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看了《丹斯》,我还真不知道Killing for Company。
上网简单查了一下,这本专门剖析恋尸癖杀人狂的传记还挺成功,刚出版那会儿上过畅销榜,后来又不断再版。
《丹斯》拍摄的时候,作者布莱恩·马斯特斯被剧组请过去当了顾问。
而且剧中有一个人物就是这个作家,演员是杰森·沃特金斯。
Killing for Company的出版方也很懂,推了2020年版,看来又要走一波销量了。
剧集拍得倒是不赖。
主创没有一味搞快节奏、重口味和大场面。
整部剧不见一滴血,拍得慢悠悠温吞吞,照样让人从头凉到脚。
这算是英国人很擅长的一种犯罪剧拍法,我承认自己很吃这一套。
本来看这个剧是想练练听力的,结果饰演丹斯的大卫·田纳特一口苏格兰腔,一到他说台词我就听不懂了。
但我也没换坑,因为看进去了,真的想看完。
看完以后,随手查了查资料,又想到了一些问题,然后就有点不平。
往简单里说,我为警察彼得感到委屈,又为作家布莱恩感到没劲。
在剧中,杀人狂丹斯是男一,调查他的警察彼得是男二,给他写传记的作家布莱恩是男三。
彼得关心的是,丹斯还杀了多少人?
我们怎么把一切查清楚?
能不能给他判个结结实实?
布莱恩关心的是,丹斯是谁?
他经历了什么?
他的犯罪有什么深层次的原因?
布莱恩和彼得都试图了解丹斯,但两人接触他的方法完全不同,对同一件事的反应常常大相径庭。
比如丹斯对宠物狗的关心。
在监狱里住了一阵子以后,他开始频繁地询问自己以前养的狗怎么样了。
彼得的反应是,谁管你狗啊猫的,你案子交代清楚了吗?
布莱恩则为这个问题而心软,他托人打听了情况,得知狗狗已死,他还格外担忧,一时不知道该怎么通知丹斯。
比如丹斯的“疯狂”。
刚刚被捉拿归案的时候,丹斯非常配合,有问必答,甚至摆出了一副求死的样子。
临近开庭,他又开始否认自己的罪行,试图证明自己有精神问题。
彼得当即判断这是他的开脱策略,布莱恩则陷入了纠结。
丹斯在杀人毁尸的时候表现得有计划有目标,但他还会和尸体说话,跟尸体一起看电视,把尸体当作伴侣一同生活,这实在太像精神病人做出来的事。
丹斯到底是个什么人?
他为什么杀人?
彼得和布莱恩各有答案,彼得的答案大概一句话就能说完,布莱恩则为此写了一本书。
你可以说彼得的答案太简单,但他的判断是符合事实的。
布莱恩那份精细且文明的答案却有可能完全跑偏了。
彼得看上去是个粗人,一门心思想着给丹斯定罪,好像也不爱护小动物。
但是不要忘了,在所有人中,彼得压力最大,责任心最重。
丹斯说他杀了十五个人,这不是一个数字,这是十五条人命。
一来有些案件年代久远,找不到尸体,二来丹斯常常刚认识死者就下手了,他自己也记不清每一个受害者都叫什么,是哪里人。
警察按照他的话到处扒拉残骸,有时候找到了,却对应不上死者身份,只能不断扩大排查范围,累得脚打后脑勺。
工作干到一半,上头发话了——差不多得了,见好就收吧。
彼得问,那些无名野鬼怎么办呢?
那些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年轻人又怎么办呢?
领导答曰:不要总盯着那一点,格局,注意格局。
话是这么说,但等程序走起来了,又有死者亲友来提供新线索,还证实了。
这个时候领导可不会出面解释公诉书上为什么没有你们家孩子他爸的死者信息,这么大的锅还得彼得去背。
倒也不是想替彼得卖惨,只是想说明一点,丹斯的罪恶有多深重,他的破坏力有多大,这个人有多狡猾虚伪,彼得都有最直观的感受。
再者,一个直接去解决问题的人,忙里忙外那么久,如果他对这个事件的判断还不算数,那我觉得也没有人配谈什么判断了。
布莱恩受教育程度高,斯斯文文。
他说他只想客观地记录丹斯的人生经历,让读者自行判断。
这意味着布莱恩既不能给丹斯洗白,也不能鞭挞他,他只能写出实情。
然而在现实中,那本已经出版的Killing for Company包含了大量的分析和解释。
布莱恩从丹斯的祖宗开始划拉,一路划拉到庭审。
一个看过这本书的朋友说,作者写得蛮认真的,但分析得很吃力。
其实丹斯就是个变态嘛,文化人常拿人性说事儿,但例外也是有的,极个别人就是没人性,你非要去理解他,也不知道是在难为自己,还是在难为变态。
我觉得这话说得对。
我从不认为去了解一个犯罪分子就等于同情他,给他开罪,社会有责任不等于个人没责任。
这是两回事。
何况丹斯也不是什么被逼变态的小白菜,与其说他缺乏社会关爱,倒不如说他利用了糟糕的大环境。
丹斯是个公务员,小日子过得不错。
当时英国社会动荡,失业率奇高,有很多年轻人游荡街头,茫然无措。
丹斯就在这些年轻人中物色目标,以交友为名把人带回家,好酒好菜招待,请他们一同过夜,然后再趁熟睡的时候把人勒死。
还有人提丹斯小时候目睹爷爷去世的事情,还有他失恋的经历。
是,这些都是伤心事,但是有类似经历的人也多得很,难道都要去杀人?
哦对了,还有人搬出了他的同性恋身份,当时大环境对同性恋群体的污名化比现在严重,这确实是社会的问题,但这样一看他的所作所为就更恶心了,因为受害者差不多也都是同性恋。
让我印象很深的是,为了把丹斯的罪行锤死,彼得磨破嘴皮,找了一个虎口脱险的小受来作证。
因为差点被杀,这个小受已经有了严重的心理阴影,出庭后他的酷儿身份又遭到辩护方的无情攻击。
当时看着丹斯那副冷漠的表情,我就在想,这一幕根本就在他的意料之中,他不在乎,甚至洋洋得意。
关于丹斯,剧中还有很多细节,你很容易看出这个人极度冷漠,极度自大,极度虚伪。
真实的丹斯应该就是这么一个人,只不过他伪装得更好,更加人模狗样。
剧中,丹斯像个脑残甲方一样对布莱恩的写作指手画脚,任何一个有职业自豪感的作家都不会和这种人维持私交。
这应该是个夸大的情节,布莱恩本人说过,丹斯从没让他感觉到slightest unease。
在Killing for Company出版后,布莱恩还和丹斯维持了十年联系。
后来他在BBC的节目里拿丹斯和另一个杀手进行比较,丹斯知道以后大为恼火,主动和他绝交了……有点想问布莱恩对此有何看法。
法庭最终判丹斯终身监禁,他于2018年在狱中去世。
就在同一年,彼得带着遗憾离开人间。
当年寻找受害人的行动还是匆匆收场了,十五个死者只确认了不到一半,这是彼得一生没能放下的牵挂。
三人之中只有布莱恩还在世,老爷子八十多了,不知道还写不写东西。
不过从他后来的职业生涯走向来看,犯罪题材的写作成了布莱恩的一个特色。
而他销量最好的代表作仍然是Killing for Company。
当然,就算觉得他这样没劲,我也得承认,布莱恩还算有分寸。
虽然吃力,但是他的分析依然是围绕着真实素材进行的,不像有的人,编出一套故事到处瞎讲。
这可能就是这类事情的边界吧。
人总是倾向于给发生的事情找理由,给出事的人找原因,而且最好是自己爱听的那种。
有时人会把自己关在自己的想象中,回避真相。
写作者对此要怎么办,这是一个很大的话题,但我们至少都知道不应该怎么办——不要煽动人们,不要让人们以为幻象就是真相。
危险陌生人丹尼斯·尼尔森(Dennis Nilsen),33岁,他于1978年底在酒吧遇到了一个年轻的男子,然后邀请那位男子到他家——伦敦梅尔罗斯林荫道195号。
他们继续喝酒,后来,两人爬着上床睡觉。
尼尔森在黄昏时分起来,意识到他的新朋友正准备离开,他用手拍了拍男子的身子,想唤醒他。
他的心跳得很厉害,他浑身都是汗。
尼尔森看了看那年轻人,又看到他们俩的那堆衣服,他发现了他的领带,于是他起身去将领带拾了起来。
“我爬在他身上,然后把领带从他脖子底下塞了过去,”尼尔森在4年后这样写到。
“我马上跨在他身上,然后用所有的力气拉紧领带。
他的身体马上活过来般的,我们一直搏斗,从床上搏斗到地上。
”尼尔森死劲的拉紧了领带,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尼尔森的受害者不停的在地毯上蹬着脚,一直蹬到了墙附近,然后他就失去了知觉,放弃了反抗。
尼尔森松了一口气,但他意识到这个男人并没有死,只是处于昏迷。
他跑到厨房往塑料桶里灌满了水,他打算淹死他。
尼尔森把那年轻人放到凳子上,然后将他的头按到塑料桶中。
年轻的男人并没有反抗,尽管溅出的水淋湿了地毯。
“几分钟后,”尼尔森回忆道,“当泡泡不再冒出来后,我就把他的头抬上来。
水珠从他那短而曲圈的棕色头发上一滴一滴的流下来。
”他杀了那个年轻人,但他却记不起那人的名字来。
尼尔森座在那颤抖着,他几乎不能意识到他到底做了什么以及他将面对怎么样的一个后果。
他冲了一杯咖啡,抽了几支烟,想着应该怎么办。
他的黑白花狗,比利皮,从花园跑到屋内,嗅着那具在凳子上的尸体,他把狗赶出去以后,无助的坐了下来。
他把领带从尸体上解了下来,正好打量到那个死去的年轻人。
他起身,用毛巾把窗口给遮了起来,然后把尸体扛在肩上,把它扛进了浴室。
尼尔森把尸体轻轻地放进了浴缸,然后放水,开始洗那个年轻人的头发。
“他的头发十分的柔软和蓬松。
”他试着把尸体弄出来,然后把它擦干。
而后,把尸体扛到了另外一个房间,然后把它放在床上。
他的新朋友永远都不会再离开他了。
尼尔森用手轻轻的抚摩着尸体,尸体仍然保持着温暖与鲜嫩,但他注意到尸体的嘴唇开始变色了。
用床单盖住了尸体后,他思考了起来。
“我知道这是我生命结束的开始,”尼尔森写道。
“我惊讶的发现我在死亡林荫道上有了一位新的室友,虽然他算不上一个完全的室友。
”比起人们对尸体的恐惧,他离奇的认为尸体有几分美感。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杀那个年轻人,他只是不希望他离开而已。
他已经一个人孤单的度过了好几个圣诞节,他不希望再过和以往一样的新年了,不过,有人陪他过了。
晚些时候,他到了五金商店买了电动刀和一个大锅,但他不能这么切割尸体。
他给尸体换上了新的内裤,然后他和那具尸体一起去洗澡。
之后,他便决定与尸体发生性关系。
他把尸体放到床上,但他感觉不到持续的快感,于是他把尸体推下了床,用窗帘把尸体盖了起来,自己倒头便睡着了。
睡了醒之后,给自己做了份晚餐,边看着电视边吃,而那具尸体仍然倒在离他不远处的地上。
终于,他知道他需要做一些事情了。
他把木地板给打开,然后试着把尸体推进地下,但尸体僵硬,很难塞进去,,于是他把尸体放在墙边,决定等到尸僵过去再塞到地板下。
无论如何,第二天,尸体仍然靠着墙,但尼尔森还是把尸体放到地板下了。
一个星期以后,尼尔森因为十分好奇,所以他又再次把地毯揭开,地板锹开。
那具尸体已经干了,尼尔森把那具干尸扛到浴室里给它洗澡。
洗完后,尼尔森并没有换水,他仍然与干尸共用一水洗澡!
