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欢血腥的黑帮片,不然都给这部片子打五分满分了。
看了终于明白马丁.斯科塞斯为什么还要接着拍《爱尔兰人》,不过好遗憾,两部片子都无缘奥斯卡,太没有天理了……恰好刚看了一些讲那个时期的书,老马丁在这部片子里描述了那个时期的纠结。
我找不到更合适的词来形容,对老马丁也许像一种乡愁,也在探究每一个族群心中的纽约。
颠簸流离的爱尔兰人想寻一个生存的机会,native的纽约人想维持他们心中的家园和价值观,黑人想得到平等,富人想要选票,穷人的街头政治,每一类人如何看待纽约,又如何看待其他族群纠葛在一起猛烈地冲撞,加之在南北战争的大背景下,南北战争美国死了60万人,战争之前美国建制边防军不过一万多人。
死掉的战士有多少是希望借参军在美国落脚的爱尔兰人,有多少是想借此得到平等对待的黑人,还有多少底层的穷人。
它并不仅仅只是一部黑帮片。
说回电影,我好喜欢连姆尼森,真希望他的戏份更多,当时还那么年轻,直到现在都还在拍动作戏太执着了,好心疼他老。
看一半才看出来丹尼尔戴刘易斯。
原来一直觉得汤姆汉克斯才是演艺圈大神,今天觉得,他更像是演艺圈的两道杠,又红又专,而丹尼尔戴刘易斯才是真大神,演什么都似乎能完全脱离他自己本身的形象。
没记错的话拿了两个奥斯卡,真是应该。
一部电影是否能称为经典是在你至少看了它两遍之后才能作出的判断。
所谓经典,换个说法来说就是每次新的阅读你都能发现新的解读角度,如《东邪西毒》、如《黑骏马》。
很多早前看过而无甚深刻印象的影片都在Pearl的重播中重新加以检验和分析,每每发现以前没有注意到的细节和冲突,《纽约黑帮》也是其中之一。
了解美国历史的人都一定念念不忘《独立宣言》、大陆会议、来克星顿的枪声,在一个新的世界创造了崭新的社会结构、政治制度的美国。
一个被来自不同世界、不同种族的人群共同创造了打破旧有秩序的自由和民主的国度。
——的确有一种革命的布尔乔亚风格。
不过在《纽约黑帮》的海报上印着硕大的提语:" America was born in the streets."港译为“美国兴起于庙街之上”,的确有些神似。
在导演马丁·斯科赛斯看来,一个脱离英国统治的建立于粗放的民主制度之上美利坚合众国并非完全的美国,只有在消除了各个族群的对立和差距,融合了社会阶级的冲突和矛盾,形成了宽容和自由精神的美国才是一个具备了现代美国精神的America.有影评认为电影对于历史背景的过多渲染伤害了人物的性格塑造,这可能的确是马丁·斯科赛斯的“野心”所致。
对于“史诗"的追求,使得影片不得不修剪了人物的性格发展历程,因此男主角维伦的某些行为和性格转变让观众觉得突兀。
但从某个角度来说,这并非一部传统的黑帮片,这是一部社会分析作品,情节和人物只是让观众舍得掏钱进电影院而已。
不少人探讨影片中维纶对于“屠夫”比尔的复仇心态,很多人忽略了一点,最终维纶向比尔挑战,并非是为父复仇,而是对于比尔杀死民选官员的正义声讨,这或许可以看作是对于民主精神的尊严的维护——尽管这种民主看起来不过就那么回事。
因此,这部电影从维纶刺杀失败后转入一个新的层次。
个人恩怨在某种程度上被压抑了,维纶开始重继父亲的行当,以死兔帮为远渡重洋来寻美国梦的兄弟建立立足之地。
在此之后的一系列事件将族群、政府和人民、民主和暴力之间的弦不断绷紧,最终以暴力的形式释放出来。
而最终的暴力镇压和屠夫比尔之死又成为这种暴力冲突的宏观和微观的细致表现。
在这场美国历史上确有其事的暴乱事件之后,美国的历史会受到怎样的影响,影片只是用维纶的一段话作结:最后,他们在尸体上放了蜡烛。
这样他们的朋友,如果有的话,就可以在黑暗中认出他们,这是市里免费提供的。
尚,吉米 斯伯尔,地狱猫,麦格洛恩,还有更多的人,敌或友,现在已没有了区别。
