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普森:美国制造

O.J.: Made in America,O.J.:美国制造,O·J·辛普森:美国制造

主演:O·J·辛普森,罗伯特·卡戴珊,碧·亚瑟,A·C·柯林斯,玛卡·克拉克,彼得·海姆斯,F·李·贝利,丹尼·贝克韦尔,吉姆·布朗,塔妮娅·布朗,巴勃罗·F·芬维斯,布鲁

类型:电视地区:美国语言:英语年份:2016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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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情介绍

辛普森:美国制造电视免费高清在线观看全集。
继《纽约灾星》和《制造杀人犯》 之后又一部极佳的纪录剧集。本作是导演伊斯拉•埃德尔曼摄制的5集纪录电视电影。将震惊美国的著名橄榄球运动员O.J. 辛普森杀人案事件再度搬上荧幕,通过对辛普森人生轨迹的深入展现,探究美国社会最关注的两个话题:种族和名人……热播电视剧最新电影魔法光源股份有限公司年轻的心小小克星!良医第三季樱花大战OVA4崭新的巴黎QQ女人心泳池管理员与男孩同车美丽的南方我是处女座残忍的心血族第一季海豹突击队第五季清秀佳人新刑警本色守财奴一拳超人第二季OVA4金钱之花非自然死亡搜索并摧毁给19岁的我自己侦探语录波普先生的企鹅东北往事我叫黄中华点五步饥饿游戏:鸣鸟与蛇之歌黑水仙噩梦解析夺命追捕狮身人面像之谜

 长篇影评

 1 ) 一次预设立场地捕获

影片立场《辛普森:美国制造》几乎避开了这些真正在法理上让辛普森“脱罪”,或者说被判无罪的证据,花了近6个小时(纪录片前四部分)做铺垫,以证明辛普森被判无罪,是洛杉矶长久以来的种族问题加剧所需要的一个解决出口,它不仅仅关乎辛普森个人案件的如何被判,更成了黑人群体是否被公正合理对待的象征,因此辛普森案的结果也就成了黑人平权运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倘若电影的表意只停留在这一点上,本片也就与当年对此案穷追不舍、无孔不入的报道杀妻案庭审的媒体没什么两样了,而本片超越后者的一点,便在纪录片的第五部分体现了出来。

在本片的第五部分,交代了辛普森被释放后的生活,并着重强调了出白人社会不再接纳他,而其后的民事诉讼案,辛普森更是被白人居多的陪审团摆了一道,被开出330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金。

到此仍未结束,2007年的入室抢劫案辛普森被法官(白人女法官)判处33年有期徒刑——按平常来说这就是个几年刑期的小案。

至此,影片的表意更进了一步,它通过说明杀妻案被判无罪其实是一种社会运动的裹挟,以及此后对辛普森另外两次判决的成了白人社会对此的报复,说明了种族问题使得司法判决出现了扭曲,它不是在声讨黑人群体在杀妻案中获得一种错位的满足,反倒是在控诉白人世界对此的报复行为,它旨在说明笼罩在历史的阴影下的种族问题中,倘若白人依然仗着自己资源上的优势,不公正的对待黑人——无论是否涉及“报复”,那么种族间的鸿沟永远无法弥合,那么杀妻案那样的不公正判决——是否不公我们再论——将再次出现。

在本片的视域中,辛普森不是作为个人出现,而是成了一种象征,于是由于种族问题的无法弥合,使得对于他的判决从来都没有公正过。

暂时抛开影片在论据呈现上是否有所纰漏不谈,就本片而言,它显然展现出创作者创作技巧的纯熟。

也正是通过这些精妙的技巧,使得观众们能够很好的投入到影片中。

倘若将纪录片看作一种阐释世界的方式,那么本片的阐释手法无疑是高超的;倘若观众在看一部纪录片的时候,希望被纪录片说服或感动,那显然这部纪录片是能满足观众们的需要的。

笔者试着分析它是通过什么样的技巧和手法达成自己的目的的。

尽管纪录片不像其他故事片一样,存在那么多种组成元素,但摄影、剪辑、配乐等几项基本电影元素纪录片依然是保留了下来的。

本片作为一个取材历史事件兼顾当事人口述的纪录片,几乎大半素材都直接从原有的影像资料中获取而来,因此剪辑也就成为了主创人员所能使用的为数不多的基本创作技巧。

但仅凭剪辑技巧,便已达到了极好的效果。

首先是全片的构架上,在《辛普森》中,交叉剪辑和平行剪辑作为基本剪辑手法贯穿全片。

整片的架构便是通过首先交代一段关于辛普森的成长、成名轨迹,然后平行交代这个时期洛城的种族问题的事件、种族运动的发展,或者反之。

这种作法有着显而易见的好处:通过反复的提醒和强调,让观众在前三部分的训练下,清晰地了解创作者要表达的观点——辛普森的脱罪,与洛杉矶种族运动的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不仅于此,这种手法还隐晦地表达了创作者的立场:不仅辛普森成功脱罪得益于他的种族,而且他的成功也与他的种族不可分割。

纵观片中所选取的辛普森关于自己“超种族”、“弱化种族”的言论,这种隐晦的立场显然是对前者的反驳。

而这种立场的确立则将辛普森作为一个个例从影片肯定的黑人争取自己权利的运动中剥离出来——就像辛普森企图将自己从种族里面“超脱”出来一样。

正如前文所提到的,主创对影片第五部分中白人报复辛普森的行为,是不赞成的,而通过“辛普森”与“黑人群体”的并置,也在表现辛普森寓于黑人群体之中——辛普森脱罪——的同时,将辛普森与整个黑人群体对立起来,其想要表达的,恰是认为白人不能因为辛普森一案未获得预期的结果,就否定种族平权运动带来的一切进步,不能因为辛普森个人品行的卑劣等,否定多年以来黑人为自己种族争取权利的努力。

其次在于叙事段落的处理上。

创作者们要面对的是浩如烟海的视频素材,将这些视频材料分类整理、组接成表意明确的段落已属不易,而影片许多段落所呈现出来的效果,却超乎预期。

笔者将以追捕辛普森一场为例,进行说明。

追捕辛普森一场出现在影片第三部分,创作者用了三十分钟对这一过程进行表述:画面中,洛杉矶警署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辛普森未按时赴约,到警署自首。

对检察官的采访,“辛普森现在是一名在逃疑犯”。

高速公路上,画外音“试图定位187疑犯,目标姓‘辛普森’。

”辛普森的律师在发布会上宣读辛普森的信,信中宣称自己没杀妻子,同时插入辛普森与家人在海滩玩耍、辛普森在橄榄球场上的意气风发等画面,信的内容成为画外音,随后画面切回发布会现场,律师在发布会上公布辛普森的行踪,声称有考林斯陪着辛普森。

对童年伙伴的回访,谈到考林斯可以为辛普森卖命:“OJ和考林斯在球场上,我们拿发令枪,大家都吓得往后退,考林斯站到OJ面前,说:‘如果你要射OJ,你先射死我。

’”直升机盘旋在高速公路上,画外音“……白色野马映入眼帘,一辆辆警车跟在后面”。

CBS频道在播放综艺节目,被切换成对辛普森逃亡的特别报道,同时穿插对当年的新闻报道员的回忆。

对当年负责追捕的行动队长、队员以及辛普森案的检察官的回访,穿插直播画面。

对新闻报道员的回访,谈及警方追捕辛普森时的异常举动,切入警车拦截,撞停其追捕车辆的画面,画外音:“如果辛普森只是一个黑人,绝不会发生这种情况,他早被拽出来打的屁滚尿流了”。

(暗示罗德尼·金事件)对警员的回访,提及辛普森要开车回家。

对谈判专家的回访。

“大量群众(少数族裔居多)堵在高速公路出口,举着标语“释放OJ,我们爱OJ”,画外音是对新闻报道员的回访:“这不是为OJ送行,这是洛杉矶史上最大的一次狂欢”。

辛普森继续往家的方向驶去,穿插当年对检察官的采访——采访已经结束但摄影机仍开着,检察官对此觉得十分可笑,对警察队长的回访。

辛普森的车回到庭院里。

画面中警车、警察、群众已经将整个区域围得水泄不通。

穿插对谈判专家、队长、警员的回访,他们都表示不得不谨慎处理,“我们正从罗德尼金事件中回复声誉,这件事处置是否得当十分关键。

”群众围在屋外,警察拦住他们,画面切到一个黑人妇女上:“你怎么知道是不是和检察官捏塑造了那些证据,把他逼成这个样子的。

”辛普森下车,冲着门口的警察大叫,画外音是警员的实况回忆。

对谈判专家的回访,谈及谈判细节。

辛普森主动进入警车。

警车带走辛普森,群众挤满了道路两旁,黑人们打着“释放OJ”的标语。

画外音是谈判专家的回忆“我们出发后,辛普森惊讶于外面的人群,他无法相信聚集了这么多人,他说:‘这些老黑跑到布伦特伍德干啥来了’。

”对行动队长的回访,总结整个事件,“整个事件都很奇葩,我在执法队里算是什么稀奇的都见过了,但没有哪件事比得上这件的。

”通过对三类——辛普森案发前的视频材料、当年的新闻素材以及对参与者的回访,十余种不同来源的素材进行剪辑,纪录片将这一个过程组接得比绝大多数故事片更有戏剧性和张力。

