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在IMAX大银幕上看了《波西米亚狂想曲》!
最后20分钟我真的是头皮发炸,浑身颤抖,紧握的手心里全是汗——这二十分钟是影像、音乐、表演的完美结合,是不朽摇滚精神的最强力体现,是对皇后乐队及Freddie最闪亮的描绘!
完全可以入选音乐电影中最震撼和最感人的表演桥段!
说实话,我对皇后乐队并没有深入了解,只听过最流行的那几首,不是粉丝。
但我也算深度摇滚乐迷了,对英国乐队一直情有独钟:比如Iron Maiden(永远的最爱!
)、Radiohead、Depeche Mode、Lush、Oasis等等。
有关摇滚乐的电影也是我一直非常感兴趣的类型,像几乎可以进我的Top25的《几近成名》,还有奥利弗斯通的《大门》、伪纪录片《这里是脊椎穿刺》(摇滚万万岁)、《席德与南茜》、《天鹅绒金矿》、《叛逆边缘》、《失恋排行榜》、《年少轻狂》等等……都非常喜欢。
《波西米亚狂想曲》其实还是挺传统的拍法,把人物成名历史上的一些关键事件用音乐串起来。
这种拍法往往会让人物和故事有些流于表面,不能像《几近成名》那样深入到角色以及摇滚乐队最内在最本质的一面。
Freddie这种天才的故事会让观众有种“怎么事情就这样成了?
”的感觉——我们真的难以追随他的脚步,理解他的一举一动。
不过本片的剪辑很灵动,让影片始终很有动感和活力。
音乐的运用也相当出色——结尾部分以皇后乐队的歌曲为Freddie的一生做了极其精准的概括,真的是完美极了!
已经无法单纯把《波西米亚狂想曲》当做电影来评价了。
梦想、摇滚乐、七八十年代、自由、反叛、身份认同、性别与性、流行文化等等都已融于一体。
那是一个伟大和混乱并存的时代,照村上春树小说里的话来说,那时候,“世界要单纯得多。
努力当得报偿,诺言当得兑现,美当得保留。
”但是,所有青春都终归会走远,就像香气最终会消散,晨露会在草叶上蒸发。
作为时代标志的猫王死了,死于麻醉品;作为时代标志的詹姆斯•迪恩死了,死于车祸,作为时代标志的Freddie死了,在我还没有真正了解皇后乐队之前……看完电影,我依然相信:摇滚不死!
伟大的音乐永存!
而这已经足够。
一个正经写作的狂热艺术分子《波西米亚狂想曲》下线了。
比起电影的光环和感动,我更感谢背后努力让这个片子上映的团队。
QUEEN本应该在1985年庆祝中英建交来华,却被威猛截胡,这一次上映,终于在皇后错过中国的30多年后,来了一场“迟到但不缺席”的盛筵。
▲ 这期节目一个字一个字的讲解了波西米亚狂想曲这首歌的来历片尾《don’t stop me now》一开腔,不知道有多少人就起身离开了,但我只是一直盯着freddie最好时光的样子,沉浸在一个人,一个时代的顶峰中,不舍得起身,想象着如果当年QUEEN来了中国,不知道中国的摇滚界将开启怎样的篇章。
这或许是唯一一次,(虽然我看过太多摇滚乐队的电影、演唱会),在国内的大屏幕上触摸到我最迷恋时代的一点点余温。
他们曾经站在世界的阴影中发光,他们曾经与世界为敌,可这世界改变太多了,不知道当年20世纪的摇滚战士到了互联网时代,还会不会在年轻时候背着吉他去地下酒吧冒险,甘愿在世界背面燃烧,管他什么网红什么流量,先有老子再说!
▲ 英国乐队HONNE,小众流量新代表,迷妹众多,想看漂亮姑娘可以去现场,亲测,但是比录音差了很多有很多音乐人,听原声比听现场好,比如最近一直很火的HONNE,专辑里的声音就像在一个木屋里,一旁是壁炉中暧昧又火烈的篝火,外面是一场下不完的欧洲冬雨,而面前坐着两个从林子深处走出来的驯鹿人,唱着游离的曲调,将凄凉一扫而光。
可是现场乏善可陈,和一般的流行乐队并无二异,吵闹而无力,木屋崩塌了。
但是真正好的音乐人,自然现场比录音要更有魔力。
LIVE AID的《波西米亚狂想曲》,让全世界和他一起吶喊不是没有原因。
▲ LIVE AID是摇滚史的最高潮,QUEEN的演出是LIVE AID的最高潮,15亿人同时观看一场演出,空前绝后比起《波西米亚狂想曲》这首神曲,更令人着迷的是歌词之谜。
关于这首歌到底是讲述什么,众多猜测,几十年也没个结论,Freddie本人解释过“如果都说出来了就没意思了”,算是一种解答。
当然人们面对“迷”的时候,就想破脑袋想要解开,于是就有了很多说法,结合他的生平、某个诗歌、当时的环境等等。
但是我相信一种猜测,就是Freddie参考了加缪的《局外人》的说法。
▲ 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加缪于1942年出版的《局外人》,成为其成名作和代表作之一。
讲述了普通职员默尔索母亲去世后,意外枪杀犯罪后被审判的故事。
主人公虽然是杀人犯,但是比杀人更荒谬的是指控他的世界。
作为存在主义派最著名的文学家,加缪描写的是一种不可名状的人类荒诞。
这个“局外人”,母亲去世未哭丧而被鄙夷,又因杀人后的冷淡和甘愿,被判决离开人间时的漠视,对神父及信仰的不屑,成为当时世界的炸雷。
“如果你母亲去世你都没有哭,那你一定是个杀人犯!
” -- 小说中的每个人似乎都有了义士牌照,为道德挺身而出,拿出各种明目的法典指控眼前的人。
而关于这个人本身怎样想,世界并不关心,不按照规则来的人,就应该接受以上帝名义的审判,枪决杀人犯的是谁?
处决者?
法官?
上帝?
加缪?
还是某种教条?
杀人犯的又是谁?
罪犯?
作恶者?
无神论者?
还是每一个人?
加缪笔下的荒诞,不仅是一个杀人者被审判,一个灵魂被凝视,一个生命被抹去,更是一种强加的道德和期许,一个正常和伦理的重新解读,以及生命的终极意义。
我最爱这部小说的一句话是:“一个没有对生活绝望的人,就不会爱上生活。
”就像Freddie的一生,每个人都可以肆意评判他,指责他,用道德枪口对准他的灵魂。
而Freddie最初的回击,就是《波西米亚狂想曲》。
▲ 如果你只看了国内引进版,一定没有看到这里。
对生活绝望后,Jim出现了,并且帮助他重新爱上了生活,燃烧了第二次生命。
在Freddie最后的人生里,是爱陪伴他走到最后,Jim最后也染上了艾滋,坚持到2012年去世。
没几个人知道Freddie有没有读过《局外人》,或者写这首歌时,是否就是受《局外人》的启发,然而我确定,Freddie一定与局外人强烈的连接着,他这一生,都是局外人啊。
一个移民到世界中心的异族人,家庭中不按常理出牌的“第四个人”,摇滚乐圈开先河不被乐评人接受的人,一个当时離經叛道的爱同性的“异性恋”,他歌词里举着的那把枪,枪口对准的是谁,是不接受他这个局外人的世界吗,还是他始终无法愈合的伤口和孤寂。
在最早挖掘自己内心的道路上,他始终举着枪直视前方。
就像《局外人》的默尔索,他错了吗,他错了,没有人有权力无故夺走另一个人的性命,但是他被审判的错了吗?
就像《黑镜》圣诞特辑中把杀人犯关在egg里的警察,是谁给了他权力让一个人赎罪千年?
Freddie一生只想做自己,他错了吗,或许有一些,但是有人有权力审判他,蹉跎他的生命吗?
