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notorious big 就是被枪杀死的,看来美国唱片界的确有可能那么黑暗哦。
此片由屈伏塔和乌玛领衔,马上令人想起低俗小说里头两人出色的表演,不同的是男女主角这回都变得相当地镇静与从容,屈伏塔诠释黑道角色真是入木三分,这个用口不动手的高利贷,还是相当有智慧的。
乌玛的表现不如屈伏塔,倒是强森在里头演个喜欢唱女人歌(其家装也相当girlish)的可爱保镖。
屈伏塔很会用人,所以怀有明星梦的强森才会最后相信了他,不过这一切又都在屈伏塔的计算中,从假黑人删除留言,到多在短信留言,从挑拨黑人帮与俄罗斯人到与对手,最后与黑人帮联合做生意,一切尽在掌握中,这样的男人怎会不成功?
值得一提的是片中的音乐,hiphop加摇滚,(甚至真的邀请到老泰勒助阵),就算是史密斯飞船的乐迷也是不可错过啦。
不觉得是部特别棒的片子,明星倒是一打打(就连负责插诨打科吃相恐怖的Dabu也来自Outkast,感觉黑人帮派是里面最嘲的了)。
剧情什么基本就无视了,最赞的时刻还是black eyed peas和Aerosmith的秀还有就是lakers vs kings的比赛(尽管都是KOBE。。。
不过至少看到了Peja和Doug Christie背影出了下镜)。
有种错觉,Rock怎么反而成了演技派??
Uma Thurman整个一时装模特。。。
不管是喜欢篮球,音乐,舞蹈,明星,似乎都能在片子中找到自己喜欢的时刻和场景,所以还不算浪费时间,just B cool
从影片内容看:影片采用多线条的方式来讲述故事。
全片有男女主角、黑人、俄罗斯、同性恋们4条线索,在故事发展过程中,4条线索时而两两交叉时而各自平行,在众多的人物混乱时,只有奇里·帕默尔处于沉着冷静的状态,他是一切线条交叉的原因,而他只负责解开他属于的那条线条的结。
众人皆乱他独醒。
当别人越是混乱的时候,他越是清醒,于是,他达到了所有的目的,他成功地包装了一个毫无名气的歌手,让她成为了年度最闪耀的明星。
他是伯乐,更是一个强大的人际关系网中的蜘蛛人,把网中所有的“猎物”一一猎食,他是幕后的成功者,却是更有长久的成功者。
或许他没有女明星在台面上闪耀,但是他有一双闪耀的双眼和一颗闪耀的心。
从经济层面上看:1.慧眼识珠,善于观察生活中的人、事、物。
2.统筹运用各种资源,其中最重要是人际关系,即使一开始关系很僵,也不能放弃,想方设法与他人沟通,给对方留下良好的印象,从中获得良好的人际关系。
3.遇事沉着冷静,培养自己良好的临场反应和危机公关处理能力,在自己处于劣势时,但要相信只是暂时的,只要不放弃,通过自己的努力和他人的帮助,最终还是一个成功者。
4.要讲诚信,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而不是口头说说,只有真心实意地帮助他人,才能得到他人百分百的信任和感激,也才能和合作伙伴长期合作,实现共赢。
5.凡事、凡物都需要包装,有“艳丽”的外表包装,起点便高,成功的机率也是成倍的增长。
PS.约翰·特拉沃塔的坏人样总是能够让我折服,太酷了。
乌玛·瑟曼很尽职的扮演了她的花瓶,太漂亮了,十分喜欢。
在22岁的第一天,我干了一件很cool的事情--就是一个人去电影院看be cool!这并不是第一次自己一个人去看电影,但是这次比较特别就是整个厅只有我一个人,仿佛这部电影就是为我一个人上映的。
其实我已经预想到会是这样的情形,因为是最后一场,我又实在不想错过。
起床之后考虑了半个小时,嫌啰嗦也懒得再去找伴儿,便毅然决然的出门了。
赶着跑到电影院去买了票。
坐下后,已开始还有点害怕,因为整个放映厅很黑,trailers又是sin city之类的恐怖电影。
不过等到电影开演,我很快的enjoy到故事情节和歌舞里面,悠然自得。
之所以这么想看这部电影,是因为前几天在网上无意中下载了此片的第一部--Get Shorty。
其实本来网上的介绍说是Be Cool。
结果下下来才发现是十年前的片子,再查查资料,原来这部片子在当时挺红的,所以才有了姊妹篇Be Cool。
而我也很快被Get Shorty吸引。
正是我喜欢的那一类影片,讲述黑道中人,蕴藏着许多黑色幽默--and making fun of the film industry。
John Travolta was gorgeous in that film.although i liked him very much in Grease,and watched some of the other movies of his.i have never realised that he could be sooooo cool and sooooooooo man!他在我心目中的地位迅速提高,虽然未达到robert de niro and al pacino的高度,但是也超过了richard gere,nicholas cage and adam sandler等人。
