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有云: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
故麦克隐于停车场,盖斯隐于炸鸡店,某男隐于兽医所,都属于大隐、至少是中隐之人。
若你要问:世间当真有深藏不露的高人吗?
答案肯定是肯定的。
单说老麦吧,他就像少林寺伙房那个烧柴的老和尚,从来就不是寺里的主角,也很少在大雄宝殿走动,但总能不时带给你意外之喜。
每每看到,心中便默念:WOWJesus 在他平凡的外表之下,藏着一把锋利的刀。
准确点说,是一把功能齐备、永不生锈的瑞士军刀。
下面,就大致梳理一下老麦的军刀人生,看图说话:图1,初见老麦,是在阿尔伯克基这座三线城市,一个公、检、法共用的停车场里。
当时,该同志正在岗亭,跟打杂律师吉米磨嘴皮,就为了3块钱……这场景,总让人想起某单位看大门的老汉:固执、死板、讲原则、不近人情……最让人不爽的是,他总是用一双死鱼般冷漠的小眼睛,阴恻恻地看着你,让你不由得心里忐忑、发毛,却又无可奈何。
此时的老麦,不过是个退休警察,一个在微薄的退休金之外,赚取另一份微薄薪水的糟老头子。
图2,故事展开,讲述老麦搬来新墨西哥州的前因:酒吧装醉之夜,设计干掉了杀害儿子的两个警察。
计谋名称:诱敌深入。
这时,老麦的心理特质开始显现:直觉、隐忍、心机、沉稳……老麦曾在那个全员黑化的警局里工作。
彼时,无论主动被动,他都参与了贪赃。
老麦这种事情,就好比当年阿勒泰黄金缉私时期的边防、公安,只要是沾边的,若想找几个干净人,难啊!
但谁会在意呢?
没人。
即使有人追查,最后也会不了了之。
后来,老麦为了儿子的安全,迫使他收黑钱。
但并没有保住儿子的性命。
这让他内疚、痛苦不已。
其实,儿子的死,是必然的。
以他儿子长期、一贯的表现来看,不论收不收钱,都不会得到信任。
我们知道,有些政府腐败案发,都是窝案,一窝一窝的,为何?
在大家都黑的情况下,你要么出局,要么同流合污,你选哪个?
况且,出局并不只意味着辞职、离开,还意味着命。
怪蜀黍们经常会说:你知道得太多了……所以,这道选择题,对大多数人来说并不难。
只不过,老麦没料到儿子的结局……
图3,还吉米人情,帮他偷来公务员的赃款160万。
由此可以看出,老麦综合了警察、间谍、盗贼的部分专业技术,初显瑞士军刀功能。
在此,有个让人带入感很强、心痒痒的疑问:一般人,完全可以黑了这笔赃款,失主不可能报案,吉米若追究,则既没证据,也不可能报案,而且,老麦很需要钱(我也很需要,呵呵)。
但为什么没有黑?
这说明,老麦是一个有原则的人、一个守承诺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作者在此省略好多字)。
图4,鳄鱼柔软的内心:对儿媳吐露真相后,也就基本卸下了沉重的包袱。
毕竟,覆水已难收,生活还得继续。
这种天伦之乐的温馨场面,也许就是他活下去的动力和意义所在。
同时,也更加坚定了老麦保护孙女和儿媳、并让她们过上好日子的决心。
可是,如何才能让母女俩过上衣食无忧的好日子?
首先,天天去跳广场舞肯定是不行的;其次,打卡上班也不行;再次,金融理财吧,没钱。
一个70岁的退休老头,在正常行业有可能挣到不菲收入吗?
有可能吗?
……怎么办?
于是,一个神秘的兽医(简称神兽),又朴素登场……
图5,兽医介绍的第一份工作:中南海保镖。
老麦,这个矮小、年迈的男人,夹在两个彪形大汉中间,毫无优势可言。
但事实说明:装逼遭雷劈。
就像一把开瓶器,只一招突袭,迷彩裤就被这貌不惊人的老头干翻在地,泄了气。
而那个恐龙般的壮汉,撒腿就跑……哈哈哈。
这里,不但体现出老麦阅人的经验,也体现了他的格斗技能————谁他妈说:廉颇老矣?
这也再次印证一个道理:不要以貌取人。
就像那位骨骼清奇、面如狐猴、瘦弱不堪的马先生,遭人嫌弃多年,后来竟成了天朝首富……SO,以貌取人是不对的。
证明完毕,请打分。
图6,黄鞋、黄悍马。
雇主拉风现身。
老麦虽然不炒股,但他也知道:这货就是个跳空高开的傻屄!
“低调、谨慎、守密是贩毒行业首要行为准则,任何从业人员不应招摇、炫耀……”摘自《黑社会完全手册》第二章。
作者:盖斯。
心智未熟、骚气冲天的秃头男,显然违背了这一神圣准则。
如果他看过盖斯的著作,可能会好一点,也许吧……老麦虽然很是抓狂,但作为一个有原则的人,并不想伤害他……其后,在累及自己以前,老麦化身政委、指导员,对该小盆友进行了成功的思想教育。
图7,作为一个人才市场主管来说,兽医有丰富的信息渠道,能让自己促成交易,取得提成。
但从对保镖的选择来看,他行事多少还是显得粗陋。
不过,能在这样一个凶险莫测的行业混,说明他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而且,他算是老麦的引路人,就原谅他一次吧……
图8,老麦又一计:苦肉计。
事由:为了让母女过好日子,挣钱;帮纳乔搞定图库,5万。
最终方案,不是击毙,而是入狱。
于是就有了快餐店前这一幕:苦肉,外加双簧。
如果不是精心策划,让警察及时出现,恐怕五万都不够付医疗费。
这钱挣得不容易啊!
此情节,证明老麦抗击打能力超强,如果是70岁的我,被图库这么暴揍,可能就要挂了。
人呐,有副强健的不锈钢身板真的很重要……
图9,家门口脚垫下的白纸,脚印。
窥一斑而知全豹,对老麦的行事风格之印象,可以用成语堆砌:有备无患、未雨绸缪、面面俱到、思维缜密、条理清晰、细致入微……简直完美主义者的模范、标杆啊!
面对这样一个德裔处女座老警察,那些小混混的结局可想而知。
图10,单刀赴会。
没有刀。
在一帮真正的人渣、败类面前,表现出超越常人的胆量和勇气。
另外,也是重点:他算准大混混、叮叮同志不会把他怎样,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嘛。
咦,这两句是不是有点眼熟?
图11,老麦考奥数指定不行,但要说动手能力,老麦一出,谁与争锋?