Freddie没有用复仇,没有用地狱,他只是开枪了,他杀的,是绝望,还是自我。
总之已经落幕,没有绝望彻底,就不会有复苏的温暖。
例如这几句歌词▼
Mama, just killed a man,妈妈,刚刚(我)杀了人Put a gun against his head,用枪抵着他的头Pulled my trigger, now he's dead,扣动了扳机,现在他已经死了Mama, life had just begun,妈妈,人生刚刚开始But now I've gone and thrown it all away -但是现在我却把它完全毁掉了Goodbye everybody - I've got to go -再见各位,我得走了Gotta leave you all behind and face the truth -得离开你们去面对真相Mama, woo -妈妈,呜呜I don't want to die,我不想死I sometimes wish I'd never been born at all -我有时候希望我从未存在过这首歌不仅唱出了Freddie的灵魂,也唱出了每一个“局外人”的热切,不被接受的自己,结束了的生命,绝望的灵魂,却又如此热爱这世界,如此留恋不舍,因为活着本身,就是一件畅快的事情啊。
《波西米亚狂想曲》用音乐描述杀人的时刻,身临其境就像听歌的每一个人都举起一把枪,如果一定要有个结论,我相信,是自己杀了自己。
不够绝望,就不会真正爱上生活的珍贵。
不杀了自己,就不知道有多热爱生命的珍贵。
摇滚乐迷恋死亡,质问灵魂,歌唱自由,如果让我写一位哲学家,我一定让他最热爱交响乐和摇滚,因为他们身上都肩负着全人类对宇宙发出的质疑。
▲ 摇滚史上最决绝的主唱之一,kurt,结束自己的生命,恐怕是20世纪摇滚乐队主唱们对自由的终极追逐除了《波西米亚狂想曲》,还有一首讲述杀人的歌名垂青史,Johnny cash的folsom prison。
和猫王齐名,唱了半个世纪,最出名的事之一,就是他拉着制作团队去监狱录音,和最“穷凶极恶”的人,狠狠的唱了一把。
他唱道:“我向他开枪了,并且看着他死去。
”Johnny一生站在底层阶级一边,为了他们的心声吟唱,他杀人的枪口,对准了可笑的富人阶层。
比起Freddie,他是幸运的,他没有深幽的痛楚,所以他的枪口,对准的不是自己。
Joaquin Phoenix主演的《与歌同行》,把这段故事好好的讲了一遍。
不仅是表演还有献唱,都足以让生前指定他出演的Johnny cash吹个满意的口哨了。
▲《与歌同行》这部电影,女主Reese Witherspoon凭此拿走了小金人,男主Joaquin Phoenix得最佳提名,他们俩是Johnny cash夫妇俩生前钦点的两个主角folsom prison这首歌是在监狱中现场收声录制的其中一首,电影中复原了这个场景,站在台上的Johnny举起吉他,就像举起一把杀人的枪,台下的罪犯们从没有这样的权利,看着伟大的人物为了他们的权益挺身而出,荷尔蒙、臭汗伴着罪欲,邪恶突然和音符交织,变成了挑衅世界的武器。
▲Joaquin Phoenix的版本,更加亦正亦邪,和在《她》中的表演判若两人,Phoenix家族真是出天才可以这么说,杀人这件事在音乐中(尤其摇滚乐)中是个常见的题材,哪个乐队没“杀过几个人”,但是可以把杀人唱的载入史册,实在不多,除了Freddie和Johnny,还有一位是贯穿我整个青春的,大门乐队的Jim Morrison。
▲如果没有做摇滚主唱,Jim Morrison一定会去做个诗人,他的歌词中充满了神秘和迷幻的诗词。
比起Freddie对准自己的枪口,Johnny对准不同阶级的枪口,Jim的枪口更加石破天惊,正符合希腊悲剧杀父娶母的俄狄浦斯。
这位摇滚主唱和俄狄浦斯最大的相同,就是人生的悲剧早已注定。
生命最初就已经设定好了最穷极的光和最幽深的渊。
THE END,11分钟的神曲,描写了大量的诗歌场景,7分20秒左右,Jim Morrison喊出那句石破天惊的“Father I want to kill you. Mother, I want to ……”这是摇滚反抗精神最诗意和幻灭的时刻了。
20世纪真是令人怀念的时代,“少数人”不断出现精神领袖,文学、音乐、艺术、哲学,不断有人掀翻世界的盖头,而现在的这样的精神,恐怕只有广告词中了,当路边灯箱广告都印刷着生而无畏,活出你的伟大,你很难想明白这是人类迄今最好的时代还是那个时代已经远去。
当世界每个角落都被人踏足,每个领域都有人尝试,当每天都有无数人怂恿你远离舒适区,20世纪的精神是延续了,还是被营销了。
《波西米亚狂想曲》不会再有,Johnny cash在监狱里录现场收音专辑也不会再有,连LIVE AID中年轻先锋麦当娜,都已经随时代要远去了。
但是无所谓,像我这样胆小的人,所有关于冒险的实际事情,潜水、滑雪、跳伞都和我无缘,站在悬崖上飞上天空还是跳入大海,都是一生不可及的事情,但是无妨,我从不向往身体的决绝,但是思想上,对,灵魂上,生命上,我愿意和这些伟大的人一起冒险,即使需要自己杀了自己。
哪怕可以像LIVE AID上那样感受辉煌一天,就都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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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偏题的碎碎念,慎看。
如果说有哪支乐队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那一定是Queen。
14岁那年,我在老家的一家盗版音像店"十元三张"区发现了一张封面很有逼格的唱片——Queen Greatest Hits II,Queen八十年代的精选集。
回到家放到碟片机里,第一首响起来的歌是《It's Kind of Magic》。
一种魔力。
我从此着了魔。
当时我刚从港台流行乐过渡到欧美音乐不久,Queen之前,听过的摇滚乐队只有U2一支。
Queen的歌很入耳,对从没接触过摇滚乐的人群十分友好,这也是他们群众基础好的原因。
我学过14年小提琴,受过一点古典乐的影响,Queen的繁复华丽的编曲简直是为我量身打造的。
说来奇妙,人在青春期时建立的音乐、影视和文学品味,往往会就此定型。
Queen这乐队虽在欧美是人尽皆知的大路货,在十几年前的三线小城,还是符合我一个初中生装逼需求的。
进入为赋新词强说愁的青春期后,我最怕的不是升学失败、和家长老师斗智斗勇,而是和别人一样。
找个出口告诉自己"我是与众不同的",平淡无奇的生活就有了往下走的动力。
而Queen给了我这个出口。
有了他们,就有了和学业压力、自我怀疑对抗的武器。
一开始,我只能欣赏旋律,不懂歌词是什么意思。
网络不太发达时,这方面的讯息非常有限,况且我粉的还是一支主唱在我出生前一年就死了的乐队。
我买来一本盗版《牛津高阶词典》,对照着歌词一边查单词,一边翻译。
为什么知道是盗版词典呢?
因为一两首歌词翻译下来,由于劣质油墨,我的手指头会变黑…… 这应该是我人生第一次翻译尝试。
再到后来翻译出版书籍,在外媒工作,以至于现在拿翻译吃饭,都始于这次浩浩荡荡的追星。
Queen的四名成员都参与过歌曲创作。
吉他手Brian May是个酸溜溜的死文青,写歌词时没事引用下莎士比亚、宗教符号什么的,研究他写的歌词,对于丰富英语词汇量很有帮助。
什么"prophet""innuendo""estranged"之类的大词,都是我在Queen的歌词里学到的。
(不知道有没有人是因为喜欢枪花才知道"estranged"这个词的?
)作为迷妹,当时我上课不是写小说,就是抄Queen的歌词。
放学了,就骑着除了铃铛哪里都响的破自行车,听着Queen的歌满城乱窜。
这个时期我最喜欢的是他们70年代的几张专辑《A Night At the Opera》《A Day at the Race》《News of the World》和《Jazz》。
《Jazz》里有首歌叫《Bicycle Race》,开头是洗脑循环"我想骑自行车呀骑自行车",很适合当我骑车爬坡时的BGM。
高一时,我在Queen的百度贴吧结识了一群志同道合的迷妹迷弟,有种终于找到组织的感觉。
也是在这年,我成了Queen吧吧主。
因为缺乏中文资源,大家一起乐此不疲地上外网挖图挖资源、挖乐队的发展史和成员生平。
那年我写了Queen和主唱Freddie Mercury的百度百科,辞藻极其堆砌,当时给Queen的介绍起的标题是《永不凋零的艳丽花朵》。
虽然现在看了会尴尬癌发作,但想起自己当年满腔热血的安利行径,还是觉得挺可爱的。
除此之外,我还翻译了BBC给Queen拍的纪录片Days Of Our Lives的字幕,资源不放了,放个外挂字幕:http://sub.eastgame.org/archives/14805我当年还翻了1992年Freddie Mercury Tribute Concert的字幕,这个哪天在硬盘里找到了再传一次。
(这场演出群星云集,纷纷翻唱Queen的歌,出场的包括Led Zeppelin、Metallica、David Bowie、枪花等大牌。
但好多人都唱砸了,唱好了的个人认为只有George Michael、Seal和David Bowie。
当然Bowie唱的是Under Pressure,不算翻唱。
Led Zeppelin的Robert Plant自己也觉得没唱好,有些歌还拦着不让收录进DVD里)这个时期,我反倒喜欢起Queen在《A Night at the Opera》(《波西米亚狂想曲》就出自此专辑)爆火之前的发行的专辑《Sheer Heart Attack》和《Queen II》。
《Queen II》发行于1974年,是一张完成度不亚于David Bowie《The Rise and Fall of Ziggy Stardust》和The Who《Tommy》的概念专辑。
后来看到访谈上说,吉他手Brian May本人的最爱,也是这张。
《波西米亚狂想曲》MV里的四人经典特写,也出自这张专辑的封面。
Queen女粉众多,主要是因为乐队四人才华横溢,颜值惊人,学历还高——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金牌杰克苏。
吸粉最多的当然是主唱Freddie Mercury。
说来有意思,我刚知道他的同志身份,并死于艾滋病时,还纠结过这一点,毕竟14岁时思想没有开化。
后来我很快想通,逻辑很简单——既然我的偶像是同志,那对于这个群体我还有啥意见?
也是因为这个,那年我看了李银河和王小波合著的同志科普书《他们的世界》,价值观也在精神白左这条路上一去不回。
再到后来工作时,身边的异性好友十男九gay,不知道是不是冥冥中注定的。
(我才不会说我高中时在外网上看了多少Queen的同人文呢。
)Freddie是个艺术家,几十年难得一遇的摇滚主唱,但最重要的是,他是个勇字当头的人。
用力去爱,用力去唱,用力去活,干什么都是飞蛾扑火、纵身一跃,不留一点余地。
他死后二十多年,人格魅力还能打动无数人,也是很好理解的。
他和科特·柯本是反的。
后者是憎恶生活,赶着去死;他是无比热爱生活,最后却得早早离去。
吉他手Brian May,帝国理工天体物理学博士,电吉他是自己亲自做的,表面上是光彩熠熠的学霸/摇滚明星,内心是个叨念个没完的酸文青,有种呕吐般的表达欲。
他有个历史悠久的个人博客,叫Brian's Soapbox。
在博客上,他会经常回复歌迷邮件。
16岁前后,我给他写过好几回邮件,他还亲笔回复过两回!
