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傍晚,看完了剧情片《Bomb City(炸弹之城)》(美国/2018),影片讲述了一群无政府主义的朋克青年奋力对抗不公正待遇的故事。
影片采用了法庭审判倒叙的手法讲述了这个真实的故事,叛逆街头青年的白人青年,诠释了何为真正的“美国谎言”。
所谓的“杰出公民”们只知道“与我不同”就一定是不良与离经叛道,却从来无人关心成年人犯罪无意义暴力行为的真正原因,就是因为大家都不去问为什么,仿佛世上所有的罪恶都只有年轻的孩子才该去负责,这本就是对于自我约束的放纵和对社会异类群体最赤裸的刻板偏见。
在人们看来,所有奇装异服、“怒发冲天”的朋克信徒都该是白人当局的奴隶,这里根本没有对错,有的只是“我觉得你该死”!
一声声的“Not me!Not me!”,一次次被阉割了的命运多舛,那些看起来根本无力招架强权镇压的“小混混们”,在庭审过程中几乎又被杀死了一次!
没有别的理由,只因为他们是朋克,是个活该去死的地痞流氓。
影片结尾部分的法庭反高潮和帮派对殴的戏份拍的相当细腻,清晰的慢镜头设计和一路上的皮卡沉默,将死亡来临前的压抑气氛烘托的充满了末世的力量。
在那一刻,他们已经不再仅仅对抗着嘲弄与挑衅,他们更在孤独的抗辩着命运之门的开合不公。
影片最后长段旁白中露脸的玛丽莲·曼森,算是全片的惊喜之一;而影片的大方向难能可贵的在影片的结尾处依旧没有走偏,对于暴力以及社会群体制度纷争的深入探讨,《炸弹之城》做的到位而且凝重。
而所有真正朋克过的倔强灵魂,在看过此片后,也真的能向陆晨(上海地下乐队“顶楼马戏团”主脑)的歌曲抬起头吼上一句 :“朋克不是娘娘腔”!
……朋克不死!
愿世界永远留存着应有的反叛与独立之心,只因愤怒并不代表我不够善良。
【评分:7.5分/10分】
从下载的老片子堆里偶然翻到,就看了。
片名似乎预期能看到大场面,结果却看了一个寂寞。
当然编剧好像还是挺努力地构造着悬念,法庭和案情不断交错,想要层层推进,或者是有点反转,但因为是真实事件改编的,所以故事撑不起一个电影,拍成一集《法律与秩序》更合适一点。
尤其是经历了珠海体育馆事件后,看车撞人何必去影院?
这片画面音乐剪辑的配合,导演拍出了大片的感觉。
那种影音的压迫感,太有诺兰味道了。
可惜结尾的“解释”,虽“点题”但没有“点睛”,在全片“风格”上有些不统一。
影片的着重在事件的发生和回忆的进行,而非庭审过程,在这点上,导演的大局掌控力有些不够火候。
看过的第一部朋克电影,曾经听过朋克,觉得是摇滚的另一个分支,三和弦的伴奏,音律简单的宣泄。
本片是通过年轻人的冲突的不断升级!
