去见媒体的路上,乔纳斯安慰尼克说:“一旦你做了一个决定,就得接受它,然后忘记它。
”乔纳斯后来还对尼克说,困难的不是做出一个决定,困难的是接受。
这是一种自欺欺人,因为困难的还是如何做出决定,尤其困难的是,如何带着情感去面对这个工作中经常看到的世间最悲惨的事情。
乔纳斯是说,不管情感如何,你得说服自己强行接受自己的决定。
要做到这一点,势必要合理化自己的决定。
另一个关键是,执掌着别人的命运,这种感觉很特别。
乔纳斯和尼克都不喜欢达比的结局,但他们都喜欢是自己来决定这个结局。
所以乔纳斯对尼克讲了深通哲学的古罗马皇帝马可•奥勒留的故事:每次去一个广场时,奥勒留都会带着一个专门的仆人,每当听到有人赞美皇帝时,这个仆人就对奥勒留耳语说:“你只是一个人,你只是一个人(You’re just a man)。
”概括而言,第一个关键是关闭情感,第二个关键是享受权力感。
关闭情感的尼克尚可原谅,而享受权力感的尼克则深深刺伤了克莱德。
在广场上,当尼克对媒体记者们侃侃而谈时,尤其是当尼克和达比握手时,克莱德痛到极点,他决定报复。
说的是情感,玩的是权力情感和权力,孰轻孰重?
意识上,尼克、乔纳斯和费城司法体系中的每一个重量级人物,想必都会说情感更重,权力,他们才不在乎呢,他们可不会追求权力,他们在乎的是追求正义,譬如尼克就喜欢问女儿:“爸爸上什么班?
”女儿会回答:“抓坏蛋。
”尼克再问:“为什么抓坏蛋呢?
”女儿再回答:“为了我们的安全。
”又如达比和阿米的辩护律师雷诺兹,在阿米10年后被处死刑时,他来到现场,尼克问他为什么不在家里看DVD而非要来现场,雷诺兹回答令人动容:“阿米没有亲人,我觉得应该来送他一程。
”似乎是,雷诺兹很讲情感。
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真的,但同时,已年迈的他还起了性兴奋,他很关注尼克助手萨拉的大腿。
弗洛伊德早就发现,性兴奋和死亡关系密切,自己死亡或看别人死,都可能会被激发起性欲甚至性高潮。
但我总觉得,雷诺兹的性兴奋还有别的意味,这些司法体系中的成员们一排排坐在死刑室前观看阿米被处死还有别的意味。
但这种意味被破坏了,本来可以无痛死去的阿米,却在痛苦中挣扎了很久才死去。
有人动了手脚,一个瓶子上写着:“你不能反抗命运。
”这句话让尼克想到了达比,他们立即出动去缉捕达比。
但自以为聪明无比的尼克错了,从现在起,他做出的每一个决定、他走的每一步,都是克莱德的一个圈套。
克莱德终于发起了行动,让阿米在痛苦中死去,只是他的第一步。
克莱德的第二步行动,是利用尼克带来的警察车队,诱骗并制服达比。
接下来,他将达比给他制造的无助感,还给了达比。
达比中了一种河豚的毒,因而,他将失去行动能力,但是,他的感受能力却丝毫没有被破坏。
接着,克莱德将达比紧紧地绑在一张床上,床的上面,是一张镜子,镜子上是克莱德妻女的照片。
他要肢解达比,要挚爱的妻女看着他复仇,也要达比看着自己被肢解。
他还给达比注射了肾上腺素,那样达比就不会晕厥过去,他还割掉了达比的言片,那样达比就无法闭上眼睛。
……看起来,克莱德和那些变态杀手没有什么两样,但其实差异巨大。
那些变态杀手首先有一个信念“我不能反抗命运”,接着他们给别人制造“你不能反抗命运”的无助感。
相反,克莱德是直接“反抗命运”,他要将达比给他制造的无助感直接还给达比。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尽管不够好,因为冤冤相报何时了,但是,这种复仇的方式,可以将痛苦限制在加害者和受害者之间,而不会向外传递。
当然,这不是法制社会的逻辑,法制社会的逻辑是,一切问题在法律体系内解决,所以不管是加害还是复仇,都会受到法律制裁。
克莱德想做一个“守法公民”,所以他留下线索让尼克轻易抓到他。
这时,才是故事的真正开始。
克莱德要和尼克以及整个司法体系玩够“认罪协议”这个交易游戏。
认罪协议,是谁说了算的游戏尼克抓住了克莱德,但是,他没有一点证据,所以,他得说服克莱德认罪。
这很容易,因为克莱德主动提出了认罪协议,他的交易筹码是认罪,而他的条件是,给他在牢房里弄一个席梦思床。
克莱德的要求低得令人出乎想象,但尼克却有点恼怒地拒绝了。
尼克的同行们不能理解,他们问尼克,为什么不接受?