并且在保证了叙事性和戏剧性的同时,不忘穿插这次事件的处理与此前的罗德尼·金事件的联系,再次提醒观众辛普森案与此前的种族事件之间的关系:不仅辛普森案的庭审,就连辛普森在逃亡过程中没有被警方“粗暴”的对待,都是因为前人的牺牲所换来的。

同时也用谈判专家的回忆,再次强调辛普森个人的卑劣——在因种族身份获益、同族人为他伸冤、鸣不平的时候,他的回应却是“这些老黑跑来布伦特伍德(富人区)干啥来了”,以此反复向观众提示一个理念:不能因为辛普森个人之卑劣否定多年以来的种族平权运动。

再者是影片对于叙述段落的编排处理上。

本片不仅在全篇和大的叙事段落上做得十分出彩,在许多小的叙述段落的处理上也值得玩味。

如宣读辛普森案庭审结果的段落中有一场戏,拍摄的是法庭外群众的反应。

首先用一段平行剪辑表现当时的紧张气氛:大街两旁站着的人民无人交头接耳,骑警在街上走动,警察们都十分紧张。

当画外音在宣布庭审结果时,镜头落在了这样的画面上:黑人群体欢呼,横在他们前面的骑警的马受惊后退——马上的骑警们,都是白人,这一刻,黑人胜利了。

从叙事角度说,此前已经播放了宣读结果时的庭内画面,所以这段也就成了不承担叙事任务的一处闲笔,而将一处闲笔编排得让人紧张——正如将人尽皆知的案件拍得动人心弦一样——将已经完成叙事的“结果”再叙述一遍,并且依然能让延宕等手法依然奏效,同时夹杂表意,这一看似简单的小段落十分耐人寻味。

纰漏之处倘若仅仅从纪录片的完成角度来看,《辛普森》无疑达到了极高的水准,创作者们技法运用十分纯熟,以至于让这部影片有着极强的说服力,它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在用极其充沛的素材来论证一个非常简单的观点,它没有在近八个小时的文本中任性地、随意地分岔出多重的意义,也没有打算把可能使得影片的表意变得复杂的素材加入进来,一切都是经过提纯的,正如类型片对于生活的提纯以加强某种意念一样。

如果将《辛普森》比作类型片的话,它无疑可以算作类型片里的顶级之流,不仅通过酣畅淋漓的剪辑呈现一场让人紧张的、感到强烈压迫感的动作戏,而且用高强度的视觉材料冲击观众的感官,同时把故事讲得通俗易懂,只要中途没睡着,基本都能把握到故事要表达的观点和想要传达的理念。

《辛普森》作为一部观点纪录片,抑或称社会纪录片,显然是可取的,这类纪录片带有创作者看世界的角度,或者想要论证某一个事实,揭露某些世界的本质,企图说服观众,也都无可厚非。

本片将大量的视频素材进行组合,表达出自己的观点,似乎也无可指摘,况且还以如此雄辩的姿态面对着观众。

而《辛普森》的纰漏之处当然不在于其有观点,而在于创作者预设了立场——创作者们几乎是围绕着种族问题来进行文本建构的,而不是通过整理素材获得了本片的结论。

这将带来一个很严重的叙事逻辑,或者说论证逻辑问题:倘若要证明整个案件被种族问题所包围、缠绕和干扰,则必须证明辛普森是有罪的,再使用已经成为结果的、确凿的素材——辛普森被判无罪了,来论证是打种族牌使得辛普森脱罪。

即,因为辛普森是有罪的,是杀了人的,又因为辛普森被开释了,所以辛普森被开释是因为种族运动的兴起带来的后果。

而本片创作者们却并非如此,他们与当年案件的检方一样,是带着有罪推定进入的,而不是无罪推定。

而我们要明白:在真正更完整的庭审记录中,当年检方之所以失败,恰是因为他们证据的不力,许多逻辑上的不自洽,以及许多的存疑之处。

因此,倘若要让前四部分所展现出来的观点更真实可信的话,首先得证实辛普森是有罪的,两个人都是他杀的,然后再通过众所周知的审判结果,以及创作者们早已搜集好的关于他们主要观点中种族运动方面的素材,证明《辛普森》成片里面所要表达的观点。

正由于本片没有做到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论证辛普森是有罪的,因此损害了它的最终品质。

如果我们认同观点纪录片应当展现给观众一种新的看世界的角度,为人们了解大众记忆和社会历史增添崭新的维度,那么这种新角度、新维度的获得不是没有前提的,它须建立在对求真的基础上。

而搁置不利于自身观点的材料,只选取放置有利于自己的素材,以素材来配合自己的观点,显然不是一种求真的态度。

一切的简化和提纯,都是对表达的损害,观点纪录片在说服观众的时候,如果只重是通过技巧和手法来引导观众,而不重视素材本身的复杂的话,便舍本逐末了。

或许有人会质疑:既然说辛普森案作为在美国家喻户晓的大案,民众对于它的了解程度足以让他们有着清晰的判断,如果在这种前提下,观众依然被这个电影所说服,不是刚好可以证明本片是比较足够客观和可信吗?

对此,应当从两点进行考虑:其一、在前文曾提到,本片在观点上最引人瞩目之处,是在辛普森案的基础上所增加的辛普森民事诉讼案以及入室抢劫案的两组素材,借此展现了美国种族矛盾的复杂性,以及这种做法的危害——无论是对于白人还是对于黑人。

而支撑这个观点的后面两段论据,都显得更有说服力,也更可信;其二、早在辛普森案庭审的时候,媒体就已经大肆宣称辩护方律师打种族牌,这使得了解此案的观众其实仍保有对此的模糊记忆,于是观众们都出以一种可以被改变和说服的状态中,加之后面两组材料的真实可信,是很容易被说服的。

同时我们不能忘了,在当下美国大肆兴起的平权运动,使得论及种族问题已经成为一种大势所趋,处于这种环境下的民众是做好接受类似观点从出现了的。

从接受美学上说,时下环境已经给予了观众们一定的期待视野,言下之意,观众们都等待着被种族讨论的论点召唤。

从这个角度看,《辛普森》在观点上不过是在当下环境下,顺势向前迈了小小一步而已。

而笔者此前所提到的,本片不足之处,恰在于论据的一面之词以及论证的迷惑性,有损创作者观点的表达,甚至深陷刻意迎合时代“政治正确”的嫌疑中,而这种迎合很容易将所有在技巧和手法上所做出的努力都消解掉——尽管在观点上的顺应和技巧上的精巧更能在达成目的上事半功倍。

纪录片的道德问题在比尔·尼克尔斯的《纪录片导论》中,曾提到电影分成达成心愿的纪录片与再现社会的纪录片两类,前者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故事片(fiction),它“明确地表达我们的希冀和梦想、梦魇与恐惧,让想象的内容变得具体、形象”,言下之意,便是把创作者的审美理念、意识形态具象化;而后者,则通过独特的方式让社会现实的内容变得可见可闻,向我们“提供了探索和理解这个我们早就熟视无睹的世界的新视角”,然而也要说明,在接受其理念、观点之前,必须要“评估它们对于我们所认识的世界进行的陈述和评论以及持有的主张和观点,然后判断它们是否值得信赖”。

笔者在前文对《辛普森》的分析中已经说明,本片的观点是颇有启示性的,在技巧上也做得十分出色,但其素材上的选取却有偏颇之处,使得整个影片被置于一种特殊的境地。

严重地说,其所选取素材之主观,足以消解整个观点的可信度。

而纵观影史,这种行为足以让影片从优秀的艺术作品降格成政治檄文和意识形态宣传工具。

至此,我们不得不简单地讨论一下关于观点纪录片的一个道德问题:对于观点纪录片而言,立场更重要还是是非更重要。

笔者在前文已经提出,《辛普森》的创作者们是预设了一个特定立场的,其倡导的价值有着顺应和迎合时下美国的白人左派主流价值观的嫌疑,而之所以称之为“嫌疑”,在于通过一个不确凿的案件来坐实自己的观点,于是在论证过程中有意的摒弃了不利于自己观点的材料,使整个影片被简化和提纯化。

