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飞不仅电视剧拍得好,纪录片也完全不落下。
而一部优秀的纪录片的标准是什么?
虽然每个人的评判角度不同,大体上随便说说,我觉得若是单纯从拍摄手法上来看,有趣又顺滑的剪辑、镜头语言以及配乐,缺一不可。
但要是考虑内容,那就见仁见智了。
有时候只是想用画面涤荡一下心灵,有时候是真的想通过纪录片学习知识,但你想过吗?
有一种纪录片,看完是会让人很爽的……它也不是那种智识相通的心流体验,就是单纯地爽快。
偶然看到弗兰发言的截图让我心生好奇,打开这部名叫《Pretend It's a City (2021)》的纪录片,开启了我的“爽片”之旅。
在这之前我甚至不认识Fran Lebowitz这个人。
维基百科写:【弗兰·利波维兹(Fran Lebowitz)是一位美国作家、演讲家、业余演员。
她最为人熟知的是她通过对于纽约大都会生活的察觉、洞悉和描述,映射出对于整个美国社会生活方式具有讽刺幽默意味的评论。
有评论家称之她为“当代的多萝西·帕克”。
】弗兰来纽约之后做过出租车司机,打过零工,做了一些不太平常的小工作,后来得到安迪·沃荷的赏识,并作为他主办的杂志《访问》的一名撰稿人。
在那里,她写了一篇称为《我们的海滨》的文稿。
之后她也在杂志《淑女》工作过一段时间。
她的前2部作品《都市生活》(Metropolitan Life,1978年)和《社会探究》(Social Studies,1981年)均收录在论文集《弗然·利波维兹读者》(The Fran Lebowitz Reader,1994年)。
弗兰在电视和电影等其他领域也表现出色,因为她不仅是作家,还是喜剧演员、记者和演说家。
其实弗兰最厉害的地方就在于她的观察和表达能力,这也是《Pretend It's a City》的魅力所在,让人惊讶于她的描述,怎么可以这么生动,每句话都可以拉去讲脱口秀的程度。
话说回来,看完会令那些没有在纽约生活过的人都心生向往。
我们可以通过她的描述感受到她对这座城市的“爱”和关心。
当别人问她为什么是纽约的时候,她会反问,除了这儿还能去哪里?
在这部由七个部分组成的纪录片中,故事由马丁·斯科塞斯(Martin Scorsese)导演和他的主人公、作家和全神贯注的弗兰·莱博维茨(Fran Lebowitz)合写。
纽约的城市光景和喧嚣,交织着谈话X谈话,交错的剪辑让人真的感觉在看脱口秀节目。
她讨论了疫情以及她对失去托尼•莫里森(Toni Morrison)的悲痛,以及艾滋病&疫情对纽约艺术界的破坏性影响。
用弗兰自己的话说:“我没有什么能力改变什么,但我就是有很多很多观点要表达。
”不仅仅是片中提到的议题,弗兰对生活的很多方面都不屑一顾,从竞技运动到健康和度假的概念。
她还会用生动的语言来告诉你她讨厌的理由,包括她为什么不使用智能手机,或是她如何“爱书如命”。
即使你不同意她的观点,也很难不欣赏她的表述方式。
甚至想要拥有这样的伶牙俐齿和睿智头脑。
整个纪录片使用的是20世纪70年代的风格和照片。
弗兰在每张照片中看起来都很出色。
固定的着装风格形成了她的个人特色。
她的眼镜尤其像点睛之笔。
这款眼镜的外观虽简单,但却是精心设计的。
弗兰曾经承认,她定制的眼镜价格和汽车差不多。
她的牛仔靴也是专门制作的。
她的上衣来自萨维尔街裁缝Anderson & Sheppard,她的男装衬衫则是来自Hilditch & Key。
我自己感觉这算是某种固执的坚持。
世界对待“一成不变”的人总是感到奇怪和了不起。
也正是这些东西让她变得“奇怪”而特别。
这是一部充满弗兰个人魅力的纪录片,是纽约的生活部落格。
不需要我摘抄过多的台词和叙述来表扬它。
也许我们可以尝试用相似的考察态度去看自己生活的城市,或许也会有新鲜的名台词诞生。
改变总是从觉察开始。
在大多数人都把脑袋装在屏幕里的时候,假装这是一个真实城市,让我们认真看看真实的城市,过去、现在,以及它将变成怎样的未来。
2022-2-1
安利一部搞笑轻松的纪录片《假装我们在城市》。
一共七集,每集半小时左右。
《假装我们在城市》主要记录马丁·史柯西斯和弗兰·利波维兹之间的访谈对话。
该纪录片乱中有序,很多过去及现在采访相关的片段拼接在一起,就像看几场精彩的脱口秀。
而且弗兰真的好酷啊!当她穿着一件大衣,戴着墨镜出场时我就被征服了。
她年轻时就是这类似的发型打扮,跟她的性格一样,这么多年也没怎么变。
弗兰已年过七十,但她给人的感觉却很年轻。
她带着上世纪五十年代的生活作风和脾气,按着自己性子去生活,固执的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但就是这种不和谐让人拍手称赞。
弗兰吐槽现在的人是为艺术所售卖的价格欢呼,而不是为艺术品本身的价值去鼓掌;她吐槽纽约的高物价和高房价,现在的养生,现代人对大麻的接受度;她不理解现在年轻人将以前战俘才做的苦力活发展成健身运动,或是玩巴丹死亡行军式的游戏;她看不惯现在家长溺爱的教育方式;她批评纽约花费纳税人的辛苦钱去造一些浮夸又不实用的椅子;她还分享了小时候以及去阿拉斯加旅行的有趣经历……她三观正,分析事情有独到的见解和犀利的语言,怪不得这么吸粉。
而且她对工作的厌恶真是又让我的好感度倍增,我也曾想过有没有读书就能赚钱的活
确实读书很重要,我太喜欢读书了。
即使没有工资,也要读书。
书中自有黄金屋和颜如玉啊!
