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木屋中,19岁的小混混Tsotsi和他的三个小伙伴一起打牌,小胖,小老师,匕首仔。
除了小老师之外其他三个人甚至连个位的加法都不能算清楚。
夜幕降临,四个人走出木屋,这是南非首都约翰内斯堡附近的一个贫民窟,经过人群时,有人戏谑的称呼Tsotsi黑帮老大。
他们来到城市的地铁站,在人群中寻找目标,选中了一个西装革履,打着领带的中年男子。
他们在地铁上靠近他围拢起来,匕首仔用匕首威胁着男人,其他人开始在他身上搜索值钱的物品。
男子稍有反抗的时候匕首仔直接用匕首杀死了他,地铁到站,乘客们纷纷下车,空荡荡的车厢里只留下男子的尸体。
他们回到贫民窟的小酒馆,这大概就是他们每天的生活。
小老师无法面对这次的杀戮,他痛苦的念叨着关于尊严的话题,和他们这样没有尊严的生活。
Tsotsi气愤之下直接把小老师一顿痛打,几乎打得半死。
Tsotsi一个人跑出小酒馆,跑过一片荒野,回想着他童年时同样的奔跑。
漆黑的雨夜,城市边缘的水泥管子中住满了流浪的儿童。
他继续跑到一所豪华住所前,一个中年女子刚好开车回家,按着门铃。
他用手枪威胁着对方准备抢车。
女子准备冲上车与他争抢,他开枪打伤对方后开车逃走。
开了一段时间后,他听到车后座传来婴儿的啼哭,他捡了车上值钱的东西带走,准备放弃车子,但婴儿的啼哭还是让他止住了脚步,最终他用一个口袋提着车上的一些婴儿用品和婴儿回到家中。
第二天早上起来后,闻到臭味才想起昨天带回来的婴儿。
他笨拙的扔掉婴儿的尿不湿 ,然后直接用报纸将小孩裹起来。
又用一盒糊糊喂婴儿,他的小伙伴来找他,他也遮掩了屋中藏有一个小孩事实。
晚上他们再次约着在地铁站见面,路上一个坐着轮椅的瘸腿乞丐引起了他的注意。
他没有和小伙伴们会合。
他跟踪乞丐来到乞丐的住处,他认为乞丐是装的,他踢翻乞丐的钱罐子,用枪逼着乞丐,试图让乞丐站起来。
当他确认乞丐是真的残疾时,他问“那你为什么还要这样苟且的活着。
” 乞丐回答“我喜欢阳光洒在身上的感觉。
”小伙伴们在大黑帮头子那里喝酒打牌聊天,小老师继续着他对尊严的讨论,你们知道尊严吗,大黑帮头子说我当然知道,但你要想有尊严,必须去做有尊严的事情,像你这样终日沉醉于酒精中,谈什么尊严。
另一边大卫打伤的女人在医院养病,同时警方也绘出了嫌疑人的画像。
酒店老板娘 拿着报纸上的通缉令进来,通缉令上的人像很像Tsotsi,说是他打伤一个人,抢走了对方的车和一个婴儿。
她询问小伙伴们这是不是Tsotsi,他们认为Tsotsi是不会开车的,都否认那人会是Tsotsi。
回到家中,饿了一天小孩嘴边沾着Tsotsi喂给他的糊糊,脸上爬满蚂蚁,痛苦的哭闹着。
他闯入邻居一个年轻妈妈家中,用枪逼着她给婴儿喂奶。
年轻妈妈喂完奶,还帮孩子洗了澡后还给他。
他又一次让年轻妈妈喂奶,温馨的场面让他想起了自己的童年,他的真名叫大卫,他的妈妈得了传染病,父亲不让她接近妈妈,父亲酗酒。
在一个雨夜,他从家中逃离。
交谈中他还了解到年轻妈妈的丈夫是在一次下夜班的路上被歹徒杀害的。
年轻妈妈让他把孩子留在这里由她照看。
他来到小酒店寻找她的小伙伴们。
酒店老板娘怪罪他把小老师打成那样,不让他带走小老师,他斥责酒店老板娘只会让小老师把钱花在喝酒上,经常醉倒街头的小老师之前一直是由他照顾的,他们把小老师带回小屋,他们似乎对人生有了新的想法,可以弄些钱供小老师上学,实现梦想。
他带走小胖和匕首仔,再次来到那个婴儿家中,他们劫持了男主人,Tsotsi到婴儿 房搜罗婴儿用品,匕首仔忙着搜寻各种金银细软,同时发现一把手枪,小胖忙着吃吃喝喝。
男主人趁他们不防备时按响了报警器,匕首仔准备杀男主人时被Tsots一枪打死。
Tsots和小胖开了车子离开,将车子卖给大黑帮头头,面对被杀死的匕首仔和被打得半死的小老师,小胖不愿继续和在Tsots混在一起。
Tsots带着卖车的钱和一大堆玩具来到年轻妈妈那里,年轻妈妈已经知道了孩子的来历,她劝说大卫将孩子还给母亲。
大卫带走了孩子。
他带着孩子来到流浪儿童居住水泥管,他告诉他们某个水管就是他当年的居所。
最终他还是决定将孩子还给他的父母,他来到房子前,放下孩子,按响门铃,主人下来时,警察也闻讯赶来,场面处于僵持状态。
最终孩子的父亲说服他将孩子交给自己。
剧终,Tsots高高举起双手。
《Tsotsi》:如果我可以抚养自己成长作者:川江耗子作者博客:http://chuanjiangrat.tianya.cn片名:Tsotsi译名:黑帮暴徒/救赎导演:加文•胡德(Gavin Hood)原著:阿索尔•加德(Athol Fugard)编剧:阿索尔•加德(Athol Fugard)/加文•胡德(Gavin Hood)主演:Presley Chweneyagae饰TsotsiTerry Pheto饰MiriamKenneth Nkosi饰AapMothusi Magano饰BostonZenzo Ngqobe饰Butcher类型:剧情/犯罪国家/地区:英国/南非年代:2005片长:94分钟级别:R级获奖:第78届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第63届金球奖最佳外语片提名,多伦多电影节“人民选择奖”,洛杉矶电影节、爱丁堡电影节获奖影片。
