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电影出来的时候,小歪就问我,会打几分。
内心还真是纠结了一下,作为HP的死忠粉丝,罗琳大妈原著小说确实让我枯燥乏味的高中生活带来了阅读的快乐,那确实是以前所接触的文学作品中不曾表现的世界,神奇趣味横生充满想象力的。
所以给HP打分是我极不情愿的事情,看的或许真不是电影,矫情点说,就是青春,从中学到大学,有哪部电影中的人物同我们一起成长呢?
或许是对HP7的期待值太高了,它确实没我想象中的好,整部影片的亮点不多,观影的过程中,我的大部分时间都在猜测到底会在哪里结束。
整部电影就像一部欠缺深度的超级公路大闷片,精彩的地方少之又少,但又没有如文德斯德州巴黎一般的深度,大把时间都花在了过了青春期的孩子谈人生,经营感情,尤其是哈利赫敏共舞一段,万恶的导演啊,咱能不把单纯的友谊非要往三角恋上靠吗?
或许是距离上次读原著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所以电影中出现的一些第一次露脸或极少出现的人物还是让我回想了半天,所以这部电影如果对一个非HP迷来说,里面的人物以及前史、后事可能更让其他观众是云里雾里,而整部电影的亮点确实不多,三人喝了复方汤剂潜入魔法部偷取挂坠盒一段还算有趣,还有三兄弟的故事的动画表现也算不错,其他部分都表现相对平庸,也难怪坐在我们隔壁的电视台同事确实睡得很香。
HP的所有改编电影目前在我看来最好的一部依旧是第三部,可是我仍然愿意留一个期待,因为决战在最后一部的下,真相大白也会在最后一部的下,斯内普会挺直了身子赚取人们的眼泪,而且走过了13年的告别也会在最后一部的下
推荐理由:阴郁的哥特范儿仍在,却也未忘抒情,张弛有度,跌宕有致。
这么多部哈利•波特,难得这一部,拍得最从容。
片 名:《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上)》导 演:大卫•叶茨主 演:丹尼尔•雷德克里夫,艾玛•沃特森,鲁伯特•格林特,海伦娜•伯翰•卡特,拉尔夫•费因斯,比尔•奈伊上映时间:2010年11月读 家:石头花园的歌女每每我读《神雕侠侣》到“少年英侠”那一回,见杨过、耶律齐、郭芙等人邂逅于荒郊、力敌李莫愁一段,总觉心驰,胸腔中荡起豪情。
那时他们,也不过十七岁上下吧,已然背负国仇家恨,有大事要干,拥有那样风云际会的人生。
这样的故事,放在东方固然是江湖、是武侠,而放诸英伦三岛,则成就了霍格沃兹和魔法。
没有本质区别,无非是同一种青春的不同讲述方式罢了。
如我们所知,哈利•波特故事中的黑暗一部较一部更汹涌,毫不掩饰地表达着罗琳婶婶作为一名家庭妇女的哥特野心。
本部《哈7上》更是以阴郁奠基,刚一开场,伏地魔一党已占尽上风:为了掩护哈利,猫头鹰海德薇和疯眼汉穆迪相继殒命,双胞胎中的乔治失去了耳朵。
随后,食死徒气焰甚嚣尘上,伏地魔正式控制魔法部,成功复辟。
哈利、赫敏和罗恩三人,不得不开始流亡,一地一地辗转,寻找并销毁魂器。
原著里的大部分关键情节,导演似乎已决意留到下半部,如邓布利多的家族秘闻、斯内普教授隐而不宣的情史。
故事没讲完,调子又那么沉郁,然而这两个半钟头并不难熬,应该是影片节奏感强的缘故。
惊心动魄中穿插忙里偷闲的笑料,哥特范儿里点缀灵光乍现的明朗,亡命和激战的间歇还不忘恰如其分的抒情,这么多部哈利波特看下来,难得这一部,拍得最从容。
好比说哈利跟赫敏在帐篷里跳的那一段舞,原著当中并没有,是导演的擅改,常遭人诟病,我却很喜欢。
其时罗恩负气出走,与哈利、赫敏失散。
赫敏挂念他,终日愁眉深锁。
有一夜,哈利听到收音机里放着歌,便拉着赫敏跳起舞来。
那段舞一点章法也无,只是两个人胡乱走步跟转圈,谈不上好看,但它打动我是因为哈利与赫敏的友情天清气朗,真的没什么暧昧可言,在伏地魔的巨大阴影下,他不过是想让她开心一点。
很高明,不用一句对白,却令我相信了哈利他们的确拥有伏地魔永远难以企及的东西——鼻子,完整的灵魂,和渡尽劫波的情谊。
电影临近收梢时的多比之死,算是一个小高潮,女士们大多在此泪奔,很难有例外。
而真正令整部电影大加分的,是那段插叙死亡圣器来历的动画。
不长,色调也简单,却有影子戏的飘忽跟奇诡,即便抽离出来看,也不失为一部妙品。
并且果不其然,哈利的扮演者丹尼尔越长越糙;罗恩倒是愈发爷们儿起来。
然而最令人惊艳的当然是艾玛•沃特森,即使抛开赫敏的身份,在魔法世界之外她仍然令人倾倒。
那样尖薄的五官,银钩铁划,是一种很锋利的美。
有时在网路上看着她的各式街拍和硬照,我会想,如果十年前没有加盟那个剧组,艾玛或许仍会是一个标致的女郎,但那种舍我其谁的霸道气场却断然不会有了。
命运这回事,谁说不是一种黑魔法?
屈指堪惊哪,哈利•波特伴随我已足有十年。
十年间,哈利一面经历他暴躁易怒的青春期,一面与日益血腥的黑魔法殊死搏斗,而我,从18岁长到了28岁,并且从来没有逃逸出,我的麻瓜生涯。
我想我渐渐有一点明白了,为什么亦舒把那些美丽嚣艳的年轻人称为阿修罗。
因为他们无知无畏、逢佛杀佛、无往不利,真的就像是,拥有魔法一样。
但时间大神生杀予夺,这些年间过去了的,不仅是只剩半部即告完结的哈利•波特系列,还有我们攻无不克的魔法青春。
2010-11-20
我在看第一部哈利波特的时候,可以明白这部儿童魔幻作品的原始魅力是什么,那种背负仇恨,被鄙视的小孩子,到了另外一个魔法世界是被大家瞩目的明星,魔法世界的光怪陆离,将麻瓜世界的不快抛掷脑后,进入魔法学校,魁地奇比赛等等,未知的盒子一个接一个打开,这对一个正在对外界发生兴趣的孩子和保有童心的大人来说,都是新奇的体验。
故事不能总是停在这种每天上课似的纯观光历险上,当剧情发展到“课外教学”,更多的角色,伴随生命危险的冒险接踵而来,提醒我们,故事有一个十分明确的正邪不两立的主线。
为了这个主线,人要成长,世事聚散离合,也有角色死去,平静的生活被打乱,让看故事的我也常常搞混,究竟这战线,战况到底是怎么发展的。
到了魂器的出现,我想终于有了我习惯的思维模式---RPG游戏的模式,收集魂器并逐一消灭,最后任务达成。
第七部更像是主角们经过长期的升级,只剩下攻打大魔王前的解谜物品和最强武器的收集准备了,那么用瞬间移动,满世界乱跑找东西也不奇怪了,毕竟东西不全没法去打最终Boss。
纵观《死亡圣器》上部,吓人的地方是不少,真正让我有感觉的画面镜头只有开头那段逃跑戏,后半部的穿针引线更像是为了下部最终大决战做最后的准备,尽管我对平常各种魔法的实际作战表现手法很失望,但我想经过这么长时间磨练的主角们的心灵才是决斗的最大决定因素。
当一切就绪的时候,你就会有自信去面对最后的挑战,这是最保险的想法,但我想真正的生活和伟大的艺术作品都不会这么平铺直叙的,带着这种不安和涌动期待下部吧。
好久没有在看电影的时候哭成这样了。
赫敏的遗忘咒。
海德薇从空中直直落下。
乔治关于holy的双关冷笑话。
多比的葬礼。
从头到尾。
从头到尾。
大卫·耶茨终于没有让我们失望。
我觉得,唯一有可能取代我心目中目前为止作为哈利·波特系列中最佳电影的这一部的,也只可能是明年上映的《死亡圣器(下)》了。
摆脱了有时候难免缚手缚脚的霍格沃茨校园,《死亡圣器(上)》终于成为了一部公路片。
当三人携手踏上或许不归的漫漫前路,一出又一处熟悉却又陌生的场景倏忽而来匆匆而去,即使想要停留如今也只能如此转身扭头挥手道别,曾经安心而温暖的陋居和格里莫广场12号也只能做喘息之间的停留。
曾经的格兰芬多铁三角不得不直面怀疑、背叛和人性的阴影,尽管并非孤独,对手却强大到终究令人力不能敌。
这多么像是护戒小队与魔多大军的对抗——罗琳很是崇拜托尔金,不仅用《死亡圣器》重现了《魔戒》的漫漫旅途,甚至连细节也能看到《魔戒》的影子。
那个让哈利和罗恩情绪失控的挂坠盒,不也正是弗罗多脖子上挂着的至尊之戒,或者说,每个人内心最深处黑暗的失控的欲望和绝望么。
从《魔法石》开始,哈利·波特便在叙述着友情、勇气、智慧、信赖和爱的力量。
只是如许多年过去,这个世界早已变了模样。
“大难不死的男孩”终于成年,额头上还依稀能看到那个闪电一般的烙印,眉眼之间却早已寻不见曾经的少年,纵然担负着整个魔法世界的未来,他下巴上野草般蔓延丛生的胡茬也始终在提醒我们,他们这是在逃亡。
男孩最铁的哥们同样满脸青春留下的痕迹,曾经夹在优秀的哥哥们和被母亲宠爱的妹妹之间横竖不是滋味的自卑孩子终于还是找到了自己命运和感情的归宿,不知道什么时候学会的油嘴滑舌让我们记住了他绝不是一介配角。
而当年那个聪明优秀自信骄傲心比天高的麻瓜女孩,如今依旧聪明优秀自信骄傲心比天高,然而身处最好的朋友和最喜欢的男孩之中,一直在受伤的她始终坚强地面对自己的伤口,却又总是让人为她感到怜惜。
是的。
所以当电影最开始,赫敏站在自己父母背后颤抖着魔杖和嗓音念出“一忘皆空”、所有的照片上曾经的她逐渐消失的时候,我已经是泣不成声了。
从此以后自己的记忆将从这个家里彻底抹去,曾经的父母将从此和自己相视如同路人,这之中需要何等的勇气,才能够如此决绝而悲哀地和自己的家庭道一声这等沉默的永别啊。
连整部电影的风格都是如此。
一扫之前两部的黑暗,《死亡圣器(上)》中充满了前所未有的悲痛和绝望。
福吉之后上任的斯克林杰部长纯粹变成了打酱油的角色,但是将原来陋居中强硬而咄咄逼人的一段对话改成充满悲悯的道白倒也无可厚非——身为傲罗的斯克林杰,或许在上任之初就已经预见到了自己和现在的魔法部终将倒在伏地魔和食死徒们刺眼的绿光之下吧?
而因为支持哈利使得女儿卢娜被抓走的谢诺菲留斯,想要拖住哈利交给食死徒换回自己最爱的女儿的平安,虽然说这背叛多少为人所不齿,然而这又何尝不是身处这个时代的悲哀呢。
一切的一切都在背离曾经的传统。
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没有出现。
学校的老师们没有出现。
魁地奇比赛没有出现。
甚至连完成电影原声的亚历山大·迪斯普拉特,都在有意识地弱化曾经标志性的那一段海德薇的主题。
这一部,跟以往的六部截然不同。
甚至,连那只漂亮聪颖的海德薇,都为了保护自己的主人死在了食死徒的咒语之下。
从未出现过的一连串的死亡接踵而至,快得甚至让人都来不及为这些值得尊敬的生命默哀。
直到最后,直到最后,直到最后家养小精灵多比被贝拉特里克斯杀死,直到最后哈利在贝壳小屋的一侧为这个“自由的小精灵”举行的小小的葬礼,终于再次让人心中左冲右突憋屈了两个小时的情感奔涌而出,宣泄这一出最洪大的悲伤。
哪怕是伏地魔掘开邓布利多的坟墓,也无法让这悲伤冲淡一丝一毫。
无论是情感还是故事,耶茨终于找到了正确的节奏,虽然是在他耗尽了整整两部电影试手之后。
上下两部的设计足以让人又爱又恨,爱的是我们可以看到叙事更加平稳的电影,恨的是我们还要多等一年。
但是我们不着急,我们看到了《死亡圣器(上)》中令人惊艳的那一段“三兄弟的故事”,我们更可以慢慢期待最终回到故事开始的地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中即将上演的最后的决战。
我们可以等,最老套最俗套的"爱",一直是我们等待的理由。
从2001年开始,我们便已经坠入了这一场梦境之中,在其中记录了无数的情感和经历。
而如今,这场整整延续了十年的梦终于要醒来了,在充满了期待的同时,又何尝不是充满了怀恋呢。
梦境总会结束。
而这终场的华丽大幕,才刚刚拉开。
(一) 论小矮星彼得背叛詹姆波特的必然 詹姆波特这个人很渣——其实我本来想说他是个人渣的,不过考虑到他还是颇有一些优点,那么姑且还是别把话说得这么满。
从哈七完结后罗琳补充的几个细节来看,此君绝非是年轻幼稚不懂事那么简单:首先,他在球队里的位置其实是追球手(找球手是《魔法石》的导演自己脑补的),由于在女生们面前显摆鬼飞球太傻,他便专门偷了个飞贼来耍;其次,他的父母早就悲痛地认定波特家族将要绝后了,不料上了年纪后得到了这么个意外惊喜,老年得子的大款夫妇一般怎么养孩子,相信大家都懂;最后,他之所以长期纠集狐朋狗友群殴斯内普,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怀疑斯内普对莉莉怀有深厚感情——不是因为斯内普是黑魔法小怪物,不是因为斯内普很可能会加入食死徒,而是因为斯内普有感情!
显然,罗琳补上这几条,为的就是给詹姆凑齐走上傻逼富二代神坛的七颗龙珠。
罗恩曾评论斯内普说“毒蘑菇是不会改变它的斑点的”,这话放在詹姆身上也一样合适,因为他的傲慢自大已经深入骨髓,无药可医。
一个正处青春期的校园球星,难免会因备受追捧而头脑发胀,不过像詹姆这样胀成精神失常的倒还真不多见——且让我们拿他与世界头号找球手威克多尔-克鲁姆做个对比。
在魁地奇领域,如果说克鲁姆的大牌程度堪比宙斯盾,詹姆便只值一枚塑料徽章;但书中多处描写都体现出克鲁姆是个勇敢无畏且忠厚纯情(“既然漂亮的姑娘都被别人追走了,那做国际球星究竟有什么意义?
”)的好小伙,这样看来詹姆的脑袋简直大得像个星球。
詹姆的傲慢程度还要甚于脑残富二代马尔福。
他首次见到斯内普就因一言不合伸腿想绊他,德拉科起码还向哈利伸出了代表友情的手。
学术宅男斯内普,不洗内裤不洗头,性格孤僻人缘差,单相思了一辈子,自始至终都没和詹姆构成实质上的“抢女人”,却会因莉莉的缘故被先偷袭再群殴——让我们继续采用对比方法来感受詹姆的性格:哈利与塞德里克、迪安也都共同迷过一个妹,他们之间可从没出现过恶性事件,心里不舒服是肯定的,但是为这种事搞校园凌霸难道不是纯属混蛋么。
更何况七年级以后詹姆上垒成功,把莉莉泡得连守护神都变成了和自己一对的,但他还是要继续挑衅“黑魔法小怪物”,充分说明他到了17岁还没能脱离巨婴状态。
不过校霸詹姆波特最大的受害者绝非斯内普(毕竟教授也不是省油的灯啊),而是小矮星彼得。
分院帽看人可是比人看人客观太多了,十一岁彼得尚是一名勇敢忠诚的格兰芬多,十年后却长成了卑鄙猥琐、功力奇弱的小人与叛徒,其人品即便以史上最弱反派团体、著名中年杀马特组织“食死徒”的标准来衡量,也绝对属于最掉价的。
这仅仅是小天狼星所言“你一直都喜欢比你强大的朋友,以前是詹姆和我,后来是伏地魔!
”吗?
肯定不会这么简单,毕竟彼得的巨变是人格逆转级别的,显而易见他的霍格沃茨时代肯定出现了非常严重的问题。
在HP5《斯内普最痛苦的回忆》一章中,当彼得焦虑地表示他在考试中答不出狼人的特征时,詹姆不耐烦地说:“你怎么这么笨啊,彼得?
你每个月都要跟一个狼人到处跑上一回——”接下来在草地上,彼得敬畏地看着詹姆拿出偷来的飞贼,“嘴巴都合不拢了”,随后詹姆每做出一个高难度的动作,彼得都会“喘着大气拍手喝彩”。
就这样过了五分钟,詹姆的优越感已然吹成了安全气囊,连哈利都看不下去了。
罗琳写道: 【哈利不明白,詹姆为什么不让彼得自己也来抓一抓飞贼,但是詹姆好像很喜欢享受被人关注的乐趣。
】 再联想HP3中的描述:“霍格沃茨有三个未登记的阿尼玛格斯……当然,彼得需要詹姆和小天狼星的大力帮助。
”每个月都要和一个狼人在场地上跑一回却仍记不住狼人特征的彼得,变形课上的垫底生(麦格教授说“那时我经常对他很凶”),竟然成功练成了阿尼马吉变形,可想而知他在这个过程中究竟从詹姆那里收获了多少句“你怎么这么笨啊”。
也就是说,掠夺者是一个典型的大哥带小弟式四人组,其内部等级是很分明的,比起哈利和他的朋友们,倒是更接近马尔福与克拉布、高尔。
在HP7中,哈利这样描述他在小天狼星房间内看到的画像: 【小天狼星的右边是小矮星,比他矮一个头还多,胖乎乎的,眼睛湿润,为自己能加入这最酷的一群,与詹姆和小天狼星这样的受人钦佩的叛逆者结交而兴奋不已。
】 【詹姆的左边是卢平,甚至那时候也显得有一点邋遢,但他也带着那种惊讶而快乐的神情,发现自己被喜欢,被接纳……】 外人一眼就能看出詹姆和小天狼星位于这个小团伙的核心,卢平次一级,彼得再次一级——相当于端小甜饼的。
虽然但凡组织就会有等级,詹姆和小天狼星愿意和卢平及彼得这类局外人做朋友也是值得称赞,不过中学生(而且他们还是室友)之间主次关系太明显,终究不是一件好事,毕竟比起被水平不如自己的敌人采用卑鄙手段群殴,被朋友光明正大地看不起要来得远远痛苦。
当然,詹姆很愿意为了朋友去死,这是他和马尔福的本质区别;不过对已经嫉妒得发狂的彼得来说,这一层已经不重要了。
许多人大概都曾眼巴巴地看着朋友闪耀而自己黯淡无光的经历;很多时候我们以为自己接受了这样的格局,很多时候却又难免被不能说出口的妒火烧得黯然神伤。
不巧彼得所获得的友情又是最为折磨人的一种,他加隆不多、长得不帅、个子不高、脑子也不聪明,一方面因能与这样优秀的人为友而备感光荣,另一方面又被他们衬托得一无是处。
假如詹姆为人谦逊些,哪怕只是时不时把飞贼拿给彼得玩玩,二者间或许会演化为埃菲亚斯-多吉与邓布利多式纯粹的崇拜与被崇拜的关系;偏偏就在詹姆有意无意的高傲乃至轻蔑之中,彼得的阴暗面渐渐苏醒并占了上风。
可以料想,当他倒向伏地魔的刹那,释放的是整整十年的压抑,解开的是整整十年的郁结,他早已不在乎与龌龊和污名融为一体,因为哪怕牺牲灵魂,他也要换一点微不足道的扬眉吐气。
詹姆意识不到彼得的变化,因为他太傲慢自大,而傲慢自大的主要特点之一就是认定别人根本没有感情、永远不会受伤。
当然,这并不是说彼得的背叛纯属詹姆咎由自取,主要责任还是在彼得自身,不过詹姆在其中至少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亲手埋下了祸根。
罗琳从第一部起就反复渲染两个主题,其一是活在他人阴影中的痛苦,其二是对弱小者的恶劣态度终究会化成报应反弹回自己身上——可用HP4中小天狼星的一句话来概括:“如果你想了解一个人的为人,就要留意他是如何对待他的下级的,而不能光看他如何对待与他地位相等的人。
”第二点经通过几位家养小精灵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彼得也可算作一例),第一点的代表人物则有两位,暗是彼得,明是罗恩。
罗恩始终都活在几位或者成绩优秀或者个性强势的哥哥、救世之星哈利和年级第一赫敏的耀眼光芒中,虽说是棋王但整整七部书也只不过秀了一局,于是《魔法石》中他在魔镜里看到自己当上了学生会长和魁地奇队队长,《火焰杯》中他因哈利获选勇士而和哈利绝交,《混血王子》中他高调恋爱秀存在感,到了《死圣》他干脆因无法克服魂器诱发的嫉妒心而半路脱逃……在猪头酒吧与纳威等人顺利会师后,他的反应更是很可爱: 【“闯进去了!