最后,将弗兰的这句富有哲理的话送给大家。
Think before you speak, read before you think.
出生于新泽西州的 Fran Lebowitz,高中辍学后来到纽约闯荡生活。
在她看来,这个城市物价高昂,房价疯狂,人行道上从来没有看路的人。
以至于别人在问:「你为什么住在纽约」的时候,反而回答不上来。
在城市居住,你的勇气,你的胆量,都将用来挑战这里日常中最为琐碎的危机,包括那些用手肘来骑车的年轻人。
曾经当过出租车司机,也曾经在 Andy Warhol 的「工厂」里做记者,曾经被爵士乐大师 Charles Mingus 追到第七大道,也曾经坐在拳王阿里与弗雷泽「世界大战」的擂台前 …… 这些「曾经」不仅真实地构筑起 Lebowitz 的纽约记忆,同时也在塑造着她与这座城市的关系:「也许你来到纽约,不知道如何在这里生活下去,但是你总会想到办法在这里生活下去。
」这是一种生活史的印证,也是一种时代经验的目睹。
在混融的时间与空间中识别自己,是每一个选择前来纽约的人,坚持下去的原因。
多年好友 Martin Scorsese 虽然已无法记起究竟是如何认识 Lebowitz,但他们记得每一次聚会之后,都能聊上一整夜。
毋容置疑,Scorsese 能由衷地欣赏她的幽默,她的愤怒,她对城市的尖刻吐槽与念念不忘。
两人于 2010 年曾合作推出纪录片《公众演讲》(Public Speaking),时隔 10 年,围绕 7 个话题的《弗兰 · 勒波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仍然在纽约发生。
两位老友无论是在咖啡桌前,还是舞台之上都保持着如一的默契,一个在滔滔不绝妙语连珠,一个在尽情应和放肆大笑。
「评价是我的职业。
」曾出版过《都市生活》(The Metropolitan Life)与《社会研究》(Social Studies)的 Lebowitz 将生活在都市的经验,转化为描述、见解、意识乃至愤怒。
她的犀利与幽默,不仅会令人联想起那个念叨着离不开曼哈顿的导演 Woody Allen,脑中也会闪现活跃在上世纪 60 年代的城市批评家 Jane Jacobs。
这个带着粗框眼镜的奶奶级媒体人,将日常观察凝练为她的「街道之眼」,同时成功打破纽约总规划师 Robert Moses 的社区改造计划。
一部《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The Death and Life of Great American Cities)不仅成为了影响至今的城市规划经典之作,也挑战和改变了人们看待城市方式。
有趣的是,纪录片中 Lebowitz 经常在皇后博物馆内的纽约全景模型之中游走,这个完全复刻了纽约城市的模型,由 100 多名工匠组成的团队为 1964 年世界博览会所制造。
庞大且精巧的地景,蓝图式的建筑规划,地图模型带来全新的空间感,人真正成为尺度的「主宰者」。
Lebowitz 在拍摄中曾经不小心碰倒过「皇后区大桥」,这座竣工于 1909 年跨越纽约东河的悬臂桥,连接着皇后区长岛市与曼哈顿上东区,在建造时曾牺牲了 50 人的生命。
「只是碰倒,没有损坏。
」Lebowitz 在采访中强调。
一次放大的近观,一种局部的对视,让我们重新审视那个无所不在的城市,究竟是以怎样的形象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之中。
除了开篇与剧集同名外,余下的 6 个主题皆以政府部门的名称命名。
这些部门所引发的争论与影响,看似是政策与规划,实际每一个环节都与城市中的居民息息相关,围绕着生活中的当事人所展开。
在「文化事务」中她指责了那个为拍卖价格而非毕加索画作鼓掌的世界,艺术成为谎言的媒介;在「大都会交通运输」中她声讨了那些忽视真实需求的公共计划,只考虑艺术改造的地铁站;「审计部门」则直面了金钱在城市中的意义,那些没有流进你我口袋中的资金最后去了哪里?
