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奇

Finch,芬奇的旅程,生化,人生,BIOS

主演:汤姆·汉克斯,卡莱伯·兰德里·琼斯,希默斯,洛拉·玛汀内斯-康宁安,玛丽·瓦根曼,奥斯卡·阿维拉

类型:电影地区:美国语言:英语年份:2021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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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篇影评

 1 ) 何为成长?

我一直认为把公路片作为讲述个人成长的类型题材,是再合适不过了。

慢慢旅途之中,主人公一路上亲身经历的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能帮助他成长。

《芬奇》至少在这方面成功了。

影片把重点放在了信任,支持,家庭与传承上面,讲述一个末世家庭的故事,着实让人倍感温情,虽然这个家庭成员只有一个真正的人类。

它在机器人身上诠释了何为成长。

而在末日世界中你能想象到的弱肉强食、自私,背叛,暴力等元素,影片进行了淡化处理。

如果我们把机器人Jeff完全看作一个人类小孩的话,汤姆汉克斯演的芬奇就是Jeff的父亲。

如果把那只狗狗也当作一名家庭成员的话,它就是Jeff的哥哥。

但哥哥是一个先天残疾的孩子,没有语言能力,或许脑子也不够聪明。

Jeff被创造出来主要原因就是希望他能照顾好哥哥。

当然到了影片后半段,Jeff发生了角色转变,成了一个有独立思考能力,有梦想的好青年。

如果从这个角度看的话,我们能见证Jeff成长之路的几个重要时刻。

(有正面也负面的)而正是这些时刻定义着我们对成长的理解。

1. 婴儿期的蹒跚学步。

2. 学会发音说话。

3. 拥有自己的名字。

要注意的是,虽然Jeff这个名字是机器人自己取的,但却是经过家长的同意只后的。

从机器人获得人类名字之后,我们开始明白芬奇想让Jeff成为一名人类,成为继承他遗志的人,而不是成为宠物。

4. 青少年时期的叛逆。

这一段挺有趣的,Jeff很想学会开车。

最后自己私自发动车子,乃至于撞到车头。

芬奇赶到之后问Jeff发生了什么事情。

Jeff撒谎说,没什么事情。

这简直像极了一名美国十七八岁准备学开车拿驾照的叛逆少年。

他们为了躲避父母的责备,通常会撒些小谎。

再看看他准备发动车子之前,拿的一张准备播放的C D。

这已然是一副风中少年的样啊!

5. 学会与人好好共处。

(与狗共处)在相处过程中学会取得他人的信任。

6. 经历挫折与绝望。

7. 经历与亲人的生离死别,体会生命的意义。

这也是传统的西方哲学命题。

8. 踏上独立自主的道路,学会照顾孩子。

芬奇临死前,与Jeff心平气和地坐在椅子上聊起家常。

你可以理解为是一场父亲与儿子的对话。

也可以理解为两个友人之间的攀谈,相互谈论梦想。

在芬奇死后,Jeff继承了他的遗志给狗狗喂食照顾狗狗。

因为他想到了芬奇也会那么做的,所以狗狗从某种意义上又成了Jeff的小孩。

我们不禁要问Jeff和狗狗能在末世中存活下去吗?

影片没有给我们答案。

只是给了一个开放式的结局:Jeff与狗狗终于走在梦想中的旧金山大桥上。

我们既可以看作他们前方的路如履薄冰,也可以把这条路看作康庄大道前途光明。

人性的定义一下放大了:只要人性还在,不管他存在于血肉之躯还是钢铁之躯,世界依旧存有希望。

 2 ) 好像只讲了个简单的故事,又好像什么都讲了。

美国的公路片真的是神作诞生源泉。

《芬奇》应该算是我今年看过最好的电影之一了,整个故事虽然情节简单,但却蕴藏了极为丰富的内核,把简单的事情做到了最好,这一点是现在很多的电影所欠缺的。

芬奇一辈子就是个宅男,一生都基本在密苏里没出去过,他不喜欢和别人交流,喜欢自己一个人单打独斗。

但末日不允许他保持自己的习惯,恶劣的环境让他将不久于人世,而一场离子风暴也让他不能在自己最熟悉的地方安静离去。

他不得不踏上前往旧金山的旅程,就像我们的人生一样,事情永远不会按照你的计划发展。

而出发前,他为自己的狗狗研发的保姆机器人终于研发成功了,无数伟大发明的本意都挺离谱的,谁能想到人类史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工智能机器人居然是发明出来投喂狗狗的。

机器人杰夫对世界充满了好奇,他想要尝试一切他看到的东西,但他的尝试却总是给芬奇带来麻烦:未经允许将车开走惊出芬奇一身冷汗;毫无尝试地闯入他人地盘害的机器狗杜威死亡;被他人追杀导致房车太阳能板毁坏。

让本就生命垂危的杰夫更加焦头烂额:“我知道你昨天才出生,但你也要学着长大了。

”这就跟穷人家的孩子出去创业一样,他们一腔热血地想要闯出一片天地,但大多数都以失败告终,让本不富裕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父母一把年纪了还要给他们到处借钱还债补漏。

芬奇几近绝望,也很愤怒,他一开始朝着杰夫大吼大叫,但后面他只是失望的无言,除了对杰夫失望,他也对自己失望,因为杰夫犯下的一切错误其实都是他的错误,因为杰夫所知道的一切都是他授予的,他做不到的事也都只能怪芬奇自己没来得及教他。

但杰夫却并不气馁,他对芬奇说:“我觉得我们一定会到达旧金山,因为我相信你。

”随后他们继续上路,芬奇的身体也越来越差,在他快要不行的时候,奇迹出现了,在接近西海岸的路上,环境居然越来越好,飞舞的蝴蝶,金黄的小花,还有久违的可以让人享受的和煦日光。

原来这个世界并没有完全毁灭,还是有适合人居住的地方的。

芬奇享受了他最后的幸福时光,然后安然离去,死在了距旧金山18小时的路上。

要是他早点出发来旧金山,他的病会不会有所好转?

享受更多美好的时光?