我有一个朋友,他在消费时很奇特,他有时会把服务员或经理叫过来说,你们这个菜的价格怎么定得这么不合理!
不待服务员或经理辩解,他会继续说,价格太低了,应该是多少多少。
他的这个游戏,和克莱德的游戏是一样的,就是谁说了算的游戏。
消费中的价格是经营方定的,消费者似乎只有接受的份,尤其是在那些大餐馆,我这位朋友不喜欢这种感觉,所以他要挑刺,他要提价。
提价对方一定会答应,那样他就有说了算的感觉。
不过他很聪明,每次挑刺时都是挑一些小菜的价。
尼克玩认罪协议的游戏时,他更喜欢对方漫天要价,那样证明对方害怕,而他尼克有足够重的筹码。
但像克莱德,承认杀死阿米和达比的两起重罪,要的筹码却只是一张席梦思床,这太轻,轻到他似乎没有理由拒绝,轻到他似乎必须得接受,这种被迫被戏弄的感觉很不爽。
由此看来,检察官和罪犯之间的较量,和丈夫与妻子的吵架一样,其实核心是意志的较量,争夺的是谁说了算的权力。
但尼克是一个好检察官。
任何一个体系内,好的表现都意味着,以问题为中心,而不以情绪为中心。
所以尼克还是和克莱德达成了认罪协议,给他的牢房安装了一个席梦思床垫。
一切结束了,尼克以为,但克莱德说,我还要和你做第二个交易。
尼克懵了,他问,交易要有筹码,你有筹码吗?
克莱德问,雷诺兹的性命够不够?
雷诺兹就是那个在阿米死刑前关心女人大腿的辩护律师,他的性命自然够筹码。
这次,克莱德的条件是一份高质量的西餐,20磅的牛扒一套,还有他的随身听,要在中午1点前送到。
这次,轮到了监狱长不爽。
他也觉得被戏弄,他要反抗。
既然1点是克莱德的意志,他有意要拖到1:08才将西餐送到。
通常,作为司法人员,展现一下自己的意志是很爽的,但在克莱德面前,这种做法会有代价,这次的代价是,雷诺兹死去了。
本来,如果他们准时将西餐送到,雷诺兹是可以活的。
谁不热爱权力感?
在克莱德一案中,最有权力的还不是尼克,而是一名女法官。
她宣判了阿米死刑,她宣判了达比3年监禁。
现在,事情紧急,克莱德拥有可怕的破坏力,所以尼克和乔纳斯请求女法官限制尼克的行动范围。
女法官问,你们的意思是,要我“为了含糊的更重要的目的,侵犯他的天赋人权,是吗?