;她也会在「体育与健康部门」的篇章里调侃了自己多年不改的抽烟「坏习惯」与瑜伽养生的假流行;「户政部门」里的观点事关 Lebowitz 对于不同世代年轻人的看法,更重要的是,这位没有电脑,不使用社交账号的人强调了一件事:我不使用 Instagram 和 Twitter,并非因为我不知道它们是什么,恰恰是因为我知道它们是什么。
最后一期的主题「图书馆服务」,对于 Lebowitz 这位书虫而言简直是信手拈来。
从谈论曼哈顿中的「钉子户」Argosy 古书店,到采访美国作家 Toni Morrison,Lebowitz 认为书不是一面镜子而是一扇门,「我的世界大了 10亿倍」。
纽约公共图书馆售卖的冰箱贴里援引了 Lebowitz 的一句话「说话前先思考,思考前先读书」。
事实上,这是 Lebowitz 在 1978 年《新闻周刊》中给到年轻一代的建议,这句话的后半段是:这样你会有事去思考,无需自己去编造。
40 多年过去了,片中的 Lebowitz 不仅保持着与当时如一的发型、穿着、乃至坐姿与谈吐,更重要的是,71 岁的她仍保持着对这座城市巨大的热情与嗅觉,爵士乐般轻盈又灵动地谈论着周遭的一切。
Lebowitz 有时在咖啡厅内与 Scorsese 随性聊天,有时则站在台上进行脱口秀式批判,更多的时候,她选择在纽约的街头来回踱步喃喃自语,自称是城市中唯一会认真看「路」的行人。
她在行走的过程中收集着来自街道上的「纪念碑」,当中的故事与传说,一一 被踩在脚底。
在这些铭牌中,匹萨饼大小的「Hess Hriangel」被称为纽约市最小的一块土地 —— 只有 0.3 平方米。
在 1910 年的城市规划中,253 栋建筑都将被拆除用于拓宽第七大道并建设地铁,包括 David Hess 所拥有的五层公寓。
抗争虽然无果,但 Hess 的继承人却在日后发现最初的土地拆建测量漏掉了一小块土地。
他们不仅拒绝了政府提出捐让要求,还在此以三角形马赛克的铭牌标明了土地的所有权。
这些斗争即便没有击破程序,却为城市带来一种形象:保持原则,永不言和。
纽约与全球所有大都会一样,土地与人的关系变得异常紧张,无论向西搬,向东搬,向南搬抑或向北搬,节节攀升的地价仍会令人无所适从。
作为已经在纽约生活了 50 多年的「老客人」,Lebowitz 自嘲是房地产投资中「高买低卖」的失败者。
看过 100 多套房子,经历了房价一周内涨达 1 万美金的疯狂时刻,她认为如果要买到心仪的房子,一个能装下一万册书的房间,她的头等大事就是中彩票。
「我 18 岁来到纽约,不是为了投身房地产这一行。
这里的人整天谈钱,仿佛这个话题很有吸引力,其实不是」。
欲望与紧张交织,诱惑与失落并存,抓住机会的人藏身在大楼,没有地址的人消失在街头。
面对老马的发问,「你的幽默来自哪里,是后天培养还是天赋」时,曾经在中学得过「最佳幽默奖」的 Lebowitz 显然骄傲又自得。
「天赋的伟大之处在于,它绝对随机分布在世界人口中的特性,它和任何事情都毫无关联。
」而纽约,则如约翰斯坦贝克在《愤怒的葡萄》中所言:在纽约,一切都是聚世界之大成,它们彼此龌蹉又并行无碍:人口、戏剧、艺术、写作、出版,进口,商业,谋杀,奢侈,穷困 …… 迷失在纽约的多样性中,吸收了丰富体验的身体,也将成为社会空间的一部分。
作为「世界中心的岛」,曼哈顿曾是美国的起点。
20 世纪 20 年代以来,不断从欧洲涌入美国的移民,经过漫长的大西洋航行,将在自由女神像旁的移民入境审查站中接受检查,获得资格。
犹太诗人 Emma Lazarus 的十四行诗就将铭刻在基石之上,赞颂这个拥抱世界的「金色大门」。
但到 20 世纪 50 年代,已经有 80% 的纽约客生于美国。
直到 1965 年移民法《哈特-塞勒法》(Hart-Celler Act)的推出,新的移民潮再度开启,这使得各个国家的公民都可以申请移民美国,到 1980 年代时来自全球的移民已超过 100 万。
在图书馆内,Lebowitz 与 Scorsese 寻找着各自家族的记录。
犹太人的身份让 Lebowitz 思索种族与文化的联系,而意大利裔的 Scorsese 无疑拍出了纽约最好的黑帮片。
城市是世界的高度浓缩,以最疯狂的效率证明着人类的胆识。
现任纽约市长 Bill de Blasio 在竞选演讲时曾提到,纽约是一个「双面之城」,贫富差距、阶级固化、市绅化与暴力,这里有被神话的一部分,也有令人心碎的瞬间。
Lebowitz 虽然在纽约行走,却能瞥见世界所有大都市都共有的毛病,提醒那些兴致勃勃的异乡人。
《假装我们在城市》在疫情来临之前开始拍摄,Lebowitz 曾对挤满纽约人行道中间的「白痴们」大喊「快点!
假装这是一座城市!
