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中漫步

A Walk in the Woods,别跟山过不去(台),偏跟山过不去

主演:罗伯特·雷德福,尼克·诺特,艾玛·汤普森,玛丽·斯汀伯根,尼克·奥弗曼,克里斯汀·沙尔,R.基斯·哈里斯,Randall Newsome,海莉·洛维特,林德·爱德华,德里克.克朗

类型:电影地区:美国语言:英语年份:2015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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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篇影评

 1 ) 只要行走,就会有相遇

人生是一场永不结束的冒险,只要行走就会有美好的相遇。

《偏跟山过不去》书还没看完,先补看了电影《林中漫步》。

电影和书里布莱森的文字相比,少了很多想象力,因为事先就知道故事,所以电影的情节略显平淡。

但胜在画面和配乐很美,也尽量保留了书里的一些精妙对话,既有英式的幽默也有美式的搞笑,两个夕阳红老头边回忆边走完了重峦叠嶂间的阿巴拉契亚小道-全球最长的山间小道。

两个暮年老人走完这条山道固然了不起,但这一路两人的回忆更像是重温人生这条长道。

无论是貌似拥有全部的人生赢家布莱森,还是一生混乱潦倒的卡茨,在每一个关键的人生路口,都面临着同样的疑惑和困顿,直面并继续走下去是解决的唯一方案吧。

艺术的魅力很神奇,若这些旅行的轨迹,生活的细节,没有文字描述和影像的记录,大概也都是平淡无奇的。

但一旦把具象的发生过的事,重新用文字去描述和思考,用影像去重温,再平淡枯燥的故事就会被一层光晕重新包裹,从而温暖更多的人。

就像项飙在新书《把自己作为方法》里所说:“我们关心的是世界,并不仅仅是自己,把个人的经历问题化,是一个了解世界的开始。

”在《偏跟山过不去》里,和山过不去也好,还是和某一种生活过不去也罢,从过不去到最终过去,就是一个厘清自己,理解他人的过程。

而且,我们知道,一切都会过去。

 2 ) 希望在国内也可以有这样拥抱大自然的机会,希望祖国的青山绿水能够真正服务于所有的大众。

片名似乎应译成“行山”,会更加贴切。

行山,是欧美人的一大喜爱。

美国所有的国家公园原来都是免费开放的,现在也只收很少的门票钱。

公园入口处提供免费的等高线登山地图,沿途有各种露营基地。

对徒步登山者非常友好。

在香港,每天也都可以看到有很多手持登山杖,背着背包、水壶,结伴去行山的中老年人。

周末的时候人更多,有很多是全家带着孩子一起去。

在香港这个只有1100平方公里的国际大都市,有四分之三以上的土地都保留着良好的植被。

走出家门不远的后山上,就是那些遍布香港的行山径。

最著名的有四大行山径:港岛径是最短的一条,全长50公里。

可以在太平山顶俯瞰整个中环与铜锣湾。

最有野趣的是大屿山的凤凰径,全长70公里。

最著名的是从屯门到西贡,横穿新界的麦里浩径,全长100公里。

还有贯穿南北八个郊野公园的卫奕信径,全长78公里。

遗憾的是,在大陆这些稍有好山好水的地方,都被所属的生产队圈起来作为收费的景点。

为了把这些切割成小块的景点连接起来,一些地方的国资委陆续把原来由私营单位承包经营的景点收归国有,收费也要比原来更高一些,而且只能乘坐景区的游览车,对徒步登山者很不友好。

真希望在国内也可以有这样拥抱大自然的机会,希望祖国的青山绿水能够真正服务于所有的大众。

 3 ) 《林中漫步》观后感

这是一部关于两个老男人徒步的影片。

一个是作家,在受到具有讽刺性的采访后突然决定徒步,各处搜寻结伴的好友,大部分拒绝了,中间有些桥段很讽刺的就是大部分回绝地原因都是身体抱恙,黑色幽默式的讽刺。

最后结伴的是一个作家未曾想过的人,十余年前欠了他600美元的酒鬼,后者下飞机时让作家很吃惊,因为偌大的身躯、跛行的左腿、每小时必须进食否则就发作癫痫的状态都让作家觉得,这并不会是一个好的徒步伙伴,但他们还是出发了。