剧情简介:影片以南非首都约翰内斯堡附近的一个城镇为背景,讲述了当地一名黑帮头目Tsotsi在6天时间里发生的转变。
一个风雨交加的深夜,一伙暴徒因为抢劫杀人在争执中发生冲突,Tsotsi失去理智将同伙Boston暴打至伤。
随后他开枪打伤女车主Pumla并夺车而逃。
在开车飞驰途中,他听到婴儿的啼哭,他把车开到一个人烟稀少的地方,发现车主遗留在车上的女婴。
他不忍心把婴儿扔在荒无人烟的地方。
于是,他把婴儿带回了家,学着自己照顾她,并用枪威胁年轻妈妈Miriam喂养这个婴儿。
为了解决抚养问题,他又带领同伙去婴儿父亲Jhon家抢劫,Tsotsi在同伴Butcher枪杀Jhon前打死了同伴,尔后他只带走了主人家里的婴儿用品。
在Miriam的母性感化下,Tsotsi的善良复苏,并把婴儿归还给了孩子的父母。
一、絮语关于译名问题。
中国人对外国影片的译名一向很低极,香港人喜欢投合市场增加卖点,大陆人喜欢自作聪明把影片“中心思想”给你整出来。
比如,当年安东尼奥尼的《Blow-up》,香港译为“春光乍泄”,大陆命名为“放大”;去年的《Eight Below》,香港人翻译为“南极大冒险”,大陆人给你来个“八只雪撬犬”;这一次,《Tsotsi》被香港人译成“黑帮暴徒”,大陆人干脆抖出一个“救赎”。
导演的奇特经历。
据南非《星期日独立报》2006年2月26日报道,在第78届奥斯卡金像奖揭晓之前,获最佳外语片提名奖的《Tsotsi》的摄影导演兰斯•戈维尔和友人于25日凌晨在约翰内斯堡遭遇抢劫,更离奇的是,抢劫经过与影片情节惊人相似:事件都发生在雨夜,抢匪都是新手,被抢车辆都是银灰色的德国豪华轿车(影片中被劫轿车是奔驰——耗子注),被发现时都是车门大开,轮胎已无影无踪。
之后,一个有趣的情节发生了:和戈维尔同车的朋友普林斯看其中一名歹徒态度还算友好,就大着胆子问他是否看过《Tsotsi》这部电影。
没想到这名歹徒不但看过这部影片,还对普林斯说:“这是部好电影,所以请原谅我这样对待你。
放心,我不会杀你。
”歹徒最终开着普林斯的车逃离现场,当天警方就在约翰内斯堡的黑人区亚历山大寻获了被抢车辆。
我们常说无巧不成书,而影片的摄影导演用奇特经历证明了余华的一句话:作家永远写不过现实。
二、我长大后的儿时梦想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你没有一个好的家世,一定要有一所好的学校;如果你没有一所好的学校,一定要有一位好的老师;如果你没有一位好的老师,一定要有一种生存的智慧。
大学毕业后,我就遗憾自己没有上过一间好学校遇到几位好老师;而打我记事后很多年,我就一直埋怨自己没有一个好的家世。
我出生在一个偏远山区的贫苦农民家庭,儿时没有玩过任何电动玩具和公仔,没有上过幼儿园和学前班,小学在一间希望小学的前身里呆了五年,中学六年都是在很普通很普通的学校浪费青春。
上大学前没有看上两本课外书,没有写过一篇像样的文章,甚至从没有和人大胆说上一句5个单词以上的英文。
因而我常常把自己的能力差水平低归咎于自己先天不足后天失调。
我也常常想起小时候我和我姐姐互相发问:怎么我们的爸爸妈妈不是工人不是教师不是国家干部呢?
多少年以来,我都在设想:要是我有一个好的家世我会成为什么样的人才?
真想由我自己选择投胎转世重新来过。
后来,我慢慢地知道自己的出生是无法选择的,更让我心里平静的是,我父母虽然没有给我好的物质生活环境,但父母对我的良好家教让我成了一个好人,他们对我的朴实教诲将让我受益终生。
我是幸运的。
Tsotsi如果知道我,他就不会羡慕那个从汽车上捡回的婴儿的家世,他会羡慕我。
因为实现我这样的目标难度小很多。
三、Tsotsi的孤独奔跑和寻找当Tsotsi暴打同伴Boston后孤独地奔跑在荒野上,天空中电闪雷鸣,影片不时切换到童年时代的Tsotsi,同样在荒野上孤独地奔跑。
像这样的孤独狂奔Tsotsi已经很熟悉了,熟悉得让他窒息。
暴雨将至,他只能通过奔跑来发泄内心的孤独和恐惧。
Tsotsi的童年缺乏父母的温暖,母亲患有艾滋病卧病在床,酗酒无情的父亲不允许母亲接触孩子,小Tsotsi对母亲的眷念成为咫尺天涯。
父亲残暴地将狂吠的狗踢成残废,而可怜的小Tsotsi只能躲在鸡笼背后默默地哭泣,他无法感受母亲的温暖,抚摸爱犬也成为奢侈,甚至他也可能像狗一样被打残,于是他选择了逃离。
他奔跑在茫茫的荒野之上,父亲的叫喊声早已被淹没在他沉重的脚步声中。
他和其他流浪儿住在了水泥管道里。
圆圆的水泥筒子,孩子们蜷在里面就像母亲子宫里的婴儿,所有离家出走的孩子都对母亲怀有深深的依恋,孩子孤独地奔跑是为了寻找像父母怀抱一样的庇荫。
他们在孤独奔跑的过程中,一直也在寻找自己的精神父亲和母亲。
现实的父母亲无法给予Tsotsi保护。
因此,当Boston质问他“你爸爸在哪儿”“你爸你妈在哪儿?