」,以讽刺那些从不抬头看路,活在自我世界中的都市人。
疫情的到来,在城市陷入停滞阶段,Lebowitz 曾与《假装》的摄影总监 Ellen Kuras 在城内游荡,拍摄回来的照片非常漂亮。
空荡荡的街道让纽约的变成精美的静态风景。
变化随时在发生,但 Lebowitz 并不希望继续在这样的街头拍下去,「我们不是记者」,这样的纽约,这样的城市,反而是她最不希望记录的时刻。
直到今天,常态化的疫情正在使我们的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拥塞渐渐冷却,我们在街道上看不到彼此的脸。
当初 Lebowitz 向街道中央喊出的口号,不仅成为了这部纪录片的标题,同时成为了一则隐喻,过去的抱怨变成一封给纽约的情书。
公平与趣味,城市有最吸引我们的东西;拥堵与漠不关心,这里也有最臭名昭著的故事。
但周而复始的诱惑恰恰来源于城市的暧昧混杂,生活不仅是一种存在,还是一种发生,一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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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第一集,大概知道这个片是个什么类型了。
不是很喜欢这个作家的风格,讲话太快,为了显得自己很犀利,内容一般,也不知道主持人一直在笑什么。
可能作家就是这样,觉得自己口条溜,显示自己思维敏捷,古今中外都一样。
她所描述的这个纽约,可能确实像她说的,是个2000年前的纽约,反正跟我现在感受到的纽约不太一样。
纽约这个城市也很奇妙,你说它几十年都没进步(基建方面),可它见证了几代人,经历了几波风雨,片中的老影片,感觉确实很美国(我现在并没有感受到的美国)另外一个有趣的点是: 我来纽约,不是因为它干净,因为它安全,它确实肮脏,确实治安不好,但是这就是纽约……WTF,这是现状,但不代表你不能让它越来越干净,越来越安全,你没有做到是因为你们政府无能。
当然这是你们自家人的事,只要你们自己不介意,我们外人也无需置喙。
然而你们政府一边那么无能,一边又对别人指指点点,仿佛自己是个上帝,这就很不可理喻了。
喜欢Fran 喜欢里面的声音,收集了电影里的音乐歌单 :分享Romainkai的歌单《Pretend it’s a city 假装这是座城市》http://music.163.com/playlist/5463353071/19448639/?userid=19448639 (@网易云音乐)
《弗兰·勒博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于今年1月在Netflix上线,是导演马丁·斯科塞斯和作家弗兰·勒博维茨共同出品的纪录片,其主要以对话的形式并夹杂着一些采访和提问来呈现弗兰·勒博维茨对纽约生活的全方位吐槽。
在近期的美国娱乐节目《周六夜现场》,一小品对《弗兰·勒博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进行了恶搞。
小品全程是Fran随便讲几句,Martin都狂笑。
当我看完全七集纪录片后,发现SNL小品的演绎太精准了。
弗兰是谁弗兰·利波维兹(Fran Lebowitz,1950年10月27日-)是一位美国作家,演讲家,业余演员(曾在《华尔街之狼》扮演法官)。
代表作有《都市生活》(Metropolitan Life,1978年)和《社会探究》(Social Studies,1981年),弗兰自称花了十年生闷气后又出了儿童书《Mr. Chas and Lisa Sue Meet the Pandas》(1994年)。
弗兰出生并长大于新泽西州,在被高中开除后,于1969年搬到了纽约。
为了维持生计,弗兰最初一开始做过清洁工,出租车司机和pornography写手。
在21岁时,她开始为一个小杂志写书评和影评,杂志的创办者就是查尔斯·明格斯(Charles Mingus)的第四任妻子Susan Graham Ungaro。
查尔斯·明格斯(Charles Mingus Jr., 1922 – 1979) 是一位美国爵士贝斯手、作曲家、乐队领队。
他被视为20世纪美国爵士乐的标杆人物。
随后,弗兰开始为安迪沃霍尔(Andy Warhol)工作,写专栏 "I Cover the Waterfront"。
1978年,她出版了第一本书《都市生活》(Metropolitan Life)后,开始不断接受采访和上电视并成为当地的名人。
弗兰对她的犹太人身份的认同来自于其种族和文化,但与其宗教含义无关。
她自称从7岁起,她就已经是一位无神论者。
E01 Pretend it's a city 假装它是个城市弗兰被提问“你是怎么描述你的生活方式的”,弗兰回复道“我绝不会用生活方式这个词”。
弗兰被问“你会看不起人吗”,她回复道“有一些自命不凡是不好的,我的自命不凡不是针对你父亲是谁,你读的哪所学校,你在哪里长大,而是你是否同意我的意见”。
纽约地铁L线由于气味暂时关停了,弗兰说平时地铁车厢也不是紫藤味的高山村庄。
随后提到了911后的空气问题,即便在80个街区内人们都能闻到粉尘,Christine Whitman作为负责人仍表示空气没事,现在数千人得了癌症。
纽约生活物价这么贵,没有人负担的起,然而住在这里的八百万人somehow做到了。
弗兰说自己从未想生活在过去的纽约,这直接总结了一个半小时的伍迪艾伦的《午夜巴黎》。
E02 Cultural affairs 文化事务“为什么犹太人不吃培根?
因为太好吃了!