”纳威说,“那条火龙也是真的!
”一阵掌声,几声欢呼,罗恩鞠了一躬。
】 罗恩一直都有着出名出风头的愿望,然而作为一个出生于温暖家庭的平凡小孩,他既不太聪明也不太成熟(以致罗琳承认她本来想让韦斯莱先生在第五部死于蛇咬,这样罗恩也许能成长得快一些),这就使得他很难从阴影中突围,无法变得太优秀。
但好在哈利比詹姆要谦逊很多、罗恩亦比彼得要强大很多,所以这种负面情绪最终只是罗恩的青春期中一段小小的插曲,不会让任何事情影响他与哈利的友情。
最后一章《十九年后》中写道: 【阿不思跳上列车,金妮帮他把门关上。
学生们从最近的窗口探出身子,车上车下许多面孔似乎都转向了哈利。
“他们干吗都盯着看啊?
”阿不思问,他和罗丝扭头看着其他学生。
“别为这个烦神,”罗恩说,“是我,我特别有名。
”】 巧的是子世代的格兰芬多中也有一位彼得式的人物。
纳威身为出生于纯血统世家的半个哑炮,从入学伊始便牢牢占据着垫底位置,无论学习能力还是生活能力都很拖后腿,天天被恶魔老师斯内普欺负,书中有关他反应慢一百拍的描写简直数不胜数,就连《密室》的编导都没有注意到他在草药方面天赋异禀——他们想当然地安排纳威在斯普劳特教授的课上出洋相。
在纳威甚为珍重的D.A.活动中,他表现得也不太优秀: 【纳威也不顺手。
他全神贯注地紧皱着眉头,但是他的魔杖尖上只冒出几缕稀薄的银色烟雾。
“你必须想想高兴的事情。
”哈利提醒他。
“我正想着呢。
”纳威烦恼地说。
他拼命地想,汗津津的圆脸上都闪闪发亮了。
】 即便如此,D.A.仍然已经是个最令他有归属感的地方了。
得说子世代格院的风气还是相当友爱的,最有说服力的就是小说全部以哈利视角叙述,哈利有曾想过哪怕一次“你怎么这么笨啊,纳威?
”吗?
格院的几个男孩子之间自始至终都非常团结、真诚、有耐心,最大规模的冲突不过是HP5中西莫等人针对哈利是否在伏地魔归来的问题上说了谎所起的争执(没过多久便和解了),这就没有给负面情感任何滋长的空间。
除此以外,纳威自己也有着非常强大的人格力量。
衡量一个人是否成熟的标准并不是他能否做到为达目的拼命努力且不择手段(反例如珀西),而是能否克服人性的阴暗面,在高度压力之下仍然维持善良与勇敢。
就这个层次而言,胆识过人且重视荣誉的纳威显然是个特别优秀的小孩,因此上天为了奖励他,不仅安排他成了传说中那个持剑斩大蛇的格兰芬多,还助他长成了全系列中最帅的小伙(误)。
(二)食死徒S的献身 与屡屡被老师骂得瑟瑟发抖的纳威相比,凶神恶煞的斯内普是一位弱者。
当然不是说他实力弱——HP5中,莉莉在阻止詹姆欺负斯内普时曾说詹姆是个“欺负弱小的下三滥”,当时我还很诧异,觉得她怎么这么大口气一下子把教授归入“弱小”了,后来发现她的原话其实是bullying toerag(即詹姆是个bully,这个词语气挺重,特别适合用来形容那些嚣张到让人想阉了他们的傻逼校霸),更不是指懦夫——教授可是“the bravest man I ever knew”,而是指斯内普既不懂宽恕也不懂同情,而且走不出过往阴影,即人格力量羸弱;这与他的家庭环境脱不开干系。
通过书中直接给出的信息,可以知道斯内普的父亲是脾气暴躁且有家暴倾向的麻瓜,母亲则是相貌很一般、性格很孤僻的女巫,全家人挤在垃圾堆般的贫民区蜘蛛尾巷,日子过得很穷。
他的父母时常争吵,动辄大打出手,基本没给他任何关爱与照料,结果就是斯内普长成了一个肮脏乖戾的小怪物——典型的破碎家庭产儿。
斯内普还是个开了一吨外挂的天才。
原书中基本未对伏地魔、邓布利多与格林德沃等人的学术水平做过什么正面描写,倒是HP6中以大半本无比充实的细节讲述斯内普在魔药、黑魔法防御术和魔咒三大领域的高斯级才华(仅十六岁便已发明出许多教科书级咒语,并把魔药界专家团爆得没了菊花),百倍显其高强——他若生在我们麻瓜界,定能成为数理化奥赛三冠王,英特尔少年科技英才,麻省理工全奖退学生,二十岁硅谷创大业的神级GEEK。
这样的成就很大程度上来自良好的基础——HP4中小天狼星说:“斯内普刚进校时,知道的咒语已经比七年级一半学生都多。
”至于他是从哪里学到这些咒语的,书中也有暗示。
HP6的第二章《蜘蛛尾巷》,详细描写过那个斯内普长大的地方: 【这里给人的感觉像是一间昏暗的软壁牢房,几面墙都是书,其中大部分是古旧的黑色或褐色的皮封面;一盏点着蜡烛的灯从天花板上垂落下来,投下一道昏暗的光圈,光圈里挤挤挨挨地放着一张磨损起毛的沙发、一把旧扶手椅和一张摇摇晃晃的桌子。
这地方有一种荒凉冷清的气息,似乎平常没有人居住。
】 软壁牢房就是精神病院中墙上装有衬垫以防被监禁者自伤的房间,可见气氛之压抑。
霍格沃茨的教师有住校传统,这间房子令人窒息且平常无人居住,所以那【几面墙的旧书】肯定是他父母的。
虽然不排除他父亲是不得志文学青年的可能性(瞬间脑补成杰克尼克尔森),不过作者既然特地强调了,还是认为它们是属于他母亲艾琳-普林斯的魔法书籍比较合理。
有关艾琳的描述较少,仅限于她是“霍格沃茨高布石队队长”——棋类运动队的队长,想必很聪明,或许普林斯是个败落的学者世家也说不定。
小说并未介绍艾琳的学院,但考虑到斯内普自幼就有根深蒂固的斯莱特林情结和麻瓜歧视思想,说明艾琳即是个有纯血统理念的斯莱特林。
问题就来了:一个信奉纯血、智力惊人的斯莱特林,为什么会嫁给一个一贫如洗并且动辄家暴的麻瓜?
答案隐藏在斯内普的人生经历里。
作者从HP6起便不断提及艾琳的长相,话虽说得比较委婉,言外之意却很明确,即艾琳长得特别不好看,总是“闷闷不乐”,负能量特别重。
到了HP7,罗琳开始强调艾琳与斯内普的相似之处:【斯内普站在他旁边,微微弓着身子,紧挨着一个跟他长得很像的脸色灰黄、神情阴沉的瘦女人。
】窃以为这是在暗示这对母子遵循着同样的人生轨迹。
斯内普一辈子只爱一个女人,这在人类生理上是做不到的,也就是说这份感情早就超脱了肉欲式的爱情,莉莉于他而言,是最黑的夜中最亮的光,他爱上的是一个符号、一种象征。
也许有人会说斯内普本身人品不好,只不过是爱对了人,他若爱上贝拉特里克斯,便会成为彻头彻尾的恶魔——我却觉得根据书中的种种迹象来看,他只可能爱莉莉。
许多人大概都觉得莉莉和赫敏是一类人,不过若严格按照原书设定,赫敏其实是个一丝不苟乃至有点咄咄逼人的书呆子,不仅一个女性朋友都没有(起初连哈利和罗恩都认为她烦得惊人),而且酷爱上蹿下跳地举手发言,这肯定令斯内普觉得她爱出风头,而“爱出风头”在他的字典里意味着詹姆。
然而提起莉莉,不仅斯拉格霍恩的溢美之词连篇累牍,海格对她评价更是“我无法想象哪个见过她的人会不喜欢她!
那么勇敢,那么活泼!
”,小说完结后罗琳甚至补充说卢平也曾喜欢过她。
这是要塑造一个玛丽苏女王吗?
显然不是,因为书中尽管对金妮、芙蓉的长相不吝赞美,却从未用“美丽”形容莉莉(甚至连斯内普都没有这么讲过),可见她的魅力来自开朗的性格。
一个能让周围人感到温暖和快乐的女孩子,怪不得能吸引同为贫穷边缘人的卢平和斯内普。
书中对斯内普和莉莉的往来着墨不多,暗示却不少。
初见斯内普时,佩妮大叫:【你是斯内普家的那个男孩!
他们住在河边的蜘蛛尾巷,”她告诉莉莉,语气明显表示她认为那是个下三滥的地方,“你为什么要偷看我们?
”】原文是“You are That Snape boy”,Snape boy,听起来很像是其他孩子对他的蔑称,考虑到成年佩妮对邻里八卦的热衷,可以推断她是和同学嚼舌根时获知的。
罗琳说巫师的小孩都在家里学认字,不过斯内普是混血,加之父母都没什么责任感,所以送去麻瓜的小学是最有可能的——麻瓜小学可是全宇宙最锻炼怪小孩心智的地方了。
我们知道斯内普家很穷,穷到什么地步?
他那本《高级魔药教程》已经五十年了——原本属于他妈妈!
连本书都舍不得买,可想而知他究竟是怎么在盛行攀比新玩具和游戏机的麻瓜小学熬过来的。
他在自己的街区混得也不会好——蜘蛛尾巷是贫民区,贫民区的麻瓜孩子有什么特点?
反智、斗殴、霸道、帮派,胸无大志眼界窄,思考全用下半身。
HP6电影的开头,纳西莎和贝拉特里克斯来到蜘蛛尾巷时,镜头中有个原书中没有的细节:几个麻瓜小孩一起骑车从巷子间穿过。
我总觉得编导是有意为之:斯内普是否曾有过机会和其他小孩一起骑车?
更恐怖的是他的家庭。
和一个脾气暴躁的破产直男一起生活,就像守着一座威力巨大的活火山,永远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把世界掀翻;至于那位总是遭受家庭暴力的瘦女人,“脸色灰黄、神情阴沉”,这就意味着她负能量满载,时常要絮叨、抱怨、哭诉,类似“我怎么这么苦命”,对象当然是自己的儿子——想象一下克利切化身成自己母亲的感觉。
在这种情况下,自卑至极的斯内普很自然地会牢牢抓住自己唯一可用以自豪的东西:巫师。
如果说傲慢是长在詹姆脑袋里的恶性肿瘤,它对斯内普来说就是有麻醉作用的救命稻草,可以想见他会咬牙切齿地对着麻瓜小混账们想:我有脑子,我是个巫师,我他妈不屑于和你们为伍。
这个时候他遇到了莉莉——莉莉不光是个巫师,而且是个和他母亲截然不同的、活泼开朗的巫师,莉莉从来没有歧视他,莉莉甚至会在他被欺负时挺身而出,莉莉和其他孩子是不一样的!
更莫提在接触到其他巫师之前,莉莉对他这个魔法世界的代言人非常敬重,甚至还有一些朦胧的情愫。
到了霍格沃茨以后,二者的往来比书中直接展现的要频繁很多。
斯拉格霍恩不断强调莉莉“心灵手巧”、“充满灵感”、“是我教过的最优秀的学生”,个人认为这与斯内普的出类拔萃之间不会是单纯的巧合——论学术才能,斯内普显然和哈利这届学生不是一个物种,很难想象如果莉莉不达到一个和他差不多的水平,还会显得自己“优秀”——HP6中赫敏可是被作了弊的哈利轰至渣了啊!
我想,既然魔药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目,而且格兰芬多和斯莱特林是一起上的,那么即便莉莉没有像哈利那样全盘照抄斯内普(如果是这样的话,莉莉真是太缺德了…),她和斯内普至少也一度是课堂搭档,斯内普或许为她提供了不少辅导,乃至故意让着她;再退一步,就算一个班里真的同时出现了两个能把魔药学科推进两百年的天才,他们之间也总得有无比强烈的学术交流愿望吧,要知道斯内普已经把书涂得一片黑了,那些灵感并不是瞬间冒出来的,而是长期改出来的,他在课后肯定常常去桃金娘的女厕所里架个坩埚做实验。
也就是说,在五年级莉莉与斯内普绝交之前,他们完全够得上实质上的“最好的朋友”。
所以邓布利多安排斯内普教魔药,为的是令他永远记得曾和莉莉度过的美好时光。
毋庸置疑这段友情对斯内普来说比什么都重要——莉莉很有可能是唯一一个与他有过真正交流的女生。
斯内普的父亲大概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才以麻瓜之身娶到了他的母亲——很多时候只要你以善意对待一个边缘人,你就是他的一切,无论他后来变成什么样的人,他都会记住你的恩情。
所以斯内普是一个既复杂又单纯的人,操控他既难又容易:难在让他看得起你,易在只要他看得起你、你又看得起他,他便完完全全成为你的人了——因为他终生都在寻找归属、期待认同,这也反映在了他对荣誉的渴望上。
霍格沃茨的学业负担虽然不轻,但学科竞赛远远没有体育竞赛热闹,加上斯内普性格极差,难免不受欺负。
学生时代少掉的,毕业了自然就想加倍补回来,因此他加入食死徒,毕竟他们包容他、景仰他,与格兰芬多的傻逼富二代们截然不同;因此他不在乎全世界都恨他入骨,但不能容忍被任何人称作“懦夫”;因此HP3中他疯了一样地想要得到梅林爵士团勋章——邓布利多深谙这一点:“西弗勒斯的勋章没了,这对他来说是个重大打击…”且看HP5中他和哈利的对谈(我愿称之为“斯内普最萌的瞬间”): 【“那就好,波特,”斯内普冷冷地说,“因为你既不特殊也不重要,也不用你去弄清楚黑魔王对他的食死徒说什么。
” “对——那是你的工作,是不是?”哈利向他吼道。
他本没想这么说,是气头上冲口而出的。
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瞪着对方,哈利觉得他说得太过火了。
但斯内普的脸上却现出一种奇怪的、几乎是满意的表情。
“对,波特,”他的眼里闪出亮光,“那是我的工作。
现在,准备好了吗,我们再来?
”】 在所有人都认定他是叛徒加混蛋时,邓布利多却安排他在霍格沃茨教书,“从未停止过信任西弗勒斯-斯内普”。
斯内普出生入死欺骗伏地魔十四年,不仅是为了莉莉,更是为了邓布利多、霍格沃茨。
他的世界里起初没有道德、只有痛苦,最终却被作为教师在霍格沃茨度过的十余年改变——他与教职工们还是相处得还是很不错的,《密室》结尾处与其他教师一起嘲讽洛哈特便是一例明证;电影版哈七上开头,从Alan Rickman的眼神中更可以看出,那位麻瓜研究教师在垂死挣扎时所说“Severus…we are friends…”,真的未必是空穴来风。
西弗勒斯-斯内普不仅有仇必报,更有恩必报,这个有着缜密思维的理工男,经由与自己长达十余年的作战,终于突破了至善——莉莉-伊万斯之所以能换来食死徒S义无反顾乃至惊天动地的献身,靠的全是自己的善良与宽容。
(三)科学坏人 由此,也可推断出斯内普缘何会对斯莱特林的学生们如此偏爱——以至于他愿意为德拉科立下牢不可破的誓言(对纳西莎亦很敬重),这是因为他与卢修斯确实是有真交情。
HP5中小天狼星曾在吵架时对他说:“告诉我,卢修斯马尔福近来怎样?
我想他一定很高兴他的哈巴狗在霍格沃茨任教吧?
”个人认为考虑到当时剑拔弩张的气氛以及二人的宿敌关系,这句话顶多能证明卢修斯和斯内普走得很近,因为很难想象斯内普会像狗一样跟在别人后面。
有关斯内普与卢修斯往来的直接描写,似乎仅限于他来到霍格沃茨的第一天,正是戴着级长徽章、人格魅力十足的卢修斯亲切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至于他们究竟遵循着哪种交往模式,要根据卢修斯的为人和斯莱特林学院的文化来分析。
乍看之下,卢修斯是个法力薄弱且墙头草到处飘的嚣张大款,一家三口都很混账;罗琳后来更补充道,马尔福家族其实不算高贵,他们在历史上属于暴发户性质,曾通过和麻瓜贵族通婚获得了庞大庄园(因此我猜测卢修斯是搞房地产的,考虑到魔法世界位于【伦敦】,啧,换我我也嚣张)。
不过卢修斯本身就不是学者或战斗人员,而是个很善于拉拢人心的商人,其家族不仅世代都对克拉布和高尔有着极强的掌控力,亦在魔法部和霍格沃茨董事会均吃得很开,甚至是支持食死徒活动的主要财阀,可谓是很有能力的。
对将要继承庞大家业的宝贝儿子,卢修斯虽然在物质上非常满足,但也不是一味娇惯,如HP2中便有过这么一段对话: 【“我希望我的儿子比小偷和强盗有出息一点儿,博金。
”马尔福先生冷冷地说。
博金先生马上说:“对不起,先生,我没有那个意思——”“不过要是他的成绩没有起色,”马尔福先生语气更冷地说,“他也许只能干那些勾当。
” “这不是我的错,”德拉科顶嘴说,“老师们都偏心,那个赫敏·格兰杰——” “一个非巫师家庭出身的女孩子回回考试都比你强,我还以为你会感到羞耻呢。
”马尔福先生怒气冲冲地说。
】 不难发现卢修斯特别重视孩子的智力教育,很巧,斯内普智力逆天;此外卢修斯还喜欢收集各种黑魔法物品,又很巧,斯内普是个黑魔法小专家——因此卢修斯对斯内普,大概除了尊敬还是尊敬,更何况毕业后他们还成为了同僚。
除了卢修斯,斯内普在斯莱特林还有其他狐朋狗友,已知的有穆尔塞伯和埃弗里,其中穆尔塞伯的父亲是第一代食死徒,曾陪伴伏地魔跋风涉雪前往霍格沃茨求职。
前文已论述,以斯内普的性格,他不会与看低自己的人往来,可见他在斯莱特林学院内并未因家境贫穷、性格差等原因受到排挤,据小天狼星介绍,还成为了院内一个食死徒预备团的成员(同党包括贝拉特里克斯等等);这与蛇院的文化传统是分不开的。
蛇院其实是个什么样的学院呢?
首先,由于后几本小说连篇累牍地强调纯血,很多人大概都忘了他们除了近亲结婚还忙了不少别的事。
几本书中分院帽的歌分别是这样唱的:【血统纯正、诡计多端】、【也许你会进斯菜特林,也许你在这里交上真诚的朋友,但那些狡诈阴险之辈却会不惜一切手段,去达到他们的目的】、【渴望权力的斯莱特林,最喜欢那些有野心的少年】,第一句是个总括,第二句其实是表明在这里很难交到真诚的朋友,第三句则是说该院的学生都是要做大事的。
其次,他们一直非常优秀。
早在HP1中差点没头的尼克便说:“格兰芬多从来没有这么长时间没赢过奖了,斯莱特林来了个六连冠!