其实john在hollywood也算是一个传奇人物,经历过几次的大起大落。
他成名很早,70年代末就凭借迷人的舞技出演Grease,Saturday Night Fever等影片并虏获了不少少女的芳心(可惜那时候我还没有出生)。
连princess diana都曾被他的舞步臣服(有照片为证)。
后来john渐渐沉寂下来,并且开始发福。
94年又凭借‘低俗小说’(Pulp Fiction)咸鱼翻身,并且拍了一系列此种类型的经典佳作--Get Shorty算是其中一部,还包括了断箭和吴宇森导演的变脸。
也许是因为年轻时制造过太多的经典,年纪大了就开始遭到比较多的抨击。
总感觉他在hollywood的地位和知名度不成正比。
其实我此前对他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他在Grease里面的出色演出。
还有以前看过一篇报道说他是个好老公,并且儿时一直有当飞机司的愿望,成名后考取执照并且买了飞机,载他老婆一起出游,好生羡慕。
一部经典十年后的续集当然是让人不可抗拒。
我也很想看看John这十年前后的对比,于是义无反顾的奔去电影院。
续集跟第一集的导演不一样,风格也有很大的不同。
第一部是黑色幽默,比较含蓄和讽刺。
第二部却taking the music industry seriously,讽刺感没有那么强。
很多幽默却是要看过第一部才能够领会,造成了一种戏中戏的效果。
虽然网上很多评论都认为第二部远不如第一部,我却还是很喜欢这部电影--喜欢里面有很多live的场面。
尤其是有一个场景是讲述他们借观看湖人队的比赛的机会和大明星谈business,很热闹的结合了体育和娱乐。
让我想到爸爸说在电视里看洛杉矶湖人队的比赛也经常可以看到好莱坞大明星坐在场边观战,比如杰克 尼科尔森就是常客。
最要命的就是john在第二部里面完全宝刀不老,根本看不出这两部中间隔了10年。
唯一的改变就是他更加COOL了。
Uma也放弃了打打杀杀,在这部电影里开始柔情似水。
其中有一段他们跳舞的戏,让10年前两人在pulp fiction制造的chemistry再度产生效用。
在网上查到john的生日和baggio同一天,似乎可以进一步解释我为何突然如此欣赏他。
我不知道自己是喜欢这个演员还是这部电影。
晚上,我又看了从网上下载的枪火,吴镇宇当然还是一如既往的帅。
我才意识到我真的是很喜欢看黑帮影片--而且还不是警匪片,是纯粹讲黑道分子的。
难道我真的是对亡命之徒情有独钟?
不管怎么说,枪火也是一部很棒的片子。
也只有在枪火中,MEN才能够BE COOL。
应为john 和 Uma 才看了这部电影。
可以说电影的编剧是收到了盖.里奇的很大影响。
设立无数的 set ups , 观众也在连环的局中一步步走到电影的高潮。
伟大的盖里奇,造就了一部部经典。
电影的缺点就在于过于冗长的剧情。
影片中的女歌星和她的演唱着实给电影添加一个败笔。
与此相关的,导演又穿插了一段john ,uma 与areosmith 主唱 steve tayler 在湖人的斯特普尔球场的情节,还添加了几个科比的进球。
电影中段是女歌星和areosmith 的演唱会,电影末端女歌星的mv 拍摄。
都极大的降低了电影本身的黑色幽默氛围。
也许没有那个女歌星的穿插这部电影将更加完美。
哪位黑人保镖着实成为电影的亮点。
也许会挑眉就是会演戏。
试衣那段,还有独白那段,都实实的给电影加了很多分。
黑人制作和那帮黑人ganster 都很强戏。
高学历的黑帮老大,喜欢西部片的ganster. You got be kidding me. Love these thing. 黑色幽默总会给人带来惊喜。
约翰·特拉沃尔塔一直觉得他眼反派简直就是perfect,也颇为上手,剑鱼行动里冷酷的造型还未离去,这个片子里有来了,双指夹烟就是典型代表,不过想起他在荒野大镖客里的落魄不禁好笑,最惊讶的莫过于那个黑人女明星的弹钢琴清唱,天籁不过剧中对于国外黑道知识知之甚少的我,始终觉得情节没有说服力,故事不够圆满!
片子中的配角很是出彩,比如那个gay,太搞了,有空还想再看下
很娱乐的娱乐片,虽是娱乐,可看性也远大于《小时代》这个层次的娱乐片。
先看看百度咋说酷: “酷”,这个词是近些年青少年流行语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个重要词语。
当代青少年对某一个人、某一种行为表示赞赏会说"酷",如果赞赏到极点就会说“酷毙了”。
那么,“酷”的含义到底是什么呢?