,蒙太奇式的庭审,来反思“善与恶,对与错”少数服从多数……但现实是大多数人都是错的……
影片拍摄的手法很纯熟,把一件并不复杂的案件用穿插叙事的方式将悬念留到了最后,因为从造型来看,怎么都会觉得受害者会是那些白精们。
但影片的内容显然有非常大的倾向性,在我眼中并不客观。
影片把最终的受害者描述成一个温柔善良,爱护女友,热爱动物,和父母相处融洽,照顾队友们,有梦想,有潜力(重金属摇滚唱将),有担当(为房租奔波,不知道为什么没了下文)。
即便是美国这种超级发达,有着无限可能性和包容性的国度,主角的这种人设也过于完美。
我当然一眼就能看出影片反应出的社会问题,但这种过于美化过的人生,自然会影响讨论这种社会矛盾性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自从我读史以来,对什么“仁爱兼爱”就觉得很扯。
人这种生物,必然是孤独的。
把一群心怀各异,喜好,文化层次,生活背景不一样的人凝聚起来,只有施加两种属性:共同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威胁。
二战算是人类史上遭受的最大的共同威胁,人类空前抱团。
即便如此,在意识形态都分成了共产主义和资本主义。
我朝媒体最爱恶心美国的就是黑人问题,恨不得把美国渲染成除了上流白左们,各个白人都是种族主义者。
如果说《美国x档案》里讲述的是种族矛盾,那么该片里根本不存在这个问题,这是白人之间的矛盾。
与其说是生活方式的矛盾,不如坦诚点说就是中产白人和穷白人之间的矛盾。
这些中产的白人家孩子们绝大多数将来的生活都比这帮穷庞克们优越的多,当然现在也是。
他们却的,只是“不太酷”。
事实上他们之中除了少部分类似4分位之类的角色能集荣宠女人为一身,大部分生活虽物质无忧却单调乏味。
在看该片之前刚好看了日本的《日日摇滚》,我说过摇滚(其实也包括了说唱)作为最特殊的音乐分类也最受年轻人热爱,因为哪怕你嗓音不行吉他也弹的很烂,你都可以通过嘶吼讲述内心的独白。
如同《八英里》中的阿姆,在公车上在痛苦中,随时随地都可以在本子上记录下内心的韵脚,配合上简单的律动,就可以在台上表达自我,门槛极低。
而提琴钢琴,当然只能是中产的白人老爷们才能涉及的艺术形式了。
影片最后才出现的原告律师深情款款的表述,我觉得是本片最大的意义:我不是希望你们享受判被告有罪的过程,而是用判决的结果告诉这个社区的孩子,做错事会受到惩罚。
在斗殴中,其实谁被打伤打死都有可能,另一种结局也许是主角一锁头把哪个白精小子头爆了。
年轻人这种没有沉淀又荷尔蒙爆炸的群体,做错事本来没什么,但是杀人从来都是另一回事了。
即便该片中的白精小子受到惩罚,这个世界的矛盾也不会减少一分,但至少可以让一部分群体哪怕在酒精和荷尔蒙上头的时候,也能保存最后一份理智的底线。
没有炸弹的炸弹之城,有的只有人性的泯灭。
电影是倒叙,所以一开始看容易迷糊。
低沉的配乐,像无人引航,感觉致郁。
人物的众多也使人一开始没有兴趣。
所以。。。
一定要耐心点,实在看不下就放弃,或者跳过题材是文化冲突,对异端的处决。
1、镇子里有两伙年轻人群。
棒球队、朋克2、 美国法院依照遵循先例的原则,在类似问题上尊照先前的案例。
这些案例被称为“判例”。
所以事件影响会很大很大。
3、开局 是审判 ,胖子是律师。
律师不一定没有人性,但合法的利用了知识的可怕。
4、似乎所有人都知道对错,但依旧对异端有所顾忌,有所狠心,包括我。
我们都有炸弹,都可以点燃它。
如果朋克少年违反了法律伤害了别人,他们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但,片中能给他们安上的罪名只是着装和生活方式,。
光鲜的中产却能洗脱谋杀者的罪名。
警察对两伙人截然不同的态度。
我不禁在想,朋克少年们到底做错了什么,所有人都认为他就该这样死去。
最后的决战,无法抑制愤怒咆哮嘶吼,朋克从无畏惧。
“非吾族类其心必异”这句话放在此处可能略显牵强。