随后他把干尸抱回了客厅,然后跪了下来,对着尸体的肚子开始手淫。
而后,那具尸体又再次放入了地板底下。
最后,那具尸体在地底下呆了七个半月之久,直到尼尔森把它带到室外焚烧掉。
他在焚尸的过程中加入了橡胶来掩盖焚尸的味道,最后他把骨灰撒到了地上。
那个年轻人的身份永远也无法辨别出来了。
尼尔森对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十分的惊讶,但同时他又相信自己不会再干同样的事情了,但他错了,此后,他一共杀了十四个也许更多的人。
尼尔森花园1979年10月,差不多第一次谋杀的一年之后,一个年轻的中国籍学生安德鲁·何(Andrew Ho),来到尼尔森家。
年轻的学生希望和尼尔森玩SM的捆绑游戏,尼尔森并不想那么做,但他把领带放到年轻学生的脖子上,告诉他希望一起玩一个危险性游戏。
年轻的学生马上离开了尼尔森的住处,然后报告警察,但是并没有给尼尔森带来任何的控诉。
在1981年,尼尔森一共在他的公寓中杀了12个人,只有4个人的身份被辨认出来:肯尼斯·奥肯多(Kenneth Ockendon)、马蒂尼·杜菲里(Martyn Duffey)、比利·萨瑟兰(Billy Sutherland)以及马尔科姆·巴洛(Malcolm Barlow)。
这些人大部分是没有工作的游民或者无家可归者认为尼尔森可以提供一些活干,还有一部分是同性恋,以及一小部分男妓。
尼尔森声称他在杀人的时候进入了一种“杀戮入神”的状态,有七次,他完成杀人的动作后都将人放了,因为他有能力去摆脱这种“杀戮入神”的状态。
第二个受害者是肯尼斯·奥肯多,一个加拿大游客。
他与尼尔森于1979年12月3日在一家酒吧里吃午餐时认识的,他们一起豪饮了几个小时,然后带他游览伦敦,然后死于尼尔森的公寓内。
他们在一起相处得十分融洽,尼尔森十分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欢乐时光,不久,他感觉到这个加拿大人似乎过几天就要回家了。
于是他用电话听筒的电线扼死了奥肯多,然后他把尸体放在地上,坐在一旁听了几首音乐。
尸体被扒光衣服后,尼尔森把尸体带到了浴室里清洗。
然后放到床上,于尸体共枕,并且不断的爱抚着尸体。
第二天早晨,尼尔森把尸体塞进了碗柜,丢掉了他的衣服,然后正常的出门上班。
尸体在碗柜里曲圈成了一团,然后慢慢的僵硬下来。
晚些时候,尼尔森把它从碗柜里抱了出来,然后又给它洗了一次澡。
然后给它穿上了衣服,并且放在一张靠背椅上,给受害人的尸体拍照。
拍完后,把奥肯多尸体抱到床上,手摆成展翅鹰的姿势,然后尼尔森对尸体私语起来。
尼尔森将尸体的大腿交叉,然后用大腿来刺激自获得高潮。
最后,尼尔森把奥肯多放入了地板下。
尼尔森后来又把尸体拿出来好几次,他们经常坐在一起看电视。
“我觉得他们的身体以及皮肤都非常的漂亮,”尼尔森后来说道。
他还会给他们穿上各种光鲜的衣服,放到床上和他们说晚安。
五个月后,这样的事情再次上演。
1980年5月13日,16岁的马蒂尼·杜菲里忽然失踪。
他是一个无家可归者,他接到了尼尔森的邀请,请他到他家共度一个晚上。
喝了两瓶啤酒之后,杜菲里就上床睡觉了,然后尼尔森便偷偷的爬上来,并且企图扼死了他。
当他休克后仍然还活着,所以尼尔森把他扛到厨房,然后把他的头按到水槽中。
然后和往常一样,将尸体带到浴室里,并和尸体一起洗澡。
“我告诉他,他的身体是我所看到过中最年轻的。
”随后尼尔森便把尸体抱上了床,并且从头到脚的亲吻尸体,然后坐在受害者的肚子上手淫。
杜菲里在碗柜里呆了整整两个星期,然后才放到地板下。
紧接着是27岁的比利·萨瑟兰,靠与他人睡觉挣钱。
尼尔森本来并不想带他回家的,但是他跟着尼尔森从这家酒吧喝到那家酒吧整整一个晚上。
尼尔森几乎不能想起是如何扼杀他的,直到第二天早晨他才在自家发现了尸体。
马尔科姆·巴洛,24岁,是一个精神有问题的孤儿,同时他还是一个病态说谎者。
尼尔森发现他在自己的家门外徘徊,然后不停的抱怨自己因为癫痫病而感到身体虚弱,尼尔森把他请了进来,然后打电话给医院叫了一部救护车来。
不久,巴洛出院了,他就回到尼尔森的公寓门前,一直坐在那等他下班回家。
尼尔森见到他后,又一次请他进来,不过这次却是一次死亡的邀请。
他不停的给巴洛灌酒,直到把巴洛灌醉。
尼尔森觉得这个精神病人十分的讨厌,于是他再次扼死了他。
第二天,他把尸体塞进了厨房水槽下的柜子里。
尼尔森如释重负的一屁股坐在地上,在地板下,一共有半打的尸体等着处理。
其中一些尸体被尼尔森放在床上共枕,并发生性关系长达一周之久。
能够控制那些“人”让尼尔森感到兴奋和陶醉,而他对那些尸体也不感到有任何的神秘感,反尔他认为他比起以前,对尸体越来越有好感了。
尼尔森一天要喷两次喷雾剂,来杀掉那些因为尸体而招引来的苍蝇以及掩盖尸体的臭味。
附近的房客都曾经提起过那些特殊的味道,但尼尔森说是房子腐朽的味道。
一次,他准备自杀,但是就在那一刹那,尼尔森的狗忽然跑了进来,然后可爱地摆动着尾巴,使得尼尔森放弃了自杀的念头,自己对着镜子的影像给自己抽了一耳光。
把自己养的猫和狗赶到花园去以后,他打算处理掉那些尸体。
为了不弄脏自己的衣服,他连内裤都脱了个精光。
尼尔森用一把菜刀在厨房的水泥地板上把他们都支解掉,通常他还会用为了处理掉第一个受害者尸体而买来的大锅来煮从受害者身体上割下来的头部,用这样的方法来除掉头上的肉。
他以前当过屠夫,所以他知道如何支解尸体。
所有的器官都被放在了塑料袋里,他把这些东西都放在地下,地下空间差不多都排满了。
藏在地板下的一共有两具完整的尸体以及一具被支解了的尸体。
同时他把一些部分放在花园的小棚子里或者是在矮树丛旁挖一个洞,埋起来。
那些内部的器官则被塞在院子里的围墙缺口里。
其他的一些东西他都装进了手提箱里,在他认为时机可行的时候,他带着手提箱到院子里,然后焚烧掉,而火堆离栅栏只有几尺远。
奇怪的是没有人出来阻止他的行为,隔壁的小孩子还来看他烧火,还看了一整天,而尼尔森只是叫他们和火保持距离。
当烧完后,他发现在残骸堆的中间有一根骨头,于是尼尔森便把骨头给碾成了骨灰,有六个人的遗体都被这样的扫入尘土之中。
还有五个也许更多的人死尸在公寓里,这些剩下的尸体一共用了三场火才完全烧掉。
当他准备搬家的时候,他检查了房子的四周,不过差点忘记他藏在矮树丛旁巴洛的手和脚。
在检查过所有的细节以后,他就驾车离开了这个地方,他希望重新开始一个新的生活。
十六个月以后,他被拘捕,警察在尼尔森的花园中一共发现了超过一千枚的骨头碎片。
恐怖阁楼
搬到新家后,尼尔森再也无法使用花园和地板来隐藏尸体了,他的新家是一栋位于卡莱利花园23号的小楼,而整个楼被分成了6套独立的公寓,他所住的地方是那栋房子的阁楼部分。
他认为这样的地形会抑制他那情不自禁的杀人念头,不过,起码有3起杀人案再次在这里发生了,他的公寓的局限性也成为了他如何放置、处理尸体的难题。