经过了四个昼夜,对暴动的镇压才得以平息。
我们从不知道那个星期有多少纽约人死去,这个城市才得到拯救。
我父亲告诉过我,一切都在鲜血和苦难中诞生。
我们伟大的城市,也是如此。
在此之前我们在狂热的岁月里生与死,仿佛我们曾熟悉的一切,都被一扫而空。
无论他们如何重建这个城市,在剩余的时间,仿佛没有人知道你曾在这里生活过。
1、典型的马丁电影,扎实快节奏信息量剧本,豪华阵容,社会历史画卷,极为考究的场面调度,永远在移动的摄影机...马丁是这个星球上输出质量最稳定的导演。
2、马丁是唯一能2个半小时以上长时间吸引住观众注意力的导演,一个是节奏快,属于拍摄了大量素材的浓缩电影,另一个是镜头始终在运动。
3、马丁叙事是比较跳跃性的、以历史为背景的、无逻辑关联的、有缺失感的。
比如主角好像一夜之间就发展壮大、社团得到支持了。
结果就是你只能走马观花,沉浸不到故事里。
但是质量太高了,反而有种破碎凌乱的美感。
4、主线故事和政治历史事件的交叉剪辑一再出现。
主线:黑帮血拼。
内线:人民与政府之争。
“父亲告诉我,我们都生于血和磨难,原来,我们伟大的城市也一样。
”历史厚重感和内涵。
一幅画卷在你面前徐徐展开,你永远被马丁带着走,而不是急着催着赶着导演走。
至暗时刻环节太不现实,像《姜戈》一样没有斩草除根反而放走了就挺离谱。
当前面已经足够刺激,你已经无法想象第三幕有多么疯狂。
丹尼尔戴刘易斯不论是造型还是人物性格跟《血色将至》里一模一样,简直是从片场直接过来了。
我被迷失了。
作为黑帮故事,他太俗套,太滥。
作为一段历史的再现,故事和背景的链接又太牵强。
如果导演是想重温民主艰难的诞生,那离主题太远。
甚至帅气小生的彪悍表演都无法夺回影片的重心。
唯一值得称赞的是danniel的表演。
压大轴还得用老姜呀。
2002年,对于大师级导演马丁·斯科塞斯来说算是比较失意的流年。
酝酿了30年的“野心之作”,黑帮史诗片《纽约黑帮》(Gangs of New York)在奥斯卡上折戟沉沙,9项提名颗粒无收,而且票房惨淡。
《纽约黑帮》其实成片质量不差,几乎可以称得上经典。
有社会学家导演美誉的马丁·斯科塞斯第一次将大历史背景拉入他的社会学电影体系中。
但无论对于美国本土影迷,还是国外影迷来讲,影片的娱乐性实在乏善可陈,过于重视历史叙事也让影片在人物和背景两端形成裂痕,不得不靠人物旁白台词一次次提及,勉强黏合,避免陷入“走神”和“分裂”的尴尬境地。
《纽约黑帮》可以看作是马丁·斯科塞斯导演作品的转型之作,为以后他更加深入社会历史性题材,且在表现形式上加入舞台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另外,《纽约黑帮》也开启了当年的奶油小生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与马丁·斯科塞斯的合作大门,两人在该片之后多次联合冲击奥斯卡,越挫越勇的传奇经历亦成为一段影史佳话。
《纽约黑帮》成也“野心”,败也“野心”,历史背景丰富了故事,却冲淡了人物,甚至造成了影片上下两段的割裂。
影片一开始就是纽约当地的两大帮派械斗,爱尔兰移民美国的死兔帮与美国早期移民的本土帮。
这一场战斗决定了纽约未来近20年的发展走向。
最终以屠夫比尔杀死“死兔党”首领告终。
而“死兔党”首领正是男主角,小李子饰演的阿姆斯特朗的父亲。
在亲眼目睹父亲被比尔杀害后,仇恨的种子就此埋下。
16年后,虽然就读教会学校,但长大成人的阿姆斯特朗走出学校的第一件事就是扔掉老师给的圣经。
一心复仇的他很快回到纽约穷人区“五点街”,并且成功加入了已经成为众帮派中势力最雄厚的屠夫比尔麾下。
靠着聪慧的天资,不服输的狠劲,阿姆斯特朗很快晋升为比尔的左膀右臂,还在一次“刺杀”行动中救了比尔的命。