对于一个16岁迷妹来说,还有什么比收到偶像亲笔回复的邮件更开心的事?
这是中彩票都比不上的!
Brian的两封回信
贝斯手John Deacon,闷声发大财的典型。
四个人中唯一不会唱歌的就是他,但他写过不少打榜的洗脑金曲,比如《Another One Bites the Dust》《Under Pressure》,都是他写的。
电气工程学出身的他,亲手打造了Queen的不少效果器和功放。
他和Brian May俩理工男在一起,动手搭建了Queen的器材配置。
几个人中,他最有理财头脑,乐队财政都由他打理。
Freddie死后,John退隐山林,除了97年出山参与了纪念Freddie的歌曲《No One But You》的录制,此君从此销声匿迹。
时隔多年后,有人在Brian May的博客上问他近况,他冒个泡说道:"我还没死呢!
我就退休在家天天数钱。
:)"鼓手Roger Taylor,摇滚史上颜值最高的乐手之一。
Roger是芭比娃娃颜,金属嗓,几首担任主唱的硬摇滚歌曲都很带劲。
他年轻时的颜倾倒众生,把到手的妹子前仆后继,还出现过他带着现女友去参加派对,接连遇到两任前女友的经历。
在《I Want to Break Free》的MV里,他打扮成一个金发萌妹子。
拍完MV,他直接顶着萌妹子的造型去酒吧,还有彪形大汉请喝酒。
I Want to Break Free里的女装大佬Roger Taylor
16年Queen在上海演出,我跟着贴吧一帮基友恬不知耻地在他们下榻酒店的露天酒廊蹲点,终于一睹Roger Taylor芳颜。
虽然已经是70多的人了,但是还!
是!
很!
帅!
在Queen的百度贴吧里,我认识了几个后来一直都有联系的朋友。
高中时,我所在的小城买不到打口碟,只有货源不多的盗版,贴吧有住在广州的朋友,频频买来Queen的打口碟邮寄到我所在的高中;还有一个ID叫"皇家丽人"的吧友,我认识她时,我高一,她在读研究生。
后来我去北京工作,终于得以见面,因此成了密友。
这种因为同好而产生的友谊,想想还是很珍贵的。
我听Queen时,是MP3在线下载刚兴起不久之时,但我一直想收藏打口碟,苦于找不到。
后来高三时参加自主招生,我第一次出了小城,到了北京。
之前在摇滚杂志上看到的打口碟据点居然一个都不见踪影,只得败兴而归。
后来自主招生失败,高考也失败了。
志愿填到了最北边的省份,专业也被调剂,对于我一个南方人来说,无异于发配边疆。
大二时,我逃难似地去北京实习,满脑子都是Queen的《I Want to Break Free》。
去外媒应聘时,被问过几回"你的英语是怎么学的?
",我的回答都是"因为我喜欢Queen的歌,就开始自学了"。
后来一家报社的老板也是Queen的粉丝,大手一挥,把我聘下了。
高中时,我立下人生三大理想——看Queen的现场;去洛杉矶工作生活;当作家。
16年Queen在上海进行中国首演时,我飞回国实现了第一个理想。
后来到了美国。
在搬到洛杉矶,终于实现第二个理想之前,我苦于在旧金山找不到工作,还当过一两年的房产经纪人。
生活苦于没有出路时,便会想起Freddie Mercury十七岁时从印度移民到英国,只能在伦敦希斯罗机场当搬货工人。
不久后,他结识了一支叫Smile的乐队,认识了乐队吉他手Brian May和鼓手Roger Taylor。
他不知道前路会有什么。
但他明白,他的人生,会很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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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时间的维度里,灵魂会变得越来越沉重,而身体最终将化为乌有,所以千万别花时间去扮演受害者。
序言:无论怎样,都有很多人爱着你;不用奢求,因为这已经足够了。
在时间的维度里,灵魂会变得越来越沉重,而身体最终将化为乌有,所以千万别花时间去扮演受害者。
勇敢面对每个人相同的结局,努力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或许才是值得追寻的梦想。
电影《波西米亚狂想曲》,是英国皇后乐队主唱弗莱迪·摩克瑞的传记。
说起皇后乐队,不得不摆几条数据,以示他们的辉煌。
英国专辑畅销榜史上,独占两个名额,分别排列第一和第七位;坐拥专辑畅销榜时间,长达1322周(27年),史上最长。
歌曲《波西米亚狂想曲》是皇后乐队著名的代表作,长达六分钟的作品,共分为五个章节,用了四种曲风。
第一节钢琴伴奏,倾诉某种情绪;第二节深情咏叹,向母亲交代罪行;第三节怪诞合唱,以神之名进行审判;第四节重金属,用逃离叙述反抗;第五节服从命运,坦然迎接死亡。
乐曲中没有重复的副歌,却充斥着支离破碎的意识,以及差异巨大的唱法。
这种结构特殊的音乐,就像主要创作人佛莱迪·摩克瑞提前为自己谱写的命运之歌一般,预示着他的梦境与现实,还有功名与伤痛。
想必传记片取名,也有这一层寓意,不妨本文也借用歌曲结构,来理解他的人生。
第一节:倾诉电影开篇于1970年,佛莱迪作为微笑乐队的粉丝,除了去酒吧看他们演出之外,还会随时记录即兴创作。
终于让他等到一个机会,微笑乐队的主唱单方面退出,只剩下吉他手布赖恩·梅和鼓手罗杰·泰勒二人面面相觑。
佛莱迪找到二人毛遂自荐,却因为天生龅牙遭到拒绝。
他并没有因此灰心,而是慷慨地展示了歌喉,并解释说自己比一般人多两颗门牙,所以音域也比别人更宽广。
缺点突然变作优点,让人为他庆幸之于,也看到他与众不同。
和大多数迷茫的人比起来,他似乎很早就知道自己要什么,并为那个目标努力着。
成为主唱之后,他不光把乐队更名为“皇后”(Queen),还给自己起了个艺名“弗莱迪·摩克瑞”,事实上也合法申请了改名。
他父亲总说为人要有崇高的理想,优美的语言,和有意义的作为。
可是改名字分明是连名带姓,一并还给了家族。
由此可见,他为了歌唱事业,内心充斥着义无反顾。
乐队其他两位和弗雷迪一样,拥有良好的家庭,和不错的教育背景,若不是后来的创作生涯,他们很可能成为牙医和天体物理学家。
通过驻唱,他们很快吸收了大量人气,于是卖掉唯一一辆汽车,来录制属于自己的专辑。
弗莱迪的才华渐渐得到展现,前卫的穿搭、高亢的音色,加上卓越的创作力,都显示出走遍天下的气魄。
经纪人、唱片公司、电视台随即找上门来。
BBC的一次直播,标志着皇后乐队正式起航。
随后又加入一位新成员,后来的短发贝斯手约翰·迪肯。
乐队初成到功成名就,倾诉情绪般交代了弗雷迪如何让梦想照进现实。
第二节:罪行早在加入乐队之前,弗雷迪就结识了女友玛丽·奥斯汀。
正是她辛勤工作,帮他撑过了最拮据的日子。
不过拮据程度,比想象中要好很多,起码还有架钢琴可以做床头。
弗莱迪躺在床上,像莫扎特一样反手弹钢琴,旋律正是狂想曲的前奏。
弹琴过后他仿佛尹天仇附体,缠着玛丽不让她去上班,玛丽的回答当然是“不上班你养我啊?