因此,在本片中,出现了立场大于是非的现象——刻意回避、弱化不利于自己论点的素材,这显然会有损影片的质量。

这并非说,一个观点纪录片不能预设观点,观点先行,但每当创作者遇到了可能会不利于自己的观点的素材,甚至会得出相反结论的素材时,如何处理它们,便成了一个道德问题,它直接决定了创作者对观众、对现实的态度——是忠实还是欺骗,而对于创作者自身而言,这是一个选择“爱吾师”抑或是“爱真理”的问题。

我们在说纪录片给予我们看世界的新角度的时候,是因为我们知道我们一生不能达到真理,而只能努力去不断接近它。

也许对于同一个事件,同一组素材,会有不同的看法,正如在罗德尼·金被警察殴打一案中,被路人拍下来的视频同时成为双方论证自己观点的材料,在法庭上,这个视频被双方律师一帧一帧的回放,生怕错过哪个细节,在此,影像完全成了媒介,任由双方发挥。

假如连同样一段影像都能生成两种不同看法时,我们还怎么敢那么信誓旦旦地说自己掌握了真理。

因此,像同一组影像,奥利弗·斯通可以用来戏仿,放置在《天生杀人狂》中,借以讽刺现代媒体的无道德;而《辛普森》则可以借来说明黑人长期以来受到的不公对待。

然而,这些也都是建立在素材确凿之上的,它没有无中生有,也没有刻意避之。

我们之所以说《大而不倒》对于次级贷款危机时期,美国为挽救金融危机做出的努力所做的搬演,是更专业并且令人信服的;而持有明显左派观点,认为金融危机的出现是因为华尔街贪婪的《监守自盗》则显得相对主观,没那么有说服力,就在于后者将许多采访获得的材料,进行了筛选和重新编排——对采访者的话断章取义,并调换语句顺序。

或许《大而不倒》的观点没那么惊人,甚至有着为部分高层洗脱的嫌疑,而《监守自盗》的观点却更旗帜鲜明,更容易符合观众们的预期,但我们不能否认后者为达到自己目的所做的处理正好消解了其观点的价值。

不难发现,无论是《辛普森》还是《监守自盗》,持有白人左派立场的纪录片往往在观点上更引人瞩目,往往更能俘获观众们的心,但深究却发现,这些影片常常出现观念先行的现象,并且这些观念往往在价值取向上十分正确。

当然,这些并非缺点,其缺点恰在于,论证过程中的力所不逮,往往出现偏颇,当然也在于说明,这些左派立场往往和故事片一样,更多的是表达一种自己的希冀和梦想,是在述说自己心中所想,是席勒化的。

再回到此前所说的“新角度”问题上,综合对于《辛普森》《监守自盗》以及《大而不倒》的看法,会发现,所谓的“新角度”,与其说“新”,毋宁说是对于主流观点的搬演,是观众们期待视野范围内的一场等候,也是一种待在舒适区里的安逸。

而像一些真正挑战观众认知的纪录片,则往往不讨喜,这未免让人想起“可信者不可爱,可爱者不可信”的遗憾。

但且抛开观众、主流观念等因素不谈,回到纪录片的创作本身,在面对立场与是非问题的时候,也许横在二者之间的,是创作者的勇气——不仅挑战自己,也在挑战既有的一切。

在面对可能会改变自己看法、观点的事实时,是否有勇气修正或推翻自己的观点,需要勇气;在遇到自己所表达的观点,自己的素材所指向的观点,与主流价值有出入,甚至相悖时,面对主流价值观带来的巨大压力和裹挟性,将自己的观点表达出来,同样需要勇气。

而这种勇气或许就是纪录片最大的道德问题。

 2 ) 其实还是挺恶心女DA克拉克的

OJ案子的重点明明应该是彰显美国司法系统的程序正义,这片子剪得也太偏激了,舆论的呼声明明是从地检署不断放各种真假消息出去开始就已经倒向有罪判定了,说辩方打种族牌,明明一开始是检方主动选择了诉讼地点为黑人更多的中心法院,检方一开始就抓错了重点,以为能从九个黑人女陪审员上找到家暴的关注点,却没料到对于黑人社会首先要平权然后才有功夫关注女权吧!

这片子简直是给克拉克的洗白片儿,结果过了二十年了这女的依旧如此碧池,单方面地在电视前指责辩方多么阴险卑鄙,我看她就是第一次遇到有同等资源和财力与州政府对抗的辩方团队才乱了阵脚,这片子交代了那么多当时黑人面临的各种种族歧视,却不敢提当时警察队伍里有多少贪污腐败,单是非法搜索下的贪污、栽赃就不胜其数吧!

庭审片段里好像让警察显得多委屈,却不说福尔曼在案发几个小时后才提交出的手套袜子和他一直携带在身上几个小时的OJ的血液到底出于什么原因…我怎么越说越愤怒了,其实这便宜拍得挺好看的,要不是第一集的介绍,我一直以为OJ只是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运动员,看完以后还是替他觉得可惜,要不是在布朗的事儿上没处理好,我觉得他这形象以及潜质,当总统也没太大问题。

 3 ) 《O.J.辛普森,美国制造》:到底制造了什么?

对于一桩已经镶嵌于人类文明历史坐标之上的事件来说,O.J.辛普森和他的传奇经历本身已经拥有足够的穿透力和延展性,无需再增添更多的佐料。

在《美国制造》之前,辛普森案已经被各类的探案和猎奇者们像发现外星人一样从各种角度剖解的体无完肤,全世界的法律课都拿它来标榜程序正义的重要,全中国的思修课都拿它来力证权贵资本主义的虚伪。

大家各自截取着希望获得的真相,并在这自以为妙手偶得的真相里心满意足、沾沾自喜。

在叙述空间已经被极度限缩的情况下,《美国制造》居然还能在针尖上起舞,并拿到一座奥斯卡小金人。

除去叙事技艺和内容厚度之外,更重要的是,它给事件的亲历者、旁观者以及所有幸灾落祸的局外人一次集体反省的机会:谁该为这出美国制造的荒诞悲剧负责?

当局者迷,即使是事件的亲历者和参与者,也未必能跳出当时当下的个体经验而实现宏观和整体的观照。

在《美国制造》里,时空标尺的延长和扩大实现了影像语法上共时态与历时态的并置,在没有预设立场的前提下,大量的细节既互为补充又针锋相对,让骨感而抽离的案件回归丰满、多义又诡谲的社会现实,也让穿越时间迷障的后来者得以从历史的纵深出发,回溯当年第一次煽动翅膀的那只蝴蝶。

当所有的期待视野都聚焦于如何实现对那场世纪审判的二次译解时,《美国制造》却冒着巨大的注意力被转移的风险而用180分钟近乎冗长的篇幅来描绘辛普森的成长史。

这样的开篇是创作者与观者之间的战斗,缓慢、琐碎的生活细节极大压制了观众像渴望考古新发现一样的猎奇兴趣,显示出强大的内容自信和节奏掌控力,它强迫所有人沉淀下来以谨慎和悲悯而非猎奇取乐的态度看待所有身处辛普森案漩涡中的人以及那个时代。

悲剧的时钟于20世纪60年代开始摆动,这是辛普森的高中和大学时代。

在1968年,这个特殊的历史横断面的一侧,是辛普森获得海斯曼奖的歌舞升平、黑白一家亲;而另一侧,则是马丁·路德·金和罗伯特·肯尼迪的遇刺,嬉皮士运动,以及墨西哥城奥运会上的黑拳事件。

那些精致的反打镜头和交叉剪辑,配以恰逢其境的饶舌音乐,以及采访中不断涌现的细节和金句,把一个时代的荒谬与种族冲突的张力交代的清清楚楚。

1968,从而定格为辛普森王者荣耀的起点,也注定是悲剧宿命的肇始。

其实,美国制造的篇名已经暗喻了辛普森的宿命。

一方面,它源自于个体与社群之间存在的一种关于控制与摆脱的紧张关系。

与今天中国观众最熟悉的NBA比赛里乔丹科比詹姆斯等一众黑人明星包打天下的境况不同,60年代的美国职业体育,“黑人运动员首先需要考虑社群的利益,其次才是体育本身”。

当穆罕默德·阿里,比尔·拉塞尔,吉米·布朗这些上古大神们在黑人社群的簇拥之下刮起职业体育的黑色风暴之时,流连在白人精英环境里并且不断强调“不想被以肤色定义”的辛普森更像是一个黑皮白心的叛逃者。

从理性上看,他想要摆脱“N”字打头的屈辱标识而成为一个纯粹的体育明星,拒绝为民权运动表态的遭遇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不转不是中国人”之类的族群压力和道德绑架。

然而,个体选择在特定的时代背景和群体境遇下,必须考虑“政治正确”的刚性原则。

就像选择“曲线救国”的汪精卫成为汉奸一样,在平权运动风起云涌的年代,“不想以肤色定义”的辛普森在黑人社群眼中就变成了一个粗糙的利己主义者,向白人摇尾乞怜的“黑奸”。