老同志经常亲自动手,解决一些生活问题,是出了名的不求人。
这不,又开始制作破胎器、拦截索,为下一步打劫叮叮做准备。
说到动手能力,前些时候,看过一个纪录片《深海挑战》,讲的是导演卡梅隆自己掏腰包,拉起一个团队,制造挑战者号潜水器,和国家无关,纯粹个人行为。
卡梅隆,大家都知道的,但很少有人知道,他还是国家地理学会的会员、探险家。
在团队的帮助下,这厮一个人下潜到海洋最深处,居然成功了!
回过头,再想想我们集政府之力、某台时不时拿出来夸赞的蛟龙号,让人实在不太容易自豪起来。
就普遍情况来看,美国佬的确比我们动手能力强,我们还需努力啊!
图12,“单纯抢劫状态下,非必要情况,无需杀人”。
摘自《处女座犯罪指导意见书》
图13,电锯,轮胎,20多万现金。
前期大量的侦查、准备工作,终于有了可观回报。
快意恩仇!
图14,抢劫成功后的小得意:请酒吧里的全体爷们喝一杯,呵呵。
这是老麦仅有的一次烧包表现,但在安全的大前提下,也并不算是忘形。
图15,由于老麦的抢劫,导致一个无辜市民被叮叮所杀。
这感觉大约就像对那两个警察一样,老麦认为一切都是因自己而起,责无旁贷,必须以革命的暴力对付反革命的暴力:击毙叮叮。
老麦打过韩战。
对于一个事事追求完美的人来说,我对他的枪法、单兵作战能力没有怀疑,完全符合情理。
但是,精明如他,也不知道身后还有个升级版黑老麦——盖斯。
关键是,这个2.0版的黑老麦,并不想让叮叮这么痛快的死。
在盖斯的心中,叮叮可能有N多种死法,比如:凌迟,车裂,剥皮实草……不管哪种死法,盖斯的最终目的,都是要让叮叮受尽满清十大酷刑的折磨,然后才能死去。
但个中原委,老麦并不知情。
此时的他,面对暗中操控的力量,面对一种更强大的存在,不免紧张、疑虑、心生寒意。
最终,该次事件,以强奸未遂收尾。
图16,麦克:蓝翔技校汽车修理专业第一期学员,技能认证等级:A级。
该学员成绩优异,特发此证……【蓝翔技校公章,略】为了找到身后这只黄雀,老麦从黄昏拆到日落,直到车七零八落,最后与主考官的交流中发现了问题所在……话说蓝翔真不是白上的,这娴熟的技术,不光能修车,还能拆车。
图17,活到老学到老,老麦又添新技能。
研究了神兽提供的射频信号仪之后,老麦即刻进入一场追踪、反追踪、反反追踪的游戏……他迫切想知道:黄雀,究竟是谁?
图18,城郊,西部公路。
有风吹过,在沧桑的面颊上落下几粒尘,没有人去拂……双实线上,两人站定。
枪,在衣摆之下;手,在口袋之外。
四只手,干燥,而且稳定。
谁也没有动,都默默凝视着对方。
天地寥阔,荒野无声。
安静,令人窒息的安静,连空气似乎也停止了流动……这是麦克第一次见到盖斯,也是盖斯第一次正面见到麦克。
或许,你可以把这叫做惺惺相惜,也可以叫做一见如故。
总之,就是从这里开始,他们完成了枪与弹的完美匹配,从此纵横江湖数十月,直到有一天,夺命书生的出现……多年以后,老麦捂着伤口,仍然想起这个美好的画面……临终前,他淡淡的笑了,然后艰难的对夺命书生说出一句话:fuck you!
据史书记载,夺命书生,姓白,籍贯不详。
图19,反复侦查、研究线路,确定方案的可行性。
多次抛投,老麦把一双漂亮的回力鞋挂在了车辆必经之处的钢缆上。
只一枪,鞋里飘落的白色物质,就断送了叮叮的生意线路。
有人对这里表示了一些质疑,在我看来,一切都符合逻辑。
像老麦这种细节控,什么事情不做到最确定?
毒贩每次藏枪停靠的位置,车辆行驶的角度、速度,天气情况,包括使之放松警惕的空枪等等,都在老麦的大脑沙盘上推演过。
应该说,编剧刻画人物是有所本的。
像老麦这种人,在我生活中都遇到过的,只不过不是白人,呵呵。
唯一的问题是,鞋子抛错了位置怎么办?
估计老麦还要买两双重新来抛。
图20,技多不压身,老麦继续开挂:为帮助吉米拍摄证据,身兼装修工、摄影师两职。
图21,夜深,人静,灯光昏黄。
老麦与盖斯第二次会晤,两人就是否加入炸鸡帮这个议题,展开深入、坦率、友好的磋商。
期间,也谈到理想、人生、八荣八耻等重要价值观问题……
图22,自学成才典范,最新技能展示:泥瓦匠,大工,建筑行业返聘老工人。
据称,蓝翔没有这门课程。
那么,老麦是否和吉米一样,参加了函授教育?
图23,老麦的原则和负罪感,促使他从纳乔处得到地址,并拿着金属探测器,在荒原上寻找被叮叮所杀的无辜市民。
找到了,总算是给自己一个交代。
从这里,不,从毒师到律师,你可以看出老麦是一个怎样的人。
也许,正因为他是这样一个人,这把永不生锈的瑞士老军刀,才被老白回了炉。
另外,该图中可以看到老麦的诸多分镜头剪接,忙得不亦乐乎。
不仅如此,纵观本剧,一个70岁的演员,经常性、长时间的表演体力活。
那些劳累的表现,不用演,都是演员身体的真实反应。
我说,导演你也真是够了。
但话说回来,这就叫敬业,对不对?
导演喊“Action”,你就开始演;导演没有喊“咔”,你就不能停。
你说是不是,尹天仇?
图24,垫着手帕打电话报警,临走还要把电话擦一遍,我也是醉了。
老麦,你不仅是完美主义者,你还有强迫症,晓得不?
如此看来,导演也是处女座,每个细节都不放过!