在新公寓的第一个受害者是约翰·霍莱特(John Howlett),尼尔森经常叫他卫兵约翰,他们是在酒吧里的一次聊天时认识的。
过了一段时间,当尼尔森独自一人在酒吧喝酒的时候,约翰走了进来,并且认出了他,两人聊了一会儿之后,他们俩决定到尼尔森的公寓去坐一下。
两人到了公寓后就喝了起来,约翰顶不过酒劲,爬到了尼尔森的床上,尼尔森想让他离开,但是约翰却拒绝了。
尼尔森再次发作,他找来了一条用来装饰椅子的皮带,然后试图扼死约翰。
其实他很害怕约翰会反抗成功,所以他用劲了吃奶的力气来拉紧皮带。
脑部缺氧的约翰一会儿就失去了知觉,可是尼尔森却却不敢大意,他一直拉紧皮带,直到确信对方的确死了为止。
尼尔森颤抖地扛着对方的尸体到另外一个房间,他忽然意识到对方仍然活着,立刻再次把皮带绕在约翰的脖子上,然后死死拉紧了2到3分钟。
难以置信的是,约翰仍然还有心跳,于是尼尔森将其带到了浴室,打算溺死他,就这样,尼尔森把他泡在满水的浴缸里一整个晚上。
第二天尼尔森一边盘算着如何处理掉约翰的尸体一边把它塞进了壁橱里。
恐怖阁楼他打算将其尸体切成小块,然后冲到厕所里。
因为等一会他的朋友会来拜访他,所以他非常匆忙的处理着尸体。
将肉块冲到下水管道里花了比他预期还要长的时间,然后他把脑袋、手和脚一起放到一个大锅里煮,等到骨肉分离的时候,他便把这些东西放到垃圾袋里,一些稍大的骨头他直接就丢到了花园栅栏之后的垃圾堆中,其他部分则撒上食盐,然后贮藏在盖着红帘的茶叶箱里。
第二名受害者是阿奇巴德·格雷汉姆·艾伦(Archibald Graham Allan)。
尼尔森给他做了一个煎鸡蛋卷,后来他回忆到,想杀艾伦的念头是忽然出现的。
“我注意到,他在吃煎鸡蛋卷,一大块蛋卷挂在他嘴边,忽然我觉得他像失去知觉、昏过去似的。
”尼尔森就有想扼死他的冲动,不过他的记忆中并没有杀死他,尼尔森认为是蛋卷卡住了他的脖子导致其死亡的。
“如果是蛋卷杀了他,我怎么会知道呢!
”因为蛋卷不会在脖子上留下红色的印记,所以尼尔森并不认为那个人是他杀的。
(品客语:原文也没有说这个人是怎么冒出来的,也许是那个来访的客人?
也真够倒霉的……)事后他把艾伦放到浴室,让尸体在那呆了三天,然后就像处理约翰的手法把尸体给支解了。
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受害者是20岁的史蒂文·辛克莱尔(Steven Sinclair),他经常磕药(指吸毒)然后游荡在莱切斯特广场,1983年1月23日,辛克莱尔的一些熟人看到他被一个陌生人带走。
尼尔森把他带进家后,把他放在椅子上,然后还很有“情调”的打开了音乐,慢慢地,辛克莱尔在椅子上睡着了,尼尔森便到厨房里找了些粗绳子,可是绳子太短了,于是尼尔森便把领带绑在那条绳子上。
他找来别的绳子,将辛克莱尔结实地绑在载椅子上,并且不停的给他灌酒。
一切都就绪了,辛克莱尔一生的痛苦即将结束。
尼尔森确定了辛克莱尔昏睡过去之后,用“领带绳子”把他扼死,他只有一些很轻微的反抗,随后就完全失去了知觉。
尼尔森靠近他的耳朵旁,对他轻声道:“现在没有人可以再继续伤害你了。
”事后,当尼尔森解开绑在辛克莱尔身上的绳子时,忽然发现辛克莱尔的手腕上有刀割伤口——他曾经试图自杀。
将尸体洗干净后,他把尸体放在了床上,然后找来两面大镜子,放到床边,并脱掉了自己的衣服,这样他就可以看到两人的裸体重叠在一起了。
这时候,他忽然感受到了死亡和生命的真正意义。
尼尔森不停地和尸体轻轻细语,没人知道他说了些什么,小狗这时候也跑了近来,不停地嗅着辛克莱尔的尸体,尼尔森也用双手捧起辛克莱尔的头部,亲吻它。
当然,他不会知道,他最喜欢的这些尸体,恰恰在日后出卖了他,并且为警方提供了线索。
尼尔森失误
尼尔森最后支解的尸体是史蒂文·辛克莱尔的尸体,尼尔森采用了和以前一样的处理方法:将头、手和脚放到锅中煮烂,然后再放到塑料袋中。
有一袋藏到了卧室里的文件柜,另外两袋则放进了茶叶箱中,人体的器官和尸肉则通过厕所排了出去。
尼尔森也许也把一些大的残肢清理到垃圾堆中,因为有人在他住处不远附近发现了一个破损的袋子,里面看上去像胸腔和脊椎的东西,过了一阵那个袋子就消失了,但没有人去报告警察,也没有人将这个袋子与尼尔森扯上任何关系。
其他5位住在23号卡内利花园的房客,没有人与尼尔森十分相熟。
在二月的第一个周里,有人注意到楼下的厕所被堵了,他试着用酸来清洗堵塞的下水管道,但没有用。
其他的厕所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但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尼尔森的厕所。
于是房客们请了一位水管工来检查,但他用劲了浑身解数也无法解决,没有办法,他找来了一位专家。
尼尔森害怕他的行为会被楼下的问题被所揭露,所以他不敢再往下水道里排泄尸肉了,于是他把其他没有处理的部分一起连同辛克莱尔的头装到了塑料带里,然后把他们锁到了壁橱里。
两天之后的晚上,一家叫戴洛罗德的公司来检查下水管道所遇到的问题。
他们决定到地下检查,一名叫迈克尔·卡坦(Michael Cattran)的技工被派到房子的下水管道系统里检查。
他察觉到了一些特殊味道,卡坦相信这些味道是从一些尸体上发出的,也许是老鼠、也许是其他小动物,但他不会想到是人。
他发现了下水道的地板上沉积了大约8英尺厚的淤泥,在淤泥上,部满了尸肉,大约有30-40快散落的尸肉。
这些是从房子的水管排出的,他立即报告自己的上级,在打电话时,房客们都围在电话旁,其中也包括了尼尔森,卡坦提出想去报警。
不管怎么样,公司需要仔细的分析,他们希望在白天的时候能借助光线来重新探察一遍,卡坦把尼尔森和其中一名房客叫到室外,一起去看那些极度腐烂的尸肉。
尼尔森回到公寓后,曾经想过要将那些肉偷出来,然后替换成从商店里买来的鸡肉,他也想到过要自杀。
他就这样一直坐在公寓的地板上,不停的喝酒,当然,他并非独自一人,因为在他的公寓里,还有另外三个被支解的受害者。
楼下的房客也注意到了尼尔森最近奇怪的行径,当卡坦回来,发现下水管道被清理干净后,房客告诉他他们的怀疑。
卡坦最终还是在下水管道里发现了一块又脏又臭的尸肉,于是他们马上报了警!
在1983年2月9日,上班时尼尔森告诉他们的同事:“如果我明天不来上班的话,我要么就是病了,要么就是死了,或者我会蹲在监狱里。
”说完,他的同事们都哈哈大笑。
的确,尼尔森的预感的确没有错,当他经过黑暗的走廊时想要回到自己的公寓时,他发现有三个人在那里等着他。
侦探长杰伊(Jay...)告诉他他们来找他是因为下水道的问题,人类的尸体堵塞了下水管道。
尼尔森很惊慌的叫了一声,然后问道:“那,那些尸体从哪里来的?