我们经过了很多尝试,终于发现了自己喜欢或擅长的事,但却已不再年轻,岁月带走了我们太多的东西。

而能找到自己宿命的还只是少数,大多数人一生都没有到达一个自己满意的目的地。

所以芬奇是幸运的,至少他死在了希望的路上。

杰夫和狗狗也在芬奇生命的终点达成了信任,他们终于成为了一个团队,也可以说是一个家庭。

信任是多么难能可贵的东西,因为值得信任的人或事是需要经过时间和受伤去探索和尝试的,我们大多数人既没有这个时间,也没有那么强壮,所以珍惜你身边可以信任的人吧。

最后杰夫和狗狗到达了金门大桥,完成了芬奇未完成的使命,短暂的停留之后,他们又继续出发,去寻找新的希望。

一段路的终点也是下一段路的起点,永远在追求美好的路上不断前进。

就算面临失望、烦躁、焦虑、恐惧,我们也要学会去享受生活中那些美好,这部电影表达的内容也许很简单,但在疫情卷土重来、生活压力巨大、工作烦闷枯燥的当下,能让人心里一亮,就冲这,再忙也值得看上一看。

 3 ) 爱死亡与机器人,在导演眼里精神的传承可能远比生命的延续更重要吧

刚刚刷完,如果短评的话,这大概是末日版的荒岛余生。

细品之下,看似坚韧的爱,死亡和机器人,背后是无政府的末日人相食,最凶险的竟然是遇到人类本身!

电影有一种娓娓道来的感觉,画面可以称的上是系统镜头美学的教学片,节奏上一个字,舒服。

因此,在对这个电影没有任何背景了解的情况下,一样会被缓缓的带入节奏之中,是那种夜深人静手机刷无可刷,深夜emo之前,可以细细品味的好片。

没有渲染末日背景,在人与机器的对话中,逐渐揭开末日的缘由:太阳耀斑的爆发,地球的气温与辐射已经超越人类承受的极限,人们混乱中抢夺物品捡食垃圾。

汤姆汉克斯是一个工程师,他一人一狗一个小拖车在艰难的生存,于是他打算利用自己的技术和攒来的零件,做一个机器人。

电影里车上的语音播报一直在提醒外面的环境。

从身着的体恤来看,这是个航空俱乐部,这是他具备制造一个机器人的技术背景,不过看到后来,发现这可能和耐克的广告有关

虽然他热爱运动,懂技术,靠着勤捡节约,过着有咖啡可乐能洗热水澡,这样还算有点尊严的日子,但他身患重病,鼻血滴在地上,隐约看到的那双鞋也许是耐克的 aerospace?

回到正题,与其说他造了个机器人,不如说他生了个或者说收养了个孩子,一个有AI进化学习能力的智能人形机器人,而他要从这个机器人的走路开始训练,类似带孩子迈出第一步

这个机器人意识的进化与成长,也与孩子无异,看见啥新鲜的都想尝试,比如上来就想开车

其实我一直没太搞明白,这机器人,是如何搞定能量的,毕竟他们的破车还需要添加燃料,而这个机器人抬起千斤顶都不费力气,靠什么动力动力支撑呢?

当然,这不是一个好故事的必要条件。

他们上路了,上路的原因是躲避风暴,目的是要去洛杉矶的金门大桥。

为什么去这里,除了语焉不详的环境因素,还和他爹有关,又是一个找爹的故事。

他们穿过城市废墟

穿过沙漠

跨过山丘

末日死亡气氛简直要溢出屏幕,智能机器人也有了,还缺少爱

狗承担了爱,全部的。

当芬奇向机器人jeff讲述那条狗的故事时,我对这个电影的背景又有了新的认识。

原本他们驰骋在荒芜人烟的道路上,突然路上多了一对儿车灯,我以为遇到同伴而行的,要有新的故事了,结果芬奇却拖着病体奋力逃离。

险些酿下大错的机器人,无比的迷茫,为什么,这到底是为什么,我们为什么要躲开人类

之后,芬奇开始徐徐讲了一个故事,而这个故事与这条狗有关。

原来太阳耀斑,改变了地球的环境,一切变得慌乱无序,人们奋力求生,为了食物和水大打出手。

他们穿越在城市的大小超市中,搜罗生活必需物品。

与《寂静之地》这个电影类似,美国的末日电影,喜欢把关键情节放在超市里,因为末日的时候默认大家都会来超市。

超市里装着美国人生活所需要的一切,美国人200多年的商业洗礼之下,一切都是品牌化的工业化,食物水必须是带包装的,卫生纸也是。

换做中国人的末日,不一定会和超市挂钩,但是可能会和锄头种子捕鱼网这种刀耕火种挂钩,搞不好还会研究出来乾隆白菜这种美食来,寻找大自然的馈赠嘛。

在这里正在找食物的芬奇,碰到了一对母女,妈妈给了女儿一把枪,并告诉他,不管看到什么人,都要抬起枪指向他。

芬奇忍气吞声的躲在角落里,然后突然超市外面又来了一辆车,一个男人要孩子交出他手里的东西。

孩子母亲赶过来,一番争吵在枪声响起后寂静来临,车声远去,芬奇从角落里走出来,看到那对母女被过路那辆车上的人打死,并抢走了孩子手上的所有食物。

因此,人意味着危险,意味着竞争者,意味着黑暗森林手持猎枪的猎人,要么跑掉要么杀了对方,绝对不能同流,这是芬奇看到别人的车灯就开始恐惧的原因。

所以,在美国人来看,末日的一个表现就是无政府的。

尽管他们特别强调社区,但中国人才是社区生活的鼻祖,桃花源里也是阡陌交通鸡犬相闻,不就是那种古老的小农社区嘛。

基本都是同舟共济型的,默认出让个人利益成全集体的。

这和这块大陆,漫长的历史经验有关,多灾多难,只有相互扶持才能生存!

说回小女孩的故事,女孩和她妈妈都被对方杀死了,而女儿背上,沾着血的书包却在蠕动,小狗Goodyear就在那里,自那之后,小狗就成了芬奇的家人。

他所有的情感与爱,都给了这个可爱的小狗。

说实话,这个故事听着有点不舒服,人死了狗活了,像极了今年发生在美国迈阿密,公寓楼房倒屋塌时救了几天一个活人没找到,却传出救出了一只猫。

大概美国人打心眼里觉得这样的故事才感人,救人没什么稀奇,救一只狗却能显示一腔孤勇。

不过换做中国人会不会大家一起吃烤肉也未可知,在农耕民族的眼里,狗是六畜之一,食其肉寝其皮是自然而然的。

很多人觉得杀狗残忍,其实杀牛也一样,我在村里见到过杀牛,那种耕田一辈子的,杀的时候会流眼泪。

但可以想象,匮乏年代人不会因为同情放弃优质蛋白!