图25,两只手,不再干燥,都沁出细密的汗珠,但他们依然没有拔枪。
终于,老麦和盖斯,两只手紧紧握在一起。
这一握,休戚与共;这一握,风起云涌;这一握,我特么忽然想到了某片桃园…………不行,出戏了,赶紧回来。
这一握,就基本握住了叮叮和大BOSS的命,大局已定。
米却肯黑帮的好日子快到头了……此时,古语又开始云: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杀其好基友、好儿子,然后苦其心志,劳其筋骨……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忧患既除、磨难已过,辉煌未来貌似指日可待……然而,他们永远想不到,斜刺里杀出一个夺命书生……
图26,图27,夺命书生,就像一颗璀璨的流星,在地平线上划过,绚烂、耀眼,转瞬即逝。
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只留给世人无尽的传说。
据考证:夺命书生,本姓白,单名一个军字,别号:海森堡。
资料表明,白同志系老中医出身,专治不孕不育、以及各种不服……不得不说,夺命书生的横空出世,完全打乱了医疗、药品市场的既有格局。
他不走寻常路,不按牌理出牌,勇于探索、善于创新,大胆采用中西医结合疗法,最终在惨烈的市场竞争中,夺得属于自己的份额,造成三分阿市有其一的局面。
就是在这期间,他让自己的同行、同事、上级领导都付出了惨重代价。
这代价,就是生命。
当然,老麦和盖斯也不能幸免。
不过,看完该剧,我可以大言不惭站在上帝的高度去分析:他们实际上是死在自己手上————盖斯追求极致,惜才,让老白有了可乘之机;老麦,百密一疏,手软,以至厄运加身……时常想:如果盖斯不残杀平民百姓(甚至小孩),不残杀自己的忠诚打手,不那么追求极致;如果老麦不雇佣三流律师,不对老白心慈手软的话,那他们有可能成为美国的坤沙&张苏泉,成为双剑合璧的一代毒枭……可惜,壮志未酬身先死,吃瓜群众泪满襟,编剧不遂我愿啊啊啊啊啊啊……说到这,你们可能认为我三观不正,咱也不辩解。
只是觉得这两个配角太特么出彩了,给这部好剧增色不少,很赞,非常赞。
说到好剧,怎样才算一部好剧?
怎样才能炼成一部好剧?
对于前一个问题,不同的人应该有不同的标准;对于后一个问题,窃以为:好编剧、好导演、好演员、好龙套、好摄影、好道具,风云际会,才能成就一部好剧。
如果只是靠几个原则、几个代表、几个自信、几个正确……天知道,什么时候能拍出好剧来。
好了,瑞士军刀就先写到这吧。
本来还想写写绝命炸鸡,累了,就此作罢。
如果大伙儿有兴趣,以后有空再写。
最后,作为一个外语渣,我由衷感谢字幕组,是你们的默默付出,才让我在辫子,鬼子,公子,傻子…………之外,有了智力和美学上的另一种选择,谢谢!
要说有什么是我不能容忍的,就是一个人不能承担自己的过错。
不管麦吉尔在搞什么名堂,都不会让我放弃我见过的最棒的律师。
——麦吉尔先生,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要问你。
你恨你的弟弟吗?
——一点儿也不恨,我爱我的弟弟。
吉米本性并不坏。
他总喜欢出于所谓高尚的理由,去做那些恶劣的事情。
但我心中深知,法律圣不可亵渎。
这是人类最伟大的成就。
法治,法治的意义就在于不管你是谁,你的行为都会产生后果。
而我弟弟对待法律的方式,让我心碎不已。
所以我要这么做不是为了伤害他,而是保护我所尊重的东西。
——我想如果你能面对这件事,你就能面对一切。
——可能是吧,我一定是比自己想像的要坚强。
——接下来呢?
《巨蟒小组》,不二之选。
或者我们可以再看一遍《杀死一只知更鸟》。
——再看一遍?
——是的,我今早看了一遍。
这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电影,我爱死阿提克斯.芬奇了。
——一般的女孩都喜欢格里高利.派克。
——不,我不迷他。
其实有一点,也不是,我想成为他,为正义而战,改变世界。
对,你不是这么想的吗?
——这更像查克的理想,但好消息是你做到了。
——是,是的,我做到了。
我通过帮助一家中型地方银行,转型为中型区域银行,改变了世界。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五分钟之后有个经典电影频道就要播。
《歼匪喋血战》了,不插播广告。
另一个则会播《大白鲨3》,但有广告。
这真让人难以抉择。
没看过毒师的我经友邻推荐,狂刷了三季。
不得不说,这部剧的摄影,配音,台词,剧情我都还挺喜欢的。
只是我不太理解评论中对查克的指责,查克是一个很聪明很厉害的律师,他有他的执念(不相信吉米能变好)和心理障碍,但是他的行为基本上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他只是不愿意帮助吉米成为一个律师,因为他坚信吉米无法成为一个正确的律师。
就剧情来看,查克的所有预测几乎都是无比正确的。
真实的吉米确实永远只是风流吉米,他对于自己违法做缺德的事没有负罪感,吉米要的是好的结果,为此甚至偏爱采用不正确的捷径,即使有正确的途径可走。
这种性格确实不符合现代法律程序正义的精神,我也认为吉米不适合做一个律师,按照剧本来看,这真是他性格所致,这才是真实的他。
查克基于这种认识阻止吉米成为律师无可厚非,查克更不是导致吉米成为索尔的原因,查克反而像是一条线,吉米被栓住的时候做的更多是正确的事。
吉米发现自己搞到大单查克还不认可时,认为查克对他要求太高了,就扯断了绳子。
这是吉米的问题,并不是查克要求太高的问题。
最让我觉得气愤的是,律所竞争本就正常,是金先和银行谈的,但查克凭自己专业的实力把客户争取过来了,这是再正确不过的竞争行为,也没有贬低金。
但吉米可是伪造文件啊,这是完全置查克的职业和律所信誉不顾啊!
这样之后,吉米还有脸质问查克说你竟然录音?
吉米利用查克是他哥哥所以方便的换了文件,他对此心安理得,但是查克利用吉米对他的关心让吉米说出实情吉米就发飙难以接受?
虽然查克装惨换吉米说真相这个操作不正确,但比起吉米的操作,查克是一个正派的多的人。
不是查克让吉米变成索尔,而是吉米间接害死了查克。
如果没有换文件,没有故意给保险公司泄露信息,没有骗丽贝卡出庭,查克何至于惨到自杀。
吉米为了自己的生活,要选择一些小聪明手段活下去,或者选择捷径让自己很快得到好结果也没什么,但是既然选择了这样的方式,即使有了好的结果,也不应该得到社会认可。
片头:隐姓埋名、躲避追捕的吉米在蛋糕店打工,遇到JC抓捕一名逃犯,吉米刚开始指出了逃犯藏身之处,却又后悔,大声警告逃犯什么也不要说,找律师。
回去后他晕倒了。
欧尼在查克家听到吉米认罪的录音带,告诉了金,金又告诉了吉米,吉米气急败坏找查克算账。
查克把家四周围起来,雇佣私家侦探,并叫来霍华德,一起看到了吉米冲进家毁坏磁带的行为。
吉米被关进JC局,私闯民宅会坐牢。
查克请了律师,让吉米认罪,并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会吊销律师资格证。
吉米才明白这一切都是查克的陷阱。
吉米和金积极应诉,陈诉查克对弟弟的不公,查克被吉米激怒,当庭说出了对吉米的不满,使得吉米获得同情,仅限制执业一年。
吉米无法执业,穷困潦倒,但又不愿意让金承担一切,于是想方设法弄钱。
先是出让广告播出权,最后靠假装摔倒碰瓷才解决燃眉之急;后又希望从上次的养老金案件里得到收益,结果离间计使老太太艾琳被朋友孤立,于心不忍的吉米只好出卖自己,靠失去老人们信任来挽回艾琳的局面,他的事业也就此受挫。
查克屡屡失误让霍华德失去耐心,他希望查克退休,查克以退为进,提出退出律所,没想到霍华德宁愿自己赔钱也让查克离开。
查克痛心疾首,精神状态更加不好,吉米向查克道歉,查克不接受,两人矛盾难以调和。
查克被迫退出律所后,放弃恢复正常生活的努力,在家找不到使电表转动的电器,精神崩溃,故意踢倒汽油灯失火自杀。
金在为银行服务时又帮石油公司解决跨州缴税问题,发生车祸,暂停工作。
麦克欲杀图库父亲赫克托,被陌生人阻止,并发现自己被跟踪。
他反跟踪,终于找到陌生人,原来是赫克托的竞争对手弗林(炸鸡店老板),不让赫克托死,而是要毁了他的生意。
麦克巧妙地把DP撒在赫克托运送DP的车上,让车被JC查获。
弗林佩服麦克能力,想让他加入自己。
赫克托气急败坏,找弗林想让弗林替自己运送DP,遭到拒绝,于是想让纳乔父亲运送。
纳乔父亲从事正当生意(裁缝铺),纳乔违法的事瞒着家人。
纳乔知道父亲的脾气,决定杀死赫克托。
纳乔偷换了赫克托的心脏病药,麦克警告他赫克托背后还有人,一定要把药再换回来。
弗林要接管整个DP的运送,赫克托不答应,气愤中心脏病发作昏迷。
麦克让弗林帮忙把20万赃款洗白,弗林推荐他去了某公司任职。
Chuck最后是否是想:我到底是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会落得这个下场?