膝下无子的比尔差点要认阿姆斯特朗作“义子”。
两人的关系达到顶点后,阿姆斯特朗的仇恨之火也意外点燃。
在理智与情感的挣扎后,他最终选择完成弑夫之仇。
整部影片的上半部分落脚到一个较为俗套的“复仇”故事中,聚焦人与人之间的局部关系的变化,是传统的好莱坞影片惯用的叙事模式。
但有着庞大野心的马丁·斯科塞斯无时无刻不在添加“私货”,在人与人的争斗中加入历史的佐料,让国家的进程渐渐成为主流,而作为个体的人看似掌管全局,其实只能被迫随波逐流。
影片下半部分,历史的主体位置开始凸显,人物反而退到幕后。
刺杀虽然失败,但比尔看在阿姆斯特朗父亲曾饶恕过他自己的情份上也选择了宽恕。
阿姆斯特朗喘过气后,汇聚了父亲以前的手下,重新成立了死兔帮,而且在政客和本地宗教势力的帮助下有了对抗比尔的实力。
作为黑帮题材的影片,暴力无疑是渲染的重点,但由于历史背景因素,政治方面的描述显然也不可绕过。
影片下半部,选举成为重头戏,各大帮派放下武器,开始为自己的支持者拉取选票,而政客们也开始下注,为利于自己的一方开始操控选举。
《纽约黑帮》故事发生的时代里有三个重要的历史事件发生,决定着影片人物和故事的发展。
首先是美国南北战争的爆发。
林肯发表了宣言,让百万黑人从农奴转为合法公民。
其二是爱尔兰大饥荒。
《纽约黑帮》所处的1846年到1863年这一年代,每年都有20多万欧洲移民来到美国,成为这片土地上的新住民。
这个时期正是美国向城市化社会转变的关键时期,也是其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移民高峰期。
影片中的五点街就是纽约、乃至美国移民国家雏形的横切面之一。
帮派的林立无疑就是移民潮带来后遗症之一。
在比尔等保守派看来,移民扰乱了美国社会本有的秩序,他们无权享受早期移民带来的文明。
比尔愤怒的告诉政客,“一个黑人一角钱肯做的工作,现在爱尔兰人5分钱就肯做了,而我们白人做的话,以前是应该拿2角5分的。
”
但对于急需城市化的政客看来,这些移民确实一张张实在的选票,廉价的劳动力,还有南北战争的炮灰。
这也成为当时第三个历史大事件的导火索,纽约征兵大暴动。
有钱人通过各种方法让自己的孩子避免了兵役,而移民和当地的爱尔兰人却需要花费300美元才能免于兵役。
300美元在当时可谓天价。
征兵宣布的当天,暴动开始。
而比尔与阿姆斯特朗两大帮派之间的决斗也正好发生在当天。
可双方之间声势浩大的决斗已经失去了影片一开始发生的那场决斗对于历史进程的决定性意义。
官方为了镇压暴动,维持法律和富人的财产安全,动用了炮火和部队进行血腥镇压。
比尔与阿姆斯特朗的争斗还未开始就宣告结束。
就此,两人才明白,历史的洪流已经不由他们而左右。
一切都在鲜血和苦难中诞生。
伟大的城市也是如此。
《纽约黑帮》的海报中曾出现过这样一句话:America was born in the streets。
马丁·斯科塞斯曾说,影片是“关于被主流拒绝的地下帮派以及底层穷人各自的小社会的故事,这些团体根本无法进入社会的权力结构”。
而马丁·斯科塞斯希望用这部影片描述当时这群地下鲜活人物们的生活状态,这群被权力诱骗和利用过的平凡人。
影片最后几组画面非常精准且浪漫化的表现了以上主题。
活下来的阿姆斯特朗埋葬了死去的朋友和仇人。
那片墓地的对面是从乡村到港口,再发展为城市,金融中心的纽约。
虽然作为城市的背景不断变得繁华,但眼前的墓地却丝毫不变,除了更加苍凉和落魄。
所以,城市和国家的建立依旧绕不开这群被定义为黑帮的暴徒们的影子。
说美国是建立在暴力和帮派之上,其实也一点不夸张。
影片对于当时社会环境的表象刻画到极至,提供了大量细致入微的历史细节,它基本上是一部作者性导演作品,成败都应由马丁·斯科塞斯自行承担。
在观众心目中,这是一部砸锅的作品,但它绝不是一部烂片,它无处不散发着大师的气息。