”得到确认后,她说:“好的,我加入这个游戏。
”最后,她得意地说了一句:“这就是做法官的好处,赖斯先生,我基本上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这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句话,她准备接电话时,电话爆炸,她当场死去。
没有了心,人就会被体系异化直到此时,尼克才感觉到恐惧,他才明白,克莱德说的是真的,他不是简单的复仇,他真的想而且似乎可以将那个“腐朽的圣殿”摧毁给他看。
这时,克莱德提出了新的交易,释放他,并在第二天早上6点钟前撤销所有指控,而他的筹码则是未来时,否则“我将杀死所有人。
”尼克不可能接受这一筹码,他认定克莱德肯定有帮手,所以把所有资料和所有人员都调集到监狱,他想找到克莱德的帮手,因为克莱德已被关到单独一个人的牢房,不可能是他杀死了女法官。
10年前,萨拉就是尼克的助手,她现在已35岁,她的心被摇动了,她问尼克,如果是现在,你还会和达比做交易吗?
尼克说,当然会,萨拉,你要相信,我们做的决定是对的。
但萨拉说,我希望还有些别的,我希望我的工作不只是为了高定罪率。
女人的心是难以硬下来的,何况萨拉还在恋爱中,她或许是惧怕被司法体系这个怪兽所异化,变成关闭了情感的权力狂。
很快,早上6点到了,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尼克和同僚们松了一口气,决定回家休息一会儿。
但这时,灾难发生了,停车场的汽车连环爆炸,当场6名检察官被炸死,包括萨拉。
6名同僚尤其是萨拉的死,深深刺伤了尼克。
其实,经常是痛苦才会让一颗僵化的心复活,佛教一个高僧说:“心一次次破碎,只是为了把心打开。
”心打开后的尼克不再是一个标准的检察官,他成了一个有情感漏洞的人,他怒不可遏地暴打克莱德。
克莱德却说:“你有长进了,尼克。
”克莱德还终于讲述了让他发起行动的直接原因——“你可以昂着头走出法庭,我无法忍受。
”我想,克莱德说的是,他无法忍受尼克在他的案子上关闭情感,尤其无法忍受尼克那种大权在握的样子。
情感打开后的尼克也终于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真的错了。
在参加6位同僚的葬礼时,他对乔纳斯说:“错的是我。
”他说:“我年轻的时候,很想改变这个系统,我想抗争,不惜代价,做到最好,但是这里让一步,那里让一步,最后陷入到这个游戏中。
然后我意识到,我想改变的这个系统,却改变了我。
”乔纳斯则继续用他以前的那一套语言安慰他说:“做出决定并不困难,困难的是接受它。
”乔纳斯的这句话将自己送上了绝路,就像女法官的那句话将自己送上绝路一样。
克莱德应该是在监听他们的对话,并根据监听到的内容决定怎么做,这就是他对尼克说的“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原因。
他觉得自己没有在滥杀无辜。
一辆被人遥控的爆破机器人攻击了乔纳斯乘坐的车,乔纳斯也当场死去。
尼克要做到最好,心必须敞开,情感不能关闭,但那样做决定会很难,也会很痛苦,而乔纳斯的逻辑是,多一点合理化的自欺欺人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没有心,没有情感,一个人就会在任一个体系迷失,最终被体系异化,成为这个体系的一颗螺丝钉,那时就不再称其为一个人。
最后,尼克将乔纳斯这句话转述给克莱德时,做了修正,改成“我们不能改变既定的决定,但这可以影响即将作出的决定”。
这句话是OK的,任一决定都会有局限,事实也的确如尼克所言,假如没有那个认罪协议,达比和阿米都可能会无罪释放,但关键是,尼克是否真有反思,他是否能带着心去看这个决定的局限所在,10年以来,他没有,相反他真听从了乔纳斯的建议,不断地将自己过去的决定合理化。
结果,他的心越来越僵硬,而他越来越像是一个权力狂。
他不再做法律螺丝钉权力狂也常常是工作狂,工作,多数时候总是在一个体系中,而任何一个体系的核心规则都是权力。
当然,夫妻和亲子之间也会形成一个体系,但不同的是,工作体系中假若只剩下谁说了算的权力游戏,貌似可以运转得更好,而家假若只剩下谁了算的权力游戏,那么这个家就会崩溃,因为那时我们会觉得,这个家不再是一个家。
家,好像能温暖我们的心,让我们的心软下来。
但是,我们自己可曾也在努力将自己的心软下来?