”时,Tsotsi便恼羞成怒将其一顿暴打,因为Boston伤害到他脆弱的神经和自尊,谁也不愿意别人揭开自己的伤疤。
Tsotsi经常追忆他的母亲。
影片中两个婴儿的母亲在Tsotsi面前都是很有威严的。
当他用枪威胁Miriam给婴儿喂奶时,Miriam敞开丰满的胸脯,Tsotsi脸上顿时呈现出孩子般的羞涩;当Miriam为婴儿洗澡时,他感受到母亲传递给孩子的温馨爱抚;每次Miriam用眼神盯着他,他都会感受到来自母亲的威严,都会想起他母亲对他的呼唤。
影片最后,婴儿的父母亲Jhon和Pumla完全化解了警察与Tsotsi的对峙,面对Pumla命令他“把我的孩子给我!
”,面对Jhon对他的真诚劝告和安抚,他完全像一个听话的孩子一样,没有任何的反抗。
他多么希望自己的父母亲也能像这样保护他!
从某种意义上说,Miriam、Pumla就是他寻找的精神母亲,而Jhon就是他寻找的精神父亲。
当他的同伴Butcher枪口对准Jhon时,他毅然把Butcher击毙——保护父亲是他的职责。
四、如果我可以抚养自己长大我们总是设想自己成长在一个好的家庭环境之中,这种情结与我们终生相伴。
Tsotsi抱回Jhon的孩子后,开始尝试着像父母一样自己去照顾她,但婴儿太小,家里没有任何婴儿用品,自己又缺乏经验,当孩子啼哭时,他常常感觉手足无措。
他笨手笨脚地用报纸给孩子换上尿布,手忙脚乱地替孩子寻找食物。
他很快就发现孩子必须吃奶,于是他只好威逼Miriam给孩子喂奶,让Miriam暂时担当孩子的母亲角色,同时他自认为可以承担父亲的职责。
从潜意识中,他认为自己的父母没有抚养好自己,母亲因为受病患限制,父亲完全因为失职,因此他就设想自己如果是自己的父亲,一定会照顾好自己。
而这种设想只能付诸抚养下一代的实践之中。
当Miriam问他婴儿的父母亲时,他没有正面回答,只是反复强调婴儿是他的;当Miriam问他婴儿的名字时,他说她叫戴维——Tsotsi自己真正的本名。
在和Miriam的相处过程中,他试图以父亲(“自己的父亲”)的名义,履行起抚养孩子(“自己”)的职责。
此刻我们发现,每个人内心对自己出身的假设,是我们成长过程中挥之不去的幻想。
同时,Tsotsi的内心深处充满了对世道不公的怨恨。
当婴儿啼哭时,他问孩子:你是不是想回家了,想回你那个富丽堂皇的家?
他把不谙世事的婴儿带到他离家出走后的落脚之处——水泥管道旁。
影片非常巧妙的安排了Tsotsi和一群流浪儿的对话,流浪儿好奇地过来看装孩子的提袋,Tsotsi说,你们想要啊,给你们。
流浪儿说,别他妈开玩笑了,我们可养不起他。
Tsotsi说那些水泥管道有一个原来是他的家,流浪儿说,你为什么带他来,是带她来看你的老家啊?
他想对婴儿说,我当年被父亲逼到这样的环境中生活,而你现在至少可以和我住贫民窟,你们富家子弟凭什么可以住那么富丽堂皇的豪华住宅?
Tsotsi希望给孩子提供好的物质生活条件,但他的梦想在现实中遭受到极大的挫折。
于是他选择与同伴Butcher和Aap去婴儿的父母家打劫。
当时Pumla还住在医院里,Jhon一个人开车回家,他们溜进了Jhon的家,用枪顶着Jhon的脑袋。
Tsotsi的同伴Butcher想迅速击毙Jhon,遭到Tsotsi的反对。
尔后Butcher搜查屋里的金银珠宝,Aap寻找食物,Tsotsi却神情恍惚地走进了婴儿房——比主人房还漂亮豪华,他坐在流光溢彩的房间里,若有所思,他从来没有想过一个孩子可以生活在如此奢华的房间里,他想要是自己儿时生活在这里该有多么幸福。
接着他把房间里的婴儿用品装进袋子里——大大小小的公仔和玩具,奶瓶,奶粉,却没有带一个子儿。
这时Jhon按响了汽车警报,惊慌失措的劫匪冲了出来。
Butcher用刚刚搜获的手枪对准了Jhon,枪声响了,倒下的却是Butcher,鲜血溅满了Jhon的脑袋。
正如前文所说,Tsotsi维护的不是正义,而是“父亲”——婴儿的父亲,他的精神父亲。
Tsotsi把婴儿用品带回Miriam的房间,给两个孩子布置了一个温馨的房间。
他把卖掉Jhon小车的钱全部推给Miriam,要她来抚养孩子,Miriam拒绝收下。
Miriam已经通过报纸知道婴儿的来历。
她对Tsotsi说,孩子的母亲可能永远无法站立,你不能把腿还给她,但必须把孩子还给她。
情急之中Tsotsi拿出劫来的奶瓶和奶粉,说自己可以抚养孩子。
Miriam说,即便如此,也不能使你成为她的母亲。
这个时候,他才猛然领会到,孩子的成长,除了基本的物质条件,更重要的是温情的母爱和父爱,而这正是他童年所无法拥有的。
痛苦的Tsotsi提着孩子来到Jhon的门前,他完全可以放下孩子就走,逃脱警察的追捕。
但是他不放心,他按响门铃,告诉Jhon已经把孩子送回来了。
这时,警车鸣笛而来,孩子吓得哇哇大哭,Tsotsi怜惜地抱起孩子,无助地在警察的枪口之下等待孩子的父母亲来领走她。
看着孩子的父母亲为了保护孩子的威严,痛苦的Tsotsi依依不舍地把孩子亲手交给了她的父亲。