它比以往斯科西斯的名作等多了一种歌剧式的升华。
但不幸的是,这是一部很长又稍闷的歌剧,是一个以暴力为主要场面、复仇为主要情节、大明星为主要卖点,可仍无法让人完全进入戏剧情景的乏味故事。
如何实现野心,同时把故事讲得更为“好看”,在这部影片之后,马丁·斯科塞斯在《飞行家》、《雨果》、《无间道风云》、《华尔街之狼》中完成了涅槃。
所以,《纽约黑帮》对于影迷和马丁·斯科塞斯来说,依然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它依然是可以轻松碾压大多数作品的经典之一。
看完感觉很复杂。
一方面警察血腥镇压人民让我想起那件事,一方面确实感慨于一座伟大城市的兴起于繁荣需要走过多少弯路,最终达成一致。
而这些代价,在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一座城市可以免付。
《纽约黑帮》中的故事发生时间是1846年至1863年,对于美国来说,这是一段具有刻骨铭心意义的历史。
在这个时间段内,美国和欧洲都发生了很多改变美国历史走向的大事。
1845年-1850年,爱尔兰大饥荒,数以百万计的爱尔兰难民突如其来的涌入美国。
1846年,美国和墨西哥之间的墨西哥战争爆发,1847年,美墨签订瓜达卢佩伊达尔戈和约,规定墨西哥把得克萨斯、新墨西哥和加利福尼亚、亚利桑那、犹他、内华达以及科罗拉多的一部分割让给美国,加上1852年购买的位于现在新墨西哥和亚利桑那的一块带状土地,美国西南部边界初步完成,领土大为扩张。
1848年,加利福尼亚地区发现金矿,牵起持续半世纪有多的欧洲人赴美国淘金的移民热潮。
当然,最重要的无疑是1861年美国内战爆发。
1863亚伯拉罕林肯著名的葛底斯堡演讲,伟大的《解放宣言》发表,美国400万黑人奴隶获得解放。
在这个大背景下,《纽约黑帮》讲的则是Informal History,是“关于被主流拒绝的地下帮派以及底层穷人各自的小社会的故事,这些团体根本无法进入社会的权力结构” (导演马丁·斯科塞斯在访谈录中所说) 美国的移民历史,其实就是美国的发展史,从英国伦敦公司1607年在弗吉尼亚的詹姆斯敦建立第一个永久居留地开始,从欧洲到美国的移民就不曾间断。
在《纽约黑帮》所处的1846年-1863年这一年代,每年都有20多万欧洲移民来到美国,成为这片土地上的新住民。
这个时期正是美国向城市化社会转变的关键时期,也是其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移民高峰期。
1845-1850年的爱尔兰大饥荒在19世纪40年代,爱尔兰是欧洲最贫穷的国家之一,土地贫瘠,生产技术落后。
爱尔兰是联合王国的一部分,但由于不满被英国统治,加上18-19世纪反复的小规模战争和企图独立的反叛,爱尔兰民族精神高涨,加上英国国教与传统天主教的冲突,英爱关系一直势同水火,英国国教的代表新教徒垄断了政治权和土地所有权,并制定了歧视旧教(天主教)的刑法。
虽然18世纪爱尔兰经济得到高速发展,但这种发展集中在畜牧业的规模方面。
英格兰和苏格兰在充分享受工业革命成果,城市化,工业化疯狂增长扩大的同时,爱尔兰则与其差距越拉越大,落后了很多。
他们靠马铃薯为主要粮食作物,因为粗生粗养的马铃薯在贫瘠的土地上生长得最好而且容易填饱肚子。
在1845年多雨的夏季,爱尔兰的马铃薯染上了枯萎病。
这种病会使马铃薯腐烂,不能食用。
感染枯萎病的种子在第二年再使用时,枯萎病的病况会变得更为严重。
1848年和1849年,枯萎病再度发生。
陷于大饥荒中的爱尔兰人一个个地饿死,尸横遍野,疾病流行,他们走投无路而毫无办法。