”“我会照顾你一辈子。
”身为男人我自然了解男人,他们总是认为自己的事业很伟大,埋头苦干时歇斯底里,小有成就便要引吭高歌,对比之下女性就更懂得隐忍,就像玛丽一样默默地伟大着。
去美国巡演之前,弗莱迪光着膀子拿出一颗钻戒,亲手为玛丽戴在无名指上,并要求她永远不要摘下来。
接下来的日子里,他们远在大西洋两岸,只能通过电话相互慰藉。
孤独,似乎是创作者无法逃脱的情绪,更是天才与生俱来的优势。
在创作《波西米亚狂想曲》的这段时间,通过镜头的渲染,孤独悄悄在弗莱迪身上冒了头。
这被小胡子经纪人保罗看出了端倪,他在钢琴前灭掉烟头,放肆地强吻了弗莱迪。
在读过王小波的《东宫西红》之后,很少接触类似故事的我,突然被震撼了。
原来之前那些镜头除了渲染孤独以外,还承载着许多心理暗示。
弗莱迪的确爱慕同性,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同性恋。
但此时他依然保持了某种尊严,像个矜持的女性一样,以工作之由拒绝了保罗。
他给玛丽播放演唱会录像带时说,数千个观众一同为你歌唱,因为歌的内容很真实。
玛丽有所察觉,最终问出了实情,她说“你的生活将会无比艰辛”。
的确,他写得歌被千万人传唱,千万人将不再孤独,而他却不能享受千万人都拥有的婚姻。
同居七年玛丽离他而去。
后来,在生命终结时他兑现了诺言,将自己包括房子在内的一半财产,留给了这位终生挚友。
柏拉图很早就说过,两个男性间的爱情才是感情的“最高形式”。
可是直到1967年,英国才将同性恋从法定罪行中删除。
在此之前,作家奥斯卡·王尔德,计算机先驱艾伦·图灵,先后因这一罪行而陨落。
图灵甚至被迫用降低性欲的激素治疗,因不堪忍受最终用氰化物自杀。
彼时同性恋不再被降罪,但仍然被人们认为是某种疾病,显然“与众不同”似乎也是种罪行。
弗莱迪交代了罪行。
只不过对象不是妈妈而是爱人。
第三节:审判时间很快到了80年代,弗莱迪就像保罗一样,剪了短发,蓄起了同志特有的胡须。
他在紧挨玛丽的隔壁,买下一所房子,每到夜半时分,拨一通电话给她,然后互相闪烁几下台灯好让彼此惦念。
他就像个单相思的疯子,在电话一头举着酒杯,假装干杯然后道一声晚安。
这让我想起了《霸王别姬》里,那个不疯魔不成活的程蝶衣。
电影无法透视人物心理活动,但此间一上一下的视角,和彼此心存期待的隔离,的确有点像《围城》里的方鸿渐和唐晓芙,只是李商隐的诗句,要稍稍改做“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此生已惘然”。
成功,并没有让弗莱迪摆脱孤独;反而,更像掉进孤独的沼泽;挣扎,只会让吞噬加速。
当他再次见到玛丽时,她正在交往新男朋友,并摘掉了先前那枚戒指。
他需要陪伴,可乐队成员都有了家室,于是他接受了保罗。
保罗是影片中唯一一个反派,他会以同性做护盾,给弗莱迪提供有差错的信息,并巧计略施逼走了前经纪人,这一切都是想将弗莱迪据为己有。
保罗甚至在音乐风格上影响弗莱迪,让他倾向于创作符合夜店的迪斯科。
影片在这里用一首歌的创作、演唱,与弗莱迪混迹同志酒吧的映像混剪,隐晦表达他存在同性滥交的可能性。
放肆的创作表达,和处处隐患的生活方式,在一场记者会上集中爆发。
弗莱迪作为皇后乐队的领袖,被无数记者质疑,甚至被八卦问题逼进死胡同。
就像众人以神之名进行审判。
第四节:反抗皇后乐队一直以家庭示人,感情之深不必多说,影片上映就是最好的证明。
一次排练时,弗莱迪因为迟到向大伙道歉。
他说自己是个艺人,不是瑞士手表。
眼看要起争端,吉他手布莱恩提议,创作一首观众也能唱的歌曲,用来做演唱会互动。
跺两下脚击一次掌,循环往复不断加速,歌曲《We Will Rock You》就这样诞生了,时至今日听来依然震撼。
弗莱迪和鼓手罗杰,因为音乐风格产生争执,还差点动手打起来。
就在这时,奇迹再次发生,贝斯手约翰指尖奏出旋律,得到夸赞后他说,“如果你们不吵架,专心做音乐的话,还能更好听”。
有人说,艺术家天生就是病人,唯有创作是灵丹妙药,能缓解痛苦治愈顽疾。
放在皇后和弗莱迪身上,创作显然能治愈分歧。
只是缠绕他的孤独,却久久不能治愈。
被众人审判后,他选择单飞去做个人专辑。
离开家人的日子并没有让他好过,反而在保罗的驱使下,更加糜烂和堕落。
保罗替他接听所有电话,以至于邀约一律被回绝。
他就像个会弹琴的楚门,生活在与世隔绝的环境里。
之后,在玛丽的帮助下,他终于发觉真像将保罗开除。
保罗也算个尽职尽责的好反派,转眼间就把弗莱迪的私生活公之于众。
弗莱迪重新找到家人,诚恳道歉寻求原谅。
四个人当着经纪人的面,三言两语便和好如初。
他们特立独行的风格,绅士而反叛的精神,拒绝重复的创作态度;正好对应父亲的教育理念:崇高的理想,优美的语言,有意义的作为。
如果说这其中有反抗的话,那他一定是在反抗孤独。
第五节:从命天才总是孤身一人肩负世界,勇敢的人总是义无反顾选择毁灭,弗莱迪给与世人的形象,就是一位勇敢的天才。
回归皇后不久,他独自就医,被告知感染了艾滋病。
排练时因嗓子不适,他将坏消息告诉家人,并请求他们别把自己当病人。
他不曾表达抱怨,也不曾为从命而叹息。
也许一开始他就想好了,要把余生献给音乐事业。
这一段我跟随他,体会绝境下的坦然,也学着看到希望。
无论怎样,都有很多人爱着你;不用奢求,因为这已经足够了。
在时间的维度里,灵魂会变得越来越沉重,而身体最终将化为乌有,所以千万别花时间去扮演受害者。
勇敢面对每个人相同的结局,努力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或许才是值得追寻的梦想。
1985年7月13日,“拯救生命”(Live Aid)大型摇滚乐演唱会,在费城约翰·肯尼迪体育场举行。
现场观众多达九万人,大卫·鲍伊,迈克尔·杰克逊,麦当娜,鲍勃·迪伦,U2等巨星、乐队纷纷云集。
Queen在18点40分出场,披着落日余晖,第一首便演唱了《波西米亚狂想曲》!
现实中,弗莱迪完全有理由告诉人们他因肺炎离世,但临走前一天却公布了患有艾滋病的事实,我想这也是他值得被纪念的原因罢。
后记:尽管对于熟知皇后乐队的人来说,前一个小时的剧情就像流水账,虽然节点明确但冲突不足。
但回归电影本身,众多时间线改编,和真实场景、台词的还原,都通过镜头暗示着后来的走向,貌似这一切都是为了片尾这20分钟的大高潮。
影片结尾的Live Aid就像一颗研制已久的原子弹,引爆了观众的热血,也引爆了银幕前所有泪腺。
电影《波西米亚狂想曲》和乐曲描述的命运极其相似。
第一位导演布莱恩·辛格因为性丑闻缠身,被迫交出导筒;制作一半的影片交给了另一位导演,克斯特·弗莱彻。
因为屡次濒临夭折,影片在上映前的口碑一度跌倒谷底。
当人们都不抱希望的时候,影片上映便成了黑马,不仅杀进奥斯卡颁奖季,还提前在金球奖拿下最佳剧情片和最佳男主角两项大奖。
在IMDb和豆瓣都保持着不错的口碑。
弗莱迪的饰演者拉米·马雷克,近乎完美的还原堪称鬼魅。
风骚的身姿、自信的表情,还有肆意的步伐,就连红领巾和小胡子都神韵十足,事实证明他是跟弗莱迪一样的优秀表演者。
皇家乐队的成员们,为这部电影授权了所有歌曲,足见他们对弗莱迪·摩克瑞的缅怀之情。
他们不遗余力的加持,是影片成功的重要基础。
经久不衰的家人理念,似乎是某种高尚的品质,一直为他们带来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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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波西米亚狂想曲》,不够狂,也不够幻想。
不客气地说,影片就像是有关皇后乐队的影像版维基百科,全面而笼统,处处浅尝辄止。
它能够提供的是人物简介和生平事迹,并运用简单的时间线和因果链穿起人物命运,却无法提供更深度、更复杂的解读空间。
其实我能体会导演的难处,他的面前站着两群人:影迷和乐迷。
他可以选择像鲍勃·迪伦的传记片《我不在场》那样,拍一个纯电影化的作品。
不复刻经典瞬间,也不制造回忆杀,而是试图走进一个传奇人物的内心世界,最终看见芸芸众生的普世烦恼。
也可以像迈克尔·杰克逊的纪录片《就是这样》,做个完全粉丝向的作品,诉诸于真实再现和屏幕前的狂热,以及最终的煽情时刻和完美落幕。
但是很显然,导演想要得更多。
他想同时抓住乐迷和影迷,让他们在同一部影片中各取所需。
这个想法当然不错,可问题在于,他忽略了这两个群体的需求实际有着天然的矛盾。
乐迷要的是朝圣般的体验,是在影像中看见偶像精神的复活。
而影迷要的是真实可信的人物,哪怕是传奇巨星,也无法豁免于人性的幽暗。
这两者就像是一道“是非题”的两端,鲜有中间地带。
而《波西米亚狂想曲》却试图找出第三种答案。
这样的寻找当然是很无力的。
转化为影片中的尴尬就是,导演每每有深入人物内心的企图,却又因为束手束脚而显得局促。
他只有小心翼翼地收起锋芒,对所有可能失控的指摘都点到为止。
比如主唱弗莱迪这个人物的复杂性。
他是个同性恋者,生在传统的宗教家庭,又是移民伦敦的少数族裔。
他在很长时间都无法接纳自己的性向,甚至一度结婚、离婚。
再比如弗莱迪与乐队成员的决裂。
在皇后乐队如日中天之时,弗莱迪选择单飞,很不成功,于是终日沉湎于性爱和毒品。
这两处堪称人物的至暗时刻,极为珍贵。
拍一个无懈可击的人物有什么意思?