”哈利这届,由于克拉布和高尔两家很不巧选在了同一年生孩子,稀释了全人类的智力水平,加之作者也没怎么介绍蛇院的其他同学,这才显得斯莱特林既弱智又精神病(当然,也有可能是世代的近亲结婚终于显露出了不良后果);此外前几部电影为了防止误导儿童观众,将斯莱特林定义为邪恶,净选一些磕碜的小孩来演,无形中也助长了观众的错觉。
事实上,血统诚然是进入斯莱特林的首要因素,但进来以后他们是根据实力论资排辈的,在这里学习就像一场严酷的生存竞赛,每个人都能根据其家世与能力的综合被分出地位的高低,来往时考虑的是彼此的利用价值,故人情较为冷漠。
斯莱特林们在欺负别人时会非常抱团——强上加强,但是自己人被欺负时却很少会拔刀相助——谁叫你弱,这里并不存在詹姆和小天狼星、哈利和罗恩式的莫逆之交。
他们明目张胆地歧视弱小,只追随真正强大的力量,所以麻瓜孤儿院出身的伏地魔在靠奖学金进入霍格沃茨后,没用几年便成为令全院俯首称臣的超级领袖。
一个真正的斯莱特林会习惯成自然地将任何进入他视野的物体分出三六九等,出身不好扣分,学习不好也扣分(像克拉布和高尔这种能力分被扣到极致的,就只能心甘情愿地给别人当哈巴狗),这一特点很直观地反应在了斯内普出离糟糕的师品上。
尽管斯内普讨厌所有格兰芬多,但最讨厌的是成绩垫底的纳威,他对纳威甚至比对哈利还要缺德很多很多。
HP2中,当洛哈特准备把纳威和芬列里分成一组时,斯内普立刻在全年级同学面前说纳威“即使用最简单的咒语也能造成破坏,我们将把芬列里的残骸装在一只火柴盒里,送进医院病房。
”HP3中他更在大庭广众之下让卢平“小心”,因为“纳威隆巴顿在这个班级,我劝你别叫他做任何难做的事情。
”书里没有写,但我想事后纳威一定伤心地哭了。
斯内普欺负纳威的方式,正是詹姆欺负他的方式,也是所有欺负手段中最有杀伤力的一种:公开羞辱。
一个人若想肆无忌惮地欺负另一个人,首先要把对方视为一个你所讨厌的特质的集合而非完整的人,这样才能彻底漠视受欺凌者的痛苦、假装他们没有感情,继而放下人类皆有的恻隐之心发动攻击。
斯内普小时候没什么可拿来自豪的,只能拼命骄傲于智能与血统,这两样也就成了他评判他人的唯一标准,莉莉的存在仅仅令他放弃了血统至上,他可是到死都没放弃智能至上,只不过比当初温和了不少。
再看纳威,天资毫无疑问已经是相当不高了,偏偏学习也相当不认真;说实话,智力正常的小孩无法完成很常规的学习内容,确实不仅仅是笨的缘故,更多的是懒惰、找借口、没有上进心,而这些缺点在斯内普眼中只能被千百倍的放大(他批评詹姆和哈利的固定用词之一就是lazy),因此他对纳威的评价是最低的。
这倒是和我们中国的老师挺像。
不过许多资质平庸的中国教师们只不过是可悲地被应试教育洗了脑,鉴于斯内普是个人格障碍严重的大天才,所以他傲慢到了一个连他人的努力都不认同的地步。
一年级的第一节课,斯内普上来就说:“我可以教会你们怎样提高声望,酿造荣耀,甚至阻止死亡——但必须有一条,那就是你们不是我经常遇到的那种笨蛋傻瓜才行。
”在这里,他强调的是天赋。
赫敏的天赋毫无疑问比斯内普要差上一截,斯内普也毫无疑问不怎么喜欢赫敏,HP6中他更轻蔑地道出了一句大实话:“这个回答是原封不动地从《标准咒语,六级》上抄来的。
”十六岁的斯内普已经推翻了教材,十六岁的赫敏却还在背教材,这就是赫敏不管表现得多好都无法让斯内普满意的原因——他根本就看不起她;如果说赫敏能在一百分的卷子上写下所有课堂知识拿到一百分,斯内普则能用自己的体系把大题答得让阅卷老师长跪不起。
斯内普崇尚的是纯粹的智力较量,与之相比,信念、原则之类的反而不那么重要,与其说他是个本性不坏的人,不如说是个没有本性的人,年轻时的他自私自利而且没有道德感,被仇恨彻底蒙蔽了双眼,只纠结于个人的得失,从不管他人的死活,哪怕哈利只是个无辜的婴儿,这是非常卑劣的。
倘若那时的他成为了独裁者,很可能会设计出一套依照智力将人划分等级的制度,到时像我这种数理化生都不好的理科生,大概就直接刻上“傻逼”二字拉出去枪毙了。
HP6中邓布利多这样定义伏地魔的追随者:“弱者为寻求庇护,野心家想沾些威风,还有生性残忍者,被一个能教他们更高形式残忍的领袖所吸引。
”斯内普首先和第二条沾边,罗琳也解释过他觉得加入食死徒是是一件很威风的事,私底下一厢情愿地认为这可以令莉莉震撼。
至于第三条,斯内普的残忍纵然不能与卡罗兄妹、贝拉特里克斯、格雷伯克等人相提并论,但显然高级得多。
哈利在系统学习了斯内普十六岁时的学术成果后概括说王子有一种很残忍的幽默感,其实许多小男孩都有这个特点,詹姆和小天狼星尤其,但他们用以攻击斯内普的手段是斯内普发明的,就像食死徒吊起麻瓜的手段也是斯内普发明的一样,所以斯内普的威力远在他们之上,仿佛一个别有用心的神。
斯内普的可怕之处在于他尽管未必身体力行地实践,可他不仅有能力将最疯狂变态的幻想转化为现实,自身也毫无原则可言,他追求纯粹的技术,却并不在乎技术究竟被应用于什么目的,哪怕世界天翻地覆,他也会觉得这是在做实验,碾死的那些弱智都是蟑螂,原本就没有存活的价值——所以他会说穆尔塞伯只不过是“开个玩笑”;我想这也是驱使他追随伏地魔的重要因素;受哈利视角所限,小说里并没有介绍食死徒内部的具体分工,不过可以尝试推断一下斯内普的工作内容。
早在斯内普不到二十一岁时,便已是伏地魔麾下的一员大将——伏地魔答应了他不杀莉莉,而且确实也信守诺言没“杀”莉莉,他上来二话不说先手刃了詹姆,然后一直叫莉莉滚开,最后那道阿瓦达索命是发给哈利的,不想莉莉为救哈利而挡在了中间——以伏地魔的人品,这简直相当于对斯内普说“我爱你”了,毕竟要是斯内普没求他,他便会秒杀莉莉,也就没有后来这么多麻烦了。
伏地魔复活后,望着身边围着的一圈食死徒,也是很伤感地来了一句:“有一个,我想是永远离开我了……” 由于当时斯内普还没有回来“承认世上还有其他女人,血统更纯,更配得上他”,所以我想伏地魔也明白杀死莉莉会失去斯内普,并为此感到懊悔,足见斯内普在组织中的重要作用。
可比起贝拉特里克斯等杀人不眨眼的忠诚食死徒,斯内普的行径又有颇多诡异的地方,首当其冲的就是当邓布利多要求斯内普杀掉自己以保全德拉科的灵魂时,斯内普怒气冲冲地说:“那么我的灵魂呢,邓布利多?
我的呢?
”我想,既然他这么闷骚的人连暗恋莉莉一辈子这种宇宙级机密都告诉邓布利多了,连anything和always这种八点档台词都说出来了(而且是在不惑之年说出来的),说明二者绝对是一对无话不谈的忘年好友(仔细想想,他们的人生经历也有颇多重合之处啊),如果斯内普真的杀过人,应该没必要在这么严肃的场合装逼吧。
再者,贝拉特克里斯曾指责他“我们其他人都在冒着危险出生入死,你却【又】一次不在场”,很难想象一个总是故意缩在后方的人能在食死徒中平步青云,因此唯一的可能就是他本来就是做科研的,相当于首席技术官,与伏地魔一起开发黑魔法,搞不好黑魔标记也有部分是他的专利(相当于一个人值五个师啊)。
都是来学习残忍,格雷伯克只学到了残忍地咬,其他食死徒学到了残忍地杀,斯内普却在学习残忍地思考,乃至成为了残忍的开发者。
科学怪人并没有错,错在不讲原则地将排山倒海的巨大能量用以罪恶之途,这就成为了科学坏人。
之所以绝大多数缺德事都让斯莱特林做了,是因为他们只认权力,其原则就是不讲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斯莱特林,还有一个学院亦被黑得很惨,那就是拉文克劳。
格兰芬多的选拔标准为 “勇敢无畏、重视荣誉”,赫奇帕奇则为“忠厚诚实、勤奋努力”,二者皆是对个人品质和行事准则的要求,只有拉文克劳致力于录取脑子最聪明学习最好的学生——连个信条都没有,还不如斯莱特林,所以只能打酱油。
尽管说一套做一套几乎是人类的共性,但人类还有一个共性就是讨厌背叛者,因为利益与懦弱而告密,在多数文化中都是最令人不齿的行为,比本身就站错了队还要糟糕。
纵观七册书,会发现小人的角色大多是由拉文克劳来担任的,如D.A.的玛丽埃塔(与此同时张秋也并不觉得玛丽埃塔的告密之为不地道),如拉文克劳的亲生女儿Grey Lady(“我想让自己比母亲更聪明,更有名望。
我偷了冠冕,带着它逃走了”),还有一个更典型的例子是奇洛。
据罗琳的补充,奇洛便就读于拉文克劳学院,成绩非常好(尽管斯内普说他贪婪无能,不过斯内普是不世出的),虽然生性羞涩,但野心很大。
起初教授麻瓜研究的他,在被指派为黑魔法防御术的教师后,自不量力地出发前去阿尔巴尼亚寻找伏地魔,幻想着收获第一手经验然后功成名就——然而只懂得做学问的人心智力量往往都是很薄弱的,所以他很快就被伏地魔彻底洗脑了。
拉文克劳的教育体系无疑是很失败的,这与我朝的情况倒有着颇多相近之处。
(四)拉文克劳的尴尬 不过比起出产叛徒,对拉文克劳本人来说,更郁闷的或许是但凡作者钦点的优秀学生,没有一个就读于她的学院——赫敏和邓布利多来自格兰芬多,斯内普和伏地魔来自斯莱特林,格林德沃如果在霍格沃茨念书百分之一万会被分进斯莱特林,而哈利在校时公认的学生领袖、三强争霸赛的正牌选手迪戈里,是个赫奇帕奇。
HP5中在D.A,当泰瑞布特握着联络用硬币瞠目结舌地问她“你有这样的脑子,怎么没在拉文克劳”时,赫敏轻描淡写地答道:“分院帽是正经考虑过要把我放到拉文克劳,可最后决定了格兰芬多。
”这其实是说明在作者的评价体系里,“勇气”是要高于“智力”的,这层主旨早在HP1就点出来了。
在哈利即将奔赴与奇洛的正面交锋时,赫敏与他告别道: 【“哈利——你知道吗,你是个了不起的巫师。
” “我不如你出色。
”哈利非常难为情地说,赫敏松开了他。
“我!”赫敏说,“不过是死读书,再靠一点儿小聪明!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更重要的东西呢——友谊和勇气——哦,哈利——可要小心啊!”】 尽管乍看之下似乎其他三院不要的学生都会进赫奇帕奇,我倒觉得在资质不错的前提下,拉文克劳才都是别人挑剩下的。
赫敏等人与纯粹的拉文克劳有什么区别呢?
让我们先从相貌英俊、成绩优异、球技卓越、人品高尚的赫奇帕奇塞德里克说起。
HP4中分院帽唱道:【拉文克劳觉得,头脑最聪明者,总是最有出息;赫奇帕奇感到,最勤奋努力的,才最有资格进入学院】,充分说明赫奇帕奇对学生并非没有要求。
塞德里克或许智能相较最聪明的要差一点点,胆子相较最勇敢的要小一点点,野心相较最狡猾的要弱一点点,但在考场和球场上,他可以通过勤奋努力来弥补上这一点点——与此同时,赫奇帕奇的另一条准则“忠厚诚实”所赋予他的高贵人格,拉文克劳的学生却不能通过聪明才智获得。
由此,塞德里克不仅在同期生中最有出息,甚至成为了全书中唯一挑不出缺点的角色;所以,他死了。
至于邓布利多、格林德沃与伏地魔,显而易见,他们的学术能力在很大程度上是领袖魅力的一部分——阿不福思那句“她的状态不行,你不能带她一起走,去你打算去的地方,发表你那些聪明的讲话,给自己煽动起一批追随者”,传神地勾勒出了邓布利多在学生时代的形象。
赫敏作为学习型人才,领导力虽然有所欠缺,但也一直有着自己立志于投身的事业,早在四年级时就成立了观念大大超前于时代的家养小精灵权益促进会,并顶住重重压力坚持了下来。
此外,她最先识破了特里劳妮的骗子面目并当堂走了出去,最先看出乌姆里奇的任教是由于魔法部试图干涉霍格沃茨并以实际行动做出抵抗,不也说明了即便在学习中,智力以外的因素——如判断力和勇气——亦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吗?
赫敏是三人组中最为足智多谋、理智清醒的,总能在关键时刻想出办法、抵挡诱惑,真正令她脱颖而出的与其说是智力,倒不如说是智慧;是人用技术,而非技术用人,被技术操控的人没有灵魂。
或许有人会说,这种局面是作者对拉文克劳和赫奇帕奇着墨较少造成的。
不过,为何被置于配角之位的是这两个学院呢?
窃以为这是由他们自身的特质决定的。
七部《哈利波特》都在讲述少年战胜成人、推翻霸权的故事,所以这其实是一部英雄史诗,“英雄”与“主角”皆为Hero,而在西方文学的传统中,靠武力征服敌人的强者才是Hero,故“勇气”是最受推崇的品质——古典文学专业出身的罗琳,很可能会按照这个思路想问题。
且看昂山素季的读后感(她在被软禁期间一直沉迷于哈利波特):“我真不知如何才能有足够勇气去做那些孩子们所做的一切,因此当人们讨论我的勇气时,我想他们应该对哈利波特一无所知。
”勇敢并不是打架斗殴、欺凌弱小,而是承担责任、直面挑战。
书中所展现的勇敢绝不仅仅是正面迎敌:纳威勇敢地坚持原则,阻止三人组危及集体荣誉;小天狼星和詹姆抛下世俗偏见,勇敢地与狼人为友;珀西身为一个心比空间站高命比卫生纸薄的低端野心家,勇敢地承认了错误,克服了自己最大的缺点,“原谅了别人的正确”,达成了勇敢的至高境界…… 此外作为一部情节非常传统、结构非常工整的小说,《哈利波特》完全遵循“主角历经对手的重重阻挠,终于达成了目的”这一模式,在构思这类故事时,首先要设计出“主角”(Protagonist)和“对手”(Antagonist)。
Protagonist同时指事件的积极参与者,以及,领袖。
而“勇气”和“野心”,实际上是一对非常微妙的双生子,换言之即行动力、领导力,正是这二者造成了戏剧冲突——所以格兰芬多是当之无愧的主角,斯莱特林是当仁不让的对手,戈德里克-格兰芬多与萨拉查-斯莱特林,在彻底决裂前,是全世界最要好的一对朋友。
回过头来再看獾院和鹰院,不难发现它们讲求的其实是服从与辅佐,因此就本质而言,赫奇帕奇是格兰芬多的“助手”。
至于拉文克劳,《哈利波特》毕竟是儿童/青少文学,中学校园里恶势力的比重太大,很有可能误导年轻读者,故作者写得比较隐晦;但正如“勇气”与“忠诚”,“野心”与“智力”亦是一对绝配——拉文克劳其实是斯莱特林的谋臣。
所以霍格沃茨大决战前疏散学生时,四个学院的参战比例是这样的: 【斯莱特林桌旁空无一人;拉文克劳鱼贯而出时,一些年纪较大的同学坐着没动;赫奇帕奇留下来的就更多了;格兰芬多更是有一半的同学都待在座位上。
】 留下的人数,暗含着作者对四个学院的评价。
虽然霍格沃茨很像一所财经政法类大学——因为一半校友追杀另一半校友(对不起我讲个冷笑话)——但它仍然是一所中学。
中学的目的是什么?
传道授业解惑?
实际上绝大多数人连小学的知识都不记得了,伴随终生的只有个别感兴趣的科目。
小学时我们每天花大把时间用尺子画等号,到了中学就不会画了;中学时又每天披星戴月早出晚归花大把时间做习题(讽刺的是除了数学英语,其余科目中的许多内容都是假的),上大学后却立刻不会做了;我有时候简直觉得中国学生的生命轨迹就是用十几年养成一堆没什么用的好习惯,再用一个月把它们全忘了。
留下来的,是交过的朋友、谈过的恋爱,以及吃过的苦、受过的罪,换言之即那些帮助我们成长的事情。
曾有人问过罗琳,邓布利多为什么允许斯内普欺负学生?
罗琳的回答是,邓布利多认为斯内普这样可怕的老师是成长历程中的必经之路。
的确,这只不过是个把故事圆起来的借口,不然每个毛孔都放出光亮的邓校长竟然放任这么个变态老师在号称最优秀的魔法学校里飞扬跋扈十五年,岂不是太失体统了(天知道到底有多少学生毕业十年后做噩梦还会梦见斯内普);真正值得玩味的是她所选择的理由。
罗琳完全可以给出一个与剧情结合得更紧密的解释,比如为了让四十岁老处男斯内普有个发泄渠道以保持心理健康、为了不让斯内普失去食死徒同党的信任等等,可是她偏偏选了这一条,说明她其实是在借此补充故事主旨,即“成长”。
人要怎样才能成长呢?
当然是要经历痛苦与磨难。
也就是说,如果你离开学校的时候只收获了一兜子奖状,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什么收获都没有的——所以17岁时的邓布利多幼稚得惊人,眼睁睁地看着暗恋对象对亲弟弟施用钻心咒、害死了亲妹妹后他才勉强达到了哈利初入学时的成熟度;所以什么都没经历过的詹姆波特,是个喜欢欺负人的自大狂。
而鹰院这种教学体系,概括起来就是本末倒置、急功近利,将这一点体现得淋漓尽致的,恰恰是拉文克劳中人气最高的卢娜,因为她在拉文克劳过得一点都不快乐。
卢娜的名字Luna,最早出现于HP3——当小天狼星解释了事实真相后,彼得狡辩道:“Lunacy! far-fetched!”Lunacy的意思是精神失常、行为愚蠢,我想作者正是在写到这里时获得了“卢娜”的灵感。
HP5中,卢娜初次登场,当时霍格沃茨特快列车上其他的包厢全都满了,只有她孤零零地一人坐一间包厢,因为根本没有人愿意靠近她。
罗琳在描写她的外貌时一点都不客气,毫无电影版中不食人间烟火的惊艳:【她长着一头乱蓬蓬、脏兮兮、长达腰际的金黄色头发,眉毛的颜色非常浅,两只眼睛向外凸出,这使她老有一种吃惊的表情】——其实就是唐克斯和特里劳妮的缺点的综合体,周身散发出精神病的气场,以致连全系列中最友好兼最英俊的小伙纳威都不愿意坐进去,哪怕他到处都找不到座位。
过了一会儿哈利来了,他看到卢娜的瞬间,【立刻明白为什么纳威情愿放过这问包厢了】,原因是【这姑娘身上明显地透着一种疯疯癫癫的劲儿——这也许是因为她为了保险起见,居然把魔杖插在了左耳朵后面,或者是因为她居然戴着一串用黄油啤酒的软木塞串成的项链,或者是因为她读杂志时居然把杂志拿颠倒了】,那本杂志偏偏还是疯话连篇的《唱唱反调》。
从金妮口中,可以知道卢娜的外号是“疯姑娘”,这亦是个很客气的翻译,因为它的写法是Loony,这个词有一定冒犯性,个人认为译成“二逼”都不为过,而且,包括HP5时的金妮在内,所有学生都这么称呼她。
自从入校以来,各式各样的侮辱始终伴随着卢娜,甚至到了HP6中她仍面临着这样的苦恼: 【“D.A.没有了,有点孤单,但金妮很好。
那天她在变形课上制止了两个男生叫我‘疯姑娘’——”】 很显然,喜好奇装异服并且满口胡言乱语的卢娜,已经边缘得不能再边缘了,她作为全校的笑柄,人缘比斯内普和纳威更差——就连哈利等人,也是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才接受了她;纵使如此,当哈利打算邀请卢娜去参加斯拉格霍恩的晚会时,还是刚一开口就后悔了,“已经有点儿希望她不想去了”。
而后当他宣布此事时,更是发生了这样一段对话: 【“你可以带任何人!
任何人!
”吃饭时罗恩不敢相信地说,“可你选了疯姑娘洛夫古德(Loony Lovegood)?
” “别那么说她,罗恩。
”金妮责备道,她刚好从哈利身后路过,到她朋友那边去,“我真高兴你要带她去,哈利,她可兴奋了。
”她走过去跟迪安坐在了一起。
哈利试图为金妮赞同他带卢娜去参加晚会而感到快乐,可是他做不到。
】 站在卢娜的立场上看,这几行字其实很残酷——这些人并没有真正接纳她,他们的包容更多是出于礼貌以及同情。
哈利也并未意识到D.A.的友情对卢娜来说有多么重要,直到HP7中他进入卢娜的房间才恍然大悟,屋内的景象令他哽咽: 【卢娜在她卧室天花板上装饰了五张画得很漂亮的脸庞:哈利、罗恩、赫敏、金妮、纳威。
它们不像霍格沃茨里的画像那样会动,但也有一定的魔力:哈利觉得它们有呼吸。
画像周围有精细的金链子把它们连在一起。
但细看了一两分钟后,哈利意识到链子实际上都是一个词,用金色墨水写了上千遍:朋友……朋友……朋友……】 这几个人全是D.A.的格兰芬多,换言之,在四年级之前,卢娜没有一个朋友,所以她根本不是典型的拉文克劳。
典型的拉文克劳,是身边永远围着一大帮女生的张秋,以及她的好友玛丽埃塔,一个告密生(Sneaker,即“卑鄙无耻的人”)——那一章干脆就叫《马人和告密生》,可见作者对她的评价之低。
实际上,卢娜是女版的斯内普。
脏且乱的金发、凸出的双眼、精神病的气场,这些描写都是为了体现卢娜没有得到什么照顾(其功用类似幼年斯内普的孕妇服)——于是HP5刚走下霍格沃茨特快,哈利便发现卢娜自打入校第一天起就可以看见夜骐,因为她的母亲在她九岁时就去世了。
HP7中在卢娜的房间,【哈利环顾四周,床边有一张很大的照片,是幼年的卢娜和一位与她很像的女士拥抱在一起,照片中的卢娜打扮得比哈利见过的任何一次都漂亮。
】 很大的照片一直摆放在床边,可见她对母亲有多么思念;“打扮得漂亮”,则是暗示着她曾有过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但是为期十分短暂。
由于成长环境中缺少可以效仿的成年女性,卢娜没能顺利完成由孩子到少女的过渡,加之父亲亦举止诡异,所以她始终没学会怎么把自己变得“正常”一些,毕竟她根本就不知道所谓的“正常人”是如何生活的,不过这却令她得以从极为别致的角度观察事物。
HP5结尾处,哈利在因为小天狼星的去世而陷入极度沮丧之时遇到了卢娜,发现她简直是个思想家: 【“不是。
”卢娜说着用她那双朦胧得有些古怪的、凸出的眼睛审视着哈利,“我想你不会不喜欢的。
那个食死徒杀死的人是你的教父,对吗?金妮告诉我的。
” 哈利只是敷衍地点了点头,但是他发现不知为什么,他并不介意卢娜提起小天狼星。
他想起卢娜也能够看到夜骐。
“你也曾经——”他说,“我是说,什么人——你认识的人当中,有没有已经去世的?