而占统治地位的盎格鲁-爱尔兰地主阶层和英国政府对此冷眼旁观,毫无帮助的意思,无力交地租的农民被冷酷无情地赶出家门,还常常放火烧掉他们用泥和木头搭成的破烂棚屋,使他们无法再回来,这种行为使情况更加恶化。。
在1846-1856的十年中,大约有100万爱尔兰人死于饥荒和因此引起的疫病,同时还有100万人逃到英格兰、北美或澳大拉亚、新西兰及附近南太平洋诸岛。
而这200万人与1845年爱尔兰人口最高峰期的将近800万相比,约占四分之一。
而据美国后来的统计,1845-1925年间,约有500万爱尔兰人移民美国。。
(按,我曾经在澳洲的图书馆无意中看过一份联合国的英文报告档案,关于近200年的大移民潮,其中爱尔兰大饥荒引发的大移民是影响最深远的其中一次,时至今日,许多美国人、加拿大人、澳大利亚人以及新西兰人的家庭,都是19世纪爱尔兰移民的后裔。
其他有名的还有20世纪前后的欧洲人口向北美及加勒比海地区和南美洲殖民地的大移民潮;1982年黎巴嫩战争产生的黎巴嫩难民;1921年苏联建立前后,各加盟共和国人民大跑路;20世纪50年代冷战阴影下,出于对核战的深深恐惧,欧洲各国人民向北美、澳洲的大移民(澳洲一个孤零零的大岛比较安全,此外当时在新南威尔士洲发现了不少金矿和宝石矿)。
还有几次就不提了,都是小case我记得不太清楚了)
纵观整场电影,导演阐述几个事,个人的命运在民族命运长河中显得脆弱而又渺小,而民族的进步背后是大量的流血牺牲。
但导演让民族命运的真正出现是从后半段开始的,即使前面有着一些线索,而个人的命运是贯彻整场的主线,但后面的连接却运用的不是很好,导致主题到后半段变得不鲜明,民族元素的加入,我觉得有些突兀,对美国历史了解不多的观众看到后面感觉会有点懵而他在个人元素的刻画上,我认为最有血性,最自己信仰负责,对自己敌人尊重的人,丹尼尔饰演的角色威廉,却是死的最让人痛心的,而小李饰演的阿姆斯特丹,从一开始将圣经抛入河中,后来为了拉拢人,居然开始信奉基督,还打着信仰的名号,对抗威廉,在行刺失败后,他这种臭名昭著的人,在没有任何修饰的情况下,挂上死兔帮称号成了帮主,两次与威廉对抗,第一次是愤怒下的偷袭,第二次是威廉在已经负伤,必死的情况下,出手将其击杀,而全场推动剧情发展的强尼,在主角发现他背叛了自己后,放了他一条生路,而懦弱的强尼却还想让威廉给自己撑腰,不想离开五大地盘,在自己错误的选择下,被威廉折磨,掉在铁栅栏上,这其实就是他为自己的错误付出的代价,而主角却帮他解脱。
我记得最后有一个片段,是女主说想要在决战当天离开,而男主说等决战完一起离开,而当时,男主正在脸上学着父亲做过的那样,划了一条血痕。
那可不可以这样理解呢,男主的一生,一直都在追逐自己父亲的幻影,却从来没承担过这种责任,他不知道当上帮主意味着什么,只是单纯的想杀死杀父仇敌,并且这个仇敌还是曾培养他,教导他的“师傅”。
民族命运我确实了解不多,但在个人的角度上,导演展现的点却让我不太喜欢。
文笔不好,见谅。
马丁的作品常常表现主流历史视野中被忽略的内容,这一点我很喜欢,因为往往是被忽略的这部分,能让我们看清真相,它更全面也更中肯。
《纽约黑帮》如此,《禁闭岛》也如此。
当然这只是电影的一个方面,并不是全部。
美国的民主不是在一天之内建成的。
影片里,我们看到的是属于不同族群的移民之间的矛盾,当时的美国还处于移民开放的阶段,虽然政府和法律都对移民采取宽松的政策,但并不意味着他们来到美国后就会收到欢迎。
人们按照族群形成黑帮组织,倾轧异类。
人们无法或者说没有意识诉诸法律,只好投靠帮派,这也是这些帮派得以延续的原因之一。
当时的美国,国家权威还比较弱,国家权威意味着国家对民间的管理。
国家权威低下意味着国家没有能力管理社会,后果是社会混乱,帮派林立,个人的生命和财产无法保障。
美国国家权威正式从内战开始上升,到西奥多罗斯福总统为止达到一个高度。