中国人都有成为章北海的潜质!

而超市这个末日场景,像不像如今动不动就出现的零元购的美国。

与那个母女被枪杀抢劫类似,最近的新闻是这个,一个来自四川的留学生,被抢劫犯枪杀,杀人者跳上车逃走了,我只能说艺术源于生活

感觉一切荒诞不经,但又无比现实。

坚韧的爱,死亡和机器人,背景是无政府下的野蛮情景,这在西方的意识里,这是一个面临危机自然而然的状态:各自活命。

如今的疫情,不也在反映着这样的情况吗?

这在我们看来是难以理解的,如果是中国人大概剩下的人会很快聚集,如果超过三个党员可能会成立新的支部,开始组织救亡图存的工作,毕竟地球都能带跑。

在这巨大的悲伤的笼罩在心头令人难以呼吸的死亡逼近,芬奇jeff和那只狗,结成了相知相爱的深厚友谊。

jeff逐渐具备了人类的情感,甚至理解了芬奇对他那个只邮寄过明信片其他狗屁不管野爹的思念,以及尝试与那条狗建立私下的情感。

危险过去,接近洛杉矶,生机显现,绿草与蝴蝶显示着生命力的顽强与延续。

然而,三人行必有早死,让人大感意外的是,芬奇死了,没能到达终点,这里问候下在我广播下,未经提示就剧透的混人,我恨你!

死亡来临,jeff给了芬奇一个富有尊严的葬礼,在体会了死亡的痛感之后,他们决定出发,并最终达到了目的地。

没了芬奇的身影,却延续了芬奇对这个世界的情感与热爱,也许在导演的眼中,精神的传承,远比肉体的延续更重要吧。

5星好评!

 4 ) 而我懂,活着的最寂寞

1.死亡 爱 与 离别 在看了那么多宏伟背景的科幻巨作后,遇见一部电影叫做:芬奇。

一人,一狗,一个人创造的用来照顾狗狗的机器人。

在如今纷繁嘈杂各种炫技的时代里,能好好讲个故事,已经显得格外不容易。

能有耐心看一些沉下去的电影,也一样不容易。

1999年,汤姆汉克斯在“电子情书”里,和甜心梅格瑞恩谈一场网络恋爱,新奇又美好,充满着傲慢与偏见的感觉。

而如今,六十几岁略带沧桑的他,毫无表演痕迹就演完了催人泪下的芬奇。

芬奇和他创造出的机器人杰夫,在末日里的逃亡,相处,爱,矛盾,成长,信任。

没有什么大道理,和曲折的故事,却好像道尽了人的一生,会遇到会经历的那些矛盾,迷茫,如何自洽与选择。

年轻是飞扬的快乐,而衰老真是让人伤感不能多想的事情。

人们都喜欢抱着奶香的婴儿不放手,有希望,可期待,又有几个人真正愿意去伺候老人,皱巴巴的皮肤浑身都散发出一种腐朽气味,提醒着你和周围的人,器官机能在衰老,真是绝望。

这几年去的最多的,大概就是殡仪馆和墓地。

九月送走了亲爱的外婆,她躺着,在满是白色鲜花的棺材里,妆容看起来很安详,终于不再有苦痛,而痛苦的是那些爱着她的人,比如我,多想再听她叫我一声大小姐,然而,不可能了。

面对死亡和离别,真的是不那么容易的一件事情,在告别的时刻努力克制情绪,而后的很多个日子里,你会时常在某个时刻,想起这些永别,为亲人友人的离去,无法自控感到伤悲。

不断告别,学习坚强,也许是每个人的后半生,都要一直学习的课程。

前一刻他们还在为发现旧金山有生命的存在而快乐,下一秒杰夫被告知创造他的芬奇时日无多,人生真是无常又无奈。

我想起了爸爸住院的那段日子,每天天未亮去医院报道和医生护工斗智斗勇,晚上九点多在医院停车场空无一人,听着安和桥的歌词,一个人趴在方向盘上傻傻地发呆,有时候眼泪流下来也不自知,就像一场你不愿意经历的梦,残酷而可怕。

多希望你们,永远不要经历这些苦与痛。

2. 信任 纯粹 利益 人类世界,信仰的崩塌其实是很可怕的。

多数人从小接受的教育,是要做一个善良的好人,然而在成长过程里,残酷与血淋淋的社会现实,时常会把人的信仰体系摧毁到体无完肤。

就像芬奇对机器人杰夫说,在末日绝境和生存选择下,他自己都成为了自己厌恶的那种人,无法保护弱者,也不能够信任任何人。

你希望孩子有能力和足够心智对抗那些世界的黑暗,也希冀他们选择真善美,可是,真的就是很矛盾的一件事。

人类花了那么多笔触描写爱和乌托邦,会不会只是渴望达到,却无法真正拥有。

因为人性是多面,复杂,且变化的。

身边的很多人,已经开始把谁对谁有用挂在嘴边。

你有用我们交朋友;没有,谁也不愿意浪费时间。

丛林法则,弱肉强食,资源互换,谁也不能责怪谁。

但我还是相信,唯有真心换真心,如果没有,那不如孤独着呗。

有一部电影里有这么一句话:通往成功的道路不止一条。

我相信每个人都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路,而不必非要变成自己不喜欢的人。

爆米花很美,真的很浪漫。

3.人生的意义 末日来到时,你会想些什么,做些什么呢?

会不会为还没有来得及做的那些事追悔不已,又是否会想起想见却未见的人。

如果人生要经历那么多无法预见的苦难,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

电影打动人的地方,就是它很简单很纯粹,在一场公路旅行里,建立了一段新的关系,也带来了新的思考和希望。

也许人生本无意义,只是: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

和你的心上人一起走在街上。

了解她,也了解太阳。

 5 ) 不要宅在家里,人生的真谛是体验/经历

1.要乐观我们还在2.人的行为很难预测,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夜间行车意味着不可预测的风险——人。

3.决定我们的不是发生的事,而是我们的回应。

颇有点阿德勒心理学的“目的论“意味。

你会遇到很多无法控制的事,原始的情绪会启动,这时你如何应对,采取何种行动,将定义你是谁。

每个人都会遇到,无论我们是否愿意。

4.主观能动性需要常识。

5.生存需求是第一位的饥饿让人变成杀人犯或懦夫。

6. 不要做一个宅男,人生的真谛在于真实的体验,人生的意义不是达成目标,而是每一天的生活。

当你站在上面,看到它的美,听到悬索在风中歌唱,这是种体验,人类的体验,不只是想象,是生活。

我没去过,人类充满了矛盾,我真希望更好地利用了我过往的时间。

 6 ) 仿生人会梦见电子羊吗?