”
弗兰提到第一次(在某件事上)没有任何天赋是小时候学习大提琴,她随即认识到了自己可以通过练习能变得更好,而不是优秀。
大佬果真是早早就认清自己擅长和不擅长的事情了。
弗兰对于人们关于自己真正喜好但不擅长的事情的建议是,自娱自乐不要打扰他人就好,人们没有必要去展示任何事情。
她批评人们现在喜欢去晒任何小事。
“音乐家和厨师为人类大部分愉悦感负责。
”
在接受斯派克·李(Spike Lee)的采访时,弗兰表达了对艺术和体育的看法。
艺术是人们去观赏一个最终结果,人们会反复地去欣赏这个作品,但体育在于整个竞技比赛的过程,当比赛结束输赢已定,人们不会把这一场比赛再重新看一遍。
为艺术鼓掌,而不是价格。
弗兰提到了毕加索作品在拍卖时,当画作出来后现场是鸦雀无声,当拍卖结束后,人们为被拍出的高价鼓掌。
她对查尔斯·明格斯(20世纪美国爵士乐的标杆人物)的评价是个十足的吃货,让唐人街厨师都跑出来鼓掌那种。
一向目中无人的查尔斯·明格斯对另一位音乐家Duke Ellington却毕恭毕敬。
再自大的人都有一个其敬重的人物。
E03 Metropolitan Transit 大都会交通运输弗兰提到了纽约出租车司机开车太疯狂,她年轻的时候还谎称自己怀孕了,好让司机能够减速。
在提问环节,一个西班牙女人开始讲自己被警车撞,然后开始诉讼纽约这个城市。
弗兰和马丁忍不住打断,这不是提问,这是在讲故事。
一个地铁站为了重修关停五个月,弗兰忍不住吐槽这些狗狗的马赛克画像,在真正重要的问题解决前,艺术装置完全没有必要。
弗兰对于“度假”的态度也格外有趣,“我出门不是为了度假,而是为了赚钱,好让我能(不出门)继续住在这里”。
E04 Board of estimate 审计部门弗兰表示自己不喜欢写作,一直不满意自己的工作,随后意识到了自己就是讨厌工作。
弗兰谈到MeToo运动时,提到了反对浪潮(backlash)和撒谎的可能性。
她的态度更为细致和接地气,她的重点放在了普通女性上。
MeToo运动能够被引起重视是因为女明星们的参与。
要明确的态度是,这种演艺圈的潜规则当然是不好的。
对于女明星来说,你可以选择不去接某部戏而避免受到侵犯。
但对于在酒店整理床铺或从事类似工作的女性来说,她们很难有选择的余地。
弗兰说自己当年不去做服务员是因为要得到排班需要和领班睡觉。
E05 Department of sports & health 体育与健康部门这一集,弗兰表达了对现今的养生,体育,度假项目,和一些所谓的挑战的负面态度。
在接受Spike Lee的采访中,弗兰说自己讨厌体育。
她喜欢穆罕默德阿里不是因为他是一个伟大的拳击手,而是作为一个有象征意义的人物。
Spike Lee说体育的意义也很有道理,体育给予了观众一份认同感,并且对于黑人来说这也是他们最先改变自身地位的手段。
就是他不断打断弗兰说话和咄咄逼人的态度有点烦。
斯派克·李,美国导演,凭借《黑色党徒》获第91届美国奥斯卡金像奖最佳改编剧本。
而极限运动只不过是人为的,没有必要的,自我编造的挑战。
“挑战是你必须要做的事情,而不是你编造的事情“,并且现实生活就足够挑战了,这一段和小崔脱口秀说过的一段所表达的意义类似。
E06 Hall of records 户政部门开场弗兰说道,人会持续犯错,但年龄越大,能找的借口越少。
弗兰被提问有没有“guilty pleasure”,她说既然是乐趣,就不该有负罪感。
弗兰小时候到了7:30半就被要求上床睡觉,之后她问她妈为什么,她妈说过了晚上7:30就忍受不了她继续吵闹了。
片尾,弗兰说,真正年轻的人是意识不到年华逝去的,当你意识到了,证明你的年华(开始)逝去了。
E07 Library services 图书馆服务开场,弗兰被提问“你认为存在令人窒息的political correctness吗?
”,弗兰说我的呼吸很顺畅。
太佩服弗兰这种四两拨千斤的说话方式。
弗兰说,“如果你把一本书掉在地上了,你要亲吻它一下”,这是她在犹太教堂学到的对祈祷书的态度,她也将此应用到了别的书上。
弗兰在年轻时为安迪沃霍尔工作写专栏,声称二人关系不好。
在安迪沃霍尔(1928-1987年)去世两周前,她把她持有的所有安迪沃霍尔的作品卖掉了了,为了支付公寓的维修费。
弗兰真是没财运啊。
二人的犹太人长相也太明显了!
1978年,当弗兰受邀为《新闻周刊》写专题,她的父母对此格外惊讶。
弗兰的父母不看《时代周刊》(因为当时的老板亨利鲁斯是反犹人士),但是看《新闻周刊》(Newsweek)。
其写的专题就是为青少年提供意见,在纽约公立图书馆售卖的冰箱贴上就引用了其中的一句话。
弗兰从成名到现在,她的服装造型和说话态度几乎没有变化,果真大佬在年轻时就决定和形成了自己的风格。
弗兰很生气,因为她是纽约街头唯一看路的人。
她要起草一份宣言,标题就叫“假装我们在城市”,以警示那些目中无人的挡路者——这城里还有其他人呢!