”警方指出,这些尸体唯一的可能,就是从尼尔森的公寓排出来的,然后又问到其他尸体的事情。
尼尔森放弃了,他说他会跟他们到警察局。
他知道自己的被捕后的权利和自己无法洗清嫌疑,于是他想告诉他们一切,告诉他们那些另人作呕的细节。
当尼尔森坦白的越多,警察们就越加意识到4年前已经放弃的许多失踪案和他都有关系。
后来他们在尼尔森的壁橱里找到了那些装着男性尸体的袋子,里面的尸体都不同程度的腐烂了。
他们带着尼尔森到太平间去认尸,尼尔森告诉他们去检查自己浴室的抽屉,在茶叶箱里他藏有尸体。
他同时还告诉他们他在以前的公寓同时也杀害了许多人“十二个或十三个”他说。
他还承认他曾经谋杀另外七人,但是都没有成功。
后来在警察局里,尼尔森还透露:“受害人一般在喝酒后浑身都很脏,所以我得在他们死后帮他们洗澡,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尼尔森随后便开始道出详细的杀人过程,他的正式讯问于2月11日开始,一共用了一个星期,总共累计时间达到了30个小时,在审讯过程中,尼尔森十分配合的告诉警方自己的杀人手法以及帮助警方辨别受害者的尸体碎片,而且是不需要任何提示的。
他忽然好象良心发现一样,对警方的审讯从不离题,也不乞求同情,但是他却对自己所做的事情一点也不后悔。
他曾经接受过的警察训练也帮助审讯人员寻找证据便捷许多,他还告诉他们起诉方需要什么样的证据才可以起诉他。
不过,其实私底下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却十分的害怕。
由于尼尔森的合作,使得警方可以找到不同的尸体碎片,并且将其重组成受害者的躯体,这其中包括许多类似对史蒂文·辛克莱尔采用相同手段切割下体分尸方法的残片。
每确定一个受害者的身份,警方就可以多加一条谋杀的指控。
他同时也带着警方到梅尔罗斯林荫道195号,去指出哪里他曾经埋藏了尸体,哪里他曾经生火焚烧尸体。
一个名叫罗纳德·T·莫斯(Ronald T. Moss)的律师被法庭指派去为尼尔森辩护,他参与了警方对尼尔森的审问,而且他对尼尔森能够记住所有的细节表示高兴,他相信这会减轻他的判刑。
有个警员曾经形容尼尔森是一个超级变态狂,是完全而已的谋杀!
但尼尔森反击道:“我只是想交个朋友,我希望一切都会使我变得更加开朗。
”随后,他将自己所做的一切写成了一本类似回忆录的形式,并且交给了一位名叫布赖恩·马尔斯特(Brian Masters)的年轻作家,他将尼尔森那散乱的回忆录整理,并发行。
马尔斯特说“尼尔森的第一次杀人,记得十分的清楚,我相信这表示了他对自我的反省,而且这也是犯罪历史上少有的详尽案例。
”在叙述完供词之后,尼尔森被转送到布列克斯顿监狱,并且在那里等待着他的最后判决。
他对后来各界的疯狂报道感到十分有压力“没有人相信我只是一个正常人”他沉思道“我正等待着一个无法抗拒的最终判决。
”许多年轻的男性,其中也包括女性去过尼尔森的公寓,而且平平安安的回来了,但是有小部分人遭到了袭击,并且设法逃跑,在受到袭击并逃跑的人中,只有一部分人报了警。
警方正在搜索其他幸存者的时候,尼尔森自己宣称,有7个人他没有杀害或杀害未遂,有一些是把他击倒后逃脱,有的是他将对方扼昏了后又改变了主意,将对方放了。
他只能回忆起其中4个人的名字,他们的其中三个日后在法庭上对尼尔森做不利证明。
1979年10月,安德鲁·何曾经向警方投诉,说尼尔森企图袭击他,但他不愿意做任何笔录或愿意出席在法庭上对他的指控,所以这个案件就不了了之了。
也许何不希望让别人知道他原本希望能与尼尔森玩SM游戏吧!
差不多一年之后,道格拉斯·斯图尔特(Douglas Stewart)声称尼尔森袭击了他,他在椅子上睡着了,他后来发现自己的脚被绳子绑住了,然后尼尔森用条带子紧紧的勒住了他的脖子,他奋力反抗,挣脱了束缚,将尼尔森踢倒在地,而后者叫他离开。
1980年8月11日凌晨4点,他叫警察到梅尔罗斯林荫道195号,但他们注意到举报人当时喝醉了,当尼尔森开门后,很惊讶他们所说的,警方认为这只是个同性恋人之间的纠纷,所以就没有再理会下去,斯图尔特也就此没能起诉。
尼尔森住在卡内利花园有1年半,期间他杀了3个人,但他也许会杀更多的人。
扭曲心理 1981年11月23日,是尼尔森36岁的生日。
他带了一个名叫保罗·诺比斯(Paul Nobbs)的19岁的年轻同性恋学生回家,并且与他一起饮酒。
凌晨2点半,诺比斯因为剧烈的头疼而醒来,随后又再次睡了下去,清晨6点,他起床后到厨房里,对着镜子,他发现脖子上有道红色的印记,他的眼球里充满了血丝,脸上也有瘀青,尼尔森后来建议他去看医生。
后来在一家大学的附属医院里,医生告诉他脸上的瘀伤和脖子上的红色印记是因为有人企图扼死他所以留下的,但他没有将这件事情报告给警察。
在他之后的受害者是约翰·霍莱特,他也是尼尔森搬家后的第一个受害者,他没有能逃出。
就在那年的新年夜,尼尔森的邻居邀请尼尔森到他的公寓去做客,期间尼尔森喝得很醉,他们都以为尼尔森和另外一个酒友回家了,忽然!
他们听到楼上有吵闹的声音,一个人迅速跑了下来,然后夺门而出,那时候他全身都湿透了,这个人叫小泽利光(Ozawa Toshimitsu)。
随后他告诉警察,说尼尔森企图杀死他,小泽声称他用一条带子绑住他的手,但估计是警方以醉酒为由,没有继续调查下去。
1982年4月,他邀请了一位21岁名叫卡尔·斯托特(Carl Stotter)的drag artist(我找不到汉语里合适的一个翻译,如果解释的话,就是那种在夜总会表演男人穿上女人的衣服、戴上假头发,然后唱歌跳舞或模仿某著名女星的那种人,在拉斯维加斯有很多这样的演员。
)他们和以前一样,都是喝到趴后,上床睡觉,尼尔森总能马上醒来,然后企图扼死他。
忽然斯托特醒来了,他无法呼吸,他尝试叫尼尔森来帮他,但是不起作用,随后把他抗到装满水的浴缸中,将他丢到水里,直到斯托特向他求饶,但仍然没有停手。
尼尔森认为他已经死了,然后把他扛到沙发上,这时候小狗比利皮跑了过来,并且不停的舔斯托特的脸,尼尔森意识到对方仍然活着,他做出了一个在我们看来很惊人的举动,他抱着斯托特的身体,直到斯托特恢复直觉。
后来尼尔森告诉他,他刚才喉咙被睡袋的拉练卡住了,而斯托特也这么认为,他还把刚才的经历归结为噩梦而已。
事实上他后来还答应继续与尼尔森约会,但他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履行承诺,最重要的是,他没有向警察报告在尼尔森家发生的这些奇怪的事情。
人物经历孤独童年
尼尔森相信他的问题可以追溯至当他小时候看到祖父尸体时的精神冲击。
尼尔森于1945年11月23日出生在苏格兰的菲拉瑟堡,他是贝蒂·尼尔森(Betty Nilsen)和奥拉·尼尔森(OlAV Nilsen)的独子。
可是,这是一个不幸福的婚姻,夫妻经常爆发冲突,而冲突的主要原因是丈夫奥拉的酗酒和常常不回家。
当贝蒂与奥拉离婚的时候,整个婚姻一共维持了7年。
因为丈夫不再提供生活费用,所以她与自己的儿子丹尼斯搬到了她父母的家,在那还有丹尼斯的2个兄弟姐妹。
孤独童年年轻的丹尼斯特别喜欢他的祖父安德鲁·怀特(Andrew Whyte),但当丹尼斯年仅6岁的时候,安德鲁就去世了。
在没有预先告诉他的情况下,丹尼斯的妈妈就带着他去看祖父的尸体,当在看到尸体的那一刹那,一种可怕的感觉蔓延到他全身,事后他说,回想那个时刻,真的感觉到体内弥漫着死亡的气息。
当丹尼斯八岁的时候,他差点在海里淹死,但幸好被一个在沙滩上玩耍的大哥哥救了起来。
后来那个救人的男孩脱掉了丹尼斯的衣服,并且对他进行手淫,这点可以从事后尼尔森醒来后发现自己的肚子上有些白色粘稠物质可以证实。
两年后,他的妈妈再婚,从此他就变得冷淡和孤独。
以后,他母亲生了4个小孩,这使得她无暇估计丹尼斯。
他从来不表现出愤怒,伤害小动物和其他小朋友,也从来不是一个好斗的人,但是就这样一个普通的小男孩日后变成了一个变态杀人狂。
事实上,那时候的他对恐怖的东西仍然会害怕,例如他人的尸体。
一次,他帮助搜寻一个失踪的男人,他和他的朋友在河岸边找到了那男人的尸体,那人在晚上迷路,然后不小心掉进河中被淹死了。
这让他想起了祖父的尸体,那时候的他还无法了解死亡和永远离开人世的概念,不过,他感觉到了一种奇怪的隔阂感,也许是关于生与死的,可是没有人知道……直到成年,他都还没有一次与异性特别深入的接触,但他却十分有方法来吸引别的男孩子,那时候的尼尔森还很纯洁。
他还曾经趁着他兄弟熟睡的时候,企图看的全裸的样子,可是不小心惊醒了他,所以没有成功。
部队生活
1961年,他应征入伍,在军队里他是一名厨师,在军队里,他学到了正规的屠宰技巧。
在部队里,他开始用酒精来逃避他的孤独感,尽管是尼尔森自己与他人保持距离的。
在服役的几年中,他得到了一个自己的单人间,他就经常面对着镜子,尽量不让自己的脸映射到镜子上,然后他假装失去知觉的样子,再想象自己扮演另外一个人,帮另外一个角色进行手淫,借此来性幻想。
在服役期间的最后几个月,他遇到了一名叫布赖恩·马斯特斯(Brian Masters)的男子,他们发展出了一段很亲密的感情,尼尔森认为自己缀入爱河了,就开始追求他,但他并不是同姓恋。
马斯特斯为了躲避尼尔森,就让人骗他在回家的时候出意外死掉了。
这对于尼尔森来说,是一个十分巨大的打击,于是他毁掉了自己拍摄的录象,而那原本是要给马斯特斯的。
1972年,他参加了警察培训,想成为一名警察。
他回忆到,那时候他在太平间里看到了一具尸体,他没有感到任何的害怕,并且还对尸体是非着迷。
不过,他还是没有能成为一名正式的警察,一年后他获得了一个负责工作面试的职位,而这个工作一直持续到他被捕。
尼尔森在那又遇到了一个年轻人,叫大卫·帕因特(DAVid Painter),帕因特一直想找一份工作。
面试后,尼尔森在街上碰到了他,于是便邀请其去自己的公寓。
不知道他们干了些什么,只知道后来帕因特爬到窗上睡觉了,当他醒来的时候去找尼尔森,他希望尼尔森可以帮他拍张照片(也许是同性恋照?
