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是只来历不明的狗,他个性怪异,自认为有着无上的特权,每天游荡在一个荒凉的矿场,和所有人和睦相处,成为这些孤独的、离乡的、落寞的人们的陪伴者、倾听者和朋友,拥有了此生唯一的主人,失去了此生唯一的主人,穿越整个西部去寻找此生唯一的主人,最终回到这里,终老在John Grant的墓前。
关于他的这部电影,处处只让我感叹,这是一部满分的神作。
澳大利亚西部的风光,恰到好处的音乐,剧情的杂糅,一群神乎其技的演员,形容为本年度我看到的最好看的电影,一点都不为过。
由于有着无限的共鸣,看到一半,我心情激动,想把它分享给每一个知道这个“共鸣”原因的朋友。
其实我知道,我之所以觉得它这么好,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它触碰到了我心底的一些东西,最温软的那一部分。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有这么一条狗。
目前为止,我有过两条。
听大伯说,弥留之际的虎子最后葬身于缓缓向南流去的白龙江水中。
我永远都记得,那天听说大伯抱着奄奄一息的虎子,把它扔进江水后,我和姐姐难过了一个星期,吃饭时拿起筷子就开始哭。
曾经有一段时间长辈们在闲聊时说起这段故事时,我和姐姐都会觉得不太好意思,但紧接着就会听见大人们开始感叹这条狗多么的通人性。
七岁时回老家,虎子选中我这个从未谋面的小家伙进行示威,气势汹汹的扑过来作为他的见面礼,然后就遭遇爷爷的暴打。
看似正常的行为在今天的我看来,读出了很多意味。
是陌生的爷爷对自己陌生的孙子慈爱的表达方式。
小孩子却对这个叫做“家”的地方充满好奇。
那晚,我在楼道转角处找到了虎子和他的窝。
虎子低下头任由我抚摸,很温驯也很悲伤。
我拥抱了他。
从那以后,我对这个叫做“家乡”的地方有了牵挂,现在想来,我想念虎子,胜过于想念这个院落里的每一个人。
只到去年冬天,回家乡工作以后,一天,我在院子门口昏暗的路灯下,看到了一只狗,那一刻,我觉得那就是他,他一直在这里等我,从未离开。
很多时候,我觉得选择一只狗来陪伴自己的人多少显得很无助很无害,他们对狗融入了很多平时不曾显露的感情,多少更能体现出这个人的本性。
意大利裔的矿工Vanni逢人就碎碎念自己的家乡,听烦了的工友们却一致表决“再说就找人撕开你的喉咙”,此时,Red成为了他最好的倾听者,却不仅仅是他一个人的,Red是矿上每一个人的陪伴者,却也不属于他们,直到John的出现。
曾经,闹闹是属于我的,起码我是这么想。
看到Red在矿上窜来窜去,我就想起曾经宿舍门一开,闹闹就冲出门,在宿舍楼的楼道里疯狂的跑来跑去,爪子由于抓地不牢,在地板上做着飘移。
Red让工人们有寄托,拿他开赌赛,给他吃的,让他搭便车,让他在车上放屁,让他成为工会一员,利用他约女孩儿,让他帮助自己重新找回活下去的勇气。
闹闹吃百家饭,让我们乏味的生活泛起波澜,让宿舍充满他的难闻味道,让废书以及完好的袜子坐垫成为他的玩具,我们以驯服他为乐,用他作为带姑娘上宿舍楼的强大借口,让他成为圈子的一员。
A doggie for all。
原来闹闹一直是我们所有人的。
皮尔巴拉是个工业移民小镇,工人们大多是前科犯、流浪者和有故事的人。
我一度把兰州这座城市比为一座驿站,历史上的,和我们生命中的。
电影中从来都不笑的那个家伙跳上桌子那段台词我很喜欢,“我们要的是能理解这个地方的人,在这片土地上生存、呼吸,和我们大家一样的人,他们懂得自由的意义,懂得要有一颗善良的心,他们的忠诚是与生俱来的,不是装出来的,懂得什么是爱,什么是失去”,很庆幸,这四年遇到了这些人,还有这样的狗。
由于造物主的关系,由于宇宙与生命的关系,Red们在我们的生命里来了又走,我们也在彼此的生命里来了又走,弄不清自己从哪里来,弄不清自己追寻的东西在哪,但有些东西却永远存在于那个小镇,存在于那个驿站,像Red之于皮尔巴拉一样,像John之于Red一样,从未离开。
本片作为汗牛充栋的狗狗电影中的一员,还是拍出了新意,虽然展现的仍然是主人与狗狗一见钟情到缠绵悱恻再到阴阳殊途人狗情未了的情节卡片,结局一如既往地为其树碑立传。
但本片又多聚焦于狗狗与每一个人发生的故事,只要你遇见了它就能擦出火花,它就能给你留下一段深刻的回忆,可谓之“大众情人狗”。
其间更加入了猫狗大战,狗公民授勋,矿工进行曲等喜剧元素,平添了影片的戏剧性!