在纽约生活了五十多年的作家弗兰·勒波维茨,对这座她离不开的城市和其间的当代生活都有诸多不满。
作为弗兰的多年好友,同样深爱纽约的马丁·斯科塞斯显然了解也欣赏她的愤怒。
继2010年的纪录片《公众演讲》后,马丁在Netflix原创纪录剧集《弗兰·勒波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里再次将镜头对准了这位手上无权却意见多多的友人,捕捉她在访谈、演讲、城市漫游和咖啡桌对话间的连篇妙语,一同为纽约献上一封辛辣而真挚的情书。
都市观察家的生活意见1980年前后,两部有关纽约生活的随笔集《Metropolitan Life》和《Social Studies》奠定了弗兰作为作家、评论家的江湖地位,也让发表意见、评判事物成为她此后的主职工作和风格标签。
《假装我们在城市》是一部弗兰的意见集锦,也是她观点密集而结构松散的建城宣言。
全剧共有七集,除开与剧集同名的第一集,剩下六集的标题都取自纽约的某个政府部门名称,为弗兰信马由缰的漫谈划定大致方向。
但即使有预设主题,也不要指望弗兰会照本宣科。
她有太多的话要说,对任何人事物都有一箩筐的意见要表达,金句和妙喻层出不穷,名人趣闻和年代轶事信手拈来,最终把所有命题发言都全部变成自由发挥的爵士即兴。
在“文化事务部”里,弗兰赞美天赋在人群中分布的随机性,讲述因才能不足而放弃大提琴的童年往事和曾获得的“班级幽默风趣奖”,但一转头,她又开始对当下文艺环境大发不满,一针见血地批评人们在拍卖场上为了成交价而不是毕加索鼓掌;在“预算委员会”中,对房地产市场不敏感也阻止不了弗兰对纽约的摩天大楼发表高见。
她不懂建筑但懂衬衫,所以,在城市建筑上彼此借鉴的纽约和迪拜,到她嘴里,就成了互相抄袭的布克兄弟和拉夫劳伦;而在“体育与健康部门”下,大烟枪弗兰又犀利地嘲讽起了养生,认为“养生是一种贪婪,”责怪硅谷刮来的保健邪风,吹得纽约街上三分之一的人都背起了她看不惯的瑜伽垫……
听弗兰说话是一种纯粹的享受,哪怕是少数略显陈腐的论点,经她的坦荡和诙谐一包装,都成了值得摘抄的箴言。
而比言语更迷人的,是弗兰那独一无二的人格魅力。
弗兰尖酸又真诚,对自身的局限性有着清醒的认知,谦虚地表示“人只能理解同辈人”,但到了每次开口表达意见的时候,却仍是强硬无比地爱憎分明,毫不妥协,也从不抱歉。
已故作家托妮·莫里森曾建议弗兰把文字中的“你”换成“我们”,以表达一种对读者的邀请。
但显然,弗兰不喜欢“我们”,而《假装我们在城市》也延续了她的这种距离感。
对于观众,弗兰既不亲热也不讨好,她就像一个脚步过快的导游,一路撒下聪明的词句,完全不在意身后的游客能否跟上。
但尽管如此,我们仍想紧随她身后,再听听她还有什么话要说。
旧日纽约消亡史皇后区艺术博物馆的“纽约全貌”展区,是《假装我们在城市》中反复出现的一处场景。
宏伟的纽约市微缩模型间,穿着鞋套的弗兰小心翼翼地跨过大桥,活像空降纽约的哥斯拉。
不管弗兰在谈什么,她的话里永远只有一位主角:纽约。
她和纽约之间的爱恨纠缠在剧中展现得淋漓尽致,纽约对她来说是《尼伯龙根的指环》一样庞杂繁复的大麻烦,却也是一处从不无聊的文化天堂。
噪音,地铁,游客,房价,市长,干洗店,时代广场,装置艺术……弗兰对纽约的种种怨言虽然幽默但不新奇,大多时候只是在重复和加深现代人对纽约固有的刻板印象。
而在表层的抱怨之下,那些对旧日纽约的快照式追忆,才是整部剧里更为珍贵动人的部分。
69年就来到纽约的弗兰是一位联通各界人士的活坐标,也是许多历史事件的亲历者。
她见证了O.J.辛普森案件宣判时的万人空巷,也呼吸过911后覆盖城市的“烟尘”;她曾为安迪·沃霍尔工作,看过拳王阿里与弗雷泽的世纪之战,还被爵士传奇查尔斯·明格斯追着跑过第七大道;
她开过出租,因此知道司机们常去的Belmore餐厅(Belmore餐厅也在马丁的《出租车司机》中出现过);她嗜书如命,然而钟爱的旧书店大都关张消失……
在弗兰轻描淡写的回忆里,所有的故人旧事连成线,已被拆除的建筑构成记忆的街区,她脑海中的纽约在鸣笛声和爵士乐响中拔地而起。
碎片化的观点输出不足以描摹纽约的样貌,搭配上个体记忆的真实重述,才能让一座已经消亡的旧日城市再度鲜活。
最佳损友老马丁马丁·斯科塞斯在剧中的存在感很低,他藏在背景里,鲜少提问也从不插话,只会用阵阵傻笑声回应弗兰的妙句。
但这并不是说马丁对作品的参与度低。
谈话间隙,马丁会适时剪进杂志剪报或影像资料来丰满友人的表达,就像一条俏皮另类的“导演音轨”,一撮点缀性质的香辛料,为《假装我们在城市》增添多一层风味。
当弗兰谈到出租车速过快,马丁就插入一段自己电影《下班后》的片段;当斯派克·李和弗兰因体育话题产生异见,马丁就立马补充94年斯派克·李在赛场边和尼克斯队员互喷的名场面;在弗兰讲起《华尔街之狼》片场和小李子的电子烟往事后,马丁还要用自己颇有辨识度的嗓音录一段煞有介事的免责声明……在采访中马丁曾表示,这部作品的创作初衷很单纯,他只是想和弗兰待在一起。
两位老友像一对最为默契的喜剧搭档,而马丁视角下对弗兰毫不矫饰的欣赏目光,也让整套剧集在可爱风趣和愤世嫉俗间找到了完美平衡。
不过,拍摄时的弗兰和老马肯定没料到,一场疫情会彻底改变纽约的样子,也赋予了这部作品新的意义。