” “有,”卢娜简单地说,“我妈妈。
她是个杰出的巫师,你知道,她相当喜欢做实验,一天,她的一条咒语出了大错。
那年我九岁。
” “我很难过。
”哈利喃喃地说。
“是的,那真的很可怕。
”卢娜一口气说了下去,“现在,我有时仍会为这件事伤心难过。
但是我还有爸爸,而且,不管怎样,这并不意味着我永远都不能再见到妈妈了,不是吗?” “哦——是吗?
”哈利不确定地说。
她怀疑地摇了摇头。
“哦,别这样,就在帷幔的后面,你不是听到他们在说话吗?” “你是说——” “在那间有拱门的屋子里。
他们只是暗暗藏在我们眼睛看不到的地方,就是这样。
但是你确实听到他们说话了。
” 他们相互看着对方,卢娜微笑着。
哈利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或者是该想些什么;卢娜相信那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不过他也确信他曾听到了帷幔后面的说话声。
】 HP6中哈利意识到【卢娜又显示出她的特殊才能——一语道破不愉快的真相,他还真没见过像她这样的人】,这其实是在说她的洞察力极其卓越,并且根本不受无聊的社交守则约束。
卢娜无疑非常有智慧,不过她并不是赫敏那类擅长应用课本知识的三好学生(因此学术才能不够突出的赫敏投身民权运动去了),而是一个很可能会获得斯内普欣赏的天才——她有着热爱发明新咒语的母亲和热爱神奇生物的父亲,也出身于GEEK家庭。
卢娜具备一种唯有备受上天青睐的极少数人才能拥有的天赋,那就是从不局限于既定经验,对未知事物永远充满好奇、满怀包容,这对从事探索研究、艺术创作这类蕴含着最高级人类智慧的活动来说,是必不可少的。
在被俗世尘埃遮蔽双眼的凡人听来,卢娜与其父所言皆是疯话,但事实上呢?
不说别的,邓布利多与格林德沃也曾寻找过死亡圣器;斯内普那些如有神助的天才想法,在获得实验证明之前,不也被赫敏视作胡说八道吗?
他一定还有许许多多仿佛异想天开的非凡洞见写在别的课本上。
因此,在罗琳后来的补充中,卢娜走上了学术道路,成为了一名很有成就的动物学家,发现了多种神奇生物,与《神奇动物在哪里》的作者斯卡曼的孙子组建了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她既不疯也不傻,只不过站得太高、看得太远,彻底将庸碌无能之辈甩在了另一个次元。
HP5的结尾写道: 【“噢,我的很多东西都不见了。
”卢娜不慌不忙地说,“你知道,有人把它们拿走藏了起来。
但是因为今天是最后一个晚上。
我一定要找回来,所以,我在贴通知。
” 她指了一下布告栏,她的确已经钉上了她丢的书和衣服的单子,请求人们归还。
哈利心里涌起一种奇怪的感觉,自从小天狼星死了之后,一直占据他内心的只有愤慨与伤心,而现在涌起的这种情感远不同于此。
过了一会儿,他才意识到那是对卢娜的同情。
“他们怎么能把你的东西藏起来呢?
”他皱着眉头问卢娜。
“哦——这个——”她耸了耸肩膀,“你知道,我想他们认为我有些古怪。
实际上,有些人管我叫疯姑娘洛夫古德。
”哈利看着她,刚刚涌起的同情变得更加强烈了。
“他们没有理由拿你的东西。
”他有气无力地说,“需要我帮忙找吗?
”“哦,不,”她对他笑着说,“它们会回来的,它们总是到最后时刻才回来。
只不过是我想今天晚上收拾东西。
”】 这段对话背后隐含的恶意令人不寒而栗,它暗示着卢娜与斯内普一样,也长期生活在校园凌霸的阴影中。
斯内普是男孩子,所以会遭受直接攻击,在公共场合被群殴,嘴里吐着粉红色的泡泡,满地爬着找魔杖,伴随他的是围观者夹杂着欢呼与喝彩的纵声大笑;卢娜面临的则是孤立、漠视和恫吓——我想,既然作者特意强调了“对卢娜的同情”,那么书本和衣物莫名丢失,在她所经历过的事情里不过是冰山一角罢了。
卢娜的个性非常突出,甚至可说与任何人都不相似,因此没有人会把她当作自己人,这就使得一些品质恶劣的人借她来发泄,或者说他们从来就认定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哪怕对方再痛苦,他们也是不在乎的。
而卢娜,尽管表面上也是毫不在乎,可她之所以沉浸于自己的臆想,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自我麻醉,借此抵挡周遭的歧视与嘲讽;外面的世界太残酷,以致她根本不想融入,不过在疯疯癫癫的表象之下,她非常非地孤独、痛苦,非常非常地渴望能拥有真正的朋友——但最终给她归属的,是注重友情的格兰芬多。
罗琳想必是很钟情斯内普和卢娜的,因为当被问及斯内普为什么叫西弗勒斯时,她说“很多圣人都叫这个名字”;至于卢娜,她的姓氏已经说明一切了:Love,Good。
(五)王者与炮灰 除了卢娜,拉文克劳还有一位高人气角色——可爱而可靠的弗立维教授,不过弗立维之所以成为弗立维,绝不仅仅是因为单纯的聪明。
他首先是个高明的巫师,而且据HP2中赫敏爆料,年轻时还是决斗冠军;其次是个优秀的老师,对待学生永远和蔼可亲、循循善诱——弗立维从不像麦格那样打击后进生的自信,难怪纳威的魔咒O.W.Ls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最重要的是,他是个顶天立地的强者。
其实在最初的设定里,弗立维仅仅是矮而已,但是在看过HP1的电影后,许是由于电影的人设确实很像妖精,罗琳立刻改口说弗立维的矮小身材是妖精血统导致的,这是很有深意的,因为当时小说中已经引入了“混血物种”这一重要概念。
在巫师的世界里,无论狼人还是混血巨人,一切half-breeds(乌姆里奇语)均被认为低人一等,所以弗立维一家的境遇自然不会太好,甚至有可能是历经数代才争取到了持魔杖的权利。
据此,他的校园生活也不会很愉快,对于这一点,作者甚至在HP5《斯内普最痛苦的记忆》中有所暗示: 【“请停笔!”弗立维教授尖声说,“也包括你,斯特宾斯!在我收起羊皮纸的时候,请留在座位上!试卷飞来!”一百多卷羊皮纸猛地腾空而起,飞进弗立维教授伸出的双臂中,把他撞倒在地上。
有些人笑了起来。
】 由于这一章(乃至这本书)的主题恰恰就是校园凌霸,所以这句 “有些人笑了起来”肯定不会是废话,因为没过几段它就又出现了: 【可他的魔杖才举到一半,詹姆就吼道:“除你武器!”斯内普的魔杖朝空中飞上去十二英尺高,噗的一声轻轻落在他身后的草丛里。
小天狼星短促清脆地笑了一声。
“障碍重重!”他说着用魔杖对准了斯内普,斯内普正扑向自己失落的魔杖,可在半路上就被撞倒了。
四周的学生都转身望着他们。
一些人站起身,慢慢地凑拢过来。
有些人露出疑惧的表情,另一些却觉得挺好玩儿。
】 然后又一次: 【“我盯着他呢,他的鼻子都碰到羊皮纸了。
”小天狼星刻薄地说,“羊皮纸上肯定全都是大块的油渍,他们一个字都别想看清楚。
”几个看热闹的人大声笑了起来;斯内普的人缘显然不怎么样。
虫尾巴尖声地哧哧笑着。
】 再一次: 【詹姆猛地转身:第二道闪光过后,斯内普被头朝下倒挂在空中,他的长袍垂落在脑袋上,露出了瘦得皮包骨头的苍白的双腿,还有一条快变成黑色的内裤。
在周围的一小群人里,有许多人在喝彩;小天狼星、詹姆和虫尾巴纵声大笑。
】 这一章简直是从头笑到尾,从某种意义上说倒是挺欢乐的——霍格沃茨从来就不是一个包容的集体,它不仅歧视麻瓜与半人半兽,亦长期排挤个性独特的学生,对凌霸与孤立非常容忍,可谓是比较压抑的。
单单几个趾高气扬的X二代绝不可能造成这样的局面,真正在这个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的,其实是许许多多的“普通人”那冷漠至极的袖手旁观与嘲笑讥讽。
做了老师后的弗立维尚且会不断收到哄堂大笑,可想而知他在求学时代究竟要克服多少困难,然而他从未自暴自弃,始终自强不息,最后甚至成为了全霍格沃茨最关爱学生的老师。
若想理解弗立维这个角色,决不能只盯住“头脑聪明”,唯有把 “妖精血统”、“侏儒身材”、“决斗冠军”与“教学骨干”四个词放到一起,方才能明白他究竟遭遇了什么、战胜了什么、又放下了什么,如此丰富的人生经历,势必令他在追寻智慧的路途上受益良多。
毕竟,即便是以学术为人生志向,离开了勇气、毅力与野心,也是做不出任何成果的。
有了弗立维这个十全十美的师德标兵,斯内普更显得糟糕透顶。
不过,很大程度上他并不是有意为之,在内心深处,斯内普其实很努力地想要当个好老师,而且的确是个负责任的老师。
他不仅教案全都自己写(老糊涂的斯拉格霍恩则直接让大家用那本五十年都没修订的老爷爷教材,此事从侧面反映出魔法部教育司司长应该被吊起来打屁股,霍格沃茨这个教学水平是该好好管管),也提供了高难度大强度的课程(乌姆里奇来听魔药课时说“哎呀,这个班学得相当深嘛”,“我怀疑教他们增强剂这种药剂是否可取,部里会希望把它从课程中删掉的”),而且动不动就留一大堆难得让人想自杀的家庭作业以巩固成果。
即便是对哈利这种上课不好好听讲一动手什么都做不出的后进生,他也从不任其自生自灭,如HP5中他看到哈利的魔药做得一塌糊涂,当即就说:“你给我写一篇这种药剂正确配制的文章,注明你错在哪儿,为什么错,下节课交上来,听懂了吗?
”倘若他不是真的关心哈利,是不会这样要求他的。
最后,很难想象如果他不是完全认同了自己的教师身份,还能在HP6中和马尔福进行如下对谈(我愿称之为“斯内普第二萌的瞬间”): 【“所以你这学期躲着我?
你怕我干涉?
你要知道,德拉科,如果换了别人,我多次叫他来我办公室而他不来——” “关禁闭!
报告邓布利多!
”马尔福讥笑道。
又停了一阵子,斯内普说:“你很清楚我不想做这些事。
”】 【“本来有克拉布和高尔跟着我,可是你关了他们的禁闭!
” “小点儿声!
”斯内普警告道,因为马尔福这时激动得提高了嗓门,“你的朋友克拉布和高尔这次要想通过黑魔法防御术的O.W.Ls考试,还得多下点儿功夫——”】 上述内容充分说明,斯内普尽管在为人师表方面做得很不够,但他至少思维方式变得很像老师,对教学还是很上心的。
普通人可能觉得这不算什么,可是于他而言,这已经是人格的飞跃了——不仅是因为他此前的人生规划里肯定不包括成为中学教师,更是因为这份工作对他来说其实是种折磨。
斯内普的大脑构造比较独特,加之并未进化出“循循善诱”、“同情理解”、“将心比心”这类对搞科研来说很多余的功能,所以上课的时候他只会觉得怎么自己都说这么明白了这帮人还是不懂,一天到晚就知道谈恋爱,简直是一群发情的猪,换到我们麻瓜界,大概就活活气成绝命毒师了。
与一般人不一样,凭借非凡的天赋与自律的个性,斯内普很容易就能成为“优秀”的人,却很难成为“好”人,因为他根本不会表达自己的情感。
我们总是强调学知识,却忘了表达情感和学知识一样,也是要经过长期练习才能掌握的——达利一直都很感激哈利救了他的命,但他说不出口,因为他在十七年人生中从来没有练习过关心别人;而出身于那样一个家庭的斯内普,既没有感受到父母对他的爱,也没有感受到父母之间的爱,自然就不会表达自己的爱,要知道全家人一同吃饭、一同出游这类对大多数家庭来说无比平常的小事,在他都是从未体验过的,即便发生了,过程想必也不会很愉快,“家”所留给他的,只有爬满苍蝇的小屋,频繁爆发的争吵,麻木枯槁的神情,以及支离破碎的心灵。
习惯决定性格,因此习惯了“恨”的斯内普,宁可当个令所有人记恨的asshole,毕竟他那颗过度脆弱又过度澎湃的心着实荒置了太久,早已无法承受“爱”的重负。
他甚至认为“恨”才是酷(虽然一点都不酷),很害怕被别人知道自己拥有爱、渴望爱、想去爱,爱对他来说无比尴尬,亦无比艰难。
HP7中哈利在与伏地魔大决战时在全世界面前高喊“他爱了我妈妈一辈子”,好在斯内普这时已经牺牲了,否则他肯定会不顾伤情严重,顽强地爬起来念一个自宇宙大爆炸以来最大功率的闭耳塞听咒;同理,他朝莉莉喊出“mudblood”,亦是出于这种心态:想与待他无比残酷的周遭世界进一步划清界限,想在这先被群殴再被群嘲的时刻撑起一份自欺欺人的优越,想维持住一份从来就没有存在过的伟男子尊严,并且,不想在他深爱的姑娘面前失掉一切,更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对这份总能从天而降的援助其实是非常非常感激的。
表面上看,斯内普因为这一句话失去了莉莉的友谊;但无奈的是,莉莉大概早就有与斯内普绝交的打算了,“mudblood”不过是一个很充分的借口,如果斯内普不说,她或许会更困扰。
在《斯内普最痛苦的回忆》一章中,莉莉有一连串很不对劲的动作,一是【在周围的一小群人里,有许多人在喝彩;小天狼星、詹姆和虫尾巴纵声大笑。
刹那间,莉莉愤怒的表情起伏了一下,就像她也要微笑似的】,二是当斯内普说出“我用不着她这种臭烘烘的小泥巴种来帮忙!”后,【莉莉眨了眨眼睛】,三是【她猛地一转身,飞快地跑开了】。
窃以为,这不仅揭示了她对斯内普的看法,还交代了她“讨厌”詹姆却仍嫁给他的原因。
且让我们逐个拆解一番:“眨了眨眼睛”,意味着她直到昨天还认识一个截然不同的斯内普,那个斯内普尽管将其他麻瓜出身的人都称为mudblood,却永远对她非常友善,所以她想的是“果然轮到我了”。
“扭过头,飞快地跑开了”,在詹姆约她出去玩以后这样做,是羞涩的体现,说明她对詹姆并非没有好感,之前的一段对话多少有些调情的成分在内——詹姆显然具备许多吸引人的特质:开朗,阳光,体育好,会说话,而且有钱。
傲慢亦是一种情感,放下傲慢也需要经过长期的练习,小天狼星解释说莉莉嫁给詹姆是因为七年级后詹姆不再自大了,那么,好,一个傲慢的富二代bully突然改头换面重新做人,有没有先例呢?
有,请参见三井寿。
詹姆显然没有像三井寿那样遭遇重大挫折并被人生导师拯救,否则小天狼星不会不提;小天狼星和卢平只提到,詹姆虽不再【为了取乐】对别人施咒语,却并未对斯内普停手,换言之,他只不过是稍微收敛了一下罢了。
莉莉接受了七年级而非六年级的詹姆,根源并不在詹姆的变化,而是詹姆的收敛令她不必太过在意他的缺点。
证据何在呢?
正是那句【刹那间,莉莉愤怒的表情起伏了一下,就像她也要微笑似的】。
当我于03年的某个深夜初读HP5时,就深感这个细节十分刺眼,待到HP7出来以后,每当我想到这句话,那感觉更是如同活吞苍蝇——不得不说罗琳真是够狠的,只多出一个句子,斯内普用尽一生去追寻的光芒,瞬间便化为了荒诞与虚妄。
莉莉和斯内普曾是魔药课上的搭档,她也说过他是她最好的朋友,然而到了此时,由于他糟糕的卫生习惯以及乌烟瘴气的交际圈,使得她与其他人一样,也将他视为怪胎了。
她当然不会欺负他,不过确实想甩开他,“这些年来我一直为你找借口,别人都无法理解我为什么还和你说话”,如今她终于筋疲力尽了——这样美好的友情怎会一笔勾销?
主要责任当然在他,不过另一方面,她也从来没有真正理解过他。
与“表达自己的情感”相对,“理解他人的情感”也是一种能力,而莉莉出身于中产阶级的幸福家庭(佩妮至少提供了两处证据,其一是她对蜘蛛尾巷的鄙夷,其二是HP1中“可是我的父母却看不清,整天莉莉长、莉莉短,家里有个巫婆他们还美滋滋的!”),到了霍格沃茨后仍是成绩优异的人气王,集各方宠爱与天下优点于一身,这就意味着她对负面情感没有丝毫切身体验。
她确实是个善良宽容的好孩子,也确实同情斯内普,但她的同情流于表面、归于肤浅,仿佛一个新闻评论员——地狱就在她身边,但她既看不到滚烫的熔岩,也听不到绝望的叹息,更触不到卑微的灵魂,因为她的生活太有限,眼中只有蔚蓝的天。
莉莉只能察觉表象,却没有能力追问根源,故在她看来,詹姆的校园凌霸只是个年轻造成的缺点,而非人格本身的缺陷。
她甚至有可能会在约会时对詹姆说:“我看不出你为何要对XX那么坏,你就不能收敛一下吗?
” 这里没有指责莉莉的意思,毕竟欧美校园中运动员凌霸科技宅的传统由来已久(我们国家则是倒过来,小学老师带领全班欺负学习最差的同学),相信不少人都认为,较之凌霸,不洗内裤才是更大的罪过——这种文化本身就有错,何况比起一大批将凌霸视作男子气概的姑娘,她已经先进太多了。
有些读者或许会认为我对莉莉及詹姆太苛刻,有“詹黑”之嫌;然而我想说的是,在本文的架构内,并不存在好与不好的角色,只存在塑造得好与不好的角色,既然能从詹姆身上挖掘出这么多东西,说明他的塑造是成功的,故比起单纯地“黑”抑或“捧”,研究一下作者究竟想借助他表达什么、能从中学到些什么,才是更有意义的。
HP作为一部结构极其规整、内容极其充实的通俗小说,每一章都经过了精细的打磨,各个角色都有着独特的价值,没有哪两个人物是重复的;我想,既然罗琳已经借助德拉科体现了校霸的成长,那么她之所以要设计詹姆和小天狼星这条线,一方面是为了表现绵延一生的伟大友情(确实非常感人),另一方面恐怕就是为了探讨校园凌霸,至于詹姆成长与否,并不是小说的重点。
莉莉的【仿佛也要微笑】,以及《最痛苦的回忆》这一整章中诸多围观学生的欢呼,其实都指向了一个十分引人深思的现象:为什么许多人不觉得欺负人是原则问题?
仅仅因为无聊就把别人头朝下吊起来并扒掉内裤,这很好笑吗?
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地球上生活着这么多“詹黑”,倒是挺值得庆贺的,毕竟现实生活中的詹姆们依旧坐拥着好人缘。
詹姆波特经常欺负人,对此莉莉与卢平都是承认的(当小天狼星说“月亮脸不那么傻”时,卢平摇了摇头:“我曾经让你们放过斯内普吗?
”),作者更是借助哈利强调过这一点: 【是的,他以前无意中听麦格教授说起过,他爸爸和小天狼星是学校里最能惹麻烦的人,她把他们描述成韦斯莱双胞胎的先驱者,可哈利无法想象弗雷德和乔治会为了寻开心,把什么人头朝下倒挂起来……除非他们俩非常讨厌这个人……也许是马尔福,要么就是那些罪有应得的人……哈利想努力找出一些理由,好证明斯内普活该在詹姆手里受那些罪。
但是莉莉问过:“他怎么惹着你了?
”而詹姆回答:“其实主要是因为他的存在,要是你理解我的意思”……詹姆不是仅仅为了小天狼星说自己觉得很无聊就挑起了事端吗?