这时他已经泪流满面,不是因为身处绝境,而是对父母关爱孩子的无畏感动,对自己无法拥有如此的幸福而悲伤。
五、长大成人的吊诡情怀每个人一生都经受着童年渴望长大、成人后期望回到童年的精神折磨。
但事与愿违。
《铁皮鼓》中的奥斯卡即便永远停留在三岁,他还是看见了成人世界里的邪恶和虚伪。
事实是,我们没有到18岁就是没有长大,度过了12岁就永远无法再回到童年。
Tsotsi希望自己活得像个成人。
他十二三岁离家出走,带着其他的流浪儿生活,像个大人一样照顾自己的同伴,带领同伴寻找生活来源,最后他甚至希望找钱资助Boston去读书实现做老师的理想。
也许,其中有黑帮头目的义气的支撑,但对他来说,更多地意味着自己想做一个成人。
贫民窟的人都叫他“小强盗”,当他带着同伙行走在穷街陋巷时,别人嘲笑他不会开车,他只能竖起中指表示抗议。
开车在影片中成了区分成人和孩子的特殊仪式。
Tsotsi渴望长大成人,而他却学不会开车,屡屡被人讥笑,甚至以此来否定他劫车的犯罪可能。
当他在树下躲雨时,看见Pumla从车上下来,便冲动地上前劫车。
他并不想劫车发财,因为他把车丢弃在荒野旁,他要的就是开车时那种紧张而兴奋的感觉,他试图向别人证明自己已经长大成人。
长大成人最明显的标志就是生养孩子。
于是,照顾好婴儿成为Tsotsi最迫切的愿望。
他耐心地学着喂养孩子,强迫Miriam给孩子吃奶,给孩子提供婴儿用品和钱财,都试图表明自己担当起了孩子父亲的责任。
后来,在Miriam的感化下,他终于意识到自己无权承担抚养婴儿的责任,也无法给予孩子父母之爱。
后来,Tsotsi真正成熟了,他鼓起勇气问Miriam:如果把孩子送回去,我以后还能来你这儿吗?
六、生活的尊严和希望被同伙称为“小老师”的Boston多次强调人应该有“尊严”,但是他自己也无法知道怎样才能使自己的生活拥有尊严。
他已经从一个老师堕落成了一个酒鬼。
他们在地铁里抢劫时杀掉了带领带的胖子,事后Boston呕心呕吐,他质问Tsotsi:尊严,你知道尊严这个词吗?
我还有一点,所以我感觉恶心。
后来,另一个黑帮头目fela要求Boston跟着他干,他又说:Tsotsi没有上过学,不懂得什么是尊严,你fela懂吗?
Fela完整地拼出了“尊严”的单词之后,说:尊严就是他妈的活得体面。
Boston说:尊严是尊重……尊重自己,和他妈的活得体面没有关系。
恼怒的Fela说:你想要尊重,我来给你尊重,你干吗不戒酒考个驾照,我要的是司机不是酒鬼。
去你妈的尊严。
Boston边喝酒边说:见鬼去吧尊严。
他早已经是破罐子破摔了,尊严只能挂在嘴边。
中国古人有“笑贫不笑娼”的说法,全世界的穷人都在试图找到活着的尊严。
对于Tsotsi和Boston他们而言,贫无立锥之地,尊严似乎与他们无关,他们每天要考虑的是一日三餐。
Tsotsi曾经在地铁和一个瘸腿乞丐发生冲突之后的对话,也是对穷人尊严的质疑和拷问。
Tsotsi要让那个可怜的瘸腿老人站起来,(Tsotsi说:你站起来,走路。
乞丐说:你认为你是谁?
基督耶稣?
——这一问一答深含寓意,见附录1)他不相信瘸腿乞丐可以如此卑贱地活着。
可怜的乞丐在Tsotsi掏枪威胁他时尿了裤子,他痛苦地质问Tsotsi:你为什么要跟着我?
Tsotsi说:我曾经看见过一条狗,有人踢伤了它,它的背骨折了,只能像你一样趴在地上。
从前文的交待我们可以知道,那条狗的命运一直像恶梦一样缠绕着他,他不希望自己像父亲踢伤的狗一样苟且偷生。
他的逃离也是因为这种恐惧。
乞丐告诉他自己因为挖金矿时被横梁砸断了双腿。
Tsotsi问他:那你为什么还要活着?
活得像狗一样?
乞丐说:我喜欢感受街上的阳光,就算只有两只手,我还是能感到温暖。
乞丐的话语让Tsotsi意识到,活着的尊严,不在于摆脱贫穷和卑微,而在于自己对生活的态度和期盼。
尤其是他在和Miriam的相处中,感受到同样贫穷的Miriam却生活得如此有滋有味。
Miriam的丈夫上班时遭遇不测,留下孤儿寡母。
但Miriam依然保持对生活的热情和希望。
她精心地抚养孩子,精心装扮自己的喜怒哀乐。
她制作了代表自己忧伤心情的锈铁风铃,也制作了表现自己高兴心情的玻璃风铃。
她给人缝补衣服,制作风铃卖钱,生活非常拮据却拒绝Tsotsi的资助。
当Tsotsi惊讶于她的玻璃风铃一个可以卖50元钱时。
她说:你只看到了玻璃,而没有看到照在你身上的色彩和光影。
当然还有悦耳动听的声音。
每个人都要为活着寻找一个理由。
尤其是贫穷的人们,残疾的人们,让他们在无尽的贫穷与苦难中坚强生活下去。
瘸腿乞丐,Miriam,让Tsotsi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好和希望,尊严和体面。
七、Tsotsi的眼泪和我的眼泪我很不喜欢国人给这部电影的中文译名,是因为我一直不喜欢把一个故事主人公由坏变好叫做“救赎”。
那《肖申克的救赎》怎样理解呢?