但问题的复杂就在于,黑人民权运动组织的不断壮大让它们有了自己的权力意志,逐渐从追求平权、反对歧视的政治诉求转为谋求自身存在与利益最大化。

这些组织对个体意志都有浓厚的控制欲望。

它们将自身塑造为“政治正确”的化身,并把这样的观念传遍世界。

辛普森的成长时代还有摆脱肤色标签、做他自己的冲动和可能性;而在他坠落的年代,他一心想要摆脱的肤色却最终成为逍遥法外的杀招,已经完全无法逃离社群控制的大网了。

另一方面,这场臭名昭著的世纪审判也是族群撕裂与集体恶行的产物。

辛普森无疑是这出荒诞的剧目主角,但事件最终演化为一场族群对立和集体非理性的大众狂欢,始作俑者却不在他。

辛普森的可怜就在于,他虽然没有为个体的罪行承担罚责,却成了所有集体恶行的垃圾桶。

《美国制造》用大量的一手信息揭掉了蒙在历史疮疤上的遮羞布:所有参与其中的陪审员、检控官、辩护律师、主审法官、民权运动领袖、媒体舆论以及所有不分肤色的观众都是这场滑稽悲剧的参演者和推动者。

很多时候,数量即正义,在集体共谋的恶行面前,关于善恶的界限与定义往往变得面目可疑。

即便认识到这是一个荒谬的错误,我们也总是倾向把人人都有份参与的集体恶行归咎于时代,归咎于他者,却鲜有某一个人为当时当下当地个体的恶行负责。

《美国制造》细致地刻绘了辛普森案的荒谬以及所有人的推诿。

陪审员认为是检控方的策略失误,检控方认为是遭遇猪队友,民权领袖认为源于白人长期压迫激发了酝酿已久的社会情绪,白人警方认为这是黑人的愚蠢和自私,媒体认为是观众起哄,观众认为是舆论诱导。

所有人都觉得有人应该为事件负责,但没有一个人认为自己应该承担责任。

勒庞在《乌合之众》里说,“个人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他所作所为就不会再承担责任,每个人都会暴露出自己不受到的约束的一面。

群体追求和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

当年迈的老黑人陪审员被问及辛普森案的判决是否是为当年正义未得罗德尼·金报仇时,她毫无迟疑地挥舞起双手回答了Yes。

所有的残忍和狂热、简单和极端,都在她挥舞的手上淋漓地展现出来。

《美国制造》带来了不同以往的情感冲击,它把对于辛普森个人的嘲讽、憎恨和咒骂,引向集体反思的沉默。

那些不断使用的航拍镜头,既像是上帝视角中关于天道轮回的最终审判,也暗喻了对族群裂隙无法完全消弭的悲悯与无助。

有真相才有和解。

抽丝剥茧、层层深入的之后,但愿它能成为人类彼此理解的一把钥匙。

 4 ) 辛普森的另一种打开方式

之所以说是另外一种打开方式,是因为今年同样有一部FOX公司制作的电视迷你剧《美国犯罪故事第一季》上映,但是选用的是戏剧再现的方法。

小库伯古丁、约翰特拉沃尔塔、大卫休默、沙拉保罗森等一众大碗儿出彩的还原了真实历史人物,剧集将辛普森案从案发到案结的整个过程讲述了一遍,剧情和人物的表演都很出彩,可以算作了解辛普森案很直观的一种方式。

与电视剧不同的是,这部ESPN制作的纪录片更加全面和真实的展现了辛普森从知名橄榄球运功员到大众明星以及变成杀妻嫌疑人的整个过程。

不仅仅着眼于杀妻案本身,而是充分介绍了事情发生时整个洛杉矶以及整个美国的背景,比起《美国犯罪故事》更加立体,同时也让我们这些对美国现代历史一无所知的人更加了解美国当时的环境。

纪录片里包含了很多历史事件的影像,有辛普森的幼年挚友,当年的检察官、警察、证人、陪审团成员、记者、黑人人权斗士等人现身说法,从纵向的历史进程以及横向的人物关系,全面的解读辛普森是如何被美国制造出来的。

一个记录片在上映后好评如潮,也不是容易的一件事情,这部记录片无论是在烂番茄还是在IMDB上的评分都很高。

一、初露锋芒影片一开始,导演其实就通过辛普森之口,向我们揭示了辛普森内心,也是他成为“辛普森”的原因。

辛普森在大学的时候成名,他是当时南加州大学橄榄球队的传奇人物,在一场与当时出名已久的四分卫加里贝班的对决中,辛普森“一跑”成名。

整个60年代,只要说起“那次跑分”就是特指辛普森。

他在大学收获了声誉、地位以及“海斯曼”奖(美国大学橄榄球最高奖项)。

然而,彼时黑人在美国的日子可不好过,美国种族主义盛行,即使在被认为很开放的洛杉矶,由于洛杉矶警察局长帕克实行铁血的打击黑人政策,黑人在洛杉矶的处境并没有好到哪里去。

警察可以在街上随意盘查逮捕他们认为有威胁的黑人。

体育界的黑人明星纷纷加入人权斗争当中,他们虽然获得了名誉以及金钱,但是他们了解自己来自何处,黑人是他们永远不能抹去的身份,马丁路德金也对那些愿意放弃广告代言也要参加人权斗争的黑人运动员们赞赏有加。

正在黑人人权斗争愈演愈烈的时候,辛普森的运动生涯也渐入佳境,辛普森加入了职业橄榄球联盟,度过了最初几年郁闷的赛季后,辛普森迎来了职业生涯的爆发。

在那个赛季中他打破了2000码的距离记录,赢得了MVP,成为了华盛顿乃至美国的英雄。

他还成为了第一个美国电视广告史上第一个黑人代言人,接广告代言接到手软,他给“Herzi”租车公司拍的广告甚至引领了新的广告形式。

然而辛普森在白人圈子中混的风生水起,在黑人人权活动中却完全消失,甚至不愿意承认自己是黑人,他只说自己是“OJ”。

这么做是因为他知道现在他所有得到的东西都是被白人社会承认之后得到的,黑人的身份对于他来说没有任何好处,他就是这么一个处处讨好白人社会的黑人,小心的维护着自己塑造的“OJ”形象。

这么做只能用一句话形容——“自绝于人民”。

他不仅仅认识了很多有权有势的白人“兄弟”,还见到了日后绝对女主角“妮可”。

那时她只有18岁,明媚动人,辛普森见到妮可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要娶这个女人”,以至于第一次和妮可约会就对人家动手动脚,要知道那时候的辛普森还没有离婚,而且是两个孩子的父亲。

第一集还爆出了几个八卦,比如辛普森的父亲是个同性恋,辛普森对这件事一直讳莫如深。

比如他从小的时候就十分狡猾,凭借一张嘴就能将事情搞定,这是一种天赋。

不仅仅抢了同学的女朋友,有一次在赌骰子被抓后,被带到校长办公室,他居然说了一句“我只是带他们来校长室而已”,然后扔下一起的同学一走了之。

二、本性尽显随着辛普森的退役,他结束了职业运动生涯,开始了演员生涯。

他凭借着之前积累的人脉,很顺利的得到了一些演出的机会。

此时,他与原配妻子的婚姻也走到了尽头,他将孩子的溺水而亡怪罪于妻子,如愿以偿的同妮可走入了婚姻的殿堂。

在白人富人区买了房子,整个社区就只有三户黑人,而辛普森就是其中之一。

在那里,他将自己的房子变成了社交场所,变成了自己的宫殿,结交权贵,拓展着自己的白的反光的“朋友圈”。

白人朋友们似乎特别喜欢这个从来不将自己划归为黑人的“OJ”,而他也极尽所能的发挥自己的魅力,讨好着他们,不论白人和黑人,都深深的被他的“人格魅力”折服。

不得不佩服辛普森的天生能力,这种“演技”不是装出来的,是与生俱来的。

此时的黑人人权运动正进入了更加激进的时期,“39街和道尔顿路口事件”、“罗德尼金事件”以及“娜塔莎哈琳丝事件”一步步把黑人群众的怒火点燃。

再加上警察局长不当的回应言辞,终于让黑人爆发了武力冲突。

最可笑的是在冲突发生的时候,一向以纪律严明著称的洛杉矶警察竟然毫无察觉,反应缓慢,警察局被围攻,警察们被要求呆在警察局中,面对这突发事件毫无办法,丢尽颜面。

就是在这样的环境背景下,辛普森依然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当然,他隔绝的都是黑人的人权运动,他忙于讨好白人权贵,全然不顾黑人的处境。