我们总是害怕我们不了解的、徘徊在主流价值观之外的一切事物。
此片与punk无关,只是以此为切入,对人性道德的拷问。
这部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看完,感受的到导演本身想拍一部具有社会意义且能为边缘群体发声的电影,奈何可能功力不够,用了大时间铺垫了同样生活在美国的年轻人,所经历的截然不同的两种生活方式。
但不得不说最后玛丽莲曼森的旁白真正意义上值得大家去思考,也是点睛之笔。
看似不可一世的美国朋克,他们喝酒,打架,嚣张,不可一世。
毁灭一切——是他们的口号,可现状只是一群连房租都交不起的底层年轻人。
他们只是在音乐中称王称霸,讽刺社会,抱怨不满。
看似一群有教养有朝气的明星大学生们,他们上着名牌大学,有着闪耀的光环,他们是美国的未来,可实际上,打架斗殴,喝酒泡妞,1997年,在美国的一个小镇,几个玩乐队的青年和一群高中生发生口角,之后便矛盾升级,两伙人先后打了几次架,最终以男孩布莱恩被冲动的高中生科恩开车撞死后,结束了这场冲突然而看似是一场简单明了的杀人事件,但在法庭上且出现了令人咂舌的偏差,科恩被定为过失杀人,不仅没有坐牢,反而无罪释放,而朋克少年布莱恩,在法庭上又被杀死了一次他有教养,有前途,法官不愿相信他会故意杀人他抨击社会,抱怨一切,口号中富有攻击性,婉如死不足惜。
最终科恩的父母带他回家了,布莱恩的父母连再看他一眼的机会都没有了。
异端就是该死吗?
事实上真正的朋克已经死了,如今的朋克已经不得已的归进了主流,从极端无政府主义,发展到反战,唱些少年心事。
朋克本身已经不具有攻击性了。
尽管朋克已经发展至此,在大众看来,现实生活中莫西干头,满身挂饰的小清新们,依然还是异端。
异端还是该死朋克在字典里的定义还是一文不值的人,好斗或暴力的年轻人,通常是流氓和匪徒,反社会者律师对朋克的定义:他们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来恐吓周围的人,你甚至可以说他注定会那样死去,陪审团的最终判决也告诉每一个人,有色眼镜下的偏见深深地扎根在每个人的心底正如朋克涂鸦被警察一顿毒打,高中生集会纵火,警察只是让他们快点回家,布莱恩不是死在轮胎下的,而是死在了偏见中,死在了自己选择的生活方式。
人们总是害怕和自己不一样的事物,害怕那些勇敢张扬自我的人,这种偏见无疑是愚蠢和可笑的,更可笑的是直到如今这种偏见依然存在且日益加重朋克从一开始,仅仅只是通过音乐的方式反对主流,抱怨不满,而主流反对异端,则是多管齐下恨不得再加个邪教暴恐的名号。
所以我很喜欢科特科本所表达的那样:与其苟延残喘的活着,不如涅槃重生,错的不是这些朋克青年,错的是这个世界 个人很难独立于体制之外,从出生那一刻起,社会无时无刻传输给你什么是正确的,如果你没选择大多数人的生活方式,社会会抛弃你,并给你一个一文不值的标签。
是成人娱乐杀死了我们的孩子,还是杀死孩子娱乐成人呢?
很容易联想到去年英国的《死于独特》,都是聚焦社会“边缘”人群,以及人们对于他们的“标签”固有的抵触情绪所酿成的惨剧,整部片子处理的冷酷、悲伤,虽然很多东西都一笔带过,但片子还是很令人深思的。
为朋克树碑立传?
为“自由生活”呐喊?
别做梦了!
虽然橄榄球队员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作为混混,要选对边,要用脑子,否则你就是个死朋克,朋克之死只能证明“优胜劣汰”,想用道德去帮他们唱挽歌?
这是圣母还是为自己的族群争一点空间?
给三颗星是因为这样的片子能让人动动脑的,并不是因为喜欢。
朋克,人们总是给他们打上特殊的记号,认为他们是青春年少,不妥协,任性,自由,狂傲,无拘无束,暴烈,负面的形象让他们有时处于社会也缘化的状态,人们常用歧视的观点去理解他们,成为社会不良青年的代名词,整部片子从多视角去呈现展示社会上的朋克青年,带着冷醋,悲伤的处理手法,故事情节直击人的内心,看到很多令人深思的东西!