在电影里我们可以看到,警察由黑帮头目操控,坦慕尼家族利用黑帮掌管市政,种族歧视现象严重,屠夫手刃议员,就连最后的黑帮火拼也是为了复仇,而火拼本身就意味着这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
国家和法律的权威并没有在这些人身上得以体现。
这个电影最精彩的部分就是结尾,十分意味深长。
黑帮火拼最终被政府的镇压,个人的理解是这种私人恩怨、群体恩怨,最终都被国际机器碾压,社会的动荡和乱象最终被国家权威取代,美国开始走上现代社会的道路。
说实话对于这样有“历史共性”的影片我不知道应该打几分,我也不会从场景、配乐、色彩等等这些方面评论,所以只是简单对剧情聊聊我的理解。
我觉得这部电影主要表现了2个冲突,一个是本土文化与舶来文化间的冲突,一个是社会底层与上流阶层间的冲突。
一、本土文化与舶来文化间的冲突 本地帮和死兔帮分别代表不同的文化。
本地帮毋庸置疑代表的是本土文化,死兔帮代表舶来文化。
对于舶来文化的入侵,本土文化当然会进行抵抗。
电影的开头以牧师的死表现了本土文化的胜出。
(PS:片头的小刀和翻“钱”的大叔是后面剧情的重要转折点)牧师的儿子(小李子)被送往孤儿院。
16年后小李子重回故土看到的现实是:原来死兔帮的成员有的成为了比尔(本地帮的总瓢把子)的助手,有的穿上了官衣成为了警察(实则只是在狼皮外面批了层人皮),有的浑浑噩噩混日子。
其实这体现了舶来文化与本土文化的融合。
小李子隐姓埋名也来到比尔手下做事,实则暗中谋划着报仇。
因为能力突出得到了比尔的喜欢和信任,小李子似乎也很赏识比尔,逐渐忘却了报仇这件事。
报仇这件事被重新提上日程是在比尔看话剧遇袭后(然而我没理解这事儿为什么使小李子发生了态度上的转变)。
后来小李子的偷袭计划被自己因爱生恨的小伙伴泄露给了比尔(因爱生恨的理由很简单:女人!
小伙伴发现小李子睡了自己一直暗恋的女神珍妮)。
所以在庆祝日的晚宴上比尔早有防备,后将小李子重伤并逐出本地帮(我感觉在庆祝日晚宴上比尔让珍妮上台配合表演飞刀就是对小李子的警告,然而小李子并未察觉)。
然后在珍妮的照料下小李子身体痊愈了,但精神萎靡。
这时片头翻“钱”的大叔将牧师的遗物小刀交还给了小李子,小李子精神振奋重建死兔帮找本地帮约架。
我认为小李子做法的转变(从杀死比尔到重建死兔帮)体现了文化留存方式的转变:从扼杀其他文化以自保到自身文化的传承,只有传承才能使文化延续得以留存(比尔没儿子这一点也是这样的隐喻吧?
) 二、社会底层与上流阶层间的冲突 黑帮是底层社会的权力者,而上流阶层是社会的权力者。
上流阶层靠黑帮完成“明人”不做的暗事,黑帮靠上流阶层巩固自己的势力与地位。
小李子重振死兔帮时,上流阶层就抛弃了比尔,寻求与在移民中更有声望的死兔帮的合作,以获得移民人口的选票。
上流阶层在港口利诱哄骗刚踏入这片土地的外来人上战场送命(时值南北战争期间),到社会底层强制征兵,富人家只需交300美元就能躲过灾难。
终于底层社会奋起反抗,对整个地区的上流阶层进行了报复(打、杂、抢、烧)。
同时对同阶层的黑人也不放过(可能是因为在南北战争时期,这段历史背景我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跟黑奴有关)。
最后以军队用炮火镇压了整个地区为结束。
对反抗之事一无所知,忙于码架的帮派也未能幸免于炮火之下。
有幸存活下来的小李子和珍妮在街头认领尸体,无关帮派。
这就是明显的阶级矛盾吧?
但是阶级矛盾能算矛盾么?
矛盾不应该是同量级之间的争斗么?
可是底层社会和上流阶层根本不在一个量级呀!
就好像高年级生欺负低年级生一样,低年级生反抗打了高年级生两拳,高年级生不痛不痒,高年级生回击一拳,低年级生直接就进医院了。
历史上有多少战争是从以上两种冲突逐渐演化而来,所以说这影片有“历史共性”。
其实这两种冲突归根到底是利益吧?