事业上风生水起,人更加膨胀,认为自己是无所不能的。

他开始在外面沾花惹草,开始对妮可拳打脚踢,控制妮可的生活和人格,有几次妮可报警,警察居然都不相信妮可,甚至没有留下案底记录。

开始妮可还心存侥幸,久而久之终于受不了,向辛普森提出分居要求。

辛普森表面上同意,实际上依然暗中跟踪妮可,企图控制她。

他对妮可的家庭暴力简直是可以用变态来形容,甚至于妮可有了新男友,他也会跟踪一整夜,第二天对妮可进行恐吓。

这个控制欲超强的辛普森在自己“成功”的幻影下膨胀起来,认为自己无所不能。

狐狸尾巴终于漏了出来,本性尽显。

三、东窗事发1994年6月12日夜里,女主角妮可和一位模特兼餐厅侍郎高曼在妮可的豪宅中遇害,场面极为惨烈,走廊上两人的尸体旁布满了血液。

二人都是被刀所伤,其中高曼身中30多刀,妮可头部也被钝器所伤,而且二人在此后都被残忍割喉,妮可喉部几乎被切断。

在现场发现了重要证据——带血的手套。

警方在接到报警后,前往妮可前夫辛普森家中,想要通知辛普森。

意外发现门口的白色悍马以及车道上都有血迹,家中无人应答,警察以为辛普森也可能遭到不测,于是翻墙进入辛普森家中。

结果在盘问了辛普森家租客基图之后,发现事有蹊跷,于是警官普尔曼开始在房子周围搜查,发现了一个与犯罪现场一模一样的手套。

于是警方联系已经在芝加哥的辛普森本人,请他来警察局参与调查。

自此,洛杉矶警方开始了一系列令人啼笑皆非的行动,出尽洋相。

同时也给日后审判时辩方律师团队留下了无数的口实及空子,在貌似证据铁证如山的情况下,最终凭借警方的岔子,无罪释放。

首先是警察第一次盘问,虽然辛普森的解释漏洞百出,支支吾吾,但是洛杉矶警方似乎对这个“万人迷”关爱有加,并没有进行什么有内容的审讯,并且草草将其放回家中。

警方根据一系列线索,理清了妮可当晚的行踪,而辛普森交代的事实让他的嫌疑更加严重,警方几乎人人都相信是辛普森干的。

在和辛普森律师商议后,警方决定让辛普森前往警察局自首,甚至准备了一场新闻发布会,然而警方又一次让自己颜面扫地——辛普森逃跑了!

接着大家就看到了那著名的一幕,辛普森的白色悍马车在高速公路上奔驰,警方的警车在后面保持着距离,并没有像以往追击黑人逃犯一样上前顶撞或堵截,反而像是警车在护送总统一般。

这成就了有史以来最著名的电视直播案例,洛杉矶上空盘旋着多架直升机,电视台滚动直播直升机拍摄到的内容,警方的一举一动都在镜头中。

最让人无语的是,开始有越来越多辛普森的支持者在高速公路两旁聚集,他们高举着牌子或者家庭摄像机,唯恐天下不乱的各种围观,整个洛杉矶陷入了狂欢。

在与警方几个小时的对峙后,辛普森终于放下了手中的枪,在其母亲的家门口被带走,而此时记者、电视台、围观群众已经将街道围得水泄不通。

这个案件从一开始就被媒体和大众过分介入,警方以及检方虽然手握诸多证据,但是似乎已经渐渐被媒体和大众绑架了,骑虎难下。

终于进入了庭审阶段,辛普森雇佣了堪称梦之队的律师团队,其中包括好莱坞诸多明星雇佣的律师皮夏罗,曾经的顶级辩护律师艾弗里贝利、美国黑人人权律师约翰尼柯克伦(就是他将种族主义牌引入到案件的审理中)、哈佛法学院教授艾伦德赫威兹、遗传指纹基因专家巴里谢客、刑侦专家彼得诺伊菲尔德等人。

而检方则是女检察官玛利亚克拉克出战,其实一开始检方是有另外一个白人检察官搭档克拉克的,结果为了考虑陪审团中的黑人因素,检方推选了黑人检察官克里斯作为克拉克的搭档。

(事实证明他还是太嫩了)

从陪审团人选的确定时,检方就已经处于下风了。

民调显示,女检察官克拉克在黑人女性中认可度极其差,可能是由于她过于男性话的造型,加上强势的性格,也可能是因为她白人的身份。

可偏偏陪审团中有8名黑人女性。

而地方检察官为了自己的在黑人中的选票,选择将案件审理的地点放在市中心,这也就直接导致陪审团中黑人人数绝对不会少,如果审判地点改在郊外的富人区,白人的比重会占到大多数。

可惜收到舆论和自身考虑,他并没有选择争取在郊外的法院进行审判。

负责此案的法官,日本裔法官伊藤也有很多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决定,比如带着陪审图到辛普森家中参观,可那里根本就不是案发现场啊?

辛普森的团队利用这个机会将家中的一切装饰全部改头换面,照片全是辛普森同黑人的合照,装饰品也都是非洲风格,用来讨好陪审团中的黑人成员。

而这一切都是在检方的眼皮子地下发生的,检方居然毫无还手之力。

在之后的审讯中,之前生成不会使用种族牌的辛普森律师团队开始大打种族牌,企图将案件的重点转移至白人警察对于黑人的迫害的轨道中来。

这时被临时安排的黑人检察官克里斯又出昏招,为了避免辛普森律师团队利用警方证人普尔曼的言论,他提出在法庭上可以出现并使用“Nigger”(黑鬼)这个词。

辩方律师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辩方一直想要的手段居然被检方率先提出,于是他们顺水推舟,局势越发对检方不利。

四、逃之夭夭检方一开始准备通过妮可的家暴证据,塑造一个暴力、控制欲极强的辛普森形象,并且将妮可的遗书找出,其中有描述自己可能遭受意外的内容,以此得出辛普森杀妻的动机。

可惜陪审团似乎对于妮可的遭遇根本不感冒,甚至有点陪审团成员表示,如果他家暴你,你就离开他啊。

他们认为妮可被家暴自己也有责任,对于妮可被打的事实并不能打动他们。

而此时的法庭开始了我们熟悉的相互诋毁、相互栽赃抹黑的桥段,各种手段都被用上,特别是辛普森雇佣的梦之队律师团队,他们十分善于利用法庭上的情景影响陪审团。

而对于参与作证的辛普森以前的朋友,辛普森团队也是极尽所能的诋毁,绝不手软。

媒体和群众对于案件的关注也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新闻一直在滚动播出,法庭中的所有人,不论是辩护律师、检方检察官还是法官,在电视上都成了名人。

可以说辛普森案开启了全民电视直播法庭庭审的先河,也是这个案件被称为世纪大案的部分原因。

媒体的声音渐渐开始影响到法庭上的辩论,法庭审讯过程似乎已经离案件本身越来越远。

随着法庭庭审的进行,辛普森律师团队挖出了更多的内容,之前警方以及检方认为确凿无误的证据被辩方一一反驳。

警方在证据收集过程中的一些无脑失误都被辩方律师抓个正着,虽然没有直接的证据说明警方在案件中有陷害辛普森的意图,但是警方接二连三自己打脸的行为还是让风向开始向着辛普森方向倾斜。

即使是当时被认为最有利的DNA证据,也因为警方证据保管不力,被辩方质疑有交叉污染的嫌疑,证据的公信力大打折扣。

就连检方对于警方的执法过程都表示不能理解,怎么会随意到如此地步?

警方和检察官最不利的证人漏洞终于被辛普森团队找到了。

那就是警官普尔曼。

他在以前当兵的时候就有种族言论的记录,成为警察之后更是如此,诸多证据都表明他至少是一个有种族主义倾向的人。

这下正中辛普森团队的下怀,他们的种族牌终于有了一个最佳的着力点,那就是种族主义警察迫害黑人明星运动员。

最重要的手套证据在种族主义警察的手中就极有可能是他陷害辛普森的道具。

辩方律师利用这一点,让其自打巴掌。

如果他说自己没有过种族言论,那就是撒谎作伪证;如果他说了,就是种族主义。

随后又出现了最要命的证据——录音带,普尔曼在之前接受过一个采访,采访中充满了对黑人的蔑视词语,态度轻蔑。

这一下可炸开了锅,所有的焦点都已经转到普尔曼身上,人们再也不关注案件本身,整个案件彻底被种族主义言论牵着走。

在对普尔曼的庭审中,美国历史上第一次有警察使用了宪法第五条修正案(公民不能够自证其罪),这其实也就是间接肯定了自己的种族言论。

而辛普森的状态也从刚开始庭审的了无生气,变成了志气满满,甚至在监狱里也做起了签名的生意,坐牢赚钱两不误。

以上这些因素并不能直接证明辛普森无罪,不过压死检方的那根稻草还是出现了。

手套最后成为了关注的焦点,而我们稚嫩的检察官克里斯竟然经不住对方的激将法,希望法官同意让辛普森当庭带上案发时的手套。

剩下的故事估计很多人都很熟悉,手套根本带不上,辛普森用他最擅长的方式,夸张的演绎着带不进手套的过程。

在最后结案陈词的时候,一开始志在满满的检方毫无生气和斗志,草草结束了自己的结案陈词。

而善于煽动情绪的辩方律师死死抓住种族主义的牌子,甚至不惜将普尔曼说成希特勒,以此影响陪审团的决策。

并且留下了那句著名的结案陈词“如果不合手,你就得让他走!