我上高中时有两只狗,是土狗,一个叫“叮叮儿”一个叫“点点儿”,是我和我爸在另一个村里抱回来的,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它们刚到我家的时候都很小,“叮叮儿”“点点儿”重庆话就是小的意思;高考结束等通知的时候心情是最复杂的,我每天傍晚都会到我们家后面山上的最高点看日落,过不了几分钟两只狗狗都会找到我,徘徊在我的身边,我坐下它们也会坐下,不时的打闹嬉戏,有时候就像电影里开头的时候一样,狗坐在旁边,人一直给它们讲话,它们总是吐着舌头认真听,无论你多烦,它们总是不厌其烦。
每次暑假结束的时候我得坐三个小时的车去城里读书,他们一直送我到集上(集上很多狗,它们也有地盘意识,也爱欺负乡下的狗,但是我家有两只,从来不怕--大摇大摆),第一次送我的时候我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追着客车跑,一直跑了两三公里,我到学校后第一件事就是给家里打电话问它们回家了没,往后的每次上学它们都不再追车了,都是看见我上车过后就找它们的同伴玩耍去了,每次回家的时候一开始都是很腼腆的,仿佛陌生只有隔了一两分钟它们才会与我亲近,让我抚摸,不是像红犬又扑又添;看这个电影我觉得很舒服,因为他让我回想起了当年,有狗陪伴的日子总是心情愉悦,不像现在的我,穿梭在水泥盒子,沥青马路之间,仿佛身处迷宫。
我上大学的时候,有天接到我弟弟打来的电话,他说“叮叮儿”死了,被集上打狗的用麻蛋麻了杀死的,(麻蛋是一种狗吃了就会麻醉的东西)电话那头一直很气愤的哭着(我弟弟和它们待在一块儿的时间比我多),我当时也很气愤,很伤心,手心一阵麻麻的感觉,充满力量,一个星期后我打电话回家,我从爸口中得知第二天那帮人又来我们村里麻狗,我弟弟召集了七八个同村的同伴在路口拦住了他们狠狠的打了他们一顿,有个人的腿打得走不了路了,其他人跑了,当然最后还是去派出所了,其实农村派出所上那几个人基本都认识,弟弟17岁要家长赔付医药费教育后领回家,结果我爸什么也没说直接把我弟拉出了派出所,还在派出所对面点燃了一串事先买好的鞭炮才回家!
(医药费还是赔了)“点点儿”的命运就要好很多,往后几年都没有听说有人在我们家那边打狗肉吃,只是最近几年特别是到要过年的时候,又会多起来。
我不是什么爱狗联合会、狗狗友谊基地什么的会员,只是一个养过狗狗喜欢狗狗的人,我恨那些吃狗肉伤害狗的人,他们是那么的无情,无耻。
因为它们从来不会有故事,更不会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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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一口气看了两遍这部电影,最后把进度定在了最后矿工们一起唱歌的场景,一直循环着听着这首Way Out West by The Dingoes 。
很可惜网络上暂时搜不到这首歌。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感觉电影里的这个画面很熟悉,是不是很像海贼王里面的某个画面。
是的!
就是布鲁克加入鲁夫时,大家一起唱宾克斯的美酒的场景。
这两个场景给我的感动是一样的,一群流浪的人们怀揣着梦想,因为某种缘分聚集在一起,从此为了各自的梦想相互鼓励,相互扶持,慢慢地建立了最深厚的友谊。
这种友谊是最美好,最珍贵的,是人类美好情感的最好表现!
因为这首歌的原因,我又觉得red和鲁夫这么像!
它不仅仅是一条狗,也不仅仅是工会的成员,它是镇上居民的朋友,甚至我觉得它具有着一种特殊的“人格魅力”,让身边的矿工甘愿“臣服于他”。
就像鲁夫一样,它的伙伴就是因为鲁夫的人格魅力才愿意为它拼命。
电影里的那个酒吧老板说过:“它是澳大利亚最出名的狗,不是因为它救了某个人,而是因为它是red dog。
”第一次听到有人说一个狗出名是因为它敢于做自己,心里真是小小的被震撼了一下。
不得不说我自己也被Red身上的洒脱,勇敢与忠诚所折服。
试想,身边有个这样的朋友在,又何尝会担心生活枯燥无聊毫无意义呢!