我觉得影片让我感动是因为主人公在生活中获得了感动,是因为主人公的眼泪让我留下眼泪。
我们长大的过程就是不断减少哭和流泪次数的过程,幼儿时期我们想哭就哭,哭是表达欲望和满足欲望的最好手段。
当我们学会说话后,我们用语言代替了一些哭和流泪的机会。
当我们逐渐长大,发现流泪无法解决生活的困境之时,我们选择了愤怒或歇斯底里的吼叫,然后就是逃避和对抗,暴力和杀戮。
流泪是感动的表现,是情感的自然流露。
Tsotsi离家出走时泪流满面,之后他开始“坚强”面对生活的艰辛和人世辛酸。
他已经学会了对抗和报复这个不公平的世界。
他感觉到命运的疼痛,但他不会哭泣。
后来,在瘸腿乞丐的眼泪之中,在婴儿的哭啼声中,从Miriam的眼泪之中,他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和善良。
他开始学会去体验爱的力量,在Jhon家的婴儿房里,他的沉默中涌动着感伤;他满怀歉疚地对Boston说“兄弟对不起”时,泪水已经在眼眶里打转;在送交婴儿给其父母时,他任泪水在脸上肆意流淌。
那时,他像一个孩子一样酣畅淋漓的哭泣。
那一刻,他的情感世界已经复苏。
而我,早已泪眼婆娑。
附录1:圣经中《彼得行神迹》关于耶稣神灵让瘸腿乞丐站立的故事有一天晚祷告的时候,彼得、约翰上圣殿去。
在圣殿得大门外,他们看见一个瘸腿的人,正向进殿的人们行乞赈济。
彼得、约翰仔细地观察他,彼得说:“你看着我们。
”那人便留意地望着彼得和约翰,指望能得到点什么。
彼得又说:“金银我都没有,只能把我所有的给你。
我奉拿撒勒人耶稣基督之名,叫你站起来行走。
”说罢,拉着他的右手,将他扶起来,这残疾人的脚和踝子骨立刻健壮起来了。
他跳起来,立定了,开步走,与彼得他们一同进了圣殿,他一边走,一边跳,不停地赞美上帝。
众百姓认得他便是那平常坐在圣殿门前行乞的残疾人,不知如何现在却健步如飞,满心希奇惊讶。
彼得对百姓们说:“以色列人哪,为什么把这事当成希奇呢,为什么目不转睛地望着我们呢?
你们以为我们是凭着自己的能力使这残疾人行走的吗?
我们是因信了耶稣之名,正是耶稣基督所赐的信心,使这个人在你们面前恢复了健康。
”附录2:影评荟萃:一部极具感情爆发力的电影。
——Chicago Sun-Times冷漠的心灵下,隐藏着海洋般的情感。
——Boston Globe很惊喜的发现,这是部从绝望中能看到希望的电影,为什么小说总是假设人们能战胜命运。
这部电影渲染暴力的同时更多的是注重于人物性格。
——纽约时报 CHICAGO Sun-Times电影的开篇从一个扔鹘子的赌局开始,很快的,我们就明白到生命只是比赌博多了一点机会。
——CHICAGO Sun-Times尖锐的伤人感情,深深地打动人心。
——USA Today并不是因为暴力使得这部电影令人着迷,这个故事本身包含着更深刻的社会意义。
——纽约时报一个黑帮暴徒灵魂的救赎和重生。
——新民晚报这是一部不同寻常的电影,给人极大的心灵震撼,一部属于男人的电影。
——滚石一部感人的电影,弥漫着悠远的悲伤。
——San Francisco Chronicle救赎,让我们与无法摆脱的罪恶一刀两断;诚实,让动情一刻格外绚烂。
——ReelViews
昨天晚上看了这部电影,觉得这小子不是渐渐的回复到人性的真善,而是内心深处就保留着人性,才能在偶得一小BABY的情况下,被唤醒了那份感觉,哪个人愿意做刀头舔血的人,如果能过安逸的生活,没有人会放弃,今天杀了一个人,明天就变好了吗?
那也是有条件的,有些人照样手段残忍的对待任何人和物。
本质不同而已。
渡可渡之人。
我看到的"救赎",译名唤作"黑帮暴徒"。
其实影片的原名,就是主人公的名字Tsotsi。
据说,Tsotsi本是南非街头俚语,意思是城市中黑人罪犯、暴徒或帮派成员,是街头小混混。
这么看,"救赎"就像是对影片主旨的概括,"黑帮暴徒"却是最符合"原意"的意译了。
"救赎"有点中心思想先入为主的架势,但说实话,对影片的主旨的理解,究竟是否就须钉死在"救赎"上,我是比较怀疑的,至少,这个词儿不足以涵盖我的"观后感"。
或者这样说,如果用"救赎"来定位"中心思想",用“良心发现”来梳理影片中的因果,这部片子只能让我觉得一般般,哪怕是很少见到的南非影片;但如果只把片子当"Tsotsi"去看,感受或许会丰厚不少。
我不想知道人家导演是不是就想把片子落脚到良心发现的救赎上,反正我宁可"理解"得更"模糊"一些。
在社会的撕裂与矛盾的大背景下,人生扭曲的常态化,会使人性陷于怎样的困境和挣扎,这根本不是一个有答案的问题。
这么来看的话,表面上很异域风格的景观和音乐,不再是体味新奇的点缀,那意象,不能算近乎绝望,但也不仅仅是失落和无奈,而且,也绝不那么非洲、那么遥远。
2006.6.18看完被所有媒体都惯名“火爆动作大片”的06年奥斯卡最佳外语片《黑帮暴徒》,心里触发了好久以来没有过的震撼。
说实话,这个片名翻译得够恶俗,而反观其原名《Tsotsi》(《塔提斯》)来得更见名知义,而Tsotsi一词是南非街头俚语,意指城市中黑人罪犯、暴徒或帮派成员。