五、咎由自取庭审结束,就等陪审团进行合议了,所有人都觉得有的等了,因为按照惯例,一般一周长的审讯时间,需要一天的合议时间。

可是令所有人吃惊的是,陪审团仅仅用了一上午的时间,就达成了一致。

怎么会如此迅速?

答案可能只有陪审团成员自己知道,不过从两个当年陪审图成员的说法来看,过长的庭审过程让这些每天被隔绝在狭小饭店里的陪审团成员们苦不堪言,这也许是造成这么快达成一致的原因之一。

等到准备宣判的那天,整个美国甚至世界其他国家都将焦点放在了法庭上,结果却出乎人们的意料——辛普森无罪!

所有人都惊呆了,辛普森律师团也不敢相信这个事实,几乎所有白人都觉得不可思议,而几乎所有黑人都为这个结果振奋不已。

辛普森本人也如同以前赢得橄榄球赛一般握紧拳头,庆祝胜利。

案件本身的意义已经上升到黑人种族对白人的复仇的高度了。

也有冷静的人担心这样的结果会造成黑人和白人之间更加严重的仇恨。

也有人不认为这是黑人权利斗争的胜利,只是一个有钱的OJ对司法制度的胜利而已,因为他聘请的起梦幻的律师团队,而普通的黑人可没有这么好的运气。

可怜的黑人检察官克里斯冒着毁了自己声誉和职业生涯的风险,结果却输了,内心几乎是崩溃的。

辛普森虽然赢了,他以为自己可以回到原来的生活,依然按照原来的生活方式,逍遥自在下去。

可惜事情并不像他想的那样,他已经众叛亲离了,最先开始的就是他的梦幻律师团队。

接着是他以前要好的朋友,一瞬间似乎大家都离他而去,他不再是那个耀眼的明星,而是一个逃脱罪名的逃犯。

这个时候,是黑人团体接受并帮助了他,那个他从来就不愿意付出任何关心的黑人族群,那个他从来不愿意承认的黑人角色,让他在困难的时候依然有人帮助。

然而就像之前说的,他习惯了在白人世界里演出,在黑人世界里他根本不会演。

虽然他也很卖力,可别人也不是傻子,他不属于黑人,从来都不是。

原本住在白人社区的辛普森,也受到了邻居们的示威,要求他离开这个社区。

结束了刑事案件,又开始了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辛普森在民事法庭表现的得意洋洋,完全不当回事儿。

因为他知道,就算民事案件赔偿再多,那也只是一纸判决,他可以用各种手段不去执行判决。

辛普森专门雇佣了一个团队转移他的收入和财产,同时在法院到他家封存财产之前,他已经联系家人朋友将大部分值钱的东西带走了。

辛普森之后只能依靠走穴、参加低俗的娱乐秀等方法赚钱,虽然也不少,但是依旧没有之前收入那么多。

更加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居然想出一本关于他杀妻案书,书名叫做《If I did it》(假如是我干的),赤落落的为了赚钱脏心病狂。

用采访他的记者话说就是“他已经堕落了”

可能是财迷心窍,得到有人在贩卖自己的私人藏品时候,他居然集结了一帮人假装去交易,实际上是去“抢劫”,拿回本应属于自己的东西。

无奈那一帮兄弟实在是一群乌合之众,一次不成功的交易,由于一支手枪和胁迫行为,变成了一次“持械抢劫”。

到了庭审的时候,那些他所谓的兄弟,纷纷转做证人,没有人愿意为了辛普森去坐牢。

逃脱了两项一级谋杀罪名,最后锒铛入狱居然是因为“持械抢劫”,实在是太过戏剧化了。

法官宣判的时候特意将日期选在了“辛普森杀妻案”宣判13周年的那一天,简直是命运的造化。

至此,辛普森成功的将自己投入了监狱,他得到了他应得的惩罚。

他的成功是典型美国梦式的成功,他的陨落同样也是美国式的悲剧。

辛普森的成功和堕落,得益于他的性格,也受制于他的性格。

时势造英雄,处在那样一个时代,他不仅仅是辛普森,他还代表着被白人打压多年的黑人群体。

可惜他已经不再是那个球场上无所不能的“OJ”了,辛普森一生都在“奔跑”,球场上,生意上,电视节目上甚至是被警察追击时,不过现在他可以在监狱里好好的休息了。

这一切所得以及惩罚,只能形容为——“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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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凤凰男:悲剧

我个人觉得导致这个刑事事件的误判有这么几个因素:1.极具社会名望的嫌犯背后强大的扭曲事实,伪造证据的经纪团队。

2.社会各界对名人的盲目崇拜蒙蔽了民众的双眼。

3.国家种族歧视和种族反抗之间的强烈仇恨和激烈战斗。

4.专业人员的失误:对证据的处理和维护中的漏洞和不专业性,使被告方的反驳陈述看上去有理有据。

 6 ) 一些个人观点

1.那些仅凭肤色就断定辛普森无罪的黑人们,他们也是种族主义者。

2.有钱确实可以为所欲为,可以请“梦之队”为自己辩护,然而真正的有钱人即使犯了比oj更大的事也不会被大众知道的。

3.抛开辛普森是否是凶手一事不谈,辩护律师狂打种族牌,最后甚至搬出希特勒的做法是真的恶心。

4.很多时候,大人物前进的路上你只是任人摆布的棋子,就像福尔曼警官,被几个律师彻底搞臭了名声,两边不待见,还丢了工作。

5.虽然出镜不多,但是我很喜欢高曼的父亲,他表现的那种理性、克制的悲伤彻底令我折服。

6.本片的主角并不是辛普森,而是美国。

也只有在美国,只有在名人效应、种族问题严重和特定的司法体系下,才会发生如此轰动一时的审判。

7.在处理实事求是的问题时,主观情感一定不能凌驾于客观事实之上!

8.出来混迟早还是要还的,辛普森成功在法律范围内脱罪,后来也成功得到了法律范围内的重罚。

总结下来,就是一句话:American tragedy, what a shame!原本要写短评来着,字数太多就写到这了

 7 ) 非常好的纪录片 作为少数人群感同身受

今天看了《OJ.Simpson : made in America 》这个纪录片的第一集,感叹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美国黑人的人权问题如此严重。

也感叹我在如今的我国作为性少数人群,作为女性,也能深深的和纪录片中的黑人共情。

那种被结构性歧视,无法融入的感觉,我想每一个生活在这里的性少数都感同身受,不管你的阶级是否给你金钱或者地位上的特权,你应该还是能够感受到政策和执政者,以及异性恋霸权给你的生活带来的方方面面的影响,这是你无论如何像片中的OJ试图贴近白人社区,抛弃黑人社区一样假装异性恋,抛弃自己的同志身份认同,也无法否认,躲避不开的。

“How does one bend one’s soul to that degree of denial?”And that my friend, is what I wanted to ask almost everyone.

 8 ) 浅谈O.J. Simpson其人

私以为OJ的personality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一、渗透生活各方面且超出常人的好胜心(Ambition)

身居各自行业领头羊地位的人必定多多少少拥有该特征。

对他们来说,满足温饱的人生只能算及格。

推动他们势如破竹攀爬杀伐的不是生存渴望,而是必须脱颖而出的好胜心。

这其中也隐约包含着一些自负——我生来与众不同,当然不应该与普通人为伍。

OJ在这方面则更强烈许多。

他生于贫民窟,但从没有一刻心甘情愿把贫民窟当成自己的归属。

这种摆脱与自己无法匹配的出生环境的热望在得知自己父亲是同性恋之后变得更甚。

“他从小就想成为一个英雄。

”为了达到自己心中的位置,OJ必须付出比常人更多的努力,因此他的好胜心也必须超出常人才足够燃烧。

我不知道他如何回忆自己在贫民窟的时光(如有相关资料欢迎提供),你很难从这样一个滴水不漏的人身上窥探出真实想法。

他仍然和童年伙伴一起hang out,但我深深怀疑这不是念旧,而仅仅是他圆滑处世的一个剖面。

在他和儿时玩伴一起参加卡戴珊家族的派对时可见蛛丝马迹。

我不认为他乐于提及贫民窟的时光,相反,他很可能在刻意抹杀这段岁月的存在感。

他是自负与自卑的结合体。

同时OJ的好胜心不仅出没在工作中,日常生活尤其是感情方面的好胜心就体现为嫉妒心和控制欲,这也为日后的家暴及后续行为埋下了伏笔。

二、充分且精确的自我认知(Self-aware)