可能他很清楚答案,毕竟他如此聪明,聪明到几乎一切都在他的安排和计划中。
但,我想,Chuck的境遇再次揭示了这个道理:感情是无法预测的,再聪明的人都不行。
Chuck的死,最直接的原因是他的两次预测失败(最最直接的原因是火)。
第一次,在Chuck要起诉HHM的威胁下,Howard自掏腰包付给他巨额违约金。
在Chuck看来,显然,和解是能将损失最小化的选择,HHM保住了名声也保住了钱,但他没想到,Howard更在意的是背叛。
当一个人愿意主动承受更多损失只为帮助你或离开你的时候,说明他是真的在乎你——Chuck一定知道,他也知道是他伤害了他们的友情,是他错了。
这在一定程度上摧毁了他对自己永远正确的判断。
第二次,或许,他可能想到了Jimmy会来看望他,但可能没想到,在经历互相的欺骗和算计后,Jimmy会告诉他,“I have regrets”,而不是恨他一辈子。
Chuck的回应是装作不在乎地放狠话,而最后的狠话只是他的愿望。
他希望Jimmy是一个没有底线无药可救的混蛋,这样他就可以心安理得地继续站在道德高地、继续看低Jimmy,“看,我是对的,爸爸妈妈是错的,我才应该被爱,我才是被辜负的那个”。
很可悲,为了证明自己是对的而不停地伤害别人却从不问问自己“我为什么要这样对我的兄弟”,Chuck给自己上了一把锁,拒绝温暖,拒绝明亮,觉得赢就是一切。
令Chuck痛苦的是,Jimmy最后的忏悔(再次)敲开了一点Chuck的心门,(再次)让他意识到“我的弟弟是真的在乎我”,这份真挚的亲情让他很困惑、很矛盾,他开始怀疑自己或者加重了他对自己的怀疑。
但他没法接受自己犯了错,尤其对方还是他所嫉妒的弟弟,于是他发了疯地要断电,要把自己和正常的生活隔离起来,要回到他认为安全的环境,Chuck崩溃了。
人们做错事又不想承认不想面对的时候总想逃避一下,狗一下,积累一些勇气和信心再去解决问题。
而Chuck已经无处去获得新的能量了,他失去了妻子、弟弟和曾经最亲密的朋友,失去了在律师界的名声和荣誉,甚至转个不停的电表也让他失去了最舒适安全的环境,所以他选择死,终极逃避方式。
所以Chuck为何落得这样的下场?
在这兄弟俩身上存在这样的矛盾:“这样是对的” VS “这样是好的”。
在他们的少年时候,当地赖皮编故事装可怜来向老爸骗钱,又掏出一叠现金买烟,Jimmy会把收到的现金藏起来,为(盲目)善良的爸爸维持平静美好的假象,这是好的选择,而Chuck可能不会这么做,因为他要do right things。
在成年后,虽然Jimmy不在而Chuck就坐在病床前,但妈妈最后喊的是Jimmy,这个场景可能永远深刻地刺在Chuck心里,让他永远不能肯定和理解自己的弟弟。
Jimmy不完美,总是违反道德,伤害别人(并且当时意识不到),但他可以为了恢复老年妇女之间的友情而放弃自己的名声和生意,他有感受的能力并且承认自己的感受,或许看起来很蠢——伤害别人再为此付出代价,但至少没有违背自己的内心,Jimmy更懂得爱。
Chuck聪明又成功,但对于他来说,最重要的事总是以一种无可挑剔滴水不漏说起来光明磊落的正确方式打败敌人赢得胜利,是否有比正确和胜利更重要的事呢,他想过吗。
如果从来不了解自己反思自己,那么自我认知会一直停滞在幼稚状态,这个过程并不会随着年龄增长而自然前进。
或许是Chuck太聪明太成功了,所以未经挫折和失败的他没有反思自己的契机,最终毁掉了自己家和自己。
聪明的人不一定懂得爱。
突然又想起Fleabag S2里这句:(也是成功的姐姐和一团糟的妹妹)
最后,赞美编剧。
最最后,Howard的最帅时刻:
写在前面:Don Hector的Don是西班牙语的尊称,有爵士的意思,堂吉诃德的堂就是Don音译来的。
Better call Saul 一大特征性的拍摄手法(在众多令人下巴落地的拍摄手法中)是代入角色的第一视角。
比如Chuck发作时加重的呼吸声,眩晕摇晃的视角,滋滋加响的电流声。
有一个惊艳我,令我呆愣住回味的镜头是Kim撞车。
非常突然,瞬间产生了一个jump scare(或者说thrill)。
我在被吓了一跳之后瞬间惊艳并且顿悟了。
剧情在这里明显给Kim安排了逐渐增多的内容,暗示了something will happen to Kim. 之前的一个镜头,Kim见客户前在停车场的车里设了五分钟的闹钟小睡,那个镜头和撞车的镜头是完全对称的:设好闹钟,下一秒闹钟骤响惊醒。
视觉上是第三人称,但观众的体验和Kim相同,在小憩这件事的体验上观众和角色是一致的。
同样撞车也没有用上帝视角,观众和角色一起失去意识、猛然惊醒,拍摄方式给观众和角色一样的情感冲击。
2024年12月17日了,我还在写BettercallSaul的剧评,不知道还会有多少人回来,不知道还有多少人会后来。
我曾尝试绝命毒师但看不下去,我追求快节奏紧凑刺激超现实的美剧。
bettercallsaul抓住了我,并且一口气连续看了三季。
对我来说他是很慢很慢很慢的,不厌其烦地完整描摹细节,主线推动极慢起起伏伏。
想起以前看过的一段:你都不能写:肯尼觉得莫妮卡也许不喜欢他夜里外出。
作为代替,你必须把这句话分解成:“有些早晨,肯尼在外面待得很晚,错过最后一班公交,直到他不得不搭便车或付钱搭出租,然后回到家发现莫妮卡+在装睡,因为她从不如此安静地睡着,那些早晨,她只会把自己那杯咖啡放进微波炉里。
从没有他的。
比起写你的角色知道什么是,你现在必须提供细节,让读者知道那些事。
比起写一个角色想要什么东西,你现在必须描述那个东西,让读者也想要它。
比起说:“亚当知道格温喜欢他。
”你必须要说:“在课间,他去打开他的储物柜时,格温+总是倚在它上面。
她会翻翻眼睛,用一只脚把自己推开,:在被漆过的金属上留下一道黑色的鞋跟印,但她也留下了她的香水味。
组合锁上还有她臀部的温度。
下一个课间,格温又会倚在那儿。
”这部剧做到了,我心目中最好的小说的样子。
看《风骚律师》突然意识到很多人非常容易有的一个偏见:当某个你不看好,或者早已在内心给他了一个分类一个标签比如他是一个xxxx的人之后,他做什么事你都会认定这是因为他是xxxx的一个人,所以他做出来让人不满的事情。
尤其是他做了和你利益冲突的事情之后,你更容易落井下石的总结“我以前对你的看法一直是对的,你就是这样一个人,这样xxxx的一个人”。
xxxx约等于不真诚,狭隘,阴险等等一系列贬义词。