整个故事是由几个路途中发生的小故事组成的,记录几个印象比较深刻的:1、出发初期酒鬼就因酒店早餐的煎饼美味想要拖延出发的时间,但作家义无反顾地出发,酒鬼纵然贪恋美食与温暖却还是出发了,缓慢,但从没有想过放弃,即使作家多次质疑过他的坚持、嫌弃过他的拖累,但两人唯一没有想过的,就是放弃。

2、夜间露宿时碰见两只大黑熊,两个人都被吓得不行,但是仍立即翻看书本查看资料明确应对方法——吓跑黑熊,只能吓跑,而不是自己装死。

两人其实最开始的反应都是想装死蒙混过去,但书本告诉他们,必须直面,吓跑黑熊才是唯一方法。

于是两人强忍着恐惧大哄大叫终使黑熊退却。

哈哈,其实这和我们生活中很多景象都是一致的,遇见困难,我们唯一能做的,不应该是逃避,而应该是勇往直前。

真正的勇气不是没有害怕,而是即使害怕,也一样keep moving。

希望以后生活中的我,也像他们遇见黑熊般,抖着胆儿吓走一切困难,纵使我双腿发软、头皮发麻,我也一样要眼神坚定、放声嘶吼!

3、两人失足掉下悬崖并被困在半山腰,夜间两人促膝长谈,谈人生、谈过去、谈未来、谈遗憾,谈不舍,人总是要到最后一刻,才知道生命中最想珍视的是什么,才会去后悔那些当初没有说出口的话。

所以啊,想说的、想做的得最佳时间,永远是——当下。

4、作家说:我对世界的一切好奇,也喜欢我这种好奇的感觉,我对我所生活的世界充满了兴趣与疑惑,我喜欢探索的过程。

酒鬼说:我对周边的一切不感兴趣,这些都是小事情,我不拘小节,我成大事,哈哈。

这段对话挺有意思的,作家属于人生大赢家类型(successer),娇妻、儿孙满堂、名誉全国,无论是从生活上还是工作上都是人生赢家;而酒鬼属于败家(losser),老年无妻无儿、当过罪犯蹲过监狱。

两者对待生活是那么的不一致,也许越是成功的人越有一种特性:永久的好奇心。

只有对事物好奇才会愿意花时间花精力去了解去探索,才能在相应的领域获得成功。

其实我现在的人生貌似接近那个酒鬼,一个losser的人生态度啊!

只对自己必须学得事情感兴趣,或者说,被迫去提起兴趣,却对其他一切视而不见,还美其名曰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应该留给更为重要的事情,其实殊不知这过程就已经把无限的时间和精力浪费了。

我们会习惯于把工作当做是奋斗、是消耗精力的,然后认为工作之余就应该是休息、是补充精力,使得我们在业余生活就没有任何的额外提升。

就像之前看到的文章《你业余时间所做的事情决定了你的人生格局高度》,以前不能理解这句话,甚至觉得无比的可笑,觉得业余时间当然也得用来强化你的专业知识啊,生活除了工作就应该是学习啊,学的也应该是专业相关的啊。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生活不是生存,工作也不应该只是为了生存。

不要把工作当做是任务来完成,而应该享受工作,工作之余则享受生活、感受生活、融入生活,不要用补偿心理去对待你的所有休息时间,做你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它就是休息。

5、最后回程过程,作家遗憾地说,我们才走了一半的路程不到。

酒鬼说,我不管,我知道,我已经看过了鄂尔多斯山,徒步了阿尔法林道,感受了冬日大雪和夏日炎炎,我认为我已经走完了我的徒步。

“我们离目标还远着呢。

”“你说什么,我们做到了呢。

”“我们甚至没有机会去看一眼卡塔丁山。

”(遗憾)“另一座山?

你到底要看多少山才满足?