影片的主人公正是Tsotsi,一个游荡在城市中的黑帮小头目,和另外几个同伙以抢劫与谋杀为生,导演在电影一开场就抖出了一宗车上令人血迅速凝固的抢劫与谋杀,在观众还没反映过来,当时让我马上想到的是南非版的《上帝之城》。
可之后,也由于这场谋杀让他的一个同伙痛苦不堪并发生决裂。
故事的情绪开始转变,大部分时间留个了塔提斯如何在6天时间里由一名毫无人性残暴青年转变。
他一次劫车时,无意中发现车上的一名女婴并带回了家,于是第一次学照顾这个女婴的过程中,善良的本性逐渐被唤醒,最终放下屠刀。
该片的主演表演相当精彩,让我想起去年的金棕榈大奖的《孩子》的男主角,而整个与自己的过去决裂的痛苦过程并伴随童年的回忆在电影里也得到很有说服力的展现。
和其他直接平实的展现的边缘人物的生活的区别在于《塔提斯》对于自我拯救的过程。
似乎这两年奥斯卡都流行提出问题的电影,而《塔提斯》的高明在于它不仅提出了问题,更解决而问题,虽然这个过程看到最后似乎有点讨好,但毕竟是向上的,相比《上帝之城》对整个残酷显示失真而赤裸裸的展露,导演在直接呈现暴力的同时,更多了一份一股内在的动力控制着电影,演员以及观众的情绪,这种对人性本善的本质的挖掘与自我拯救确实是当今电影少有,也难怪该片击败众多电影夺得奥斯卡最佳外语片,也是实至名归。
对于国内引进的第二部奥斯卡最佳外语片(第一部是《钢琴师》),也是唯一引进的一部2006年奥斯卡获奖影片,而且这种灰色题材一直更是国内的禁区,据说这次却送审过程非常顺利,而且一刀未剪,影片中的行凶杀人、住宅区暴力抢劫的镜头竟然没被删也让人颇感意外。
而题目改成《救赎》也比《黑帮暴徒》来得更实在,如此改头换面闪亮登陆国内市场也值得人期待,对于这样一部描写社会底层的人物命运,救赎与自我救赎的命题永远是电影里可以推呈出新的话题,而本片的引进,不论在当今好赖物商业片狂轰烂炸的空隙里,让国内观众呼吸一口难得的空气外,也为国内电影人提供了一个教科书般的第三世界电影如何以打开国际电影市场的途径。
南非、黑帮、暴徒,这样的文化背景和题材让人想起《上帝之城》,无序的国度、肆虐的匪徒、触目的暴行,直面最底层的黑社会真相。
但看完影片才发现本片全然不是那么回事,竟是讲述一个人性回归、浪子回头的故事,也难怪引进的时候要改译名为《救赎》了。
既然是一场恶人改过向善的救赎,情节也就基本上能够猜个八九不离十了。
一开始冷血暴戾的少年,被一个婴儿唤醒心中的柔软,最终向警方自首。
人物开场很醒目,心路历程很曲折,结局也圆圆满满,再加上点童年的心理阴影、兄弟的情义挣扎,故事是说得滴水不漏,导演立场也坚定鲜明,更要紧的是,这样的主题具有广泛的教育意义。
当然,以上是对电影局的引进动机来说的,就电影本身来说,还是颇具观赏性和艺术性的。
故事线索很清晰,进程也不沉闷,不失时机地加上点刺激的暴力场面,时而又能冒出些哲理性的对话,大雨、黑夜这样的背景用来烘托剧情和人物心理也恰到好处。
通过这样一个故事的演绎,导演已完全能够达到他的目的,可谓是一部形式内容都比较完备的作品。
影片借婴儿来点化暴徒,这也使得这场救赎更具深度。
因为婴儿代表了最天真单纯的人性,与尔虞我诈冷漠功利的成人世界是截然不同的两个天地。
而且婴儿口不能言,能与人进行最直接的心灵沟通,这样就淡化了影片表面上的说教意义,能让人直接从人的肢体语言中获得感悟与触动。
根本不必什么谆谆教诲,婴儿的一个眼神、一丝笑意、一声啼哭,就能叫人心生怜爱,任何恶念都能得到暂时的净化。
一开始或许难以理解那个母亲为何会为了一辆汽车奋不顾身,但是当婴儿的脸庞闪现的时候,相信每个观众心头都会掠过一丝对母爱伟大的赞叹。
男主角开场抢劫时的狠辣残忍令人心悸,跟同伙一言不合也是毫不手软。
有意思的是当他的良善一面被唤醒以后,虽然出于想要尽心尽力抚养和保护婴儿的目的,却还是采取了暴力极端的方式。
他用枪威胁着少妇为婴儿哺乳,然后还是用抢劫的形式为婴儿弄来玩具。
用刀枪说话已经成为他习以为常的生存习惯,他不知道世上还能够以心平气和的方式进行理解和沟通。
这样的性格转化比较真实可信,但遗憾的是使得主题有些浮于表面,男主角未能获得更深层次的警醒,故事也没有给人心带来足够强大的力量。
最后的举手投降还是太过理想化了,而且我也不喜欢这样貌似完美的结尾,我也从不认为警察就代表了绝对正义的一方。
而且从片中警察的表现来看,他们解决问题的方式也是以暴制暴,只知道用枪指着匪徒的头颅,并不懂得运用语言和心理来击败或者感化他们。
用一种暴力向另一种暴力俯首称臣,这对奥斯卡最佳外语片来说,艺术价值还是略嫌浮浅。
这部影片放在好莱坞只能算中规中矩,但对南非来说可能已是最高水准的杰作了。
南非也拥有查理斯·塞隆这样伟大的演员,潜力不容小觑。
让我们期待非洲电影这股新军将来会给我们继续带来惊喜。
在南非的一个贫民窟里,有个叫索斯的青年,混迹黑社会,以抢劫偷盗为生。
他的脸整天都是阴沉的,为了抢钱,他和同伴们捅死一个中年男人,为了抢一部汽车,他毫不犹豫地向一个妇女开了枪,甚至对同伴,下手毒打也决不手软。
这一切,都和电影名字“黑帮暴徒”十分匹配。
然而,就在索斯正要离开抢到并已经撞坏的汽车时,他发现车里原来还有一个婴儿。
是不是感觉似曾相识了?