当人潮汹涌的日常纽约暂时消失,剧里弗兰所有的抱怨都成了失去才知珍惜的怀恋,而《假装我们在城市》,也从一场针对纽约生活的吐槽大会,变成了一份封存住纽约最后活力的珍贵纪念。
虽然纽约总在变化中,但如果现在有一个能一键把纽约复原到疫情前的红色大按钮摆在面前,哪怕是最讨厌街头行人的弗兰,想必也会不假思索地一把按下吧。
安利一部搞笑轻松的纪录片《假装我们在城市》。
一共七集,每集半小时左右。
《假装我们在城市》主要记录马丁·史柯西斯和弗兰·利波维兹之间的访谈对话。
该纪录片乱中有序,很多过去及现在采访相关的片段拼接在一起,就像看几场精彩的脱口秀。
而且弗兰真的好酷啊!当她穿着一件大衣,戴着墨镜出场时我就被征服了。
她年轻时就是这类似的发型打扮,跟她的性格一样,这么多年也没怎么变。
弗兰已年过七十,但她给人的感觉却很年轻。
她带着上世纪五十年代的生活作风和脾气,按着自己性子去生活,固执的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但就是这种不和谐让人拍手称赞。
弗兰吐槽现在的人是为艺术所售卖的价格欢呼,而不是为艺术品本身的价值去鼓掌;她吐槽纽约的高物价和高房价,现在的养生,现代人对大麻的接受度;她不理解现在年轻人将以前战俘才做的苦力活发展成健身运动,或是玩巴丹死亡行军式的游戏;她看不惯现在家长溺爱的教育方式;她批评纽约花费纳税人的辛苦钱去造一些浮夸又不实用的椅子;她还分享了小时候以及去阿拉斯加旅行的有趣经历……她三观正,分析事情有独到的见解和犀利的语言,怪不得这么吸粉。
而且她对工作的厌恶真是又让我的好感度倍增,我也曾想过有没有读书就能赚钱的活
确实读书很重要,我太喜欢读书了。
即使没有工资,也要读书。
书中自有黄金屋和颜如玉啊!
最后,将弗兰的这句富有哲理的话送给大家。
Think before you speak, read before you think.
愤怒的原因是我没有权利却又意见多多。
可是需要永远保护我们这种愤怒的权利呀。
可是需要永远保护愤怒的权利呀
天赋的随机分布,它的不能买到,是其伟大之处,也是真正的公平。
如果有基因也是可以编辑的,该有多可怕。
音乐的伟大之处,在于其强烈的共情特点。
人在听到某段旋律的时候,会想到当时的心情和故事。
食物的味道和嗅觉的感受亦是如此。
音乐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其和人的共情能力不同时代的人无法真正的互相理解。
我认为,不仅如此,相同时代,不同地域的人无法真正的理解;事实上,两个不同的人亦不存在完全的相互理解。
所以尊重和包容显得尤为重要。
和父母的相处亦是如此,无法理解但是可以尊重和包容。
Go and have fun!
读书的美妙之处就在于此,能够体验不同的人生。
挑战是你必须要面对的事情,而不是你编造的事情。
马丁·斯科塞斯的纪录片剧集《弗兰·勒博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我看了两遍,第一遍是当电影看,跟随弗兰·勒博维茨的脚步,看看她眼中的纽约。
可能有小伙伴不知道她,我也了解不深,她的头衔有作家、评论家、演讲家和业余演员,代表作有《都市生活》(Metropolitan Life,1978年)和《社会探究》(Social Studies,1981年),下一部作品是一本儿童书,弗兰自称花了十年生闷气后才写了《Mr. Chas and Lisa Sue Meet the Pandas》(1994年)。
但她是我个人最喜欢的那种知识分子,不圆滑,有明确清晰的观点且不吝表达,她坚持自己的一家之言,但对自己的观点负责。
第二遍看的时候,我是当作语言文化类节目来看,弗兰谈到的那些问题、观点、看法,很多都是司空见惯而习以为常的,但常常被忽略,或者说我们常常无意中已经被裹挟,主动地被动接受,明明我们是被灌输了某个知识或信息,但因为太常见太主流,我们以为是我们自己选择的。
但其实不是。
抛开弗兰·勒博维茨这个风趣幽默极具魅力的人,看第一遍的时候,我已经写过这个,“意见多多但没有权力的人”。
这次我们谈谈,弗兰·勒博维茨为什么要说“假装我们在城市。
”纪录片的名字,来源于弗兰第一集的吐槽,整个片子有大量镜头都是有大量的镜头都是弗兰穿梭于纽约的街头,她专注走路气势汹汹,而很多人,弗兰夸张地形容仿佛全纽约八百万人,只有我一个人在看路,她还举了个例子,一个小孩子用手肘控制车把,左手拿着三明治右手拿着iPad,居然没有出现事故,然后痛心疾首,能不能假装我们在城市。
她十八岁辍学到纽约,在纽约生活了五十年。
从文化事务到交通状况,她关心着这座城市的一切。
她不喜欢体育,明确说是讨厌体育,但她去看了阿里跟弗雷泽的世纪之战,她说自己是当成时髦的文化活动去看的。
采访她的斯派克·李大惊,你不喜欢体育却去看了最伟大的体育比赛之一。
弗兰说,她喜欢阿里,当作政治人物喜欢,斯派克·李是体育迷,据理力争地说体育的伟大,比如黑人最开始争取权益就是从体育开始的,包括女性,很多女性积极投身体育事业。
弗兰的回答是,我女性争取权益,更应该去国会。
不喜欢体育是她个人的喜好,但是她还谈到一个观点, 就是很多地方,比如芭蕾剧院,比如博物馆等等,很多人觉得一件事物使用它才要支持它,弗兰认为这是不对的,比如她自己,除非有人拿枪指着她把她绑到橄榄球场,否则她绝不会踏足,但是她支持橄榄球场的存在。