但文化应该涉及利益么?
我不知道。
以上就是我对这部影片的看法,欢迎小伙伴交流分享。
谢谢
观影纽约黑帮过程里,心情很沉重。
无论是哪个国家,都经历过这样的复兴之路。
在奠定一座美丽而繁华的都市,纽约这座城在蜕变的过程里,沾满了鲜血。
另外,这部片子不又告诉我们,政府不就是这帮有钱人和贵族所创办?
哈哈放映过程中还挺同情纽约的穷人,直到最后,真觉得他们该死,看看这帮穷人都在做些什么?
我有点极端了哈....种族歧视真心可怕,还好中国没见....
布鲁克林大桥下变幻的风云,伴随U2那首The Hands that Built America.....一切都被历史的车轮压过,个人的鲜活渺小与壮大起伏的历史形成强烈对比,使我们哽咽难言。老马在最后的最后,留下了纽约街头今天车水马龙的声音。America Was Born In
最后一个画面很棒,点明主旨了。。。。总体情结太拖沓,凌乱
斯科塞斯还是退休吧。
并没有觉得特别好看啊 反而觉得太冗长了
两个小时四十九分钟,你都讲了些神马阿!
南北战争时期的纽约帮会角力,每个人都诞生于苦难与鲜血之中,伟大的城市本身也是如此。重建城市的人们不管付出多少血泪,终会了却无痕。我敢打赌,没有人比老马丁更爱美国。
刘易斯表演太天才了 把黑帮火并和起义暴动两件事勾兑起来叙述 野心很大 有点互相干扰 架构宏大的有点吓人 黑帮寻仇武斗拍成山河巨变也不容易啊 最后小李的媒婆头不错 ps:还是觉得电影有点长。。。。
看过leonardo最差的片
long and dull
本片获第75届奥斯卡最佳影片、导演、男主角、原创剧本、摄影、艺术指导、服装、音响、剪辑和原创歌曲提名。不明白影片的主题,纽约版的王子复仇记?结局又不像。美国版的战舰波将金号?也就结局像。用小人物的故事来反映大事件是没错,可是当小人物和大事件关系完全脱节的时候,就很生硬了。
非常有质感,一部鲜活而残酷的纽约的历史,可以配合库哈斯的《癫狂的纽约》来看,两个男主角演的非常精彩,导演史诗般的视角,片中讨论了文明,信仰,政治,自由,革命等许多问题,斯科塞斯确实牛逼,这不是一部普通的黑帮片。
这是一个东方武侠小说的剧情,本地帮与死兔帮恶斗,死兔帮帮主死于本地帮帮主刀下,死兔帮少主落于奸人手中,被困于孤儿院,所幸学得一身好武艺。十六年后,死兔帮少主为报父仇,独闯龙潭虎穴,投身本地帮门下。本地帮帮主青睐少主的才气,亲授独门武功屠猪刀法。期间穿插少主与女飞贼的爱情故事
虽然是俺家小李演的,可是我还是要说——冗长而乏味!
不是我心中的Scorsese
太垃圾了,看的都快烂掉了的烂俗的王子复仇记故事,混乱不堪的剪辑,逻辑不通的人物关系和动机,小李子的表演也没有发挥出来。最后的结局看的云里雾里。
老马这次塞了太多东西进去 反而表达不清楚故事 而后半段开始急促没有重心 觉得李奥纳多转变的太突然 人物并不丰满 但胜在气势磅礴
这结尾便是说美国精神吧,一场一场的解脱,而不是暴戾积聚.恨之史诗.
小李转型期作品,开始跟马丁无穷无尽地合作+冲奥。。因为身处纽约所以看到最后特别有场面感。以黑帮片的形式重现纽约历史,不过故事是散了点(一贯如此。。),但丹戴刘+小李都不错啊,全是大牌。。菜刀党们真凶残。片尾曲好听
马爷用真心爱着纽约,纽约的好,纽约的丑,都深深爱着。人啊,就是不知道,当然有个人奋斗,也挡不了历史的进程,最后一分钟,像是走完了一个世纪。
晚上坐在闪亮的圣诞树前,似乎没有在意看的是什么。疲惫的大脑加上英文字幕,只能遗憾的说大概没有沉浸于电影的世界。Anyway,丹尼尔·戴·刘易斯始终是如此醒目。PS:切忌边看电影边发短信,极为影响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