电影,看完很烦,烦的要死!
所以我只给一星。
结局调转的话五星没跑了。
真想骂娘,king在被人砸窗,又被人群殴到上车,这之前很符合我的三观,说的这么仇恨,艹尼玛!
当时我就在想:开车怼这群孙子啊!
特么就会瞎逼逼,最后布莱恩却被撞死了,还是两次。
始终记得刺客信条里E叔说的话:When other men blindly follow the truth,remember:Nothing is true. When other men are limited,by morality or law,remember:Everything is permitted. 干!
肇事者活着真的是一种侮辱!
貌似杀戮时刻也是真实改编的,为什么这群朋克青年就没有这种想法?
记得前两年山东有个辱母杀人案,真特么的
一个会在标志上写上”Do not go gentle into that good night“的朋克男孩,却在法庭上被认为显然是该死的。
看了半天没明白导演想表达什么?要给朋克平反吗?97的事情了,都20多年了。。。这帮朋克成了美国的中流砥柱,然后把川普选上台了,接下来怎么走?套用川普爱说的一句:let's see what will happen。BTW,这帮德州红脖的英语发音真心听不清
不同的人 不同的生活方式 不同的思想 不同的文化 我想说人类因为爱有了文明 而不同的爱有不同的表达方式 不能因为你看不见就评论和指责别人的方式 布莱恩被谋杀了两次 无论你的穿着多么体面 你都不能蓄意谋杀别人 你体面的着装下有一副肮脏的皮囊 布莱恩 愿天堂更自由。
很大比重在于朋克小团体的生活状态,但显然最后的审判却是主题。
一群无政府主义的小镇朋克青年受到大众的讨厌,特别是橄榄球队员的正面挑衅,最终在一场街头斗殴中发生惨案,法庭上的种种讨论也在抨击朋克,似乎本片是在为朋克洗白(玛丽莲曼森独白),实则讽刺了“美国式自由”。
社会,真的很社会
The more I see of man, the more I like dogs
又是个你瞅啥,倒霉的都是助拳的,司法问题那儿都有。
烧死异端
没有最后一段独白的话根本不值得这么高的分。全片基本都是傻朋克乱吼,让人产生了:朋克招人嫌并不只是因为打扮的问题……
人类用讲故事的方式来聚集分辨同类,所有不认可故事的小众大概都会被消灭两次,一次肉体一次精神,直到一个更高级更复杂的故事出现
朋克!
很现实的片子 社会的规则 是非判断 所谓的法律什么 都是掌握权力和财富的那帮人定的 你如果想脱离他们建议的默认套路 走一条自己的 独特的 所谓非主流之类的路 你就不要指望还能在他们搭建的框架下获得公平对待
垃圾电影 垃圾到爆炸
辯護律師真是一種噁心的職業 扭曲事件的核心 誰管你哪種膚色種族奇裝異服的 你就是殺了人 最後結果我也真是服了 !
好卑微的朋克。但是导演对朋克理解未免也太浅薄了。无数的升格与慢音乐真的挺恶心的。一开始还以为是什么朋克反乌托邦科幻大作,真实故事改编还是牛逼
puck-ass motherf*ckers vs white trash,结尾曼森可以。千言万语一句话,朋克不行!
朋克只是障眼法,案件只是助推,庭审也只是搭桥,其背后是一个困扰了近代人类社会的大问题:在道德和法律,法律和民意,民意和自由三者之间是否能找到支点。而我的观点很不乐观:永远不可能。有时候三者不是制衡,反而构成了一个罪恶且无解的三角,充满了攻击性。
少数群体的问题其实可以放大,夸张,诉求司法公正太不朋克了.
我们不一样,我没你牛逼!我要养活妻儿老小,所以我走大家都走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