没错,你今年应该还看过一个港产的搞笑电影《宝贝计划》,可能还不只是似曾相识——你甚至还可以顺那里一直把情节猜下去:那还不就是那样啦?
又是孩子唤醒了暴徒内心的良心,然后人性开始苏醒,最后这个暴徒弃恶从善!
对,你也猜对了,的确就是这么简单的情节,这么简单的故事。
甚至,电影里的婴孩也没有港片《宝贝计划》里那个婴孩那么神通广大:可以在该哭的时候哭,在该笑的时候笑。
整个电影只是在表现,这个没有笑容只有阴霾的人,面对一个孩子,他的心是怎么软下来的。
一开始,他弃车要走的时候,并没有想带走孩子,只是孩子的哭声太大,他的心一乱,便把他给带回了家。
次日早上醒来,他在迷糊中记得床底下袋子里还有个什么:他的屋子里一下多了一个孩子!
此刻木已成舟,尽管是个累赘,他却得想办法养活这个小东西——即便索斯是黑帮暴徒,面对一个婴孩,他也没有将其一下丢掉,甚至这样的念头都没动过。
就这样,孩子的哭声触碰到了索斯心里那一块柔软的地方,接着,那块柔软还继续温柔地蔓延着。
有了孩子的拖累和牵绊,他不能像过去那样,偷盗和抢劫不再是他生活的全部,他不再像机器一样地在偷鸡摸狗中纠缠、沦陷。
渐渐地,在电影里看到了另一个索斯,他不再眼神冷漠,每天戴着帽子疾步穿索着了,他的眼神开始柔和起来,步子也慢了,想起自己的童年会流泪,他甚至还会向同伴道歉!
他在慢慢地与过去生活进行痛苦决裂。
接下来,他把被自己打伤的同伴接到家里来照顾,去赚钱给那个喂养那个孩子的、被他逼迫的妇女,他还阻止同伴屠夫再次杀人……把孩子送回去的时候,他被警察发现了。
在惊恐之中,他举起了双手。
大陆在引进这个电影的时候,把电影名字改为了“救赎”,虽然避免了直观上类似黑帮题材电影,却也显得并不那么合适。
孩子的啼哭,只是触动索斯心里的那个柔软,引起他与过去生活的决裂的,还是他心里本身的善的驱使。
心里的那块柔软开始蔓延的时候,索斯想到了这个问题:你为什么还要活着?
瘫痪的乞讨者说出来的原因是:“我喜欢在街上晒太阳,我可以用双手去感受阳光的热。
”索斯重去新寻找生命里的那些“阳光”了。
大概,这样的问题,只有人心软了下来才会问——实际上,每个人心里都有这样一块柔软的,如索斯那样的黑帮暴徒都如此!
把外语片名翻译成中文后依然很精彩且令人信服的,很少见。
但7月份于国内上映的《黑帮暴徒》更名为《救赎》却深得我心,这部获得第78届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的电影,聪明地通过改名绕过了壁垒森严的电影审查,成为惟一一部可以在国内放映的本届奥斯卡获奖影片。
支持《黑帮暴徒》更名《救赎》,除了对电影局领导的认真负责表示认同外,更多的原因是,我觉得《救赎》比《黑帮暴徒》更能直观地表达电影主题。
可以肯定的是,这不是一部黑帮电影,而是一部饱含感情、弥漫忧伤的男性电影,从某种程度上说,更像一部催人泪下的文艺片。
很佩服导演加文·胡德,他了解商业电影应该用怎样的一个开头来吸引观众。
南非首都约翰内斯堡附近黑暗色调的小镇,酒吧里随时可以爆发的赌博和打斗,几个黑帮青年在头目的带领下在杂乱的街道上招摇过市,在地铁悄无声息地将锐利的刃器插入被抢劫者的心脏……在影片开始的15分钟内,影片散发的暴力色彩令人心悸,Presley Chweneyagae饰演的Tsotsi个子矮小却目光犀利,充满杀气。
被残暴情绪充斥的他甚至只因为一个地铁行乞的老乞丐不友好地看了他一眼,就尾随至荒野处试图将其枪杀。
然而,在打伤一个女车主抢走她的汽车,并在汽车座位上发现一个婴儿之后,Tsotsi的人生之路因为这个只会哭闹的孩子发生了改变,整部电影由此为分水岭,用一系列温情的镜头来展示一颗曾被暴力充斥的心脏是如何渐渐变得柔软的。
作为抢劫得来的意外“收获”,Tsotsi起初的想法是将婴儿抛弃荒野,但很快婴儿嘹亮的哭声将他换了回来。
在看完整部电影回忆起这个镜头时,我猜想,在他转身奔向汽车后座抱起那个婴儿之前,他的脑海中一定闪过一条雪亮如电的光线,这道光线刺痛了他对自己悲伤童年的回忆,唤醒了他对爱的需要和渴求,激发了隐藏在每一个男性内心深处的父爱,最主要的,柔弱的孩子让他暂时忘记了自己的“黑帮暴徒”身份,而将他还原成一个介于少年与父亲之间的普通男人,让他意识到,自己的强者身份不止可以用来掠夺和毁坏,更可以用来给予和保护。
自此,一个中国电影关注熟悉的杀手与美女的故事模式开始了,不过在《黑帮暴徒》中,美女变成了孩子,不过这不重要了,导演似乎更懂得,“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比英雄美女更能打动观众的心。
一个人面对他所不熟悉的事物时,往往是笨拙的,这种笨拙便于让人发现他的本质。
每次看到Tsotsi小心翼翼地将婴儿放在硬纸袋里拎着走来走去,或者手忙脚乱开一个罐头给婴儿喂食时,我总忍不住想要暴笑,一面看着画面上这个像保护幼崽的公狗一样窜来窜去的家伙,一面在心里讽刺他“想不到你也有今天。
”被逼无奈的Tsotsi终于去做了一件看上去无比愚蠢的傻事,潜入女邻居Miriam家中举枪逼着她为自己抢来的孩子喂奶。