Chuck对Jimmy是这样,他前妻对Jimmy也是这样。
然而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有前因后果,你不能因为一个人杀了人就说“嗯,这个人就是个坏人,天生就是罪犯”。
有个学法的朋友跟我讲他们上学时候一个非常经典的案例。
A女被B男强奸,事后A女非常痛苦的自杀了,于是A女的父亲带着心酸和愤怒杀了B男。
那么,杀人凶手A女的父亲是天生的坏人吗?
他闲着没事就想杀人了吗?
很多错误,大到杀人放火,小到撒谎使诈,都不能证明这个人本质就是坏,不能证明他就是想做一些伤害别人的事情。
一个坏人的养成,也是有很多原因在背后的。
如果人人都能成为挥斥方遒的人生赢家,那谁想去做偷鸡摸狗做坏人来着?
当然了,剧里的Jimmy确实做了错事,犯了法,但是Chuck落井下石的告诉别人说“Jimmy就是这样一个可恶的人,他做出再下三滥的事都有可能。
”然而他完全不去看待Jimmy一贯遭受的不平等待遇,也不去审视自己带着偏见做出让Jimmy伤心欲绝的事情。
并不是想给坏人洗白,而是意识到每个普通人正常人应该有一个被摘掉偏见的权利。
电视剧如此,人生也是如此。
忍不住反思生活中也有太多类似的事情,也听到过别人说“xxx就是这样一个人,我早跟你说了”。
我自己也说过类似的话“xxx就是这样一个人”。
带着固有的偏见去看待一个人,去给一个人贴标签其实也是一种无形的伤害,因为你在潜意识中就会把这个人的所有行为和你心中的标签相连,于是这个人无论做什么你都容易不去追究背后的成因,而是归咎于你的偏见。
一点反思。
不给人贴标签,从小事做起。
记得看BB的时候Saul第一次出场,说出那句「Just give me one dollar」的时候就觉得这个角色很有意思,看起来特别歪门邪道的一个江湖郎中,没想到内里居然那么有职业精神。
所以当Kim就这样不经意地说出了这句「Give me one dollar」的时候一下子看剧的情绪就崩了。
因为知道结局,BB里Saul带着Francesca另开了看起来比现在更加不靠谱的律所,Kim早已不知在何方了。
所以在BCS里看到Kim总是心慌,生怕她出事——但心里明白Kim夹在风流Jimmy和道德秩序之间注定是会消亡的。
而好像只有Kim的消亡,才可以让Jimmy开始转变。
她在BB里出现的方式是我们后来看到的Saul,虽然依旧游走于灰色地带,却敬业,严谨,有原则。
一个有着Kim的灵魂的转变了的Jimmy。
就好像站在你对面的人虽然有各种缺点,但是他内在不是个坏人,你看着他乱七八糟的样子有点恨铁不成钢,这激发了你的保护欲,所以你说, Give me one dollar, now I'm your lawyer.
第五集可以说是整个第三集最精彩的桥段,它将铺垫了整整三季的兄弟爱恨情仇关系,利用一场法庭戏彻底撕开,也让我们了解了为什么chuck对弟弟如此刻薄的最深层原因。
当一个如此冷静,克制、经验丰富的老律师,竟然会在他最为自信的法庭之上失去理智,通过独白爆发出他所有的心声,这已经形成了一个反差强烈的戏剧效果。
同时,可以想象。
要促成这样一个爆裂的戏剧场面,它的难度必然也是极高的。
所以,本文想要借此机会,尝试细致地论述这一人物转变过程。
首先,第五集开头回忆事件交代chuck不想让前妻知道自己的病症,甚至宁可背负粗鲁的特征,为后续jimmy让前妻出庭扰乱chuck心智作铺垫——Mcgill兄弟邀请chuck前妻用餐,以家中没电来掩饰chuck的心理疾病。
(但恰恰是这样一顿烛光晚餐,将两人的氛围烘托得更加浪漫,也让交流更为私人),两人用餐时交谈甚欢,chuck点出还记得前妻喜欢苹果白兰地(细节点出两人虽离婚,但情感还在)。
用完餐后,继续交流,前妻说很惊讶chuck没有换家具,chuck说是因为前妻品味很好,并且也没坏,这里可以很自然地联想chuck的病症,去推测更为深层的原因:他的电磁过敏症无法让他出门,家中的家具都是原来的,他的疾病首次发病也是在与前妻离婚前后,这些特征都可以得出,这次离婚对chuck造成了沉重的打击,甚至让他开始自我封闭(心理疾病),停留在过去(不换家具),无法去面对新的生活,同时铺垫法庭上jimmy为何邀请丽贝卡。
两人继续交流。
聊到了前妻在世界各地巡演,这与chuck封闭自我形成鲜明的对照——前妻放下了过去,而chuck没有; 继续,这里chuck突然点出了过去两人旅行的事情,看上去是为了轻松氛围,让聊天的过程更为放松活泼,但也是编剧不厌其烦想要点出chuck对于过去的怀念。
在此刻,两人也一度陷入回忆过往美好的温情时光,并且chuck眼神中也透露出无限的怀念。
甚至当前妻说自己去各国巡演时,想着能够买一套房子时,chuck欲言又止,表情中浮现出一股难以名状的遗憾感。
但以上的分析只是表象,需要更为深入的分析,chuck是好强的,他不希望在自己的前妻面前展现出脆弱,让前妻觉得离开自己而让他陷入困境,他极力营造一种就算生活没了她,他也照样能过好的假象(这在chuck精心布置的晚餐中可以看出),而究其原因,chuck想获得的是一种两性关系中的尊严与上位。
甚至为此可以让前妻觉得自己是一个粗鲁的人(前妻接电话时,受不了电磁辐射的他,将她的手机扔掉)。
值得注意的是,明明是chuck做出了无礼的行为,他却以反击丽贝卡来为自己的行为辩护,下意识让自己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这或许也能解释,为什么chuck能将自己对于弟弟苛刻的行为堂而皇之扣上法律至上的道德高帽,自然地以道德来绑架周遭所有入不了他法眼的人,并且试图干预他们的生活。
另外,从丽贝卡的反应中也能看出些许端倪,当chuck指责她时,她的反应并不是反击,而是在惊恐中慌忙道歉,并且马上选择离开。
她的这一系列行动,似乎都在表现她对于chuck强势的恐惧,因此他们之间所谓的温情交流,或许也只不过是虚假的表象,是两人之间带着面具的伪装与附和。
显然丽贝卡对于这段婚姻不再抱有任何斡旋的想法,但若要解释她在餐桌上的一系列的对于过往的留恋,究其原因也只是为了礼貌回应chuck对于自己的招待,并且他们两人都从始至终没有提到离婚的理由,可能是不想提,也可能是没必要提。
但婚姻都无法维持下去了,真的会存在理想中的“和平”吗?