传记片要捕捉的就是光环表面的裂缝,那才是真正走进人物内心的机会。
可是影片对此的态度,却显得极为保守,甚至有些想当然。
先是引出父权和宗教的压力,让它们成为笼罩在弗莱迪头顶的第一片乌云。
随后把弗莱迪对妻子玛丽的情感,由起初的懵懂之爱,到坦然出柜,再到后来如“缪斯女神”般的眷恋,完全规避掉了任何可能的道德瑕疵。
至于弗莱迪与乐队的决裂,则干脆把责任全都推在“男宠”保罗的身上,底层逻辑其实与“红颜祸水,女人误国”无异。
如此近乎于“甩锅”的做法,使得弗莱迪这个舞台上的王者,成了生活中彻底的无辜者。
而无辜者的另一个别称,是局外人。
于是我们渴望看到的那个舞台之外真实的弗莱迪,却被“生活局外人”的处境重新逼回了舞台,以至于走近他的所有努力,最终全部落空。
这种尴尬的处境,也反映在影片的剧情脉络上。
前面110分钟,导演以好莱坞经典叙事进入一个前卫人物的内心世界,却不可避免地使得人物的先锋性被很大程度平庸化了。
而后面20分钟,影片以极高的还原度重现了皇后乐队在85年Live Aid上的精彩演出,才像是历尽千帆后,终于寻回了人物的灵魂。
这就是《波西米亚狂想曲》的真实写照,它的好都在舞台和排练室里,而对于人物的生活和内心却始终无力观照。
2一部好的传记片,到底要看什么呢?
我想起2016年的电影《飞鹰艾迪》,也是《波西米亚狂想曲》导演德克斯特·弗莱彻的前作。
与《波西》不同,《飞鹰》的主人公艾迪是个彻底的“失败者”,当然这个失败是世俗意义上的失败。
艾迪患有腿疾,却是个天生的梦想家,他很小就立誓要参加奥运会,后来历经常人难以想象的努力,竟然真的参加了1988年冬奥会的高台滑雪项目。
可最终的结果没有奇迹,艾迪排名垫底,以远远落后于其他选手的成绩获得最后一名。
就在艾迪完成最后一跳之前,他在电梯间与世界冠军马蒂相遇。
马蒂说,“你知道吗?
你跳得很烂。
”艾迪不知怎么回答。
马蒂接着说,“不不不,你误会了我的意思。
我是说你之前有过更好的表现。
”实际上,艾迪这次跳了60.5米,比他的最好成绩只少了0.5米,而马蒂刚刚跳出了114.5米。
马蒂接下来的话格外动人,“其实名次啊,输赢啊,这些不过是渺小的人们在乎的游戏。
记住,你的滑道上没有我,我的滑道上也没有你,我们这样的人从来都不是为冠军而起跳的,我们为的是释放灵魂,感受飞翔。
”听到这段话,相信你能瞬间明白一部传记片的意义。
看一部传记片,就是看“特殊”如何走向“一般”。
是从一个刁钻的切口进入,最后走向广阔世界,走向芸芸众生。
尽管屏幕上的人物是传奇巨星、旷世奇才或奇葩loser,但最终在这个特殊的生命身上,我们却看到了更普世的困境和与之反抗的精神。
再比如《艾德·伍德》,讲好莱坞烂片之王艾德·伍德的传奇经历。
他一生拍了无数烂片,一败再败,却从未停止追梦。
这个堂吉诃德式的人物,实在无法提供给我们任何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
整个观影过程,也像是看一个中二的奇葩如何一次又一次狼狈亮相并承受观众的臭鸡蛋。
直到影片最后,艾德在一家酒馆偶遇了奥逊·威尔斯。
从谈话中我们恍然明白,原来天才也好,蠢材也好,面临的困难是相似的。
他们同样苦恼于灵感和资金的匮乏,以及蛮横制片的无理要求。
哪怕天才如奥逊·威尔斯,电影同样要从第一个镜头艰难的起步。
最后艾德问道,“你觉得这一切值得吗?
”奥逊·威尔斯回答:“只要电影开拍了,就值得了。
”这场烂片之王和影史最伟大导演之间的对话,为我们拉开了一个时空,把世间一切的追梦人都囊括其中。
它也让我们从一个奇葩身上,看见了自己,看见了那些自以为独特的困境,不过是每个人都在经历的寻常。
于是特殊就此走向了一般。
于是那一次次失败,成了比成功本身还要迷人的“追梦”本质。
这是身为影迷的我,最希望看到的那种传记片。
我当然也乐见于传奇的上演,但那只是开胃菜,不是目的地,我更想绕到传奇的后台去看看。
或者说一个人之所以成为传奇,不是因为他站上舞台的一刻,而是因为他在寻常困境中爆发出的超越常人的能量。
这才是真正的“励志”。
一个天才,理所当然地成功了,我们会为他喝彩。
一个loser,毫无悬念地失败了,但他付出的所有,却构成了一个真正可以挑战世俗“成功”概念的励志榜样。
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也成功了,而且注定更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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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这里在新页面打开)1.男主角:Freddie Mercury虽然Malek的表演收获了许多好评,获得了金球奖最佳男主角,但其实他是四个角色中最不像原型的。
当他说:"I'm just a musical prostitute, my dear."
当他说:"We're not bad for four aging queens."
MV:I Want to Break Free
电影中
现实中Live Aid电影最受好评的一段,导演竟然用了14分钟完整地再现了1985年Live Aid公益演唱会的盛况。
电影
现实可以看得出墨丘利当年那夸张的迈步,其实是为了不被麦克风线绊倒,当然也很有个人风格。
电影里纯粹是卖萌了。
Live Aid
2. 女朋友:Mary; 男朋友:Jim Hutton。
电影Mary Austin
真实Mary AustinMary继承了Freddie的大部分遗产,包括他的音乐版权。
Freddie也将自己的骨灰交代给Mary安葬在某个他指定的地点,Mary一直将Freddie的骨灰保留在身边两年,直到人们(主要是八卦的记者们)不再死盯着她,有一天借口去“做脸”时悄悄安葬了她的朋友。
至今没有其他人知道Freddie的墓地在哪里,只能推测在距离Mary当时的住所不远的地方。
毕竟去“做个脸”不可能跑去非洲吧。
电影
现实在Freddie死后不久,Jim Hutton就被Mary赶出了他男友的住宅,Jim拿着Freddie留给他的一笔钱回老家盖了一栋小房子。
他一直住在那所房子里,直到2010年去世。
3. 皇后乐队:他们当年也是靠脸出道的(不是)吉他手 Brian May
电影Brian May
真实Brian MayBrian May是公认的天才,也是乐团的大脑,严谨的完美主义者。
Freddie在录制Somebody to Love时曾经说过:“咱们赶快录完,等Brian来了就有得磨蹭了。
”就像电影中的Freddie吐槽的那样,他的吉他手后来真的成了Dr. Brian May,写了一部出色的博士论文……
他的博士论文《A Survey of Radial Velocities in the Zodiacal Dust Cloud》,在豆瓣竟然还有词条。
(豆瓣和亚马逊页面各有6人标记读过/留下评论,果然那是一口毒奶)鼓手:Roger Taylor
电影Roger Taylor
真实Roger TaylorRoger Taylor是一个非常重感情的人,他的性格活泼,随时high得起来,所以在团内和Freddie最玩得来。
这两人闹腾起来真没别人什么事了。
Roger的37岁生日Roger Taylor的37岁生日庆祝会上,Freddie表现得好像一个为男朋友举办宴会的大佬。
Freddie Mercury去世之后第二天,媒体就对他的私生活进行攻击。
Roger Taylor和Brian May因此一同接受电视采访,为他们的frontman发声反击媒体的诋毁。
Roger在Freddie死后第二天二十多年后,头发全白了的Roger Taylor谈及Freddie的死依然伤心落泪。
Roger谈到Freddie的死贝斯手:John Deacon
电影中的John Deacon
真实John DeaconJohn Deacon是最后一个加入皇后乐队的成员,性格非常腼腆。
Freddie死后他就宣布隐退,除了参加了几次纪念那位早逝的天才的音乐会之外,从不出现在公众的视野里。
包括这部电影的制作,Deacon不但没有参与,也从未出席过任何相关的活动。
Roger Taylor曾说他们的贝斯手被Freddie的死伤得很重,“有点脆弱”,Brian May不忘吐槽Deacon对钱(他的版权收入)依然看得很紧,“因为他是John Deacon。
”(笑)然后他说“我们的任何版权收入都不会瞒着John。
”[x]新的主唱,新的开始自2014年,皇后乐队有了新主唱,美国男孩Adam Lambert。
(源)这爷爷带孙的感觉也是很温馨了。
(源)
咸猪手Roger Taylor还是那么爱胡闹。
无情袭臀虽然他胡闹的对象已经不是跟他一样爱闹的Freddie,而是严肃的梅博士。
让传说继续在这部电影之前,我都没意识到《波西米亚狂想曲》长达6分钟。
这还是我的KTV必唱曲目,不管跟谁去,不管有几个人……一定从头到尾唱完,感动自己。
#非常有效的社交自杀#
真实的皇后乐队的故事,其实比电影更厚重和感人。
Freddie Mercury在被确诊患有艾滋病后,坚持工作直到最后一刻。
最后的歌他每拿到一句就录一句,因为他认为自己无法活到歌曲后期制作完成那一天了。
1991,Mercury去世的那一年留下的视频他的队友们一直陪伴着他,尊重着、保护着他的生活。
(John Deacon隐退之后,Brian May和Roger Taylor也这样尊重和保护着他)在Freddie去世之后他们制作完成的那张专辑名为“Made in Heaven”.正如Freddie所料,主打歌是由他留下的音轨合成——他自己确实没能坚持到后期制作。
专辑封面上挥拳高歌的Mercury并不是他本人,而是一座雕塑。
而那幅照片的全图是这样的:
这部电影虽然有很多不足的地方,但它让很多人了解到皇后乐队当年的故事。
它告诉观众这四个人是一个坚固的家庭,而事实确实如此。
QUEEN
一句话,电影就是不及格的!