话说电影的色调也是我很喜欢的西部风格,湛蓝的天,通红的土,一望无际的荒原,色彩对比非常鲜明!
真是一部完美的作品!
《红犬历险记》,澳大利亚电影。
故事的开头是,一个卡车司机到达澳洲西部小镇,发现众人要安乐死一只误食了有毒食物的狗。
但是众人都下不了手,于是开始陆续给这个卡车司机讲述这只狗的传奇故事,它的豁达与忠诚,感动着小镇的很多人。
它为了找寻自己已经不幸去世的主人,走完了澳洲的西部地区,也是一种传奇了。
故事比较轻松幽默,没有太多弯弯绕。
女主角,Rachael Taylor扮演,上了通勤车,却选择和狗坐在一起,是这部电影的一个经典场景。
人人沉浸在悲伤中,以及安排约翰的葬礼,大家都遗忘了那条红毛。
三天过去了,大家都没有注意到,它仍然守在约翰的屋门口。
南希想收养它,但是,它只忠于一个主人。
无论天寒地冻,白昼黑夜,三周过去了,它坐在约翰屋前,一动不动,它的眼睛望向大路。
有一天,红毛做了一个决定,既然约翰不回家,那么它,红毛,就寻遍天涯去找他。
它去了他工作的运输机场,望着那里每一个人的脸,问着他们同一个问题:“你见过约翰吗?
”“你见过约翰吗?
”“你见过约翰吗?
”“你见过约翰吗?
”它到铁矿公司四处寻找,找遍每一座公寓,在那里找不到他,它就去盐厂,去了超市,去了酒吧,甚至去了港口。
大多数的狗都会在丹皮尔港停下脚步,但红毛不是一般的狗,所以它现在很出名,它成了皮尔巴拉流浪汉,西北的红毛。
你瞧伙计,它浪迹天涯,周年复始的旅行,一个城镇接一个城镇,在佩斯不止一次发现了它的踪迹,远到澳洲北部达尔文港。
我有确实可靠的根据,它甚至要求免费搭上运矿的船,从黑德兰到日本佐贺关。
但最终,在寻遍千山万水之后,悲伤,我想它最终发现,是时候了,是时候回家了。
好久没写过影评,应该是好久没看过电影。
就在今上午,我还惘惘然若有所失,看着好朋友愉快地计划着她的马来西亚之旅,细心地策划今天要去哪里,我突然感到自己在工作之外,遗落了什么。
我不太关心吃的是什么,不觉得怎样过周末是一件值得认真考虑的事,甚至我希望赶快回到工作中,这样会过得充实一点。
sometimes you pick a dog. sometimes a dog pick you. 电影里的这句话意味深长,我甚至在想,它是否在隐喻sometimes you pick alife. sometimes a life pick you.人的主动与被动,总是这样矛盾。
but whatever,as long as you like it. so what matters? 红狗的选择还是他的忠诚?
与电影里人们相比,红狗似乎多了些选择的自由,选择来到这里,选择喜欢的人搭车,选择自己的主人。
难得的是,我最感动的也是,尽管拥有这样的权利,红狗却保持了难能可贵的忠诚,如果换作人呢?
选择很容易,坚守太难。
也许很多人为生活所迫,也许真的不是那么自由,但我能觉察到的世界里,但凡是拥有哪怕一丁点儿选择的余地,总会有人可以把它发挥到淋漓尽致,不然为什么会有所谓的选择恐惧症呢?
其实也许我说得有些严重,选择是每个人应该有的权利,但如果少那么一点滥用,也许会好得多。
以前的我总希望多一些选择,喜欢琳琅满目丰富多彩,喜欢人生一切皆有可能。
但不知道为什么,慢慢地,我开始喜欢上一种定性的生活,一种不需要太多选择太多眼花缭乱太多人来人往的简单生活。
我不知道这样是否是衰老的迹象,又或者是职业所带来的转变,但我喜欢这样的生活,也或者是适应了这样的生活所以也就慢慢喜欢上了。
正如电影里的人们,从一开始的抱怨,为一点鸡毛蒜皮打架,到后来慢慢地建立起一种不规则却充满温情的友谊,于是他们也慢慢爱上了那片土地。
其实红狗和约翰的故事还让我想到了小王子和他的玫瑰,想到驯养,想到那种独一无二。
小王子照顾玫瑰,却不能理解玫瑰的心思,我觉得真是对爱情特别特别好的隐喻。
然而比起小王子和玫瑰,我觉得红狗与约翰多了一种似乎不那么能隐喻爱情的东西,叫做尊重。
大家虽然爱红狗,但拿它取乐甚至于到了要它吃活鸡的地步,是约翰出面制止了这一行为,甚至为它打了一架,于是红狗就认定了约翰做主人。
你看,狗也需要尊严,爱总是要建立在尊重上的。
而在爱情和婚姻中,甚至于在人和人交往之中,我们又要多难才能够摒弃心中的傲慢与偏见,用平等和尊重的态度来和人相处呢?