至少尼克的努力越来越少,他迷上了95%还是96%的定罪率游戏,乐此不彼。
相反,他对这个家越来越缺乏投入。
尼克的女儿丹尼斯是大提琴天才,但直到她10岁,尼克从来没有看过女儿一次演出,女儿的其他事情他也总是放不在心上,他的所有心都放在了定罪率的游戏上。
克莱德要逼迫他,让他的心在这方面也复活。
他先是将肢解达比的录像带寄给尼克一家,丹尼斯和尼克的妻子凯利都被吓着了。
这时,尼克愤怒到极点。
以前,他是头脑上知道家人多重要,但现在,他是感觉到家人多重要,这是巨大的不同。
乔纳斯遇害后,费城市长爱普尔和费城整个权力体系,将克莱德视为超级敌人,但这时,尼克的心反而离克莱德越来越近,他第一次或 再一次去看克莱德妻女遇害的照片,带着打开的心去看如此惨烈的照片,尼克终于可以体会到克莱德的痛苦了。
如此一来,作为一名检察官,他将不再只是其中一个合乎时宜的“法律螺丝钉”,他同时还是一个有情感漏洞的、活生生的人,“You’re just a man.”克莱德的最后一步,针对的是费城整个权力体系,他准备在爱普尔召集紧急会议时在那所大楼引爆一颗汽油弹。
但也就在这样的关键时刻,尼克收到一封神秘的电子邮件,借助这封电子邮件提供的信息,尼克发现了克莱德的致命漏洞,并最终击败了克莱德,也拯救了费城。
尼克和克莱德在牢房中交谈,尼克说:“我再也不会和杀人犯做交易了。
”这正是克莱德想要的,所以他笑了,但他还是尝试引爆了那颗汽油弹,而这颗汽油弹已被尼克放到克莱德的床底下,所以克莱德像是自取灭亡。
然而,这也是克莱德想要的,他没有挣扎,相反是微笑着端坐在床上静待死亡。
这还不是结局,结局是,尼克终于第一次去看女儿的演出,丹尼斯的演出非常成功,尼克欣慰,又有些不安,他想到了克莱德,想到了克莱德的女儿。
在他能够体会到克莱德对女儿的爱与痛后,他也终于可以带着心和自己的女儿在一起了。
————————————
显示处土地国有的好处了= = 好假
看前50分钟我想打5星,再看50分钟我想打3星,看了结尾,1星。开始在讨论法律对人们到底是不是正义的,接着就是恶俗的好莱坞的以暴制暴,一个人妄图改变一个世界,结尾更是烂得不像话,要死就死光算了,老黑最该死,他女儿琴里面应该有个炸弹,结尾应该定格在男配残酷的笑脸上。
呃 最后哑火了
结尾差强人意了那么一点
高智商复仇,看得入迷
夸张过度了。、、、、、
整部剧在强调他有多牛逼,却没有解释过他杀人的武器细节和原理,评分高是因为情节牛逼,不过觉得是败笔.满无聊厄.
最后结局太狗血了,nick等于犯了谋杀罪,不然就可以给分高点。
人物有点扁平,不过故事足够精彩了
该死的不死!非常不爽的结局!
拙劣, 仓促的结局 本是个好题材, 从三分之一处就开始沦落成了俗套的悬疑剧
同类题材作品很多,不出众。
可惜了
我给三星.结尾扣2星.太和谐了.
后半部太雷了
检察官最后偷偷放炸弹在牢里,不算谋杀吗?
可惜了这啥结局啊!
。。。虎头
漏洞永远挑不完 爱怎么理解怎么理解 至少我觉得还不错
这个故事其实漏洞太多,起因经过都缺乏基本的合理性。最后才不得不一炸了事,纵使不是那个烂结尾,这片也不怎么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