哈利记得卢平以前在格里莫广场说过,邓布利多让他当级长,是希望他能约束一下詹姆和小天狼星……但是在冥想盆里,他却坐在那里,任由这件事发生……】 有些人或许坚信自己从没听说过身边有哪个人爱欺负人或者认同欺负人,这可能是由于走运,也可能是由于交际圈狭窄,但更可能是由于观察力有限。
凌霸在世界范围内都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无论搞奥赛还是不识字、太阔绰还是太贫穷、同性恋还是异性恋,任何人都有可能因为任何原因成为受害者,凌霸者本人亦有在可能换了新环境后沦为被欺负的对象。
争强好胜是动物的本能,鉴于少年不像成年人那样拥有多种能够证明自己的手段(话虽如此,成年人间的凌霸现象也并不鲜见),有些小孩便选择了欺负别人——既是为了体验居高临下的快感,也是为了借助在许多人面前展现“力量”来赢得他人的敬畏,从而获取地位。
凌霸者的愤怒总是来得莫名其妙,并且永远都不觉得自己做错了,那个我们都很熟悉的特殊历史时期,在某些层面上,也可谓是一场声势浩大的全民凌霸。
校霸们普遍不尊重父母、不愿意担当、不能控制情感——如果说这些都可以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有所好转,有两个特点则是除非他们遭遇重大变故否则甩也甩不掉的:虚荣与傲慢。
HP中详细描写了四个校霸,分别是伏地魔、达利、詹姆和德拉科,考虑到伏地魔在学生时代就犯下了多起恶性刑事案件,其所作所为早已远远超出了凌霸的范畴,这里主要讨论后三者,他们都属霸道类型,却又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德拉科的人品诚然比较渣,不过胆子也非常小,所以多数时候都在打嘴仗,其恶劣品性主要体现在手段阴险,HP3中他诬陷巴克比克并试图置之于死地,HP5中他的挑衅导致双胞胎和哈利被终身禁赛,到了HP6,他终于发展成了一个丧心病狂的凶手,不惜害死多位同学也要给邓布利多下毒,可是又没胆量当面朝校长念咒;达利则与克拉布和高尔并称为拉低人类平均智力三大罪魁祸首,他具备德拉科的所有缺点,只是不具备哪怕一丁点头脑,可谓是在这条路上付出了99%的努力而没能拥有那1%的灵感,因此平生最闪亮的时刻定格在HP7中对哈利说的那句“你不和我们一起走吗?
”,扣题扣得漂亮——长不大的人才会耀武扬威,好比唯有原始人才会通过佩戴夸张的装饰品来炫耀性功能。
至于詹姆,很遗憾,他当然有很多优秀品质,就做人的角度比起德拉科要成功很多,可是他的凌霸行为也是最严重的。
马尔福家族是墙头草性质的暴发户,与其说他们嚣张得不可一世,不如说是狗仗人势,所以德拉科与卢修斯一样,也热衷于拉拢才华横溢出身高贵的人,极其擅长溜须拍马,很乐意臣服于强大的力量,对于自己称霸没有强烈的执着。
HP4中德姆斯特朗刚刚在斯莱特林的桌子边落座,哈利就看到【马尔福、克拉布和高尔因此而得意洋洋】、【马尔福倾着身子跟克鲁姆说话】,若换成詹姆,恐怕只会对克鲁姆嗤之以鼻——此君唯我独尊,绝不会去吹嘘自己巴结上了什么显贵。
詹姆尽管没有德拉科那么强的主观恶意,却非常崇尚直接攻击,到了一个不管有事没事都要干两架的地步,这是因为较之阴阳怪气地耍手段,殴打更能让他感到自己盖世无双。
然而殴打本身并非他的目的,借由殴打展示力量、赢取围观者的欢呼才是令他坚持打下去的动因——正是由于大家都很喜欢他、也都很喜欢看戏,所以只消片刻他就能将一场小规模斗殴升级为大规模耍猴。
比起依靠拳头来威吓的达利,詹姆的高明以及可怕之处就在于“好人缘”,他不仅本身就聪明、英俊、富有,更有一大帮朋友,专挑没人喜欢的少数派出手,从而吸引了大批拥趸。
人们看到克拉布和高尔欺负人时,都知道这个行为傻逼而混蛋,但是看到小天狼星和詹姆欺负人,就会转而觉得这个行为拉风而酷炫。
事实上,凌霸者总是成群结队地活动,从来都是受欢迎的孩子才会去欺负别人,他们在这个过程中越发团结,亦在同学中越发“有地位”,这是因为青少年的自我约束力较弱,总想体验为所欲为、大权在握的感觉,以致错误地认为欺凌弱小象征着力量强大,导致凌霸者为了获取更高的“地位”,行为越发恶劣。
在盛行凌霸怪小孩的欧美国家(由于我国推行唯分数论,情况还要稍微复杂一些),学生们往往被分成“人缘好”和“人缘差”,这一点书中也是承认的,比如那句“斯内普的人缘显然不怎么样”,用的就是专门形容怪小孩的“unpopular”(与之相对,作者形容莉莉和詹姆的词都是“popular”)。
没有朋友已经够糟的了,更别提还有詹姆这类组织大部队去碾压少数派的校霸存在(站在一旁拍掌大笑,何尝不是性质恶劣的凌霸?
),洋洋得意地看着斯内普和卢娜这类边缘人手足无措乃至跪地讨饶,恰恰可以满足许多平庸之辈当上帝的愿望——个人的反抗毕竟微弱,群体的力量才是无穷,起初是鲜有人敢去帮他们,最后是没有人愿去帮他们,毕竟谁都害怕被孤立,谁都想有归属感,站在主流的对立面,往往要付出巨大的勇气及代价。
因此有着凌霸氛围的学校往往都深陷于恶性循环:越是欺负人的孩子越受欢迎,于是为了更受欢迎,越来越多的孩子加入到欺负人的行列里来,最后“不欺负人”成为了“懦弱”,“欺负人”成为了“社交”,与“怪小孩”为伍的“正常人”为了避免被归入“不受欢迎”之列,渐渐疏远了自己的“朋友”——是非就是这样被抹杀的。
在一些极端的案例中,有的小孩受到了极端严重的欺负,衣柜每天都被涂得乱七八糟,在走廊里每刻都被推搡,上课时每秒都被嘲笑,渐渐患上重度抑郁,不断怀疑身边的同学试图杀掉自己,只得休学回家;在一些更极端的案例中,休学回家且重度抑郁的孩子们,成功地买到乃至组装了几挺机关枪,冲回学校大开杀戒——太多人在他们身上体验过当上帝,现在他要自己当一回真正的神了:大权在握算什么,你的生死也要交由我定夺!
倒吊斯内普的一幕,或许是不少人童年梦魇的重现:你曾站在那里吗?
你是那个被吊起来的,还是把别人吊起来的,抑或是在旁边欢呼雀跃的?
残酷的从来就不是青春,而是青春年少时的我们自身。
莉莉的观念并没有任何先进于周围环境的地方,故作者之所以要补充“喜欢莉莉的不止有詹姆和斯内普”,为的就是说明她与张秋、金妮一样,隶属于“popular”的阵营。
人缘好和人缘差的区别在哪里呢?
尽管我们很可能会喜欢上文艺作品中一些废闲宅丧的偶像,但是在现实中,关键其实在于正能量与负能量。
卢娜的问题远远不止是“一语道破不愉快的真相”,她本身就是一个不愉快的真相——疯癫;其他人亦然——纳威“愚蠢”,斯内普“肮脏”。
赫敏的处境也差不多。
这不仅是因为她天性孤傲,更是由于得理不饶人——可是且慢,不饶人的前提仍然是“得理”。
在她与罗恩和哈利的数次冲突中,真理始终掌握在她手上:那把火弩箭难道不该送去让老师检查吗?
哈利难道不应该去研究金蛋而非晃时间吗?
哈利将斯内普的学术成果据为己有难道不是作弊吗?
圣器难道比魂器重要吗?
另一方面,一旦规则与原则不可兼得,赫敏立刻就会舍规则而取原则,所以她也常常带头违反校规:HP2中是她主动提出要熬制复方汤剂并亲自闯进斯内普的办公室偷原料,HP5中她建议哈利组织D.A.并设计出探查告密者的方法……邓布利多也说过他之所以安排赫敏与哈利一起上路,为的就是让她监督哈利。
你能想象赫敏面对残忍病态若倒吊斯内普这样的景象露出微笑吗?
故赫敏的问题,其实是在于“一语道破不愉快的真相”。
事实上大多数人都致力于一件事——逃避真相(当然这无可厚非),喜欢沉浸于莺歌燕舞、谈情说爱、发财致富以及太平盛世的幼稚幻想。
可“生”作为 “死”的前奏,不仅其中的一切欢愉都是短暂的,而且与永恒的死亡相比,只有一瞬的生命本身就是一个不愉快的真相;“popular”的人们在带来所谓“正能量”的同时,也使人避开了真实。
你当然有权利讨厌疯癫、蠢笨和肮脏,有权利对他们避而远之,可是当你向他们举起魔杖、在一旁欢呼雀跃的时候,你也成为了一个不愉快的真相——你狭隘、自私、冷漠、怯懦。
只见过光明的人在无忧无虑的同时肤浅空洞,只见过黑暗的人在自卑自负的同时自私自利,唯有对二者都有体验,才能具备拥有智慧的可能性。
罗琳自HP5起引入了“摄神取念”的概念,这个设定有着许多漏洞,然而它的本质其实是捕捉他人的情绪变化,所提取的是更为抽象的东西: 【“只有麻瓜才讲‘读人心’。
人心不是一本书,不可以随意翻阅。
思想也不是刻在脑壳里的,不可以让人钻进去读。
人心是一种复杂的、多层次的东西,波特——至少多数头脑是。
”他笑道,“然而,会摄神取念的人可以在某些情况下研究别人的头脑,并作出正确的解释。
】 斯内普、邓布利多与伏地魔都是摄神取念和大脑封闭术的大师,这三人的共同点就是阅历丰富、深不可测,换言之,这是一种洞察力的体现,所以赫敏和卢娜应该也能成为个中高手。
“popular”的孩子们总是喜欢嘲笑“unpopular”的那些人举止笨拙,这种偏见何其局限:怪小孩们进过地狱,受过煎熬,炽烈地生活过,用力地挣扎过,背负着数倍于普通人的生命体验,所以他们很容易就能看透世事——大智总是若愚的,挂在脸上的不过是小聪明罢了。
对于斯内普的痛苦,莉莉不理解,但是卢娜、卢平和纳威肯定都能明白;还有一个人更有着切身体会,那就是哈利。
斯内普好歹还有个小破屋可以射射苍蝇,哈利干脆就是在碗柜里长大的,从生下来就是达利的拳击沙袋。
HP1中对哈利童年的描写,可谓是相当辛酸: 【他从床底下找到一双袜子,从其中一只袜子上抓下一只蜘蛛,然后把袜子穿上。
哈利对蜘蛛早就习惯了,因为楼梯下边的碗柜里到处是蜘蛛,而他就睡在那里……他看上去甚至比他实际的身材还要瘦小,因为他只能穿达力的旧衣服,而达力要比他高大三四倍……他戴着一副用许多透明胶带粘在一起的圆框眼镜,因为达力总用拳头揍他的鼻子。
】【在学校里,哈利没有一个朋友。
大家都知道,达力一伙最恨的就是穿松松垮垮的旧衣服、戴一副破碎眼镜的怪人哈利-波特。
谁也不愿意去跟达力一伙作对。
】 《哈利波特》最初就是一部写给怪小孩的童话,本身就包含着反凌霸的主题。
我以前也认为哈利的性格没有棱角,后来却越发觉得并非如此——HP的核心字眼“爱”,乍看之下犹如竞选口号一般空洞无物,然而邓布利多在HP6中的这段话,一下子就将这个字的意味点明了: 【“简而言之,是你的爱保护了你!
”邓布利多大声说,“惟有这一种保护,才有可能抵御伏地魔那样的权力的诱惑!
虽然经历那么多诱惑,那么多痛苦,你依然心地纯洁,还像你十一岁时那样。
当时你向那面能照出你内心愿望的镜子中望去,看到的只有怎样挫败伏地魔,而没有永生和财富。
哈利,你知不知道,世上没有几个巫师能看到你在镜中看到的东西?
伏地魔那时就该知道他要对付的是什么,可惜他没有!
”】 罗琳曾表示哈利是她最喜欢的人物——他的命最苦,心态却最好,没有人给过他爱,但他天生懂得爱,是一个理想化的角色。
在冥想盆中看到斯内普的过往后,哈利大受震动,日后更将亲生子命名为“西弗勒斯”,以此祭奠“最勇敢的人”,甚至动用自己的影响力,确保斯内普的画像挂入校长室(也不知这幅画像会如何面对哈利);假如二者对调,斯内普怕是只会对此微微一笑,认为责任已履行,欠债已偿清,恨才是永恒。
我们都学过“天将降大任于斯人是也,必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可是在经受苦难的过程中,有的人迷失自我,有的人丧心病狂,只有少数人才能越发强大。
斯内普在HP5的电影里说哈利是“多愁善感的孩子、整天抱怨你的生活是多么苦涩而不公平,虽然你或许没有注意到,但生活就是不公平的”,不过真正走不出童年阴影的人倒是他自己;一样是在霍格沃茨找到新家的abandoned boys,伏地魔干翻了这个娘操的世界,斯内普也险些把这娘操的世界干翻,只有哈利始终在想“我爱家人和朋友”,孰强孰弱,不言而喻。
七部《哈利波特》,也可被解读为上天下的一盘大棋:神想要寻找一个救世之星,最先挑中了天赋异禀的汤姆-里德尔,但他的灵魂既卑微又卑劣,完全无法抵挡苦难的折磨,最后彻底被人性的阴暗面攫获;然后又挑中了天赋异禀的西弗勒斯-斯内普,但他也差点走上了与伏地魔相同的道路。
失望且绝望的神将期望寄予哈利-波特,尽管他法力不算高强,头脑不算聪明,但是有爱、有原则,永远忠于自己的内心与信念,决不会屈服于权力与诱惑——因此伏地魔化作魔王,斯内普沦为炮灰,而哈利加冕王者。
苦难与庸者是无缘的,不失为一种宝物,但于弱者它只是劫难与摧残,于强者才是卧薪尝胆。
你受过罪,不代表你应该将生命浪费于抱怨;你的命运,仍要靠自己去开拓;你要承认错误、克服缺点,而非把一切不公都归咎于世界;你要敢于打拼、不断向前,而非沉浸在过往的伤痛中顾影自怜。
以下这段《阳光小美女》中的台词,我非常喜欢,当年在看这个片子时,简直是从头哭到尾,虽然总是被别人嫌弃哭点低: 【“你知道马塞尔-普鲁斯特吗?
彻头彻尾的失败者,从没干过一份正式的工作,单相思得不到回报,还是个同性恋。
花20年写了一本小说,可是根本没人读——但他也许是莎士比亚之后最伟大的作家。
不管怎样,呃——他到了生命的最后时刻,回首往事,审视从前所有痛苦的时光,觉得痛苦的日子才是他生命中最好的日子,因为那些日子塑造了他。
而那些快活的年头呢?
彻底浪费了,什么都没学到。
”】(六)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 之前的章节都围绕校园题材展开,然而大体上可隶属于校园小说的HP,更多的笔墨其实放在了“家庭”之上。
世间所有介绍罗琳的资料,都会提及她在创作哈利波特时是“单身妈妈”,“每天都在发愁能否给襁褓中的女儿买双新鞋”,她也表示“邓布利多的博格特是他妹妹的尸体,我的博格特是我的孩子的尸体”,意即她在创作这部小说时,所怀有的心态正是“母亲”。
莉莉、佩妮、纳西莎、莫丽与爱丽丝-隆巴顿,各式各样的女性,各式各样的人生,但都是一样伟大的母亲,这个主题甚至渗透到了OST中——哈七下电影原声大碟的第一轨就是《Lily's theme》,待到片尾处《Voldemort's end》中,这段旋律又再度响起。
在拯救孩子的道路上,看似纤弱的母亲往往能达到天地间最极致的果敢坚决——卢修斯愿意为了儿子委曲求全,纳西莎却连黑魔王都敢欺骗;骄傲一世的克劳奇勇敢地决定救出儿子,然后他的妻子直接替儿子进了阿兹卡班。
实不相瞒,读前三部时我并没有对HP系列产生什么特别的兴趣,直至第四部才有眼前一亮之感,这一部尽管核心设定是个巨大的bug(那个门钥匙为何不能被设定为哈利的牙膏?
而且竟然是双向的),却从第一章起就漫溢着阴森荒凉,尽管气氛全被封面上喜气洋洋的哈利给破坏了。
而这部书真正的主干,其实是克劳奇一家令人扼腕的命运,正是这个弑父的故事,使得HP正式脱离了儿童故事的范畴,完成了质的飞跃。
罗琳借助他们的经历,讨论了一个甚为棘手的问题,即小天狼星在山洞中所言的“为什么来自良好家庭的孩子会走上这样的邪路?
” 对此,小天狼星已经揭示出了一部分原因:他的父亲不怎么关心他。
在小克劳奇接受食死徒审判一章中,作者几次写到【克劳奇旁边那个纤弱的女巫开始前后摇晃,用手帕捂着嘴呜咽啜泣】、【克劳奇旁边那个瘦小的女巫抽泣起来,身体前后摇晃】,而当克劳奇向儿子喊出“我没有儿子!
”时,【瘦小的女巫倒吸一口气,瘫倒在凳子上。
她晕过去了。
克劳奇好像没看到似的】,从中不难发现克劳奇太太的性格相较丈夫是要敏感上许多许多的,是一个正常的人;换言之,这是一个典型的严父慈母式家庭。
以老克劳奇的性格,他毫无疑问是家庭中的绝对权威,对待孩子的教育肯定也十分严格,可是由于过度热衷工作,他在实质上成为了缺席的父亲,与儿子的接触极少,这就使得小克劳奇不仅没能感受到父亲的关怀,反而对他制造的压抑深有感触,久而久之内心出现了无法弥补的空洞,加之母亲想必对他极度溺爱,于是造就了他自私而叛逆的性格。
没有谁不渴望父爱,特别是外表强硬而内心脆弱的失落青年,尤其会想要一个可以效仿的榜样、可以信任的依靠。
所以小克劳奇也为自己找到了一个父亲,那就是伏地魔——“我会得到超过其他任何食死徒的荣誉,我将成为他最宠爱的亲信……比儿子还要亲……”。
小说虽然只展现了再度归来后陷入精神分裂的晚年伏地魔(他与朱元璋落入了差不多的精神危机),不过也对他的早年经历有所涉及,多次强调他富于魅力与欺骗性,因此在小克劳奇看来,伏地魔显然是个更合格的父亲。
这倒是很符合食死徒队伍的壮大规律:最早的那批只不过是像敬佩大哥一样崇拜他,到了新一代,贝拉特里克斯已经视他为理想的情人,小克劳奇已经视他为理想的父亲,老一辈继续将儿子送给他,外围的信众更是视他为不倒的邪神。
悲哀的是,小克劳奇以及小天狼星都认为老克劳奇不具备父爱、只懂得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这是一种误解。
老克劳奇也是一个可悲的可怜人,他被权力、名誉这类身外之物紧紧束缚,反而无法自由掌控俗世的生活,即便在把孩子从阿兹卡班接回来后也继续延续铁腕的教子方式,至死没能学会怎样与自己的儿子交流。
这对父子间的矛盾太尖锐,以致小克劳奇并没有因为被父亲救回来而感谢他,反而因此加深了对父亲的仇恨——在向哈利的班级教授不可饶恕咒时,假穆迪有这样一句台词: 【大家都笑了起来——只有穆迪没笑。
“你们觉得很好玩,是吗?
”他粗着嗓子问,“如果我对你们来这一下,你们会喜欢吗?
”】 可是较之韦斯莱先生等模范父亲,老克劳奇或许多了些自私、少了些表达,却并没有少掉哪怕一丁点父爱。
小克劳奇把父亲将母亲送入阿兹卡班的行为解读为“他爱她,虽然他不爱我”,可是一个不爱儿子的父亲,又怎么会把自己挚爱的妻子送去摄魂怪的治下坐牢、任由病弱发疯的她被草草埋葬掉?
老克劳奇在疯掉之后认定某棵树是珀西,他是这样说的: 【“是的,我儿子最近通过了十二项普通巫师等级考试,成绩很令人满意,谢谢你,是的,确实很为他骄傲。
”】 【“谢谢你,韦瑟比,你办完那件事后,我想喝一杯茶。
我妻子和儿子很快就要来了,我们今晚要和福吉夫妇一起去听音乐会。
”】 人在极度脆弱的时候,所挂念的都是他向来最重视的东西。
对克劳奇先生而言,工作的惯性太强大,使得他根本没有意识到妻儿才是他最在乎的,可直到十余年后珀西成为他的助理时,他仍惦念着那个一度“幸福”的家庭,哪怕它从来就是幻影。
这对父子其实非常非常相似,一样强大的能力,一样强势的个性,彼此代表着对方所不愿面对的自己,于是在经年累月的不沟通、不理解与不信任后,积蓄在小克劳奇心中的那份偏执与仇恨,渐渐强烈到只能以谋杀来了结:“我击昏了克鲁姆,杀死了我父亲,把尸体搬到树林里,给它念了变形咒,变作了一堆白骨”——在HP4结尾,这段充满切肤之痛的独白由喝了吐真剂的小克劳奇以最为平板空洞的语调念出,那麻木得简直苍凉的一幕如果搬演到舞台上,势必是一段最耀眼灯光下最热烈的咏叹调——还有什么能比得上大仇已报的快感?