在我看来,我们已经走完了阿帕拉契山径了,我们走过了烈日,走过了风雪,我们走到双脚流血,我们在阿帕拉契山径远足过,布莱森。

”(自豪)“或许你说的对。

”恩,这一刻,我觉得酒鬼也是人生哲学家。

就跟余秋雨的那一段的意境很相似:,“爬,爬,只管爬,无论怎么说,我始终站在已走过的路的顶端。

永久的顶端,不断浮动的顶端,自我的顶端,未曾后退的顶端。

”是的,我们永远站在我们曾走过的路程的顶端,目的地并不是唯一,旅途中的风景与收获才是最应该珍重的。

第一次尝试些影评,只是想给自己一个督促,看过很多的书、看过很多的电影,如果不总结不说点什么,似乎很快就从脑中过去了。

给自己定个目标吧,每看一部电影,每看一本书,都尝试写点总结感悟,这也是种知识转化的过程,把看到的他人的人生提炼入自己的人生,也便成为了人生经历的一种吧。

 4 ) 林间漫步

可惜两人没有走完最后的旅程,剧情有些虎头蛇尾。

两个多年未见的朋友在古稀之年的冒险之旅在悬崖获救后戛然而止。

他们的终点就是梭罗《缅因森林》中提到的卡塔丁山。

很想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户外的装备,人迹罕至的河山,自然主义带给心灵的甘泉。

这些年习惯于机场到宾馆到会场的快节奏工作与生活,但内心深处依旧渴望过着如梭罗般隐居在瓦尔登湖畔那样离群索居的恬静生活。

如今,这份梦想可能只有何超同志才有机会实现了,加拿大与缅因州接壤,有机会替我去卡塔丁山、车桑库克湖看看?

 5 ) A Walk in the Woods

1、Coming through.借过。

2、你不能相信罪犯,而且他很蠢。

3、We've come too far to give up who we are.4、Bryson:Nice guys.I hate them.好孩子,我讨厌他们。

5、Katz:I'm above the details.I'm big picture,Bryson.我不注重细节。

我看大方向。

6、Mary:Hello,again.How can I help you?Oh,I'm sorry about that.Here,come with me.Yeah,it's family owned and operated.For three generations,if you can believe it.83 years.Yeah,we um..we added the restaurant 10 years ago.Yeah,somebody's got to do it.It's not so bad.I get to meet interesting people.Oh,I wasn't talking about you.Sorry,could not resist.Yeah,yeah,me too.This is you.You must be exhausted.I..I gave you a couple extras.Enjoy your shower.Do you need anything else?Okay.Well,you know where I am.All right.(bye waving)7、Katz:Real dramatic.Christ if I don't already regret it.Bryson:Ha!Ain't that life.8、Bryson:I should just have retired.Catherine was right,what the hell am I trying to prove?9、Bryson:Nice fellas.I love those guys.10、Bryson:Maybe you're right.11、Bryson:There are certain things you just can't put into words.

 6 ) Walk in the life

Walk in the woods,为何会看这部电影.去年一年才去了影院看一次电影.临近放假,客户也都处于上班但走心得时间了.干脆自己也落个逍遥自在,在确认款已付到帐的情况下,开车到图书馆,翻翻书.临走前翻了本户外杂志,其中有提到这部电影.好象是在介绍一本国人写的徒步书<从大都到上都>人文旅行内容.回的早看到居然视频网站有免费资源,真是稀缺啊.电影看着,心在想着,我到那个年纪还能背得动包吗?刚开始工作时,国内开始第一波徒步潮,那些年也走过大大小小的山,还去过一些当时很热门的还有点难度的徒步线(十天),在这项运动初期,这已经算很有挑战的路线.但其实很国外成熟的徒步活动比,这还只能算小儿科.记得看LP提到美国的徒步路线,很多居然是要一个月,起步就是1,2千km。

当然是希望能有机会去走,只是担心那时还能不能背得动包。

开始这项运动时,仗着年轻多重的包都自己背,能不找背夫就自己背,一个可以显摆,另一个还省钱。

换现在会不那么坚持,在路上就好,不在乎什么形式。

另一个发愁的是当真的那么老了,还能找到愿意和自己一起走的人吗?