善良而镇定的Miriam,躺在怀中的幸福的孩子,让Tsotsi产生了幻觉。
家庭、母爱、食物、温暖……这些他所缺失的东西,仿佛通过那个孩子一一实现。
而Miriam家中的用废玻璃自制的风铃,他认为是垃圾,Miriam却告诉他,风铃可以看到奇妙的闪光,听到悦耳的声音。
对一件事物截然相反的两种看法,使得Tsotsi明白了,贫穷和苦难不是自己施暴的理由。
因为那个老乞丐“活得像狗一样耻辱”,他险些结束了他的性命,而老乞丐只想置身于温暖阳光下的愿望,也让他顿悟,自己以前的黑帮生活并不是他所想要的。
在和同伴潜入婴儿父亲的家,准备再次抢劫的时候,他发现了布置温馨的婴儿房,本该在这间房子享受安逸生活的婴儿,却因自己的行为剥夺了这个权利。
痛苦的Tsotsi这时候已经不舍得归还和自己朝夕相处的婴儿,但良心又逼迫他不得不这么做,为此他枪杀了残暴习性未改的同伴,他不愿意在伤害了婴儿的母亲之后,再让婴儿失去父亲。
仓惶逃走之后,他到Miriam家中取出了婴儿,在归还婴儿之前,他拎着婴儿去看了他曾经“居住”过的地方——荒野外累积的水泥管道。
Tsotsi在用这种方式和婴儿告别。
在将婴儿送到院门口的时候,犹豫良久,他按响了门铃,警察也包围了过来。
举枪的警察,闪烁的警灯,因为仇恨他而变得无比激动的母亲,在紧张的气氛下,他紧紧地搂抱着婴儿。
最后,被他救过一命的父亲从他手中接过了孩子,而他却悲伤得不能自己。
从影片开始的至暴,到影片结束的至柔,两钟风格的反差,使得影片的“救赎”主题变得清晰无遗。
如果说《肖申克的救赎》中的主人公是因为对自由的渴望才完成自我救赎的话,那么《黑帮暴徒》中的Tsotsi,则是良知的复苏和发自内心深处的忏悔,这种救赎同样撼人心灵。
除了暴力和救赎这两个主题,影片还有一条线贯穿其中,那就是爱。
一个黑帮暴徒对陌生婴儿的爱,一个有着自己孩子的女邻居对完全与自己无关的婴儿的爱,失去孩子的父母对孩子痛彻心扉的爱……更深一个层次,是Tsotsi对被自己打伤的朋友的爱,是父母对Tsotsi的爱——尽管这种爱以原谅的形式体现了出来,可是谁能说原谅不是爱的一种?
在黑帮电影的幌子下,《黑帮暴徒》将镜头对准了社会底层这个群体,这个群体的“大爱”,一方面驱散了生存之艰难带来的痛苦,一方面也缓解了社会矛盾的激发,处在社会最底层的Tsotsi和富贵家庭最后完成了孩子之间的交接,不仅意味着两者的和解,也意味着两个阶层开始懂得互相理解和认识。
《黑帮暴徒》所体现的责任感,使之和本届奥斯卡最佳影片《撞车》一样,成为一部难得的现实主义大片。
這部戲觸動了我的神經, 是它所說的人性。
有時候, 我們常為了錢或是工作, 令自己的眼中沒有了某一些的東西, 如對人的憐憫、關懷、生命的意義或是你存在的目的。
當你什麼也沒有, 是否真的什麼也沒有呢。
世界, 不會為你一個而轉, 而是你如何去幫助這個世界去轉, 或是盡你所能去令事情變好而不是變壞。
"只要我的手感受到溫暖, 對於我的人生已經很足夠"
男主角的表情,非洲黄昏的天空,富庶与贫穷、温情与冷酷的对比,以及背景音乐,是《救赎》的看点。
片名和内容无关..
救赎,羁绊等词汇其实并不适合我...单单就喜欢电影的基调和色彩...南非离我很远,但画面就铺在我面前。一路抒情配上主人公暴徒身份,有让我感到强烈反差。或许结局正是他最好的归宿~也许吧...
怎么会有这么悲惨的童年!
呃,又用婴儿来感化匪徒了,已经没有任何的新鲜感了,而且要真是十恶不赦的恶棍也根本就是感化不了的。
电影的剧本和故事的发展基本没有新意,最多就是主角全部是黑人而已,当然只要拍这类类似救赎的电影,也不会差到哪去,其中部分黑人音乐不错
感觉是很普通很套路的温情犯罪片,奥斯卡最佳外语片是不是有点太夸张了。
莫名其妙,黑帮居然还喜欢孩子,猎奇片
太一般,如果这就是奥斯卡最佳外语片的实力那中国就不用挤破头去争了。
—那你怎么会做这些风铃呢?可以卖吗?—卖出去过几个,不是很多。—一个卖多少钱?这个。—五十。—五十?就这么几片破玻璃。—你只能看到破玻璃。—你能看到什么?—颜色、光亮、铺洒在你身上。你看不到吗?一位非常不称职的酒鬼父亲给孩子带来了灰色黯淡的童年,一位婴儿让其重生。
孩子们总是善良的,可无奈这个世界的傻逼父母和傻逼观众还很多。
这居然是奥斯卡获奖影片
看不下去,比中国还落后的国家的故事实在提不起兴趣。
很感人的片子但是未免俗套。
开头很美~ 一切闹剧都是贫富悬殊の社会所造成!
评分:C-
配乐一星,电影色调一星。色调调的好特别,感觉街道都是搭建的,有种不真实的感觉,至于电影,有点粗制滥造
评价咋那么高
一个黑帮暴徒带着婴儿本身就有惊悚色彩
one scene can fix it all.
如果说《上帝之城》、《卢旺达饭店》重在表现的社会环境的罪恶,那么这部电影就重在描述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个体,依然有着良知与人性。一部很深沉的电影,值得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