【首发于公众号:韩伯愚】仿生人会梦见电子羊吗?

评《芬奇》_哔哩哔哩_bilibili地球人都知道,韦斯-安德森是这个星球患“强迫症”最严重的导演。

在他的电影里,就连人都是随心所欲摆弄的“手办”。

他的新作《小行星城》就要在6月份上映了,预告片依旧是熟悉的配方和熟悉的味道。

这次安德森不但找来寡姐参演,而且还把汤姆-汉克斯请来当绿叶。

在这样一部颜色粉粉嫩嫩的电影中,67岁的汤姆-汉克斯好像也变年轻了。

今天要说的《芬奇》是汤姆-汉克斯在两年前主演的一部科幻片,讲的是机器人、男人和狗的故事。

由于灾难性的太阳风暴,世界末日来了。

地球上沙尘暴肆虐,气候变得比女人的心还难琢磨。

因为没有了臭氧层,电磁辐射杀死了阳光下的一切生物。

科学家芬奇是这场大灾变中存活下来的少数人之一。

但是他已经年老体衰,而且还得了癌症。

芬奇知道自己没有多少时间了,他必须为自己的爱犬安排好后事。

于是,芬奇制造了一个机器人,想让它代替自己继续照顾狗狗。

不料一场超级风暴即将袭来,为了躲避这个灭顶之灾,芬奇不得不带上小狗和还没有完全准备好的机器人,踏上逃往旧金山的旅途。

最近几年,好莱坞电影硬不起来,就连原来的票房收割机超英电影,也显得比较拉胯。

所以两年前《芬奇》出现的时候,甚至被人捧成“年度神片”。

其实这部片子根本连院线都没进过,在国外是在苹果TV上首先播放的,在国内则采用了网络发行的方式。

不过这不是说《芬奇》很差,它确实有自己的一些优点。

比如在科幻大背景的塑造方面,就还是挺成功的。

芬奇在荒废的商场中搜寻日用品,和美剧《行尸走肉》里瑞克到处找物资很相似,都是在描画末日后人类的生存状态。

芬奇在城市废墟中驾驶卡车躲避沙尘暴的片段,也是在加深我们对科幻背景的认可。

一般这种末日科幻里,都有人靠着杀人越货生存,这部片子里也有。

因为小机器人的心智还不完全成熟,芬奇他们还差点掉进了捕猎者的陷阱。

在被坏蛋追杀的过程中,芬奇的手枪都上膛了,气氛很紧张,这些设计都是电影的加分项。

但是这里最后没有发生激烈的战斗,从侧面显示出这部片子有一个比较大的缺点,就是剧情有点薄弱。

它是一部走温情路线的电影,投资不是很大,不适合搞太大的阵仗。

其实这部片子最有意思的一点是,虽然外壳是科幻片,但本质上其实是一部公路片。

一个身患绝症的老人带着自己的机器人和狗,开着车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是好莱坞传统公路片的变种。

公路片的核心是人的情感随着旅行逐渐加深。

在这部片子里,要说的不是芬奇和人的感情,芬奇的身边没有其他人;也不是芬奇和狗的感情,他一直深爱着自己的狗;而是要说芬奇和自己制造的机器人之间的感情。

这个因为零件短缺而七拼八凑起来的机器人,本来是芬奇打造的功能性工具。

就是在自己死之后,来照顾小狗的保姆。

但在逃亡过程中,芬奇不仅给它取了个名字叫杰夫,而且为了它能更好地照顾小狗,教给了它很多求生技能。

这已经转变成了父亲和子女的关系,芬奇成了机器人的养父。

父亲芬奇将自己的所知全部传承给了机器人杰夫。

杰夫也在不断成长,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傻瓜机器人,变得逐渐适应末日的生存环境。

面对越来越衰弱的芬奇,它甚至还担负起了照顾“父亲”的职责。

比如它帮助芬奇开车,并在被人追杀的夜里帮助大家脱险。

芬奇和杰夫成了一对跨物种的父子。

在旅程的收尾阶段,杰夫为芬奇带来了临终前的安慰,让他体会到了当父亲的感觉,也理解了自己的父亲曾经对他的爱。

而芬奇则让杰夫变成了一个有类人心智的人。

当芬奇去世后,杰夫和小狗赶到了旧金山,一同站在了金门大桥上。

这时候它已经不是一个穿着大衣的遛狗机器人了,而是一个已经在事实上被认可的人类。

科幻作家菲利普·迪克曾经写了一本小说,叫《仿生人会梦见电子羊吗?

》,后来被改编成了科幻电影《银翼杀手》,都探讨了人造智能物体是否会产生人的情感这个问题。

电影《芬奇》并不想讨论它,而是直接给出了答案,认定他们可以。

我相信在这部片子的设定中,杰夫最后理解了芬奇对他的父爱。

父爱属于世间为数不多的真情之一,它有力量能够穿透一切藩篱,这是这部片子最终要说的话。

 7 ) 近几年新电影中的佳作

听朋友推荐的时候还以为又会探讨什么定义智能之类的话题,但是看完全片发现其实重点并不在此,还是在讲人文。

机器人感觉就是个功能性的角色,最主要因为它很多重要设定都没讲,情节需要有它就有了,主角和它的互动也更多地在体现主角对往日的怀念、最后愿望的追逐、烦躁与自责等等情绪,次之才是机器人智能成长的过程(它学习开车的方式也很不机器而是像人)。

它声音从滑稽到少年音的变化也很像大力士小朋友慢慢长大哈哈哈哈哈(此处突然想起肌肉哪吒)。

全片最让我共情也是我觉得最明显的主题是珍惜当下,环境、亲情、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等等。

最后主角死在路上机器人替他达到,感觉是一种传承,我还以为会是人类的挽歌的时候又说可能还会有别的幸存者,看来导演还是想传达曙光希望哈哈哈。

感觉全片确实一贯如此,从一开始的配乐就比较欢快,中途险恶但也有机器人贡献各种奇怪的笑点,整体有一种严酷冷峻的事实下乐观积极的态度,就像Jeff最后说的,“还有没有其他人不知道,但只要去看看”(大意如此),只要立刻去行动,一切都还来得及改变~总的来说很不错,意外看哭了还糊在我的睡眠面膜上[捂脸]。