很多人觉得体育比赛是挑战自我,但她觉得体育比赛是游戏,是虚假的挑战自我,包括很多时候人们假期旅游的活动,选择爬山,爬到最高处跳下去,这在过去是战俘干的活,似乎大家做这些都是为了挑战自己,可是生活本身来说已经很难了,她不需要这些挑战。
养生、瑜伽,这些年的热门,她觉得养生对于她来说是一种额外的健康,是贪婪,而且经验告诉她,坏习惯会害死人,但好习惯救不了你。
她知道上瘾是什么,她开玩笑说自己的人生有两项活动,抽烟和策划复仇,她当然知道抽烟有害,但似乎她那个年代长起来的人没有特别在意这个,不像现在,小孩子吃块糖果妈妈都要大呼小叫,人只能理解自己同时代的人,她指的同时代是指上下十年。
她的脾气算不上温和,可以说非常易怒,这种易怒不是针对某个人,而是那些生活问题,地铁交通,市政部门,建筑外貌,她都有很多看法,所以常常愤怒,就像她说的,愤怒的原因是意见多多但没有权力。
话说回来,为什么我们这么爱看一个知识分子全篇在那里叨叨叨,首先当然是她的表达很有趣,她关注的问题都是现实生活中的那些很接地气的事情,最重要的就还是态度,一个知识分子最该有的态度,关注,表达,并且有理有据。
趣味横生
看不懂直男也get不到笑点
听一个有趣的人聊天,很快就会忘了时间,听她讲话大概就是如此。我看过很多电影中的纽约,但我永远也不会明白地铁上糟糕的气味,时代广场上碍人的盆栽,有些东西是你只有深入进那个环境才会体会到的。如此多的烦恼,皆是来自熙熙攘攘的人群,但安静的城市即使是美丽的,也是死气沉沉的,她的种种抱怨,也并非是来自愤怒,而是来自热爱。
挺无聊的
Fran criticizes the politics, the vanity and ignorance of people in New York City. People see her as ‘female Woody Allen’. But as she said in this series, she does lack of talent. If you felt tired of watching Woody Allen’s film (I doubt that), Larry David’s shows are way more entertaining than hers. Scorsese is a good interviewer by the way.
我能再听她说一百集。
看完纪录片让我想到了马未都
太扭腰客了。知识分子自我到一定程度就难免尖酸刻薄起来。
在斯科塞斯的镜头里,Fran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女人,尤其是前几集里。华丽的肢体语言、帅气高贵的气质和信息量极大的语言。后面渐渐发现事物的另一面,比如,语速极快和幽默的另一面是缺乏聆听的耐心和会为了期待听众的笑而显摆;或,坚持自我的另一面是固执不运动、不用智能产品和持续怀念过去。还有,我一直觉得,特别喜欢书的人,其实可以算是“恋物癖”的一种,并没有什么好特别得意的。调研了一下,好像她写作的成就挺一般的(不过,脱口秀才能确实是一流的。)合理怀疑,《欲望都市》里的Carrie从她身上汲取了灵感,Metropolitan Life。喜欢Fran的男装风,所以她是犹太+俄罗斯血统?在批评Leo法庭场景中抽电子烟的时候,斯科塞斯的表情明显僵硬了,感觉特别紧张,果然是爱徒。:D (另,BGM超棒)
看马丁的捧腹大笑太好笑!原本Fran 的机智,被高冷的老马魔性的笑声,放大了一百倍的幽默,笑到摔桌,让人着迷
对博学多才 每个话题抛过来都能金句频出 有意思的故事和际遇多得可以讲上几天几夜的没抵抗力 虽然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中很可能心气高/脾气怪到难以相处 但周末晚上打开网飞又不是为了找朋友 作为听众 这三个半小时我过得和老马一样快乐
2023想去一趟NY
喜欢这种拍摄形式——让一个人说个够,充分表达各种观点,哪怕议论的事情与其专业无关。Fran Lebowitz这位作家我第一次听说,她的作品我也没读过。从这部片子看,她机智,有想法,但过于沉迷标新立异,把“全纽约只有我……”挂在嘴边。反感这种表达,联想到懂王的经典句式“没有人比我更……”
不知道哪里好,就是一个老太太疯狂吐槽,而且是偏激的吐槽,只是出于自己的情绪,而不是有理有据的论证
这不是非常陈旧的、以纽约为宇宙中心的、privileged的知识分子傲慢吗?为什么大家这么喜欢?
真的觉得woody allen一直在嘲讽的pseudo intellectual找到原型了。感觉很虚伪!大部分镜头还是在players club,一个特别exclusive的私人会所。我觉得虚荣(并没有错)只是表象,并不是本质,作为一个生活在纽约三年的人,觉得很表面,只会抱怨,还不如去看abstract纪录片更能体现纽约的精神
就还行吧!零碎的观点,来打发时间是不错的,很多笑点没有get到。
Fran,我的(85%)楷模。
纽约这种城市盛产的就是这种不知道她写过什么大作但是名声一直在外的作家吧
证明了一件事,人可以一辈子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