“酷”,英文COOL的汉语译音。
COOL本来是冷的意思,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成为美国青少年的街头流行语,初期是指一种冷峻的,冷酷而个性的行为或态度,后来泛指可赞美的一切人和物。
七十年代中期,这个词传入台湾,被台湾人译成民“酷”,意思是“潇洒中带点冷漠”。
九十年代,它传入大陆,迅速取代了意思相近的"潇洒"一词,成为青少年群体中最流行的夸赞语。
这个词语在流传过程中含义不断丰富,现在它的含义可以表示广泛意义上的"好",并不仅仅只是表示"潇洒中带点冷漠"的意思了。
虽然“酷”是“好”的意思,但青少年心目中的"酷"跟传统意义上的“好”是不同的。
他们如果称赞一个人“酷”,那么这个人或者在衣着打扮、或者在言行举止、或者在精神气质上肯定是特立独行、充满个性的,绝对不是老一辈人所欣赏的那种纯朴热情、循规蹈矩的“好”。
“特立独行、充满个性”,正是“酷”的精髓所在,也是当代青少年青睐和欣赏“酷”的真正原因所在。
我理解的酷是泰山崩于前的淡定。
而且谁能保证空城上弹古筝的诸葛亮内心不忐忑?
关键时候真得装。
不是虚伪,是把控气场。
装啊装的就真不用装了。
Be Cool 基于Elmore Leonard 的系列小说,基本上可以归于歌舞剧的类型。
很酷的电影,虽然一开始时可能会不知所云,因为它承接了另一部电影 Get Shorty。
两大主角 Travolta 和 Thurman 并没有多少出彩之处,表演中规中矩。
不过,该片的音乐剪辑非常出色, 在影片结尾的 Rock music show 增色不少。
如果你是 The Rock、Andre 3000, Christina Milian等的乐迷,本片绝对值得一看。
总的来说,故事性不强,音乐出色,推荐观看.
真是是很少有电影让我看的这么开心快乐,虽然结尾时候,被remix的琳达的歌让我觉得很突兀,甚至尴尬,尤其那背景上大大的双喜字……可是也许老外就觉得把中国人的婚宴布景定位为他们眼中的酷吧。
我喜欢这部电影里出场的每一个演员,他们传递的信息都非常到位,因为我之前没有看过低俗小说,我最近在补自己的电影空缺,看了低俗小说之后才发现原来也是这个家伙(John Travolta)在演,我相当的喜欢他遇到任何情况都自信满满的样子,也许他在be cool里表现的过于酷了,以至于真的做到了任何事情都不在乎,也许会被人说“假”,但是无所谓,他真是一个迷人的男演员。
Uma的屁股相对于低俗小说里,确实是松懈了很多,可是不妨碍她演绎这个美丽的寡妇。
整个电影非常的没有设计感,觉得就是一个人在不同的地方看着实时发生的各种事情。
我曾经一度认为自己喜欢说唱乐的,可是最终我认清我喜欢的是R&B和JPop,却仍然对Gansta Rapper充满好感,看着他们穿着肥大的衣服,露出肥大的内裤,腰间插着大支的BlingBling的沙漠之鹰之类的,开着带差速轮的悍马在Be Cool里出场,真的是很酷,当Sin用闪光的大左轮指着俄国佬的头时,说出那句:“不要叫我酷,我就是酷!!
”时,我有些明白那种种族受到歧视的愤怒了。
电影在嬉笑怒骂中,不经意间让你看到了N多大明星出现在镜头的某个角落,真的很爽,比如kobe的出现。
总之,这部电影不会让你累,说不定还会让你很开心。
全片最搞的是那个达布I CAN'T HELP IT.然后就把枪扔了,你就不该给我枪 然后在那儿一脸无辜呵呵 我反复看了N遍 这一段
强森的眉毛很亮
至少能看到明星
以后还是相信豆瓣上的评分好了。剧情简单,看完没有任何感觉。这两个钟头好像有些浪费了……
基本照抄第一部…编剧就不能有点儿创新意识么?!
一般略过。
我讨厌主角!!!
和第一部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啊
去年看的~BEP在里面!!!
非常典型的黑色幽默電影,人物眾多,多條線索並行,相互交織,不斷反轉。可以說在劇作層面上問題不大,基本上所有出場人物都是有用的,沒有廢線,一環套一環也挺環環相扣。電影最大的問題就是導演沒有風格,這個本子要是交到蓋裡奇或者昆汀手裡肯定不會拍的這麼平,這部的導演實在是沒有展現出任何的風格出來,好像他只是負責把文字變成畫面就行了,所以故事雖然不差,也有各種大牌客串,反轉也有,幽默也有,但就是覺得差了點意思也就是這個原因。因為一個本來該跌宕起伏的電影被平鋪直敘的拍出來了,所有人都只是完成了任務,而不是拿出了更好的東西,就像男主角想投入音樂界一樣,非常的隨意,就是突發奇想而已。不過這部電影憑男女主在《低俗小說》多年之後的又一隻舞也足夠名留影史了,而且跳的也很不錯,很投入。巨石的角色挺搶眼,提前調侃了自己
相当失败的大杂烩电影。
难看,看不下去了
3.5
我就觉着不错
二度牵手~
好多明星客串
标注一下!
觉得比第一部搞笑。实在是太爱约翰大叔了,gay的气息啊~~~
3.5颗星。
John Travolta和Uma Thurman又一次对舞,唯一一次fuck特为PG-13而不是R级去影响票房,嘲讽审核制度,娱乐黑帮,洗
看到Outkast的Andre一直觉得他很有喜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