抑或者你也受过别人的鄙夷或不屑,所以要把这种委屈转嫁?
或者就干脆变成逆来顺受,觉得世界就是如此。
常常有人会说,世界本就这样,大多数人都这样,你要是适应。
刚出身社会的那段日子,我曾经严重地怀疑过人生,怀疑过自己,度过了一段特别灰暗的时光。
后来我慢慢才发现,并不是大多数人都一定是对的,也有可能大家都错了,不管是潜移默化还是身不由己。
时至今日我最庆幸地,是我熬过了潜移默化和身不由己,回头能看到还是原来的自己。
你仍然相信善良吗?
你仍然相信正义吗?
你仍然相信真理和正义必将战胜邪恶吗?
还是觉得可笑。
我知道,有太多的不容易,有太多的心酸委屈,艰难困苦。
就像红狗为了找约翰,翻山越岭,荒野山岭,一遍一遍。
坚持真的很难很难。
坚持一份深情,坚持一个信念,坚持一种生活。
只是看了电影,我还愿意相信,无论在哪个地方,无论面对怎样的生活,无论有怎样的不适应和困难,把温情和尊重融入血脉里,不要放弃,不要害怕,不要怀疑自己,坚持下去,一定会有一天,就像电影里的人们那样,你发现你和许许多多的人变成了伙伴,你所在的地方也变得可爱和温柔起来。
让我们再把电影里那句经典的台词改写一下,sometimes you choose a life, sometimes a life choose you. but whatever, as long as you live to it.最后,我想说,如果有个人愿意为你等四天,请一定要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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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喜欢自由 如果还你在追寻 如果你的思想还在徘徊 如果你还在怀疑人生 如果你好久没有被感动过 如果还想去安静的看一部让你静静的沉思而充满激情的电影 那就看 《红犬历险记》吧……谨此向RED GOG致敬……
这是继《忠犬八公》后又一部让我感怀万千的关于狗狗的电影。
永远都会记得影片中的一些台词:有时候是人选择狗,有时候是狗选择人......狗一旦做出了选择,就会从一而终。
今天我们之所以为一只小狗而感动流泪,实际上是为人类迷失的情感而流泪。
那句调侃不无道理:人与动物的最大区别是,动物永远是动物,而人有时候却不是人。
猫猫狗狗的温情谁抵挡得住 又被骗取眼泪无数
红瓜也是条好狗,不像八公啊小七啊那些拍的要死要活的,很诙谐,喜欢。
真心没感觉好在哪里。。。最后又弄来只红犬。。如果再死了大家得多难过啊?
一只狗与一群人的故事。
可以毫不吝惜的说,本片是我今年看的最优秀的一部澳洲电影!触动人心的故事再加上完美的配乐,绝赞!片子采取正叙倒叙加插叙,一只狗,一群人,一段历史,娓娓道来,感人至深!狗狗可以为一个人付出多少?答案是——它的心、它的命、它的一生和它的一切……
幸福就是在寂寞的人生旅途中,找到一个可以抚慰心灵的伴侣~
超级没意思
用一只狗作为主角来表达这帮开拓者之间的忠诚 信任 友谊和爱,比用一个圣人和英雄更容易让人感动
实在缺乏看完的兴趣
浪费我时间。。。。一点都不感动啊
剧情简介太坑爹了
狗狗自己挑选主人 哈哈
白瞎了这么萌的狗
太刻意了....
这狗选的也太不招人看了。里面一群大叔拼着装可爱啊。。。。
不喜欢这种狗,但矿工很可爱
没看完,实在是好闷……但是里面倒是有帅哥两三枚~
假,剧情夸张,狗找主人那段假的不行。还是喜欢八公
5.9分。4.36G,已删。
矿工大合唱那首歌挺好听的,风景美,人狗之间的爱也很动人。但叙事方式很烦人,硬是把一个很能打动人心的狗狗故事拍得让人哭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