上路就好,尽管现在路上偶遇的人绝大多数都不记起来,也是因为自己不是一个喜欢路上搭讪的人。

现在回想起来,想去哪,就上路吧,在国内去一个少一个地方。

因为好地方消失的太快,而消失的更快的是和你一起走过的人。

//最后喜欢这个电影的一点。

在看完后,发现“作家”原来就是很喜欢的一部电影“大河之恋”的导演“ Robert Redford,年轻时应该是个风流倜当的帅哥。

查简历出生在LA 的圣莫妮卡。

 7 ) 除了不服老,这电影还让我想到什么

上海这两天寒冷透了,下了几部片子准备慢慢的煲。

其中就有这部挺另类又温馨的老美徒步片——《林中漫步》。

片子整体基调都是慢慢的,缓缓的,没有特别的高潮,也不说大道理,很安静,却让你停不下来,一晃眼就结束了。

故事说的是一个生在美国,在英国生活了10多年作家Bill Bryson, 有一天上了一个电视节目,主持人问他为何不写写自己国家风土人情,参加了朋友的葬礼之后,有一天,他发现自己住所附近就是大名鼎鼎的美国徒步路径——阿帕拉契亚小径的起点,于是他做了一个决定,用自己的双脚徒步走完这个长达3000多公里的山林小路。

不知道这条徒步径的可自行百度,老美对于建设成熟的徒步路线还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

在发出了无数个邀请给身边认识的朋友后,收到的多数是嘲讽和不理解,只有一个被转告,没有被直接相邀的年少小伙伴——Kates愿意陪着他冒这个险。

而这位哥们,把大半辈子都花在了酗酒和泡妞的事上,当他看到Bryson房间里各种奖章和荣誉的时候,内心既是喜悦又是落寞。

而这位爷爷级人物是一个身材胖胖,爱吃零嘴,腿上还装了一副假肢的家伙,看他的身材只能一个想法,这能行吗?

一路上,两人一开始互相拌嘴,住酒店住一晚还是两晚,到回忆往昔,细数过往泡妞的经历,到困在山坡上一起看星星感叹人生,令人唏嘘不已。

印象最深的是二个镜头,一个是两人在拌嘴的时候看到前方是一片开阔,举目望去是山峦叠嶂,顿时都懵了没有说话,背景拉长,只看到渺小的人影和巍峨的山峰。

另一个镜头是Kates拿出那瓶酒,他说我并没有想要隐藏这瓶酒,我很爱喝酒,爱这种气味,也爱喝了几口下肚后那种愉悦的心情,但是我却不太去酒馆喝酒,往往是一人在家热热饭菜看看电视喝喝酒,想想自己年轻时候那种风华岁月,每个人都会面对其实生活不是每天都充实又刺激,但现在我的确是戒酒了,我带着这瓶酒就是为了提醒自己,我可以做到,当然万一实在做不到可以喝一口。

他问Bryson是否相信他可以做到的时候,Bryson给了老基友一个Yes,于是他抖着手把酒撒了,还笑说这是非常浪漫的一刻。

人应当都是害怕老去的,特别害怕在迟暮之年,听到身边的人得这个病,那个谁谁又去世了,似乎自己活着就是在等待这个终结么,日子也不再是每天充实又刺激了,于是主角背上行囊,带上干粮,走进山林,试图打破现状,寻找一些安逸生活中没有的东西。

整部片子中都是以Bryson的视角看出去的徒步之旅,对于他为何开展这段疯狂的旅程铺垫较多,而Kates的心理描写是一条隐线,但可以从一些他们林中交谈中感受到,可能是为了逃避那几张针对自己的追捕令,想陪着老基友一起去冒险,或是一种对于往昔的追忆。

除了故事本身的题材令我印象深刻,此外片子中两个性格迥异的老基友,社会身份悬殊,一个是知名作家人生赢家,另一个是底层无业游民,还有些腿疾,但两人间隔几十年,再聚首却像是老朋友一般,言辞坦诚真挚,这样的相处方式令人羡慕。

不禁让我想到去年我也和我的一个朋友一起去德国旅行,也是临时起意,愿意搭伙一起走的念头,我们乘坐俄航从上海出发,途经莫斯科,火车途经慕尼黑,到海德堡,柏林,国王湖,爬哲学家小径看海德堡的落日,在内瓦河边徒步,或是经过勃兰登堡门悼念巴黎恐怖袭击的人群,路上也会拌嘴,意见不同,但是会相互照顾,一路走来,心怀感恩。