内容不尊重事实,各种想当然,而且表述和模仿都太流于表面,幼稚而且肤浅。
都什么年代了还在讲艺术被商业迫害,要知道摇滚在那个时代就是主流,更不要讲皇后乐队就是靠着八十年代的商业现场发家和扬名的,有什么立场在这里装受害者,装可怜?
导演到底知不知道为何皇后在乐评界不受待见,就是因为过于商业化同时作品的艺术性和摇滚风格不够,电影的这种描述方式是想给洗白吗?
可笑的是还在因为异装的负面新闻苦恼,还在觉得六分钟的曲子过长,仿佛皇后开创了异装和摇滚长曲,这种意味不明而且不符合事实的夸赞实在让人反感。
如果说异装会成文众矢之的,那么大卫鲍伊必然首当其冲,但事实如何呢,宝爷没有因此挫折,反而开创了华丽摇滚,并在当时形成了一种潮流,你现在和我讲墨丘利因此被负面新闻困扰,简直是无理取闹。
再来讲讲曲子的时间问题,摇滚长曲在当时是再常见不过的事情了,齐柏林的专辑拉出来,里面几乎每首都是七八分钟,还不是大卖?
平克的月之暗面,其中作为hit曲目的Money有六分半钟。
所以电影试图用坚持长曲的方式来渲染皇后的艺术和摇滚精神,在我看来真是无比可笑。
再谈谈电影本身。
人物的塑造简直灾难,各种脸谱化、想当然、立人设,没有一个人物形象是立起来了的,包括墨丘利。
反复强调梅校长是物理学家,罗杰是牙医,这和当今娱乐圈立人设的风气有什么区别,我知道有人要讲他们是有真才实学,但是这种刻意的强调难道不是突兀而且别有居心吗?
完全看不出为电影服务的地方,倒是引起了反感。
电影里的罗杰就不停在怼人,约翰时不时来理性一把,保罗就像男宠一样分裂乐队成员感情,墨丘利从一开始就是受害者,是不为世人所理解的天才,每个人在电影里的性格甚至作用都过于扁平、单一、脸谱化,你说这是一个传记?
不好意思,我感觉简直就是小学生作文的水平。
电影整体的结构松散,从头到尾就只是想讲一个不为大众所理解的音乐天才站上舞台,受挫,然后在绝症之下重新辉煌的套路故事,一切都在围绕这种意淫展开,至于事实是什么样的,人物是什么样的,导演似乎从未关心过。
而且剪辑凌乱幼稚,谁讲话谁就切谁,每一处特写都相当刻意和尴尬,就这样还能拿奥斯卡最佳剪辑,简直把观众当瞎子看。
电影基本就照着维基百科念了一遍,过于拔高皇后的地位,还有各种想当然的、意淫的成分在其中,作为改编电影估计都难以合格,更不要讲这是一个传记!
最最基本地,请尊重事实!
冷静地说,《波西米亚狂想曲》不过是一部不温不火的作品,其中没有惊喜,没有特别,该有的都有,不该有的都没有。
对这部平庸的粉丝向、跪拜型传记片我实在看不出有什么高明之处。
我听皇后乐队的歌大约有十五年时间了,当初还是从打口磁带中偶然淘出了他们的专辑,仅仅因为里面有两首中央五的“台歌”《we will rock you》和《we are the champion》。
买回去之后才发现其他的歌曲更好听,让我百听不厌。
主唱弗雷迪的声音是那种很抓马的娘娘腔,但听着不烦人,有时候还很高亢嘹亮,尽管更多的时候是骚的过火的。
看到拉米·马雷克扮演的弗雷迪,我的内心是拒绝的,他本人有这么丑吗?
那副龅牙也太夸张了吧!
发黑的眼圈、大大的眼袋,他还不停地像猴子一样抿嘴盖牙,难道他是在用门牙演戏吗?直到他变成“胡子叔”的时候看上去才顺眼了一些。
本片亮相后的首轮影评就不佳,但到了颁奖季竟然意外翻盘了,究其原因八成是粉丝效应,由于皇后乐队的歌太popular,所以很容易让人情怀泛滥,忘记了这部电影人物刻画的粗糙和剧本的乏味老套。
尤其是最后重现演唱会的冗长段落,极容易让某些乐迷沉溺其中,而把这部电影当成纪录片,将本应献给乐队的喝彩加在了对影片的评价上。
几年前,我还看过一本弗雷迪的传记《谁愿永生》,到比电影精彩多了,作者叫Peter Freestone,是他的贴身助理。
说实话这本书叫我非常吃鲸,弗莱迪的私生活竟如此混乱,他竟能如此坦然。
我感觉他对自己的同志身份不但没有太大的困扰,而是公开恣意享受。
他巡演时甚至带了一本同志活动地点手册,一到晚上就按照书上的指示去那些酒吧、渔场玩乐(没有导演对这本书感兴趣拍个什么《粉皮书》么?
),他每晚带各种乱七八糟的人回酒店,其他乐队成员也习以为常。
更吃惊的是弗雷迪还曾受到迈克尔·杰克逊的邀请,在他的wanderland庄园住了几天,其助理目睹了两个天才音乐家的激情碰撞。
两人还在录音室录了几首歌,助理听了之后惊为天籁,可惜这些歌至今不见天日,真是非常遗憾。
这部电影和弗雷迪本人的个性大相径庭,又是一部为了得奖而拍出来的怪胎。
其实欧美摇滚明星的传记电影很多,比如我之前介绍过的《控制》,奥利弗·斯通的《大门》,讲涅槃乐队的《最后的日子》,讲詹尼斯乔普林的《歌声泪痕》等,因为题材就是“歌坛影坛两开花”,所以特别容易受到关注和嘉奖。
我最喜欢的摇滚自传电影是《席德与南希》,它真正地传达出了摇滚的spirit,不像《波西米亚狂想曲》一样遮遮掩掩,连主唱吸毒的场面都被净化掉了。
有些人,我们注定看不到他们老去的模样。
他们的死因或许没那么的「光彩」,但在我们心中,却是神一样的存在。
2019年,第91届奥斯卡,电影《波西米亚狂想曲》(Bohemian Rhapsody)获得包括最佳男主角在内的三项大奖。
这是一部关于皇后乐队主唱Freddie Mercury 的传记电影。
才华横溢而又肆无忌惮的他,曾因为双性恋倾向而挣扎在媒体的窥探、孤独与病痛中。
但最终,他被爱的人所拯救,与自己和解,用他最擅长的音乐形式,向世界表明了自己的勇气。
今天,我们依旧循环播放着皇后乐队的作品,依旧因为佛莱迪传奇的一生而感到动容。
那些对于自身认同的困惑与逃避、渴望被爱的小心翼翼、颓废、在巨大名利下的迷茫……总有几个场景能够引发观影者的共鸣。
或许我们并不能成为佛莱迪那样的巨星,但在挣扎、犹豫、痛苦过后,我们总会重拾对于某份事业或人的热爱,总会以自己擅长的方式成为独一无二的自己。
Freddie Mercury 由演员 Rami Said Malek 扮演《波西米亚狂想曲》不是一部以摇滚乐团 Queen (皇后乐队)为主的电影,而是讲述 Queen 双性恋男主唱 Freddie Mercury 传记的电影。
即使你对 Queen (皇后乐队)乐队不了解,但是对他们的音乐,你肯定耳熟能详,比如经常在运动场万人合唱的We will rock you、We are the champion。
然而他们经典的歌曲远不止这些,片名《波西米亚狂想曲》(Bohemian Rhapsody),就是皇后乐队最经典的歌曲之一,也是英国史上目前销售量最高的单曲(没有之一)。
《波西米亚狂想曲》是一部个人传记片,展现了主唱佛莱迪( Freddie )叛逆狂妄、善良温存却又饱含争议的一生。
他出生在东非,在印度度过了青少年时光,随后才和家人来到英国。
在希思罗机场当搬运工的他,出于对音乐的热爱,主动结识了布莱恩( Brian May )、罗杰( Roger Taylor )、约翰( John Deacon ),四人组成一支独立乐队。
佛莱迪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他不满足于小打小闹,想尽办法去做他们的第一张专辑,甚至将四个男性的乐队组合名字从温和的“smile”改成了霸气的“Queen”,他说:这源于至高无上的皇后,代表着肆无忌惮。
70年代他们完美的将华丽摇滚,前卫摇滚,古典音乐及重金属熔为一炉,创作出很多经典,而他们的视觉风格更是大胆,佛莱迪甚至还穿着女装表演,营造出妖艳又邪魅的风格,影响了无数音乐人。
Lady Gaga 的艺名就取自皇后乐队经典歌曲“Radio Gaga”。
但随着名利而来的也有人生困惑,来自经纪人保罗(Paul)的强吻开启了佛莱迪对同性性倾向的探索(影片情节有所改编,佛莱迪现实中的第一任男友是唱片高管 David Minns )。
一开始他也不敢直面事实,因为他深爱着女友玛丽,并已经向她求婚了,他叫玛丽答应他,永远不要取下那枚戒指。
意识到自己喜欢同性之后,佛莱迪决定向玛丽坦白,他们虽然还爱着对方,可这份爱,却变成了脱下戒指的另一种爱。