OJ的自我认知表现在两个方面。

1)明确理解外在环境(白人主导社会和有助于地位提升的个体)对自己的要求;OJ总是强调自己成长在与世隔绝的体育世界里,而这座象牙塔不看重肤色只看重能力,所以自己对黑人平权运动完全不了解也不关心。

我以为事实恰恰相反。

他对黑人平权运动的了解甚至有可能超过真正参与其中的某些人,尤其是白人社会对此的反应和评价。

他敏锐地感知到白人社会正急需一个乖巧懂事又功成名就的黑人形象聊以自慰,于是毛遂自荐成为这样一个代言人。

他没有为黑人平权运动发声,他没有履行黑人公众人物应尽的责任,因为这对他的成功无益。

他依旧以摆脱一切的姿态向前奔跑,然后对着镜头笑言:“我才不管我是黑人还是白人,我就是OJ,我只代表我自己。

他的成功,一部分是自身努力,一部分是时代因素。

而他的失败同样如此。

2)明确理解自己的优势和劣势所在,以及如何趋利避害,将优势转化为有利条件。

成名之初,OJ知道奔跑速度是自己的优势,所以他抓住一切机会展现给USC高层和主队观众看“我是你们的最佳选择”。

在证明自己拥有独一无二的价值这件事上,他从没有片刻懈怠。

因此他才能完成常人所不能及,一次次打破纪录,一次次力挽狂澜,一次次创造奇迹。

然而即便在体坛已经众星捧月,OJ仍然拒绝固步自封。

他在每一次突破自我后的短暂喜悦中已经迅速意识到,体育生涯终会结束,自己需要尽快找到一条在退役后仍然能待在神坛上的新出路。

于是他在退役前后踏入了演艺界。

OJ不一定是个演技多高超的演员,但他一定是当时白人精英社会里的优异表演者。

他的嘴角永远挂着最富亲和力的微笑,他总能和白人打成一片,他对待每一个刚认识的社会名流仿若老友。

最体现他演技的高光时刻,是他能顶着自己的有色皮肤扮演白人。

于是当他参加一个聚会时,身边的名流好友会惊异地问:“OJ怎么和那些黑人坐在一起?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如愿以偿了。

人们看着他,不再看见他的肤色,而只看见OJ。

事实上他很可能知道围绕在自己身边的大部分人都在虚与委蛇,但他深知被当作炫耀工具就是自己的价值所在,于是他心甘情愿用看似如假包换的真心无差别对待每一个人,让每一个人在他面前都能感受到被尊重和被需要。

万人迷的处世之道正在于此。

他对你微笑,你就觉得宛如赏赐,更别提他还会和你称兄道弟了。

人们对赏赐必须感恩戴德,通过自己长袖善舞的社交能力,OJ实现了和白人精英们地位的瞬间对调,我甚至暗暗怀疑他恶趣味地乐在其中。

正是由于深知自己的价值和优势,所以OJ才会毫无怨言地被人利用,也在他人默许的情况下利用对方。

他既能在凭实力说话的乌托邦里跃居优胜,又能在虚情假意蝇营狗苟的名利场中如鱼得水,这才是其可怕之处,而他能做到这一点,根源就在于高度的self-aware。

三、时刻保持警惕的自保心态和利己主义(Self-protection and self-interest)

这一点与上面两点密不可分。

因为有足够的野心抱负才会自我保护,因为有充分的自我认识才能精致利己。

OJ的自保心态从成名之初就已经显露,最鲜明的例子就是他在和朋友扔骰子被抓包送到校长室后的自救行为——转身就走,被校长叫住后平静自若地回答:“我是协助老师把他们带来的。

这个谎绝对谈不上高明,但重点在于他深知自己对于USC的价值,这意味着自己可以适度地恃宠而骄。

同时校长需要的也并不是一套缜密的说辞,而是能顺着下的台阶。

事实证明他对人心的揣测完全正确。

可以看到OJ在这个时候就已经具备将self-aware和self-protection完美结合的能力了。

而如果(着重号)他是那两起命案的真凶,那么法庭审判就是他熟练运用优势进行自保的表演最高峰。

他会在每天的庭审日记里装模作样地叹息自己的冤屈,他会在关键证物摆出来时付之一笑。

他紧锣密鼓的表演已经成了一种近乎信仰的自我催眠。

他在“I did that”之前加上了“if”,并且笃定这个“if”就是事实。

OJ用自己的魅力笑容、无辜眼神和有色皮肤回答所有控诉,在深知这会奏效的前提下。

四、早已注定的自我毁灭(Self-destruction)

试想,当一个人拥有不断进取的野心来维持自己的价值,拥有充分精确的认知来意识到自己的价值,拥有罔顾他人的自私来熟练利用自己的价值。

也就是说,他拥有资本,意识到自己拥有资本,同时具备自如操纵资本的能力,偏偏缺乏对这一切的合理限制。

他会错信自己通过努力便能够得到想要的一切,而悲剧也就此如影随形。

“作为一个贫民窟长大的孩子,我平生最渴望的不是金钱,是名望。

”他在橄榄球场上奔跑,他在白人社会里周旋,他在法庭审判中表演。

对“被关注”的需求是他人生的重要(也许唯一)驱动力。

他可以丑闻缠身,但绝不可以默默无闻。

他用一生的时间来重塑自己,表演出最符合观众期待的形象。

欺人者必先自欺,OJ在晚期已经达到了人戏不分的地步,以至于最终走向崩溃。

讽刺的是,在成名之初他就意识到人们所期待的OJ和真正的OJ大相径庭。

他试过让人们接受本我的OJ,最后不得不放弃,转而放任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像捏橡皮泥一样塑造一个“想象中的OJ”。

一个自我认知精准的人最后却迷失了自我,这是这场美国式悲剧的根源。

我常常猜测,最希望OJ毁灭的人,也许正是他本人。

他对名望的渴求让他明白自己必须成为OJ,所以他装作proud of being OJ,他装作希望人人能看见OJ而忽略他的肤色。

可他始终是来自贫民窟的黑人Orenthal,他始终在内心默默祈祷有一个人能告诉他:“You're Orenthal, but I still love you.”我相信这就是他从未对第一任妻子动过手的原因,可惜最终毁灭这一切的人也正是他自己。

他永远不会再等到一个人对他说:“Orenthal, you're for me, and O.J Simpson is for the rest of the world.”———————2.19更新————————OJ无罪的可能性。

详情参考评论中贴出的链接。

 9 ) made in America

前两集讲了辛普森成名时的社会背景:黑人族群受种族歧视的迫害,而辛普森作为黑人在白人世界混得风生水起并且拒绝为黑人发声。

乍看虽然与辛普森有一定关系但又觉得花这么大篇幅来介绍有没有必要?

看到三四集才发现前两集真是神了。

以前只知道辛普森案是为了程序正义而释放杀人凶手的典型案例,但是具体并不了解。

看完没发现什么程序正义,纯粹是控方在辩方的豪华律师团面前实在太弱了,毫无招架之力,所有的证人在庭上被辩方律师撕得那叫一个惨不忍睹。

控方真没有资格怪陪审团偏向黑人。

辛普森案的庭审比我看过的所有法庭戏精彩。

讽刺的是辛普森虽然在他风光的时候拒绝为黑人发声,极力往白人靠拢,最后救他的却是黑人群体,以及法庭上极其下作的种族牌。

黑人群体在辛普森被判not guilty那一刻,体现出来的激动、狂喜,跟当年申奥时萨马兰奇宣布举办城市是北京时国人的反应是一样的。

事实上,黑人并不在乎辛普森是否是真正的凶手,他们不过在出一口气罢了,想想被白人吊死在树上的黑人,想想被洛杉矶警察毒打的黑人,想想他们无故受到的歧视与侮辱,他们想要辛普森赢。

然而辛普森赢了,这个社会有往公平正义进步一点了吗?