 8 ) 我们曾经聚在一起,但没有时间重来了

Don Mclean,美国纽约民谣摇滚歌手。

他的歌曲中,以美国派和Vincent最为著名。

“我是个歌手,就这么简单 ─ 唱歌,找歌,写歌,录歌。

糟糕的是,最近大家的焦点都放在音乐录像带上,而非歌曲本身。

在这个领域里面,音乐的价值被贬低了。

当然,棒棒糖也缩水了,政治人物也变笨了,什么地方都看得到代用品。

不久以后,人们也不知道自己听的根本不是真材实料的音乐。

”—对他而言,音乐尚未死去。

他在全世界赢得十二张金唱片单曲、专辑则有二十五张金唱片、十张白金唱片,举行过十次世界巡回演唱会,拥有一大堆经常被人翻唱的名曲,即使如此,一聊起自己的音乐,他仍然充满热情。

1971年,一直默默无闻的美国民谣歌手Don McLean(唐·麦克林)在灵感泉涌中写下了一首超长的歌曲《American Pie》(美国派),不仅使他一夜成名,而且把他和他的这首作品一直流传到了21世纪的今天。

1977年,张国荣拿这首歌参加了亚洲歌唱大赛,由于比赛时间的限制,哥哥Leslie在1977年的比赛中唱了一5分钟左右版本的American pie,成为亚军,并以对黎小田说唱一半歌曲会使歌“make no sense(没有感觉,失去了原汁原味)”,使黎小田对他刮目相待。

以此,奠定了Leslie进军歌坛的基础和信心。

而后来,麦当娜也曾经唱过一个4分钟版本的Ameircan pie。

Leslie曾经在他的热情演唱会上说过:说到American pie,年长一些的朋友会说这是Don McLean(唐·麦克林)的American pie。

而年轻一些的朋友呢,会说这是麦当娜的American pie。

但是说呢,在中间的朋友(中年人,那些伴随哥哥成长的人,一直听他的歌并支持他的人)会说,这当然是张国荣的American pie!

破碎的梦时光回到1959年,作者Don McLean还只是一个15岁的小孩。

早期的Rock and Roll音乐令Don无限痴迷,而其代表人物Buddy Holly(Crickets乐队的主力),在Don的心中则是如神般的存在。

此时,他的梦想,便是有一天用自己的Rock Music为人们带来欢乐,而Holly不仅是榜样,更是精神的源泉。

作者此段的演绎尽显惆怅,令听者仿佛已经触摸到了逼近的阴郁。

少年的Don,还只是纽约近郊的一个小送报员。

1959年2月4日,他在自己亲手递送的报纸上,读到了这则令他心碎的噩耗。

Buddy Holly,以及同行的另两位摇滚巨星Ritchie Valens和J. P. Richardson (Big Bopper)所搭乘的航班在衣阿华州(Iowa)的Mason市郊外坠毁。

空难发生时,Buddy Holly刚结婚6个月,且妻子Maria Elena Holly已身怀六甲。

更有悲剧色彩的是,Maria闻及噩耗后悲伤过度,导致孩子流产了。

Don的对Rock and Roll的美好理想,这时可以说被击了个粉碎。

灾难当天,在10年后被Don定义为音乐死去的一天。

那美好的旧时作者不禁回忆起美好的往昔。

以及都是50年代的经典曲目。

跳慢舞,在当时是一次浪漫约会的重要部分,也代表了Don对当年幸福的理解。

那个年代,摇滚乐时常被宗教领袖们抨击为不敬神的(ungodly)。

Don在引用歌名的同时,也有意识地为摇滚乐表达了些许的委屈、愤懑。

与慢舞一样,高中里的Sock Hop也是那个纯真年代的一个代表性的活动。

Sock Hop通常在学校的体育馆中举行,学生们男女配对,翩翩起舞。

之所以叫Sock Hop,是由于出于保护地板的考虑,学生们会脱下鞋,穿着袜子舞蹈。

诗句中的“你”,我相信是Don青涩年华时的梦中情人。

10年后,那个她在此处,以及在歌曲的一些别的地方被蜻蜓点水般地提及。

R&B音乐对摇滚乐的发展施加了决定性的影响,Don在此处以欢快的高音唱出词句,显然是对当年R&B的衷心赞美。

一段快乐的青春,作者总结了当时自己的生活状态,桀骜不驯,心中有梦。

又是两处歌名的引用:

这种小货车(pickup truck)由于其实用性,在当时的德州非常流行。

Don借此两句,以及前文,强调了自己是他那一代年轻人的典型,也流露了无尽的回味和眷念。

风起云涌虽然这首歌录制于71年,但显然作者在69年便已执笔作词。

在Don的眼里,没有Buddy Holly的10年,摇滚乐的发展失去了依靠与方向。

在英语中有一句俗语:A rolling stone gathers no moss. 即,滚石不生苔。

作者在此段第二句巧妙地篡改了这句谚语:既承接上句,认为摇滚乐10年来吸取了许多糟粕,积重难返,又同时直白地抨击了著名的the Rolling Stone乐队,认为是他们把摇滚乐引入歧途。

国王,无疑是指在当时红透半边天的摇滚乐之王,猫王Elvis Presley;皇后?

一般认为是当年人气最旺的女歌手Connie Francis。

献歌的小丑名叫Bob Dylan,是人气正在不断爬升的一位歌星,挑战着猫王的王座。

James Dean,当时的一位著名演员。

他的标准装束是一身黑色的摩托赛车手皮夹克。

Dylan曾在若干个重要场合穿过几乎一样的皮夹克,就这样James Dean的名字也进入了这篇歌词。

值得一提的是,在马丁.路德金(Marin Luther King)的那次历史性集会上,Bob Dylan也登台献艺,也算是sing for the King一句的双关义吧。

六十年代初,猫王的影响力日渐衰落,其地位逐渐被取代了。

究竟是谁主宰了六十年代摇滚乐坛,引领了摇滚乐的潮流?