 8 ) Exciting hiking for two old man

参加完葬礼的老年作家突发奇想,开始计划一场说走就走的林中漫步。

尽管妻子屡次劝阻,调侃嘲笑,找来各种传染疾病和被熊袭击的案例供其参考,依旧没有改变作家的决心。

作家一一邀请通讯录上的老友,结果老友们全部谢绝了这个疯狂的想法。

正当犹豫之时,几十年未联系的老友忽然打电话来,询问是否可以加入他的计划。

不得不佩服作家,看到老友一瘸一拐的走姿和各种疾病困扰的身体,还是选择和老友一起上路,开始这场未知的旅程。

旅途中发生了很多意想不到的有趣事情,先是遇到了一个话痨女,不堪其扰,两位老人在翌日清晨特意早起先行离开,硬是拖着年迈的身体加速前行,最后使用计谋甩掉了话痨女。

二人到公路上搭便车,拦到新婚夫妇的酒驾汽车,幸运的是安全抵达目的地旅馆。

旅馆只剩两张床位,胖老头还要睡上铺,结果床塌了😂,胖老头压在作家身上。

崩塌的床铺不同年纪,有不同的艳遇。

虽然不服老,可确实体力不如年轻人。

两位老人一直靠着毅力,撑过暴风雪,走过水中石,最后摔下悬崖峭壁被路过的年轻人援救。

这场旅程让两个人收获了很多感悟,看着两位老人聊天,仿佛享受着一场智者的谈话。

虽然作家原本只是想单纯享受这场远足,但是在收到老友的明信片后,决定还是记录下这场有趣的旅程。

这部影片让人觉得十分舒适。

 9 ) 旅途与旅伴的故事

《林中漫步》 (A Walk in the Woods)改编自美国小说家比尔·布莱森(Bill Bryson)的同名游记,讲述作家布莱森(罗伯特·雷德福饰)在英国生活20年后,想要通过徒步旅行全长2100英里的阿巴拉契亚山小径,重新认识美国的故事。

这是一个旅途与旅伴的故事。

人生、爱情、婚姻、事业与友情,实际上都与旅行一样,都是或长或短的旅程。

旅程质量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旅伴。

好的旅伴,应该是“同道、均衡、协同、有趣的”。

所谓同道,就是志同道合,具有共同的志趣和理想;所谓均衡,就是势均力敌,不拖后腿;所谓协同,就是可以互补,形成协同;所谓有趣,就是不死板,富有生气。

显然,这些要求是不易达到的。

斯蒂芬·卡茨就说不上势均力敌,又胖,身体不好,差一点跟不上布莱森。

因为好伙伴难寻,这世界上就有越来越多的人独行,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独身。

 10 ) 林中漫步~一首追寻梦想的歌

我本来就喜欢在路上,无意间看到了林中漫步的名字,海报上两个上了年纪的男人背着旅行背包,站在悬崖峭壁之上,面对面似乎在聊着什么,噢,旅行的故事,喜欢~一路自然风景,一路遇到的人和事情,都是生命中的偶然,是生命中唯一的遇见,冒险是生命中最有趣的事情。

泡上杯咖啡,打开进度条,跟着一名名叫布莱森的旅行文学作家进入了他的故事……他已是爷爷辈的年纪,事业有成,家庭美满,享受着天伦之乐,但他有点心不在焉,脸上带着那种无趣的表情,时不时会听到谁病了,要参加某某的葬礼,对于当爷爷辈的他来说,这个年龄盛夏下的日子就是等死。

主持人采访他的一句问话:你写了欧洲,澳洲,你为什么不写你的国家美国?

他决定徒步健走,穿越1800多公里的山,妻子说绝不允许他独自上路,结果他招募到一个四十年前的老相识凯茨决定和他同行。

影片前30分钟准备过程,驴友让观众起了担忧,平日走路都费劲的老头竟然要行常人都很难成功的旅行,事故报道也告诉观众路途艰险,出发之前铺垫了前路漫漫多凶险的画面报道。

这些并没有吓退两位年长者,背起行囊出发。

妻子对布莱森说:试着活着回来。

布答:我会尽力而为。

危险担忧化解在幽默话语中。

影片的第二大段落剧情以对比的手法展示了少年,青年,中年人行在路上的画面,人们都很善意,没有人讥笑两位两位老年人,穿越在山林之间,溪水之畔,大自然的美景展现在眼前,在画面之外的我不时发出:太美了!