并没有。

他们把辛普森想象成抗争的英雄,虽然他不是,也不配。

辩方律师极力把案件往种族歧视,阴谋论里渲染,法庭内外俨然成了种族问题的战场,真相变得无足轻重,辛普森妻子和她好友的惨死也变得无足轻重,街头上,记者采访黑人,你认为辛普森有罪吗,回答,他无罪,没有理由。

这部纪录片名字起得太好了:O.J.Made in America.一个单纯的谋杀案,在特殊的时代背景下,发酵成一个美国特色的社会事件。

你会觉得煽动一群人的情绪很容易,仇恨和继之而起的暴力真可怕,克制和理性很珍贵,也很重要。

个人来说,对于某些过头的热情应时刻保持警惕。

 10 ) 片子之外的一些细节

还原一些本片忽略的细节以及罗德尼·金案 美国时间7月20日,内华达州假释委员会裁定,因一起2007年的持械抢劫案获刑33年的O.J.辛普森即将恢复自由之身。

这个当口看本片再合适不过,然后又对照《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还原了一下纪录片的内容,发现了一些没有描述或者也有可能是我看的过程中忽略的细节。

一、本案无直接证据,都是间接证据,所有结果都需要推理得出,这是典型的“旁证案件”,也是后来发生所有故事的基础;二、、辩方有一位重量级的专家证人,也就是前几年国内热炒的华裔刑事鉴识专家李昌钰,他是后来辩方能够抓住检方证据链软肋的关键性证人;三、有几个辩方对现场勘察的质疑,不知道是片子忽略了,还是我没看仔细:1) 警察在辛普森家中找到的带血的袜子,血迹竟然是对称的,也就是说袜子在没有穿着的状态下沾了血才会在一只上出现同样的血迹;2) 按照两个受害人的受伤程度,必定是大量出血,但是在辛普森家中和车上发现的血迹都是少量的,也没有发现血衣;3) 片中提到了手套,但是除了血迹未干和庭审时被告戴不上之外还有一个问题,辛普森的左手受伤,案发现场也发现了辛普森的血迹,所以警方认定辛普森是在搏斗中受的伤,但是两只手套都是完好的,手套里面也没有他的血;4) 辛普森在第一次去警署的时候,提供了自己的血样,片中提到了警方拿着他的血样前往了案发现场,但是没有解释为什么采集的8毫升血样到了实验室变成了6.5毫升;四、案发当天,辛普森只有1小时10分钟完成前往案发现场,杀人,返回家中,处理血衣和凶器以及前往机场这一系列行动,但没有用最简单的杀人方式——枪,而是用的刀;五、影片聚焦了辛普森的梦幻律师团,实际上,检方出动的人员也都是自家的精英,还有洛杉矶市检察长亲自坐镇指挥,而且在整个过程中的费用支出超过800万美元;六、庭审过程中被辩方作为重点突破口的检方证人福尔曼,在本案结束后被起诉,并因伪证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

现在,我觉得脑子更糊涂了,太多不合逻辑。

事实上,有一种帮凶的说法,如果真是这样,那我想OJ辛普森绝对是暗渡陈仓的世界顶尖策划大师。

当然也有可能是他第一时间就买通了替罪羊,但是这些人还能信誓旦旦的接受采访,想想还是不太可能。

他确实没杀人?

反正法院是这么判了。

加一个罗德尼·金案片中为了突出种族问题,提到了引发1992年洛杉矶黑人暴乱的罗德尼·金诉洛杉矶警察局案,这里再列举几个片中没有提到的细节:一、 金当时尚处在假释期,喜欢酒后闹事,案发当天是醉驾超速(超了将近1倍),被警察拦下;二、 这哥们是个超级壮汉,有多壮?

只比NBA历史上的知名壮汉卡尔马龙轻10磅,但是身高矮了20公分,浑身上下都是腱子肉,一点肥膘都没有;三、 车子被拦下后,他同车的两个朋友都乖乖的束手就擒,而金借着酒劲挑衅首先赶来的巡警(女的),这时后面刑警队的几名警员才上来参与抓捕,但是奈何不了借着酒劲撒欢的金,全被干翻,连高压警棍都没办法撂倒这个壮汉,这时警方开始使用金属警棍,终于占了上风,但是金还是不服从警方要求趴地背手的要求,不停的翻滚,这几个警察也就越打越狠,一共打了56棍(其中23下打空了)之后,哥们酒终于醒了,这才束手就擒;四、 摄像从金和警察搏斗的中途开始拍摄,但是最终媒体呈现出来的,只有警察殴打倒地的金的画面,实际上是当时拿到视频的洛杉矶KTLA电视台把前面的画面截了,因为新闻报道白人警察殴打黑人青年肯定要比警察抓捕醉酒超速的假释人员来得关注度高的多;五、 陪审团看到的视频内容与普通民众看到的不一致,因为陪审团看到的是作为证据的完整视频,而外界看到的是电视台播放的删减版,所以得出了白人陪审团包庇白人的结论而引发了后面的暴乱;六、 时任美国总统的老布什看到的也是不完整的视频内容,所以在得知审判结果之后大怒,宣布联邦政府重新起诉,这是只有在极特殊情况下才会进行的双重惩罚,后来金胜诉,获赔380万美元赔偿,两名警察被判两年半有期徒刑,两名警察被判无罪。

七、 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因为媒体的道德缺失,不但左右了判决结果,更是引发了洛杉矶黑人大暴乱。

最后回到本片,其实或多或少的也在将整个案件向种族问题引导,但实际上,虽然种族问题是本案的重要影响因素,但主要还是辩方废掉甲方关键性证人所使用的伎俩,真正影响判决结果的,还有警方说不清道不明的程序瑕疵和推理逻辑缺失。

非法律专业,说的不对的地方请指正。

 短评

即使主题有侧重 几十分钟的Rodney King事件用两分钟指出事实的另外一面 即他为何遭警袭是必要的。在传播一件事情的同时不应有误导影响

6分钟前
  • Z
  • 还行

一场宏大的shitshow…控方和辩方从头到尾对于死者和死者家属的无视太荒唐太让人窒息了,同样让人窒息的还有不分青红皂白被仇恨蒙蔽双眼的黑人们

11分钟前
  • Jasperado
  • 还行

原来是打四星的,但此纪录片和李昌钰以及其他相关记录访谈有很多偏差,很多关键点都被故意忽略,导演有误导倾向。(原评价:到最后也只是结果论而已,无关公正,无关对错,看得人难受)

15分钟前
  • 狛村
  • 还行

技巧和素材很不错,可是无法接受这种观念先行的纪录片。

18分钟前
  • 木制火箭
  • 还行

7分

23分钟前
  • 時錐
  • 还行

比电影好看的一个直接原因大概是,从被害人、被害人家属到警察、律师、凶手、凶手子女都长得比演员还好看……

24分钟前
  • 推荐

记了很多笔记。人情冷暖;一直到近两千年还存在的种族歧视;美国陪审员;疑罪从无。首先,我认为在杀妻案上无罪是好处更大,可以给种族主义者杀鸡儆猴;其二结尾说33年是“白人正义的复仇”,这部片子的主观基调就已经定下了,并不认为这是好事。

25分钟前
  • 这样还能找到我
  • 还行

前面三集很零碎,为了说明辛普森从来不关心黑人问题以及为什么种族牌能凑效,铺垫过长。提供了一个看带这个案件的角度,很主观,但讲得很精彩。影片角度:汤普森杀人无疑,检方搞砸了;不关心黑人的辛普森,用种族牌救了自己,反而加深了种族隔阂,最后自己也得了恶报。

28分钟前
  • 陀罗
  • 还行

角度非常全面 展开了辛普森的一生 他的成名路 当时紧张的种族问题

29分钟前
  • 酥妹是大王!
  • 还行

还是有挺明显立场的纪录片

31分钟前
  • Bill
  • 还行

并没有美国罪案故事的叙事和展现来的精巧

36分钟前
  • 巨蟒不懂科学
  • 还行

这个推动的贼慢啊,我就想看看案件审理,你给我了整个世界

39分钟前
  • 海带
  • 还行

这部纪录片成功把OJ塑造成了凶手。策略式纪录片

42分钟前
  • 塔索
  • 还行

这么高评分,以为多好看,实际欣赏不来。。。

46分钟前
  • somdy
  • 较差

看似客观,实则非常主观,整体观感可信度极低。

49分钟前
  • parker_parker
  • 还行

打分只是为了表达对oj那个烂人和莫名其妙陪审团的恶心罢了😃

51分钟前
  • paprika
  • 很差

啰嗦

55分钟前
  • bxcnd
  • 较差

人们用谨慎,严密的逻辑,一次又一次的去演绎一个个荒诞,可笑的闹剧。

58分钟前
  • 昙纳剿?
  • 较差

事件的张力与其象征被最大化扩宽,前史占了很重要的地位。与其说Made in America,不如说Made in Earth,看完让人怀疑的是人的方方面面,是这个被人制造出的社会工厂一切的底线,错乱、扭曲、无解的一系列幻影。不只是美国,不只是种族。

1小时前
  • 徐若风
  • 力荐

非常精彩,让人看了不想停下来。OJ这个案子已经不单单是个体因素影响的了,在这个案子里没有对黑人白人两个族群任何一方绝对的正义。OJ逃脱的罪行最后由不那么公平正义的判罚兑现,是报应是讽刺也是不可言说的现实。

1小时前
  • touya
  • 力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