公众最终也不能给出明确的答案。

在Don看来,不仅滚石乐队把摇滚乐引入了歧途,披头士(Beatles)的出现更是扭曲了摇滚乐快乐的灵魂。

约翰列侬(John Lennon)是披头士的创始人之一,早年确曾研读过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理论,而披头士初期也确曾在公园中排练。

这段时间孕育着美国摇滚界的一次翻天覆地的革新,而显然在Don的眼中,Beatles的崛起却是某种噩兆。

作者认为,这段时间(六十年代初期)是音乐界一段黑暗的时期,Beatles的出现使摇滚变得哀伤而了无生气。

挽歌,献给五十年代之前纯真的Rock&Roll。

1965年11月9日,发生了著名的美加大停电事故,在这段诗句中也是一处暗指。

垂死的乐坛Helter Skelter,影射人物查尔斯·曼森,美国史上有名的“曼森家族”创始人,是一个超级杀人狂,1969年,曼森发动代号为“Helter Skelter”(取自披头士一首歌曲名字)的终极计划,造成美国史上最大杀人案之一;Helter Skelter是Beatles在专辑中的一首单曲(被认为硬摇滚先驱作品)。

Byrds也是1966年美国的一个摇滚组合,其作品涉及一些关于毒品问题的歌曲,”Eight Miles”就是他们的作品之一。

High and fall fast一句,作者巧妙地揭示了当时在乐坛乃至整个社会的一个问题:毒品将人引向堕落。

显然,反毒歌曲的宣传效果微乎其微,Foul out是指橄榄球比赛中的得分不算,而grass就是早年人们对大麻的俗称。

尽管Beatles在音乐界一手遮天,圈内的艺人们多数都想把音乐带向一个更好,至少在Don认为,一个更健康向上的方向。

Bob Dylan又一次出现了,当时他在一次摩托车行驶中遭遇严重事故,住院良久。

这里,Don大规模地使用了比喻,橄榄球场是指当年的乐坛,而Sergeants固然是指Beatles(Beatles有一张经典专辑)。

就在大麻烟飘溢的那些年,Beatles势力逐渐壮大。

Beatles使摇滚乐逐渐变得无法舞蹈,令Don苦恼不已。

Players,也就是大多数的艺人们,甚至被压制得难以在演艺圈一露头角。

在Don的眼中,这时的摇滚乐界已经病入膏肓,不禁怀念起有Holly的日子。

嬉皮士之殇在1969年,有两场非常著名,影响深远的摇滚乐集会,一是纽约州沙利文郡郊外Woodstock音乐节,二是加州北部Altamont废弃高速公路音乐会。

8月15日-18日的Woodstock音乐会上聚集了20多名当时最著名的音乐人,以反主流文化为基调,成功打造了一个成功的周末音乐狂欢,从此开启了嬉皮士文化的时代,被认为是改变摇滚乐历史的50个重要时刻之一;而12月6日由滚石乐队(The Rolling Stone)主导的Altamont音乐会,本欲如法炮制为西部的Woodstock盛典,最终由于暴乱以闹剧收场,对嬉皮士们乌托邦般理想的世界观造成了沉重打击。

是六十年代初期的一档热播的电视节目,由于二战后各国政府都对太空资源觊觎不已,民众对太空投以很大的关注。

1969年7月20日美国首次登月成功,不过那时Don已经在创作这首歌曲了。

一切再难从头,Don指的当然是他心中那曾经的纯真年代,在歌的第二部分所描绘的美好过去。

便是一首脍炙人口的儿歌。

连续3处的Jack,Don抱以的感情却不全一样,是滚石的打榜单曲,歌词中,乐队主唱Mick Jaggar将自己称为Jack Flash。

而烛台唯一能代表的意思,就是吸毒者在吸毒时需要将毒品放在勺子中置于蜡烛之上,作者在此处的暗指不言而喻。

是滚石的一张专辑名,而Don在此处将滚石比为Devil。

前两句Don近乎直白地表达了自己对于Mick Jaggar以及滚石的不满。

不得不提的是,Mick Jaggar早期曾翻唱过Buddy Holly的作品,看起来作者对之很不满意。

这一段描绘的显然是臭名昭著的Altamont音乐会。

当天,滚石乐队没有信任警察,而是出于嬉皮士的反主流的信仰,请了一个叫做地狱天使的摩托车社团(Hell’s Angels Motorcycle Club, HAMC)来做安保工作。

HAMC是一个遍布全世界的以摩托车为标志的帮派,在维基百科上,该词条的主要内容是其犯罪履历。

由于安保不力,滚石所搭乘的直升机到达后不久,现场就变得混乱起来,逐渐演化为暴动。

最后,在一起蓄意他杀,一位司机驾车撞死两人后逃逸,以及一人在灌溉水渠中意外淹死之后,演唱会以闹剧散场(凶杀发生时,滚石恰在演唱Sympathy for the Devil)。

嬉皮士理想世界的梦想,在Altamont现场看来只能说是一种讽刺。

说到讽刺,几年前的一集《南方公园》也以这场演唱会为素材制作了一集,狠狠地嘲笑了嬉皮士愚蠢的拯救世界之梦。

30多年前的Don身为一个年轻人可以做到在大流外清楚地思考,实属不易。

是滚石的另一张专辑名,其中的Satan又被Don用来形容滚石在摇滚乐历史中的形象。

Altamont事件中死去的人们,在Don看来,都是嬉皮士不切实际的空想的牺牲者,是滚石扭曲了摇滚乐后的一种恶果。

迷途乱世这位转身而去的女孩是谁?

绝大多数人认为,Janis Joplin,当年最受欢迎的蓝调女歌手,是作者此处之指。

这位天才女歌手在27岁时(1970年)便去世了。

但如果Don有一语双关的话,我想此处的女孩,也有一部分是在前文中与别的男生在体育馆跳舞的女生,那位令Don情窦初开,却始终隔着玻璃的一个窈窕背影。

Don再次重申了音乐在他心中的神圣,并深深怀念着过去的传统唱片店。

那里总是让顾客先聆听唱片中的歌曲,再购买心仪的唱片。

当然,“那音乐曾在这响起”指的是Holly的歌曲,Don也是借此感慨再难在唱片店听到Holly的声音了。

那是一个动乱的年代,游行、暴动比比皆是,而痛苦的源泉——在越南的美军却身陷泥潭。

许多地方都由于反战示威引发了流血冲突,其中一个有名的悲剧是肯特州立大学的学生运动被镇压。

1970年,由于反战思潮,肯特州立大学的学生们坚持罢课抗议。

在他们的抗议活动被禁止后,他们不顾禁令继续激进的反战示威,当时的肯特州州长公开表示,抗议的学生们是最恶劣的人群,坏过Communists,要坚决铲除。

五月四日,警察开进校园,与学生发生激烈冲突,学生们向警察投掷石块,警察凭坦克和枪支层层逼近,当追至操场时,警察们根据指令,把枪口瞄准逃逸的学生们,开火。

13秒的射击,共射出67发子弹,13名学生倒在血泊中,其中4人死亡。

“我们学生只是坚持我们所坚信的真理,并希望政府认真考虑我们的意见,谁又想到我们会被自己的政府射杀呢?