一望无际的丘陵草原上长满了各色小野花,这让我想起到灵山上偶然发现一块草甸子,兴奋得我蹦高的情景。

他们走在悬崖峭壁上的栈道,仿佛我也在历险,太刺激了,人生需要这样的刺激。

一路风景构不成一部精彩电影,影片通过两个方面串起故事,一是两个人在旅途中遇到的人和事,一个是两人在旅行中回忆昔日的旧事,谈家庭,谈女人,平日里你我遇到的平常事到了山野里,历经凶险之后,生活中的一切都值得珍惜,最终是生命中的意义的主命题~回归。

怎么都是人生,寻求你生命中最有趣的那部分。

经历了一次生命旅程,最终回到自己的家,你看着家人,放下行囊,看着家人那激动的眼神,轻轻地问上一句:remember me?幸福涌上心头!

你找到你的幸福了吗?

 短评

悠哉日常

3分钟前
  • 祥瑞御兔
  • 推荐

驴友必看篇。人活在世上总要证明点什么,证明给自己看,否则你会被不甘心杀死,而非岁月。尽管总有一次证明会以失败而告终,但它既是终点,也是新旅程的出发点。

6分钟前
  • 三盅
  • 推荐

有那么一会儿,让我反思起徒步伴儿这件事

8分钟前
  • 罗宾酱^
  • 推荐

跟书比逊色太多

11分钟前
  • 银河停电
  • 较差

3星半,两个老哥们暖心且有趣的治愈之旅~

12分钟前
  • 人间魅影
  • 还行

按理说这种风景不应该挺不错吗,老演员的话幽默感也应该可以,结果非常地一般

16分钟前
  • 派大星的外套
  • 较差

老年人的做作和心灵鸡汤,哈哈

20分钟前
  • Shufeng
  • 还行

属于文艺片,对话比较有趣,老头很有趣啊。适合英文好的人看。不然就不要看,没啥好看的。

23分钟前
  • 身体大师
  • 还行

这啥呀……好无聊

26分钟前
  • plumage
  • 很差

1、尽管只是温情的行走小品,路途也充满笑点,但是开头的进程明显缓慢,结尾也是不尽人意。路途中间的趣事不断,但是一个没有比较好交代人物形象的开头和一个未完成无法释放的结尾让人觉得差强人意。人设不够完整。2、艾玛很美,罗伯特都老成这样了。

30分钟前
  • 鸡蛋灌饼
  • 较差

跟原著差距太大了

33分钟前
  • 张望西斯
  • 较差

做一些事,做一些改变

34分钟前
  • angy
  • 较差

有生之年想去走走,但怕熊。

39分钟前
  • 叶藏.!!张寄奴
  • 推荐

风景。

42分钟前
  • 浪得虚名
  • 较差

对于资深驴友,这部电影会很寡淡。 没有惊险危险的成分,两人走的几乎是平地从未体验徒步的不妨一看

43分钟前
  • 闻越
  • 还行

俩人要是完成了全程该多好。

44分钟前
  • 79秒
  • 较差

碎碎念念

48分钟前
  • 小企业
  • 推荐

中規中矩 用電影衡量單薄了 用紀錄片角度來看還湊合。B站翻譯怎麼是偏跟山過不去 哪怕翻成偏向遠山行吧 原來的林中漫步也很到位了 兩個老爺子是真的勇 即便沒有完成全程 這段旅途也夠有意義了 啟程 邁步 安全回家 也沒有覺得有遺憾 很豁達的境界了 還以為找到了一個豬隊友 相互還挺合拍 沒有狗血地爭吵和埋怨 路途遇到上課的學生跑步進入林中 一個叨叨的經驗人士 兩位well-shaped青年 故事本身不複雜 不教條不鼓吹 只是純粹想做一件事情 降低遺憾吧。

49分钟前
  • 可浓可淡
  • 还行

Appalachian Trail 拍得很美。海报是 McAfee Knob,片中也确实去取了景。顺着去看了一下走完 Appalachian Trail 的人的记录,年纪最大的八十多岁,年纪最小的只有四岁,很厉害。片中俩人被困了一晚,第二天被救,随后就放弃了完成整条线的计划,这样也很好,重要的是过程。

54分钟前
  • 岁月何须溪上记
  • 推荐

温馨好笑又引人深思。国内有没有这种步道啊

58分钟前
  • 国家特级壮女
  •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