最起码,在chuck和丽贝卡之间的种种表现来说,显然需要打一个问号。

若要说这一段铺垫的作用,是为了解释Jimmy利用chuck的这一层心理,邀请丽贝卡出庭,从而能够让他在法庭上占据主动。
但是,这一段将近十分钟的戏吗,并不是能够压垮chuck理智的最后一根稻草,后面会继续论述。
接下来,片头曲过后,回到现实时空,jimmy带着金鱼,靠mike的人脉找到了跟黑道有联系的牙医,并且想托他找一位能够“灵活处事”的专业人物。
这里又是在铺垫,但这一短暂的铺垫,却在戏剧高潮中发挥了异乎寻常的作用。
在此,本文已经点出了两段对chuck歇斯底里,吐露心声,撕破理智的铺垫,也就是直接服务于戏剧高潮的重要铺垫。
但有趣的是,从最终的效果来说,长的铺垫似乎成了编剧有意为之的障眼法,因为它的篇幅占了整集的五分之一,而短的铺垫却是至关重要的。
从另一角度来说,长的铺垫信息量确实很大,不仅交代了人物的关系,而且有一个完整的事件——邀请前妻共进晚餐。
同时,它的叙事方法是平铺式的,是不遮掩的,该叙述的内容全部展现给观众,而短的叙事则截然不同,它省略了很多关键信息,只是截取了重要的信息告诉观众,但这显然是刻意而为之设置的悬念,意图制造一种让观众出乎意料的效果。
从悬念的不同设置来说,这一种悬念的设置方式,并不是编剧技法中最高级的,因为观众在悬念揭开之前,并不会提前知道会发生什么,仅仅只会让观众产生疑惑,而高级的悬念,是将会发生的事情全部暴露给观众,从而让观众期待,当这一幕真正发生时,chuck会有什么样的反应(chuck丢掉电池,变得歇斯底里,吐露出自己为何与jimmy作对的内心想法)。
但需要的补充的是,第一段长铺垫,也仅仅展现了chuck不愿告诉前妻自己患病的信息,观众也并不知道jimmy会邀请前妻来到现场,所以在前四十分钟,观众对于这两段铺垫的作用可以说是毫无头绪,只会在最后感到恍然大悟,本文目的并不是对此处理过多评价,所以不再展开论述。
接着是两场过场戏,第一场大堂,kim如实告诉客户jimmy受到指控的事实,目的是为了展现Kim对于这一案件渴望胜利的决心(因为这也牵涉这她与jimmy之间共同的名誉);第二场,法律会场,chuck坚决出席法庭,并再一次强调,这是大是大非的问题,是大于自己一手建立的律所名声。
这两段戏的共同作用,简而言之就是烘托法庭大战拉开序幕前的紧张氛围,产生一种势均力敌,彼此不相让的戏剧效果,让观众感到火药味愈加浓烈,谁都有不能输的理由,好戏即将开始。
法庭戏开场,正反方律师叙述开场白。
其中Kim以两兄弟过往的纠葛为阐述核心,为jimmy作辩,恰当好处。
传唤证人环节,Howard出场,阐述jimmy作案过程,法庭正常流程,中规中矩。

kim对证人提出问题,有一个小细节,kim在站起时,扣上了她的西装扣子,暗示她对接下来的提问早已做好准备,信心满满。
Kim首先让Howard评价他对jimmy的看法,从侧面让法官了解jimmy做事积极的特点,从而先入为主让法官对jimmy的为人有一个好的印象,非常聪明的先扬开场,接着以chuck不愿雇佣自己的弟弟为律师,来展现chuck对弟弟的刻薄,以后抑来降低chuck的处事方式,并继续出击,陈述jimmy照顾哥哥的事实,显而易见,弟弟的形象在这一扬一抑再扬,将这两者的形象优劣迅速拉开,高效有力,教科书式的处理。
在下一场律师陈述开始之前,jimmy回头望了一眼自己的助手,助手摇头,继续铺垫丽贝卡的到来,正反打镜头干净利落,接着在录音带的开始播放的准备过程中,jimmy抓住空隙询问助手航班的问题,这里显然是编剧刻意为之,为的就是再次交代信息点。
在录音即将播放时,滑头jimmy的性格特征终于再一次展现(在此之前,因为过多的信息点需要点明,jimmy并没有展现人物形象的机会,一直是被情节拖着在走),jimmy请求复核材料,想要拖延时间,以便丽贝卡能够顺利出席,爱耍小聪明的jimmy回来了。
镜头一转,来到chuck的住所,chuck正独自练习发言,这个习惯与jimmy如出一辙,不愧是亲兄弟。

从chuck的独自练习的台词中可以看出,首先他对于这次的出庭很看重,他十分渴望让jimmy能够吊销律师执照,让自己得逞。
另外多次的训练,也体现出chuck拥有极强的控制欲,他试图让一切能够按照自己的愿期进行。
(或许这可以解释,当丽贝卡离开chuck时,丽贝卡为什么会选择去世界各地巡演,或许也是为了彻底摆脱chuck对于自己心理的压抑,并且可以加强这一论点的是当丽贝卡离开chuck巡演了很久之后,她的想法竟然是想要买一所房子有一个家,这从侧面说明了丽贝卡的巡演并不完全是主观的,或许也存在一些因为chuck的客观原因);其次,他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社会表演,是虚伪的,而且极力想要打造一个尊重法律并且关心弟弟的好哥哥”形象。
(台词如下)
继续来看,chuck如期出席庭审,这里延续开头第二个关键性的短铺垫,jimmy找来的灵活处事的人在此开始行动,为了不让观众忽视这一细节,导演特意给了此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让观众知晓,显然他的这次碰撞已经对chuck做了手脚,但观众依旧还是被蒙在鼓里,再一次激起观众的兴趣。

在庭审开始前,一个有意思的细节,chuck很细致地询问了法院书记官是否能听到声音,这里chuck试图向庭审人员展现自己的专业素养,也是编剧在告诉观众,chuck将要开始他的表演时刻了。

chuck开始回答律师的第一个问题:是什么迫使你录下这盘磁带?