我也不清楚,原文没仔细交代,大家自己YY吧哈哈),结果不知道是碰倒了什么,还是怎么的他居然受伤了,帕因特立即被送往了医院,而警方只是问了尼尔森一些问题后就把他放了。
随后他便陷入了搭便车似的感情问题,他所交往的人都是很短暂,或只停留在表面关系的。
他希望能够找到一个能够维持长久关系的感情,他甚至可以把自己的全部交付给他人,但前提是那人也可以把自己的全部交付给他。
他的“镜子情节”越来越加深,他自己不断的幻想更多奇异的情节……他认为自己的第二角色是一具尸体,他为了使得效果更加逼真,他甚至还在故事前化装,涂上假血,让第二角色看上去像是被谋杀的一样。
他幻想着有人带着尸体去焚烧掉,或者与尸体发生亲密的关系。
在1975年,他搬到了位于北伦敦的梅尔罗斯林荫道195号,他的房子是套带花园的单层公寓,与他一起搬进去的还有室友大卫·加拉奇(DAVid Gallichan),他否认自己和尼尔森的朋友关系是基于同姓恋的。
他们买来了一只小狗狗,叫比利奇,另外还有几只猫(加菲猫和笨狗……)。
两年之后,他们因为各自不同的性格,使得双方都不能忍受,于是尼尔森叫加拉奇搬出去。
后来,无论如何,尼尔森再次感到了孤独的恐惧。
后来他写道:“孤独,是一种长期的,不能忍受的,痛苦。
(联想起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为了逃避孤独感的袭击,他将整个人都投入了工作当中,变得更加的呆板,变得更爱酒精,变得靠电视节目来躲避孤独……尼尔森的杀戮就是在加拉奇搬出公寓1年半后开始的。
大审判
在等待法庭审判的过程期间,尼尔森决定放弃使用法律援助的权利,但他们没有采纳,仍然指派罗纳德·莫斯为尼尔森的律师。
在即将开庭的前几天,他马上炒掉罗纳德·莫斯,而去雇佣拉尔夫 ·哈恩斯(Ralph Haeems)。
被告方的律师将尼尔森定义为精神变态,以减轻惩罚,而另外一方的律师伊万·劳伦斯(Ivan Lawrence)指控尼尔森犯有谋杀罪。
当展示出在犯罪现场的照片时,许多人都感到不舒服,真不知道受害者的家庭是否愿意原谅他的行为。
他将自己所有的回忆写满了50本笔记本,以此来帮助警方检举他。
同时他还画一些很简单的黑白线条画来展示他是如何处理受害者的尸体的。
在审判期间的其中一个晚上,尼尔森居然写下这样一段话“我会判我自己很重的罪,比你们任何一个法院所判的都要重。
”尼尔森被指控6项杀人罪以及2项谋杀未遂。
艾伦·格林(Alan Green)是检举人。
他认为,尼尔森在杀人的时候完全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也就是说他在有意识或正常意识下杀人的,所以要判他有罪。
他的证据主要是因为尼尔森告诉警方那很详细的供词,辩方要求对尼尔森进行精神分析。
法庭于1983年10月24日开庭,尼尔森在法庭上为自己无罪进行辩护。
格林描述了尼尔森被逮捕那天早晨的情形,但陪审团更注意的是那些恶心的尸体照片。
随后格林又提起谋杀未遂的案例来转移陪审团的注意力。
给尼尔森做不利证明的分别是保罗·诺比斯(Paul Nobbs)、道格拉斯·斯图尔特(Douglas Stewart)以及卡尔·斯托特(Carl Stotter),尼尔森企图使陪审团不要相信他们的证词,他告诉他的律师关于他们证词中有很多部分有问题。
他说斯图尔特在在所谓的“袭击”后还去喝酒,而斯图尔特也无法解释清楚尼尔森指出的漏洞。
在起诉期间,辩方律师还将润色后尼尔森的故事卖给了新闻媒体。
诺比斯在陈诉证词时,承认了他与尼尔森在某个晚上发生了性关系,而且那个晚上他们相处得非常融洽。
斯托特则被法庭那严肃的气氛搞得很害羞也很害怕,他说尼尔森十分友好和热情。
不过事后他表示,他这么说完全时因为被辩方恐吓下所说出的。
尼尔森的供词被警方很仔细的在法庭上阅读,而阅读这些资料就花了4个小时。
随后他们将证物一一展出,包括煮头、手、脚的大锅;切尸体的切肉板,还有一套属于马蒂尼·杜菲里的刀具。
辩方证人詹姆斯·迈克基恩博士(Dr. James macKeith),向法庭列举出了许多种类的病态人格,而他声称尼尔森也是其中的受害者。
他形容了尼尔森如何被生活中的种种问题和关系折磨,以及他童年的生活经历。
他的精神很多时候无法控制他的行动,所以他认为应该减轻部分法律责任。
精神病学者形容尼尔森的性刺激大部分是由失去知觉的肉体而产生,同时他也很自大、轻狂,而且经常酗酒。
在对同类的感官认识上,有很大削弱,所以他不会知道他为什么要杀人,也无法意识到他做的事情是危害道德和侵犯法律的。
在紧张的交互讯问中,迈克基恩被迫收回了关于减轻部分法律责任的看法,迈克基恩说这也没什么,一切由法庭决定。
第2位精神病学家帕克里特·格维博士(Dr. Patrick Gallwey),他诊断尼尔森为“边缘人格冒充了其正常的人格,这是一种病态的人格”。
他经常自我陶醉并且孤立自我在自己的世界里,也就是说他经常会因为自己的世界与外界发生冲突时会偶然发生精神分裂的现象,不过他大多时间里能控制住自己(这也是他为什么不伤害周围熟人的理由吧——品客按)。
所以他认为,尼尔森的犯罪并非是蓄意或有预谋的犯罪。
不过陪审团都对格维那些难以理解的医学行话和属于搞得头大。
持反对态度的心理学者保罗·布沃登博士(Dr. Paul Bowden),他花了14个小时与尼尔森接触,比其他的辩方学者都要多。
他认为其他学者的证词并不准确,他认为尼尔森完全有能力控制自己的行为。
他觉得尼尔森这个案例很特别,他应该是精神变态,而非精神混乱(冲突),但是他并没有很清楚解释自己与其他学者的不同观点。
在最后讨论期间,法庭告诉陪审团不要理会那些医学行话,应该更注重尼尔森的罪恶源头是否是精神变态。
陪审团于11月3日也就是星期二决定休厅。
第2天上午11点25分,法庭宣布陪审团的大多数达成了一致,只有2人在诺伯斯的谋杀案上有不同意见。
4点25分,他们宣布:尼尔森,有罪。
法庭判决 最后法庭判决尼尔森终身监禁,25年内不得假释。
宣判那年,尼尔森即将满38岁。
尼尔森在位于约克夏郡东瑞丁的最高安全级别监狱——福尔苏顿服刑。
2003年,司法审查系统决定不允许他出版自己名为《弱水三千,只取一男》的自传,尼尔森正等待着欧洲人权法院的裁决。
天哪………这真的….将大快人心的结局转变成了仿佛一个干燥恶心的东西依旧在喉咙,仿佛吐出来但又仿佛从未消失…..大卫演出了一个不知理由的疯狂的杀人犯,身如一个黑色的泥潭,他靠在灰白的墙,却让人忍不住想猜测他在思索什么,这正是我们不知不觉陷入他的陷阱,相信他的真实…不要共情罪犯…这是最大的罪孽,但在这部剧里,难以有一个观众不去猜测共情“他到底为什么杀人”,难以有一个观众去质疑他的真实…甚至有巨大的魅力…这是最可怕的一点…所有人认为他是个 “普通人”。
警官不断的推进案情,却被影响乃至焦虑,被所有人质疑,最后依旧未寻得那“15”人;作家本为了寻找真实,到头却开始质疑自己的逻辑;痛苦的受害者本是正义的一方,却被迫撕开伤口,承受偏见与斥责……最后的最后,没有死刑,没有忏悔,更没有真正所有人的伸张正义和大快人心。
只剩下真实的不快,和那些被揭开伤疤的,那些被他所蛊惑的,那些失去重要之人却依旧无法讨回真正公道的….痛苦的却又一生被斥责偏见的人…..一片狼藉,万人痛苦…绿调的罪犯却还在沾沾自喜,甚至洋洋得意。
全片没有营造任何恐怖血腥镜头,甚至连验尸这些镜头都是一笔带过,但那种不寒而栗的感觉却是无处不在,David Tennant让我觉得他就是Des本人,那种傲慢,对警长的态度也是高高在上,对于自己的犯罪过程的叙述就好像是今天做了什么菜,庭审中冷漠的重复了好几遍not guilty,还有对逃离他毒手的幸存者冷静在纸上记下反击点并拿给律师的时候,汗毛都竖起来了!!!