然而极致的悲哀莫过于这份支撑着小克劳奇全部情感体系的“仇恨”,其实根本就没有存在过——老克劳奇有曾虐待过他吗?
他杀死的是世上最后一个真正爱他的人。
为什么来自良好家庭的孩子会走上这样的邪路?
因为他们并没有来自真正良好的家庭。
“良好”不是表层上的体面,而是实质上的相依为命,韦斯莱家、德思礼家、马尔福家无不如此:达利与德拉科都算不得好孩子,但他们都不允许别人侮辱自己的父母亲,所以尚有完整的灵魂;而走上了弑父之途的小巴蒂-克劳奇,则注定要接受摄魂怪之吻。
克劳奇父子的问题,归根究底是他们太自私,一个不顾妻子和儿子的幸福,另一个不顾母亲和女仆的付出——在不成熟的时候,我们总以为活着是为了成绩和地位。
罗琳身为家中连暖气都没有的单身母亲,肯定比任何人都明白“良好家庭”究竟在孩子的成长中意味着什么,一心闯荡事业的老克劳奇被世上最后一个他真正在乎的人杀死,这是对为人父者的一则警示:如果你要做父亲,就不要在孩子尚年幼时离开他们;孩子只会认可童年时照料他的人为亲人,一旦错过了系紧情感纽带的重要时期,你会成为他生命中永恒的陌生人。
与此同时,系列中几位真正称得上是罪大恶极的角色,皆站在母性的对立面。
没有得到任何母爱的伏地魔,先是被莉莉打败,而后又被纳西莎毁灭。
最强食死徒贝拉特里克斯身为最变态虐待狂,最终却被实力远远低于她的韦斯莱夫人喊着“别碰我女儿”轻轻结果;罗琳说她原本想让纳威来做这件事,改来改去却还是觉得韦斯莱夫人更合适,原因想必是韦斯莱夫人是最富母性的母亲,贝拉特里克斯却能放出“如果我有儿子,我巴不得送他去黑魔王那里效忠呢!
”的豪言壮语。
至于乌姆里奇这个被斯蒂芬金盛赞为“足以载入史册”的最渣反角,甚至从名字开始就远离了“母性”:多洛雷斯,首先是西班牙语中“伤痕”、“疼痛”的意思,但更重要的,它是纳博科夫那位“洛丽塔”的大名——“签名时,她叫多洛雷斯”!
乌姆里奇甚至没有成为一个完整的“女人”。
黑暗的时代往往是由宦官专权的,当他们失去了男性的其他享受,便只剩下疯狂玩弄权力这一条出路;而在乌姆里奇身上,罗琳做了一件非常厉害的事——她塑造了一个“女太监”!
“父性”或“母性”,倒未必是要做了父母才能拥有——全系列中最具父性光环的全民导师邓布利多,是一名同性恋者;它在本质上是一种愿为下一代牺牲的品格,如果不能拥有它,不管年纪多大都算不得是真正的成年人。
老克劳奇只愿意为了自己的事业活下去,斯内普的母亲不愿意为了儿子好好地活下去,伏地魔的母亲不愿意为了儿子活下去,看看他们都造成了什么恶果吧!
进一步说,多数人的人生,其实就是一个走出家庭再走入家庭的过程,走出家庭是为了学会自立,走入家庭则是为了学会付出,因此不懂得牺牲与奉献的人根本不具备组建家庭的资格。
据此,个性互补的夫妇往往更长久,这在赫敏配罗恩、哈利配金妮的婚姻安排上有着非常直观的体现。
哈利配金妮,估计是由于金妮是全系列中唯一一个历经长时间的暗恋而终成正果的角色。
HP中的感情描写大都现实且惨淡,但凡秀恩爱的基本上都死得快了,斯内普世纪处男的位置已然牢牢坐定,邓布利多则陷入了基友对直男了无希望的单相思,即便格林德沃害他妹妹早逝、兄弟反目、百年孤独,他仍小心翼翼地躲了三年才鼓起勇气进行1945年的决斗,仍在身故之后因听闻“他是不想让伏地魔打开你的陵墓吧”而老泪纵横,其悲壮程度甚至远超斯内普。
再看金妮,从没入校时就喜欢哈利,HP2送贺卡导致自己沦为笑柄,HP4时因罗恩说“你可以和哈利一起去舞会”时已经答应了纳威而沮丧不已,一直坚持到照理早就该超出人类生理极限的HP6,罗琳要是再不给她个名分,这套书未免也太悲壮了。
群众普遍反应金妮从小女生到御姐的转变太突兀,我倒觉得这大可理解为金妮为了让哈利注意到她而努力地改变着自己,她就算成了御姐仍改不了小女生体质,真正的女王是不会为了任何人做出改变的。
赫敏才是女王性格,所以她甩了克鲁姆。
二者的分手应是多重因素造就的必然,首先,若按照原书设定,赫敏其实头发乱蓬蓬、行色急匆匆、门牙赛大棒(对不起我是为了押韵……但这对门牙即使被缩小了,她的守护神仍然是水獭……)、总是随身携带十几本厚书,隔着五十米就散发出学习很好的气场,所以帕瓦蒂才会因听闻竟然有人邀请她去参加圣诞舞会而大吃一惊。
那么,这样的场景也便十分诡异了:国际著名球星克鲁姆,不远万里来到大不列颠后仍流连忘返于图书馆,然后,他那深邃而锐利的目光越过层峦叠嶂的骨肉皮,一见钟情上了一个——学霸。
当然赫敏也有可能凭借人格魅力将克鲁姆拿下——姑且先认为克鲁姆这么优秀的小伙能够慧眼识珠吧——但,在克鲁姆邀请她去舞会之前他们不仅没讲过一句话,二人之间甚至连语言都不太通,于是他把她的名字发成了her-my-own…… 这段恋情魔幻得简直有玛丽苏之嫌,大概也只能腰斩。
另一方面,则是克鲁姆注定会成为一个干事业的男人(他甚至还是个烈士遗属),可赫敏也注定会成为一个干事业的女人(她要组织家养小精灵解放阵线),二者的目标不统一,所以赫敏注定不会成为伟大的男人背后的那个伟大的女人,她需要的是一个更伟大的男人——而自始至终都在拼命成全周围人的罗恩,正是全系列最伟大的男人。
罗恩的牺牲者本质,早在HP1下赢那盘霍格沃茨建校几百年来最精彩的一盘大棋时就已经注定了: 【“是的……”罗恩低声说,“只有这个办法了……我必须被吃掉。
” “不行!”哈利和赫敏同时喊道。
“这是下棋!”罗恩厉声地说,“总是需要做出一些牺牲的!我向前走一步,她就会把我吃掉——你就可以把国王将死了,哈利!”】 确实,罗恩是他的圈子里资质最普通的,优点缺点都不突出,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而且平凡得很平均, Owls考试里也一个优都没拿到……偏偏他还生在韦斯莱家,自幼就对哥哥们的阴影耿耿于怀: 【“五个。
”罗恩说,不知为什么他显得有些不高兴。
“我是我们家去霍格沃茨上学的第六个了。
你可以说,我应当以他们为榜样。
比尔和查理已经毕业了。
比尔是男生学生会主席,查理是魁地奇球队队长。
现在珀西当上了级长,弗雷德和乔治尽管调皮捣蛋,但他们的成绩是顶呱呱的。
大家都觉得他们很有意思,都盼望我能跟他们一样。
话说回来,如果我能做到,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了,因为他们在我之前就做到了。
你要是有五个哥哥,你就永远用不上新东西。
我穿比尔的旧长袍,用查理的旧魔杖,还有珀西扔了不要的老鼠。
”】 纵使如此,罗恩仍然浑浑噩噩每一天、得过且过每一事,没有野心而只有幻想,因为他只是一个不巧落入精英圈内的普通人。
罗恩既拿不了主意也发现不了问题,当级长时因怕得罪人而没怎么履行过职责,玩魁地奇时则由于弗雷德和乔治的嘲笑而死活发挥不出水平, 可一旦有人给他指明了方向,他马上就能展现出还算不错的实力,也就是说他一点都不喜欢独当一面而宁可被别人引领,所以在恋爱上,他没过多久就厌倦了小女生拉文德布朗。
与此同时,赫敏则注定要“走出去”。
小说反复强调了两个元素,其一是永远老一套的占卜课——拉文德和帕瓦蒂对特里劳妮的崇拜之情永远溢于言表,而赫敏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巧的是,邓布利多与麦格教授都对这门课程颇有微词。
其二则是丽塔-斯基特, 此女与乌姆里奇一样可谓是战斗级的bitch,不过她可有着大批忠实读者: 【哈利和罗恩得到的彩蛋都有龙蛋那么大,里面装满了自制的太妃糖。
赫敏的彩蛋却比鸡蛋还小。
她一见就拉长了脸。
“你妈妈不会碰巧也看《巫师周刊》吧,罗恩?
”她轻声地问。
】(HP4中的韦斯莱夫人) 【一声刺耳的嘎嘎尖笑打断了他的话。
“丽塔·斯基特?
哦,我喜欢她,总是读她写的东西!
”】(HP7中的穆丽尔姨妈) 与之相对,赫敏不仅推理判断力无与伦比、从不迷信报纸与权威,亦通过个人努力在其创造力有所欠缺的理化类科目如魔药、魔咒上取得了极其优异的成绩,堪称是文理兼修的法学院高材生。
故罗恩与赫敏的婚姻,堪称是极有品格——在我们这个星球上,牺牲者的角色始终是由女性来充当的,古时女性是缺席的性别,如今女性则在职场与学业上多处受限,遭受“Bossy”与“女博士是第三性”等各种打压,随便哪本社会学书籍上的数据都表明女性的工作时间一直在增长,男性却仍对家务之繁重仍一无所知,哪怕他们在事业上毫无建树。
确实,有些女性更适合全职投身家庭(有些男性亦然),但,当独自拖着孩子从咖啡馆的小纸片一路写成全世界最畅销作家的J.K.罗琳,反复强调她以自己为模本打造出了以赫尔墨斯命名的民权运动组织者赫敏-格兰杰时,人们却反复盯着她到底配不配得上哈利,是不是太煞费作者的一片苦心了?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如果人人都立志要开疆拓土的话那世界早就乱套了,三人组其实是在朝不同方向成长:哈利要征服对死亡的恐惧(王者),赫敏要摆脱对失败的忧虑(军师),罗恩则要修炼出不凡的器量(辅臣),他们都是优秀的年轻人。
罗恩先是接受了一群远比他优秀的哥哥,然后结交了一个远比他有名的兄弟,接下来迎娶了一个远比他有能力的妻子,在帮助他们所有人实现了事业目标后,他站在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上告诉自己的女儿:“幸好你继承了你妈妈的脑子。
”罗恩因忠于内心而选择了一个他真正眷恋并且真正适合他的妻子,且,以七部书的挣扎成长为了一个肚里能撑船的宰相之才——这可绝非易事: 【“因为这东西对我有害!
”罗恩望着石头上的挂坠盒,直往后退,“我对付不了它!
我不是在为自己借口,哈利,但这玩意儿对我的影响比对你和赫敏要大,它让我产生了一些念头,那些念头我原来也有,但它使一切变得更糟。
我无法解释,每当把它拿下来,我就会清醒过来,可是然后我又得戴上这该死的东西——我不行,哈利!
” 他已经拖着宝剑退到远处,连连摇头。
】 任谁都能感受到这一幕中罗恩那撕心裂肺的痛苦。
常说罗恩是子世代中最丰满的角色,原因就在于他是大多数人的缩影,没有接受过光环与荣耀,没有经历过创伤与挫折,而罗琳的创见就在于到了也没让罗恩蜕变为雄心勃勃的“好丈夫”化作一锅心灵鸡汤,要知道在我们这个loser忙着打老婆的世界上,从来就不缺少空想家。
因此之所以会有这么多人关注“赫敏为什么不嫁哈利”,想必还是包含着社会偏见的因素:一个女孩子,不管她学习多么勤奋、工作多么努力、性格多么独立、想法多么丰富,可只要她没能嫁个“好男人”,瞬间就会成为人们同情乃至嘲笑的对象。
可“好”与“不好”又如何界定呢?
亚瑟-韦斯莱和老克劳奇到底谁更“好”呢?
韦斯莱先生可绝不是什么世俗意义上的好男人,一辈子在魔法部打卡混不出头,生了一堆孩子却又养不起,就连他儿子都批评他“胸无大志害一家人受穷”,沿着小说一路看下来自然会觉得珀西太伤人,可说实在的,换了今日大城市中夜夜笙歌天天吃喝一点责任都不愿担负却整天喊着要实现个人价值的独生子女,这句话大约是憋不到成年以后的吧。
我身边的姑娘们更是普遍觉得卢平才是真正的理想型,或许在有的人看来那场婚姻是麻瓜出身的唐克斯嫁给了一个又老又穷的狼人,但它同时也意味着身为穆迪真传弟子的顶级傲罗唐克斯嫁给了一个人格成熟、有责任感、勇猛果敢的伟大男子,他们的感情如此真挚以至于老、穷、狼人都称不上是问题,这难道不是幸福的极致吗?
幸福之于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定义,有的人觉得吃喝玩乐无所事事就是幸福,但亦有的是人恨不得把两只耳朵全割了以交换梵高一半的才能,不妙的是社会偏见只规定了一种“幸福”,于是许多人以为他们在追求幸福,实际上却是对生活抱有太多荒谬的幻想,接下来再以压抑自己来换取别人艳羡的目光——极端事例如,嫁个老克劳奇,生个小克劳奇,我怎么觉着这日子甚至远远不如把“孤寡、后妈、拉拉、出家”一块占了呢?
甜言蜜语总得落入柴米和油盐,青春容颜总得化为皱纹或硅胶,韦斯莱夫人大约也有过长腿细腰的少女时代,令人窒息的中产阶级伪善规则将德思礼一家一齐逼向人格变态,罗琳想必是对这个话题深有感触,于是有了《偶发空缺》。
正可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上流社会中可是有不少夫妇只以财产和孩子维系婚姻,马尔福夫妇在失势前从来就没有一起在同一场景中出现,就连他们从霍格沃茨正路上离开时,纳西莎也根本没有停下来等卢修斯的意思: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幸与不幸的综合当中,只是社会偏见规定了男性要去羡慕别人事业有成,女性要去羡慕别人一身名牌,父母要去羡慕别人早抱孙子,但你的生活,很可能比“别人”更适合你。
HP中形形色色的家庭,大多数都还是幸福的,归根究底在于他们没有跨越那道引发质变的界限,愿意为了彼此牺牲——人若一心只想自己,离伏地魔也就不远了。
在阅读HP这类强调健康人格与高贵情感的作品时,或许最先应放下的便是诸如“配”与“不配”这类功利性的偏见,然后转向发掘角色的内在品性,大概这才是领悟个中真谛的最好方式。
你如果想看真正幸福的家庭,就去看韦斯莱一家,一对看似平凡却永远可靠的普通夫妇,带着一大堆吵吵闹闹的红头发孩子,公务、公务、公务与家务、家务、家务,那才是理想的生活现实的样子。
(七)For The Greater Good 技术上讲,《哈利波特》毫无新意。
它以通关打怪形式串通成长、对抗、寻找、复仇几大母题,角色设置完全符合剧作法上所言的七大类型即英雄(哈利)、导师(邓布利多)、把关者、使者(海格)、变化者、影子(德拉科)、小丑,匠气十足的单线剧情紧紧围绕一个极其弱智的预言开展,具体设定上更是漏洞百出,因此33岁才写出《魔法石》的J.K.罗琳,很难称得上是有天赋的小说家——菲茨杰拉德写《了不起的盖茨比》时28岁,品钦写《V.》时26岁,麦卡勒斯写《心是孤独的猎手》时只有23岁,他们的文学才华,显然甩开罗琳数个等级。
然而笔墨纸砚必得浸透了人生的波涛后才能有意义,创作本身是个万万急不得的慢功夫(尽管我所生活的这个文明古国如今正沉浸在“80/90后作家”这类穷极无聊的字眼里),《哈利波特》的真正迷人之处,在于极其良好的质感——即顺畅的节奏与丰富的意蕴——以及极其高尚的灵魂。
罗琳纵然不擅长编排巧夺天工的情节,却决不在她擅长的事情上含糊——论设定,HP中的所有人名、地名、著名巫师、神奇生物乃至魔法史等均有文化渊源而非凭空构建,赋予了小说非同一般的厚重;论人物,罗琳则充分继承了前辈作家的光荣传统,在塑造立体角色上的成就有目共睹。
分别以红褐蓝绿为纹章的四个学院(窃以为这是对我前面某个论点的佐证),背后是四种价值观的激烈碰撞,从一开始就为戏剧冲突的展开预留了足够的空间;费格太太的潮湿客厅充盈孤苦伶仃老处女气息,费尔奇的阴暗办公室堆满刑具与咒语函授速成,这是环境即性格的外化——侧面体现了哑炮这一群体的境遇真是令人唏嘘;一晃而过的小龙套也要补上两笔特征,如出现在邓布利多葬礼上的小个子,估摸着也是个有故事的人吧;就连插科打诨的句子都经过了一番设计,如HP3的结尾曾提到,“唯一愿意听珀西说话的人是他的女朋友佩内洛”,可想而知此君嚣张到什么地步了。
诸如此类的细节遍布整整七册书,粗略浏览时或许注意不到,汇合到一起却足以促成与同类作品截然不同的阅读体验。
这样的功力,首先来自长期的练习以及对每字每句的精细打磨。
人文社的封三上便写着罗琳“自幼喜欢看书和讲故事”,她自己也说过“大学时代常常逃掉课程去写小说”——对写作,人们总是抱以两种偏见,要么认定这不过是毫无技术含量的扯淡,要么妄图以“有才”二字概括作者的全部努力。
然而正如想弹琴需先练音阶、想绘画需先练素描,若想达成对语言纯熟的运用以及掌握凭寥寥几笔勾勒一个“人”的技能,也要经过长期且大量的观察、概括和练笔,其所需积累之庞大、所需修改之繁复,远远超过吐槽家们的想象。
李白斗酒诗百篇式的天才大概是存在的,不过其数量势必比“据传”的要少上许多——如以狂放不羁爱装逼著称的拜伦老师,就常常吹嘘他的某某作品只用两天便一挥而就,可待他归西后脑残粉们从阁楼上翻出手稿,才发现上面勾勾画画,根本不可能是在两天内写成的。
其次,罗琳本身也有着丰富的阅历。
HP走红后她在商业漩涡中与各方人马的斡旋,我无从打探,也不感兴趣;但可以肯定的是,在《魔法石》问世之前,她忍受了漫长的寂寞与煎熬。
出身单亲家庭的罗琳,与父亲常年维持互不交谈的敌对状态,二者的矛盾直到前几年还盘踞小报头条。
二十五岁,同她相依为命的母亲在卧病多年后过世,而人间至悲莫过于那位妇人根本不知道《哈利波特》的存在——HP1中哈利孤苦凄凉的处境,即是罗琳被丧亲之痛击垮时最真实的心情写照。
而后她于在葡萄牙工作期间嫁给了一位当地记者,可没过多久便同那位曾于凌晨五点将她拖出家门掌掴的前夫一刀两断,抱着襁褓中的女儿和三章《哈利波特》的草稿灰头土脸地滚回故乡。
由于到处找不到工作,她只得依靠微薄的救济金维持“永远也不可能靠此谋生”的儿童文学创作,自认是“The Biggest Failure I Knew”,一度滋生出自杀倾向,而散发着腐朽气息、令人感到“再也不会快乐起来”的摄魂怪,堪称对抑郁症最绝妙的表述——唯有一件事支撑着她:“an old typewriter and a big idea”。
难能可贵的是,在这种情况下诞生的HP,仍然坚持住了站着挣钱。
它的灵魂中充满坚毅而饱满的母性,不仅彻底摒弃了同定位作品中屡见不鲜的妄想、拜金、玛丽苏,而且如果你也和我一样每周都要打着看HBO的旗号来满足低俗情趣,一定能通过对比明白HP具有多么高雅的格调,它甚至避免了过于煽情的戏剧冲突(俗话说就是狗血)。
罗琳永远将最华彩的篇章献给人性中最正面的部分,贯穿始终的是波澜壮阔的英雄气概——值得注意的是,只要忠于信念与所爱,狼人、巨人、怪小孩还是后进生都能成为了不起的大英雄。
现实中我们都会被财产、相貌、学历、地位变成一堆标签,不停地重复着马尔福们的行为方式(虽然程度大概没有那么严重)、拒绝去深入而耐心地理解自己和他人,可“人”本应是复杂多变、妙不可言的,故我们需要文学的原因,或许与文青们喜闻乐见的“孤独”二字脱不开干系——历经重重波折的罗琳传神地描摹了多种人的多种层面,使得现实生活中找不到理解与救赎遍布字里行间,无论你是何种人,大约都能在HP中找到自己的身影;莫笑那些角色弱点多啊,你就真得比他们更高尚吗?