”一位学生事后说。

也就在那时左右,马丁路德金在种族冲突的前线牺牲了。

种族主义这个恶魔在美国的土地上从来没有停止过兴风作浪,1965年8月,在洛杉矶Watts Neighborhood发生了著名的Watts Riot,大规模的暴乱持续了整整6天,造成34人死亡,1032人受伤,3952人被逮捕。

乱世之中,Don对摇滚乐的发展已经逐渐感到迷茫,音乐的圣洁在他看来已经收到了太多的玷污。

在整首歌曲中,Don在许多地方强调了音乐对他的神圣,此处被毁坏的教堂之钟又是这样的一处暗指。

圣父﹑ 圣子及圣灵是天主教教义中的三位一体(Catholic Trinity),三者合为上帝。

Head for the west coast在过去有表达死去的意思。

是哪三个人,在Don的心中如神一般,却又都死去了呢?

第一种解释是早年的摇滚界三巨头(Rock Trinity):Holly, Valens和Richardson,另一种解释是三位政坛重要人物:John F. Kennedy, Robert F. Kennedy以及Martin Luther King。

无论Don在主歌的最后是重提摇滚乐之死,还是感慨乱世,都足以表达心中之迷惘无助。

下面是出现了七次的副歌部分一个纯真年代一去不复返了。

当年的姑娘都是经典的邻家女孩(American Pie的意思是As American as apple pie,苹果派是非常有美国特色的食品),当年的年轻人一同开着小货车去酒吧消磨时光(Levee据说曾是伊利诺伊州Rochelle市北部的一个酒吧,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关门歇业了),当年的音乐在快乐中诞生,为人们带去快乐。

好搭档想必就是以Holly为首的Rock Trinity,而裸麦威士忌酒(Rye),也是早年在年轻人中盛行的饮料。

这一天,谁就要死去?

是Holly?

是Rock&Roll?

还是那已然逝去的美好往昔?

当仔细聆听完整首歌后,每个人对最后的这句耐人寻味的经典歌词都会深深地回味。

《American Pie》歌词A long, long time ago,I can still remember我依旧铭记那段旧时光How that music used to make me smile音乐总是让我莞尔微笑And I knew if I had my chance 而我明白 如果我有机会That I could make those people dance 能让那些人翩翩起舞And, maybe, they’d be happy for a while. 他们也许会开心一阵子But February made me shiver with every paper I’d deliver. 但我在二月送出的每份报纸都令我不寒而栗Bad news on the doorstep噩耗就躺在门阶上I couldn’t take one more step. 我的腿像灌铅了一样I can’t remember if I cried 我忘记我是否流下了眼泪When I read about his widowed bride 当我得知他遗孀的消息but something touched me deep inside 但有些事却深深触动了我the day the music died. 那日,音乐已死So bye-bye, miss American pie.那么,再见吧,美国派小姐Drove my Chevy to the levee开着我的雪弗兰到了码头But the levee was dry.可惜码头早已干涸And them good old boys were drinking whiskey and rye 那些老男孩们喝着黑麦威士忌Singing, 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唱着“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 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Did you write the book of love“爱之书”是你写的吗?

And do you have faith in God above if the Bible tells you so?如果圣经告诉你这些,你会信仰上帝吗?

Do you believe in rock n roll, 你还相信摇滚吗?

Can music save your mortal soul?音乐能否拯救你那终将逝去的灵魂?

and can you teach me how to dance real slow? 你能教我如何慢舞吗?

Well, I know that you’re in love with him好吧,我知道你已经爱上了他`cause I saw you dancing in the gym因为我看到你们在健身房里翩翩起舞You both kicked off your shoes舞到你们双双踢掉了鞋子Man, I dig those rhythm and blues兄弟,我终于弄清了R & BI was a lonely teenage broncing buck我曾是个孤单的少年With a pink carnation and a pickup truck拿着粉色康乃馨,驾着皮卡车But I knew I was out of luck 但我知道我不够幸运The day the music died那日,音乐已死I started singing 我开始吟唱Bye-bye, miss American pie.再见吧,美国派小姐Drove my Chevy to the levee开着我的雪弗兰到了码头But the levee was dry.可惜码头早已干涸And them good old boys were drinking whiskey and rye 那些老男孩们喝着黑麦威士忌Singing, 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唱着“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Now for ten years we’ve been on our own十年后的如今却属于我们And moss grows fat on a Rollin stone滚石上长满了苔藓But that’s not how it used to be但却早已不是当初的模样When the jester sang for the king and queen当那个宫廷小丑向国王与王后献唱时In a coat he borrowed from James dean他穿着詹姆士迪恩的外套And a voice that came from you and me声音却来自你与我Oh, and while the king was looking down , 当国王颔首之时The jester stole his thorny crown宫廷小丑窃走了那多刺的王冠The courtroom was adjourned 审判被延期No verdict was returned. 判决迟迟未下And while Lennon read a book of Marx 当列侬研读马克思时The quartet practiced in the park 四重奏在公园里上演了And we sang dirges in the dark我们却在黑暗中唱起了挽歌The day the music died那日,音乐已死We were singing 我们开始吟唱Bye-bye, miss American pie.再见吧,美国派小姐Drove my Chevy to the levee开着我的雪弗兰到了码头But the levee was dry.但码头早已干涸And them good old boys were drinking whiskey and rye 那些老男孩们喝着黑麦威士忌Singing, 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唱着“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Helter skelter in a summer swelter 炎热的夏日暴动不断The birds(Byrds) flew off with a fallout shelter鸟儿从破巢中飞走Eight miles high and falling fast八英里高却急速坠下It landed foul on the grass 最终落在污秽的草上。

The players tried for a forward pass球员们尝试着前进传球With the jester on the sidelines in a cast.场边坐着受伤的宫廷小丑Now the half-time air was sweet perfume 中场休息时的空气却是甜美的香While the sergeants played a marching tune 当中士吹响行军的号角We all got up to dance我们都起来舞蹈Oh, but we never got the chance!但我们却再无机会了`cause the players tried to take the field因为球员马上就要上场The marching band refused to yield军乐队拒绝投降Do you recall what was revealed这时你是否想起了什么?