保罗的出现并不受其他乐队成员的待见,不是因为他的性倾向,而是因为他的傲慢(他曾用他和佛莱迪的亲密关系威胁其他成员)。
可是因为孤独,佛莱迪需要保罗。
和玛丽和平分手后,他也有过几任男友,媒体和大众更是大肆窥探他的私生活。
影片中记者会的一段尤为犀利。
媒体逼问佛莱迪,希望获得他性向有关的更有料的新闻。
佛莱迪面临巨大压力,勇敢做自己从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后来佛莱迪个人才华被唱片公司看重,他脱离乐队单飞,但过的并不好,名利让他变得高高在上却又异常孤独。
他在豪宅举办奢华派对,想通过这种表面上的热闹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散场之后,偌大的豪宅里,只留下他一人,和一个素不相识的服务生吉姆(Jim)。
吉姆告诉他:“如果你想解决问题,应该找个真正的好朋友。
”佛莱迪对他说:“我喜欢你。
”“我也喜欢你,但是,等你真正开始喜欢你自己的时候,再打电话给我吧。
”随后起身离开,从此便短暂地消失在了佛莱迪的生活里。
当佛莱迪发现自己感染了艾滋病毒,他和生活中所有人都断了联系,可是依然爱着他的玛丽在一个噩梦之后突然出现在他面前,将他叫醒。
他重新找回了自己的队友,并在 LIVE AID 演唱会上大放异彩。
1985年7月13日的 LIVE AID 演唱会,被誉为迄今人类最伟大的一次表演。
演唱会持续了16小时,分别在英国伦敦和美国费城同时举行,目的是为饥荒筹集资金,集齐了当时世界上所有的超级大腕儿:U2,鲍勃迪伦、麦当娜、保罗·麦卡特尼..……英国温布利体育场中72000名现场观众和全球15亿电视观众共同见证了这场人类史上最伟大的演出,戴安娜王妃和查尔斯王子也在观众席中。
戴安娜王妃和查尔斯王子观看表演皇后乐队成为那次演出停留在舞台最长,演唱曲目最多的乐队。
现场的观众,没有人会想到,这个伟大而传奇的乐队主唱,会在不久之后与这个世界告别。
而他的人生就像这场盛大而狂放的演出,让他拥有“把天吼出个窟窿”的勇气。
在最后的日子里,佛莱迪接受了自己的“与众不同”,接受了自己的性倾向,接受了自己身上的缺点,也接受了艾滋病,他只想用生中命最后的时光来做最好的音乐,毫无保留,将自己献给音乐事业。
后来,他还找回了吉姆,带他见了多次家长。
直到去世,都与他相伴。
佛莱迪留给了吉姆50万英镑,以及与他共同在爱尔兰老家投资建造的房子。
吉姆一直住在那里到去世。
佛莱迪生前最后一张照片 佛莱迪说过: 我们都不合群,特立独行,所以我们的音乐是做给和我们一样的人,那些受排挤处在人生低谷的人,我们正是为他们而唱。
每个时代都有像佛莱迪一样的人,他的才华,性倾向,魅力闪闪发光。
他们冲在最前面,挑战权威和僵化的教条,甚至用生命为他人照亮前路。
很难讲是时代造就了他们,还是他们影响了时代?
然而更多的,是坐在观众席等待被点燃的人,是平凡的无名之辈。
或许成为不了佛莱迪,但可以成为有勇气的,独一无二的自己。
本文观点不代表机构立场作者:马富贵编辑:DY
如果你在去年10月份提问:“2018年最成功的音乐电影是什么?
”相信所有人的答案都会是《一个明星的诞生》。
毕竟,没有人会想到Lady Gaga的银幕处女作能够如此受欢迎,即便你不觉得这是一部绝佳的电影,你也很难不被片中的那首Shallow打动。
但当你在今天问出同样问题时,答案就会不一样了,因为《波西米亚狂想曲》的势头实在猛得超乎想象。
比《一个明星的诞生》晚上映一个月的它,北美票房已经反超前者;它以8.2亿美元的成绩,排在去年全球票房榜第7位,位居《碟中谍6》、《死侍2》和《神奇动物2:格林德沃之罪》之前。
它是这个榜单的前20名里,唯一一部没在中国上映的。
此外,它还捞到了包括最佳影片和最佳男主角在内的五个奥斯卡提名,最后赢得除去BP之外的四项。
不过,很多媒体却不觉得《波西米亚狂想曲》是一部很好的音乐电影。
它在烂番茄和metacritic两大影评网站的媒体评分只有6.1分和49分,挣扎在及格线上。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它的观众友好度:它在IMDb得到了8.2分,成功杀入Top250榜单,而它的豆瓣评分现在也有8.8。
于是,问题来了:《波西米亚狂想曲》到底是不是一部好电影呢?
面对这个问题时,我们到底应该相信谁,是相信票房数字,相信奥斯卡投票会员,还是相信影评人?
1. 故事《波西米亚狂想曲》是一部皇后乐队(Queen)主唱弗雷迪·墨丘里(Freddie Mercury)的传记片,而它的剧本,是由安东尼·麦卡滕操刀。
这已经是麦卡滕连续第三次撰写“伟人传记”了,他的前两部作品,分别是丘吉尔传记《至暗时刻》和霍金传记片《万物理论》。
所以,当你看到他的名字出现在片头字幕中时,你说不定会闻到一股熟悉的八股味道。
然而单凭本片有些陷入套路的叙事,就抹杀编剧的努力,显然不公平。
作为20世纪摇滚界风云人物,弗雷迪·墨丘里这一辈子过得实在是过于传奇,以至于你就算给他写上三本书,到头来依然会遗漏掉重要信息。
所以该怎样把墨丘里的一生浓缩在一部135分钟的电影里呢?
麦卡滕给出的答案是调整重要事件的顺序,以便在保留墨丘里人生轨迹的同时,将大事件尽量地集中到一起。
比如,影片情节与实际现实最大的区别,就是把墨丘里发现自己身患艾滋的时间,提前到了非洲慈善演唱会(Live Aid)的前夕。
这让墨丘里日益恶化的身体与他在舞台上光芒万丈的活力,形成了鲜明对比,也使得他对《波西米亚狂想曲》这首歌的演绎更加动人,因为其中有着这些让人心痛的歌词:“生命刚刚开始,但我却就要把它丢弃”;“妈妈,我不想死,但有时候我希望我从未出生”……但事实上,Live Aid演唱会是举办于1985年,而墨丘里直到1987年,才被确诊了HIV阳性。
他在被确诊之后并没有停下脚步,反倒在人生的最后几年里,爆发出了更强的创造力:他实现了自己从小就有的歌剧梦想,与女高音歌唱家蒙特塞拉特·卡芭叶(Montserrat Caballé)共同推出了专辑《巴塞罗那》;他与皇后乐队的队友们在这段时间录制出了三张专辑,直到去世前几周,他仍然和队友们泡在录音室里。
墨丘里的这些经历,都极具传奇色彩,但向大众拉拉杂杂地如实介绍其生平,的确有些费力不讨好。
毕竟在多数人的印象里,墨丘里一生的巅峰时刻,就是他在Live Aid演唱会上的演出。
所以,将这场演唱会设定为墨丘里的天鹅之歌,让他的一生在温布利球场十万名观众的欢呼声中谢幕,无疑是个聪明的叙事选择。
而且,虽然叙事策略稍显取巧,但是在两位皇后乐队成员布莱恩·梅和罗杰·泰勒的“监工”下,《波西米亚狂想曲》中还是埋满了大大小小的梗:比如在影片开场处,我们能看到墨丘里的家中挂着玛琳·黛德丽的画像。
这位雌雄莫辨的“坎普”偶像,是同样雌雄莫辨的墨丘里最崇拜的演员,他在《波西米亚狂想曲》MV里的造型,就受了黛德丽的极大影响;比如那位坚决不同意皇后乐队把《波西米亚狂想曲》当做单曲发行的唱片公司老板,是由《王牌大贱谍》等喜剧的主演麦克·梅尔斯(Mike Myers)饰演。
而这位麦克·梅尔斯是怎么在好莱坞成名的?
就是凭借在1992年的《反斗智多星》中,在车里对着《波西米亚狂想曲》摇头晃脑。
所以当他在电影中告诉皇后乐队:“《波西米亚狂想曲》绝对不是那种能让十来岁小孩坐在车里摇头晃脑的歌”时,我们能感受到编剧们玩梗玩到飞起的乐趣。
至于皇后乐队的内部争执,以及墨丘里与家人的争吵与和解,据说都是源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对话。
所以不熟悉皇后乐队的观众,完全可以对影片的细节放心:至少,那些在片中出现了的事情,基本都是真实的。
2. 摇滚精神然而,即便主创对细节下了许多工夫,依然有很多人认为《波西米亚狂想曲》不忠于事实。
这是为什么?
答案不在于影片表现了的那些方面,而在于被影片选择性忽略掉的方面。
譬如,性与毒品一直是与摇滚乐绑定的标配元素。
然而在一部面向大众市场的PG-13级电影里,你能怎样表现这些与社会主流价值背道而驰的事物呢?