根据真实事件改编这几个字实在是太可怕了!!!
相对来说没有想象中那么精彩。
但是DTT真的演的太好!!
之前就很喜欢看《心灵猎人》,不得不承认的确有一部分猎奇的心理。
但除此之外,也是想看看,影视剧究竟会如何表达这一类人群。
Des冷静,理智,甚至文质彬彬且有礼貌。
他的另一面是毫无人性,冷酷,对生命绝对的漠视。
这样的一个人究竟是如何造就的?
想到去年的台剧《我们与恶的距离》,里面的人权律师苦苦追寻的就是这些缘由。
不是要开脱,而是从根本上去解决一点点。
看完这三集,其实我们与Des一样可能没有答案。
那些所谓童年的阴影也不知真假,精神疾病也若有似无。
可能这一切的原因就是,没有原因?
最终陪审团一锤定音,可有些受害者的家属却还是会一生难安。
不是所有的谜团都会揭开。
影片开头就是失业、流浪、暴力、犯罪,不是什么善茬儿,整个环境十分混乱,光线阴暗、浑浊。
随后是我们的主线故事,画面一下子明亮起来,色彩分明。
一个小区报案,在下水道发现了人骨头。
警方通过调查,将嫌疑人逮捕。
本来嘛,杀人狂要么是看着就不好惹,要么就是一副处变不惊但总感觉有点奇怪的样子。
我们这位丹斯先生倒好,戴着眼镜和围巾,挺斯文的,而且言谈举止间没有丝毫突兀。
再加上他十分坦然地承认了自己的罪行,那语气就好像在说自己吃了饭没有一样。
让我们不禁感叹,这个男的,有点东西。
整部剧集,就是在杀人犯这样一个让人毛骨悚然的存在,和丹斯如此寻常外表下潜藏的高智商之间的冲突,让我们分外想要看下去。
警方这边,还是中规中矩,以及让我们感受了一把在官僚体制下,对正义的追寻是如何艰难。
根据丹斯的口供,一共有15个被害人。
我们的警官男二,不停地找呀找,好不容易找到了6个。
这时接到上级通知,可以移送检察院起诉了。
男二肯定不服啊,好不容易查到这儿,怎么就半途而废了呢。
况且,当初警方面对那样大的批评和舆论压力的时候,不也是老子跟手下拼了命地查案么,现在说不查了就不查了。
原因其实很简单,一开始那样信誓旦旦、大张旗鼓地查案,一方面确实这个案件很恶劣,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给公众们一个交代。
可现在已经掌握了足够入罪的线索,也就可以了。
况且,你们专案组每天要吃这么多经费,这谁顶得住啊。
现实,就是这么直接、残酷,以及不留情面。
关于丹斯为什么要杀人呢,剧里面没有明说。
愈是这种要观众去分析的手法,人物的形象就愈是让人深刻。
丹斯被关押期间,他有且仅有、要且仅要一位作家来探监。
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炫耀欲也好,还是想找个人说说话也罢,通过作家的笔,我们更能了解他的内心。
当他谈起自己童年的创伤时,作家怒了。
他认为丹斯不应该把自己杀人归咎于此,他没有资格去评判甚至决定一个人生死。
这是片中为数不多的上升到哲学高度的探讨。
最后的庭审阶段,辩方当然会主张丹斯实施犯罪时无法控制自我。
而控方,除了丹斯不可信的证词以及间接的物证之外,没有其它强有力的证据。
于是他们决定找证人出庭。
如果证人的出现不是为了被辩方打翻在地,那将毫无意义。
唇枪舌剑,哑口无言。
还是挺精彩的。
不过陪审团最终裁定丹斯是有罪的。
除了以上这些,还有媒体为了博眼球的几近无耻;作家跟丹斯之间冗长却又必不可少的聊天;和被害人以及其家属找到警方,平静地回忆受害的过去,情绪逐渐崩溃。
是的,整部剧就是看起来很平静。
没有过多的背景音乐,没有那些花里胡哨的渲染,就是平静如水般地不断流动、发展。
这平静,就跟我们的现实生活一样。
况且,这本身就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
看似波澜不惊,实则到处都是暗流涌动。
一不小心就翻了船。
因此,也更让人不寒而栗。
真人改编的。
论剧情没有心灵猎人好看的。
因为剧比较短,没有展示太多血腥场面也没有除罪犯外警察和作家的个人生活描写。
比较单一。
有意思的还是真人故事的部分。
看了一些影评。
关于这个罪犯的童年。
他对于祖父尸体的感受。
他曾经的溺水后被救起的人疑似性侵的事情。
原文中是说救起的男孩对着他zi慰。
他的同性恋取向。
再看他的犯罪。
把人勒死后脱去衣服洗澡。
然后和尸体共处一室,说话抚摸,甚至也对着尸体zi慰。
对于镜子的一种着迷。
他可能不是精神病,但他真的是心理学意义上的变态人格啊。
但并不是说就是因为他看到了祖父的尸体。
他被溺水后救起,就一定会成长成这样的。
还有他的父母他的家庭。
各种因素累积成了他这样一个怪物。
killing for company。
里面也有一种扭曲的可悲可怜。
Des一案其实也是一出时代悲剧——想说说“同性恋”这一词在这一事件中的意义。
我是先在油管上看犯罪纪录片刷到的专杀年轻男性的连环杀人犯Dennis Nilson,觉得长相十分像David Tennant,结果在评论区看到事件改编的《Des》这部剧名,提到证人之一Carl Stottor已经去世了,基本上是drank himself to death,决定找来看看,才发现居然真的是DTT饰演的Des。
可能因为看了纪录片有先入为主(纪录片是围绕两个和Des有过交集的同性恋者的采访展开的),我一直在寻找这个事件对于八十年代同性恋的影响。
很遗憾,剧中唯一明显点到的,只有Carl走出法院时,人群中冲他喊出的那个声音:“He should've have killed you, you queer!”这是Carl的真实经历,他在事件后的采访里有提到。
他还说,那时当他走出去,有人甚至“spat on him”。
在当时,媒体,报纸,乃至整个社会,对于同性恋都持有负面态度,因为他们是“clandestine”、“closeted”,“hidden in the dark”。
同性恋中也确实不乏较为混乱的性行为与诸多毒瘾患者,加之deviated from social norm,向来是被demonized的群体。
因此在当时,许多报纸将报道重点放在“同性恋”这一词上,似乎在试图证明,这类人身上萦绕的,除了病态与恶心之外,还有着更大的罪恶——谋杀。
有些人甚至认为,Des固然罪恶,但他的受害者,也同样活该。
可在当时社会,同性恋人群,根本就是最为vulnerable的人群之一。
为何很多同性恋少年、青年,沦落街头,坠入毒瘾,根本原因是社会的不接受、家庭的不认可,导致其无法安生,需要从原生家庭中逃出去,找到一个落脚的地方,一个同性恋者之间相互抚慰的地方,一个可以让他们get high and forget about everything else的方式。
(当然另一部分原因也有七八十年欧美社会的sexual liberation movement。
)像这样无家可回,也没有人理解的人群,很容易为了一口饭,一口烟,而轻信一个施舍“善意”的人,并最终成为evil的受害者。
Carl,这个被Des杀了一次又救回来的青年,在酒吧遇见Des时,刚和abusive的前男友分手,很迷茫,很无助,had nobody to turn to,而Des接近他,倾听他的故事,安慰他,甚至对于他前男友对他做的事发出了“That's terrible”的评价。
对于这样一个温暖的、友好的形象,年轻又处于人生低谷的Carl当然轻而易举就产生了依附与信任。
连在后来的采访里,Carl也说到,他觉得他和Des之间是先有着一定的attraction,之后才有后来的谋杀未遂,提到“love and hate go hand in hand”,后来甚至还给在狱中的Des写过信,询问他为什么会选择自己下手。
心理学家对此行为的分析,是说被害人,很多情况下都想要问清楚缘由,是不是自己比较特殊,才受到了加害方的“青睐”。
但多数情况下,他们并不能找到答案,因为像Des这样的杀人犯,很多时候选择下手的对象完全是随机的,没有特殊缘由。
而当被害人找不到答案,或者意识到自己只是一个随机的目标,毫不重要时,时常会有强烈的失落感。
Carl在说到Des给他的回信时就说到,Des在信中十分vague,unspecific,可能对于Carl完全没什么清楚印象了。
说到那里Carl笑了,不知道是自嘲还是悲哀。
Nilson的事一直影响着Carl,他不敢天黑了出门,不敢去夜店酒吧,更不敢接受陌生人的邀请。