尽管在相当一部分高端读者看来,HP这类通俗文学无非是讨好大众的低级把戏,然而无论什么主义的文艺,终究还是来源于生活的,在脱离生活后沉醉文艺,文艺只能用来装逼;有的人即便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内也拒绝看到别人的优点,这可能就是他们无论工作和学习都完成得无比糟糕的原因。
我自九岁开始读HP,从中感受到了许多至为高尚的东西,只是它们因太直白而被忽视,因被忽视而被遗忘,因被遗忘而成为了人们内心深处真正的渴望。
究竟有多少知己能铭记“你们应该把朋友看得比耗子和飞天扫帚重要”?
究竟有多少教育者能明白“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为什么样的人”?
究竟有多少野心家能抵御“死亡圣器”的诱惑?
或许这才是成年人们也沉醉于HP世界的原因:那荡气回肠的简单纯粹、深情厚谊,皆伴着童年的消逝而成为遥远的过去了。
但,罗琳并没有只停留于描摹童真的伟大。
全七册书从未规避过“恶”的存在,最终更以邓布利多那覆灭圣人神话的“For The Greater Good”推倒了守望少年世界的最后一座灯塔。
邓校长其实从未放弃过这一理念,就像真正的成长必须经过苦痛,现实的世界也从不无忧无虑,“For The Greater Good”才是成人世界的规程;因此他始终都在顺应命运的安排,也始终都在玩弄权术(尽管是以非常儿童文学的方式)。
作者早在HP4就开始铺设这条线了,如当校长获知伏地魔取了哈利的血时,【在短短的一瞬间,哈利似乎看见邓布利多眼睛里闪过一丝喜悦的光芒】。
电影中更默认斯内普也被拽进了这个大局——哈利的名字从火焰杯喷出来后,教授的台词从小说里的“不要责怪邓布利多,都怪波特执意要违反章程——”,变为了“校长,我也不相信这件事只是巧合而已,不过,如果想知道它背后代表的意义,或许我们应该⋯⋯暂时决定让比赛继续进行。
”邓布利多的所谓“黑化”,预示着童年必会终结,所有人都终将离开魔法世界的奇思与妙想,迎接现实社会的刺痛和冷冽。
这正是当年走出国王十字车站的罗琳所经受的。
待到《魔法石》好容易敲下了最后一个句号,等待她的却是连续被18家出版社退稿——可以料想,与她命运近似却于沸腾苦海中挣扎至今的作者,大约也不在少数吧。
出版业很难说是一个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行当,它不仅需要远远漫长过其他学科的积累时间,所能得到的回报也都极其有限,且在此期间写作者所能收到的多数评价,也无外乎是“你傻逼”、“快放弃”罢了。
即便咬着牙坚持了下来,也不得不承认上天留在这个世上的才华是极其有限的,若拒不相信自己的平庸,唯有在偏执中趋向癫狂。
另一方面,钟芳玲女士的《书店风景》中曾有介绍,当年某家退稿罗琳的书局(理由为“对儿童来说太长/太阴暗”,其实很充分),现已关门大吉,店主每每望到尚念小学的女儿手捧《哈利波特》读得津津有味,只能摇头兴叹——俗世间的沉浮进退,要远远比小说里来得错综艰难啊。
《哈利波特》由咖啡馆的小纸片发展至史上销售速度最快的书籍系列、史上票房最高的电影系列、在电子时代将青少年拉回书桌前的奇迹读物、市值150亿美元的文化产业,个中蕴含着太多的偶然,倒不具备什么励志的因素——有太多人都挺过了前文所叙的那段《艺术人生》般的苦痛,却到了没能拥有艺术的人生。
真正励志的是,在一个人人都以豪车名宅和光鲜亮丽、退一步也要安顿稳定为终极追求的社会里,有一位徘徊在贫困线边缘的单身母亲从未放弃,待到功成名就后也转型尝试其他类型的写作——你当然可以说《偶发空缺》是部烂书,新近那本假托退役军人为名出版的侦探小说是个笑话,但她本可年复一年地炮制魔法世界的外传坐等万两黄金自动进账的。
此刻再回顾罗琳那破碎的家庭、幻灭的婚姻、十年的寂寞与一腔从未更迭过的写作热情,也便能体会到这番奋斗有多么的不易了:年轻时谁他妈没有过个把超功利的理想,可又有几个人能独自拖着孩子在完全看不到希望的情况下坚持到三十三岁呢?
原文连载中。
相信很多观众都和我一样,与哈利波特一起走过了十年。
就像《霜与火》里对时间的描述一样:“诞生快得像钢刀的利刃,孩提好似白驹过隙,青春就像电光一闪,壮年犹如南柯一梦,中年无疑是荒诞的神话,风烛残年转瞬即逝,死亡是最后的必然归宿。
”十年,当我坐在电影院靠椅上那一刻,突然觉得如此短暂,恍若昨日。
也许是为了那句:“It all ends here.”——那个开启魔法的地方,最终结束了一切——也许是为了我逝去时光的执念,就这样,我激动又平静的看完了哈7(上)。
有了前两部令人失望的改编做衬托,这部的尊重原著让我徒生好感。
个人感觉整部片子成功翻身,节奏紧张又张弛有度,残酷黑暗又不失温情幽默,环环相扣娓娓道来,看过原著的观众一定不会陌生,并且为精彩打斗和各种小亮点而兴奋。
下面就具体说说那些看点吧一.搞笑篇:1、7个哈利波特出现,每人的表情很滑稽。
尤其是换衣服的芙蓉穿着透明胸罩,眼里充满了幽怨,刀疤比尔一脸无奈。
后面骑上夜骐时,芙蓉紧紧环抱着比尔的腰际,当然如果是本体的话这是正常的…2、清晨哈利在陋居餐厅亲吻金妮,这时还缠着绷带的乔治蹑手蹑脚地绕过圆桌,将牙刷插在已经变成洞洞的耳朵上,乐呵呵地强势围观。
在这里忍不住发发牢骚,也许一开始J.K.没和Chris导演商量好或者说当时她还未想到要将金妮和哈利撮合到一起,于是就选择了一个普通女孩来饰演金妮。
书中的金妮一开始确实也没有什么太多笔墨描写,后来却越来越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勇敢坚强,执着开朗还有些小魅力的女孩。
电影里的金妮看上去略显怯懦内向柔弱,这集戏份很少的她更是没有发挥演技,很难与赫敏、卢娜并称为三个最主要的女演员,后两者个性都很鲜明。
3、罗恩回来后,赫敏建议去卢娜家见她父亲。
此时罗恩已经“女友至上”,恨不得举双手赞成,成功塑造重色轻友之形象。
赫敏挑挑眉毛,下面一片窃笑。
4、到了卢娜家,谢诺菲留斯·洛夫古德正神不守寺,因为他女儿被抓起来了。
气氛尴尬,于是大家一同举杯喝茶,那个囧啊瞬间我想到了《僵尸肖恩》,肖恩设想了几个营救母亲和女友,最后大家一起去酒吧开开心心喝下午茶的情景。
典型的英国式幽默。
5、最搞笑的一段是混入魔法部偷取乌姆里奇拿走的挂坠。
随着抽水马桶进入魔法部,三个人紧贴着行动引起同事侧目,然后进入电梯,一个食死徒亚历克斯走过来叫住罗恩扮演的凯特莫尔,暗示他如果不修好办公室的漏雨,那么他妻子也保不住。
罗恩显然被吓呆了,坐上电梯还嘟囔他妻子会遭遇不幸,而众所周知他还没有结婚。
乌姆里奇赶雷科纳(哈利喝了复方汤剂变的强势人物)出电梯后,他走路姿势巨搞笑这个演员面无表情地做出惊骇举动,又若无其事搅乱了魔法部,果然姜还是老的辣啊二.温情篇:1、巨感人的小精灵多比之死。
在书里就是催泪弹,自由小精灵多比忽闪着他忠诚的大眼睛在哈利怀中死去真正演绎出来也是很带感的。
2、海德薇为哈利而死,哈利甚至都没来得及伤感一下,那只白色鸟儿就随风逝去了。
3、哈利进入小天狼星的房间追忆过往。
在这里很奇怪为何砍掉了卢平与哈利的一段,卢平之前还打断了唐克斯宣布喜讯的话。
这段是哈利与父亲好友之间一段感人纠结的争执,这样后面与老婆并肩作战双双牺牲才说得通嘛。
4、帐篷哈利与赫敏起舞,赫敏教罗恩弹钢琴。
在这里要为那些盛传的“三角恋”辟谣,我想这就是所谓的“苦中作乐”的精神吧!
我认为导演编进去“帐篷之舞”这一段还是很合理的。
原来的铁三角因为罗恩的中途离开变得分崩离析,寻找魂器的渺茫,流浪的艰辛,失去挚友和至爱的痛苦,连续在紧绷神经下吃不香睡不了,我想就是没有摄魂怪,他们也会陷入无比的绝望和崩溃的边缘吧。
将彼此当哥们儿一般看待的哈利与赫敏,除了友情还有什么能够维持他们相互扶持的信念?
看到赫敏脆弱的背影,不去伤害她的办法就是让她快乐起来。
你注意到赫敏舞完,笑容里仍透出疲倦与难过吗?
那是她依旧在思念独自离去的罗恩。
在得知自己魔杖被折断以后,哈利第一反应是对赫敏说:“你进帐篷暖和一下吧。
”这时候我觉得丹尼尔的演技真是不动声色的感人啊!
他们明白,这一切都会结束,唯一能做的就是打起精神,笑着坚强。
就如二战波兰夫妇家摆放的鲜花,就如《美丽人生》广播里那句“早安,我的公主”,这些都是艰苦日子里温暖的慰藉。
三.打斗篇:1、毫无疑问空中摩托大作战。
太精彩了,如果穆迪之死再给点镜头就好了。
2、高锥克山谷巴西达家遭遇纳吉尼攻击。
我承认纳吉尼吓到我了!
而且两次都是张着血盆大口。
3、森林追踪。
他们一边跑一边挥舞魔棒,心都快随着跳出来了,音乐很给力。
4、比较吓人的还有凤凰社旧址扑面而来的邓布利多灰像。
四.亮点篇:1、细节仍旧到位。
极具露娜特色的萝卜耳环,各种有趣的道具书,芙蓉头上戴的悬念之一花冠。
2、有了小珠包,衣柜神马的都是浮云。
以赫敏为主打的2011穿衣时尚风向标很给力,不知道是不是都是巴宝莉的?
3、三兄弟的故事,用皮影+水墨动画的方式讲述让我小小惊呼了一把!
这个在魔法世界里被妈妈作为孩子们睡前故事的寓言,用那么流转写意自然的动画镜头,表现得玄幻而神奇。
赫敏一直揣摩不透邓布利多的点评,她还以为这只是再普通不过的寓言故事,谁知玄机就在这里。
4、之前说这些演员老的飙泪那纯属夸张,那些恶搞的把19年后的大叔大婶定妆照放上来坑爹呢这是。
于是看那些青葱演员安心多了。
说了这么多优点,也说说不足吧我看电影还是蛮宽容的,鉴于时间限制,书和文字不可能一一对应,故事讲不到位也是可以理解的。
可惜了砍掉卢平与哈利争吵的一段,还有可以发挥的其他6个哈利的遭遇,“铁血政策”的斯克林杰其实是个很正义的形象,至少他能为魔法部战斗到最后一刻,无奈也是寥寥无几的镜头。
其实我一直对邓布利多年轻时的故事很留意的。
因为这个近乎完美的人,终究也有着不堪的过去,正是邓布利多的隐秘缺陷和斯内普一生的执着,让很多哈迷大跌眼镜又唏嘘不已。
童话的真正意义在于,它让我们觉得像自己的故事,或多或少都击中了人们曾经的梦想。
哈利波特表面上施的是令孩子们着迷的魔法,实际上正完成一个令成人思考的洗礼。
而终结那些幻想他是完美正义化身的,不是邓布利多耽美,因为就连J.K.罗琳也曾经确凿说过邓布利多年轻时的恋人是格林沃德。
但是她书里写得含含糊糊,电影上半部拍得遮遮掩掩,给我留下一个毫无印象的模糊面容。
难道真相真要都堆到最后么?
恐怕以导演的张力驾驭不了吧,要知道斯内普最后死时,还要有个给力的催泪戏啊哈利波特系列电影,或许会成为时代华纳的巅峰。
今年华纳一定很开心,继盗梦之后仍旧美梦连连,哈利波特7(上)画下完美句号。
狮子与它的007已成为历史,哈利波特系列的持续性、连贯性、成功性将在很长一段时间无法复制和超越。
而明年下半部分的推出,标志着华纳确确实实完成了一个十年的漫长任务。
哈利波特的成功带给我们这些普通人,没有令人欣喜若狂的钞票,没有高居榜首的荣誉,也许有一点文学作品与商业运作完美结合的启迪,但更多的是,我们很开心有哈利波特陪伴我们这一代人成长,他也会陪伴我们的孩子的孩子的孩子。
不要哭着喊着说当年的萌哈都成哈叔了,不要垂头顿足说这部片子黑暗色情不适合孩子观看完全泯灭童话。
这如假包换是一部走过十年的片子,一部教会你如何成人的真实故事。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直到12月16日才登陆香港。
彼时我刚连续工作了40个小时完成了考试论文和面试,因为疲劳上火持续发着低烧,嘴唇上生着疮连微笑都会痛。
朋友们怒气冲冲地要我回宿舍去躺着,他们甚至从校内上找出了各种批评演员越长越惨剧情毫无章法的帖子来打消我的疯狂念头。
但他们都忽视了,十年的喜爱与守候总是或多或少掺杂了些感情因素进去,发自内心的狂热足够蒙蔽理智清明的双眼。
哈利波特于我早已不是一个名字,一张笑颜,一本书或者一部电影,我在那个小男孩面前缴械投降,在豆瓣上给每一部电影都打了五颗星。
我总是在片头曲响起来的时候,想起我与魔法相伴的十年,十年,虽然猫头鹰一直没有来,墙角的扫把一直不会飞,我最终被证实是一个无可救药的麻瓜,但无可否认,那草长莺飞的少年时光,确实是我生命中最美好最鲜活的时光了。
我记得《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上市那天,在同学的掩护下逃课去买了回来,又在大家的簇拥中用了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完;我记得《哈里波特与混血王子》是我第一本看完的英文著作,之后的许多年被人追问学习英语秘籍的时候,我都会缅怀一下当时埋头查字典的窘态;我记得和朋友逃课去看《哈利波特与火焰杯》电影首映,而母亲则将之后的考试失利全归罪于我对哈利波特的迷恋;我记得离开家乡去香港上学前和挚友去看了《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坐在情侣大沙发上分享爆米花,而幸运的是,现在的我们,依然保持了当年的温暖联系;我记得在异国他乡,看完《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之后坐着空空荡荡的最后一班地铁回学校,我连夜写了一篇叫《每个少年都会魔法》的影评,登载那篇影评的杂志被父亲小心翼翼地放在书架上。
我像所有标准的哈利波特迷一样,可以对当年的趣事津津乐道讲三天三夜不重复,仿佛在教室里挥舞着扫帚大喊“谁拿了我的火弩箭”就是昨天的场景。
那个黑发碧眼的小男孩骑着扫帚飞过了我们不过弹指一瞬的十年光阴,我们从那个正义战胜黑暗的故事里学会了挣扎着奋斗,努力着前行,而当我们成熟到学会伤感时,他又变成了我们的集体记忆,让我们在豆瓣上在校内上在猫扑上找到了心心相印的彼此,让我们在面对童年回忆时相视一笑地说一句“原来你也在这里”。
我们不能责怪时光流逝太匆匆,因为它教会我们珍惜近在咫尺的,谦卑而渺小的美好。
平心而论,这部电影让我坚信了大卫叶茨其实也是可以拍好一部哈利波特电影而不是肥皂剧的。
或许是时间上的宽裕让导演讲故事的时候更加从容不迫。
第六部所有关于伏地魔少年回忆的内容都被剪去让我在看电影的时候心有余悸,第七部中看到那段三兄弟的故事对我来说简直就是意外之喜,有点像皮影戏,又像水墨画,但是很好,不突兀,像是妈妈温婉念出的床头故事。
相比之前几部过分追求魔法和特技效果,这一次在各式奔跑追逐放火戏中仍然留下了许多小小的温情片段。
片头,赫敏克制着嘴唇不由自主的颤抖说出“一忘皆空”,镜头下是一溜相框里微笑着大笑着的赫敏慢慢隐去,影片沉郁又忧伤的煽情基调便已经定下。
然后,乔治在沙发上用虚弱的声音说着那个holly的笑话,神情里丝毫没有埋怨或者傍徨。
在父母的墓地,哈利不由自主地红了眼眶,但多年的征战早将他变成有泪不轻弹的男儿,他最终仍是隐忍克制地,在教堂的管风琴声里说了一句“圣诞快乐”。
当然,我们也可以抱怨导演为什么没有让乔治说那句“妈妈,现在你终于可以分清我们了”超级催泪弹;为什么没有让哈利去偷走属于穆迪的魔眼;为什么没有展现老校长和格林沃德的那一段畸恋可是归根结底,这部146分钟的电影只不过是对于那个故事的又一次呈现,我们为罗恩的无厘头笑过,为浸满鲜血的死亡和伤痛难过,为漫漫前路迷茫过,又为那些超越了生死的情谊动容过——又如何能要求更多。
我一直很想买来《泰晤士报》专刊《别了,霍格沃茨》,在欧洲念书时认识的伙伴在skype里冲我摇摇头摊摊手说那一辑早就被一抢而空。
他们最终答应给我全文扫描,当我们惊奇地发现那些瞒着大人的小花招,同学之间的角色扮演游戏,一看到猫头鹰就心情激动的小愿望早就超越了国界后。
我欣慰地看着长大了的Daniel, Rupert, Emma 和Tom在电脑屏幕上模糊不清地冲我笑。
许多人说Daniel的十年就是一部英国正太长残史,他穿着短裤下水的时候,电影院里是一片倒抽冷气的声音。
作为一名童星,Daniel的起点确实是高了一些,我电脑的壁纸至今仍然是他十年前的样子:湖水一样澄澈的绿眼睛,雪白粉嫩吹弹可破的肌肤,圆脸,天真的笑容,温暖地仿佛可以令整个世界都融化成黄油。
而现在,似乎连导演都不在乎牺牲掉他“圣人波特”的形象,先穿着蕾丝胸罩,后又露出了裸露的胸膛和胸毛。
但是我依然认为他认真思考时候的表情很帅,眼睛还是当初那一汪化也化不开的绿色的湖水。
我一直相信,即使没有出演赫敏,Emma也依然会成为大明星。
这样一个轮廓深邃,气质高贵,有着迷人的眼和锋利的唇的女子,走到哪里都会是夺取众人眼球的尤物。
她还有着和赫敏同样出众的头脑,格兰芬多的勇气和判断力,她的光芒就像宝藏,总有一天会被人开采出来。
但如今Emma那强大到令人无法直视的气场,或许要归功于哈利波特电影的精心培育。
现在这个二十岁的姑娘剪了短发,Daniel为了拓展戏路全裸出演和话剧,Rupert的演艺天赋被越来越多的导演看重,修长俊美的Tom开始庆幸终于不会因为自己的“马尔福脸”而吓哭小孩,偶尔路过打酱油的配角们是为了取悦孙子辈的老戏骨,罗琳阿姨说已经再写下一部书并且会换一个新笔名发表。
但是,该如何忘记呢,忘记大屏幕上堆砌起来的幻境;忘记小英雄骑着扫帚从书页飞到了绿色球场上;忘记那些在电光火石间篆刻于脑海中的台词;忘记荧幕上让我们笑着落泪的幕起幕落;忘记了照亮天地激起尘埃的魔法光芒。
纵使光阴飞快地换了一幅模样,我们还会记得当年痴迷魔法的少年情状。
毕竟人生中,再没有哪一个十年,还会是当初鲜衣怒马的少年。
哈利波特第一部上映的时候, 我初一。
下了奥数课被人拖去电影院看电影。
简陋的电影院里,硬邦邦的两条长椅中间放了一张茶几,我们买了瓜子花生,一块钱可以买一大把的可乐糖,包在简陋塑料袋里的无花果丝。
拖我去的少年和我做了整整三年的青梅竹马。
我每一本哈利波特书都被他借去很多次,换回来时边角的皱纹让我心痛不已。
在第四部和第五部中间的巨大间隔里,我们逃了午自习坐在操场边的秋千架上,猜测书里面到底谁是好人谁是坏人。
我当时被书中的斯内普教授迷住,而他每次都摸摸我的头问你是不是发烧了神志不清。
我们还一起在网上写同人小说,他每天早晨会走很远的路早早到车站等着我,我们在车上谈论情节和构思,由文笔向来不错的我利用自修课写下来,再由打字速度很快的他发到网上。
我们后来还发现了许多共同爱好,比如都喜欢喝珍珠奶茶,都精通一种乐器。
初中时候周围都是关于我们的流言蜚语,只是我们依然淡定自若地交换书本,谈论小说,一人一只耳机地听CD机,走很远很远的路去买当时刚开始流行的珍珠奶茶。
我们还共同吃一份午餐,打很多免费的午饭和紫菜蛋花汤,电影上映的时候我们买下了昂贵的霍格沃茨学院徽章,纪念版的海报,一人围一条格兰芬多红橙条纹的围巾。
那条围巾很温暖,足够抵挡江南阴冷潮湿的绵亘冬天。
后来我们上了不同的高中。
我开始习惯了一个人乘公车去上学,一个人去琴房练琴。
初中同学聚会时,每每被人打趣当年青梅竹马的时光,我想若是岁月能够重来,我或许会做他乖乖的小女朋友,穿行在这个江南水乡的春秋冬夏,只是当年我们都是沉溺于魔法世界的幼稚少年。
后来他看到我在杂志上发表的哈利波特影评,通过无所不能的网络找到了我,我们聊天,谈论当年写下的文字,做出的恶作剧,我们相约了见面吃饭——我们早就在岁月的刻刀下面目全非,气氛一直僵硬而别扭,直到出门时,我看到他拿出了那条红橙相间的围巾。
哈利波特第七部上映的时候,我大四,正是人生又一个转折路口。
我花了许多时间想说服他陪我去看电影,但是未果。
我是大一的时候便被他吸引,和他选一样的课,参加一样的社团,千方百计进入他的生活。
我后来放弃了自己喜欢的写作,与他一起坐在会计系的课堂上。
我从他朋友那里得知他的爱好,发短信无微不至地关心他的起居,我把自己的人生与他的重合,努力变成他喜欢的样子,却慢慢发现单方面的靠近并不能称之为契合。
就像我可以和他通力合作完成一份论文;我可以与他侃侃而谈他热爱的金融学;我可以和他上一样的课听一样的讲座申请一样的工作,我却没有办法让他陪我去看一场哈利波特电影。
也是有人愿意陪我去看哈利波特电影的,经济系的他总是出现在会计系的课堂上旁听,哪怕那是全校公认最枯燥最无聊的专业课,他替我打印笔记占座位买早餐搬运行李修电脑,生病的时候替我送药,忙碌的时候帮我买饭。
我心安理得地接受着他的施与,心里计划着如何对另一个男生付出。
而现在,那个不愿意陪我看哈利波特的男孩有的新的理想,他放弃了和我一样的工作offer,决定深造数学硕士,而那个愿意陪我看哈利波特的男孩陪我去看了《哈利波特与死圣》,他因为旁听而对会计产生了莫大的兴趣,一周之后便要赴美国加州深造。
看完《哈利波特与死圣》,我带着耳膜的轰鸣声,在熙熙攘攘的不夜城里走。
人流潮水一般涌来的感觉,像是从霍格沃茨一下幻影移形到了伦敦街头。
我书包里放着普华永道的合同,这家全球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我为了追逐某人的脚步,误打误撞就到了那里,而现在,我要把这条道路走成我自己的人生——如果你命中注定是the chosen one,比逃避更好的终结方式,就是勇敢地走下去。
我还记得面试的时候,partner问,你那么喜欢写作,聪慧又有灵感,为何要来做审计师。
我告诉他,那是因为我长大了,不是当初那个靠着琥珀色梦想和满腔热血就以为世界尽在掌中的少年了。
我想要一份安定的有稳定收入的工作。
阅人无数的partner笑一笑,略微叹息了一下,还是递过来那份合同。
我是因为热爱哈利波特而培养出来的写作热情,操纵文字的天分为我得到许多奖项赚到许多零花钱,我最终还是决定抛弃它,因为我早已不是当年的少年。
一如荧幕里,七年之后的霍格沃茨,也从乌托邦成了战场。
我想起哈利波特的最终章是十九年以后,我突然开始好奇,十九年以后,当我再次翻开哈利波特,再次望着屏幕上的圆脸小男孩时,心里会是怎样的感受?