你只能尽量不去表现。
所以墨丘里极具挑逗性的表演风格,被影片做了柔化处理;所以墨丘里的性取向和他在80年代初的放浪生活,在片中也只是被一带而过。
于是,那个无法无天、热爱挑衅、私生活混乱的弗雷迪·墨丘里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略显古怪却大体友善,用上帝所赐的天籁之音,歌唱着《我们是冠军》和《我们会震撼你》的正能量摇滚歌手。
摇滚的“正能量”化,似乎是它在走向大众时不得已的选择。
问题在于,如果去除那些与社会主流价值做对抗的精神属性,摇滚乐还依然是摇滚乐吗?
这也是《波西米亚狂想曲》之类试图讨好大众的摇滚电影,不得不面对的悖论:如果保持摇滚精神的原貌,它们就卖不出好票房;如果想要卖出好票房,它们就没法把摇滚精神不经过滤地传送到大众面前。
摇滚精神不可能是PG-13级的。
3. 人物/表演虽然不喜欢《波西米亚狂想曲》的人们对这部电影有诸多意见,但他们很少会批评拉米·马雷克的表演。
而评论界和好莱坞业内人士也在这一方面达成了共识:马雷克对墨丘里的表演是成功的。
奥斯卡影帝、金球奖最佳男主角和演员工会奖最佳男主角的奖杯,无疑是证明。
但马雷克的表演真的成功吗?
起码我个人不这么认为。
他的表演对不熟悉墨丘里的观众来说或许奏效,但只要你去网上看几段墨丘里的现场表演视频,就会发现,马雷克对墨丘里个人魅力的还原,也就勉勉强强达到及格线吧。
马雷克所塑造的墨丘里,是一个脆弱、不自信的社会边缘人。
他出生于东非,身体里流淌着印度波斯人的血液,而且他还是个在当时不太能被主流文化接纳的同性恋者。
这些多重的边缘身份,造就了马雷克版墨丘里孤独、自卑的性格。
在舞台上的挥洒自如,似乎是他从现实生活中解脱的唯一出路。
但现实中的墨丘里,却是个不折不扣的自大狂和暴露狂。
他的个人形象出格而夸张,有时接近下流,同时又具有着自觉的戏谑性。
即便不容于社会规范,墨丘里依然能够征服世人,这是因为他雌雄同体的魅力:他既有阳刚威猛的霸气,又有着独属于小骚包的阴柔傲娇,这让他成为了跨越国界、跨越性别的偶像。
相形之下,马雷克出于剧本、身材和个人气质的限制,只能演绎出墨丘里阴柔娇弱的一面,却表现不出墨丘里的阳刚霸气,也无法企及墨丘里的舞台感染力。
如果把墨丘里的魅力值设定为100分,那么出于先天限制,马雷克最多也只能凭借技巧与卖力程度,达到50分标准。
问题在于,奥斯卡最爱的就是这类疯狂展现技巧与卖力程度的表演。
所以,归根结底,《波西米亚狂想曲》到底是不是一部好电影?
作为一部普遍意义上的名人传记,它是取巧而成功的;作为一部摇滚电影,它是充满妥协的;作为弗雷迪·墨丘里的个人传记,它是比较失准的;但作为一部向大众对皇后乐队与墨丘里进行科普的电影,它却是完全奏效的,因为它把美妙的音乐带给了世人,并让世人看到了墨丘里无比耀眼的激情与生命力,这是他留给世人的最大遗产。
至于你会不会因为这部电影对墨丘里产生更多好奇,并主动挖掘这个人物的原貌,那就完全是“师傅带进门,修行在个人”了。
原载《虹膜》
毫无故事性可言的流水账(虽然电影不一定需要故事,但这部剧情片也没什么别的东西可以展示了),非常空洞,人物也扁平,走马观花地瞄了眼Freddie的职业生涯… p.s. Odeon Lux在IMAX厅放躺椅不合适,画面被挡,银幕比例也不对!
前半部分剧情潦草得仿佛赶着去投胎,内心OS:这拍的什么鬼?!大皇后好不容易有个传记片求别毁啊啊啊。最后Live Aid部分神奇地力挽狂澜,OS:壮哉你大皇后,片子拍得再水都能靠歌救回来。但严肃地说,布莱恩·辛格对牙叔私生活的呈现有哗众取宠之嫌,而对他真正的音乐精神和生命力却轻描淡写,“天才巨星”整个像撞大运一样【虽然人家牙叔是这么说的,但你也不能真这么拍吧。
真的只有结尾能看
最后的live aid简直力挽狂澜,但这也只说明了演员牛逼,以及Queen本身的牛逼。至于电影本身,说实话,即使不是粉,也能感觉到整部电影的避重就轻跟“粉饰太平”。PS:有些人真的生来就是为了成为传奇。
Freddie fucking Mercury!!!最后20分钟Live Aid眼泪根本没停过!上映两个多月电影院依然爆满也是很神奇了!
1我都震惊了,编剧会这么无聊,似乎没有心思潜入角色的内心,很多东西都是程式化的去铺垫,该转折的时候转折,毫无趣味,没有真实感。而且对音乐方面也没有发力,虽然表现了一些经典歌曲的创作,但是仍然是没有挖原因,只是段纯表现出来而已。2那个龅牙让人厌烦,真人不是那样的。太烂了。还有肤色!3感觉男主并不神似,而且差别很大。我看到这个演员,脑子里怎么也想不起费雷迪。4最烂的来了,这个获得奥斯卡最佳剪辑的电影,剪辑超烂,不管是从大的节奏上,还是一个场景内的小的剪辑,都很烂!极大的影响观影,非常不流畅。有时候过碎,且毫无意义。真不知道他们脑子怎么想的。就为了这一点,我打1星。5整体上说,看不到什么艺术构思,毛病还很多,演员不像。最后复制演出倒是还行,不过竟然切了一个EMI制作人的灰头土脸的镜头,显示出创作者极其小气
馬雷克一星,皇后樂團一星
对欧美音乐文化毫无兴趣
太流水账了,丝毫不把重点放在音乐本身,不是在呈现他的音乐天赋和理想,而是一些鸡零狗碎。格局极小。在万人大合唱的段落居然加上了一个弗洛伊德经纪人后悔的镜头,也就这点diao丝心胸才能拍得出了。复古感做得很好,环境、衣着都营造出那个年代的样子
作为官方认可的传记电影,背后的人性故事挖掘不足。但作为音乐电影,看到最后舞台上的人生高光时刻,必然热泪盈眶。
从第一分钟起就被框死在一个很明确的创作目标里,前面所有的无关痛痒都是在为最后那段挣足了情怀的live aid作铺垫。但事实上不光是前半段的故事在镜头内在感性逻辑的缺失中变成了孤立无援的丢兵弃将,最后那点仅剩的激情也在对所谓现实的过分亲密依赖中消失殆尽
这不是Queen,电影弱化了Freddie的同志身份,删减提前了他最重要的艾滋经历,他的享乐主义(夜店咖),对性欲的大胆追求以及和Jim在夜店相识的经历也被篡改,无怪乎萨莎·拜伦·科恩拒演。如果不尊重人物的真实经历而只是避重就轻,那和瞎编有什么区别?人物肤浅、只有花边新闻没有人物成长,更没有内心。反感某些乐队成员一心想洗白的功利心,把浪荡全部推给了Freddie,还让他自我救赎(恶不恶心),真是毁了这部电影。
可以说长得丑吗……
Queen 当然是传奇,音乐当然是伟大,但这片子在传记片里实在是太平庸了,全靠情怀收买观众。
试图用短短两小时讲述Freddie Mercuy这样传奇乐手的一生,太过于野心勃勃了。人物塑造基本成功,大半也要归功于Malek的出色演绎;音乐和其他技术成就算是合格但并不出彩。整体显得匆促且凌乱,尽管不影响对主角人生的理解,整体质量和感染力实在不够。远不如类似题材的《灵魂歌王》和《几近成名》。可惜。
专程留到imax上映了才来看 边缘男孩的灵魂呐喊 真的太好看了 太热血了 看哭了好几次 开场就炸裂 仿佛自己站在体育场的中央 对熟悉Queen音乐的人来说一秒钟都不能错过 否则就会与重现伟大诞生的刹那失之交臂 摇滚乐真是大不列颠国粹 我这把年纪了辞职去当摇滚明星还来得及吗?!!
7.1 琐碎平庸廉价,只要不唱歌就如坐针毡。
拉米在气质神采上较之弗雷迪还是略逊色三分,虽然拉米尽力了。PS:男主带挚爱去见父母一场戏还以为会在家人面前出柜。再PS:在我有限的记忆中,似乎是第一次看到公众人物在公众场合被逼问性向,真像豆瓣时不时冒出来的“测试你的男友是否gay”的舆论热潮
剧本碎片到单薄 没有任何电影魅力 一切高潮都来自音乐本身
终于给看了——看完一点儿都不羡慕Queen有火爆全球的传记片了。除了舞台部分which根本不属于影片本身只应credit给乐队,一切都太尴尬了,编剧平且烂也就算了,这节奏真的是布莱恩辛格导演的么我枯了。乐队成员的演员统统没有原型好看——这也太不容易了;水星前妻的演员有些角度莫名像打雷,但太大众脸美人了换一个发型换一张脸,我全片看下来愣是没记住她长什么样。猫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