The day the music died那日,音乐已死We started singing 我们开始吟唱Bye-bye, miss American pie.再见吧,美国派小姐Drove my Chevy to the levee开着我的雪弗兰到了码头But the levee was dry.可惜码头早已干涸And them good old boys were drinking whiskey and rye 那些老男孩们喝着黑麦威士忌Singing, 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唱着“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 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Oh, and there we were all in one place我们曾经聚在一起A generation lost in space迷失的一代With no time left to start again 但没有时间重来了So come on: jack be nimble, jack be quick所以,加油啊!

杰克,快一点,再快一点Jack Flash sat on a candlestick聪明机灵的杰克坐在蜡烛上Cause fire is the devils only friend.因为火焰才是恶魔最好的朋友Oh, and as I watched him on the stage 当我看着舞台上的他时My hands were clenched in fists of rage我的双臂却被愤怒的手紧紧抓住No angel born in hell地狱里生出的天使Could break that Satan spell.怎能破解魔鬼的咒语And as the flames climbed high into the night 火焰升入夜空To light the sacrificial rite 照亮了整个祭礼I saw Satan laughing with delight 我看见撒旦得意的笑了The day the music died 那日,音乐已死He was singing 他吟唱着Bye-bye, miss American pie.再见吧,美国派小姐Drove my Chevy to the levee开着我的雪弗兰到了码头But the levee was dry.可惜码头早已干涸And them good old boys were drinking whiskey and rye 那些老男孩们喝着黑麦威士忌Singing, 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唱着“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 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I met a girl who sang the blues 我遇到一个唱着蓝调的女孩And I asked her for some happy news 我问她是否有好消息But she just smiled and turned away而她却只是微笑着转身离开I went down to the sacred store 我又走到那间唱片店Where I heard the music years before多年前我曾在这听到我要的音乐But the man there said the music wouldn’t play 但那里的人告诉我再也不会播放了And in the streets: the children screamed在街道上:孩子们尖叫着The lovers cried, and the poets dreamed恋人们哭泣着,诗人们做着梦But not a word was spoken却都一言不发The church bells all were broken 教堂的钟声响起And the three men I admire most: 有三个男人我最敬佩The Father, Son, and the Holy Ghost神父、圣子与圣灵They caught the last train for the coast 他们赶上了去往死亡海岸最后一班列车The day the music died 那日,音乐已死And they were singing 他们吟唱着Bye-bye, miss American pie.再见吧,美国派小姐Drove my Chevy to the levee开着我的雪弗兰到了码头But the levee was dry.可惜码头早已干涸And them good old boys were drinking whiskey and rye 那些老男孩们喝着黑麦威士忌Singing, 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唱着“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 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He was singing 他吟唱着Bye-bye, miss American pie.再见吧,美国派小姐Drove my Chevy to the levee开着我的雪弗兰到了码头But the levee was dry.可惜码头早已干涸And them good old boys were drinking whiskey and rye 那些老男孩们喝着黑麦威士忌Singing, 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唱着“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 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转自百度百科“美国派”词条)

 9 ) 圣经真是活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真的是有太多电影从圣经当中摄取资源了。

抛开那些直接的圣经故事类电影,以及像《纳尼亚传奇》、《指环王》那种间接借用基督教元素的电影。

在太多太多的好莱坞电影中,都能看到基督教的影子。

圣经就像是充满活力的神树,这棵树能为艺术这一最神秘的,难以限定的,不可量化的东西提供源源不断的资源。

也许这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虽然已经早早确定好了,再也不改版、不修订了,但是却始终能为艺术贡献新鲜血液的东西。

主角杰夫是个机器人,它的被造是因着主人的一个目的。

看着杰夫在短暂的时间里,一点一点地成长,正像是父亲养育孩子。

杰夫浓缩了一个人成长时所遇到了很多关键情节,充满了趣味、温暖、天真和勇气。

该片让我意识到其与圣经的关系,开始于40天的风暴来临这一情节。

40天的暴雨淹没了世界,挪亚带着家眷和动物躲进了方舟。

然后是杰夫被造的目的被提到,芬奇对杰夫说,他的被造是为了照顾小狗Goodyear。

这就像上帝造了亚当,让他照顾上帝所造的万物,包括自然和生物。

当然,这些元素的直接使用只是开胃小菜,真正的圣经灵感,是在影片人物塑造和影片意识形态的原则上,与基督教原则是如此自然的吻合。

作为主人的芬奇在影片中并不是全能的,他不是上帝,更像是被上帝赋予权柄的掌权者。

芬奇在生命最后,唯有一个目标,就是回到看不见的父那里去。

而当他们走近目的地时,看到了那预示着美丽、宜居环境的标志-蝴蝶和温柔的阳光。

信,是片中非常重要的线索,也是基督教原则的重要体现。

其实也不一定是创作者故意要往圣经上靠,只是圣经原则已经溶在审美取向和意识形态中了。

诺兰的《星际穿越》和《信条》也是将信作为最大的主题来彰显。

这种信的元素可能已经没有人特别注意到了,因为看的很多好莱坞电影都有这个,观众都习以为常了。

谁会对《星际穿越》中最后神奇的危机解除感到奇怪呢?

最高的科技最后都失效了,最后竟是那种超乎想象的,不可思议的信,让墨菲注意到了指针,让尼尔果断猛踩油门。

芬奇对信的描述虽然自相矛盾,一会儿说信任是好事,一会又说信任会要人命。

但是他内心,也就是影片的意识形态中的信,是强烈的,是不变的。

正因为这样的信,故事才能继续。

芬奇因着信,一定要为小狗留一个保障,创造了杰夫;芬奇因着信,在一切的未知中,直奔加州;当芬奇在现实面前气馁时,传承了信的杰夫,继续走着,也承担着自己的责任。

经常会担心,流行了这么久的好莱坞经典叙事结构,有没有失效的一天。

但至少今天,即便是现代人看电影的频率大大提高,即便是的确有很多电影被看出了套路,但是,那不变的东西仍然有潜力打动观众。

怎么说呢,人是神创造的,对美的认识和追求也必然相同。

影视创作这们发现圣经这么管用,而且屡试不爽,正是因为这一切都是吻合的,能不管用吗。

 10 ) 历史在低级别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