还能不能面对悠长岁月里种种跌宕起伏,安然地说一句All was well。
还能不能淡定地回忆,笑着流泪,恍如隔世地回到你们中间?
每个人都无法踏入同一条河流,可我们能不能勉强留住一些回忆,那些欢笑着,嬉闹着,吃着爆米花,谈论着丹尼尔新长出来的胡茬的时光?
当我们老了,头发花白,睡意沉沉,在炉边打着盹儿的时候,我们还能不能回想起,当时的少年,到底丢失在何方?
唐克斯说:“其实我跟莱姆斯……”被穆迪打断。
我气急败坏地说了句:“讨厌!
”身边的铮铮就咯咯地乐了。
这个中默契,只可意会。
虽然照例是原著主义者们认为重要的部分被无情删改,但就像这样的无数小细节跳出来的时候,的确让我产生了重回HP系列故事的幸福感。
我突然就觉着,之前一直不遗余力地为前面数部HP电影打着低分,其实太认真了。
这个电影的意义就在于,让这个故事又再度回到我身边。
就像罗琳女士说,海德薇一定会死,这代表童年的结束;麦格教授跟邓校长没有爱情,不是每个人都会爱上每个人;纳威的父母没有康复,有些伤口永远无法愈合……就是这样,没有那么多完满,才是真实的人生。
作为一部电影,它尽力了。
如果你也在海格开着那辆大摩托车的时候默念小天狼星的名字,如果你也在没梳马尾辫的比尔的耳朵上寻找耳环,如果你也对洛夫古德先生疯疯癫癫的着装设计表示合理,如果你确信哈利在魔法部使用的捣乱工具出自双胞胎的手笔,如果你也知道多比说出那句“我是一个自由的精灵”是何等不凡,如果你也了解那只守护神牝鹿……那么请让我向你们致以D.A.成员最深情的问候,明年暑假PII见。
打了4星,首先因为这是一部《哈利·波特》,再有这一部确实比之前的《混血王子》有长进,但我还是无法忽视其中的问题,而且这个问题还挺严重,那就是导演大卫·耶茨的自由发挥未免太多了,以至于让人怀疑他是否真的读懂了《哈利·波特》。
列举几条我眼中很不妥的改动,因为想说耶茨,所以他之前的电影也会提到——一、哈利对赫敏的暧昧,以及对罗恩的无情。
耶茨对三人的关系真的有点搞不清。
首先那段暧昧的双人舞扭曲了人物本色,哈利对赫敏根本没有一丝一毫男女情意,哈利后来还对归来的罗恩赤诚相见“她就像我的姐妹”。
如果说跳舞只是单纯的想哄赫敏开心,可谁都记得书中罗恩出走以后哈利和赫敏的失落,哈利的心情几个月来跌到谷底,说不上失去罗恩让两人谁更抑郁,他们连谈话都减少了何谈跳舞。
这段舞不但让罗恩的无端怀疑变得有根据,还印证了魂器赫敏的恶毒话“没有你我们更好”,既突兀又不合适。
开玩笑地讲,耶茨拍“哈赫”还不如“哈罗”符合原著。
关于三人组的关系,赫敏和罗恩都是哈利的挚友,但在内心深处,哈利是更偏爱罗恩一点的。
这点在三人同行时也许看不出,但在两两单独相处时,差别还是明显的——在前几部中,哈利跟罗恩赫敏分别闹过别扭,在跟赫敏闹矛盾互相不理睬时,哈利虽然不愉快,但跟罗恩在一起基本上照样该干嘛干嘛;可在跟罗恩绝交时,哈利那种别扭、心烦、愤恨被着重渲染,即使有赫敏陪伴也不能让他打起精神——【“他(哈利)当然是喜欢赫敏的,但她和罗恩不一样……”。
】当然罗恩和赫敏都是能让哈利拼死保护的人,只是两人在他心里那种微妙的差别也是无法忽视更加不能混淆的。
可是在电影中,哈利对罗恩的情意却被轻描淡写,最让人感动的对话——【“他一定知道我会离开你们。
”“不,他一定知道你一直都想回来。
”】竟然没有入选。
想想书中罗恩毁掉魂器的情节,当时魂器中的幻影可是把罗恩多年来所有的恐惧和心结统统揭开展示出来了,自卑、敏感、怀疑赫敏,这些多少都跟哈利有关,哈利在旁听得一清二楚却不断鼓励罗恩“别听它的!
快刺!
”,之后他第一次主动跟罗恩谈起“赫敏”和“优秀”这两个敏感话题从而彻底解开罗恩的心结——“我像爱姐妹一样爱她,我相信她对我也是这样。
一直都是这样,我以为你知道。
”以及接下来——“听起来比我本人伟大得多。
”罗恩嘟囔道。
“这样的事听起来总是比实际伟大得多,”哈利说,“我这些年一直想告诉你这一点。
”两人同时走上前,抱在一起……七年了,罗恩生活在“名人哈利·波特”的阴影中七年,在故事即将完结时,当隐藏在这段深厚友情角落最敏感脆弱的部分被揭开贴布毫无保留的亮在两人面前,哈利·波特怎能不上前轻吹抚平这伤口?
这明明是一段极其重要的互动!
是对哈罗友情最圆满的交代!
可耶茨却把这段拍成了罗恩一个人的战斗,实在是种遗憾。
二、金妮的色诱术为什么金妮自《混血王子》电影后变成了最不招人待见的角色?
长相只是一点,大部分功劳都归功导演对她不靠谱的塑造。
想想原著中金妮是个什么样的姑娘吧,活泼、幽默、坚强、实力不俗,关键是从第一次见到哈利就一直深深喜欢他,从未改变,以至于说是“爱”也不过分。
不同于秋·张的那种纯青春期小恋人的喜欢和占有,金妮对哈利还有互为知己的意义,因此“第一夫人”才会属于她,邓布利多葬礼上有这样一段——【在那一刻,哈利知道他们彼此心心相印,知道当他把他要做的事情告诉她时,她不会说“你要小心”或“你别去做”,而是会欣然接受他的决定,因为她从心底里知道他就是那样一个人。
】可是在电影中,金妮跟哈利从没有过什么像样的交谈,只是kiss了多次,这回居然裸背让哈利帮她拉裙子拉链!
看起来她完全只是在色诱哈利,让人觉得她的爱还不及秋·张有诚意。
耶茨镜头下的金妮让人感到陌生,就算是电影篇幅所限,也不应该用这种不属于HP格调的俗气又情色的方式(金妮当时还未成年)处理金妮和哈利的感情。
三、虫尾巴逃过一死虫尾巴是个重要的角色,哈利父母的死跟他有直接关系,而且在《阿兹卡班》中就是因为他的落跑小天狼星才没办法得以昭雪,只得又藏了两年。
因为一时对哈利动了恻隐之心而被伏地魔赏赐自己的假手掐死,这是个多么震撼又有深意的死法。
虫尾巴是懦弱的,纳威曾被拿来比过他,但跟纳威后来的英勇不同,虫尾巴一生懦弱,因为懦弱,在强权面前他以背叛来求取暂时的身心安全。
虫尾巴的“幸存”是因为背叛,死亡也是因为背叛,背叛朋友,他的主子赏他苟活了十几年,背叛主子,他立即被处死了。
这个在书中原本死得不同凡响的“背叛”代言人在电影里却只是被击昏了,这就削减了HP原著留给人的启示。
四、斯克林杰与哈利的对峙被删,三句“彻头彻尾是邓布利多的人”一句不留死圣里也就算了,可在《混血王子》中,那两场对峙可是意义非凡。
首先他标志着哈利的成长,魔法部在抛弃诽谤哈利后转而来说服他替魔法部树立形象,面对魔法界最高领导——斯克林杰无耻的利诱与威逼,哈利的回击与质问句句犀利直指要害,把部长逼得气急败坏——【1.“你把斯坦·桑帕克当成替罪羊,就像你想把我当成福神一样。
”】【2.“你不关心我的死活,但你关心要我帮你使大家相信你在战胜伏地魔。
我没有忘记,部长……”他举起右拳,冰冷的手背上那道伤痕发着白光,那是乌姆里奇逼他刻下的字迹:我不可以说谎。
“当我告诉大家伏地魔回来的时候,并没看见你冲出来帮助我,魔法部去年可没这么热心交朋友。
”】【3.“我看出他在你身上做得很成功,”斯克林杰说,金丝边眼镜后的眼睛冷漠而严厉,“彻头彻尾是邓布利多的人,对不对?
波特?
”“对,我是,”哈利说,“很高兴我们说清了这一点。
”他转身丢下魔法部长,大步朝屋里走去。
】还有在邓布利多葬礼后,斯克林杰又来套话——【1.“你想要什么?
”哈利直截了当地问。
】【2.哈利端详了他片刻。
“斯坦·桑帕克放出来了吗?
”斯克林杰的脸涨成了一种难看的绛紫色,哈利一下子想起了弗农姨夫。
“看得出来,你……”“彻头彻尾是邓布利多的人。
”哈利说,“没错。
”】这可比搞对象更能体现一个身负重任的少年的成熟和决绝,也更能烘托形势的严峻,但显然耶茨不这么想,他宁愿把它拍成一部有笑点的青春爱情片。
除此之外,另外一个很有分量的段落出现在哈利跟邓布利多本人的谈话中——【“他指责我‘彻头彻尾是邓布利多的人’。
”“他真无理。
”“我说我是的。
”邓布利多张嘴想说话,但又闭上了。
在哈利身后,凤凰福克斯发出一声轻柔、悦耳的低鸣。
哈利突然发现邓布利多那双明亮的蓝眼睛有些湿润,他大为窘迫,忙低头看着自己的膝盖。
但邓布利多说话时,声音却相当平静。
“我很感动,哈利。
”】强大又深不可测的邓布利多的眼泪,这可是前所未有的绝对第一次,让邓布利多如此感动,这样的内心表白为什么要删去。
还记得《密室》电影中邓布利多与哈利在看福克斯的重生时,他如爷爷般亲切慈详地向面带惊奇与微笑的的小哈利讲述生命的奇妙,那个场景至今都会让我感动温暖。
而这个桥段原本是完全能和那一幕相媲美的,相信也会使之后邓布利多的死更令人心碎,可耶茨却无视了,放走了一个绝好的催泪机会,使得整部《混血王子》情感匮乏。
总之概括一句话,耶茨的改编缺少原著本有的人文精神,他拍的《哈利·波特》丢了魂。
这不禁使我怀疑,连续把电影拍走样,大卫·耶茨是否真的理解《哈利·波特》,或者说是否真的理解哈迷。
我爱《哈利·波特》,所以我希望电影能尽量忠于原著,不只是忠于故事情节,更重要的是所传达的感觉和内涵要与原著保持一致。
所谓“神形兼备”,“神”定要是放在“形”之前的。
今天去看了哈7第一部,一口气看了两遍,之后的滋味,久久难以平抚,比前几天看Due Date时候看到哈7预告片的时候更加复杂。
终于,走到这里了,只有一步,又是一个终结。
朋友说,这种感觉很奇妙,奇妙的就像许多年前第一次看哈利波特的时候,绝对没有想到,走到最后的时候,是在美国。
还离世界电影的心脏这么近,但是,要是在英国就更好了,好莱坞相比之下逊色了,不管怎么辉煌,它没抢到哈利波特的首映,我觉得,算是个跨世纪的遗憾吧,起码对我来说,是了,而且在有限的时间里面,只剩下一次首映的机会,我想我这辈子八成是没机会了。
再说回当初,第一次看哈一的时候,大概还是是小学吧,好像还是学校组织的,屏幕内外都是小屁孩儿啊,如今全都不一样了,就像哈利三人组的故事早已离开了宏伟的霍格沃滋,我们都一路被命运追逐着,颠沛流离地迷失在路上,跑啊跑个不停⋯⋯一面接受被选中的宿命,一面挣脱。
有人常常会问我,拿各种系列跟Harry Potter比,问我哪个好,更喜欢哪个,我说不出专业的评论,我也说不出偏好,而对于HP,也许就像柯南一样,都是一种情结,是成长记忆的延续。
错过了,总欠缺那么点儿完整。
我们曾经无数的争辩,兴奋的讨论,笑着哭着幻想着,都是与它牵连的记忆,这是什么也替代不了的。
对于哈7电影版,我已经做好了崩溃的准备,面对一部墓志铭似的死亡大全,加上前面已然有两个重量级牺牲的铺垫,和久违了近三年的故事,我本以为自己应该足够坚挺,却全然跟当年第一次看到书时的反应无异,只为一个生灵的离去,我的情绪还是全线崩溃了,那时几天没有再拿起书的勇气。
罗琳很不会描写死亡与悲壮,但多比的死却成功地突破了我的感情防线,只为这一个哈利波特系列里最纯净的灵魂,我哭得不能自已。
这是一场完整的死亡,完整得容不得我们怀疑。
多比就躺在哈利的怀里,依旧心怀着感激。
它安静地离去,面带微笑。
卢娜合上了它的眼睛,这样它可以安心地睡去,多比说,“这里真美。
”而它就永远地睡在这里。
这是一场悲壮的死亡,悲壮在我们找不出接受它的理由。
我曾尝试无数次说服自己,却依旧接受不了这样残忍的设定。
这样一个美好干净的灵魂,应另死亡在面对它是都自惭形秽。
我可以容忍邓不利多和斯内普的死,他们的伟大被描绘得仿佛他们的死亡就像另一个伟大的神话。
我可以接受小天狼星、路平、穆迪,甚至如果有的话,哈利、赫敏、罗恩等等等的死,因为面对向命运的抗争,接收这场战斗,他们必须接收死亡。
而多比,它不应该死。
从第一次出场,它的每一次付出只出于善良。
为了一次在哈利看来也许是微不足道的鼓励,它愿意付出生命的代价,不是出于服从,甚至不仅是感激,多比没有主人,多比要来解救它的朋友。
多比算是一个思想解放甚至前卫的小精灵,看似弱小,却有着强大的灵魂。
而不仅于此,你可以在这样一个小生灵的身体里找到无数接近于美好的词汇,勇敢,真诚,乐观,无私⋯⋯我没有办法在哈利的世界找到另一个如多比般纯洁的灵魂,而幸福本应摆在面前,偏偏美好越是触手可及,越是将失去之时。
于是罗琳就这样赤裸裸地在我们面前敲碎一个个美好,告诉我们这些应该长大的孩子们赶紧醒醒,世界本就是不完美的,美好如卢平夫妇般恩爱,如双胞胎完美的组合,如小天狼星带给哈利的片刻的亲情与温暖,如邓不利多好似不可战胜的神话⋯⋯都一一幻灭了,不完美造就了遗憾,而遗憾让人铭记,作家常用的伎俩,而多比的死,我无法原谅。
哈7电影的第一部就选择在这里结束了,茫茫的芦草,干干净净的天地,埋葬了干净的灵魂,它会上天堂的,因为它本身就是个天使。
哈利解放了多比,也许,是多比解放了我们的心。
多比是一只自由的小精灵,它穿上了鞋子,选择了自己的路。
多比真可爱!
垃圾
笑点满载。。虐点也不少。。赫敏真是被衬托成天仙了。。。鉴于前两部太CD,这部真的不错~
那是这三个朋友,真正长大的时刻。十年前他们在霍格沃茨阴暗的宿舍楼道里穿梭,无忧无虑,十年后的他们也要面对各种棘手的事件,好在他们总能庇护彼此、找到彼此互帮互助……这场成人礼,即使沉重也足够完满。多比死在哈利怀里时我差点哭了。笑点魔王没鼻子卢娜爸爸的秋裤哈利悲催的身高马尔福鞋拔子脸
中规中矩。摄影有所问题,多处拧巴。
在影院看的感觉就是不一样,Emma的特写镜头时不时美我一跳……电影里罗恩的塑造确实没有原著好,把人物缺点放大了;不过整体看还是瑕不掩瑜,整个片子笼罩在紧张黑暗的氛围里,节奏很快很流畅;整体基本还原,三兄弟故事的设计非常有创意,超喜欢哈赫那一段忧伤又疗愈的舞蹈,神仙友情啊😭可惜电影舍去了雷古勒斯和克利切的过往故事,原著情节让人很动容;最后我还是要为格林德沃说一句,他在原著里没有出卖邓布利多!他怎么可能让伏地魔闯进邓布利多的坟墓呢!
我对这部没撒大兴趣
大银幕也爱不起来,,,我还是放手吧,,
没劲。开始时恐怖片,后来是言情片。太拖沓了。
好吧我是湊熱鬧的。。
1.为什么不拍成连续剧?太多奇妙的细节都没表现出来。2.关于死亡圣器三兄弟的动画绝对是一个惊喜,出乎意料的好看。3.这位导演你是不是个瞎子啊,为什么对黑色那么偏爱,从TM凤凰社一直黑到现在!
看到中间略有不知所云的感觉
纯纯的铺垫集。
第一件事就是把亮度调亮50%,不是画面越黑就表示越内涵好吧!导演蜀黍
渣片~
这一部拍的很好啊,比上一部要好很多,虽然是悲伤的基调但也有挺多笑点的。
one of the worst!
没看过书导致看不太懂。
又是上部那个导演。。为什么彼得杰克逊不来拍?
我为什么要手贱点了这部看?就为了强迫症非得修满学分好毕业吗?距离上一部都3年了,前情都忘得基本白茫茫了,又不是原著党,真心看不懂的说。除了看看美术、道具跟场景建筑,就只剩下捏着鼻子忍着瞌睡等片子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