他说,作为一个同性恋,却又畏惧男人,但又能怎么办呢,这就是他的现状,他无法改变了,他情愿呆在家里和自己的猫一起。
他甚至说到,不知道Nilson救回自己究竟是不是好事,有时他希望Nilson当初杀了他。
我感到很悲哀,就好像剧里Des说的那样,“人们只会关心死去的人”。
而对于那些活着的,可怜的人们,该饿死街头的还是会饿死街头,该OD的还是会OD,该被社会treat like shit的还是会被treat like shit。
人们为evil感到好奇、猎奇,产生前所未有的探索欲,也为死去的人们产生仿若真切的同情与哀悼,可对于那些活下来并背负重担与阴影艰难存活的、无辜的人,却似乎永永远远地遗忘了,让他们始终在过去的haunting之下,自生自灭。
在真实的事件里,Des有一个维持了四年多的“伙伴”,Martin,也是一个这里跑跑那里晃晃的drifter。
在Des犯下谋杀的那四年中Martin时常拜访Des,他形容Des很风趣,很健谈,像个兄长的形象,但他知道自己不可能爱上他,可以跟他上床,但“that's it”。
他从未发现Des的杀人行径,只知道他有装死的癖好。
而当Des被捕后,Martin和Des的关系被发现,他被报纸成为Des的“homosexual lover”,更有许多人猜测,他和Des认识那么久,肯定知道些什么,不可能脱得了干系。
Martin的生活,用他自己的话,也在Des被捕后彻底改变了。
人们的猜测,恶语相向,甚至有抱着病态的心理接近他,想要“了解和杀人犯做情人是什么滋味”。
但这些也都是最为浅薄的了,Martin说,他“has lost trust in everyone”,唯一信任的人只有自己的母亲,而在Des事件之后,他的母亲对他变得很冷淡,这种冷淡一直持续到她去世,母子之间的关系再没亲近过。
这让我觉得很压抑,无比压抑,一个人在开始怀疑世界的时候,连最亲密最重要的人也开始疏远他,那这个世界留给他的还剩什么?
而更为不幸的是,Martin说,他感到“guilty”,特别是在Des搬家时,曾提出要Martin搬来和自己同住,Martin拒绝了,而Des在被捕之后又对Martin说,如果当时Martin能和他住在一起,那之后的谋杀就不会发生,他们会“live happily ever after”。
Martin觉得,他没能在与Des的相处过程中发现异样,也因为拒绝了Des而间接导致更多的人受害,他“feel somewhat responsible for that”。
他说“I feel guilty, although I haven’t done anything”。
Des的罪恶不是Martin的错,Martin却要为此遭受外人的眼光、自己内心的悔恨,亲人关系的疏离。
在采访里讲到自己guilty时,他哭了,那一刻我觉得非常难过,he did nothing to deserve that。
至于Des为什么没有对Martin下手,心理学家说,大概是因为Martin其实算是Des唯一的朋友了。
或许吧,但真正的原因,也随着Des的死亡,在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了。
真实事件改编的影片,有时只能从几个有限的角度说问题,在《Des》这部剧里,能看到定罪的不易,看到警方与罪犯的斗智斗勇,看到上级为了荣誉下级为了正义之间的矛盾,看到对于同样一个事件每个人都在各取所需的社会现状,看到“everything’s about money”。
但看不到的,是这一真实事件对于时代大背景的影射,以及其对于像Carl和Martin一样的同性恋青年维持一生的影响。
现在的大不列颠,当然可以大言不惭地说是“腐国”,可在七八十年代,又有多少同性恋者,因为偏见、仇恨、暴力,而成为无知年代的牺牲品。
Des的所作所为,当然主要是他个人的意志和选择,但不可否认的是,当时的社会环境,给他的行径提供了温床。
试想那么多失落的游魂们,又有多少我们无从知晓的,以残酷的、绝望的方式,死在了时代的刀刃下。
而当今世界,类似的事件,是否在又一部分被社会唾弃的边缘人群身上,正在发生……
但那生涩的,尖脆的调子能使人有少年的,粗率不拘的感觉。
也正可快我们的意。
况且多少隔开些儿听着。
我们这时模模糊糊的谈着明末的秦淮河的艳迹,如《桃花扇》及《板桥杂记》里所载的。
我们真神往了。
我们仿佛亲见那时华灯映水,画舫凌波的光景了。
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
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
但最近两年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他的儿子。
我们坐在舱前,因了那隆起的顶棚,仿佛总是昂着首向前走着似的;于是飘飘然如御风而行的我们,看着那些自在的湾泊着的船,船里走马灯般的人物,便像是下界一般,迢迢的远了,又像在雾里看花,尽朦朦胧胧的。
我不知道他们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我的手确乎是渐渐空虚了。
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象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
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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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相貌平平无奇的苏格兰中年男子,戴着一副稍显老气,却很符合他小公务员身份的大框眼镜。
当他瘦弱的身影从你身旁经过时,绝不会引起你多一分的留意,他看上去实在是太普通了,与人相处时低调,谦逊,待人友好,甚至还有一点儿英国人的小幽默。
一位上世纪臭名昭著的连环杀人犯,在1978年至1983年间杀害了15位男性,他储存并随意摆弄着受害者们的遗体,为了腾出空间,他采用极其残忍的方法进行分尸,毁尸灭迹。
尽管令人难以置信,正如案发当年那些认识这位杀手并感到无比诧异的人们一样,以上的两段描述其实是一个人——丹尼斯·安德鲁·尼尔森(Dennis Andrew Nilsen)今天要给大家安利的这部剧,就是关于他的故事——《丹斯》这部英国ITV电视台的剧集短小精悍,整个故事只有三集,一经播出便收获了不俗的口碑。
剧集改编自布莱恩·马斯特斯的著作《杀人解寥》,同时还有一些针对丹尼斯的研究,以及这位杀人犯的个人供述。
可以为剧本做支撑的材料相当丰富,然而《丹斯》紧凑的叙事却没有服务于一个较为普遍的套路。
剧集直接跳过了所有的犯罪行为,终点亦是起点,丹尼斯真正的骇人之处逐渐拉开帷幕。
伦敦警局分局侦缉总警督彼得·杰(丹尼尔·梅斯 饰)一早就接到报案,一位水管工人声称在麦斯威山克兰利花园23号的下水道中发现了人体残骸。
房客丹尼斯·尼尔森(大卫·田纳特 饰)有着最大的嫌疑。
彼得和一同前来的督查史蒂夫一直等到了丹尼斯下班回家,在进入屋子的一瞬间,一股令人难以忍受的恶臭扑面而来,彼得立刻就认定丹尼斯就是罪魁祸首。
没人料到在彼得第一句质问后,丹尼斯就承认了罪行,并毫无保留地指出了屋内的藏尸地点。
一切都顺利得反常,而最令人感到不适的便是丹尼斯的态度,没有丝毫的慌张,也没有任何糟糕的谎言,满是轻松与坦然。
当坐上警车的他面对“究竟有一具尸体还是两具”的质问时,丹尼斯以你可以想象到的最心不在焉的语气说道“十五六具吧”。
短短几分钟,他的镇定自若已经显得与荧幕上的一切格格不入,不禁让每一位观众在心中发出感叹:“他绝对不对劲”。
一开始我说《丹斯》是“他”的故事其实不完全准确,至少不符合此类改编影视的传统做法。
剧集不仅回避了一切带有刺激性的血腥场景(最重口的也就是一带而过的被害者手部画面),也杜绝直观重现丹尼斯被捕之前的一切生活状态。
从被捕,到确认被害人的身份,再到最后备受关注的法庭审判,这些构成了《丹斯》的主线。
如果你预先并不了解剧集背后的真实案件,那么《丹斯》一定会为你提供一次足够紧张的观剧体验。