chuck的回答总体来说,可以说是咄咄逼人,并且明显存在刻意引导的嫌疑,这显然是他的精心准备之一。
他陈述是因为jimmy想要帮辩护律师Kim拿回案子而为之,这里他两次使用了“他们”的字眼,目的就是为了误导法官,让他们认为Kim对jimmy存在包庇的嫌疑,从而让jimmy陷入被动局面。
kim反应也很快,马上提出了反对。
chuck再次体现出了他的经验老道,他已经预测到了kim的行动,于是迅速做出反应,不给Kim说话的气口,解释kim对于此案的不知情,从而牢牢把握陈述的主动权,让法官能继续跟着自己的逻辑思考。
接着chuck回答第二个问题:是否有证据证明jimmy的犯罪行为?
chuck的回答依旧巧妙,他以褒作贬,强调jimmy“聪明过人”,既没有羞辱弟弟,败坏自己爱弟弟的人设,也点出了弟弟jimmy恰恰因为“聪明过人”而掩盖了自己犯罪的行为。
接着,Kim提出反对无法证明被告犯下录音带的罪行,反对无效。
chuck继续陈述,在这里chuck以弟弟之所以闯入家中是因为并不知道磁带无法作为关键性证据,从而质疑弟弟作为律师的专业素养不过硬,为其吊销执照提供依据,滴水不漏。
kim也很迅速地察觉到了chuck的话里之话,提出主观猜测的反对,反对有效。
第三个问题,chuck当时是否神志清醒?
这个问题不用再去陈述chuck的回答,因为前面两个问题的回答chuck已然在逻辑上做到滴水不漏。
但在这个问题上,chuck无论怎样解释,都无法回避他确实存在特殊疾病的情况。
虽然他想以表演来巧妙化解这个死穴,但表演与是否存有精神疾病本身并不构成互相削弱的逻辑关系,这也为之后jimmy巧妙利用这一漏洞拿到胜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最后一个问题,你是否恨你的弟弟?
chuck对于这一问题的回答,是富有戏剧性的时刻,是chuck本人对于这一场表演,想要向所有人展现的一次总结性发言(如下图)。
但讽刺的是,所谓出于高尚的理由,去做低劣的事,正是chuck装疯用录音盘录下jimmy承认犯罪的原因,也正是他有机会说出这一番话的原因。

接着,jimmy将chuck的病症告诉丽贝卡,让其来到庭审现场,庭审被打断。
但chuck并没有因此而乱了阵脚,chuck询问了丽贝卡的来由后,并不想轻易掉入弟弟所设的陷阱。
情理之中,但也并不是毫无影响。
chuck挽留住了想走的丽贝卡,并且打算让丽贝卡也见证jimmy的至暗时刻,并让前妻看到自己的高光时刻,而让自己继续处于某种程度的上位。
此时chuck的解释依旧冠冕堂皇——见证真相(只有chuck所在乎的真相),这只是赤裸裸对jimmy的以牙还牙。
在此刻,我们也可以看出,chuck对于此次庭审依旧信心百倍,在他看来,主动权依旧牢牢攥在他的手里。
背景音乐也响起了轰鸣之声,观众也感觉到了,似乎jimmy的小聪明并没有对chuck产生影响,反而激起了chuck的愤怒与必胜的决心,jimmy的胜算好像更加渺茫了,观众自然而然会为他们的主角捏一把冷汗,悬念也变得更为扑朔迷离,高度引起了观众的注意力。
编剧为了这一效果,铺垫了很久,这样一个具有强烈戏剧性的时刻,任何一个好编剧,都不想放过这一时刻。
而突转是最好的解题方法,引起观众的紧张,再让他们彻底放松,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为何如此悬念突转总是搭配使用,或许因为人性就是如此,轻易得来的永远不会珍惜,费尽艰险,更值得铭记。
中场休息结束,也意味着最后的高潮即将开始。
jimmy开始以合作律师的身份对证人进行审问。

jimmy提出了第一个问题,chuck录制录音的原因与方法。

在chuck看来,jimmy之所以问出这个问题,是想要以声音是否为本人作为辩论点,但出乎意料的是,jimmy毫不犹豫地承认了声音是本人。
这显然让chuck有些措手不及,导演也给到了chuck一个不自然的微表情。
在此刻,chuck对于jimmy的出招无法预判,他陷入了被动,只能等待jimmy出招。
jimmy问出了录音机所藏的位置,并自然引出当时chuck房子的环境,在辩护律师提出反对时,jimmy以需要知晓录音时所发生的事情来帮助法官判断,从而解释他为何如此歇斯底里想要拿走带子,请注意,这里已经进入了jimmy的逻辑,以他的逻辑来说,他极力想要证明,他之所以闯入私宅,毁坏证据,并不仅仅是因为带子里有证据,更重要的是jimmy对于哥哥的背叛与欺骗而愤怒,这也将犯罪的定性从毁坏证据缩小到了家庭伦理层面,很聪明的切入。

哥哥的回答也同样高明,不是设计,而是刺激,这也巧妙回避了自己的欺骗行为,而是采用更为日常的概念:刺激。
这个词更加暧昧,具有某种正义感的驱使。
jimmy停顿了一下,但并没有偏离他的切入角度——兄弟情谊,这是jimmy从一开始就一直所定的切入方向,jimmy善于玩弄人心,打情感牌也一直是他所惯用的技巧。
jimmy接着chuck的提问:你为什么觉得我会被你刺激?
紧接着jimmy又对设问进行回答:“为了说服你,我什么话都说得出来。
”这个自问自答可以说是一针见血,他想要以自己对于哥哥的关心,来否定录音带的真实性。
但反对有效。
(其实在我看来,这是站得住脚的,但从戏剧效果来讲,反对很及时,否则庭审完全是一边倒了,也就少了起伏。
)
接下来,jimmy趁胜追击,拿出了托mike所拍摄的chuck家的情况,将兄弟情谊延伸到了关于弟弟对于哥哥病情的担忧,从而也将问题延伸到了对于chuck是否能够对于真相(chuck的怀疑是否站得住脚)正确判断的层面(精神层面)。
辩护律师对此立即提出反对,因为chuck在之前已经做出对于自己病症的判断是身体上的。
但jimmy并不想放过这个机会,他以chuck之前陈述时,说自己是主观夸张病情提出质疑,认为chuck故意夸张病情的行为已经属于精神不正常的范畴,从而进一步论证chuck对于真相的确信属于某种臆想。
而为了加强这一判断,jimmy也补述了自己当时的过激行为并不是心虚,而是认为chuck对于自己存在某种精神不正常的偏见与怨恨,这才是他毁坏证据的原因(与第一个问题的jimmy的解释一致),合情合理。

然后,jimmy进一步论证,以哥哥病症开始的时间是离婚后为据,来印证哥哥的疾病是因为离婚的压力(心理上)而导致的。
chuck也知道如果这一步走错,将功亏一篑,而且他也明白,秘密是在无法隐瞒下去了。
所以他果断决定破罐子破摔,以己之口曝光jimmy的计划,从而让jimmy的印象在法庭上下降,并且让所有人看到,他并没有因为丽贝卡的到来而受到影响,从而证实他的疾病不是心理上的),但这一步,chuck是有应对时间的(中间有休息,并且两人痛进行了私下交流,chuck已经知道jimmy将秘密告诉了丽贝卡),所以本就不太容易奏效,前文已经提到。
这只是jimmy的障眼法。
最后的最后,绝妙的戏剧场面来临了。
也就是没装电池的手机和一块被提前放置在chuck口袋里的电池,结局各位都已经看到了,想必记忆尤深,所以不再赘述。
但有一个细节还是需要一提,这一场面里也有一个障眼法,也就是那部空的手机,chuck在前一秒的自信,与拿出电池后的惊恐,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从而满足了观众从始至终想要看到的——永远在法庭上从容、专业、自信的chuck被弟弟jimmy彻底击溃以及被生活虐得体无完肤的jimmy终于获胜的画面。
数次惊险,数次化险为夷,终于成功让观众们爱上了这个运气不太好的soul goodman。
就写到这里了,累了,反正也没人看。
睡了两个多小时,醒了。
下午的时候,想起《风骚律师》第三季,最后一集里吉米为了恢复老太太在朋友中的印象,让她不要再被孤立(老太太之所以被孤立,是因为吉米耍的小手段),故意揭穿了自己的恶行(其实没那么恶,至多也是耍的小聪明)。
老太太得到了养老院里,姐妹们的谅解,生活重新回到轨道。
吉米呢,被老太太们指点谴责,为此他丢掉了好不容易在老年人心目中确立的律师信誉,断掉了以后财路。
吉米就是这种人,他聪明,总是会耍点小手段,找到一条捷径而达到目的。
但如果发现这个做法给别人带来麻烦后,经过一番纠结,他总是去弥补,而这弥补总是让自己失去了更多。
说真的,我很动容,他有人性的缺点,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好人,但你无法忽视他身上闪烁着的人性的光辉,他在人性贪婪的驱使下,依然有这令人敬佩的牺牲精神。
吉米的哥哥查克,一个将法律当做信仰的人。
他当然知道弟弟吉米人性的缺陷,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耍手段。
这在查克看来,是违背自己对法律的信仰。
所以,他努力要吊销吉米的律师证。
前三季,我讨厌查克,而到了第三季末尾,我理解了查克的内心。
而吉米,你确实对他恨不起来。
你知道,自己无法做到查克那样执拗地生活和坚守立场。
而吉米,才是绝大多数的我们。
什么叫人物,什么叫复杂性,吉米就是。
他让你在看完片子的大半年之后,还时常想起他。
朋友说,文艺作品一定要有回甘。
《风骚律师》就是,我甚至觉得,它真有可能超越《绝命毒师》,起码会达到这种高度吧。
qnm的摄影运镜构图分镜色彩艺术
两败俱伤,哥哥在录下弟弟犯罪证据,并举报他的时候,没想到也给自己带来恶果:病情曝光,客户反响,保险公司提保费,被合伙人要求退休
金或金的演员去死!
忠于自己的感受这一季我只想给三星。我觉得太过聚焦于塑造人物的复杂性,或者太自信了觉得观众会被人物引领。而且过于痴迷单场戏的电影形式感氛围,情节也太满不取舍,导致叙事节奏拖沓缓慢。兄弟二人互相残杀,到头来谁也没落着好。吉米为了尽早拿回自己的钱离间老年人感情,查克为了不退休反手起诉一直支持自己的霍华德,道德上谁也没有更高一筹,即使最后一集吉米为了挽回让老人知道了真相恨他,查克失心疯到拆房(《窃听大阴谋》迷影段落)甚至想自杀,可怜又可恨的一家人,我情感本能上只想离他们更远一点旁观。老迈克和炸鸡店老大这条犯罪线,进展也很慢。第二集是文斯吉里根导的,第三集瞬间掉下去,感觉换了个广告导演似的,看到金在健身房那段快切剪辑和音乐,我都要翻白眼了。吉米被吊销律师资格后saul上线,夹带私货吐槽做广告导演之苦。
慢
情节性或许不及上一季,但这一季每个人身上的宿命性达到了相当厉害的高度
勉强3.5吧。chuck这个肥皂主线一天不完结都不配五星,这剧至少从S1到S3看下来,情怀注水非常严重。
妈呀,他哥太恶心了
第五集基本是本季乃至三季的最佳了,没有“吧”
炸鸡店的老板演的6。猜不透的一个人,而不是一个叽叽喳喳的在大街上抢钱的年轻人
拖泥带水,兜兜转转
剧情散乱,文戏啰嗦,武戏拖沓。
又一季看完,渐入佳境,丝丝入扣,舍得放长线,才能钓大鱼。不只Vince Gilligan,不只是好的已经让人习以为常的摄影和剪辑,这剧的所有人都是genius,每一条故事线都不无趣,几乎每一个角色都充满戏剧魅力。不用再拿Breaking Bad衍生剧来称呼它了,它就是Better Call Saul!
完美
吉米原谅了查克,所以他选择直面了他的不堪,勇于认错。而查克不愿原谅,最终导致身边的人都选择了离开。原则、利益都很重要,可总有更珍贵的东西,值得我们停下来去关注。
不错,边看边学学英语
不如第一季,有点看不下去,但人性都是复杂的,写得还可以
实在看不动 难看
我是听“网友”说这剧可“神”了。所以我强行逼自己刷了三季,到了第三季第四集我实在受不了这慢慢吞吞的剧情了。 这就是网友嘴里的“神剧”吧……
还是无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