不断翻涌上来的悬念直到最后一刻才给人松一口气的机会。
丹尼斯被捕后的平静状态时刻流露着一种异常的压迫感,剧集对他的直观刻画来自于他与警察,传记作家等人的对话。
没有外露的暴戾与疯狂,或是明眼可见的心理创伤,他以一种抽离的状态谈论着自己的罪行,甚至为了“正义”而赶走了自己的辩护律师。
大卫·田纳特贡献了极具信服力的表演,不仅外形高度还原,举手投足间那令人不寒而栗的气场也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整部剧都找不到一个所谓的“演技爆发时刻”,一切的震撼都在平静的表面下上演。
当丹尼斯这个角色一次又一次推翻观众对他的既有认知时,他用眼神仿佛就能把人推入无尽的深渊之中,冰凉刺骨。
(怪不得有影迷将其戏称为“投胎式演技”)
剧集在时间上被框定了范围,使得《丹斯》的叙事野心被安放在展现一个尽可能完整的社会切面上。
在《丹斯》快速进入正题之前,最开始出现的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伦敦。
经济萧条,失业率激增,社会动荡不安。
满怀希望的“伦漂”们经历着痛苦的幻灭,掠过眼帘的社会图景简洁而高效的点明了丹尼斯所处的社会大环境。
案件的受害者大多都是在这一时期生活不如意的年轻男子,糟糕的社会环境与安置措施的欠缺,制造出了大量无家可归的流浪者以及瘾君子。
混迹于社会的边缘与底层的他们置身于一个没有丝毫温暖的冰冷世界中。
而“温暖”就这样成为了让丹尼斯屡试不爽的“鱼饵”,突如其来的善意与关心引诱着受害者们走入了死亡陷阱。
讽刺的是,这些受害者与加害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缺少陪伴”。
正是因为渴望得到永久的陪伴,人性中最美好与最丑恶的两面被扭曲在了一起。
正如出庭作证的幸存者卡尔的困惑一样,他甚至不知道丹尼斯究竟是他的“谋杀者”还是“救赎者”。
我们当然不必将杀人犯与社会环境之间存在的某种联系摆在其个人恶行的前面,但这也的确是一个值得思考的角度。
就如同温子仁在《招魂2》中将英国底层的现实困境融入到了恩菲尔德吵闹鬼事件中,《丹斯》中这样的多维度刻画实际也在丰满着剧中的核心人物。
身处漩涡中心的丹尼斯有着无比清晰的认知,剖析自己,审视社会,追求正义与绝对真相,了解自己的“恶”却没有丝毫愧疚,更不需要任何宽恕。
他冷静得像一位人类道德体系的观察者,只不过他自己站在了体系的外面,而这又没有掺杂着任何类似于邪教的极端思维,矛盾且难以捉摸。
利用“伦漂”们较为干净的人际关系来规避警方的注意以及在住所内连续犯案,让丹尼斯有点儿像另一个版本的“白城恶魔”霍姆斯。
但若是从“难以捉摸”这一特点来看,丹尼斯显得更为夸张。
对于受害者们,他道出了冰冷的真相:“事实是只有他们死了,才会有人关注他们的困境”。
对于边缘人的唾弃与欺凌,在如此骇人听闻的案件被揭露的同时仍在发生,也许每个人的内心深处确实隐藏着单纯且不受控制的邪恶。
然而时至今日,助长这种邪恶,并将其投射到现实中凝结成血淋淋的悲剧的社会土壤仍未彻底改变。
这种土壤甚至在一起案件的正义未得到伸张的时刻继续散发着毒性。
无论是西方社会当今面临的种种困境,又或是我们身边屡次出现的“完美受害者”等歪论,不难看到在新世纪中,根植于社会血脉中的毒瘤仍在以持续不断地搏动冲击着人类最基本的良知。
只是由于剧集的体量与选择的角度,导致以同性恋为代表的边缘人议题没有被进一步挖掘,尤其是省去了丹尼斯的同伴马丁这一重要人物,实在是有些遗憾。
除此之外,《丹斯》还借由对于警方的刻画平缓地展现了“真实世界的样貌”。
在以连环杀人犯为题材的影视剧中,抛却猎奇的犯案过程与血腥刺激的视觉画面,邪恶败露的“光辉时刻”往往是最具有戏剧性的部分之一。
无论对方是虚构的恶魔还是真实事件中的杀手,这种“胜利时刻”都是对于人性善面以及社会信任的一种维护。
而在这个真实的故事中,所谓的“胜利”在开始不到十分钟后就被草草带过了,现实世界的“胜利”呈现出了更为繁琐且令人抑郁的一面。
警方高层因为考虑资金问题,勒令彼得迅速结案,只有六位受害者的身份得到了及时的确认。
由于刻板的程序正义,受害者之一格雷厄姆无法在审判时被列入受害者名单。
时至今日,仍有数位被害者的身份无法得到确认,对于他们来说,正义仍未到来,而丹尼斯却已在2018年死于狱中。
金钱、政治、名誉,都可以大摇大摆的走在“公道”之前,彼得以及整个小队的努力都被笼罩在了一层呛人的浓雾之中。
以至于他在最后重返那座恐怖阁楼之时,哀叹自己已经闻不出那种尸体的臭味了。
丹尼尔·梅斯没有赋予这位总警督咄咄逼人的气势,在对于真相孜孜不倦的探寻中,他的脸上常常浮现出错愕与困惑的神情,无论是面对丹尼斯,还是所谓的正义。
当事件中的“正邪之争”卸下了假面,它的真面目残破而充满缺憾,是多重因素角力下的无奈妥协。
绝望与无助没有止步于某个特定的节点,在早已写就的历史中持续渗透入整个社会的毛细血管,流淌在冰冷而杂乱的小巷之中,汇聚在散发着恶臭的下水道里。
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在回应着片中人物的,我相信也是不少观众心中的那个疑问,“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发生的?
”《丹斯》尝试着给出了一个富有批判性的答案。
这剧本像是被丹斯按着头写出来的,也就是原著作者拒绝掉的那类写法。
这种题材 游刃有余 就少了点惊喜吧
不看点评还真不知道片子到底要表达啥
“他的一生 太无聊了 不值得拍出来”听到这样的评论 他情绪会表现的没起伏 憋着生气吧
#🍋观影# 人类, 真是可怕的动物
佩服DTT能消失在角色里。
woc怪不得有人说这叫“投胎式演技”。。。太诡异了
好的演技是让你从头至尾都在感叹演得真好,每个动作每个细微表情都是戏。出神入化的演技是你觉得他(她)就是那个人。DTT的演技已经进化到后者了。
I’m damn obsessed with the storytelling.
果然还是要看英剧 不管是题材 节奏表演还是社会意义 一切都甩出其他国家几条街吧 男主那种深入骨髓的冷静真的有点可怕 胖胖的警官很有正义感还是让人有一点点安心 虽然其中几度害怕被放过 还好结局可以让人再多信任法律与正义几秒钟
过分短小精悍,过分忠于真实事件本身,要拓展来讲这个故事应该会更精彩。
我觉得质量还是挺高的,虽然没有美剧常规的警察和高智商嫌犯之间斗智的张力,但更让人有一种大家都是普通人的感觉。日常为私事苦恼的警探倒大霉碰到这个案子,审讯/采访的过程也没有一波三折,所以最后审判结果出炉并不是为正义欢呼而是松了一口气,大家都在这个过程中回看自己,就好像这个剧以当时英国的社会背景开头,也是对当时整个事件及其社会背景的回看。【因为案子太有名了所以有点按部就班的感觉;以及吐槽一下那本书都没以他的名字命名,好家伙这个剧居然叫des
能把这种题材拍的那么无聊也是绝了,跟心灵猎人差了不知道多少~
显然警探和作家都配不上杀手啊。。
塑造了一个相当诡异的人物,仅仅这一点就成功了。
这个颇具传奇性的罪案题材却拍得非常克制。聚焦在连环杀手落网后的侦破与庭审,回避了那些贩卖血浆和惊悚感的犯罪过程,不满足猎奇,不媚俗窥私,留有足够的思考空间……看完只想说英国男演员们群戏真🉑啊!!
冗长了
不知想表达啥?
David Tennant演得挺好的~~虽然传记作家挺有道理的,但是书名叫"Killing for company"有点...不大对..
3/5。有点嫌弃它过于工整了。原还想打“温吞”二字,但又一想这部并不“温吞”,在立论上甚至算是清晰明确有力。《冷血》的变奏。英剧系统没有在导演层面上积极进取的劲头,但它绝对有最好的编剧传统:维护每个角色的完整周全和实体感,给他们自持的张力。时时刻刻懂得用个体去衡量、对照当下的制度。冷静中带悲悯,走在哪一步那就是这一步了,你自维护你对他物的审判和处在罐子里的精神状态,我也要维护我的审判——非常罕见地见到了这种交织。编剧保证了每一个人物的自洽。片尾放出受害者的名字,正照应了那句台词“我已经剥夺了他们的生命,不能再剥夺他们的身份。”从里到外,近乎没有野心和多余创作欲的剧本,却这么稳健笃定且照应周全,看似默然却动人。它不是广告商和展示架和广播,是践行者。ps. 要再加点社会土壤描写就好了。